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場防火責任書(通用5篇)

林場防火責任書 篇1

為了有效地預防森林火災,確保森林資源不受損失,促進林業持續發展。根據《森林法》,結合學校森林防火工作,學校特制定以下責任狀。

林場防火責任書(通用5篇)

一、各班班主任為該班護林防火第一責任人。

二、各班主任要對當前的防火形勢引起高度重視,要結合教學工作,合理安排,在本班學生中切實做好有關森林防火知識的深入宣傳和普及。

三、各班主任在教育廣大學生在做好自身護林防火工作的同時,要教育學生在放學回家後,要告知其家長多看禁火令,嚴禁野外用火,杜絕山火事故的發生。

四、在重點防火期內,嚴禁組織學生或學生自行組織外出郊遊和野炊,以防森林火災等安全事故的發生。

五、一旦發生森林火災,嚴禁組織學生撲火。

六、班主任在做好宣傳教育工作的同時,要在本班開展火源(如打火機等)清查及校內其他安全隱患排查工作,切實堵住火源,防止學校火災事故的發生(火警報告電話:12119)。

七、各班在重點防火期內按照學校安排,切實落實“六個一”,即各班上好一節森林防火知識課;辦好一期森林防火知識黑板報;給家長寫好一封森林防火的信;學生寫好一篇森林防火的文章;書寫一條永久性森林防火標語;組織學生每人植一株樹。

八、凡因班主任重視不夠,宣傳教育不深入,導致學生野外用火造成森林火災,或發生山火組織學生撲火的,將依法依規追究法律責任。

九、本責任狀一式二份,學校、班主任各一份。

十、本責任狀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張石門國小(章) 班主任:

林場防火責任書 篇2

為切實加強護林防火安全教育工作,增強學生護林防火意識,確保師生平安,學校安定,根據上級有關要求,特同班主任簽訂本責任書: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各班級要完善護林防火安全教育制度,增強學生的防範意識。

二、要積極採取有效措施,切實抓好學生的護林防火安全教育。充分發揮課堂教學這條主渠道,對學生進行護林防火、保護生態環境等方面的教育。大力宣傳林業法律法規和護林防火知識,增強學生的法律意識和護林防火意識。

三、嚴禁組織學生參加山林和其他火災撲救活動,防止發生不必要的傷亡事故。

四、組織學生參加郊遊、登山等户外活動必須報經學校批准。對參加户外活動的學生切實加強安全教育,杜絕帶火種入山,注意所在林區設立的警示牌,入山須知等永久性宣傳標語。

五、自本責任書籤訂之日起,如出現事故,屬於學生不服從管理,出現的一切後果,由學生本人、學生家長自行承擔一切責任。

六、各班根據以上要求,結合班級實際,同學生、學生家長簽訂護林防火安全責任書。

七、將護林防火納入班級和班主任工作考核。對措施不力,造成責任事故的,按上級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八、一旦發生火情,應立即向當地人民政府或林業部門報告,電話:

班主任:學生家長:

學生:

林場防火責任書 篇3

春季季是火災多發季節,為切實增強森林防火工作的緊迫感和責任感,保護國家森林資源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學校與班主任、學生、學生家長特簽定本防火安全責任書:

一、班主任職責:

1、針對當前防火工作的嚴峻形勢,搞好防火安全教育,開展以學習《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等法律法規為主要內容的專題教育活動,有針對性地講清楚森林火災的危害性,傳授相關防火知識。

2、日常教學活動中,自覺地把護林防火的各項具體要求引進課堂,不斷提升學生的護林防火意識。

3、利用班會、手抄報等多種形式,對全班學生進行防火安全教育。

4、要加強常規管理,建立學生在校登記制度,杜絕學生擅自在外的情況發生。請假的學生要與家長取得實際聯繫,確保學生在校時間不在家,在家時間不在校。與任課教師要通報每天班級的實際人數,每節課的任課老師上課時必須清點人數,如果發現有學生不在校,必須在第一時間向班主任或學校領導溝通情況。班主任要及時(一小時以內)與家長取得聯繫,核實原因,並建立學生不在校檔案記錄。

二、學生家長職責:

1、學生雙休日、節假日期間家長要加強對學生的護林防火安全監管工作。

2、教育學生禁止帶火種進入林區,禁止在野外進行野炊、玩火、燃放煙花炮竹等。

3、自覺抵制封建迷信和燒荒、焚燒農作物廢棄物料、果園枯枝落葉等陋習。

4、在重要節假日、民間祭祀日要自覺服從森林防火的有關規定,服從防火值班人員及護林員的安排,嚴禁在林區內野炊、烤火、燃放爆竹等行為。

三、學生職責:

1、努力學習森林防火知識。通過電視、廣播媒體的報道和課堂活動,將防火知識熟記於心。牢固樹立“森林防火,重於泰山”的意識。

2、防火要從自身做起,不隨意玩火,不焚燒枯枝落葉,嚴禁攜帶火種上山。

3、向學生家長開展宣傳活動,教育學生勸阻大人不要隨意野外用火。不要燒荒燒地堰,特別是在祭祀時節,不要在林區內及林區邊緣燃放煙花爆竹、燒香點燭、焚燒紙錢。

4、同學間要相互監督,對帶火玩火的學生要及時向老師報告。

5、學生不具備參與救火、滅火的能力,如發生火災險情,不要直接參與到救火、滅火的隊伍中去,禁止學生擅自進入火場圍觀,要遠離火場,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6、主動協助有關部門做好防火監督工作。對發現可能引起火災的現象和森林火警時,及時向村委會、鎮政府報告,或者撥打119電話救災。做一名合格的“森林防火偵察員”。

凡是違反上述規定,並且造成重大森林火災事故的責任人,將給予紀律處分、經濟處罰等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由有關部門給予相應的法律制裁。

班主任(簽字):

學生家長(簽字): 學生(簽字):

兩縣春蕾國小

____年__月__日

林場防火責任書 篇4

為了強化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和《河北省消防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教育局對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的要求,結合我中心學校實際,特制定本責任書。

1.加強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領導,建立健全明確的消防安全工作機構,明確各崗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及其職責,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人,確保各項防火安全措施落實到位。

2.制定、完善、落實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嚴格按照國家消防技術標準配置消防設施、器材和疏散指示標誌,並經常維護保養,確保完好有效;不損壞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及器材。

3.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校安全工作的重要內容,同佈置、同檢查、同考核,定期開展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4.保障學校消防安全防範設施,做好宣傳教育工作。

5.保障學校用電設施完好、安全,及時排查,對排查出的安全隱患進一步加大攻堅力度,制定整改計劃,做到人員、資金、措施“三落實”,切實加快整改進度,並及時向上級銷號。

6.加強學校用火、用電、用油、用氣的管理,不亂拉亂拉電線,不違法使用、儲存、經營各種易燃易爆的危險化學品。

7.堅決不佔用、堵塞疏散通道,不鎖閉安全出口,確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採取強有力的措施保證單通道教學樓學生進出有序,防止發生通道擁擠踩死踩傷學生事故發生。

8.及時處理學校及上課期間發生的一般事故,對重、特大事故,第一時間上報的同時,主要領導及具體負責人立即趕赴現場,迅速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盡一切可能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防止事態擴大。積極處理事故善後工作,配合有關部門開展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9.各位教工都應遵守學校制定的火災處理和救援預案,執行消防安全工作制度,提高防火災的警惕性和在發生火災是的逃生自救和救護學生的能力。

10.對於學校配備的消防設施、設備,各教職工必須掌握使用要領,操作規程確保發生火災時人人都能參與消防安全救援工作真正做到召之即來,戰之能勝。

11.建立健全事故隱患檔案,加強信息上報,嚴禁遲報、瞞報和漏報,做好月報工作。

12. 本責任書不以責任人的更換而改變,責任人如有更換,接任者繼續履行。本協議書一式二份,簽訂雙方各執一份。本責任書籤定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新寨店鎮中心校(蓋章) 總校長簽字:

責任學校(蓋章) 責任校長簽字:

20__年元月十四日

林場防火責任書 篇5

甲方: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

一、安全用電與防火管理工作要認真貫徹“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的方針,堅持 “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遵守消防法律、法規、制度、規定的要求,切實落實安全用電及防火安全責任制。

二、所有人員要提高日常防火安全意識,不得隨意損壞防火設施、器材, 保證其完好有效。施工區域和集體宿舍周圍設置的消防器械和工具,不得隨便挪作他用。消防器材放置處,不得堆放其它物資,以保持暢通易取。

三、各類電線、電器的安裝、佈設均應符合用電安全、防火安全規定並由專職電工操作完成。宿舍內嚴禁亂拉亂接電線、電燈和各種電器用具。燈具下方和周圍不得有可燃物和易燃品。嚴禁在電線上搭掛衣物、毛巾等任何物品。如不遵守人員,一次罰款 100—200 元

四、宿舍內嚴禁使用電爐、電飯鍋、電磁爐、火油爐等自行燒煮各種食物,嚴禁使用明火燒烤食品,一經檢查發現,一次罰款 100—500 元。

五、嚴禁躺睡在牀上抽煙,火柴梗、煙蒂不得亂丟,打火機和煙具應放在不易燃燒的位置,不得放在牀頭、枕邊,以防失靈起火。禁止在室內外亂燒廢紙、垃圾;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等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如不遵守人員,一次罰款 50—500 元。

六、集體宿舍內不得存放酒精、汽油、天那水等易燃物品,也不得存放炸藥、煙花爆竹等易爆危險物品。不得在宿舍內加工各種木器和油漆等個人用具。集體宿舍內不得堆積各類雜物,並安排專人進行清掃生活垃圾,對不服從管理者一次罰款50—500 元。

七、嚴禁在樓梯口處堆放障礙物,保持內外通道通暢、不阻塞,保持安全疏散通道、出口暢通。

八、遇有火災隱患或發現火災險情,立即採取撲救措施,並迅速報告上級主管領導,及時報警和組織參與撲救工作。

九、對在安全用電、防火安全管理中成績顯著個人,按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對違反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的個人,視情節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罰,直到移交政法機關追究其法律責任。

十、附則

1、本責任書有效時間為____年__月__日至本項目工程交工驗收合格日期止。

2、本責任書一式貳份,本項目部安全部一份,目標責任人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