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險告知書(精選10篇)

風險告知書 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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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告知書(精選10篇)

任何法律案件均存在一定程度的法律風險。當事人在訴訟前,應確認具有承受此等法律風險之負擔能力及合理預見。為了充分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便於當事人謹慎地選擇訴訟手段,根據相關法律和司法解釋的規定,現將訴訟的風險告知如下:

一、不如實陳述事實的風險

當事人應當向承辦律師如實提供全面、準確的事實和證據,以便承辦律師依法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當事人如作虛假陳述、或提供虛假證據,將會導致律師作出錯誤的分析、判斷,對此律師不承擔任何責任。當事人鄭重承諾:提交給代理律師的所有證據資料均是證實的,並且證據內容與事實相符,不存在虛假證據。

二、訴訟/仲裁請求不當的風險

訴訟/仲裁請求不完全、不恰當,可能會導致未請求部分視為棄權而得不到審理或因不恰當請求而讓您的全部或部分請求得不到支持的不利後果。我們會代您提出權利主張,我們提出的權利主張,均是依據您所提供的資料和陳述的事實建議作出的,故您必須保證您所提供的資料以及所陳述的事實,是真實可靠的。

我們明確不接受虛假的資料和事實,我們也不會因您的要求而接受或製作虛假的資料和事實,由此產生的風險和責任,均由您承擔。

律師是運用專業法律知識和法律規定的權利、方式為委託人提供法律服務,律師不能保證律師對某一行為、事實、法律關係性質的個人判斷為法院 、仲裁或其他有權機構支持或完全支持。

三、不提供或者不充分提供證據的風險

訴訟當事人雖親身經歷糾紛的全過程,但法院是根據當事人提供的證據對事實作出認定。除法律和司法解釋規定不需要提供證據證明外,當事人提出訴訟請求或者反駁對方的訴訟請求,均應提供證據證明。不能提供相應的證據或者提供的證據無法證明相關事實的,可能面臨不利的裁判後果。

四、不提供原始證據的風險

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證據,應當提供原件或者原物,特殊情況下也可以提供經人民法院核對無異的複製件或者複製品。提供的證據不符合上述條件的,可能影響證據的證明力,甚至可能不被採信。

五、證人不出庭作證的風險

除屬於法律和司法解釋規定的證人確有困難不能出庭的特殊情況外,當事人提供證人證言的,證人應當出庭作證並接受質詢。如果證人不出庭作證,可能影響該證人證言的證據效力,甚至不被採信。

六、超過訴訟時效的風險

當事人請求人民法院保護民事權利的期間一般為二年(特殊的為一年)。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訴後,被告提出原告的起訴已超過法律保護期間的,如果原告沒有對超過法律保護期間的事實提供證據證明,其訴訟請求不會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

七、無財產或者無足夠財產可供執行的風險

被執行人沒有財產或者沒有足夠財產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人民法院可能對未履行的部分裁定中止執行,申請執行人的財產權益將可能暫時無法實現或者不能完全實現。

八、訴訟中的不確定因素的風險

在案件審理過程中,可能存在司法不公、司法效率低下等現象。律師是根據自己的法律專業知識向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的執業者,我們承諾盡全力履行代理職責,但基於諸如司法不公、司法效率低下等眾多不確定因素,律師並不能保證案件必然勝訴的審理結果。我們對因上述原因對案件的進程及結果產生的影響不承擔責任。

九、不按約定交納律師費的風險

律師代理費均依照國家相關規定或根據案件情況與您協商確定,由律師事務所統一收取,並向您出具發票;當事人須按約定交納律師費,否則律師有權中止代理。

十、律師拒絕服務的風險

律師接受委託後,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履行協議約定的職責,不得無故拒絕辯護或代理。但是有下列情形的除外:

(一)委託人利用律師提供的法律服務從事犯罪活動的;

(二)委託人堅持追求律師認為無法實現的或不合理的目標的;

(三) 委託人在一定程度上沒有履行委託合同義務的;

(四)在事先無法預見的前提下,律師向委託人提供法律服務將會給律師帶來不合理的費用負擔,或給律師造成難以承受的、不合理的困難的;

(五)委託人提供的證據材料不具有客觀真實性、關聯性與合法性,或經司法機關審查認為存在偽證嫌疑的;

(六)其他合法的緣由。

最後,四川潤森律師事務所感謝您對我們的信任與支持,我們將依法盡心盡責地維護您的合法權益,嚴格按照法律規定的期間、時效以及與委託人約定的時間,辦理委託事項。謹慎保管委託人提供的證據和其他法律文件,保守服務過程中所知悉的委託人的商業祕密或隱私。

承辦律師已告知委託人上述事項,委託人已完全瞭解風險告知書中所提示的全部內容,並願意承擔上述風險。

委託人簽名或蓋章:

日期:201 年 月 日

風險告知書 篇2

温馨提示

1、貴金屬交易業務具有高投機性和高風險性,不適合於利用養老基金、舉借債務、銀行貸款等方式取得資金進行投資的投資者。

2、貴金屬交易業務只適合於以下投資者:

(1)年滿18週歲並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國公民;

(2)具有二年以上股票及權證、期貨交易經驗的;

(3)能夠充分理解有關於此交易的一切風險,並且具有風險承受能力的投資者;

(4)因投資失誤而造成帳户資金部分或者全部損失、仍不會改變其正常生活方式的投資者。

相關的風險告知

1、政策風險

由於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的變化,緊急措施的出台,相關監管部門監管措施的實施,交易所交易規則的修改等原因,均可能會對投資者產生影響,投資者必須承擔由此導致的損失。

2、價格波動的風險

貴金屬作為一種特殊的具有投資價值的商品,其價格受多種因素的影響(如國際經濟形勢、美元匯率、相關市場走勢、政治局勢、原油價格等),這些因素對大宗貴金屬價格的影響機制非常複雜,投資者在實際操作中難以全面把握,因而存在出現投資失誤的可能性,如果不能有效控制風險,則可能遭受較大的損失,投資者必須獨自承擔由此導致的一切損失。

3、技術風險

此業務通過電子通訊技術和互聯網技術來實現。有關服務及軟、硬件服務由不同的供應商提供,可能會存在品質和穩定性方面的風險;交易所及其會員不能控制電訊信號的強弱,也不能保證交易客户端的設備配置或者連接的穩定性以及互聯網傳播和接收的實時性。故由以上通訊或網絡故障導致的某些服務中斷或延時可能會對投資者的投資產生影響。另外,投資者的電腦系統可能被病毒或網絡黑客攻擊,從而使投資者決策無法正確或及時執行。對於上述不確定因素的出現也存在着一定的風險,有可能會對投資者的投資產生影響,投資者應該充分了解並承擔由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4、交易風險

(1)投資者需要了解交易所的貴金屬交易業務具有低保證金和高槓杆比例投資的特點,可能導致快速的盈利或者虧損。若建倉的方向與行情的波動相反,會造成較大的虧損。根據虧損的程度,投資者必須有條件滿足隨時追加保證金的要求,否則其持倉可能會被強行平倉,投資者必須承擔由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交易所貴金屬價格以倫敦現貨市場的價格為基礎,綜合中國人民銀行人民幣兑美元基準匯率,連續報出交易所的人民幣的買入價或賣出價。該價格可能會因網絡等因素與其他途徑的報價存在微弱的差距,交易所並不能保證其交易價格與其他市場保持完全一致性。

(3)投資者在交易所的交易系統內,通過網上終端所提交的市價單一經成交,即不可撤銷,投資者必須接受這種方式可能帶來的風險。

(4)交易所、會員及其工作人員不會對投資者做出獲利保證,並且不會與投資者分享收益或共擔風險。投資者應知曉針對貴金屬交易業務的任何獲利保證或者不會發生虧損的承諾均不可能且沒有根據。

(5)投資者的成交單據是建立在自己的自主決定之上。交易所、會員及其員工提供的任何關於市場的分析和信息,僅供投資者參考,同時也不構成任何要約。由此而造成的交易風險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6)在電話以及電子交易的過程中,有可能出現偶然性的明顯的錯誤報價,交易所可能事後會對錯價及錯價產生的盈虧做出糾正,由此而造成的交易風險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5、不可抗風險

任何因交易所不能夠控制的原因,包括但不僅限於地震、水災、火災、暴動、罷工、戰爭、政府管制、國際或國內的禁止或者限制以及停電、技術故障、電子故障等其它無法預測和防範的不可抗事件,都有可能會對投資者的交易產生影響,投資者應該充分了解並承擔由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特別提示

1、投資者在參與之前務必詳盡的瞭解貴金屬投資的基本知識和相關風險以及交易所有關的業務規則等,依法從事貴金屬投資業務。

2、交易所與現有的國內其他貴金屬交易市場相比,在交易模式、交易規則等方面存在着一定的差別;而且交易所為了確保市場“公開、公平、公正”和健康穩定地發展,將採取更加嚴格的措施,強化市場的監管。請您務必密切關注有關於該市場的公告、風險提示等信息,及時瞭解市場風險狀況,做到理性投資,切忌盲目跟風。

3、投資者在開通交易之前,請配合會員開通投資者的適當性管理工作,完整、如實地提供開户所需要的信息,不得采取弄虛作假等手段規避有關的要求,否則,交易所可以拒絕為其開通交易服務。

4、本風險告知書上陳述的風險告知事項僅為列舉性質,未能詳盡的列明有關該市場貴金屬交易的所有風險因素,投資者參與該市場投資之前,還應認真全面的對其它可能存在風險因素進行仔細地研究和掌握。

5、金百安貴金屬交易所嚴格禁止其員工、會員等相關合作夥伴及其員工向您做出類似承諾及明確的操盤意見,絕不允許進行代您操盤等行為,如若發生,純屬其個人行為,交易所不承擔任何責任。

6、我們誠摯的希望和建議投資者,從風險承受能力等自身實際情況出發,審慎地決定是否參與此市場的貴金屬投資,合理地配置自己的金融資產。

風險告知書 篇3

尊敬的委託人:

任何訴訟或仲裁均存在法律風險,案件進程和案件結果可能受到各種客觀因素的影響,在聘請律師前您應確認具有承受此等法律風險之負擔能力及合理預見;為維護您的合法權益,當您委託本所辦理案件前,我們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向您告知以下可能存在的風險:

一、不如實陳述事實和提供證據的風險

您應當向承辦律師如實提供全面準確的事實和證據,以便承辦律師依法維護您的合法權益;律師對您的陳述將全部認定是真實的,並依此分析判斷案件的可能情況;如果您作虛假陳述、或提供虛假證據,將會導致律師作出錯誤的分析、判斷,對此律師不承擔任何責任。訴訟中爭議的事實都是過去發生的,訴訟當事人雖自己親身經歷了糾紛的全過程,但法官是根據當事人提供的證據對事實作出認定的,您主張的任何權利,均需提供相關證據加以證明;如果不能充分提供證據證明自己主張的事實、或者律師經過努力無法根據您提供的線索取得充分證據,您有可能承擔不利或敗訴的後果。

二、費用的風險

1、您在委託律師辦理案件時,應與本律師事務所而非律師個人簽訂委託合同;除律師辦案費外,律師代理費均依照《遼寧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或根據案件情況與您協商確定,由律師事務所統一收取,並向您出具發票;且無論案件結果如何,所收取的費用不予退還。

2、您提出的任何權利主張,包括但不限於訴訟、仲裁、公告、勘驗、鑑定等,均需向有關單位繳納費用;若您沒有按時繳納有關費用,有可能產生您的權利主張得不到支持的法律後果。

三、判決結果的風險

律師是根據自己的法律專業知識向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的執業者,我們承諾盡全力履行代理職責,但基於眾多不確定因素,律師並不能保證案件必然勝訴或刑事案件被告人必然罪輕或無罪的審理結果,我們也不會對案件結果向您作出任何承諾,不以案件判決結果作為收取律師費的參考。

四、執行的風險在民事訴訟案件中,因被執行人下落不明、履行能力不足、逃避、無被執行財產線索等,都有可能導致生效法律文書無法執行,您有可能承擔執行不能的風險。

感謝您對我們的信任與支持,我們將依法盡心盡責地維護您的合法權益,嚴格按照法律規定的期間、時效以及與委託人約定的時間,辦理委託事項。謹慎保管委託人提供的證據和其他法律文件,保守服務過程中所知悉的委託人的商業祕密或隱私。

承辦律師已告知委託人上述事項,

委託人已完全瞭解風險告知書中所提示的全部內容。

風險告知書 篇4

為了充分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幫助當事人正確行使訴訟權利,避免訴訟風險,減少不必要的損失,現將民事訴訟各階段可能存在和出現的主要風險及責任承擔原則告知如下:

一、 起訴、上訴及訴訟請求不當的風險

1、起訴時明知道被告無執行能力通過訴訟也無法執行,仍堅持起訴的,將產生由自己承擔訴訟費的不利後果。

2、所訴案件不屬於人民法院受案範圍的,將承擔法院不予受理或裁定駁回起訴並承擔一定訴訟費的風險。

3、已起訴的案件本院無管轄權的,會導致本院不予受理或將案件移送到有管轄權的法院審理的後果。

4、當事人對起訴的事實,無權主張訴訟權利的,將承擔法院駁回起訴並承擔一定訴訟費用的風險。

5、訴訟請求不完全,會導致未請求部分在本次訴訟中得不到審理的後果;訴訟請求過高,會導致該部分敗訴且訴訟費由自己承擔的後果。

6、訴訟中需要增加、變更訴訟氫氣或提出反訴,應在舉證期限屆滿前提出,逾期提出,法院將不予受理,會導致這部分權利不能及時得到法院的保護。

7、在上訴期內提出上訴,如上訴理由或證據不足,將承擔被二審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並承擔二審訴訟費的風險。

二、 不按時交納訴訟費用的風險原告起訴、增加訴訟請求,被告提出反訴或上訴人提出上訴時,應按規定的時間及金額交納訴訟費用,無正當理由逾期不交納的,法院將按撤訴處理。

三、 申請財產、證據保全中的風險

1、訴前或訴中對方當事人有轉移財產逃避債務的可能,或有毀損證據的可能,未及時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或證據保全的,將承擔債務不能及時得到清償或舉證不能的風險。

2、申請證據保全,應在舉證期限屆滿前七日提出,逾期提出的,法院將不予受理保全申請。

3、申請財產或證據保全,在書面申請中必須載明需保全財產或證據的名稱、數量、價值及確切的存放地點,否則,法院將不予保全。

4、申請財產或證據保全,不提供擔保和預交保全費用的,法院將不予以保全。

5、當事人申請法院保全財產或證據,因其所申請錯誤或請求保全的財產和證據出現錯誤而導致人民法院保全措施錯誤的,申請人將賠償被保全人的經濟損失。

6、一方申請財產保全而對方沒有財產或財產被轉移的,會導致該財產保全不能實現並要承擔財產保全費的風險,還會導致判決生效後因無財產,法院無法進行強制執行的風險。

四、 超過訴訟時效的風險 當事人起訴時已超過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期間,且無訴訟時效期間中止、中斷、延長的法定事由和證據的,當事人將承擔不能勝訴的風險,並要承擔本案全部訴訟費用。

五、 不能充分提供證據的風險 對自己提出的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或者反駁對方的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沒有相應證據證實或證據不足的,將由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甚至敗訴的法律後果。

六、 超期提供證據的風險證據必須在法院限定的舉證期限提出或在舉證期限屆滿三天前提出延期申請,當事人在舉證期限內不提交證據的,視為放棄舉證權利,將承擔所主張事實不能認定以致敗訴的風險。

七、 申請法院委託評估、鑑定的風險

1、當事人申請評估、鑑定的,應在舉證期限及法院限定期限內提出,否則將承擔對該事實舉證不能的法律後果。

2、申請評估、鑑定的一方當事人,未在規定的期限內預繳評估、鑑定費用或不提供鑑定所需相關材料的,將承擔不利甚至敗訴的法律後果。

八、 申請法院調查收集證據中的風險依法需申請法院調查收集證據的各方當事人,應在舉證期限屆滿前七日向法院提出書面申請,否則將承擔不利的後果。

九、 不按時到庭的風險 當事人經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到庭或缺席或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原告將承擔視為撤回起訴的後果;被告將喪失為自己辯解的機會,並承擔缺席審理及判決的後果。

十、 執行中的風險

1、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生效裁判文書超過法律規定的申請執行期限的(雙方或一方當事人是公民的為一年,雙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為六個月),將喪失請求人民法院予以強制執行的權利。

2、申請執行人不能及時提供被執行人的準確地址又不能提供被執行人的財產清單或線索等情況的,將承擔案件不能得到及時執行的風險。

3、被執行人下落不明或正在服刑期間,無可供執行的財產,會導致法院依法中止執行的風險。

最後,建議當事人在進行民商事活動時,增強交易風險意識,要考察對方當事人的履約能力和財產狀況,並注意收集和保存有關證據,以便在可能進行的訴訟中,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委託人簽名或蓋章:

日期:201 年 月 日

風險告知書 篇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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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法律案件均存在一定程度的法律風險。當事人在訴訟前,應確認具有承受此等法律風險之負擔能力及合理預見。為了充分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便於當事人謹慎地選擇訴訟手段,根據相關法律和司法解釋的規定,現將訴訟的風險告知如下:

一、不如實陳述事實的風險

當事人應當向承辦律師如實提供全面、準確的事實和證據,以便承辦律師依法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當事人如作虛假陳述、或提供虛假證據,將會導致律師作出錯誤的分析、判斷,對此律師不承擔任何責任。當事人鄭重承諾:提交給代理律師的所有證據資料均是證實的,並且證據內容與事實相符,不存在虛假證據。

二、訴訟/仲裁請求不當的風險

訴訟/仲裁請求不完全、不恰當,可能會導致未請求部分視為棄權而得不到審理或因不恰當請求而讓您的全部或部分請求得不到支持的不利後果。我們會代您提出權利主張,我們提出的權利主張,均是依據您所提供的資料和陳述的事實建議作出的,故您必須保證您所提供的資料以及所陳述的事實,是真實可靠的。

我們明確不接受虛假的資料和事實,我們也不會因您的要求而接受或製作虛假的資料和事實,由此產生的風險和責任,均由您承擔。

律師是運用專業法律知識和法律規定的權利、方式為委託人提供法律服務,律師不能保證律師對某一行為、事實、法律關係性質的個人判斷為法院 、仲裁或其他有權機構支持或完全支持。

三、不提供或者不充分提供證據的風險

訴訟當事人雖親身經歷糾紛的全過程,但法院是根據當事人提供的證據對事實作出認定。除法律和司法解釋規定不需要提供證據證明外,當事人提出訴訟請求或者反駁對方的訴訟請求,均應提供證據證明。不能提供相應的證據或者提供的證據無法證明相關事實的,可能面臨不利的裁判後果。

四、不提供原始證據的風險

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證據,應當提供原件或者原物,特殊情況下也可以提供經人民法院核對無異的複製件或者複製品。提供的證據不符合上述條件的,可能影響證據的證明力,甚至可能不被採信。

五、證人不出庭作證的風險

除屬於法律和司法解釋規定的證人確有困難不能出庭的特殊情況外,當事人提供證人證言的,證人應當出庭作證並接受質詢。如果證人不出庭作證,可能影響該證人證言的證據效力,甚至不被採信。

六、超過訴訟時效的風險

當事人請求人民法院保護民事權利的期間一般為二年(特殊的為一年)。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訴後,被告提出原告的起訴已超過法律保護期間的,如果原告沒有對超過法律保護期間的事實提供證據證明,其訴訟請求不會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

七、無財產或者無足夠財產可供執行的風險

被執行人沒有財產或者沒有足夠財產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人民法院可能對未履行的部分裁定中止執行,申請執行人的財產權益將可能暫時無法實現或者不能完全實現。

八、訴訟中的不確定因素的風險

在案件審理過程中,可能存在司法不公、司法效率低下等現象。律師是根據自己的法律專業知識向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的執業者,我們承諾盡全力履行代理職責,但基於諸如司法不公、司法效率低下等眾多不確定因素,律師並不能保證案件必然勝訴的審理結果。我們對因上述原因對案件的進程及結果產生的影響不承擔責任。

九、不按約定交納律師費的風險

律師代理費均依照國家相關規定或根據案件情況與您協商確定,由律師事務所統一收取,並向您出具發票;當事人須按約定交納律師費,否則律師有權中止代理。

十、律師拒絕服務的風險

律師接受委託後,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履行協議約定的職責,不得無故拒絕辯護或代理。但是有下列情形的除外:(一)委託人利用律師提供的法律服務從事犯罪活動的;(二)委託人堅持追求律師認為無法實現的或不合理的目標的;(三) 委託人在一定程度上沒有履行委託合同義務的;(四)在事先無法預見的前提下,律師向委託人提供法律服務將會給律師帶來不合理的費用負擔,或給律師造成難以承受的、不合理的困難的;(五)委託人提供的證據材料不具有客觀真實性、關聯性與合法性,或經司法機關審查認為存在偽證嫌疑的;(六)其他合法的緣由。

最後,四川潤森律師事務所感謝您對我們的信任與支持,我們將依法盡心盡責地維護您的合法權益,嚴格按照法律規定的期間、時效以及與委託人約定的時間,辦理委託事項。謹慎保管委託人提供的證據和其他法律文件,保守服務過程中所知悉的委託人的商業祕密或隱私。

承辦律師已告知委託人上述事項,委託人已完全瞭解風險告知書中所提示的全部內容,並願意承擔上述風險。

委託人簽名或蓋章:

日期:201 年 月 日

風險告知書 篇6

尊敬的投資者:

電氣因欺詐發行及信息披露違法違規受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公司股票“”已於20xx年7月12日開市起復牌,交易所將在復牌後三十個交易日期限屆滿後的次一交易日對其實施停牌,並按規定作出暫停其股票上市的決定。電氣欺詐發行暫停上市後不能恢復上市,且創業板沒有重新上市的制度安排。

根據自7月12日起對電氣買入客户的跟蹤回訪情況,客户錯誤理解風險狀況、或被市場欺詐信息誤導買入的情況比較普遍。為了充分履行投資者教育義務,進一步警示交易風險,保護投資者權益,自7月18日起至電氣正式進入退市整理期前,擬買入電氣的投資者應到我公司營業部現場接受特別風險提示,臨櫃簽署《特別風險提示函》後方可以櫃枱委託方式進行委託買入(委託賣出方式不受影響)。再次提醒投資者特別關注該股票投資風險,審慎參與。

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20xx年7月xx日

風險告知書 篇7

各位親愛的用户:

投資有風險,入市需謹慎,在您觀看財經直播的同時,請您知悉以下內容:

1、財經平台(以下簡稱“平台”)及講師發佈的課程與內容均不應作為您投資的依據,您的任何投資決策均須獨立作出,風險自擔。請您確認自己具有相應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能夠獨立承擔法律責任。無論付費課程或公開課,都不能確保您獲得盈利或本金不受損失。投資有風險,入市須謹慎。

2、平台上所有講師發佈的內容均由講師負責,平台不對內容的準確性、真實性、有效性、原創性負責。講師發佈的內容(包括但不限於課程、問答、觀點等)所涉及的任何投資品種以及任何操作僅代表其個人觀點,不代表平台的觀點,僅限於用户間交流和探討,不構成投資建議,不具有證券投資諮詢信息性質,不構成對任何股票、債券或任何其它任何金融產品的購買邀請,不應成為您作出任何投資或其他決定的依據。您須自行充分了解並分析講師及其內容的合規性與正確性,平台不作任何擔保。如果您依據平台或講師發佈的任何內容進行操作,風險由您自行承擔,平台和講師對您可能遭受的損失不承擔任何責任。

3、若您對講師課程或內容不滿意,或您發現講師出現發佈違規信息、廣告信息、線下攬客等違反平台服務規範的行為,請與平台聯繫,平台將及時處理。為保障您的權益,請您不要通過其他平台或者線下接受講師的服務,也不要接受講師提供的非本平台約定的服務,否則由此造成的風險和損失由您自行承擔,與平台無關,平台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4、請您對自己的各類賬號密碼嚴格保密,勿將個人資產交由他人管理,否則由此導致的風險和損失由您自行承擔,與平台無關,平台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財經平台

20xx年7月xx日

風險告知書 篇8

尊敬的客户:

請您務必仔細閲讀了解本《風險告知書》的所有內容,您需要完全理解《風險告知書》後方可在石油化工交易所(以下簡稱深油所)辦理開户手續和進行交易。

進行深油所現貨交易具有風險,您的交易可能會有損失,因此,請您慎重地考慮您現今的個人/企業財務狀況,確認是否適合進行此類交易。

考慮是否參與石油化工交易所現貨交易時,您應當明確以下幾點:

一、您在深油所的電子交易系統進行交易時,假如您參與交易的產品價格走勢對您不利而導致您賬户的交易保證金不足時,深油所的席位會員會按照深油所規定的時間和方式通知您補足交易保證金,以使您能繼續持有電子交易合同。如您未能在規定時間內補足所需交易保證金,您持有的電子交易合同將可能在虧損的情況下被強行代為轉讓,您將承擔由此導致的一切損失。

二、您必須認真閲讀並遵守深油所的交易規則,如果您無法滿足深油所交易規則規定的要求,您所持有的電子交易合同將可能根據有關規則被強行代為轉讓,您將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後果。

三、在某些情況下,例如,您參與交易的產品價格達到漲跌限制幅度時,您可能難以或無法將持有的電子交易合同對外轉讓。出現這類情況,您的所有交易保證金有可能無法彌補全部損失,您將承擔由此導致的全部損失。

四、由於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的變化、深油所交易規則的修改、緊急措施的出台等原因,導致您持有的電子交易合同可能無法繼續持有,您將承擔由此導致的損失。

五、由於非深油所所能控制的原因,例如:地震、水災、火災等不可抗力因素或者計算機系統、通訊系統故障等,可能造成您的指令無法成交或者無法全部成交,您將承擔由此導致的損失。

六、利用互聯網進行現貨交易時將存在(但不限於)以下風險,您將承擔由此導致的損失:

1.由於無法控制和不可預測的系統故障、設備故障、通訊故障、電力故障、網絡故障及其它因素,可能導致與交易相關的各類系統非正常運行甚至癱瘓,使您的交易指令出現延遲、中斷、數據錯誤等情況:

2.由於網上交易系統存在被網絡黑客和計算機病毒攻擊的可能性,由此可能導致系統故障,使交易無法進行及行情信息出現錯誤或延遲;

3.互聯網上的數據傳輸可能因通信繁忙等原因出現延遲、中斷、數據錯誤或不完全,從而使網上交易出現延遲、中斷;

4.如果您缺乏網上交易經驗,可能因操作不當造成交易失敗或交易失誤;

5.您的交易密碼失密或被他人盜用。

本《風險告知書》無法揭示從事深油所現貨交易的所有風險和有關深油所交易市場的全部情形。故您在入市交易之前,應全面瞭解深油所的交易規則及相關規定,對自身的經濟承受能力、風險控制能力、身體及心理承受能力做出客觀判斷,對深油所現貨交易作仔細的研究。

石油化工交易所

20xx年3月20日

風險告知書 篇9

尊敬的委託人:

感謝您委託江蘇律師事務所律師承辦您的法律事務,我們將竭誠為您提供服務。為了更好地維護您的合法權益,也為了使您更加了解律師工作,特提請您注意如下事項:

一、任何訴訟(包括仲裁、非訴案件等,下同)均具有法律風險,包括敗訴、無法執行、審期過長等。在聘請律師前您應確認具有承受此等法律風險之合理預見及負擔能力。

二、委託人有責任對委託事項做出獨立的判斷和決策。根據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做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律師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的,由委託人自行承擔。

三、您在委託本所律師辦理案件時,請注意應與本律師所而非律師個人簽訂委託合同,律師所應當蓋章;交納律師代理費時,律師所應當向您出具正式發票。承辦律師無權私自收案、收費和向委託人做出單方承諾。

四、委託人所提供的案件情況應當真實,要求律師辦理的事項應當合法;承辦律師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必須盡職盡責地完成委託事項。委託人不能要求承辦律師做出關於案件處理結果的承諾,即使承諾也屬無效;律師對案件的分析只能作為參考。

五、委託人不得以如下非正當理由要求律師所退費: 委託人同時委託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的; 律師完成委託代理事項後,委託人以結果不理想或律師所收費過高為由要求退費的; 律師已經作好準備工作,委託人撤訴或對方撤訴的; 其他非因本所或者本所律師的原因,委託人無故終止合同的。

六、代理費以外的其他辦案費用(如交通費、通訊費、複印費、打字費等)有兩種交納方式,一是採用包乾方式以代理費名義交至律師所,由律師所出具正式發票;二是以實報實銷方式與承辦律師自行協商處理。

七、 律師接受您的證據原件您應當索要收據。

請您確認上述事項後再簽署委託合同。

委託人確認:我已瞭解須知中所提示和説明的內容。

委託人簽名或簽章:

年 月 日

注:本須知一式三份,本律所、承辦案件律師及委託人各留存一份。

風險告知書 篇10

尊敬的委託人:

律師事務所(以下稱“我們”)在與您/您單位(以下稱“委託人”)簽訂委託代理合同之時,為維護您的合法權益,提高對律師服務的認識,根據律師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特向您遞交此風險告知書。

在訴訟各個階段可能存在和出現的主要風險及其責任承擔原則,告知如下:

一、訴訟/仲裁請求不當的風險

訴訟/仲裁請求不完全、不恰當,可能會導致未請求部分視為棄權而得不到審理或因不恰當請求而讓您的全部或部分請求得不到支持的不利後果。我們會代您提出權利主張,我們提出的權利主張,均是依據您所提供的資料和陳述的事實建議作出的,故您必須保證您所提供的資料以及所陳述的事實,是真實可靠的。

我們明確不接受虛假的資料和事實,我們也不會因您的要求而接受或製作虛假的資料和事實,由此產生的風險和責任,均由您承擔。

律師是運用專業法律知識和法律規定的權利、方式為委託人提供法律服務,律師不能保證律師對某一行為、事實、法律關係性質的個人判斷為法院、仲裁或其他有權機構支持或完全支持。律師不能保證相關部門一定嚴格執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由此導致會見不能或調查取證不能的不利結果。律師辦案的進程受到偵查、檢察、審判、仲裁等機構及相關當事方的制約。 南京律師

二、費用的風險

您提出的任何權利主張,包括但不限於訴訟、仲裁、公告、勘驗、鑑定、郵寄、複印等,均需向相關單位繳納費用;若您費用不繳、遲繳,有可能產生您的權利主張得不到支持的法律後果。

您所向我們繳納的律師費,均是按照江蘇省律協收費標準收取或是我們與您協商確定,無論案件結果如何,我們是不予退還已繳納的律師費的;而且即使案件結果理想,一般情況下您所繳納的律師費也不能轉嫁給對方當事人。

三、證據的風險

您的任何權利主張,均需提供相關的證據證實;沒有證據或證據不足的,您可能面臨主張得不到支持甚至敗訴的後果。您的所有證據,均應在法院/仲裁機關出具的《舉證通知書》規定時間和要求內出具。超過舉證期限提供證據的,您可能面臨證據不被採納、不被認定的風險。

另外,您所提供的證據必須是原始的,一般情況下複印件不能作為有效證據使用。提供證人證言的,一般情況下證人須親自出庭作證,否則可能會導致證人證言不予採信的後果。

您可以要求我們辦理取證事務,但您應提供證據線索和提供取證條件,我們只能在證人同意的情形下取證,且我們不承擔取證不能的責任。

我們也可以根據你們的要求,申請法院或仲裁委員會調查收集證據,但是否受理以及相關單位調查的結果,我們不承擔任何責任。

四、判決結果的風險

我們承諾我們會盡心盡責地履行代理人職責,積極維護委託人的合法權益;但基於眾多不確定原因,我們不承諾案件結果,我們也不承諾判決結果一定遂您所願;您有可能化費了金錢、精力卻得不到好的結果。

五、執行的風險

被執行人下落不明的,可能需要公告送達,可能會使案件審理時間拖長,可能導致沒有財產可供執行的後果;

執行實踐中常見的幾種風險:

(一)執行不能的風險,如果被執行人沒有財產或無足夠執行的財產,也將導致無財產執行或不足執行的風險。

(二)您有提供、舉證被執行人財產線索或下落的義務,我們會根據您的線索及時聯繫法院。如您不能提供、舉證被執行人財產線索或下落的,法院依職權也無法發現被執行人的財產線索或下落的,導致不能執行的後果由您承擔。

(三)人民法院經採取強制措施後仍無法執結,而您又不能在一定期限內提供被執行人可供執行的財產的,法院可裁定終結本次執行程序。終結本次執行後,您若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的財產、可隨時申請恢復執行。

(四)終結執行的風險

執行中有以下情形的終結執行:據以執行的法律文書被撤消;作為被執行人的公民死亡,無遺產可供執行,有無義務人承擔人的;作為被執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難無力償還借款,無收入來源,又喪失勞動力的;被執行人被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產的;其他應當終結執行的情形。

六、律師拒絕服務的風險

律師接受委託後,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履行協議約定的職責,不得無故拒絕辯護或代理。

但是有下列情形的除外:

(一)委託人利用律師提供的法律服務從事犯罪活動的;

(二)委託人堅持追求律師認為無法實現的或不合理的目標的;

(三) 委託人在一定程度上沒有履行委託合同義務的;

(四)在事先無法預見的前提下,律師向委託人提供法律服務將會給律師帶來不合理的費用負擔,或給律師造成難以承受的、不合理的困難的;

(五)委託人提供的證據材料不具有客觀真實性、關聯性與合法性,或經司法機關審查認為存在偽證嫌疑的;

(六)其他合法的緣由。

最後,律師事務所感謝您對我們的信任與支持,我們將依法盡心盡責地維護您的合法權益,嚴格按照法律規定的期間、時效以及與委託人約定的時間,辦理委託事項。謹慎保管委託人提供的證據和其他法律文件,保守服務過程中所知悉的委託人的商業祕密或隱私。

承辦律師已告知委託人上述事項,委託人已完全瞭解風險告知書中所提示的全部內容。南京張律師

委託人簽字確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