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設計協議(精選16篇)

工程施工設計協議 篇1

訂立協議雙方:

工程施工設計協議(精選16篇)

建設單位:____,以下簡稱甲方;

設計單位: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明確責任,分工協作,共同完成國家建設項目的設計任務,根據《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協議條例》的規定和__批准的計劃任務書,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名稱、規模、投資額、建設地點

甲主委託乙方承擔____工程的設計項目,建築安裝面積為____平方米,批准總投資為____萬元,建設地點在____。

第二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在__年__月__日以前,向乙方提交業經上報批准的設計任務書、工程選址報告,以及原料(或經過批准的資源報告)、燃料、水、電、 運輸等方面的協議文件和能滿足初步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需要經過科研取得的技術資料。甲方在__年__月__日施工圖設計前,應提供經過批准的初步設計文 件和能滿足施工圖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施工的條件,以及有關設備的技術資料。

甲方對上述資料必須保證質量,不得隨意變更。

2.及時辦理各設計階段的設計文件審批工作

3.在工程開工前,甲方應組織有關施工單位,由乙方進行設計技術交底;工程竣工後,甲方應通知乙方參加竣工驗收。

4.在設計人員進入施工現場進行工作時,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並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設計和施工過程中因技術上的特殊需要進行試驗,所需一切費用以及為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費均由甲方負責。

5.甲方必須維護乙方的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複製、重複使用或擅自擴大建設範圍。甲方有義務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不得轉讓給第三方重複使用。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必須在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設計文件;在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術設計文件;在__年__月__日以 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圖設計文件。其中,初步設計文件一式__份,技術設計文件一式__份,施工圖設計文件一式__份,甲方另需增添文件份數和需要模型費, 另行收費。__年__月__日以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交完畢所有設計文件(包括概預算文件、材料設備清單)。

(大型建築安裝工程,甲乙雙方可視具體情況分階段進行設計,在具備設計條件時,雙方簽訂階段設計協議,具體規定甲方應提交各階段設計資料的名稱和日期,乙方交付設計文件的日期,作為本協議的附件,詳見附件(2)。)

2.乙方必須根據批准的設計任務書或上一階段設計的批准文件,以及有關設計技術經濟協議文件、設計標準、技術規範、規程、定額等提出勘察技術要求和進行設計,提交符合質量的設計文件。

3.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後,在原定任務書範圍內的必要修改,乙方應負責承擔。

4.設計單位對所承擔設計任務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施工,進行施工前技術交底,解決施工中的有關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和工程竣工驗收。

第四條

設計的修改和停止

1.甲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設計,經乙方同意後,除設計文件交付時間另定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__元增付設計費,或按設計階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計算。

2.原定任務書如有重大變更而重作或修改設計時,須具有設計審批機關或設計任務書批准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協議。已經進行了的設計費用的支付,按前條辦法計算。

3.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設計時,應及時用書面通知乙方,已付設計費不退,並按該階段的實際耗工時,增付和結清設計費,同時結束協議關係。

第七條

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協議自__年__月__日雙方簽字後生效,全部設計任務完成後失效。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協定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與本協議內容牴觸。

在協議執行中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屬於同一部門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不屬於同一部門的,可向國家規定的協議管理機關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協議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協議副本一式__份,送計委、建委、建行……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建設單位(甲方):

設計單位(乙方):

代表人:___

代表人:____

聯繫人:____

聯繫人:____

通訊處:____

通訊處:____

電話或電報:____

電話或電報:____

開户銀行:____

開户銀行:____

帳號:____

帳號:____

__年__月__日訂

工程施工設計協議 篇2

甲方: 聯繫電話:

身份證號碼: 現住址:

工程地址:

乙方: 深圳××裝飾工程有限公司 聯繫電話:

營業執照號: 資質證號:

地址: 法人代表:

茲有甲方委託乙方承擔

裝飾設計,經雙方友好協商,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條款:

第一條:設計工作概況

1.1設計工作流程

1.2 設計收費標準及工作範圍表

第二條 設計內容 本設計分為兩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方案設計

2.1.1 根據甲方提供的主要委託思想(功能要求、個人喜好、投資計劃等),乙方進行方案設計,並提供設計方案,此部分設計內容包括:

①效果圖 壹張

②平面結構圖 壹張

③天花平面圖 壹張

④平面佈置圖 壹張

⑤地面材質圖 壹張

⑥主要材料的確認

2.1.2 乙方提供的方案圖紙必須經甲方簽字認可後乙方才能進行下階段工作;

2.1.3 若乙方提供的方案,改變了建築原有的結構、設備,則需經甲方和相關部門的簽字認可;

2.1.4若甲方要求改變建築原有的結構、設備,則需經乙方和相關部門的簽字認可;

2.1.5設計週期: 天(日曆天)。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階段:施工圖繪製

2.2.1 在甲方簽訂施工協議後,乙方進行施工圖繪製,並向甲方提供全套圖紙;

2.2.2 按甲方要求修改方案及施工圖所需時間不計入設計週期;

2.2.3 施工圖繪製週期,簽訂施工協議後 天。

第三條 設計費支付方式:

3.1 乙方按套內面積 平方米,每平方米 元收取設計費,總設計費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

3.2 付款方式:

3.2.1 雙方簽訂本協議即由甲方支付給乙方總設計費的60%作為訂金,即:

元;(注:若總設計費的60%總金額少於XX元的,則該訂金為XX元,且則須一次性付清)

3.2.2 簽定施工協議時即結清設計費尾款。

第四條 雙方的權利與責任:

4.1 甲方:

4.1.1 確定一名甲方代表 ,在整個設計、施工過程中作為對乙方提供的設計方案及材料給予確認;

4.1.2 若甲方在已簽字確定設計方案的情況下,需另外重新出方案的,甲方應承擔相應費用。若甲方對方案不滿意,有權要求乙方重新做,若多次重做仍不滿意,甲方有權終止設計協議,並要求乙方退還已收訂金的一半,但不得帶走任何形式的圖文資料紙;(注:乙方不予返還的訂金數額最少為XX元)

4.1.3 配合施工圖交底;

4.1.4 配合材料的確定;

4.1.5 參與竣工驗收。

4.2 乙方:

4.2.1 根據甲方提供的主要委託思想(功能要求、投資計劃、個人喜好等)進行方案設計;

4.2.2 有權要求甲方提供設計所需的與本工程有關的資料;

4.2.3 根據甲方籤認的設計方案進行施工圖繪製;

4.2.4 現場指導施工及疑難問題的解決;

4.2.5 參與施工交底;

4.2.6 根據甲方需要可提供1個工作日內的配飾物品的選擇指導。

第五條 違約責任

5.1在協議履行期間,甲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協議,乙方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甲方已付的設計費;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5.2甲方未按本協議約定向乙方支付設計費,每拖延一日,按本協議總價款的 1%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5.3乙方未按時提交設計方案或施工圖的,每拖延一日按本協議總價款的1%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5.4協議生效後,若任何一方要求提前解除協議,則視為違約,將支付給對方總設計費的10%作為違約金。同時,訂金不予返還。[1][2]文章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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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乙方對設計資料及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於乙方人員錯誤造成工程量事故損失,乙方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該免收的部分設計費作為補償費用歸甲方所有,同時乙方還應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5.6由於乙方設計的原因,遭成工程不能及時開工或者拖延工期,工期每延誤一天,乙方應當向甲方支付相當於設計費千分之三的賠償金。

第七條 附則

7.1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7.2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協議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 本協議履行完後自動終止;

7.4 雙方約定,因本協議發生的糾紛由協議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甲方(簽字): 乙方(蓋章):

簽約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施工設計協議 篇3

甲方:環保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承攬的xx煤礦供水改造工程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按照發揮各自優勢的原則,甲方決定將管道安裝及非標設備加工工程交給乙方承包施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協議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協議條例》,並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簽訂本協議,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稱:xx煤礦供水改造工程

二、工程地點:陝西省咸陽市彬縣

三、工程範圍:a—i段管道防腐及安裝、無閥濾池及斜板沉澱池非標加工

四、工程質量:合格

五、協議價款:

1、非標設備加工:XX元/噸(含輔材)、除鏽刷漆:6元/m2(含防鏽漆及輔材);面漆:7元/ m2(兩遍、不含油漆);環氧單刷:10元/m2(含輔材及除鏽、不含主材);設備內防腐:34元/m2(做法三油兩布、含輔材及除鏽)設備二次倒運費(吊裝及拖車費)用由甲方支付,乙方配合。

2、管道安裝:dn150鋼塑複合管28元/米(含輔材、運輸、管道支架製作及安裝、預埋件製作);dn100焊接鋼管26元/米(含輔材、運輸、管道支架製作及安裝、預埋件製作)。

3、管道防腐:9.6元/米(五油三布、乙方含輔材)

4、管道保温:6元/米

5、如有變更增加工程量按雙方協商價為結算依據。

六、工 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在正常施工條件下(雨季及主材供應不及時除外)工期延誤罰款500元/天。

七、安 全:見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協議書。

八、承包方式:乙方包工不包主材(防鏽漆除外);乙方提供完成所承包工程範圍所需全部人工和工具。

九、付款方式:每月25日由乙方向甲方上報當月工程量,由甲方按工程進度審核付款,付至協議總額的80%時暫停付款,工程竣工後,經甲方驗收合格扣除5%質保金(質保期為一年),剩餘款項一個月內一次付清。

十、材料供應:甲方提供主材及機械。

十一、甲方職責:

1、準確及時提供所需原材料

2、指派現場監督管理人員,定期進行工程質量和進度檢查,並督促乙方及時整理有關技術資料向甲方移交

3、負責協調各工隊之間的關係,並解決施工中出現的有關工程技術和質量方面的問題

4、負責按照工程進度,及時向乙方撥付工程款

5、定期對工程質量、工期、安全、現場文明施工管理及其人工、材料、設備等費用結算支付情況進行綜合檢查

十二、乙方職責:

1、乙方完全履行工程施工協議條款內容,並承擔協議規定的責任及任務

2、負責按圖紙及設計要求施工

3、負責施工過程中的一切並對成本進行控制和管理,自負盈虧。

4、按照國家規範、法規和安全生產規程組織施工,若發生質量及安全事故概與甲方無關,乙方除承擔處理質量事故和安全事故的一切費用及責任外,並根據情節甲方給予乙方相應處罰

5、明確現場施工負責人和項目管理人員,做好施工組織管理工作,做到精心組織,文明施工,並接受甲方有關人員的指導

6、按照要求做好工程竣工驗收和保養期內工程的維護工作,並承擔所發生的費用

7、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認真履行協議條款,及時給甲方上報有關資料和統計報表

8、乙方應保證在人力、物力和資金及技術上滿足工程質量和施工進度的需要,若因乙方原因使業主單位對工程質量或施工進度不滿意,並造成嚴重損失和影響的,甲方有權終止乙方施工,另行組織力量以確保工程質量與進度,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進度要求施工,有兩次以上未完成甲方施工進度要求,甲方有權立即停止協議。

9、乙方自行解決食宿,並配合甲方做好文明工地建設,提供必要的人力。

10、每次到工地為乙方所用材料,自行卸車,不予另計費用。

11、乙方所用材料及甲方所租材料到工地交給乙方後,乙方自行看管,若丟失或損壞除3%損耗為甲方承擔外,其餘費用均為乙方自行承擔。

12、臨時用工:70元/工日(不論大、小工)。

13、乙方應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材料,若甲方發現乙方無故浪費材料、除照材料原價賠償外,甲方有權每次罰款500元(從工程款中扣除)。

十三、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按雙方協商一致的原則解決。本協議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工程竣工驗收,財務結算完成,保修期滿終止。

2、工程完工後由乙方出具全額發票進行結算。

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壹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20xx年x月x日

工程施工設計協議 篇4

地基處理工程施工協議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協議法》遵循平等自願、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xx有限公司生產車間地基與基礎工程施工承包的有關事項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生產車間地基與基礎工程

1.2工程地點:

1.3承包範圍: 圖紙範圍內的基礎、車間內地坪、車間周邊矮牆及散水、車間大門坡道等一切非鋼結構安裝的土建工程施工。

車間室內地坪標高要求高出加工廠外工業園區市政道路標高600mm,基礎施工完後需按規範及圖紙要求進行回填夯實,多餘的土方量運至廠區內低窪處(甲方已與乙方現場確認地點),若土方量達不到回填及地坪施工數量要求,乙方負責從其它地方運土並承擔此部分費用。

1.4 承包方式:按固定總價包乾,包工、包料、包機械。

1.5 質量目標:合格

1.6 安全文明施工目標:確保達到xx市文明安全工地樣板標準

第二條 協議工期: 天

2.1 開工日期:(以實際進場時間為準)20xx年 6月 17 日

2.2 竣工日期:(即完工時間)20xx年6月 21 日

2.3 該工程工期不予調整,除不可抗拒自然災害及現場條件以外甲方原因影響,可順延工期。但必須有甲方項目經理簽證和蓋章。

2.4 甲方對各部位的完工日期嚴格要求,以最終完成時間作為考核指標。乙方應按協議的日期完成各部位的全部施工項目。

2.5 乙方未在雙方約定日期前完成全部承包內容,將在總價中扣除工期違約罰金;拖延一天罰金1000元,以此類推,最高不超過總價的10%。

第三條 工程施工造價

3.1 工程承包總價為 (¥ 元)。

3.2 經過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確認:本協議總價為固定價格,在約定的風險範圍內協議總價不再調整。

第四條 甲、乙雙方的工作和義務

4.1 甲方的工作義務

甲方派駐工地代表:全權負責本工程施工中的一切事宜。 負責對乙方所施工的質量、安全、進度、文明施工等進行

全面監督和指導。如發現乙方已無履行工程協議的能力或嚴重損害了甲方的利益、信譽,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分包協議。另外組織施工隊接替施工,同時保留追究乙方的經濟責任的權利。

負責向乙方進行技術、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的交底。 負責本工程的對外聯繫工作。 負責提供臨電一級箱。

4.2 乙方的工作義務

乙方派駐工地代表:全權負責承包範圍內施工的一切適宜。 保證項目管理成員的完整及至工程竣工不得隨意更換上述人員。

保證工程不進行再次轉包。 服從甲方管理,接受本工程監理單位的監理。執行甲方各 部門制定的各項管理規定。

現場施工人員必須遵守甲方現場有關質量、安全、文明施工、後勤衞生、環保、消防、保衞的各種規章制度。承擔因違反上述規定而造成的一切責任與損失。乙方應服從甲方有關部門組織的綜合大檢查。

保證按甲方的工程進度計劃、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完成。因乙方完不成其中一項,甲方有權勸其退場,損失乙方自負。

在施工過程中,乙方有責任和義務與甲方共同商議採取合理施工方案,降低工程成本。

按照甲方通知的時間進場。 嚴格按照甲方的總體施工組織設計和方案進行施工,未經甲方的同意不得擅自更改施工方案。

負責本工程自身施工中所產生的所有垃圾的清理及外運工作,並需負責本工程的竣工清理工作。

乙方有責任對甲方的現場臨建設施進行看管和保護,如發生惡意破壞按原價的2倍賠償。

乙方在本工程施工過程中因人工費、材料採購費、機械費

等有關本工程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自行承擔並保證甲方免受此等事件的牽連責任。

第五條 安全、文明施工

5.1乙方應定期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作好施工安全交底。必須嚴格按照有關安全生產的法規、規定指導施工,確保安全生產施工無重大傷亡事故。如發生人員傷亡事故,其責任安全指標和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並追究乙方責任。

5.2乙方必須按照鶴壁市的有關規定做到文明施工、確保工地達到鶴壁市“文明安全”樣板工地。

第六條 工程質量

6.1工程質量驗收部門依次為;項目質檢員、工程監理、鶴壁市質檢站。

6.2工程質量驗收依據;工程所涉及現行有效的國家、地方、行業、的規程、規範、標準、法規、圖集。

6.3乙方必須嚴格按國家《現行施工質量驗收規範》和施工方案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

第七條 協議價款的結算與支付

結算方式:協議簽訂後且乙方需進場的機械、人員、材料全部進場後,甲方向乙方支付預付款為協議總價的15%,基礎主體施工完畢驗收合格後付款至協議總價的60%,所有工程完工且驗收合格後付款至協議總價的95%。按國家規範要求,本工程扣留協議總價的5%做為質量保證金,在驗收合格交工後1年內若無質量問題將全部退還給乙方。(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時,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相應的發票)

第八條 其他

8.1因乙方施工力量或隊伍素質或管理素質差,給工程進度或質量帶來一定問題,但乙方又在規定的時間內又無有效的改善措施,甲方有權終止協議,因此影響質量、工期而造成的經濟損失在結算中扣除。乙方承諾在一週內撤場完畢。

8.2甲方對乙方所下罰款單由乙方簽字確認,如乙方不確認也視為罰款生效,甲方可直接從乙方結算款中扣除。

8.3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或申請雙方上級有關部門協調。不願通過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直接向鶴壁市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8.4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 協議爭議的解決

在履行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首先進行協商,協商不成,可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調解無效可向鶴壁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條 協議的生效與終止

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在完成分包工作內容、結清工程結算尾款後,協議自行終止。

第十一條

本協議正本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本協議之外簽訂的協議等,內容與本協議相牴觸者無效。

甲方:(蓋章) 乙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訂日期:年 月 日

工程施工設計協議 篇5

協議編號: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第一條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市_________街_________氣化站及管道供氣項目。

工程地點:_________市_________街。

工程範圍和內容:_________氣化站:_________個街廚房管道、調壓器、流量等材料表內容。

工程造價為:_________元整。(即:¥_________元)

第二條 工程期限

協議工期:依據國家頒佈的工期定額,商定本協議工程開工、竣工日期。

雙方約定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

第三條 材料供應

1、本安裝工程所需的原材料,由乙方按工程預算表所列供應。

2、乙方所提供的安裝材料須符合國家標準。

第四條 工程結算方式

1、甲、乙雙方正式簽約後,甲方需在_________日之內支付工程造價總額的_________%給乙方。如甲方未按協議付款,則工期自然推後。

2、當乙方收到甲方預付款後,_________日內正式進入安裝工地。

3、當竣工後,甲方需在_________日將其餘的_________%支付給乙方,餘下_________%款項在工程使用後_________個月內一次付清。工程若有未曾預見項目或變更,工程造價結算則按實際計算並一次付清。

4、支付方式:採用銀行轉帳、匯票或現金的形式支付。

第五條 工程驗收

1、乙方在工程竣工後,由乙方負責整個工程系統的檢測調試,試用期為_________天,並由甲方、乙方將工程試用檢測的結果進行驗收。

2、工程交付使用後,甲方正常使用_________天,視甲方驗收認可。

第六條 保修維護

乙方提供本供氣系統的維護和保養服務工作,保修期限:依據國務院令第279號《建設工程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執行。即:二年內設備、材料非人為損壞的維護,乙方提供無償免費服務;二年後為有償服務。

第七條 組成協議的文件

組成本協議的文件包括:圖紙、工程材料表、預(概)算書、雙方有關工程的洽談、簡單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第八條 甲方的承諾與保證

1、其是一家依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

2、其有權進行本協議規定的交易,並已採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協議;

3、其保證做好本工程的三通一平工作,保證水源、電源通到施工現場雙方商定地點的總表,並承擔施工引起的水、電費用;

4、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第九條 乙方的承諾與保證

1、其是一家依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

2、其有權進行本協議規定的交易,並已採取所有必要的公司和法律行為(包括獲得所有必要的政府批准)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協議;

3、保證在施工過程中,本着安全第一的宗旨,如出現因乙方原因而發生的危及自身及他人的安全事故和工傷事故,乙方承擔一切費用及責任;

4、承諾按協議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5、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甲方須按期支付各款項。若超過期限,甲方須支付_________%的違約金。並且乙方有權進行終止系統操作。

2、因乙方原因未按協議規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須賠償甲方已付款項一倍的罰款。

3、因甲方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應採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乙方由此造成停工、窩工、返工、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

第十一條 保密

一方對因本次協議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二條 補充與變更

本協議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協議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或遲延履行本協議,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四條 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協議,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 優先權

為便於本工程竣工後的維護保養,本工程竣工後乙方將成為優先考慮的供氣商。

第十六條 其它

1、本協議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協議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2、協議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工程施工設計協議 篇6

一、詞語涵義

1 詞語涵義

除上下文另有要求者外,合同中下列詞語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涵義:

1.1 有關合同雙方和監理人的詞語

(1)發包人:指專用合同條款中寫明的當事人。

(2)承包人:指與發包人簽訂本合同協議書的當事人。

(3)分包人:指本合同中從承包人處分包某一部分工程的當事人。

(4)監理人:指專用合同條款中寫明的由發包人委託對本合同實施監理的當事人。

1.2 有關合同組成文件的詞語

(1)合同文件(或稱合同):指由發包人與承包人簽訂的為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而列入本合同條件第3條的全部文件和圖紙,以及其他在協議書中明確列入的文件和圖紙。

(2)技術條款:指本合同的技術條款和由監理人作出或批准的對技術條款修改或補充的文件。

(3)圖紙:指列入合同的招標圖紙和發包人按合同規定向承包人提供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説明和有關資料),以及列入合同的投標圖紙和由承包人提交併經監理人批准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説明和有關資料)。

(4)施工圖紙:指上述第(3)項規定的圖紙中由發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交併經監理人批准的直接用於施工的圖紙(包括配套説明和有關資料)。

(5)投標文件:指承包人為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在投標時按招標文件的要求向發包人提交的投標報價書、已標價的工程量清單及其他文件。

(6)中標通知書:指發包人正式向中標人授標的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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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有關工程和設備的詞語

(1)工程:指永久工程和臨時工程或為二者之一。

(2)永久工程:指按本合同規定應建造的並移交給發包人使用的工程(包括工程設備)。

(3)臨時工程:指為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所需的各類非永久工程(不包括施工設備)。

(4)主體工程:指專用合同條款中寫明的全部永久工程中的主要工程。

(5)單位工程:指專用合同條款中寫明的單位工程。

(6)工程設備:指構成或計劃構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機電設備、金屬結構設備、儀器裝置及其他類似的設備和裝置。

(7)施工設備:指為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所需的全部用於施工的設備、器具和其他物品(不包括臨時工程和材料)。

(8)承包人設備:指承包人的施工設備。

(9)進點:指承包人接到開工通知後進入施工場地。

1.4 有關工期的詞語

(1)開工通知:指發包人委託監理人通知承包人開工的函件。

(2)開工日期:指承包人接到監理人按第18.1款發出的開工通知的日期或開工通知中寫明的開工日。

(3)完工日期:指本合同規定的全部工程、單位工程或部分工程完工和通過完工驗收後在移交證書(或臨時移交證書)中寫明的完工日。

1.5 有關合同價格和費用的詞語

(1)合同價格:指協議書中寫明的合同總金額。

(2)費用:指為實施本合同所發生的開支,包括管理費和應分攤的其他費用,但不包括利潤。

1.6 其他詞語

(1)施工場地(或稱工地):指由發包人提供的用於本合同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為施工場地組成部分的其他場所。

(2)書面形式:指任何手寫、打印、印刷的各種函件,包括電傳、電報、傳真和電子郵件。

(3)天:指日曆天。

二、合同文件

2 語言文字和法律

2.1 語言文字

本合同使用的語言文字為漢語文字。

2.2 法律、法規和規章

適用於本合同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的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有關部門的規章和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地方法規和規章。

3 合同文件的優先順序

組成合同的各項文件應互相解釋,互為説明。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時,由監理人作出解釋。除合同另有規定外,解釋合同文件的優先順序規定在專用合同條款內。

三、雙方的一般義務和責任

4 發包人的一般義務和責任

4.1 遵守法律、法規和規章

發包人應在其實施本合同的全部工作中遵守與本合同有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並應承擔由於其自身違反上述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責任。

4.2 發佈開工通知

發包人應委託監理人按合同規定的日期前向承包人發佈開工通知。

4.3 安排監理人及時進點實施監理

發包人應在開工通知發出前安排監理人及時進入工地開展監理工作。

4.4 提供施工用地

發包人應按專用合同條款規定的承包人用地範圍和期限,辦清施工用地範圍內的徵地和移民,按時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用地。

4.5 提供部分施工準備工程

發包人應按合同規定,完成由發包人承擔的施工準備工程,並按合同規定的期限提供承包人使用。

4.6 提供測量基準

發包人應按第27.1款和《技術條款》的有關規定,委託監理人向承包人提供現場測量基準點、基準線和水準點及其有關資料。

4.7 辦理保險

發包人應按合同規定負責辦理由發包人投保的保險。

4.8 提供已有的水文和地質勘探資料

發包人應向承包人提供已有的與本合同工程有關的水文和地質勘探資料,但只對列入合同文件的水文和地質勘探資料負責,不對承包人使用上述資料所作的分析、判斷和推論負責。

4.9 及時提供圖紙

發包人應委託監理人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向承包人提供應由發包人負責提供的圖紙。

4.10 支付合同價款

發包人應按第33條、第35條和第36條的規定支付合同價款。

4.11 統一管理工程的文明施工

發包人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負責統一管理本工程的文明施工,為承包人實現文明施工目標創造必要的條件。

4.12 治安保衞和施工安全

發包人應按第29條的有關規定履行其治安保衞和施工安全職責。

4.13 環境保護

發包人應按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有關規定統一籌劃本工程的環境保護工作,負責審查承包人按第30條規定所採取的環境保護措施,並監督其實施。

4.14 組織工程驗收

發包人應按第52條的規定主持和組織工程的完工驗收。

4.15 其他一般義務和責任

發包人應承擔專用合同條款中規定的其他一般義務和責任。

5 承包人的一般義務和責任

5.1 遵守法律、法規和規章

承包人應在其負責的各項工作中遵守與本合同工程有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並保證發包人免於承擔由於承包人違反上述法律、法規和規章的任何責任。

5.2 提交履約擔保證件

承包人應按第6條的規定向發包人提交履約擔保證件。

5.3 及時進點施工

承包人應在接到開工通知後及時調遣人員和調配施工設備、材料進入工地,按施工總進度要求完成施工準備工作。

5.4 執行監理人的指示,按時完成各項承包工作

承包人應認真執行監理人發出的與合同有關的任何指示,按合同規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全部承包工作。除合同另有規定外,承包人應提供為完成本合同工作所需的勞務、材料、施工設備、工程設備和其他物品。

5.5 提交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措施計劃和部分施工圖紙

承包人應按合同規定的內容和時間要求,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措施計劃和由承包人負責的施工圖紙,報送監理人審批,並對現場作業和施工方法的完備和可靠負全部責任。

5.6 辦理保險

承包人應按合同規定負責辦理由承包人投保的保險。

5.7 文明施工

承包人應按國家有關規定文明施工,並應在施工組織設計中提出施工全過程的文明施工措施計劃。

5.8 保證工程質量

承包人應嚴格按施工圖紙和《技術條款》中規定的質量要求完成各項工作。

5.9 保證工程施工和人員的安全

承包人應按第29條的有關規定認真採取施工安全措施,確保工程和由其管轄的人員、材料、設施和設備的安全,並應採取有效措施防止工地附近建築物和居民的生命財產遭受損害。

5.10 環境保護

承包人應遵守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並應按第30條的規定採取必要的措施保護工地及其附近的環境,免受因其施工引起的污染、噪聲和其他因素所造成的環境破壞和人員傷害及財產損失。

5.11 避免施工對公眾利益的損害

承包人在進行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時,應保障發包人和其他人的財產和利益以及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和公共設施的權利免受損害。

5.12 為其他人提供方便

承包人應按監理人的指示為其他人在本工地或附近實施與本工程有關的其他各項工作提供必要的條件。除合同另有規定外,有關提供條件的內容和費用應在監理人的協調下另行簽訂協議。若達不成協議,則由監理人作出決定,有關各方遵照執行。

5.13 工程維護和保修

工程未移交發包人前,承包人應負責照管和維護,移交後承包人應承擔保修期內的缺陷修復工作。若工程移交證書頒發時尚有部分未完工程需在保修期內繼續完成,則承包人還應負責該未完工程的照管和維護工作,直至完工後移交給發包人為止。

5.14 完工清場和撤離

承包人應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完成工地清理並按期撤退其人員、施工設備和剩餘材料。

5.15 其他一般義務和責任

工程施工設計協議 篇7

發包人:承包人:

住所:住所:

委託代理人:營業執照號:

電話:法定代表人:電話:

委託代理人:電話:

本工程設計人:電話:

施工隊負責人:電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協議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施工的特點,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發包人的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以下簡稱工程)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內容及做法(詳見附表1: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施工項目確認表。附表2: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內容和做法一覽表)

1.3工程承包方式:雙方商定採取下列第___種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詳見附表5:承包人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

(2)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發包人提供部分材料(詳見附表4:發包人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附表5:承包人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

(3)承包人包工、發包人包料(詳見附表4:發包人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

1.4工程期限____天,開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1.5協議價款:本協議工程造價為(大寫)____________元(詳見附表3: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報價單)

第二條工程監理

若本工程實行工程監理,發包人與監理公司另行簽訂《工程監理協議》,並將監理工程師的姓名、單位、聯繫方式及監理工程師的職責等通知承包人。

第三條施工圖紙

雙方商定施工圖紙採取下列第___種方式提供:

(1)發包人自行設計並提供施工圖紙,圖紙一式二份,發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詳見附表6: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設計圖紙);

(2)發包人委託承包人設計施工圖紙,圖紙一式二份,發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詳見附表6: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設計圖紙),設計費(大寫)______元,由發包人支付(此費用不在工程價款內)

第四條發包人義務

4.1開工前____天,為承包人入場施工創造條件。包括:搬清室內傢俱、陳設或將室內不易搬動的傢俱、陳設歸堆、遮蓋,以不影響施工為原則;

4.2提供施工期間的水源、電源;

4.3負責協調施工隊與鄰里之間的關係;

4.4不拆動室內承重結構,如需拆改原建築的非承重結構或設備管線,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的審批手續;

4.5施工期間發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該居室的,負責做好施工現場的保衞及消防等項工作;

4.6參與工程質量和施工進度的監督,負責材料進場、竣工驗收。

第五條承包人義務

5.1施工中嚴格執行安全施工操作規範、防火規定、施工規範及質量標準,按期保質完成工程;

5.2嚴格執行有關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不得擾民及污染環境;

5.3保護好原居室室內的傢俱和陳設,保證居室內上、下水管道的暢通;

5.4保證施工現場的整潔,工程完工後負責清掃施工現場。

第六條工程變更

工程項目及施工方式如需變更,雙方應協商一致,簽定書面變更協議,同時調整相關工程費用及工期(見附表7: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變更單)

第七條材料的提供

7.1由發包人提供的材料、設備(詳見附表4:發包人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發包人應在材料運到施工現場前通知承包人,雙方共同驗收並辦理交接手續;

7.2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設備(詳見附表5:承包人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承包人應在材料運到施工現場前通知發包人,並接受發包人檢驗。

第八條工期延誤

8.1對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誤,經發包人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

(2)不可抗力;

(3)發包人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8.2因發包人未按約定完成其應負責的工作而影響工期的,工期順延;因發包人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的,返工費用由發包人承擔,工期順延。

8.3發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協議工期相應順延。

8.4因承包人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無故中途停工而影響工期的,工期不順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質量存在問題的,返工費用由承包人承擔,工期不順延。

第九條質量標準

雙方約定本工程施工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過程中雙方對工程質量發生爭議,由_________部門對工程質量予以認證,經認證工程質量不符合協議約定的標準,認證過程支出的相關費用由承包人承擔;經認證工程質量符合協議約定的標準,認證過程支出的相關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第十條工程驗收和保修

10.1雙方約定在施工過程中分下列幾個階段對工程質量進行驗收: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應提前兩天通知發包人進行驗收,階段驗收合格後應填寫工程驗收單(見附表8: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驗收單)

2工程竣工後,承包人應通知發包人驗收,發包人應自接到驗收通知後兩天內組織驗收,填寫工程驗收單(見附表8: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驗收單)在工程款結清後,辦理移交手續(詳見附表9: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結算單)

3本工程自驗收合格雙方簽字之日起保修期為____月。驗收合格簽字後,填寫工程保修單(見附表10: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保修單)

第十一條工程款支付方式

1雙方約定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支付工程款:

(1)協議生效後,發包人按下表中的約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次開工前三日支付元

第二次工程進度過半支付元

第三次雙方驗收合格支付元

工程進度過半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其他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2工程驗收合格後,承包人應向發包人提出工程結算,並將有關資料送交發包人。發包人接到資料後____日內如未有異議,即視為同意,雙方應填寫工程結算單(見附表9: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結算單)並簽字,發包人應在簽字時向承包人結清工程尾款。

11.3工程款全部結清後,承包人應向發包人開具正式統一發票。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2.1協議雙方當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協議約定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受到罰款或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由責任方承擔責任,並賠償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2.2未辦理驗收手續,發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損失的,由發包人負責。

12.3因一方原因,造成協議無法繼續履行時,該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辦理協議終止手續,並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

12.4發包人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誤一天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

12.5由於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承包人負責修理,工期不予順延。

12.6由於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誤,每延誤一天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

第十三條協議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几項具體規定

1因工程施工而產生的垃圾,由承包人負責運出施工現場,並負責將垃圾運到指定的地點,發包人負責支付垃圾清運費用(大寫)________元(此費用不在工程價款內)

2施工期間,發包人將外屋鑰匙____把,交給承包人保管。工程竣工驗收後,發包人負責提供新鎖____把,由承包人當場負責安裝交付使用。

3施工期間,承包人每天的工作時間為:上午____點___分至___點___分;下午___點___分至___點___分。

第十五條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附則

1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協議履行完畢後終止。

2本協議簽訂後工程不得轉包。

3本協議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____份,____________部門____份。

4協議附件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發包人(簽字)承包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工程施工設計協議 篇8

施工單位: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方對乙方承建專業資格的考核,同意將公司防水工程委託乙方施工,為了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責任,按照確保工程質量、工程進度、工程安全的原則,協商確定如下協議條款共同遵守執行。

一 、總則

1、 工程名稱:公司梅林生產、生活基地2#、3#樓

2、 工程地點:上梅林深華石料公司大院內

3、 工程內容:

根據公司工程施工聯繫單和設計變更通知單要求,廚衞間防水工程採用聚合物水泥基防水塗膜(1.5厚),屋面防水工程採用聚氨酯"851"防水塗膜(找平層上作基層處理)。

二、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料、包質量、包管理、包安全、包進度等總包方式。

三、工程造價:

廚衞間聚合物防水每平米20元;屋面"851"聚氨酯防水每平米28元。結算時按實際面積結算。

四、質量標準:

乙方應確保公司梅林生活、生產基地2#、3#樓防水工程達到優良標準,嚴格參照廣東省防水工程新規範標準DBJ15-19-97和深圳市現行有關標準及甲方要求施工,塗膜工程保證不起皮、不空鼓、不分層、不露點、平整均勻,與基層有一定粘結力,達到設計厚度等質量要求。

五、雙方責任:

1、 甲方責任:

(1)應提前提出施工計劃,並將工作面整理達到防水施工標準提交乙方施工。

(2)應提出工期計劃,但應考慮到天氣及人力等不可避免的因素,工期順延。

(3)配合乙方施工,如提供必要的垂直運輸、工人工地住宿等。

(4)甲方有權對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工程質量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提交乙方限時整改。

2、 乙方責任:

(1)聽候甲方通知,即時將防水材料進場,提交防水材料合格證、檢測報告及深圳市建設局頒發的準用證,由甲方現場負責人抽檢合格後使用,必要時由甲方抽送市"建科院"檢驗合格後使用。

(2)配合市建公司梅林生活基地整體進度,按甲方提出的施工計劃施工,除不可避免的因素外,不得人為拖延。

(3)應遵守施工現場的各項規章管理制度,不得有違規行為,否則接受甲方各種形式的處罰。

(4)應嚴格按防水工程標準規範施工,發現問題,及時自行解決,確保工程質量達到優良標準,並對工程保修三年。

六、付款方式:

本工程無預付工程款,甲方按乙方進度支付進度款,待工程全部完工驗收達優良標準後甲方付至全部工程款的95%給乙方,留5%的工程款作保脩金,三年保修期滿後乙方無質量問題,甲方支付餘款。

七、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待三年保修期滿,甲方支付餘款後,協議自動失效。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表: 代表:

工程施工設計協議 篇9

房屋整修改造施工協議書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為確保工程順利進行,保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甲方將某路37號五棟舊樓和部分附屬設施的整修改造工程(以下簡稱工程)承包給乙方。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具體協議如下:

一、工程地點:某路37號。

二、工程承包範圍:五棟舊樓和部分附屬設施的外牆、屋面、水電通訊系統;地磚、門户、牆體重新粉刷等。(詳見附表)

三、工程工期:承包施工總工期為60天,自X年XX月XX日開始至X年XX月XX日止。如遇甲方原因、不可抗力造成延誤的給予順延。如乙方無故拖延,甲方扣乙方工程款20xx元/天,同時甲方有權終止該協議,並將剩餘的工程量另行組織施工。

四、甲方工作

1、開工前兩天,為乙方入場施工創造條件,清理施工場地的傢俱、電器等陳舊設施。

2、提供施工期間的水源、電源,並承擔其費用。

3、如需拆改原建築的承重及非承重結構或設備管線(燃氣、水管等),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的審批手續並交乙方備案。

4、監督施工:甲方參與工程質量和施工進度的監督,參與工程過程中的各項驗收。

五:乙方工作

1、施工中嚴格執行施工規範和質量標準,保質按期完成工程施工。

2、施工中嚴格執行安全施工規範。因違反安全施工規範出現工傷事故,由乙方內部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3、施工中嚴格執行施工防火要求。由於施工造成火災事故,由乙方承擔責任,給甲方造成損失的,負賠償責任。

4、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不得擾民。

5、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做到不污染環境。

6、保證施工現場的整齊有序。

7、工程竣工後負責清掃施工現場。(包括專業清潔)

8、負責做好成品保護工作。(甲方委託他人進行其他施工項目造成交叉施工除外)

六:材料供應

1、由乙方採購的主要施工材料必須嚴格按照(甲方附表)的規格型號進行購進,乙方材料配送庫中缺貨應採購同品質材料。如施工中使用的材料出現假冒、偽劣,甲方有權要求變更,對工程造成損失的,乙方無條件整修並承擔其費用。

2、應由乙方購買的主要施工材料,在工程進行中,甲方如需變更,雙方須先填寫“材料變更洽商單”,確認品牌及價格後,乙方方可購買,任何口頭承諾無效。

3、由甲方負責採購供應的材料應是符合設計及施工要求的合格產品,並按施工進度送到施工現場,甲方應在材料進場前一天通知乙方,雙方共同驗收並辦理交接手續。

4、如甲方指定材料供應商,因材料發生質量問題,造成退換貨、延誤工期,乙方不承擔責任。

七:工程聯絡

甲方聯繫人:

聯繫電話:

乙方聯繫人:

聯繫電話:

八:附則

1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3、協議履行完後自動終止。

4、本協議實行當事人自願簽證原則,可將協議文本提交簽約市場等管理部門進行協議簽證,簽證費用由甲、乙各承擔一半。

5、本協議附清單表一份。

甲方:

X年XX月XX日

乙方:

X年XX月XX日

工程施工設計協議 篇10

施工單位:_______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方對乙方承建專業資格的考核,同意將公司____________防水工程委託乙方施工,為了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責任,按照確保工程質量、工程進度、工程安全的原則,協商確定如下協議條款共同遵守執行。

一 、總則

1.工程名稱:公司梅林生產、生活基地2#、3#樓

2.工程地點:上梅林深華石料公司大院內

3.工程內容:根據公司____________工程施工聯繫單和設計變更通知單要求,廚衞間防水工程採用聚合物水泥基防水塗膜(1.5厚),屋面防水工程採用聚氨酯“851”防水塗膜(找平層上作基層處理)

二、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料、包質量、包管理、包安全、包進度等總包方式。

三、工程造價

廚衞間聚合物防水每平米_______元;屋面“851”聚氨酯防水每平米_______元。結算時按實際面積結算。

四、質量標準

乙方應確保公司梅林生活、生產基地2#、3#樓防水工程達到優良標準,嚴格參照廣東省防水工程新規範標準 DBJ15-19-97和深圳市現行有關標準及甲方要求施工,塗膜工程保證不起皮、不空鼓、不分層、不露點、平整均勻,與基層有一定粘結力,達到設計厚度等質量要求。

五、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

(1)應提前提出施工計劃,並將工作面整理達到防水施工標準提交乙方施工。

(2)應提出工期計劃,但應考慮到天氣及人力等不可避免的因素,工期順延。

(3)配合乙方施工,如提供必要的垂直運輸、工人工地住宿等。

(4)甲方有權對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工程質量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提交乙方限時整改。

2.乙方責任:

(1)聽候甲方通知,即時將防水材料進場,提交防水材料合格證、檢測報告及深圳市建設局頒發的準用證,由甲方現場負責人抽檢合格後使用,必要時由甲方抽送市建科院檢驗合格後使用。

(2)配合市建公司梅林生活基地整體進度,按甲方提出的施工計劃施工,除不可避免的因素外,不得人為拖延。

(3)應遵守施工現場的各項規章管理制度,不得有違規行為,否則接受甲方各種形式的處罰。

(4)應嚴格按防水工程標準規範施工,發現問題,及時自行解決,確保工程質量達到優良標準,並對工程保修三年。

六、付款方式

本工程無預付工程款,甲方按乙方進度支付進度款,待工程全部完工驗收達優良標準後甲方付至全部工程款的_______%給乙方,留_______%的工程款作保脩金,三年保修期滿後乙方無質量問題,甲方支付餘款。

七、其它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待三年保修期滿,甲方支付餘款後,協議自動失效。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施工設計協議 篇11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協議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雙方簽訂本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項目

1.1 工程名稱: xx項目消防工程

1.2 工程地點:

1.3 承包範圍:按甲方提供的 項目消防工程施工圖紙及乙方完善、優化後經甲方確認的施工圖、圖紙會審記錄和招標答疑記錄、設計變更、乙方投標預算和招標文件範圍規定內容,以及經雙方確認、 消防局審核批准的自動報警系統優化設計方案,供貨及安裝內容為:

1)與泵房連接、與消防中心連接的水、電管線工程

2)消火栓系統:包括整個商住樓室內外消火栓系統

3)噴淋系統:包括整個商住樓自動噴淋系統

4)自動報警及聯動控制系統:包括整個商住樓的自動報警聯動控制系統及消防中心須增補的設備

5)消防廣播、電話系統設備及控制線路;消防廣播兼做背景音樂。

6)整個商住樓通風防排煙系統設備及控制線路,各設備從相對應的雙電源轉換器直接取電。

7)消防電梯系統相關消防控制線路,由消防施工單位向電梯專業提出配合要求。

8)移動滅火器設備配置。

9)風機、防火捲簾設備及控制線路;雙電源轉換器的後面部分全部由消防施工單位完成。

10)切斷非消防電源線路。

11)消防水池水位報警系統、線路等。

12)消防設備的監控及反饋系統。

13)氣體滅火的設計、施工。

上述消防設計圖紙,由乙方負責報送 消防局審核批准後,才能進行消防工程施工;如需在上述圖紙基礎上增加工程內容才能通過 消防局審核和驗收的,增加工程費用由乙方承擔,但由於間隔或功能改變的增加工程除外。

上述1—13項工程內容涉及的材料、設備、設施均由乙方採購供貨、運輸和安裝,所有費用包含在協議價內。

1.4 承包方式:

承包方式採用總價包乾方式,即本工程乙方必須包報建及費用、包工、包料、包深化設計、包工期、包質量、包安全文明施工、包配合費、包調試、包驗收通過、包施工安裝發生水電費、包利潤及税金等方式進行,工程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分包。屬於交鑰匙工程。

第二條:工程造價(大包乾價):

2.1 本工程大包乾承包總價為(人民幣):大寫:人民幣 元整(¥ 元)。

2.2 超出協議範圍外的子項內容,必須在施工前報甲方確認,施工後由本項目監理公司和甲方簽字蓋章確認工程量,按 進行計價結算。增加工程造價總計在 萬元內的,不支付工程款,多於 萬元部分按實支付。

第三條:工期

3.1 乙方須於本協議生效之日起開工,須於 年 月 日前施工完畢, 年 月 日前完成消防驗收。如因甲方施工進度或現場未達到乙方進場施工條件,工期由雙方協商另行確定。

3.2 自雙方簽訂協議乙方正式開工之日起算,至本工程竣工並經甲、乙雙方及消防部門驗收合格為止,稱為本協議實際總工期。

第四條:工程質量標準和保修期

4.1 工程質量標準按國家現行施工驗收規範及省市驗收標準、工程質量達到 合格 等級以上,乙方並保證工程如期開通使用和質監、消防驗收通過。

4.2 工程保修按建設部有關規定執行,保修期自政府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報告正式批出之日起計 貳年 時間。

第五條:材料設備供應

5.1 工程所需所有材料由乙方購買供應到施工現場;產品成品材料由乙方提供樣板給甲方、監理方看樣板認可同意後,由乙方購買供應到施工現場(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除外)。

5.2 所有材料設備供應附有出廠合格證明及生產許可證件,並嚴格按照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及要求進行檢驗,並須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和質量標準。

5.3 施工中,由於甲方原因導致工程設計變更造成乙方採購的材料、設備不適用,甲方給予乙方適當的補償後,不適用的材料設備由乙方自行處理。

5.4 材料設備採用投標文件承諾採用的品牌或同類產品(採用的產品品牌須經過甲方的書面確認)。

第六條:工程價款支付

6.1 工程進度達 %,甲方付至大包乾總價的 %作工程進度款;

6.2 工程進度達 %,甲方付至大包乾總價的 %作工程進度款;

6.3 工程進度達 %,甲方付至大包乾總價的 %作工程進度款;

6.4 所有工程完工,經甲方、監理驗收全部工程達到合格標準,且消防系統全部開通後,付至大包乾造價的 %作工程進度款;

6.5 工程經消防管理部門驗收合格,乙方向甲方提交 份完整竣工圖紙資料和結算資料經甲方審核確認後10天內甲方支付工程款至協議結算價的 %;

6.6 餘款 %作為質保金,若乙方無違約行為,在保修期滿後10天內支付。

6.7 乙方必須在每次領取款項之前向甲方提交付款申請報告,甲方收到乙方付款申請報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並按上述條款的約定向乙方付款。若甲方對乙方提交的付款申請報告存有異議,應在收到報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乙方,由雙方協商確定後再行付款。

6.8 甲方向乙方付款時,乙方須向甲方提供相當於甲方付款金額的合法有效的發票,否則,甲方有權拒絕付款。

第七條:現場簽證與結算

7.1 現場簽證

7.1.1因設計變更或甲方原因導致的協議清單內項目增減或發生協議清單外的簽證項目時,乙方須在簽證項目完成後 五 天內組織甲方和監理公司驗收並提交簽證申請(涉及到隱蔽項目的必須在隱蔽前通知甲方驗收)。

7.1.2乙方應提交簽證申請的資料包括:工程聯繫單(如由乙方發起的工程聯繫單,必須有甲方及監理的意見及簽字蓋章)、《施工現場簽證單》(必須有工程量、有單價、有總價。工程量應附計算過程,清單計價的應有單價分析表,定額計價的應有套價書)、現場驗收計量的原始單據(甲方工程部人員、乙方、監理方簽字)及照片、工程設計圖紙及圖紙會審資料、簽證的書面理由陳述、對應本簽證的單項工程驗收單;協議外現場簽證項目還應包括《單項(或分部)工程驗收證明書》。

7.1.3 以上資料由甲方簽章確認有效。已簽證確認的費用按含税造價處理(不再另外計算其它任何費用),到工程竣工結算時按雙方協商的計費方式計付。

7.2 結算

7.2.1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30天內,乙方應提交以下結算資料:

1) 工程結算書打印稿四份及電子文件一份,結算書裝訂內容及順序為封面、《單項(或分部)工程驗收證明書》、編制説明、計費表、分部分項結算書、主要材料用量價格表;

2) 工程量計算書打印稿及電子文件一份;

3) 工程竣工設計資料(含工程竣工設計圖紙、圖紙會審紀要、修改及變更通知書)一套(原件、獨立編號裝訂);

4) 現場簽證單一份(原件、獨立編號裝訂);

5) 協議書一份(複印件);

6) 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經甲方確認)一份。

若乙方未按上述要求報送工程竣工結算資料,則甲方有權拒收結算資料,由此造成結算工作延誤概由乙方負責。

7.2.2 本工程的工程量按施工圖紙及甲方簽證計算。工程師和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完整工程竣工結算資料後60個工作天內,由甲方按照乙方實際完成並通過驗收合格的工程量、甲方簽證及本協議核實審定工程結算總價,雙方應按工程結算總價進行結算。

7.2.3 在工程結算時經甲方核實乙方沒有按照圖紙、施工規範和甲方的指令進行施工,或出現偷工減料的情況,則甲方有權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上述事項不予結算,視乙方違約,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概由乙方負責。

第八條:雙方責任

8.1 甲方責任:

8.1.1開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工圖紙 套。

8.1.2 開工前 天內完成由甲、乙方和設計方、監理方參加的施工圖會審。

8.1.3 對乙方在施工時發現設計圖紙錯誤提出的意見,甲方應在收到書面通知的 天內會同設計方進行處理。

8.1.4 委派 為現場管理代表,監督檢查工程質量、進度,負責設計圖紙的變更、工程期間的質量驗收及其它事宜。

8.1.5 保證按第六條支付工程款的辦法進行工程款項支付。

8.1.6 如因甲方原因導致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返工,甲方應採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經有關部門審定後賠償由此而造成乙方的停工、返工、材料等損失。

8.1.7 協助乙方解決施工期間水源、電源及材料堆放和施工人員的住宿場所。

8.1.8 在竣工驗收後的保修期內,因使用不當引起的工程質量問題,其返修費用由甲方負責。

8.2 乙方責任:

8.2.1 收圖後,在開工前 天內完成施工圖會審,在開工前 天內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和材料、設備進場計劃並送甲方。

8.2.2 按施工安全規範做好施工質量、安全管理並保證安全施工,指定安全、防火責任人,物件堆放整齊,場地清潔衞生,道路暢通。凡施工期間發生的施工質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負責,並報告甲方、監理方及有關部門。

8.2.3 委派 為現場管理代表,須持有與工程項目相適應的資格證書,負責施工期間的施工質量、安全等問題。

8.2.4 做好施工原始記錄。施工中如發現設計錯誤或嚴重不合理時,應立即以書面通知甲方。

8.2.5 施工中因乙方責任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器材損失等均由乙方承擔。

8.2.6 乙方負責辦妥消防報建、驗收手續(注:由於本協議範圍外項目引致不合格的問題不屬乙方責任)。

8.2.7 對竣工驗收後保修期內出現的工程質量問題負責免費返修。

8.2.8 竣工驗收後,施工單位人員必須在 天內清理場地並撤離施工現場。

8.2.9 在施工中,甲方發現乙方工程進度或工程質量等與協議要求或施工組織設計等不符時,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並向乙方追究因此而遭受的所有損失。如因乙方材料質量不合格或材料質量保證資料不符合國家和地方政府部門的要求而導致工程不能按期通過質量監督站或廣州市消防部門的驗收,乙方要承擔全部責任,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九條:工程驗收

9.1 工程驗收以施工圖及説明書、圖紙會審記錄、有關變更書面文件、國家頒發的施工及驗收規範和質量驗收標準為依據。

9.2 隱蔽工程在乙方自檢後填制驗收表,以書面通知甲方檢查。甲方接通知後 天內到場驗收,經檢驗合格並符合設計要求時由雙方簽字後方可進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9.3 單項工程竣工前 天,由乙方通知甲方驗收,並在竣工後 天內驗收完畢。甲方不按時驗收,則視作甲方認可乙方單方驗收。

9.4 乙方在本工程施工安裝完畢,應在完工前 天由乙方申請要求市消防部門進行竣工驗收,並保證驗收通過和開通使用,屬於交鑰匙工程,並按驗收合格的日期為竣工日期。如實際竣工日期比協議約定竣工日期延遲的,乙方應承擔延期竣工的違約責任。

9.5 自動報警系統和相應部分經乙方優化設計修改後,如市消防部門驗收通不過而需重新整改所需的工程費用均由乙方全部負責,並由乙方承擔因此延誤交工而造成甲方的損失。

9.6 屬於甲方負責完善的消防工程項目(包括防火門、應急照明、疏散標誌、管井的封堵等)應在消防驗收前達到驗收標準,否則乙方竣工驗收時間順延。

9.7 工程竣工後,在工程結算之前乙方向甲方提交完整的竣工圖紙資料各 份。工程變更不大的,由乙方在原施工圖上加上註明及編制竣工資料;工程變更較大的,應由乙方重新繪製竣工圖,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9.8在工程未通過驗收前甲方提前使用的,並不免除乙方應承擔的質量保證及保修責任。

第十條:工程變更

10.1 乙方在保證工程質量和不降低設計標準的前提下提出優化設計、修改工藝的合理化建議,經甲方和設計及消防部門同意後方可實施。

10.2 在工程進行中,甲方有權隨時以書面通知乙方修改、補充、增減原有工程設計,乙方應依照甲方要求進行。其增減工程量由監理單位和甲方簽證確認,並按本協議第二條第二款內容結算。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1.1甲方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時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須向乙方支付應付而未付款的萬分之五的違約金,但累計違約金總額不得超過協議總價的3%。

11.2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按協議約定的竣工日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償付相當於協議總價的萬分之五違約金,若乙方逾期超過十天仍未能通過竣工驗收合格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乙方除支付上述違約金並退還甲方已付全部款項外,還應向甲方支付相當於協議總價的20%的違約金並賠償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11.3乙方必須按本協議及附件、甲方確認的施工圖紙、用料、施工規範和甲方的指令嚴格進行施工,保證質量,如不符合上述要求,甲方有權拒絕驗收,且對乙方進行處罰,金額為 元/次。乙方必須在甲方要求的時間內整改完畢。

11.4乙方如將甲方的技術或資料向第三方擴散、轉讓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相當於協議總價的20%的違約金並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損失。

11.5在協議履行過程中,如果乙方在本協議的競爭或實施中有腐敗和欺詐行為,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

11.5.1“腐敗行為”是指提供、給予任何有價值的東西來影響甲方或監理單位有關人員在協議實施過程中的行為;

11.5.2“欺詐行為”是指謊報事實,包括在前期的招投標過程中投標者之間串通投標(遞交投標文件之前和之後),以及在協議實施過程中的其他欺詐行為,使甲方作出錯誤的判斷,進而損害甲方的利益。

11.6乙方基於本協議的規定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及經濟損失賠償,甲方有權直接從未付給乙方的款項中抵扣,若不足以抵扣的,乙方應在甲方通知之日起10天內向甲方付清。

11.7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協議轉包或分包,否則,乙方須向甲方支付相當於協議總價的20%作為違約金,因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其他約定條款

12.1 甲方已委託監理公司進行建設監理,乙方必須服從監理公司的管理,本協議範圍內的所有工程驗收、工程簽證必須經監理公司和甲方蓋章確認。

12.2 工程保修期內,如因乙方原因的質量投訴或問題,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四小時內趕到現場進行處理。如逾期處理,甲方將另行委託,其所有費用及因此而造成甲方的其他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12.3 施工用水源、電源設施甲方接到工程主體內,由乙方接到施工現場內各施工地點並按表向總承包單位繳交水、電費。

12.4 甲方對乙方工程進度或質量不滿意時,雖經甲方提出要求改善,而乙方並未執行,則甲方有權不須提出任何理由而隨時以書面通知乙方終止本協議,乙方必須遵從在 天內退場,甲方保留對乙方由此引起的損失的索賠權。

第十三條:爭議解決方式

13.1本協議及其附件、技術標準、設計方案、招標文件等的約定如有不一致,解釋順序應為:本協議及其附件、技術標準、設計方案、招標文件。

13.2雙方在協議執行期內如有爭議,應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無效任何一方均可向 工程所在地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乙方聯繫方式

乙方保證其提供的並在本協議上註明的聯繫方式(包括:通訊地址及聯繫電話等)為有效的聯繫方式,若聯繫方式發生變更,乙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未以書面形式通知的,甲方按協議上註明的聯繫方式發送有關通知、文件,即視為該有關通知、文件送達乙方,乙方對因聯繫方式錯誤及未書面通知甲方聯繫方式變更而引起的一切後果承擔全部責任。乙方的聯繫方式為:

單位名稱:

通信地址:

聯繫人:

聯繫電話:

傳真號碼:

E-mail:

第十五條:附則

15.1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15.2 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15.3 本協議附件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14.3.1 《消防工程施工設計圖紙》

14.3.2 《報價一覽表及工程量清單》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工程施工設計協議 篇12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羣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附件1)

工程立項批准文號:

資金來源:

二、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

五、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元(人民幣)

¥:元

六、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局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年月日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雙方約定後生效。

發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委託代表人: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開户銀行:開户銀行:

帳號:帳號: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建設工程承包合同閲讀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原則,並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價格管理暫行規定》,《建築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計價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相關規定,為明確發包方與承包方雙方在工程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促使雙方互相創造條件,搞好配合協作,多快好省地完成國家的基本建設任務,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第二條圖紙和文件的保管與提供

1.圖紙由工程師單獨保管,但應免費提供給承包方兩套複製件。承包方需要更多複製件時,其費用自行負擔。除非為執行合同絕對需要,承包方在未經工程師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將僱主或工程師提供的圖紙、規範和其他文件用於第三方或轉讓給第三方。在發出缺陷責任證書時,承包方應將根據合同提供的全部圖紙、規範和其他文件退還給工程師。

2.承包方應將其按合同規定提供的並經工程師批准的全部圖紙、規範和其他文件的四套複印件提交給工程師,同時對於不能複製成相同規格的任何資料亦應提交一套可複製的副本。此外,承包方應按工程師的書面要求提交更多的上述圖紙、規範和其他文件的複印件供僱主使用,其費用由僱主支付。

3.上述提供給承包方的或由承包方提供的圖紙的一套複印件應由承包方保留在現場,該套圖紙應可隨時提供給工程師和任何由工程師書面授權的其他人員檢查和使用。

第三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

2.國家(或各部委,或省,自治區,市政府,計委,建委等有關單位)對工程的批准投資計劃文件號:__________,工程項目表文件號:___________,申請建築許可執照文件號:___________,計劃任務書文件號:___________,初步設計文件號:___________,總概算文件號:___________。

3.工程編號:__________;施工許可證號:___________;營業執照號:___________

4.工程地點:_________市________區(縣)________路

5.工程範圍:本合同全部工程建築安裝面積共計_________平方米(各單項工程建築安裝面積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6.工程承包方式:雙方商定採取下列第_______種承包方式。

(1)承包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承包方包工、部分包料,發包方提供部分材料

(3)承包方包工、發包方包全部材料

如按預算實行包工包料,屬於承包方及發包方負責供應之材料,承包方將材料品種、規格、數量、交貨時間、技術要求等用附表詳細註明)。

第四條工程期限

(一)開工

1.根據國家工期定額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工期為______天(日曆天),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開工至_____年____月_____日竣工驗收(附各單位工程開竣工日期,見附表一)。

2.開工前_______天,承包方向發包方發出開工通知書。

3.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代表簽證後,工期相應順延:

(1)按施工準備規定,不能提供施工場地、水、電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礙物未能清除,影響進場施工;

(2)凡發包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設備、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證施工需要或因交驗時發現缺陷需要修、配、代、換而影響進度;

(3)不屬包乾係數範圍內的重大設計變更,提供的工程地質資料不準,致使設計方案改變或由於施工無法進行的原因而影響進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電、停水8小時以上或連續間歇性停水、停電3天以上(每次連續4小時以上),影響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監理簽證不及時而影響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或代購材料差價款而影響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誤工期。

(二)竣工

(1)承包方必須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方承擔違約責任。

(3)施工中發包方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後就應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作為合同文件組成部分。提前竣工協議應包括承包方為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採取的措施。發包方為提前竣工提供的條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價款等內容。

(4)凡是延期開工或順延工期的約定,都是以約定的開工日期和竣工日期為計算基礎。

第五條工程師

建設工程實行監理的,發包方應當與監理人採用書面形式訂立委託監理合同。發包方與監理人的權利和義務以及法律責任,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委託合同以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1.發包方應在實施監理前將委託的監理單位名稱、監理內容及監理權限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方。

2.工程師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職權:___________,發包方委託的職權:___________,需要取得發包方批准才能行使的職權:_________。

3.合同履行中,發生影響發包方承包方雙方權利或義務的事件時,負責監理的工程師應依據合同在其職權範圍內客觀公正地進行處理。一方對工程師的處理有異議時,按本合同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4.除合同內有明確約定或經發包方同意外,負責監理的工程師無權解除本合同約定的承包方的任何權利與義務。

第六條工程質量

(一)工程質量等級

1.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或專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合格條件。發包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質量達到優良標準,應支付由此增加的經濟支出,對工期有影響的應給予相應順延。

2.達不到約定條件的部分,發包方代表一經發現,可要求承包方返工,承包方應按發包方代表要求的時間返工,直到符合約定條件。因承包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承包方承擔返工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返工後仍不能達到約定條件,承包方承擔違約責任。因發包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發包方承擔返工的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

3.雙方對工程質量的爭議,請協議條款約定的質量監督部門仲裁,仲裁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敗訴一方承擔。

(二)質量標準

1.承包方必須按照設計文件和國家現行的技術標準、規範進行施工。

2.承包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須全部達到國家現行的工程質量驗收標準,工程一次驗收合格率達到100%,優良率達到_________。

3.凡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質量不合格的工程,承包方應在發包方規定的時間內無償返工,達到工程質量驗收標準。返工後仍達不到的,由承包方承擔違約責任。由於發包方原因達不到工程質量標準的,由發包方承擔返工責任及經濟支出。

(三)質量監督

本工程的質量監督,由質量監督站負責,雙方均應接受其對工程質量的監督與檢查。

第七條工程檢查驗收

1.承包方必須嚴格按施工圖紙、説明文件和國家頒發的有關規範、規程進行施工,並接受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的監督檢查。

2.發包方聘用的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必須以書面通知承包方其姓名、身份及所承擔的任務。

3.承包方確定的施工現場負責人及技術負責人、專門技術人員及管理人員,必須以書面形式將其姓名、身份、所分擔的工作通知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

4.承包方應按工程進度,及時提供關於工程質量的技術資料,如材料、設備合格證、試驗、試壓、測試、報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須經過設計單位和發包方同意並簽證後,方可使用。

5.隱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檢後,填寫《隱蔽工程驗收單》通知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檢查驗收,監理工程師接到通知後_____小時內應到現場檢驗,認可簽證後,方可進行下一工序施工。監理工程師未接的檢查驗收,承包方經質量檢查部門檢驗確認合格後,即可隱蔽繼續施工,發包方應予承認並辦理檢驗合格手續。如提出異議,經複查合格者,其費用由發包方負責;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負責,因此而造成工期損失由責任方負責。

6.電氣照明、通風、水暖、衞生工程和機電安裝工程竣工後,必須按照_________等有關規定進行技術檢驗。屬於單體試車,由承包方負責進行。無論由誰負責試車,雙方均應相互配合,共同進行。試車中需要的動力、燃料、油料、材料、儀器、專用工具、技術勞務費用等,由發包方提供。其費用包括在定額內的,由承包方負擔;定額中未包括的,由發包方負擔。

7.設備安裝工程,由承包方會同發包方將已完工程(設備基礎)向安裝單位辦理中間交工手續,並作為竣工驗收的依據。

8.工程竣工驗收,應以施工圖紙、技術交底紀要、設計更改通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為依據。

9.工程竣工後,承包方按規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術檔案資料,併發出竣工通知書,經雙方協商確定驗收時間,由發包方組織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驗收合格後,雙方簽署交工驗收證書,並將工程移交給發包方管理,如發包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費用和造成的損失由發包方承擔。交工驗收中如發現有不符合質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應分清責任。屬施工原因造成的,按雙方驗收時商定的時間,由承包方負責修好再進行檢驗。竣工日期以最後檢驗合格的日期為準。

10.已竣工未驗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負責保管,發包方不得動用,若發包方已經使用,即視同交驗。由於承包方原因,應交工驗收而不交不驗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條款處理外,並賠償因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11.工程交工驗收後,土建工程保修期為1年,採暖工程保修期為一個採暖期,水電工程保修期為半年。保修證書在交工驗收後由承包方填寫交給發包方。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發包方應書面通知承包方並約定時間進行修理。在保修期內承包方拒不修理時,發包方可動用預留保修款請人修理,超支部分應由承包方負擔。

12.發包方在不妨礙承包方正常作業的情況下,可以隨時對作業進度、質量進行檢查。

第八條工程合同總價

1.本工程合同總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_元。其中:材料費:___________元(人民幣),人工費: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管理費:__________元(人民幣),設計費:_________元(人民幣),垃圾清運費:_________元(人民幣),税金:_________元(人民幣),其他費用:_________元(人民幣)。

2.如遇下列情況,合同總價作相應調整:

(1)合同總價內經雙方確認的暫估價變化;

(2)在合同工期內政策性調整所發生的材料差價、工資、費率及其它費用的變化;

(3)重大設計發生變更;

(4)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項目;

(5)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1.本合同簽訂後_________日內,發包方支付不少於合同總價(或當年投資額)的_________%備料款,計人民幣_________元;臨時設施費,為土建工程合同總造價的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安裝工程為人工費的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元;材料設備差價________元,分_____次支付,每次支付時間、金額_________。差價調整辦法:雙方商定採取下列第______種差價調整辦法。

(1)按主材計算價差。發包方在招標文件中列出需要調整價差的主要材料表及其基期價格(一般採用當時當地工程造價管理機構公佈的信息價或結算價),工程竣工結算時按竣工時當地工程造價管理機構公佈的材料信息價或結算價,與招標文件中列出的基期價比較計算材料差價。

(2)主材按抽料計算價差,其它材料按係數計算價差。主要材料按施工圖計算的用量和竣工當月當地工程造價管理機構公佈的材料結算價或信息價與基期價對比計算差價。其它材料按當地工程造價管理機構公佈的調價係數計算差價。

(3)按工程造價管理機構公佈的竣工調價係數及調價計算方法計算差價。

2.發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進度月報後必須在____日內按核實的工程進度支付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的____%時,按規定比例逐步開始扣回備料款。工程進度款支付。工程進度款應根據甲乙雙方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方式和經發包方代表確認的已完工程量、構成合同價款相應的單價及有關計價依據計算、支付工程款。發包方如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則按合同條款的約定承擔相應的責任。

3.工程價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95%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辦完交工驗收後,待保修期滿連本息(財政撥款不計息)一次支付給承包方。

4.如發包方拖欠工程進度款或尾款,應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額日萬分之______的違約金。

5.確因發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工程進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窩工損失的,應由發包方承擔。

6.本合同造價結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

7.承包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後_______天內,將竣工結算文件送交發包方和經辦銀行審查,發包方在接到結算文件______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書面異議,承包方可請求經辦銀行審定後撥款。工程竣工結算的審查。發包方在收到承包方提出的工程竣工結算證書後,由發包方的造價工程師或委託相應資質的工程造價諮詢單位審查,並按合同約定的時間提出審查意見,作為辦理竣工結算的依據。

8.當事人雙方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執行過程中的工程價格爭議,可通過下列辦法解決:

(1)雙方協商確定;

(2)按合同條款約定的辦法提請調解;

(3)向有關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在爭議處理中,涉及工程價格鑑定的,由工程所在地工程造價管理機構或法院指定的工程造價管理機構負責。

9.發包方未按照約定支付價款的,承包方可以催告發包方在合理期限內支付價款。發包方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設工程的性質不宜折價、拍賣的以外,承包方可以與發包方協議將該工程折價,也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建設工程的價款就該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優先受償。

第十條施工準備

1.發包方在開工前應辦妥徵地拆遷;申請領取建築執照;清除施工場地範圍內影響施工的原有管線,綠化等障礙物;解決施工用地(包括材料,構件的堆放和中轉場地,搭建大型臨時設施用地);解決施工用水源,電源和運輸道路的接通;向承包方提供所有工程設計圖紙;組織設計、施工單位進行工程設計交底。

2.承包方在開工前應組織有關人員學習和熟悉圖紙,參與設計交底,編好施工圖預算,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進行現場平面佈置,搭建施工臨時設施,安排施工總進度計劃,儲備材料,加工構件,做好一切施工準備。

第十一條材料、設備供應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築材料、構配件、設備等物資的供應方法:_____________。

發包方未按照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設備、場地、資金、技術資料的,承包方可以順延工程日期,並有權要求賠償停工、窩工等損失。

2.材料、設備供應範圍的劃分和檢驗:

(1)進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屬統配、部管物資和二、三類電機產品,由發包方組織供應到現場或指定地點。如在規定交貨地點之外交貨,其發生的超運距運費和其他費用由發包方負責。

(2)成套設備和專用設備,由發包方負責招標、定貨、供應和商品檢驗後交付承包方。對提前到貨的設備應由發包方設庫保存,安裝時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丟失或損壞。

(3)本工程所需材料、設備除在“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設備明細表”明確由發包方供應外,其餘材料均由承包方組織供應。

(4)所有材料設備、成品、半成品均應附有合格證,都要檢查驗收,籤交物資驗收合格單方可進場,已進場的物資未經發包方許可簽署出場證書,不得運出場外。

(5)已進場的物資,若發現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須迅速將其運出場外。

(6)具有合格證書的建築材料、設備,任何一方如有異議要求檢驗時,可以重新檢驗,檢驗後如屬合格產品,其檢驗費用由要求檢驗的一方承擔;如屬不合格產品,檢驗費用由供料一方負擔。

(7)沒有合格證書,且未經試驗鑑定或經過試驗鑑定為不合格的建築材料、設備、構配件等,雙方均不得用於本工程。若屬材料人員失職或其它原因造成不良後果,由責任一方負責。

(8)任何一方強迫對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築材料、設備和構配件於本工程的,都要簽證記錄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強迫一方負責。

3.材料價差及實物價格的結算。

(1)發包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標,由承包方採購供貨的,應根據指標的性質、發生的政策性調價等,以建築安裝材料預算價格為依據,逐項計算出原價價差或預算價差,均由發包方負責補差。此價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價之內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費。

(2)發包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實物,按發包方提供實物時建築安裝材料價格結算價款。

(3)除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設備外,發包方指定廠家、品種讓承包方購買和供應其所指定的材料、設備的,其價款按實結算。

(4)發包方委託承包方代購的材料、設備,按雙方商定的價格,由承包方收取代購款包乾使用,發包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後一天內一次付清。

(5)發包方提供的材料、設備的指標或實物,必須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設備,規格品種與實際需要不相符時,由承包方協助進行調劑串換使用,由發包方給付承包方勞務費_________元(或承包方不收取勞務費)。

(6)發包方供應的木材、成材指標或實物、硬雜木均按有關規定辦理,其量差、價差由發包方承擔。

第十二條施工與設計變更

1.承包方在組織施工中必須堅持“百年大計,質量第一”的方針,要根據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以及設計要求組織施工,要求全部工程達到合格標準。

2.在組織施工中,要堅持按圖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設計,如遇下列情況造成承包方窩工、返工和材料、構件的積壓倒運,勞動力,機械調遷等損失,應由發包方負擔:

(1)施工中發現設計有錯誤或有嚴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應以書面通知發包方,由發包方在七天內與原設計單位商定提出修改或變更設計文件,經當事人雙方辦理有關手續後方準繼續施工;

(2)施工中如遇設計變更後超出原設計標準或規模時,須經原批准單位審批同意,當事人雙方辦理有關手續後方可施工。在設計變更尚未批准前,任何一方不得強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緩建,當事人雙方對在建工程應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3.在施工中由於承包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構件的倒運,機械二次進場等損失,均由承包方自行負擔。

4.在組織施工過程中,如遇特殊情況發包方對某個單項工程提出加快提前完成而採取特殊施工方法時,因此所增加的各項施工費用,應由發包方負擔。在組織施工前,當事人雙方應辦妥改變施工方法的手續。

第十三條安全施工與檢查

1.承包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並隨意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承包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方承擔。

2.發包方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對他們的安全負責。發包方不得要求承包方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發包方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發包方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第十四條工程停建或緩建

1.由於政策變化,不可抗力以及雙方之外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承包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發包方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現場。發包方應為承包方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的經濟支出,並按合同規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和賠償承包方有關損失。

2.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方負責退貨,不能退還的貨款和退貨發生的費用,由發包方承擔。但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五條安全防護

1.承包方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工程師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後實施,防護措施費用由發包方承擔。

2.實施爆破作業,在放射、毒害性環境中施工(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承包方應在施工前14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並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後實施由發包方承擔安全防護措施費用。

第十六條事故管理

1.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工程師,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管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2.發包方承包方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認定處理。

第十七條環境保護

1.環境保護責任:承包方在施工過程中,應遵守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及本合同的有關規定,並應對其違反上述法規和規章和本合同規定所造成的環境破壞以及人員傷害和財產損失負責。

2.採取合理的措施保護環境

(1)承包方應在其編報的施工組織設計中,做好施工棄渣的處理措施,嚴格按批准的棄渣規劃有序地堆放和利用棄渣,防止任意堆放棄渣降低河道的抗洪能力和影響其他承包方的施工和危及下游居民的安全。

(2)承包方應按合同規定採取有效措施對施工開挖的邊坡及時進行支護和做好排水措施,避免由於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

(3)承包方在施工過程中應採取有效措施,注意保護飲用水源免受施工活動造成的污染。

(4)承包方應按《技術條款》的規定,加強對噪聲、粉塵、廢氣、廢水的控制和治理,努力降低噪聲、控制粉塵和廢氣濃度以及做好廢水和廢油的治理和排放。

(5)承包方應保持施工區和生活區的環境衞生,及時清除垃圾和廢棄物,並運至指定的地點堆放和處理。進入現場的材料、設備必須置放有序,防止任意堆放器材、雜物阻塞工作場地周圍的通道和破壞環境。

第十八條發包方駐工地代表:

1.發包方駐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員名單:

(1)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職權:_________。

(2)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職權:_________。

2.實行社會監理的總監理工程師姓名及其被授權範圍(如果有):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職權:_________。

第十九條承包方駐工地代表名單:

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職權: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職權:_________。

第二十條發包方工作

1.施工場地具備開工條件和完成時間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水、電、電訊等施工管線進入施工場地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_________________

3.施工場地內主要交通幹道及其與公共道路的開通時間和起止地點: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的提供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辦理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位置提供和交驗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會審圖紙和設計交底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施工場地周圍建築物和地下管線的保護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一條承包方工作

1.施工圖和配套設計名稱、完成時間及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時間和份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施工防護工作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向發包方代表提供辦公和生活設施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對施工現場交通和噪音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成品保護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施工場地周圍建築物和地下管線的保護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施工場地整衞生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獎勵,懲罰與仲裁

1.承包方在保證工程質量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的合理化建議,經發包方和原設計單位同意方可施工,由此而節約的工程投資,百分之_________歸承包方,百分之______歸設計單位。

2.由於承包方責任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驗收合格日期計算,每逾期一天,應按該項工程的預算造價(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預算人工費計算),由承包方償付給發包方萬分之_______的違約金。如承包方採取措施提前竣工,每提前一天,由發包方付給承包方萬分之________的獎勵。獎金由發包方收益中開支或從發包方節約的投資中支付。如發包方確無資金來源,可不實行獎罰條款,承包方應從全局出發,不因此推遲交工。

3.當事人雙方不得藉故拖欠各種應付款項,如逾期不付,則視同貸款,拖延方應增付應付而未付款項的利息。

4.施工合同由各級建設銀行監督執行。施工中的經濟糾紛,應本着實事求是的原則,協商解決,如雙方協商不能解決時,根據一方當事人的請求,可以提交有管轄權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仲裁。

第二十三條工程負責人和工傷事故

1.發包方派_________為駐現場負責人,承包方派_________為現場施工負責人,共同履行本合同的各項規定。

2.承包方有責任教育工人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安全施工,防火防盜。在施工中發生的傷亡事故和承包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他損失,均由承包方負責,承包方不得因此影響工程進度。

第二十四條質量保修

1.承包方應按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家關於工程質量保修的在關規定,對交付發包方使用的工程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質量保修責任。

2.質量保修工作的實施。承包方應在工程竣工驗收之前,與發包方簽訂質量保修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3.質量保修書的主要內容包括:

(1)質量保修項目內容及範圍。

(2)質量保修期。

(3)質量保修責任。

(4)質量保脩金的支付方法。

(5)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並結清工程餘款後,承包方向發包方辦理移交手續,並填寫工程保修單。

4.在正常使用條件下,房屋建築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

(1)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衞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

(3)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

(4)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為2年;

(5)裝修工程為2年。

5.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約定。保修期從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第二十五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六條違約責任

承包方的違約責任:

1.因承包方的原因致使建設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內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害的,承包方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2.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設工程質量不符合約定的,發包方有權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內無償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經過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後,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發包方的違約責任:

1.因發包方變更計劃,提供的資料不準確,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供必需的勘察、設計工作條件而造成勘察、設計的返工、停工或者修改設計,發包方應當按照勘察人、設計人實際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費用。

2.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

3.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設工程質量不符合約定的,發包方有權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內無償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經過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後,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4.因發包方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緩建的,發包方應當採取措施彌補或者減少損失,賠償承包方因此造成的停工、窩工、倒運、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等損失和實際費用。

5.承包方驗收通知書送達_________日後不進行驗收的,按規定償付逾期違約金。

6.不按合同規定撥付工程款,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的規定延付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_償付承包方賠償金。

第二十七條轉讓與分包

1.轉讓:發包方可以與總承包方訂立建設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別與勘察人、設計人、施工人訂立勘察、設計、施工承包合同。發包方不得將應當由一個承包方完成的建設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發包給幾個承包方。總承包方或者勘察、設計、施工承包方經發包方同意,可以將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與總承包方或者勘察、設計、施工承包方向發包方承擔連帶責任。承包方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轉包給第三人或者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肢解以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第三人。禁止承包方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禁止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設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承包方自行完成。

2.分包:

(1)本合同工程的主體工程不得分包。

(2)若部分分項工程確需分包時,須取得發包方同意。承包方應將分包合同副本提交發包方備案。

(3)承包方對本合同所承擔的全部責任和義務,不受分包的影響。監理工程師有權對分包的施工質量、施工安全和施工進度進行監督。分包人的任何違約與疏忽,均視為承包方的違約與疏忽。

第二十八條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他非發包方承包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條款約定的風雨、雪、洪、地震等自然災害。

2.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承包方應立即通知工程師,產大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採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發包方應協助承包方採取措施。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48小時內承包方向工程師通報受害情況和損失情況,及預計清理和修復的費用。

3.不可抗事件持續發生,承包方應每隔7天向工程師報告一次受害情況。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14天內,承包方向工程師提交清理和修復費用的正式報告及有關資料。

4.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及延誤的工期由雙方按以下方法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三人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於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設備的損害,由發包方承擔。

(2)發包方承包方人員傷亡由其所在單位負責,並承擔相應費用。

(3)承包方機械設備損壞及停工損失,由承包方承擔。

(4)停工期間,承包方應工程師要求留在施工場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員及保衞人員的費用由發包方承擔。

(5)工程所需清理、修復費用,由發包方承擔。

(6)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5.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第二十九條工程風險

1.發包方的風險

(1)發包方負責的工程設計不當造成的損失和損壞。

(2)由於發包方責任造成工程設備的損失和損壞。

(3)發包方和承包方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和損壞,但承包方遲延履行合同後發生的除外。

(4)戰爭、動亂等社會因素造成的損失和損壞,但承包方遲延履行合同後發生的除外。

(5)其他由於發包方原因造成的損失和損壞。

2.承包方的風險

(1)由於承包方對工程(包括材料和工程設備)照管不周造成的損失和損壞。

(2)由於承包方的施工組織措施失誤造成的損失和損壞。

(3)其他由於承包方原因造碭損失和損壞。

3.風險責任的轉移:工程通過完工驗收並移交給發包方後,原由承包方按上述第2款規定承擔的風險責任同時轉移給發包方(在保修期發生的在保修期前因承包方原因造成損失和損壞除外)。

4.風險責任的轉移:工程通過完工驗收並移交給發包方後,承包方按上述第2款規定承擔的風險責任同時轉移給發包方(在保修期發生的在保修期前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的損失和損壞除外)。

5.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簽訂後發生第1款(3)和(4)項的風險造成工程的巨大損失和嚴重損壞,使雙方任何一方無法繼續履行合同時,經雙方協商後可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後的付款由雙方協商處理。

第三十條保險

1.工程開工前,發包方為建設工程和施工場內的自有人員及第三人人員生命財產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2.運至施工場地內用於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裝設備,由發包方辦理保險,並支付保險費用。

3.發包方可以將有關保險事項委託承包方辦理,費用由發包方承擔。

4.承包方必須為人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併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5.保險事故發生時,發包方承包方有責任盡力採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減少損失。

6.具體投保內容和相關責任,發包方承包方在條款中約定。

第三十一條擔保

1.發包方承包方為了全面履行合同,應互相提供以下擔保:

(1)發包方向承包方提供履約擔保,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及履行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2)承包方向發包方提供履約擔保,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

2.一方違約後,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相應責任。

3.提供擔保的內容、方式和相關責任,發包方承包方除在條款中約定外,被擔保方與擔保方還應簽訂擔保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三十二條專利技術、特殊工藝和合理化建議

1.發包方要求採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須負責辦理相應的申報、審批手續。承擔申報、試驗等費用。承包方按發包方要求使用,並負責試驗等有關工作。承包方提出使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報發包方代表批准後按以上約定辦理。

2.承包方提出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圖紙、設計和施工組織設計的理解及對原定材料、設備的換用,必須經發包方代表批准。

3.以上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雙方按協議分攤或分離。

第三十三條文物和地下障礙物

1.在施工中發現古墓、古建築遺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質研究等價值的物品時,承包方應立即保護好現場並於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工程師應於收到書面通知後24小時內報告當地文物管理部門,發包方承包方按文物管理部門的要求採取妥善保護措施。發包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延誤的工期。如發現後隱瞞不報,致使文物遭受破壞,責任者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2.施工中了現影響施工的地下障礙物時,承包方應於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同時提出處置方案,工程師收到處置方案後24小時內予以認可或提出修正方案。發包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延誤的工期。

3.所發現的地下障礙物有歸屬單位時,發包方應報請有關部門協同處置。

第三十四條合同解除

1.發包方承包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停止施工超過_________天,發包方仍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方有權解除合同。

3.承包方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或者肢解以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發包方有權解除合同。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發包方承包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因一方違約(包括因發包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5.一方依據2、3、4款約定要求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並在發出通知前7天告知對方,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對解除合同有爭議的,按本合同第五十五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6.合同解除後,承包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發包方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場地。發包方應為承包方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所發生的費用,並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貨方負責退貨或解除訂貨合同,不能退還的貨款和因退貨、解除訂貨合同發生的費用,由發包方承擔,因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除此之外,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7.合同解除後,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第三十五條附則

1.本合同條款如對特別情況尚有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結合有關規定議定附則條款,作為本合同之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與本合同牴觸。

2.本合同訂立之前雙方簽訂的工程協議書,在簽訂本合同後,可作為本合同之附件,與本合同牴觸之處,以本合同為準。

(1)預算審查手續,由建設單位將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附施工圖預算)送市建設工程合同預算審查處審查。要求鑑證的,可到建築物所在地的區、縣工商行政管理局進行鑑證。

(2)在本合同簽訂之前,雙方簽訂的施工準備合同(工程協議書),可做為本合同之附件。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3)招標工程,按《_________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暫行辦法》簽訂合同。

(4)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六條合同生效與終止

1.雙方在協議書中約定合同生效方式。

2.發包方承包方履行合同全部義務,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承包方向發包方交付竣工工程後,本合同即告終止。

3.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後,發包方承包方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第三十七條合同份數

1.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發包方承包方分別保存一份。

2.本合同副本份數,由雙方根據需要在條款內約定。

第三十八條補充條款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工程實際經協商一致後,可對本合同內容具體化、補充或修改,在條款內約定。

發包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

工程施工設計協議 篇13

維修改造工程施工協議書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等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二、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按照施工方案、施工圖紙要求,包工包料。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X年XX月XX日

竣工日期:X年XX月XX日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及要求:按照現行施工驗收標準驗收,達到合格標準。

五、合同價款

計價方式:按現行《吉林省房屋修繕定額》計算工程直接費;按吉林省建設廳有關文件規定進行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調整差價;按現行《吉林省房屋修繕工程費用定額》計取費用、税金。勞動保險費等規費按照核定的施工企業勞保取費證計取。工程量根據施工現場發生實際情況測量和施工圖紙計算確定。六、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

1、工期承諾:嚴格按合同約定工期進行,每延誤一天給發包方違約金X元人民幣。

2、質量承諾:使用合格材料,達到合格標準。

3、質量保修

(1)保修承諾:在規定的保修期內,除用户使用不當導致的破壞外,承包人在48小時內無償完成。

(2)保修時間:屋面防水、衞生間防水五年;其它三年。

七、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

1、預付工程款金額及時間:無。

2、工程款支付時間及額度:X年XX月XX日前付清。

3、保脩金及退還時間:按照總造價5%扣保脩金,保修期結束返退保脩金。若承包方未履行保修義務,發包方將組織人員進行維修,發生全部費用由保修費中扣除。

八、違約責任

1、發包方違約責任:賠償承包方的損失。

2、承包方違約責任:賠償發包方的損失。

九、其他:

1、安全責任:施工期間承包人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加強安全管理,因承包方管理不到位導致人員傷亡事故發生,均由承包方負責。

2、成品保護:施工期間由承包方承擔,造成損失或破壞進行無償修補。

3、財產保護:施工期間甲方現有財產由承包方承擔保護。

4、其他:特殊情況雙方另議定。

十、合同訂立時間:X年XX月XX日

合同訂立地點:本合同雙方約定簽字、蓋章後生效。

此協議一式三份,發包方二份,承包方一份。

發包人:

X年XX月XX日

承包人:

X年XX月XX日

工程施工設計協議 篇14

甲方:

乙方:

茲由乙方承建甲方的冷庫安裝工程,為使工程順利進行,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協議法》、《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協議條例》等法規,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洽商,特制定本協議如下: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冷庫安裝工程 本工程為大包工工程 .

2.工程地點:

3.工程協議價: 元整

4.施工時間: 年 月 日開工至年月 日前完工。總工期天。

二、工程內容:

1.製冷主機、冷風機、蒸發冷凝器、低壓循環桶、貯氨器等製冷系統設備安裝、電路、電櫃等安裝。氨衝霜系統、水衝霜系統安裝。電路系統安裝。庫門、風幕安裝。

2.製冷系統、水系統、電系統連接。各系統試壓、調試、連接。

3.系統聯動試機、降温。

三、工程質量標準及要求及驗收:

1.按國家制冷行業安裝規範安裝驗收。機器運轉平穩,管道佈局、焊接合理規範,無漏氨、漏水現象。

2.庫温達到-5℃以下。

四、協議價款及付款方式:

1.協議總價: 元整。

2.工程分段付款:乙方施工人員及安裝設備到甲方場地後,甲方先付乙方元,工程進度一半時再付 元,系統試壓調試完工後付 元,餘款 元作為質保金在 年月 日前支付給乙方。

五、甲乙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負責施工現場的三通一平、臨時用電。

(2)提供乙方安裝工人的住宿。

2.乙方責任:

(1)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範、安全文明施工。施工期間發生的一切事故均由乙方自負。

(2)工程未交付使用前,協助甲方做好保護工作。

(3)堅持質量第一的原則,按協議規定的時間完成工程施工任務。

(4)該按裝工程所用的工具、設備、機械均由乙方負責。

(5)乙方對其所承包的工程保修期為一年,一年內如出現質量問乙方負責免費維修或更換,並終身維修。

(6)乙方負責免費為甲方培訓操作工人2-3名。

(7)甲方冷庫正式投入使用時,乙方負責免費派技術人員到甲方指導操作 天,技術人員食宿費用由甲方負責。

六、協議生效及其他:

(1)本協議雙方代表人簽字蓋章後即生效,至結清工程款項後終止。

(2)本協議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 1份。

(3)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態度,簽署書面修改或增補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電話: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電話: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工程施工設計協議 篇15

甲方:贛榆縣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根據施工的的需要,甲方將工程交給乙方施工。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平等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工程名稱:

二、承包方式:

三、工程單價:

四、質量要求:按設計和施工規範進行施工,質量達到優良。

五、工期要求:按業主要求工期20xx年X月XX日完工。

六、安全要求:乙方對施工安全負責,在施工中嚴格按施工安全生產規範進行,做到安全生產無事故,安全四項指標為零。

七、結算方式:工程竣工驗收三十日內,乙方提交結算材料,甲方予以審核結算。

八、付款方式:甲方按業主工程施工計量認證後的撥款額%支付乙方工程款,工程完工後支付乙方工程款為業主撥付額的%,餘款待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按業主撥款額結算。

九、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負責協調施工環境、業主及監理關係。

2、負責技術、協助整理施工技術資料。

3、嚴格履行項目部各項管理工作。

4、對工程質量、工期、各項費用嚴格控制,按設計合同要求合理安排、組織、檢查。

(二)乙方責任:

1、嚴格按業主設計及國家有關施工規範進行施工,服從業主、監理及甲方管理。

2、施工過程中及時按規定上報報驗、驗收等施工資料和中間計量、月財務報表等,否則由此產生的後果由乙方承擔。

3、保證工程質量,如因乙方施工造成質量問題由乙方承擔責任。

4、保證工程按時完成。

5、乙方自行解決施工所需機械設備、施工人員、技術人員及墊付資金等。

6、施工中嚴格按施工安全生產規範進行,服從上級安全部門及甲方管理,對安全負全部責任。

7、向甲方繳納X元施工保證金,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如無質量問題、安全事故、材料費和人工費的拖欠等事項發生,甲方即予以退還。如有上述等事項發生,甲方有權予以扣除作對應支付;乙方繳納的保證金不能滿足扣除的,甲方有權從乙方工程款中直接予以扣除。

十、合同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沒按設計規範要求施工,監理下發整改通知達三次的;

2、延期十天沒有進場施工,或拖延工期達施工進度計劃同期期限20%的;

3、發生重大工傷事故,或發生工傷事故後不及時處理影響工程進度或受害人向甲方主張權利的;

4、拖欠材料、人工費用不及時處理,致使相關人員向甲方主張權利的。

甲方沒有按合同要求撥付工程款達應撥付工程款數額50%以上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乙方應在甲方解除合同五日內清場,每逾期一天,乙方自願按總工程價款的1%作為違約金支付給甲方。

十一、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履行本協議,一方違約,應賠償對方損失。

十二、本協議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 方(蓋章):

代 表:

乙 方(蓋章):

代 表:

20xx年X月XX日

工程施工設計協議 篇16

施工單位: 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方對乙方承建專業資格的考核,同意將公司防水工程委託乙方施工,為了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責任,按照確保工程質量、工程進度、工程安全的原則,協商確定如下協議條款共同遵守執行。

一 、總則

1、 工程名稱:

2、 工程地點:

3、 工程內容:

根據公司工程施工聯繫單和設計變更通知單要求,廚衞間防水工程採用聚合物水泥基防水塗膜(1.5厚),屋面防水工程採用聚氨酯"851"防水塗膜(找平層上作基層處理)。

二、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料、包質量、包管理、包安全、包進度等總包方式。

三、工程造價:

廚衞間聚合物防水每平米20元;屋面"851"聚氨酯防水每平米28元。結算時按實際面積結算。

四、質量標準:

乙方應確保公司梅林生活、生產基地2#、3#樓防水工程達到優良標準,嚴格參照廣東省防水工程新規範標準DBJ15-19-97和深圳市現行有關標準及甲方要求施工,塗膜工程保證不起皮、不空鼓、不分層、不露點、平整均勻,與基層有一定粘結力,達到設計厚度等質量要求。

五、雙方責任:

(一) 甲方責任:

1、應提前提出施工計劃,並將工作面整理達到防水施工標準提交乙方施。

2、應提出工期計劃,但應考慮到天氣及人力等不可避免的因素,工期順延。

3、配合乙方施工,如提供必要的垂直運輸、工人工地住宿等。

4、甲方有權對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工程質量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提交乙方限時整改。

(二) 乙方責任:

1、聽候甲方通知,即時將防水材料進場,提交防水材料合格證、檢測報告及深圳市建設局頒發的準用證,由甲方現場負責人抽檢合格後使用,必要時由甲方抽送市"建科院"檢驗合格後使用。

2、配合市建公司梅林生活基地整體進度,按甲方提出的施工計劃施工,除不可避免的因素外,不得人為拖延。

3、應遵守施工現場的各項規章管理制度,不得有違規行為,否則接受甲方各種形式的處罰。

4、應嚴格按防水工程標準規範施工,發現問題,及時自行解決,確保工程質量達到優良標準,並對工程保修三年。

六、付款方式:

本工程無預付工程款,甲方按乙方進度支付進度款,待工程全部完工驗收達優良標準後甲方付至全部工程款的95%給乙方,留5%的工程款作保脩金,三年保修期滿後乙方無質量問題,甲方支付餘款。

七、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待三年保修期滿,甲方支付餘款後,協議自動失效。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表: 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