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與教師簽訂的安全責任書(精選12篇)

幼兒園與教師簽訂的安全責任書 篇1

為了切實加強幼兒園安全工作,促進幼兒園健康發展,各幼兒園必須履行以下安全工作職責:

幼兒園與教師簽訂的安全責任書(精選12篇)

一、制訂和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幼兒園園長或主辦者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負責辦園的一切安全工作。幼兒園要與班級和其他參與幼兒教育和管理的人員簽訂安全責任狀,做到安全責任人人挑,人人肩上有指標。

二、加強園舍和設備的安全管理。

1、幼兒園園舍和活動場所必須要設置圍牆或柵欄,實行封閉式管理。

2、要組織人員對園舍和大型玩具的安全進行經常性的檢查和維護。及時更換和淘汰過時和有安全隱患的玩具。

3、購置和自制玩具,要嚴格執行國家的安全和衞生標準,要經常清洗桌面玩具。

4、加強用水用電安全,幼兒的飲用水必須清潔安全。園內電線線路要經常檢查,防止電線脱皮,防止漏電、觸電。

三、要加強食品衞生的安全管理。

1、要制訂和落實食品採購制度。幼兒的食用點心、大米、蔬菜、食用油等要定點採購,要與供貨商簽訂供銷合同。嚴禁採購劣質和過期的食物。

2、要保持食堂的清潔衞生,做到“三防”,即防塵、防蠅、防鼠。炊具和幼兒用的餐具要經常清洗和消毒,防止病從口入。用膳的幼兒園必須辦理衞生許可證。

3、幼兒園食品貯藏間必須安全可靠,要專人專管,做到人走上鎖,嚴防無關人員出入,防止人為投毒。

4、要加強對食堂工作人員的管理。食堂人員必須每年至少進行一次的身體檢查,並持有健康證件。

四、要加強接送車輛的安全的管理。

1、有接送幼兒任務的幼兒園,要確保交通工具的安全,車況一定符合客運運營標準,嚴禁使用報廢車輛、三輪車等不符合條件的交通工具接送幼兒。

2、接送幼兒的車輛要經過交警部門的安全檢測,司機和車輛辦了保險,證照齊全才可以用於接送幼兒。

3、嚴禁超員接送幼兒,車廂內必須有教師隨車監護。

4、使用非自家車輛接送的幼兒園,要與接送車輛司機簽訂安全責任狀。

5、嚴禁接送幼兒車輛進入中國小校園,在校門外清點幼兒人數後上、下車。

五、其它安全管理。

1、在沒有家長來園接幼兒的情況下,要派專人看管,必要時要送幼兒回家,不得讓幼兒自行獨自回家。

2、組織户外遊戲和外出參觀、踏青或其他活動,一定要嚴密組織,指派專人負責,確保幼兒的安全。

3、要加強對幼兒的安全教育,增強幼兒的安全防範意識和安全自我救助能力

4、要制訂並執行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預案。幼兒園發生安全隱患和安全事故要根據預案進行緊急處理,並向所在中心國小和有關部門報告。

幼兒園應自覺接受主管部門的安全檢查。幼兒園出現安全事故,根據情節輕重,要追究辦園者或園長的相應責任,造成嚴重社會影響和重大傷亡以及經濟損失的,要追究法律責任。

樟塘國小校長(簽字):

幼 兒 園 園 長(簽字):

20xx-2-26

幼兒園與教師簽訂的安全責任書 篇2

為紮實落實各級對學校和幼兒園師生財產安全的指示精神,切實做好學校及幼兒園安全工作,維護中國小、幼兒園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維護學校和幼兒園穩定和諧,希望各單位嚴格門衞管理,確保學校財產和廣大師生員工生命安全,確保學校良好的教育教學秩序和校園安全。按照“分級管理”,“一崗雙責”的原則,落實學校幼兒園安全工作制度,鎮安監所特與各學校簽訂學校安全工作目標責任書:

一、各學校、幼兒園要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實行領導幹部安全責任制。

建立學校、幼兒園安全工作領導責任追究制。按照《中國小校幼兒園安全工作制度》,抓好本單位安全“責任制”、“追究制”的落實,特別要認真落實學校幼兒園安全保衞二十四小時巡查制度,進出校門檢查制度,“接送卡”交接制度。確保學校安全萬無一失。

二、學校、幼兒園實行封閉式管理。

1、學校門衞工作是維護學校良好的教學秩序、保障學校安全的重要工作之一,門衞實行二十四小時值班,門衞人員在值勤期間必須堅守崗位,不準擅離職守,脱管失控;要衣着整潔,儀表端莊,説話和氣,講究文明。門衞人員必須時刻提高警惕,嚴防不法分子混入學校進行犯罪活動,上課期間學校大門要處於關閉落鎖狀態,當有人因工作需要進出學校時,門衞人員要及時開啟和關閉。對到校辦事的外來人員實行電話聯繫並進行登記,否則,不準進入校內。

門衞人員應切實負起登記責任,不得以口頭詢問代替登記。在上課時間離開學校的學生,必須持有班主任的批准手續,並接受門衞人員的檢查。對學生家長所送物品,門衞人員必須認真檢查,按時轉交學生本人,不準擅自讓學生家長進入校內。為確保學校公共財產的安全,門衞人員對攜帶校內公物離開學校者,有權進行檢查、詢問,教職工必須配合。外單位車輛進校前,應檢查證件、問明事由;車輛出校前,應示意停車接受檢查。外單位機動車未經許可,不得在校內停車過夜。

2、學校、幼兒園每天實行領導帶班、教師值班制度。值班人員不得擅自脱崗並保持警覺。學生進校、放學時,校長、園長及值班人員必須在校門口值班。上課期間,校門要加強值班,大門上鎖,嚴格門衞查驗制度。

三、各學校、幼兒園要嚴格落實安全責任。

教辦人員要包學校,做到責任不脱節,工作無漏洞。切實把工作做細、做實,嚴防危害學生的事故發生。

四、建立健全學校、幼兒園安全預案,加強安全隱患排查。

立即對本學校的安全狀況進行一次拉網式大檢查,。對發現的突出問題迅速落實整改措施,徹底消除隱患。加強學校安全檔案資料的建設,確保學校安全工作有計劃、有記錄、有檢查、有總結。

五、立即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提高廣大學生的法治意識、防範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加強交通安全教育,防溺水教育,防雷、電教育,食品安全教育,傳染病教育,防自然災害教育,防突發事件教育,防物品、藥品安全教育。及時與家長和相關部門取行聯繫,杜絕學生進“網吧”現象發生。

六、按照《消防法》的要求,定期檢查學校的消防設施。

學校的消防設施要經消防部門認定,對不符合要求的要立即採取措施保證合格。要保障教學通道的暢通和照明,對容易引起火災的部位和易燃易爆的物品要加強管理。要採取多種形式對學生進行防火安全用電教育,增強自防自救的能力。

七、要加強校舍的建設和維護管理,加固學校內各種設施,堅決杜絕校舍倒塌和學校設施不牢固而造成傷亡事故的發生。

八、加強校內、校外(包括假期、週末、午休、正常上課作息時間之外等所有時間)活動管理,確保師生生命安全。

明確家長、學校責任,確保學生不出現安全管理真空,學校要與家長簽訂安全管理責任書。學校組織學生集體外出參加社會實踐等活動,要把各個環節的安全工作措施落實到位。嚴格執行學生集體外出審批制度。

九、認真貫徹《食品衞生法》和《學校體育衞生工作條例》,加強學校衞生工作和學校食堂衞生管理。不得以預防和保健名義自行組織學生集體服用藥品和保健品,防止學生食物中毒和藥物中毒。

十、加強對學校安全工作考核。

按照《關於對學校安全工作進行年度考核的通知》精神,認真對學校安全工作進行考核,並把此項工作納入學校量化管理的重要內容,學校、幼兒園安全工作實行“一票否決”制。

十一、凡組織學生外出,不準乘坐“三無”(無證、無技術參數、無安全措施)的不安全車輛、船隻。

十二、一旦發生安全事故,在第一時間及時報鎮安監所,逐級上報,及時採取措施。

學校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幼兒園與教師簽訂的安全責任書 篇3

為切實加強我園的安全工作管理,確保我園教職工和在園幼兒的身心安全,特簽定本安全責任書。

1、按幼兒園保育崗位量化責任制要求和消毒制度,做好本班室內外清潔衞生和消毒工作。做好每日一小掃,每週一大掃,檢查衞生達標。

2、在教師和保健醫的指導下,精心照顧幼兒的一日生活、每天供給幼兒足量的飯菜、足量的開水,温熱的牛奶。

3、在教師指導下,參與本班幼兒教育活動、認真配課、配操。幫助備好遊戲材料,參與指導幼兒遊戲。配合教師做好每週的教育計劃工作,對幼兒進行品德教育及良好行為習慣、衞生習慣、獨立生活能力的培養。組織指導幼兒值日生及集體勞動。對幼兒堅持正面教育,耐心細緻、態度和藹,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

4、配合教師、保健員做好晨、午檢工作,發現異常及時送幼兒去衞生室就診,掌握有關安全知識和防範措施,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保證安全無事故。協助保健醫生做好體檢、預防服藥工作。

5、保管好本班設備、用品及幼兒物品、保證無丟失、無差錯。每天下班前關好門、窗、水、電。愛護公物,厲行節約,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報告園長,妥善處理。

6、實行一人一巾一杯制,做好標記,教育幼兒專人專用。 每天清洗手絹,每週清洗消毒玩具,及時清洗幼兒大小便污染的衣物。

7、精心做好幼兒飲食工作,培養良好的進餐習慣,特別要照顧飯量小的體弱幼兒,適當限制嚴重肥胖幼兒的進食速度和食量。注意糾正幼兒挑食、偏食現象,努力減少貧血和營養不良現象發生。

8、服從領導,虛心接受檢查、指導和安排。

此責任書一式兩份,簽字有效。

園長(簽字):

班級:

保育員(簽字):

年 月 日

幼兒園與教師簽訂的安全責任書 篇4

幼兒園食品安全管理員職責書

為加強學校食品安全管理,預防學校食物中毒事故的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衞生法》第六章第十八條規定,現聘請黃金湘同志為我校(園)食品安全管理員,按照《餐飲業和羣眾用餐配送單位衞生規範》第二十六條規定,承擔本單位食品生產經營活動衞生管理的職能,主要賦予以下職責:

一、組織從業人員進行衞生法律和衞生知識培訓;培訓應針對每個食品加工操作崗位分別進行,資料應包括法律、法規、規範、標準和食品衞生知識、各崗位加工操作規程等。

二、制定食品衞生管理制度及崗位職責制度,並對執行狀況進行督促檢查;三、檢查食品生產經營過程的衞生狀況並記錄,嚴防食物中毒,對檢查中發現的不貼合衞生要求的行為及時制止並提來源理意見。

1、注意員工個人衞生、着裝清潔;2、不得超範圍製作經營西式糕點和涼菜;

3、不得使用過期食品,腐敗變質食品、易引發食物中毒的高危食品及其它違禁食品;

4、洗菜、切菜要肉菜分開、生熟分開,防止交叉污染。為去除殘留農藥,蔬菜類須浸泡半小時以上。

5、炒菜時要煮熟煮透,煮好的飯菜務必放在配餐間,常温下不得超過2小時。原則上不留剩餘食品,如確須留存,務必放置冰箱內分類分櫃冷藏,嚴禁生熟混放,不得超出24小時,待煮熟煮透後可食用。

6、用過的餐具要洗淨、消毒並保管好。

7、及時清理垃圾,持續食堂內部及周邊衞生。

8、禁止生產經營《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衞生法》第九條規定的腐敗變質等食品。

四、對食品衞生檢驗工作進行管理,重點加強食品採購索證、驗收、台賬登記、貯存的管理。

1、進貨單位是否貼合規定(食品衞生許可證等證件);新購食品及原料有無兩證(食品衞生許可證、檢驗合格證);食品及原料務必新鮮在保質期內。

2、不準容易引發食物中毒的高危食品入庫,如滷味、燒鵝、深海魚類(池魚、脯魚)、扁豆、面豆、三文治等;

3、食品倉庫內存放須分類、分架、隔牆、離地10cm以上,做好通風、防潮、食品標識,不得同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五、組織從業人員進行健康檢查,督促患有有礙食品衞生疾病和病症的人員調離相關崗位;每一天早上對廚房工作人員晨檢,透過詢問、目測的方法,發現生病人員,責令當事人立即治療休息。

六、建立食品衞生管理檔案。

七、理解和配合衞生監督部門對本單位的食品衞生進行監督檢查,如實帶給有關狀況,並對提出的整改意見負責落實,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學校領導;以上工作資料,需記錄在案,備衞生監督部門考查。衞生監督部門負責對食品安全管理員工作表現進行評價,並將此作為該同志年終工作考核的主要依據之一。

八、及時參加食品衞生管理員培訓並經考核合格,身體健康並具有從業人員健康合格證明。

九、與保證食品安全衞生有關的其他管理工作。

甲方:校(園)法人代表乙方:食品安全管理員

簽名:簽名:(蓋章)

20xx年9月1日

幼兒園與教師簽訂的安全責任書 篇5

為保證孩子安全,明確家長攜帶孩子參加活動時應當承擔的安全責任,特在以下方面達成共識:

一、外出活動為各位家長個人行為,由家長自發自願組織,活動時間、活動地點、出行方式、活動內容、費用支出等事項由參加活動的家長協商決定。

二、活動的發起人只是進行活動的發起與聯絡,對活動期間發生的意外、事故或產生的糾紛不承擔任何責任。

三、參加活動的各位家長為活動責任人,對自己及自己的孩子參加活動期間的一切行為及可能發生的意外及事故全面負責。如參加活動的家長、孩子發生意外或安全事故,所有責任由孩子的家長自行承擔。

四、家長應將對孩子的安全教育貫穿活動始終,活動期間確保採取必要的、足夠的安全措施保證孩子安全。家長應加強對自己孩子交通安全、遊戲安全、防水、防火、防電、防綁架等教育,培養和提高孩子自救自護的能力。

五、外出活動期間家長及其孩子因個人原因與他人發生糾紛,相關責任由發生糾紛者自己承擔,與活動發起人及參加活動的其他家長無關。

六、本責任書由參加活動的家長簽署後交活動發起人保存。責任書自簽署之日起生效。

幼兒姓名:

家長:

幼兒園與教師簽訂的安全責任書 篇6

為切實加強我園安全工作管理,確保我園教職員工和在園幼兒的身心健康。現制定如下責任書:

1、保育員在幼兒入園之時起便對幼兒的安全負責,協助班級教師加強安全管理,認真督促落實好班級各項安全措施,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配合教師做好安全預演工作。

2、保育員每天必須按時到班做好本班室內外及清潔區清潔衞生和消毒工作。走廊、教室、廁所地面保持乾燥,防打滑,避免幼兒摔跤。

3、保育員應精心照顧幼兒的一日生活、每天供給幼兒足量的飯菜、足量的飲用水,注意幼兒的水、菜、飯、湯的温度,保證幼兒飲用時温度適宜,杜絕燙傷,並能鎖好水桶。

4、保育員應認真組織幼兒有序入廁、喝水、洗手,堅持做好一杯一巾等日常工作,關注並及時為幼兒增減更換衣物。

5、保育員在午睡時要加強巡視,觀察幼兒面色,糾正不良睡姿,幫助幼兒蓋好被子,發現異常情況及時處理,提高幼兒午睡率。

6、園所組織大型活動時,保育員應協助教師維護幼兒秩序,確保幼兒安全。

7、每週一對班級進行一次安全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向蹲班領導和班主任報告。

8、保育員對幼兒教育應耐心細緻,熱情和藹,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幼兒。

9、保育員應把各種物品(特別是開水瓶)放於固定、安全的位置,不攜帶私人用品進班,特別是有尖鋭稜角、金屬物品、有殼核食物、外用藥水等一律不準進班級。

10、離開教室前,要關好門窗盥洗室的水龍頭,切斷電器設備電源,發現隱患及時報修。

11、當班上幼兒在園發生安全傷害事故或事件,應及時處理並配合本班教師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12、在責任期內,如因工作疏忽,違反以上條例,將遵照幼兒園保育員工作月評細則予以評價,造成惡劣影響或安全事故的將予以嚴肅處理。

附則:本責任書供本園使用,責任書崗位責任人、園所雙方簽字(蓋章)後在責任期內生效。

新城幼兒園(蓋章)

崗位責任人(簽名)

年 月 日

幼兒園與教師簽訂的安全責任書 篇7

為了規範幼兒外出活動的組織與管理,確保幼兒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幼兒園各部門、教師組織幼兒外出參加活動,必須履行安全審批手續,逐級報分管領導、園長室審批;組織幼兒集體外出活動,活動組織者要提前制訂活動方案,並提出書面申請,要寫清活動內容、時間、地點、人員、經費、車輛、安全措施和安全負責人等,審批人必須明確簽署意見並簽名,同時上報教育局相關科室審批、備查。

二、組織幼兒外出參加活動要本着自願的原則,以《告家長書》的形式通知家長,告知家長活動的時間、地點、意義、目的和收費項目等,並請家長填寫好回執送交學校。

三、活動組織者對活動的路線、地點,事前應進行實地勘查。每次活動都要有安全、保衞、意外事故的應急預案。特別要注意交通安全,防食物中毒,防幼兒走失,防擁堵踩踏等。

四、活動來往的交通工具必須向有營運資格證的專業運輸部門租用,要求車況良好,具有客運證照、駕駛證和行駛證,不得超載超速行駛,學校與車方簽定租用書面合同、保險事宜等。

五、學校聯繫旅行社外出參加活動,要選擇具有資質和信譽良好的旅行社出行。要與旅行社簽定書面合同,動員幼兒自願參加保險,對旅行社使用的車輛和安排的線路要認真檢查,確保安全後方可出行。

六、外出活動要由校級領導帶隊,相關部門要負責活動的組織、安全、後勤服務等工作,職責明確,責任到人,並對帶班教師和相關人員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聲明活動紀律和有關安全防範規定,落實安全責任人。

七、出發前活動組織者和帶班教師要提前對幼兒加強安全教育,明確活動安排,對活動中的相關注意事項和準備工作進行指導教育,並做好人員的清點、上報工作。

八、全體參與活動的領導和教職工均要以高度的責任心對每個幼兒的安全負責,密切關注幼兒情況,加強安全教育,抓好安全管理,確保外出活動萬無一失。組織幼兒有秩序地上車,教育幼兒不要爭先恐後,要禮讓,乘車時不要將頭、手伸出窗外等;到達目的地後要認真組織和開展活動,不要隨意“放羊”;教育幼兒不要到危險的地方玩耍,特別是山水及偏僻的地方;帶班老師要加強巡視,分管領導要做好監控,發生事故要及時採取應急措施。

九、活動結束要在規定的地點按時集中,帶班教師清點人數上報,並組織幼兒有秩序上車,跟車回園,待幼兒全部到班或離校後方可離開。

十、活動結束後,活動組織者要對活動情況進行小結,並在規定時間向上級部門彙報活動情況,有事報事,無事報平安。

幼兒園與教師簽訂的安全責任書 篇8

家長結伴攜帶孩子外出活動,可以增加孩子開拓視野,參與人際交往的機會。但是作為外出活動發起人的家長,可能因為孩子的安全責任存在不確定性而放棄發起此類活動。為保證孩子安全,明確家長攜帶孩子參加活動時應當承擔的安全責任,特在以下方面達成共識:

一、外出活動為各位家長個人行為,由家長自發自願組織,活動時間、活動地點、出行方式、活動內容、費用支出等事項由參加活動的家長協商決定。

二、活動的發起人只是進行活動的發起與聯絡,對活動期間發生的意外、事故或產生的糾紛不承擔任何責任。

三、參加活動的各位家長為活動責任人,對自己及自己的孩子參加活動期間的一切行為及可能發生的意外及事故全面負責。如參加活動的家長、孩子發生意外或安全事故,所有責任由孩子的家長自行承擔。

四、家長應將對孩子的安全教育貫穿活動始終,活動期間確保採取必要的、足夠的安全措施保證孩子安全。家長應加強對自己孩子交通安全、遊戲安全、防水、防火、防電、防綁架等教育,培養和提高孩子自救自護的能力。

五、外出活動期間家長及其孩子因個人原因與他人發生糾紛,相關責任由發生糾紛者自己承擔,與活動發起人及參加活動的其他家長無關。

六、本責任書由參加活動的家長簽署後交活動發起人保存。責任書自簽署之日起生效。

幼兒姓名: 家長:

幼兒園與教師簽訂的安全責任書 篇9

為了加強和規範接送學生用車管理,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保證學生人身安全,根據上級主管部門關於《校車管理規定》和各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有關的安全管理的規定,制定本責任書:

一、家長必須配合車主對子女進行交通安全教育,熟知交通規則,並教育子女認真嚴格遵守交通秩序。

二、家長必須教育子女愛護車輛,保持車內整潔。

三、家長必須告知子女要準時上車。超出發車時間雙方須及時聯繫,瞭解情況,妥善處理。

四、家長必須向子女講清楚當駕駛員出現以下情況時,應當拒絕乘車並告知家長,由家長向學校舉報:

1、校車駕駛員沒有按規定地點進行停放,導致學生上下車及過馬路存在安全隱患。

2、校車駕駛員未嚴格按照核定載客人數載客。

3、校車駕駛員存在作風問題或身體心理健康的現象。

4、校車駕駛員酒後駕車。

5、校車駕駛員出現超速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為的。

五、家長有責任瞭解接送子女車輛的基本情況(駕駛員的作風、身體狀況、駕駛經驗以及車況是否符合要求等),發現異常應當向學校舉報。

六、此責任書一式二份,學生家長和學校各執一份。

( )幼兒園園長(簽名): 乘坐校車學生家長(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幼兒園與教師簽訂的安全責任書 篇10

幼兒園家長安全職責書

為了進一步加強本園幼兒的安全工作,使廣大幼兒家長能夠放心地從事工作、學習和勞動,我園在努力做好幼兒保育工作的同時,特簽定教師與幼兒家長的職責狀,從而更好地保障入園兒童的安全。

一、對幼兒家長的要求

1、送孩子入園時,應把幼兒當面交給教師;幼兒離園時,須其家長(儘量是幼兒的父母)親自來接。如有特殊狀況委派別人來接時,須持幼兒接送卡或和班主任聯繫溝通好,再來園接幼兒。(不允許未成年人來園接送幼兒)

2、幼兒入園之前,家長不要讓幼兒攜帶玩具、藥品、針、刀、剪、叉、鞭炮、火柴、火機等任何危險物品,以免發生意外。

3、嚴格執行本園的作息時間,按時接送幼兒。如有特殊狀況,不能按時接幼兒時,須事前通知本班老師,以便做好幼兒的安置工作。

4、送幼兒入園時,未到本園上班時間且沒經本園教師同意,不能過早地將幼兒私自送入園內或室內。否則,後果自負。

5、幼兒自帶食品,要衞生、無危險性。(花生米、果凍、泡泡糖、棒棒糖.食品乾燥劑等食品不能攜帶入園,否則,後果自負)

6、帶藥幼兒的家長務必把藥親自交到老師手中,説明服藥狀況;不允許幼兒自己帶藥。

7、離園時,家長和教師交接完畢後請帶孩子迅速離開班級活動範圍,以免因監護脱節而發生糾纏不清事件。

8、幼兒有事不能來園的,家長應及時向本班老師請假,接送孩子入園和回家要和當班教師再見。

9、接送門卡如有遺失務必及時來園掛失補辦,反之如有造成不法分子持卡來園冒領幼兒或其他意外行為,幼兒園恕不負責。

10、乘車幼兒憑接送卡按時到指定站點接送,如有事不能按時到站,應提前與接車老師或司機取得聯繫。

11、下午放學家長於當班教師做好交接後,如因家長疏忽而導致的幼兒受傷或其他事件,園方不負職責。

二、對教師的要求:

1、幼兒入園時,值班教師要及時給幼兒簽到;下班時,值班教師要堅持全班每一名幼兒接走後,方可下班離園。

2、認真做好晨檢和午檢工作,及時發現幼兒身體健康狀況和有無攜帶危險品,並做出相應處理措施。

3、中午值班教師要照顧好每一名就餐幼兒的飲食與午休。觀察並向幼兒家長彙報個別幼兒的就餐狀況和午睡狀況,注意就餐衞生與安全,照顧幼兒的冷暖起居。4、值班教師要“愛孩子、賽媽媽”,不準責罵幼兒;不準給幼兒起綽號;不準體罰或變相體罰幼兒。

5、值班教師要認真做好本班幼兒的保育工作,杜絕職責事故的發生。

以上各項分別由幼兒家長和值班教師各負其責。一式兩份,自簽定當日起生效,至幼兒畢業離園時為止。

教師簽字:家長簽字:

陽光幼兒園年月

幼兒園與教師簽訂的安全責任書 篇11

幼兒園的安全工作,關係到全體幼兒的生命安全,牽動着全體家長的心。為確保幼兒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特與全鎮幼兒園、全體教師簽定安全目標管理責任書。

一、保教人員要認真貫徹執行《幼兒園工作規程》、《幼兒園管理條例》和《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試行)》精神,認真履行崗位職責,以高度的責任心,組織好幼兒的一日活動。

二、教師必須提前半小時到園,開窗、通風、打掃衞生,幼兒全部離園後方可離園;有事要請假,不能擅自離崗、調班,否則按曠工處理。

三、對幼兒園的房屋、場地、玩具、運動器械、電器、用具等要定期檢查、維修,避免觸電、砸傷、摔傷、燙傷等事故發生。

四、嚴禁教師體罰和變相體罰幼兒,如教師的行為造成幼兒身心健康受到傷害,家長投訴,給幼兒園造成極大負面影響,由教師負全責。

五、教師一定要做好幼兒入園晨檢和全日觀察工作,與家長搞好交接工作,若因工作失誤對幼兒造成傷害的,由教師負責。

六、藥物和鋭器必須妥善保管,放到幼兒拿不到的地方,幼兒吃藥時要仔細核對,杜絕錯服。

七、教育幼兒要學會自我保護,不玩電、不玩水、不玩火、不隨便攀登所有危險的地方,不到不安全的地方玩耍;一旦發現問題能及時向老師、家長彙報。

八、幼兒食堂應建立購物台帳,食品、蔬菜的購買、運輸、加工應符合國家食品衞生有關規定,嚴防食物中毒。

九、幼兒午休時,值班教師不能離開休息室,不能會客和幹私活,以防意外發生。

十、幼兒入園、離園應有專人接送,保教人員要提高警惕,不準幼兒單獨離園,杜絕幼兒接錯、走失。

十一、傳達室人員要把好門户(工作期間不得擅離崗位),未經許可,非工作人員嚴禁進園。淨園時要鎖好各室門窗。

十二、幼兒園接送幼兒的車輛必須具有合法手續,符合安全要求,有省發校車標識,按指定區域接送幼兒,嚴禁跨區域招生、接送;嚴禁使拼裝車、報廢車等;嚴禁超載。

十三、如發生事故,要及時上報,認真分析查找原因,採取對策,並將根據事故情節嚴重程度,給予責任人相應的處罰。

責任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幼兒園與教師簽訂的安全責任書 篇12

茲有學生家長 自願讓子女 乘坐車號 的車輛。

為了加強和規範接送學生用車管理,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保證學生人身安全,根據上級主管部門關於《校車管理規定》和各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有關的安全管理的規定,制定本責任書:

一、家長必須配合車主對子女進行交通安全教育,熟知交通規則,並教育子女認真嚴格遵守交通秩序。

二、家長必須教育子女愛護車輛,保持車內整潔。

三、家長必須告知子女要準時上車。超出發車時間雙方須及時聯繫,瞭解情況,妥善處理。

四、家長必須向子女講清楚當駕駛員出現以下情況時,應當拒絕乘車並告知家長,由家長向學校舉報:

1、校車駕駛員沒有按規定地點進行停放,導致學生上下車及過馬路存在安全隱患。

2、校車駕駛員未嚴格按照核定載客人數載客。

3、校車駕駛員存在作風問題或身體心理健康的現象。

4、校車駕駛員酒後駕車。

5、校車駕駛員出現超速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為的。

五、家長有責任瞭解接送子女車輛的基本情況(駕駛員的作風、身體狀況、駕駛經驗以及車況是否符合要求等),發現異常應當向學校舉報。

六、此責任書一式二份,學生家長和學校各執一份。

( )幼兒園園長(簽名): 乘坐校車學生家長(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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