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法責任書(精選4篇)

執法責任書 篇1

為加強交通行政執法工作,規範行政執法行為,提高行政執法質量,保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的正確實施,簽訂本責任書。

執法責任書(精選4篇)

一、認真履行法定職責,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二、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符合下列規定:符合法定職權;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鑿;適用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正確;符合法定程序;行政執法文書規範;處理適當。

三、執法人員做到:熟悉有關法律知識和行政執法業務;忠於職守,秉公執法;執法時佩戴統一的執法標誌,儀容整潔,舉止文明,做到掛牌上崗,亮證執法,自覺接受監督。

四、搞好執法規範化建設,做到執法文書保管嚴密,執法程序運用準確,執法檔案管理規範。

五、執法工作做到執法制度公開,執法依據公開,執法結果公開,接受執法監督。

六、對違反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並視情節給予主要負責人和直接責任者批評、調離執法崗位或者行政處分:

1、不履行或者不全面履行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規定的行政管理職責的;

2、不按規定將重大行政處罰決定報批和備案的;

3、出現錯案或者行政賠償的;

4、違反規定亂設卡、亂收費、亂罰款的;

5、執法過程中有違法或者不當行為的;

6、違反職業道德規範,不文明執法的;

7、拒不接受執法監督的。

交通行政機關(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執法單位(蓋章):  負責人(簽名):

年月日

執法責任書 篇2

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安全生產責任書

為了加強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工作安全順利實施,落實安全生產行政責任,強化安全工作目標管理,確保完成本年度的安全生產工作任務,根據上級安全生產工作部署,並結合管理工作實際,直屬大隊履行以下安全生產工作職責和完成以下安全生產目標任務,並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具體內容為:

1、主要領導要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指導,明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必須親自抓,負總責,將安全生產責任制層層分解落實,一級對一級負責,防範日常執法工作中安全事故的發生。

2、認真完成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工作部署,積極組織開展對執法員進行安全文化宣傳教育活動,不斷提高執法隊員安全防患意識。

3、執法過程中,既要文明執法又要嚴格做到執法依據規範、程序規範、結果合法,要時刻保持高度的安全防患意識,注重執法隊員自身人身安全保障,防止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

4、各部門的安全生產情況要建立台賬,每天有日誌,每週有小結,每月有彙總並進行部門間的檢查評比,結果納入部門當月考核及年終考評。

5、落實安全生產重大事故“一票否決”制度。

6、嚴格貫徹大隊《車輛管理規定》要求,杜絕酒後駕車,確保執法車輛的安全使用。日常執法巡查過程中,要自覺遵守交通規則,注意交通安全。

7、嚴格資產和財經安全管理,對執法車輛、貴重辦公設備,要指定專人負責管理,明確責任。

8、辦公區域防火、防盜、防電等,部門要指定專人負責。安全檢查每季度進行一次,由各中隊長組織自查,消除安全隱患,並將自查情況上報隊領導。

執法責任書 篇3

一、執法職責

1、負責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工作。

2、負責各類森林案件適用法律法規的審核審查工作。

3、負責案件複議應訴工作。

二、工作措施

1、負責各類森林案件適用法律法規的審核、審查工作,做到定性準確,適用法律、法規得當,嚴把案件質量關。

2、負責案件複議應訴工作,全年不發生冤、假、錯案。如發生行政訴訟案件,要確保維持率在95%

3、協助查辦各類森林案件,做好林業執法工作。

4、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法制宣傳活動,在查辦案件中,做好對當事人和羣眾的法制宣傳,以案學法,教育羣眾。

三、考核獎懲

考核分為平時考核、定期考核和年終考核及單項考核、綜合考核等,採取職工考核和領導考核相結合的辦法,重點考核工作實績。對執法情況好達到優秀的給予表彰獎勵;三項以上執法目標未達到的,由部門負責人作出書面説明,落實整改措施。

執法責任書 篇4

為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充分發揮行政執法責任制在行政執法監督中的作用,局領導決定與各基層單位簽訂責任狀,具體內容如下:

一、工作目標和任務

1、建立以股室負責人負責的行政執法責任體系。要將行政執法責任制層層分解細化、量化、分解落實到人。

2、認真履行本部門監管職責,當年立案率100%,結案率90%以上,案件正確率100%。行政執法過程中做到主體、依據、程序合法。按規定立卷、歸檔,統一保管。重大行政處罰案件集體討論決定,並按規定備案。行政處罰統計報表報辦公室彙總上報,並做到所報數據準確無誤。

3、認真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全面完成行政許可事項的清理工作,嚴格執行規範性文件備案制度,建立行政許可公示制度。完成行政許可監督機制,建立直接管轄範圍內的被許可人的監督檢查檔案、評價制度和信用體系,並對行政許可的申請、辦理、審批等進行全過程的監督。

4、健全並落實各項行政執法監督制度。發揮法制機構及人員的審核把關作用,有計劃地開展地區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工作,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5、保證本部門不發生因執法人員失職、瀆職、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玩忽職守等違法行為而造成嚴重後果及影響惡劣的案件。

6、保證完成局機關安排部署的其他各項工作任務。 二、檢查與考核

20__的行政執法責任制的檢查考評工作,採取局考評領導小組抽查與各基層單位自檢自查,平時考核與年終考評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各基層單位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自檢自查,年終的行政執法責任制自

檢自查總結報告要於20__年12月15日前上報局辦公室。局機關將在年終綜合考評中對各基層單位行政執法責任制的落實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對檢查考評的結果,局機關將在全局進行通報

本責任狀一式兩份,由局領導與各基層單位分別簽訂。

建設局負責人:

基層單位負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