代銷協議書範文彙編(精選3篇)

代銷協議書範文彙編 篇1

委託人:(以下簡稱“甲方”)

代銷協議書範文彙編(精選3篇)

代銷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在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基礎上,本着加快品牌推廣、服務大眾的經營原則,就乙方作為“金德利”產品經銷商相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經銷地址及供貨價格:

1、乙方自願在銷售甲方產品;

2、甲方以________元的價格供貨給乙方;

3、乙方承諾以不低於________元的價格銷售。

二、銷售期限:

乙方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開始銷售甲方“伊斯登”皮帶。

三、訂貨

1、乙方以電話或上門方式訂貨;

四、甲方承諾

1、甲方需及時解答乙方提出的有關“金德利”產品質量及市場相關問題;

2、甲方應提供銷售“金德利”皮帶相關的資質及證明文件;

3、甲方承諾在_____個月內為乙方免費調換滯銷的“金德利”皮帶;

4、甲方承諾為乙方免費調換出現產品質量問題的“金德利”皮帶(人為損壞的不予調換)。

五、乙方義務

1、乙方應及時按照雙方約定的結算方式結算貨款;

2、乙方不得再經銷除“金德利”外的其它品牌的同類產品;

3、乙方應妥善保存甲方提供的無償使用的貨架及工具,在雙方合作終止時,乙方應完好退回。

六、甲方所提供首批產品及配件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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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自雙方簽字之日起開始生效。

八、為保證合作順利,乙方需提供身份證複印件給甲方。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代銷協議書範文彙編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授權乙方代理銷售_______系列紅酒>產品,乙方作為_________區域內的代理銷售商,甲方將不再向該區域內的另外方供貨,從而保證乙方獨家銷售權。

二、業務辦理方式:現款現貨,付款後提貨。運輸費由甲乙雙方各承擔50% (只限公路長途)。乙方單次提貨量達____箱以上,由甲方承擔全部運費。

三、甲方按生產廠家標明的產品執行標準保證產品質量。

四、乙方對銷售困難的任何代理銷售的紅酒品種,在保持產品原樣的情況下,享受調換、退貨、退款的選擇權,從而維護乙方經濟利益不受損失。退貨調換品種時運費由乙方承擔。

五、乙方在所在區域內代理銷售產品所發生的一切經營費用(專賣、税務、工商、技術監督、衞生防疫等)和經營風險都由乙方自己承擔。

六、乙方按甲方提供的開展本協議確立的代理銷售業務,乙方可在進貨價與市場終端價之間,自行確定產品的營銷價位。

七、乙方必須嚴格按約定的區域銷售,若需跨區域銷售,須及時通知甲方,並應徵得甲方書面確認後才能施行。乙方每三個月向甲方提交一份代理銷售情況報表。

八、因本協議執行發生糾紛,雙方應本着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的精神,通過友好協商予以妥善解決,也可提請甲方所在地法院負責處理。

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第一批貨物交付後生效,有效期為一年,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存一份,備案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銷協議書範文彙編 篇3

協議簽訂日期 ____年____月 ____ 日

甲方:河南和鼎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鄭州少新分公司

乙方:撫松縣泉陽宇泉天然飲品有限公司

代 銷 協 議

商品代銷協議

協議編號:

協議簽訂日期: ______年____ 月 ____ 日

協議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河南和鼎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鄭州少新分公司

乙方:撫松縣泉陽宇泉天然飲品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誠實信用、共同發展的原則,就乙方在甲方指定區域銷售商品事宜訂立如下協議。

一、合作方式 雙方商定的合作方式為代銷方式,即由甲方指定區域以代銷形式銷售乙方產品,並按照實際銷售數量結算。甲方所屬服務區包括:少林服務區、沁陽服務區、修武停車區、獲嘉服務區、鳳泉停車區。

二、代銷產品 乙方提供的產品為天池神泉。(結算價為每瓶2元)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在收到乙方貨品時應當開箱驗貨,核對數量,如發現有貨品缺少、損壞或質量問題,雙方核對確認後,要求乙方補貨或調

貨。合作期間,商品如出現滯銷狀況,甲方及時反映隨時調貨,但須保證貨品質量完好無損,不能影響二次銷售。

2、合作期間,甲方有義務對所代銷商品進行月底盤點,如發現貨品缺少或人為損壞,雙方確認情況屬實,由甲方負全部責任。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經營資質:簽訂本合作協議時,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税務登記證及簽約人的身份證複印件各一份,並加蓋乙方公章作為確認保障。如有單位名稱、營業地址、法人代表、開户行、税務證等變更,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

2、產品質量要求:產品生產、加工、銷售符合國家法律法規或相關標準要求;外包裝無破損、品相良好;同時,根據需要乙方向甲方提供產品質量證明等資料。產品質量問題導致消費者退貨或者致使甲方受到有關政府部門查處,乙方應當積極參與調查處理並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甲方通知乙方後,乙方應積極做出反應,並儘快拿出解決方案,視具體情況乙方應在三個工作日妥善解決。如有媒體報道或上級相關部門通報批評的,給甲方造成聲譽嚴重受損的,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對代銷商品應保證全部調換或退換,並按時按量配送到位。

4、當產品價格出現波動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供貨價格上調應經甲方審核同意後方可調整。

5.乙方向甲方免費提供產品宣傳冊、宣傳海報等物料。

6、乙方所提供產品的外包裝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

法規的規定,用中文標明名稱、生產廠廠名與廠址、規格、等級、採用的產品標準、質量檢驗合格證明、使用説明、生產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標誌及其它説明等。產品應當使用正規條碼,以便以POS機識別;無條形碼的產品應當在供貨單中明確註明。

五、結算方式

1、甲方授權其所屬服務區與乙方進行產品結算。

2、雙方每1個月按照實際銷售數量結算一次。乙方按甲方所屬服務區要求提供普通發票和增值税發票,甲方所屬服務區核對無誤後在 7個工作日內將應付貨款劃撥到乙方賬户。

3、雙方的結算價格為含税配送到位價。

4、雙方確認的結算方式為電匯或轉賬。

六、違約和協議終止

1、甲乙雙方均應當全面履行本合作協議的約定,一方違約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約定(沒有約定為法定)的賠償責任。

2、由於不可抗力因素 (自然災害、戰爭、政府行為、意外事件、政策因素、行政干預、公司政策改變等)致使本合作協議無法繼續履行或無法全部履行,需提前解除本合作協議的,雙方免責。

3、雙方未盡事宜另行協商後以補充協議形式確定。

4、本協議在雙方簽字後生效。

七、附則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止。

2、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無果時,可向合同簽訂地法院(鄭州二七區人民法院)起訴。

3、本合作協議正本一式六份,甲方保留四份、乙方保存兩份。

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