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安全責任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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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各部門應認真貫徹執行酒店安全、保衞、消防等政策法規,堅持“誰主管”、“誰負責”、“誰當班”、“誰負責”的原則抓好本部門安全、消防工作,確保不發生火災、火警事故。保安部是酒店的安全保衞部門。是負責酒店安全保衞工作的職能部門。保安部員工主要負責酒店的安全保衞工作,維護酒店內部治安秩序,保障酒店及其人員的財產和人身安全。酒店的安全工作,同酒店的命運息息相關,因此,為明確保安部員工的責任,特制訂本消防安全責任書。

酒店安全責任書3篇

一、本着“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建立健全防火組織,做到部門有消防安全負責人,班組有消防安全員,並保證將消防安全工作與部門的經營管理同計劃、同步驟、同落實、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

二、堅持部門每月、主管每週、班組每日的消防自查制度,並有文記錄,做到有火險隱患能及時發現、及時報告,並配合有關部門及時整改。

三、重點防火部位明確,管理措施落實,做到“四有”,即有制度、有滅火器材、有義務消防員、有責任人。

四、對員工經常開展消防安全教育,普及消防知識,做到制度化、經常化、對新員工堅持安全培訓不合格不得上崗制度。

五、保證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的完好和應有的使用效果,保證各疏散樓梯,通道和安全門暢通無阻。

六、認真做好交接班記錄,並辦好交接班手續 。否則,發生的一切責任事故,均由兩班員工和兩個班長承擔。

七、嚴格物品出入及放行手續。若因門衞崗把關不嚴造成物品流失,所流失物品由財務部評估其價值,由門衞崗保安員承擔賠償責任。

八、夜間留宿客人車輛及就餐客人車輛,由於保安員沒有認真履行“車輛出入手續”且未認真巡查而造成車輛被盜或人為破壞,一切責任由當值保安負責。

九、堅守崗位,不私自離崗、串崗,時常巡視,檢查責任區域,及時發現不安全隱患。若由於私自離崗、串崗及巡查責任區域不認真、不徹底,而發生搶劫、盜竊、火災等,一切責任由當值該崗保安員負責。

十、消防中心保安員應每天檢查酒店消防設備正常運轉情況。發現不能正常運轉或異常的消防設施、設備應及時以書面報告部門負責人。若因玩忽職守沒能及時發現設備異常而出現火災、設備不能正常運轉等事故及現象,當值消防員負主要責任。

十一、巡邏保安員工,若不能按規定對酒店仔細徹底巡查,不按規定巡查而發生盜竊、火災等事故,巡查保安員負玩忽職守責任。

十二、酒店發生盜情或火情,保安員接警後而沒有及時趕到現場,導致事故事態擴大,當值保安員、接警保安員對此次事故負責任,保安部負責人負20%督導不嚴責任。

十三、保安部負責人制訂安全培訓制度、安全檢查制度,若因沒制訂以上制度造成安全事故,責任由部門負責人承擔。

十四、部門負責人需對酒店每位新入職的員工進行消防安全培訓,嚴禁培訓不合格的員工上崗,否則由此而引起的消防安全事故,責任由部門負責人負責。

十五、部門負責人按總經理指示監督各部門對《限期整改通知書》的執行情況,把整改結果及時彙報總經理,並按總經理指示對隱患部門及部位進行整改,否則由引起的消防、安全事故,責任由部門負責人負責。

十六、部門負責人應按酒店各項規章制度嚴格要求、規範保安部各位員工,若因部門負責人督導不嚴、管理不到位而造成保安部內部無組織、無紀律,發生有關責任事故,部門負責人負主要責任。

十七、部門負責人為本部門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消防安全負主要責任。

部門負責人籤:

總經理籤: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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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加強酒店內部人員、設施和場所的管理,確實做好“六防一確保”安全工作,(防火、防盜、防毒、防疫、防交通意外、防人身傷害、確保設施設備運作正常),防止發生違法犯罪活動和災害性事故,保證酒店內部正常經營、工作和服務秩序,保證酒店賓客和員工安全,保證酒店各項工作的順利完成,根據中央有關文件精神和地方政府、公安機關的要求,根據“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集團辦公室與xx店簽訂“安全目標管理責任書”。

一、領導責任與主要工作目標:

1、實行門店店總責任制。門店店總是門店安全保衞工作的主要負責人,必須堅持“生產經營和安全管理兩手抓”的方針,把所轄範圍內的安全防範和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工作目標。

2、建立門店安全工作台賬。做好門店平時安全保衞工作的檢查、考核和記錄的同時,督導各部門的安全保衞工作,加強檢查力度,完善各部門檢查、考核和記錄等台帳的建立。

3、建立門店各部門事故應急處理程序。配合集團辦公室全面落實門店的各項安全保衞工作規章制度,充實和完善門店各部門的安全保衞工作程序,建立相應的火災、安全事故預防措施及應急處理程序並落實培訓。

4、推行班組、崗位安全責任制。充分發揮班組負責人的作用,強化內部管理,與班組、崗位簽訂安全保衞工作目標管理責任書,保證各項工作措施層層落實。

5、充分發揮門店辦公室及集團辦公室的組織作用,正確處理和認真疏導各種矛盾糾紛,避免矛盾激化引發案件。民事糾紛調解率達100%,調解成功率達95%以上。

6、加強門店的安全檢查與管理,明確安全工作重點,保證各類安全防範措施落實到位、消防設施完好可用,服務設施運作正常,對存在的隱患及時整改,爭取全年門店內無刑事案件,無員工違法犯罪,無火災事故,無責任事故。

7、加強門店全體員工的管理,人員進出必須上報集團辦公室,同時加強對他們的教育,確保他們無違法犯罪情況發生。

8、加強門店全體員工的安全技能培訓,使全體員工都掌握必備的安全防範知識和消防安全知識,熟悉各類應急程序,確保發生問題時能正確處置。

9、配合集團積極開展的各項安全防範活動,認真完成集團佈置的各項安全保衞工作,確保門店平安祥和。

10、根據門店特點,注意對員工的培訓,提高員工警惕性,在工作中密切注意來店人員情況,防止盜竊案件的發生,同時加強停車場的管理,杜絕車輛被盜事件的發生。認真貫徹消防法規及門店各項安全制度,確保門店財產及員工生命的安全。

11、認真貫徹食品衞生法,把好食品驗貨、製作和存儲關,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發生。

12、嚴格執行請銷假制度,防止交通和人生傷害。

二、獎懲措施及其他

1、門店的安全保衞工作作為集團年終總結評比(優秀班組、優秀員工)條件之一。

2、集團將門店負責人抓安全保衞工作的能力、實績作為考核依據之一。

3、集團組織經常性檢查,監督本責任書的執行落實情況,並通報檢查情況。

4、發生案件、火災或安全責任事故的,追究門店責任人管理責任,扣除當月工資的10%-100%,如全年發生案件、火災或安全責任事故超過3起,則扣除年終獎勵;並視情節嚴重,給必要的黨紀、店紀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5、發生因設施設備問題影響正常經營事故的,追究門店責任人管理責任,扣除當月工資的10%-100%,如全年發生設施設備問題影響正常經營事故超過2起(含2起),扣除當年年終獎勵。

××集團

安全責任人

董事長(籤)

(籤)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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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認真貫徹執行酒店總辦對安全工作“預防為主、保證安全、優質服務”的指導方針,切實加強對安全工作的組織領導,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四川省消防管理條例》《市旅店業治安管理責任書》,增強酒店各部門的安全意識,確保責任制落到實處,保證酒店各部門順利完成對客人的服務,酒店特與各崗位負責人簽訂安全工作責任書。

第一章 總則

一、安全保衞工作要緊緊圍繞酒店總辦的總體安全工作目標、規劃來開展,確保各項工作能順利完成。酒店總辦在業務上實施領導,各崗位負責人就具體的工作實施領導、組織、管理。

二、事件(故)等級區分:

1、一般事件(故):發生火災造成的損失在0元以上1000元以內的且影響酒店正常運作的;因負責人監督管理不力,造成客人對酒店重大投訴的(旅遊局投訴);酒店物品損壞、丟失、泄漏酒店機密的損失在0元以上1000元以內的;

2、較大事件(故):發生火災造成的損失在1000元以上3000元以內的且影響較壞的;因負責人監督管理不力,發生客人或員工輕傷,給酒店造成較大影響的;出現個體政治性事件,造成較大影響的;酒店物品損壞、丟失、泄漏酒店機密的損失在1000元以上3000元以內的;

3、重大事件(故):發生較大治安、刑事案件,給酒店造成較壞影響的;因主管負責人監督管理不力,發生客人或員工重傷給酒店較壞影響的;發生火災造成的損失在3000--8000元之間的;出現一般政治性事件,造成很大影響的;酒店物品損壞、丟失、泄漏酒店機密的損失在3000--8000元之間的;

4、特大事件(故):發生重大治安、刑事案件,主要責任在部門並給酒店造成極壞影響的;發生客人或員工羣體性事件,負責人報告處理不及時或措施不得力給酒店聲譽造成極壞影響和損失的;因部門負責人監督管理不力,出現客人或員工死亡給酒店造成極壞影響的;發生火災造成的損失在8000元以上的;出現嚴重政治性事件,造成極大影響的;酒店物品損壞、丟失泄漏酒店機密造成損失在8000元以上的;

第二章 權力和義務

一、 酒店的權力和義務

(一)權力

1、對各部門的安全設施設備的配備和安全的工作指導、檢查、考核,並提出獎懲建議或意見。

2、對各部門、崗位的安全設施設備的管理和員工安全培訓實施業務上的指導。

3、有權安排酒店各部門人員,組建義務消防隊,應付各種險情。

(二)義務

1、制定、完善酒店安全、保衞工作的規劃、管理制度等。

2、要加大對各部門安全員的培養力度,在全年安全員和部門負責人進行四次以上的培訓或輪訓。

4、積極保持同各級公安部門、消防部門的互動,按照三級防火責任制對各部門進行安全突擊檢查。

二、部門的權力和義務:

(一)權力

1、有權根據部門安全情況和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及規章制度結合本部門的工作特點、需要等,進一步建立、健全或細化安全工作的管理制度和要求。

2、有權對酒店提出增加安全培訓的次數(要在保安部能夠有時間安排的情況下)。

(二)義務

1、嚴格遵守《酒店安全責任書》中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2、建立安全巡視制度,做到安全工作有人抓、重點目標有人管、重要崗位重點管的管理責任機制。

3、每月至少定期召開二次安全工作會議,講評安全工作情況,並專題分析研究部門安全工作形勢,制定安全防範措施。

4、要定期、不定期,集中和分批組織全體員工學習安全常識,熟悉酒店有關規定和要求(營業部門落實好收市前的防火安全檢查制度)。

5、積極發動部門員工參加酒店的義務消防。

6、妥善處理部門區域內所遇到的各種糾紛,對突發的惡性事件,要快速上報或報警,沉着冷靜,積極處置,保證良好的營業秩序。

7、堅決落實酒店總辦根據安全隱患整改通知,及時處理並回復酒店總辦。如因酒店安全設施設備固有因素,要通報到總辦備案。

8、加大對酒店員工的崗位培訓力度,將酒店的所倡導的“安全第一、服務至上”的觀念深深映入酒店員工腦海中。

9、嚴格八小時以外的人員管理,組織好員工開展豐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文體活動,要堅決杜絕員工參與任何形式的賭博和其它非法活動。

第三章 獎懲辦法

一、獎勵

1、在安全保衞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為酒店挽回重大損失的安全保衞人員或其它員工,由酒店總經辦酌情獎勵。

2、對突發性事件挺身而出、處理得當、而致使事態得到控制和圓滿解決的,由酒店總經辦對有關人員酌情獎勵。

3、對在酒店年終組織的安全評比活動中,全年無安全事故的部門,將由酒店總經辦酌情獎勵

二、處罰

1、部門發生事件、事故、案件的,按事故等級,責任區分為一般、較大、重大、特大四個等級。

(1)凡部門負責人因對安全工作不重視、責任心差、安全防範意識不強和措施不力而發生一般事件(故)的第一責任人和直接責任人按照酒店處分種類口頭警告、書面警告、最後警告處罰並賠償酒店相關損失。

(2)發生較大事件(故)的,第一責任人和直接責任人按照酒店處分種類書面警告、書面警告、最後警告處罰並賠償酒店相關損失。

(3)發生重大事件(故)的,給予部門第一責任人和直接責任人免職的處罰並賠償酒店相關損失,酒店保留對其追究刑事責任的權利。

(4)發生特大事件(故)的給予部門第一責任人和直接責任人開除的處罰並賠償酒店相關損失,酒店保留對其追究刑事責任的權利。

2、部門安全工作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嚴格、檢查督促不到位而出現有損酒店形象或造成重大損失的事件,除追究當事人責任外,還要追究直接領導及負責安全保衞工作領導的責任。

3、對部門區域內的不安全隱患發現不及時或發現了而不及時採取措施,導致發生事故或不良事件,對直接責任人將視責任等級給予最後警告處罰。造成財產損失的,依據財產損失的實際情況照價賠償。

4、對突發性事件處理不當、有意迴避、臨陣脱逃而致使事態擴大,對責任人員將視責任等級最後警告處罰,後果嚴重、影響極壞的給予通報批評、下浮工資、直到開除。

5、安全保衞人員在履職過程中,出現脱崗、誤崗、睡崗、私自換崗或衣着不整、形象不好、抽煙插包、態度生硬,對八小時之外參與賭博和其它非法活動造成惡劣影響的,對責任人員將視情況給予口頭、書面、最後警告,影響特別嚴重的直至開除。

第四章 附則

1、本責任書經酒店總經辦與部門負責人籤起生效,時間從 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本責任書一式兩份,酒店總經辦與部門負責人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3、更改本責任書內容,必須經酒店總經辦研究討論。嚴禁單方面修改條款。

總經辦籤(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部門負責人籤: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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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有效地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酒店客人及員工生命財產安全;為促進安全生產管理常抓不懈、責任落實到人,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管理日常消防安全生產工作。特制定本消防安全責任書。

1、廚房內的燃氣燃油管道、閥門必須定期檢查,防止泄漏。如發現燃氣燃油泄漏,首先應關閉閥門,及時通風,並嚴禁使用任何明火和啟動電源開關。

2、廚房中的氣瓶應集中在一起管理,距燈具或明火等高温表面要有足夠的間距,以防高温烤爆氣瓶,引起可燃氣體泄漏,造成火災。廚房中的灶具應安裝在不燃材料上,與可燃物有足夠的間距,以防烤燃可燃物。

3、油炸食品時,鍋裏的油不應該超過油鍋的三分之二,並注意防止水滴和雜物掉入油鍋,致使食油溢出着火。與此同時,油鍋加熱時應採用温火,嚴防火勢過猛、油温過高造成油鍋起火。

4、廚房灶具旁的牆壁、抽油煙罩等容易污染處應天天清洗,油煙管道至少應每半年清洗一次。

5、廚房內的電器設施應嚴格按國家技術規範鋪設,嚴禁“以鋁代銅”的現象發生。廚房鋪設電器線路應採用絕緣導線穿硬pvc塑料管或鋼管進行明、暗鋪設,管口及管與管之間、管與其他附件相連時,應採取相應的

防火措施,或採用瓷瓶明線鋪設以及鉛皮線、塑料護套線明設。廚房內使用的電器開關、插座等電器設備,以封閉式為佳,防止水從外面滲入,並應安裝在遠離煤氣、液化氣灶具的地方,以免開啟時產生火花引起外泄的煤氣和液化氣燃燒。廚房內運行的各種機械設備不得超負荷用電,並應時刻注意在使用過程中防止電器設備和線路受潮。

6、廚房內使用的各種炊具,應選用經國家質量檢測部門檢驗合格的產品,切忌貪圖便宜而選擇不合格的器具。與此同時,這些器具還應嚴格按規定進行操作,嚴防事故的發生。

7、廚房內應配備滅火毯,用來撲滅各類油鍋火災。另外,廚房內還應該配置一定量的abc乾粉滅火器設施,並應放置在明顯部位,以備緊急時所需。

8、操作人員應及時關閉所有的燃氣燃油閥門,切斷氣源、火源後方可離開。

9、每日收市前通知保安部做收市前防火安全檢查。

10、嚴格遵守活發大酒店消防安全管理規程。廚房員工要按照操作程序操作灶具等器材。如部門內發生火災、傷殘等安全事故,根據情節輕重分別處以口頭警告、書面警告、最後警告、開除處理,在出現惡性事故時,事故當事人及相關負責人重處,酒店保留追究刑事責任的權利。

11、負責根據酒店安全管理規定管理好危險品倉庫。

12、廚師長為本部門的防火安全責任人,則本部門出現責任事故,由本部的防火責任人負責。

13、若一年內本部門無責任事故發生,酒店將根據實際情況給與獎勵。

14、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同具法律效力。

15、本責任書200x年9月1日至200x年8月31日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