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合作意向書(精選3篇)

建設合作意向書 篇1

甲方:____民政府法定代表人:

建設合作意向書(精選3篇)

乙方:____投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甲方為加快民族社會事業發展,決定在__資修建___並通過招商引資方式,引進乙方採取BT模式進行投資建設。本着平等自願、互利互惠、加快建設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現達成如下投資建設意向。

一、項目建設規模、建設期限、投資方式

1.項目計劃投資___萬元左右。

2.建設期限__(自正式開工建設之日起)。

3.投資方式:採取BT模式建設,即由乙方全額投資建設,經竣工驗收合格後,移交給甲方,甲方在對投資進行審計並作出結論後分期進行回購。

二、項目前期

4.甲方負責項目的立項、可研、環評等前置性工作

5.乙方負責項目的規劃設計(含規劃設計方案的審查批准、初步設計、施工設計及其審定)

三、項目的組織實施

6.甲方協助乙方完成開工前的所有建設環節行政許可手續的辦理,並負責落實開工前的“五通一平”。

7.甲方負責施工建設過程中土地和房屋徵收補償及矛盾糾紛的協調工作,成立專門的工程建設指揮部負責項目建設的總體指揮協調和調度,確保工程建設按節點完成。

8.甲方委託工程監理公司對工程建設進行監理。

9.乙方組織工程的招投標,甲方相應機構參與監督。

四、回購資金的支付和擔保

10.工程審計結論下達後,甲方分__進行回購資金的支付。第一期在審計結論下達後的_個月內支付工程款總額的_%;__後的十五日內支付_%比例的第二期資金;_個月後的十五日內支付__比例的第三期資金;__月後的十五日內支付剩餘的__的第四期資金。

11.按年度分段計算乙方的資金佔用費,資金佔用費按8%的標準計算。

12.如甲方不能按約定期限支付乙方回購資金,甲方同意將縣城主城區範圍內相應的商居土地按程序出讓給乙方用於商居開發,土地出讓款抵扣應支付乙方的回購資金。

13.乙方按程序參與該宗土地的招拍掛,如乙方摘牌獲得土地使用權,高於招拍掛底價的溢價部分金額返回乙方用於基礎設施建設。

14.如乙方未能摘牌,高於底價的溢價部份的80%返回乙方,同時土地出讓價款優先支付乙方的回購資金。

五、其他約定

15.甲方在完成項目前期工作,並按有關程序做好相應工作後,甲乙雙方正式簽訂投資建設合同書。

16.乙方正式簽訂合同之時應向甲方交納20__萬元的履約保證金。開工時一次性退還1000萬元,三個月後退還800萬元,200萬元在竣工時退還(不計息)。

17.簽訂本意向書時,乙方應墊資項目前期經費200萬元(結算時由甲方返還,不計息)。

18.未盡事宜在正式合同文本中完善。

19.本意向書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

甲方:____民政府乙方:___投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簽訂日期:__年_月_日

建設合作意向書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使_______________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在濟南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實現產業化,根據國家及地方有關法律、法規,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訂立本協議。

一、土地問題

1、土地位置及出讓方式

甲方同意本項目進入濟南出口加工區實現產業化。初步確定項目建設地點位於 佔地約畝。其中獨自使用面積畝,代徵道路面積畝,確切位置座標四至和土地面積待甲方規劃土地建設管理部門實測後確認。甲方將國有土地使用權以有償出讓方式提供給乙方。

2、土地價格

為體現對本項目的支持,甲方初步確定以萬元人民幣/畝的優惠價格,將項目所需該宗土地的使用權出讓給乙方,出讓金總額為萬元人民幣。該宗土地徵用成本與出讓值差額計萬元,由高新區參照項目單位納税中高新區財政收益部分給予相同額度的扶持。

3、付款方式

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規劃土地建設管理部門與乙方簽訂正式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乙方在該合同簽訂後十五日內,一次性向甲方付清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甲方收到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後,按國家有關規定,儘快辦妥國有土地使用證等有關手續。

二、工程建設

1、開工條件

(1)按照乙方建設規劃要求,甲方承諾於年月日前,保證本期用地具備上水、污水、雨水、熱力、寬帶網、公用天線、通電、通信、通路和場平即"九通一平"的基本建設條件,確保乙方順利進場。否則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甲方積極協助乙方辦理有關建設手續。 乙方則負責按規定時間、額度繳納有關費用。

2、工程進度

乙方必須在 年 月 日前進場開公建設,並嚴格按照施工進度計劃投入資金進行建設,保證建設進度。

3竣工時間

乙方必須在 年 月 日前竣工,延期竣工時應於原定竣工日期前三十日以上時間內,向甲方提出延期説明,取得甲方認可。

三、違約責任

1、如果乙方未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及時支付土地出讓金等其他應付款項,從滯納之日起,每日按應繳納費用的0.5‰繳納滯納金。逾期90日而未全部付清的,甲方有權解除協議,並可請求違約賠償。

2、乙方取得土地使用權後未按協議規定建設的,應交納已付土地出讓金5%的違約金;連續兩年不投資建設的,甲方有權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回土地使用權。

3、如果由於甲方原因使乙方延期佔用土地使用權時,甲方應賠償乙方已付土地出讓金5%的違約金。

4、為避免國有資產流失,保證甲方對本項目的補貼在一定時間內得到補償。自本項目正式投產起五年內,乙方向高新區税務機關繳納的各種税金(退税或創匯獎勵),低於乙方已報送給甲方的項目報告書中所承諾的相應税種(退税或創匯獎勵)金額的50%時(優惠政策除外),乙方應賠償給甲方其税金差額。即:乙方在項目報告書中承諾的某一税種具體金額 x 50% = 乙方當年該税種實際繳納金額。

四、其他

1、在履行本協議時,若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向濟南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起訴。

2、任何一方對於因發生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延誤不能履行本協議有關條款之規定義務時,該種不履行將不構成違約,但當事一方必須採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造成的損失。並在發生不可抗力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協議不能履行的或部分不能履行的, 以及需延期的理由報告,同時,提供有關部門出據的不可抗力證明。

3、本協議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 份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生效。

4、本協議於 年 月 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山東濟南市簽訂。

5、本協議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6、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約定後作為本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章)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法人住所地:

郵政編碼:

電話號碼:

乙方: (章)

建設合作意向書 篇3

甲方:蘇力德蘇木人民政府(以下稱甲方)

乙方:烏審旗福瑞達食品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稱乙方)

為積極響應烏審旗委、政府打造“百萬頭生豬”養殖基地建設,大力發展綠色、規模化養豬業。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基礎上,就生豬養殖項目種畜調購、飼料供應、飼養技術、指導疫病防疫、市場銷售等方面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一、合作原則和宗旨

按照“政府支持、企業主導、農户配合”和“權責明確、平等公開、互惠互利、擇優發展”的原則,積極引導廣大養殖户與公司開展合作養殖,形成生豬供產銷一條龍產業,從而確保農畜產品質量安全,滾動發展壯大蘇力德蘇木的生豬產業。在戰略合作伙伴關係原則下,形成“政府+企業+合作社+養殖户”的生豬產業鏈模式(企業負責飼養技術指導、農户負責養殖、政府負責政策資金支持並協調和解決相互關係)共同合作,降低養殖風險,增加農牧民收入,提高豬產品競爭力,壯大養殖規模。雙方聯合打造生豬養殖項目,實現羣眾增收、企業增效,共同發展,互利雙贏的目的。

二、合作內容

圍繞生豬養殖項目,服務於農牧民、便利農牧民、增效於農牧民,主要合作內容為:項目政策支持,資金的引進與協調、品種的優化和改良、標準化飼養管理、先進的養殖技術服務及市場銷售服務等。具體內容為:

1、甲方提供政策支持,資金、擔保支持以及合作社的協調。

2、乙方負責對養殖的品種、飼料供給和生豬回收以及便利養殖户的服務。並提供給合作對象的一定的信用擔保。

三、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為20__年5月至20__年5月,在合同到期日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可延長合作期限。

四、雙方權利和義務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綠色品牌生豬、飼料、養殖技術和生豬回收的權力。

2、甲方對乙方提供的養殖技術和飼料配方享有優先使用權。

3、甲方所屬下設合作社和養殖户可以用玉米或育肥豬置換飼料,甲方不得將乙方提供的技術、配方內容泄密或轉讓給第三方。

4、甲方負責協調所屬下設合作社和養殖户:

a、標準化建設。按照標準化生豬養殖小區規劃方案要求,因地制宜,建設標準豬舍、配置標準化基礎設施;

b、品種優良。各公豬、擴繁母豬、和育肥豬的品種、規格、數量、批次等均要符合乙方要求;生產過程嚴格執行乙方“六統一”管理模式(統一供種、統一飼料、統一免疫、統一消毒、統一銷售、統一管理);育肥出欄的商品豬由乙方優先收購,也可適當的市場調解運作。

c、雙方確保所採購原料質量,共同合作在保證產品質量前提下努力降低生豬產品成本,提高甲方品牌生豬的市場核心競爭力和經濟效益。

5、甲方有義務將有關市場信息反饋給乙方,以便乙方及時調整飼料和防疫配方。

6、甲方有為所屬下設合作社和養殖户提供養殖運營資金信貸協調的義務,並對乙方承擔反擔保的責任和義務。

7、甲方有負責政策支持導向責任和義務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要求甲方及所屬下設合作社和養殖户反擔保的權利。

2、乙方有根據甲方的要求,提供適合市場需要的安全無公害的生豬系列飼料(從飼料配置環節,保證飼料產品符合綠色食品規定)的義務;並根據市場實際需要對飼料配方和防治技術進行適時調控,以滿足終端用户對綠色產品飼養的市場要求的義務。

3、乙方有為甲方所屬下設合作社和養殖户提供養殖運營資金信貸協調和擔保的義務。

4、乙方有為甲方下設的與乙方有業務關係的合作社和養殖户提供種豬、仔豬、飼料、飼養技術、疫病防疫、市場營銷和技術諮詢服務的義務。

5、乙方有負責對甲方使用乙方飼料的生豬按市場價格收購責任的義務。

六、其他事宜

1、雙方未達成續約協議,合同到期自動終止。

2、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本着真誠友好、可持續發展的原則,共同協商解決。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簽字(蓋章):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蓋章):授權代表簽字(蓋章)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