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責任書(精選5篇)

學校責任書 篇1

為強化學校安全工作,積極預防、妥善處理在校學生的安全事故,維護學生和學校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其他相關法律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特將學校與家長(監護人)、學生三方各自承擔的安全責任告之於後,三方都應認真履行相應的義務與責任。

學校責任書(精選5篇)

一、學校應承擔的義務與責任:

1.學校對在校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護自救教育,建立健全安全責任制度,嚴肅校紀校規,並採取相應的管理措施,消除教育環境中存在的安全隱患,預防安全事故。

2.學校對在校學生進行珍愛生命教育,引導學生遠離毒品,遠離網吧,遠離黃色影視錄相等,消除個別性格偏執的學生,在遭受失敗與挫折時產生輕生或報復的念頭與行為。

3.學校經常對老師進行愛生教育,引導老師改進育人方法,改進教學方法,對個別有意無意用語言或舉止傷害學生的老師進行嚴肅地批評教育,情節嚴重者予以解聘。

二、家長應承擔的義務和責任:

1.父母或監護人應依法對學生履行教育和監護責任,不能因工作忙或其他理由對孩子不管不問,將父母(監護人)應盡的教育和監護責任推給學校承擔。按法律規定,學校對未成年學生不承擔監護職責。

2.父母或監護人應堅持對孩子進行正面引導和教育,方法不能簡單、粗暴,不能當着孩子的面發泄對社會、對人生的不滿,以免讓孩子對未來失去信心而產生極端行為,導致發生安全事故。

3.家長或監護人應積極配合學校對孩子進行常規管理教育,不能袒護學生的缺點錯誤,特別是當着老師、學生的面,使用暴力語言和暴力行為袒護學生的缺點錯誤,以免滋長學生的不良行為和扭曲學生的健康人格,加劇雙方的矛盾而引發安全事故。

三、學生應承擔的義務和責任:

1.學生在校應遵守學校的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因違犯校紀校規發生的安全事故由本人承擔。

2.學生在校應虛心接受老師及管理人員的批評教育,對個別教職員工的教育有不同的意見,可以按正規渠道向學校反映,不得故意鬧事,擴大矛盾,更不得蓄意報復老師。

3.在實驗操作中要按規定正確操作,不得違規操作;在體育活動或集體活動中,要服從指揮,統一行動,不得單獨行動或從自己興趣出發自行其是,另搞一套。如果由此發生的安全事故由本人負責。

四、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學校已履行了相應職責,行為並無不當的,無法律責任:

(一)地震、雷擊、颱風、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二)來自學校外部的突發性、偶發性侵害造成的;

(三)學生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態,學校不知道或者難於知道的;

(四)學生自殺、自傷的;

(五)在對抗性或者具有危險性的體育競賽活動中發生意外傷害的;

(六)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五、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下列情形下發生的造成學生人身損害後果的事故,學校行為並無不當的,不承擔事故責任;事故責任按有關法律法規或者其他規定認定:

(一)在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的;

(二)在學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

(三)在放學後,節假日或者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者自行到校發生的;

(四)其他在學校管理職責範圍外發生的;

六、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未成年學生對學生傷害事故負有責任的,由其監護人依法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七、本責任書一式二份,班主任一份,家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責任書籤訂之日起有效。

班主任簽字:   學生簽字:  家長簽字:

x年 x月x 日     x 年 x月 x日    x年 x月x 日

學校責任書 篇2

為進一步做好學校的信訪穩定工作,維護師生根本利益及學校和諧穩定,依據港區教育局和龍王中心校信訪工作相關標準及目標管理考核辦法,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責任人職責

1.各部門責任人為本部門信訪穩定工作第一責任人。責任人要明確目標,層層夯實責任,確保本部門各項工作件件有落實,事事有人管。

2.經常對本部門內的教職工進行法律法規及職業道德教育,及時瞭解教職工的思想動態,確保教職工依法依規開展教育教學活動。對信訪問題堅持標本兼治、源頭管理,採取有效措施,及時化解矛盾,把問題及矛盾消滅在萌芽狀態,避免上訪事件的發生。

3.實行信訪情況排查化解制度,通過召開座談會、心貼心交流、徵求意見等多種方式瞭解情況、排查化解矛盾,解決難點熱點問題,促進和諧文明發展。

4.堅持落實各項公開制度,實行民主管理,對職稱評聘、評優樹先等熱點問題,嚴格按照程序,及時公示。

5.加強師德師風建設,做到廉潔從教,嚴禁推銷或變相推銷教輔資料、有償家教或有償補習、及各種形式的亂收費現象。

6.關心愛護學生,堅決杜絕體罰和變相體罰。加強安全教育與護導,加強安全巡視與排查,及時排除安全隱患,避免出現安全責任事故。

6.學校交辦的來電、來信、來訪事件,應及時調查、主動處理,及時報送相關材料。

7.實行突發之間和敏感信息直報制。各教師及自己所在部門發生重大事件後,第一時間報學校領導,學校第一事件報上級主管部門。

二、考核與獎懲

學校將於年底對各部門及各教師進行年度信訪及安全穩定情況考核,考核成績納入年度工作目標綜合量化考核之中。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對相關責任人實行一票否決:

發生到中心校、教育局或上級單位上訪事件,並造成不良影響的;發生上訪事件後,部門責任人不按要求第一時間到現場處理或者處置不力而造成不良影響的;因管理不嚴,教育不當,出現體罰和變相體罰、推銷或變相推銷教輔資料、有償家教或補習、及各種形式的亂收費現象造成嚴重影響的。

責任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學校責任書 篇3

為了推動創先爭優活動向縱深發展,增進教育系統行風和廉政建設,全面進步教職工工作效力,確保各項工作順利展開,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我校根據延津縣教育系統行風建設和廉潔自律《十項規定》通知要求,特制定教師廉潔自律目標責任書,內容以下:

一、嚴格執行《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建立師德師風良好形象,不傳播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教育方針的言論。

二、工作日午間不飲酒,杜盡酒後上課。

三、不在公眾場合吸煙。

四、規範考試製度,嚴格執行縣局、中心校考試要求,不擅自增加學生測試次數及戲段

五、杜盡有償家教,不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

六、不向學生傾銷除教育系統規定之外的温習資料及謀取私利的任何物品。

七、不在工作時間用電腦打遊戲、聊天、炒股等。

八、嚴格執行請銷假制度。

九、不在工作時間打麻將、打撲克、下棋等,不參與賭博和封建迷信活動。

十、嚴格服從學校分配,認真完成本身承當的教育教學任務。

如有違反以上規定者,本人必須承當相應責任。

學校負責人:(簽名) 班主任:(簽名)

學校責任書 篇4

城關中學防溺水安全責任書

夏季來臨,少年兒童不慎溺水身亡的悲劇時有發生。為了學生的人身安全,我校特制定家長、學生防溺水安全責任書,請家長協助學校加強對學生夏季安全的監護和教育,教育學生認真遵守學校以下規定,共同做好學生安全工作。

一、家長、學生必須保持高度的安全警惕性,嚴防溺水事件發生。

二、學生不得私自到河、塘、池、溝、渠、水庫等地玩耍和游泳。不得借用器具當船來划水,不到河邊釣魚、捉蝦等。

三、到校後不得隨意外出,外出必須經班主任同意,必須履行請假手續,不得不請假私自外出。

四、上學、放學途中要結伴而行,遵守交通規則,按時回家。

五、不準私自在上學、放學途中擅自與同伴下水游泳、嬉水、玩耍;不準到不熟悉的水域或水情險惡的地方游泳、嬉水、玩耍。 要去游泳必須有家長陪同。

六、一旦發現有人溺水,應及時呼救,讓成年人來搶救,未成年學生切不可盲目下水施救。

七、鼓勵學生積極舉報,互相監督。

八、家長必須並且時刻對學生進行防溺水安全教育,監護學生在校外的一切安全行為,家長、學生要全部承擔學生在校外的一切溺水事件的責任。

請學生家長務必要認真學習以上內容,按以上規定教育孩子認真遵守本責任書。

20xx年4月26日

華州區城關中學

學校責任書 篇5

為切實做好學校標準化建設工作,將標準化工作落到實處,學校與各負責教師簽訂標準化責任書,約定如下:

1、各教師負責管理自己所攤派範圍內標準化整建設檔案的工作。

2、各教師負責標準化制度的具體工作。

3、各負責組織、推動相關標準化制度的實施,並保留實施過程中的記錄。

4、各負責對標準化制度實施情況進行自查,並及時改進。

5、各負責對標準化制度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做出反饋,並提出進一步改進的意見。

對標準化落實不到位的教師,他是第一責任人,績效考核不得為優秀。

單位: 巴音溝國小

負責人:

責任人簽名:

20xx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