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動人口婚育證明樣本【三篇】

第1篇:流動人口婚育證明樣本

流動人口婚育證明樣本【三篇】

,性別,身份證號,於X年X月X日與結婚登記,初婚未育,特此證明。蓋上單位公章和日期。

茲有(性別:男,女;出生日期:年月日)

屬於(未婚、初婚、再婚、離婚、喪偶)。

配偶姓名:(性別:男,女;出生日期:年月日)。

子女姓名:①(性別:男,女;出生日期:年月日),

出生證號:,

準生證號:;②

(性別:男,女;出生日期:年月日),

出生證號:,

準生證號:。

特此證明。

負責人簽字:

單位名稱:

(蓋章)

年月日

單位詳細地址:

聯繫電話:

第2篇:如何辦理流動人口婚育證明

符合下列條件的,可由現居住地計劃生育管理部門為其辦理臨時《流動人口婚育證明》,並將辦理情況通報其户籍地:(1)經現居住地計劃生育管理部門核實,流動人口的婚姻、生育信息完整、準確的;(2)在現居住地依法辦理暫住登記或居民登記1年以上,並具有穩定職業和住所的:(3)已採取絕育措施的;(4)已在現居住地購買住房的,並辦理《住房產權登記證》的。由現居住地計劃生育管理部門辦理的《流動人口婚育證明》,僅在辦證機關所在縣(市)範圍內有效,有效期不超過三年。流動人口婚育證明辦證材料

1、申請人持本人一寸近期照片兩張、户口簿、身份證,2、已婚的應持〈結婚證〉,已生育的持〈生育服務證〉、落實節育措施證明、查環查孕證明;3、政策外生育的,需持社會撫養費徵收收據等證件,帶〈流動人口婚育證明申請表〉。

第3篇:流動人口婚育證明填寫要求

流動人口婚育證明填寫要求

(1)《流動人口婚育證明》由發證機關(或查驗機關)的經辦人根據辦證人的實際情況,按照填寫項目要求如實填寫;必須使用鋼筆或碳素筆,字跡清楚、內容準確,不得勾劃塗改。

(2)少數民族流動人口的姓名、性別、籍貫等相關情況,按《居民身份證》、婚育證明材料的漢文譯音、譯文,一律用漢文填寫。

(3)《流動人口婚育證明》必須加蓋發證機關的公章(公章應當壓相片。(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