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安全責任書十篇

藥品安全責任書 篇1

為進一步落實食品藥品安全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長沙市食品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規定》、《雨花區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要求,全面加強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着力保證食品安全質量,侯家塘街道與特簽訂二0年食品藥品安全責任。

藥品安全責任書十篇

一、職責

各單位對本轄區內的食品藥品安全負總責,領導和協調轄區內的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工作。社區主任為轄區內食品藥品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衞生服務中心主任為直接責任人。

二、目標管理和責任要求

1、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省和市有關食品藥品安全工作的決定精神和實施意見及工作安排。

2、落實食品藥品安全綜合監管工作所必需的經費

3、建立和完善食品藥品安全監管體系,聘請專職或兼職食品藥品安全工作人員,落實辦公用房和經費,做到機構、人員、辦公設施三配套。進一步完善社區食品藥品安全領導組織機構、領導機構和工作制度,落實監督辦工作人員和信息聯絡員,負責處理食品藥品安全日常事務。

4、配合相關職能部門開展食品市場整治和執法檢查。

5、配合職能部門推進學校和幼兒園食堂的量化評定工作。

6、組織相關人員在轄區內開展食品安全檢查,排查食品安全隱患,及時向有關部門反饋食品安全情況,預防食物中毒事故發生。

7、完善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體系,做好食品安全事件的緊急處理和事發現場保護工作。

8、配合相關職能部門積極推行食品藥品綜合監督“進社區”、“進學校”活動,要在社區、學校設立消費者投訴點。

9、定期召開食品藥品安全工作會議,聽取相關單位工作情況彙報,研究解決存在的問題。

三、責任追究

對於失職、瀆職引發的較大或較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的,追究主要負責人及當事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單位:

代表:

二0年月日

藥品安全責任書 篇2

為進一步加強對我鎮藥店的管理,明確藥店責任,加強經營者的安全意識,杉木橋鎮人民政府與藥店簽定20xx年工作目標責任書。

一、藥店必須無條件服從政府的管理,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積極配合杉木橋鎮人民政府及上級部門的工作及檢查,及時認真的改進所提出的存在的問題並承擔違反管理的全部責任。

二、根據藥品品種、規格、適應症、劑量及給藥途徑不同,對藥品分別按處方藥與非處方藥進行管理。處方藥必須憑執業醫師或執業助理醫師處方才可調配、出售和使用。

三、進一步完善藥品質量認證和日常監管制度,嚴格執行藥品經營許可、索證索票、進貨台賬制度,禁止超範圍經營。藥店的藥品、藥品專櫃要做到:證照齊全並上牆,場所整潔衞生;嚴格執行藥品購進查驗、索證索票和台賬登記制度;完善藥品儲存條件,做好庫存藥品養護;按規定銷售和使用藥品;從業人員具備相應資質。嚴禁無證無照、超範圍經營藥品;嚴禁銷售和使用假劣藥品;嚴禁發佈違法虛假藥品廣告。

四、嚴禁向羣眾出售,供應超過保質期的藥品,違者承擔全部責任。

杉木橋鎮安監站(公章):

責任單位:

單位負責人簽字:

責任人(簽字):

20xx年3月1日

藥品安全責任書 篇3

為更好地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等食品藥品安全法律法規,切實做好我鎮食品藥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春灣鎮人民政府(甲方)與(乙方)特簽訂本責任書。

一、甲方職責

(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食品藥品安全監督管理負總責,統一領導、協調全鎮的食品藥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藥品安全監督管理協調機制和監督管理責任制,將食品藥品安全監督管理納入政府工作考核目標。

(二)將食品藥品安全工作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逐步增加財政收入,加強食品藥品安全監督管理設施建設,充實食品藥品安全監督管理隊伍,提高監督管理能力和水平。

(三)統一領導、指揮食品藥品安全突發事件應對工作,依法組織查處發生在本行政區域內的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根據食品藥品安全監督管理責任制,對鎮食品安全工作進行評議、考核。

(四)鎮食品安全委員會組織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食品、藥品安全方針、政策,統籌領導、綜合監管、組織協調全鎮食品、藥品安全工作。可對乙方履行食品、藥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情況進行檢查、監督指導,並對乙方完成食品、藥品安全相關工作情況組織年終考評。

二、乙方責任

(一)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工作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主要領導對本轄區食品藥品安全負總責,分管領導直接負責。建立健全食品藥品安全監管領導機構,將食品藥品監管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計劃和議事日程,定期召開會議分析、部署本轄區內的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工作。

(二)大力宣傳、貫徹執行食品藥品安全監管的法律法規、規章,落實食品藥品安全目標管理責任制。

(三)建立健全食品藥品安全監管的檢查制度,強化食品藥品安全的檢查督促。對容易發生重大食品藥品安全事故的單位、場所及相關食品藥品,要明確防範責任,落實防範措施,發現事故隱患的,要責令其整改,限期消除。

(四)制定本轄區重大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建立應急救援體系,嚴格執行重大食品藥品安全事故報告制度。

(五)積極支持、配合鎮政府有關職能部門依法對轄區內開展的食品藥品監管執法工作,保證轄區內的食品藥品安全監督檢查工作正常開展。

(六)完成鎮食品安全委員會佈置的食品藥品監管工作。

三、本責任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春灣鎮人民政府(蓋章) 乙 方(蓋章)

法人代表(簽名):_________ 責任人(簽名):_________

二○___年___月___日 二○___年___月___日

藥品安全責任書 篇4

為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重慶市醫療機構藥品和醫療器械使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全面提升農村藥品安全保障水平,確保人民羣眾用藥安全有效,進一步鞏固和深化我市農村藥品“兩網一規範”建設示範縣創建成果,確保我鎮創建成為藥品安全示範鎮,特與涉藥單位簽訂《藥品安全責任書》。

一、持證亮照經營。經營者應取得《藥品經營許可證》、《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等合法、有效、完備的經營證照,藥品零售企業應通過GSP認證,年終信用評定達到A或B級;醫療機構應通過“藥品質量管理規範化”達標驗收。

二、人員到崗履責。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企業負責人)是藥品質量的第一責任人,履行藥品質量安全責任。執業藥師、藥師等藥學技術人員到崗履責,指導患者用藥安全有效。

三、進貨渠道正規。慎重選擇藥品供應商,保證藥品質量,不接受來歷不明的藥品,不從無合法經營資質的供貨商進貨,進貨時應向供應商索取相關證照並妥善保管,以備查驗。社區衞生服務站(村衞生室)使用藥品由市內藥品批發企業統一配送。履行購進驗收職責,嚴把藥品質量驗收關,做到票、賬、貨相符。

四、儲存養護到位。藥品根據其温濕度要求,按照規定的儲存條件存放。定期檢查藥品的質量並記錄,對近效期的藥品應制作卡片上牆警示,過期藥品應及時銷燬,絕不再銷售使用。

五、服務優質真誠。提供諮詢服務,指導患者安全、合理用藥。嚴格處方藥管理,單軌制處方藥必須憑處方銷售。設置意見簿,公佈監督舉報電話,及時解決顧客的批評或投訴。經營場所做到環境衞生、整潔。

小周鎮人民政府涉藥單位:

負責人:

負責人:

舉報投訴電話

20xx年月日

藥品安全責任書 篇5

為了貫徹落實《食品安全法》、《藥品管理法》、《國務院關於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特別規定》,保障人民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20xx年工作責任目標如下:

一、食品安全

(一)食品安全工作責任

1、建立管理處(場)負總責、部門各負其責、企業是第一責任人的責任體系,在管理處(場)的領導下、指導協調、檢查督促食品安全監管工作。

2、及時提出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3、協助解決食品安全監管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4、組織協調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

5、負責轄區內創建“食品餐飲消費安全先進單位”具體工作。

6、完成管理處(場)交辦的其他食品安全工作。

(二)食品安全工作目標

1、全面落實管理處下達的食品安全工作目標。

2、按時參加食品安全監管領導小組會議,指導協調、檢查督促食品安全監管工作。

3、積極落實省財政廳、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聯合下發的《關於切實做好全省食品安全綜合監管經費保障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將食品安全綜合監管經費納入同級政府財政預算。

4、在管理處(場)統一領導下,配合實施“食品安全六大工程”,深入開展食品安全專項整治,並結合農村實際,制定具體的行動方案,實現工作目標。

5、建立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機制,參與協調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

6、建立食品安全監管信息報告、通報、分析、共享、預警、發佈制度,定期發佈食品安全和市場檢查信息。定期向市食品安全監管領導小組報告食品安全工作情況。

7、推進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積極協助開展食品安全監督網、責任網和流通網建設工作,加強對農村食品安全監督,確保本轄區食品安全。

8、協助相關部門開展食品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強化食品企業是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的意識,增強廣大消費者的食品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9、力爭每個行政村創辦一家“便利食品放心店”,創建達標率不得低於90%。

10、建立本轄區食品生產、加工、經營户檔案。

11、加強學校食堂和餐飲業的監管,轄區內集中供餐學校和餐飲業量化分級管理達100%,農村集體集餐備案率達80%。加強食品經營企業的管理,食品經營企業索證索票、建立台賬率達100%。

二、藥品安全

(一)藥品安全工作責任

1、在管理處(場)的統一領導下,對轄區藥品經營單位、醫療機構進行檢查督促。

2、支持和配合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人員依法開展檢查。

3、協助解決監管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4、發現藥品、醫療器械安全事故及時報告。

5、完成農村藥品“兩網”建設領導小組交辦的工作任務。

6、完成管理處(場)交辦的藥品安全工作。

(二)藥品安工作目標

1、轄區無假劣藥品,無非法渠道購藥,無證經營藥品行為。

2、農村藥品監督網絡建設的主要目標是:完善以行政監管為主體,技術監測為支撐,社會監督為補充的農村藥品監管體系,實現農村藥品監督網鄉鎮、行政村全覆蓋,切實提高監管網絡運行實效,確保農民羣眾用上安全有效的放心藥品。

藥品安全責任書 篇6

為充分發揮藥品監督管理職能,保證藥品質量,強化藥品經營企業責任意識,促進形成統一開放、公平競爭、規範有序的市場環境,切實保障用藥者的合法權益,促進藥品零售企業的健康發展,根據《藥品管理法》、《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藥品流通監督管理辦法》、《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藥品企業安全信用分類管理暫行規定》規定,結合我縣實際情況,特簽訂本責任書。

一、責任主體

本《責任書》由百里鄉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所與百里鄉各藥品經營(單位)負責人簽訂,藥品經營企業為藥品安全第一責任人。

二、責任內容

(一)藥品經營企業必須嚴格按照國家藥品法律、法規、規章、政策性文件規定要求經營藥品,自覺接受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督和管理,嚴格執行《靈台縣藥品零售企業安全信用體系記分辦法》的有關規定。

(二)藥品經營企業必須嚴格遵守《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規定,建立健全各項藥品經營質量管理制度,嚴格執行藥品分類管理制度。

(三)藥品經營企業必須遵照依法許可的事項從事經營活動,未經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審核同意,藥品經營企業不得擅自更改《藥品經營許可證》的許可事項;不得買賣、出租、出借《藥品經營許可證》;不得出租或轉讓櫃枱;不得掛靠經營、超方式和超範圍經營。

(四)藥品經營企業應配備相應的藥學技術人員,不得聘用兼職或掛職的藥學技術人員,未取得崗位合格證書的人員不得上崗。藥品

經營企業每年應組織直接接觸藥品的人員進行健康檢查,並建立健康檔案。

(五)藥品經營企業應具有與經營藥品相適應的營業場所、設施、設備和衞生環境。

(六)藥品經營企業購銷藥品,必須建立真實完整的購銷記錄,不得從非法渠道購進藥品,不得經營假、劣藥品和非法經營特殊藥品,藥師(駐店藥師)不在崗不得銷售處方藥和甲類非處方藥。

(七)藥品經營企業不得在電視、電台、報刊和公共、經營場所進行虛假藥品廣告宣傳。

(八)在執法過程中,藥品經營企業不得向執法人員贈送 “紅包”、有價證券、禮品,對有違法違紀的藥品監督管理執法人員要及時向紀檢部門舉報或投訴。

三、責任追究

藥品經營企業違反上述責任內容之一的,除依照《靈台縣藥械安全信用分類管理暨日常監督檢查工作記錄》的有關規定進行記分和曝光外,還視其情節輕重,根據有關藥品監督管理有關的法律法規進行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五、本責任書一式兩份,食藥監管部門和藥品經營單位各留存1份。

監管單位(蓋章): 藥品經營企業(蓋章):

負責人:

年 月 日

藥品安全責任書 篇7

為充分發揮藥品監督管理職能,保證藥品質量,強化藥品經營企業責任意識,促進形成統一開放、公平競爭、規範有序的市場環境,切實保障用藥者的合法權益,促進藥品零售企業的健康發展,根據《藥品管理法》、《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藥品流通監督管理辦法》、《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藥品企業安全信用分類管理暫行規定》規定,結合我縣實際情況,特簽訂本責任書。

一、責任主體

本《責任書》由百里鄉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所與百里鄉各藥品經營(單位)負責人簽訂,藥品經營企業為藥品安全第一責任人。

二、責任內容

(一)藥品經營企業必須嚴格按照國家藥品法律、法規、規章、政策性文件規定要求經營藥品,自覺接受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督和管理,嚴格執行《靈台縣藥品零售企業安全信用體系記分辦法》的有關規定。

(二)藥品經營企業必須嚴格遵守《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規定,建立健全各項藥品經營質量管理制度,嚴格執行藥品分類管理制度。

(三)藥品經營企業必須遵照依法許可的事項從事經營活動,未經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審核同意,藥品經營企業不得擅自更改《藥品經營許可證》的許可事項;不得買賣、出租、出借《藥品經營許可證》;不得出租或轉讓櫃枱;不得掛靠經營、超方式和超範圍經營。

(四)藥品經營企業應配備相應的藥學技術人員,不得聘用兼職或掛職的藥學技術人員,未取得崗位合格證書的人員不得上崗。藥品

經營企業每年應組織直接接觸藥品的人員進行健康檢查,並建立健康檔案。

(五)藥品經營企業應具有與經營藥品相適應的營業場所、設施、設備和衞生環境。

(六)藥品經營企業購銷藥品,必須建立真實完整的購銷記錄,不得從非法渠道購進藥品,不得經營假、劣藥品和非法經營特殊藥品,藥師(駐店藥師)不在崗不得銷售處方藥和甲類非處方藥。

(七)藥品經營企業不得在電視、電台、報刊和公共、經營場所進行虛假藥品廣告宣傳。

(八)在執法過程中,藥品經營企業不得向執法人員贈送 “紅包”、有價證券、禮品,對有違法違紀的藥品監督管理執法人員要及時向紀檢部門舉報或投訴。

三、責任追究

藥品經營企業違反上述責任內容之一的,除依照《靈台縣藥品零售企業安全信用體系記分辦法》的有關規定進行記分和曝光外,還視其情節輕重,根據有關藥品監督管理有關的法律法規進行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五、本責任書一式兩份,百里鄉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所和藥品經營單位各執一份。

百里鄉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所(蓋章): 藥品經營企業(蓋章):

年 月 日 負責人:

年 月 日

藥品安全責任書 篇8

20xx年食品藥品安全目標管理責任書

為切實做好學校食品衞生安全工作,加強食品衞生管理,消除食品衞生安全隱患,防止食物中毒等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發生,確保學校安全,維護社會的安寧,促進教育事業的健康持續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條例》、《學校衞生工作條例》、《學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責任追究暫行規定》等法律法規,特制定學校食品衞生安全目標管理責任書。

一、嚴防食物中毒事件的發生

(一)嚴格問責制,“誰主管,誰負責”。

學校設立食品衞生監督員、食品衞生管理員,建立健全學校食堂食品衞

生安全監督管理機構。校長是學校食品衞生管理的第一責任人,要對學校食品衞生安全負責,要建立衞生管理組織,層層明確責任並落實校長、分管校長、食品衞生監督員、食堂管理員、衞生室負責人的職責,嚴格問責制,實行“誰主管,誰負責”。學校應積極落實各項衞生規章制度(各衞生規範、衞生制度上鏡上牆)。

(二)加強食堂基礎設施建設,食堂流程佈局合理。

食品功能區應按照原料進入、原料處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應的流程合理佈局,食品加工處理流程宜為生進熟出的單一流程,並防止在存放、操作中產生交叉污染。成品通道、入口,原料通道、出口與使用後的餐具回收通道、入均宜分開設置。並做到人流、物流分開。

(三)嚴把食品的採購、貯存、加工關

1、嚴把採購關,各類食品,包括肉類、蛋類等要到統一指定的單位購買,

對購進的食品及原料應索取生產單位有效的衞生許可證和近期合格的衞生檢驗

報告,嚴格原料出入庫登記制度,使用應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變質過期食品應及時清除。嚴禁購買《食品衞生法》第九條規定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

2、各類食品原料應做到植物性食品、動物性食品與水產食品分池清洗、分案加工。盛放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與容器必須標誌清楚,分開使用,保持

清潔。學生公用餐具、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須做到消毒合格。

3、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食品加工應做到燒熟煮透,熟制加工完成至食用間隔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學校食堂不得製售涼菜、生食水產品、隔夜飯菜、改刀熟食。堅持食品留樣制度,每餐留樣食品應在48小時以上。

4、學校食堂一律不準承包,切實實行餐前檢查和經常性衞生檢查制度,對發現的問題立即整改。

5、從業人員應持有效的健康證和衞生知識培訓合格證上崗,並做好個人

生。禁止非食堂工作人員隨便進入食堂,嚴防投毒事件的發生。

二、學校環境和公共場所應保持衞生整潔。

學校應保持內外環境整潔,無蚊蠅孳生地,及時清運垃圾,定期消殺蚊蠅。必須保證給學生供應熱開水,學生住宿的房間應保持良好的通風換氣。

三、學校要建立學校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預案。

依據《食品安全法》、《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法律法規,確立專人負責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上報工作,研究制定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預案。設立傳染病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專人負責傳染病防治工作。要建立學生晨午檢和因病缺課登記制度,建立因病休退學檔案。若發生擬似食物中毒、傳染病流行及其它污染事故應及時上報,並保護好現場,積極配合衞生行政部門做好患者的救治和事故的調查工作。認真做好學校內的食

物中毒等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預警和食物中毒隱患預報工作。

四、責任追究

依據國家衞生部、教育部《學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責任追究暫行規定》執行。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學校負責人:辦公室責任人:

總務處責任人:

教務處責任人:

政教處責任人:

電大責任人:

牟定縣職業高級中學

年月日

藥品安全責任書 篇9

為了貫徹落實《食品安全法》、《藥品管理法》、《國務院關於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特別規定》,保障人民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20xx年工作責任目標如下:

一、食品安全

(一)食品安全工作責任

1、建立管理處(場)負總責、部門各負其責、企業是第一責任人的責任體系,在管理處(場)的領導下、指導協調、檢查督促食品安全監管工作。

2、及時提出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3、協助解決食品安全監管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4、組織協調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

5、負責轄區內創建“食品餐飲消費安全先進單位”具體工作。

6、完成管理處(場)交辦的其他食品安全工作。

(二)食品安全工作目標

1、全面落實管理處下達的食品安全工作目標。

2、按時參加食品安全監管領導小組會議,指導協調、檢查督促食品安全監管工作。

3、積極落實省財政廳、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聯合下發的《關於切實做好全省食品安全綜合監管經費保障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將食品安全綜合監管經費納入同級政府財政預算。

4、在管理處(場)統一領導下,配合實施“食品安全六大工程”,深入開展食品安全專項整治,並結合農村實際,制定具體的行動方案,實現工作目標。

5、建立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機制,參與協調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

6、建立食品安全監管信息報告、通報、分析、共享、預警、發佈制度,定期發佈食品安全和市場檢查信息。定期向市食品安全監管領導小組報告食品安全工作情況。

7、推進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積極協助開展食品安全監督網、責任網和流通網建設工作,加強對農村食品安全監督,確保本轄區食品安全。

8、協助相關部門開展食品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強化食品企業是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的意識,增強廣大消費者的食品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9、力爭每個行政村創辦一家“便利食品放心店”,創建達標率不得低於90%。

10、建立本轄區食品生產、加工、經營户檔案。

11、加強學校食堂和餐飲業的監管,轄區內集中供餐學校和餐飲業量化分級管理達100%,農村集體集餐備案率達80%。加強食品經營企業的管理,食品經營企業索證索票、建立台賬率達100%。

二、藥品安全

(一)藥品安全工作責任

1、在管理處(場)的統一領導下,對轄區藥品經營單位、醫療機構進行檢查督促。

2、支持和配合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人員依法開展檢查。

3、協助解決監管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4、發現藥品、醫療器械安全事故及時報告。

5、完成農村藥品“兩網”建設領導小組交辦的工作任務。

6、完成管理處(場)交辦的藥品安全工作。

(二)藥品安工作目標

1、轄區無假劣藥品,無非法渠道購藥,無證經營藥品行為。

2、農村藥品監督網絡建設的主要目標是:完善以行政監管為主體,技術監測為支撐,社會監督為補充的農村藥品監管體系,實現農村藥品監督網鄉鎮、行政村全覆蓋,切實提高監管網絡運行實效,確保農民羣眾用上安全有效的放心藥品。

農村藥品供應網絡建設的主要目標是:建立誠信規範、主體清晰、效用穩定、滿足需求的農村藥品供應體系,實現農村藥品供應網覆蓋到95%以上的行政村,力爭覆蓋到100%的行政村,滿足廣大農民羣眾的用藥需求。

三、建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機制。認真貫徹《省藥品管理條例》,鄉鎮食品藥品幹事和村級(社區)信息員定期召開聯繫會議,切實履行食品藥品安全工作職責。

四、大力推進食品藥品安全示範創建工作。積極參與市食品藥品安全示範區建設,大力推進食品藥品安全示範村、示範單位和示範經營户創建工作;完成轄區內創建“食品餐飲消費安全先進縣(市)”相關工作。

管理處(場)食品藥品安全監管責任目標予以確認,年終據此進行考核,並按有關規定進行獎懲。 

_____管理處 (單位)

領導簽字:_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藥品食品經營安全責任書篇一:集貿市場食品經營者食品安全責任書

為加強集貿市場食品安全監管,督促食品經營者履行法定義務,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根據《食品安全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規定,與食品經營者簽訂本責任書:

一、集貿市場開辦者必須持有效合法的食品流通許可證、營業執照方可從事食品經營,並做到懸證亮照經營。食品從業人員每年要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合格證》方可從事食品經營活動。

二、食品經營者要建立健全進貨查驗和記錄制度,確保供貨者主體資格合法、購入食品來源正規可靠、質量證明文件真實有效,並按規定記錄銷貨台賬。

三、食用農產品經營者要建立並執行進貨檢查驗收和進貨記錄制度,查驗供貨商主體資格,查驗銷售的農產品質量合格證明、產地證明和檢疫合格證明(標誌),並建立產品進貨記錄,如實記載產品名稱、產地、數量、供貨商及其聯繫方式、進貨時間等內容或索取有相應信息的發票、票據;在固定攤位或者專櫃顯著位置懸掛標示牌,如實標明銷售的農產品品名、產地以及檢驗、檢疫合格證明等內容;從事農產品批發業務的經營者要建立農產品銷售記錄,如實記載批發或者銷售的農產品品名、產地、數量、流向等內容,並出具有效銷售憑據。

四、食品經營者要按法律規定的標準認真檢查食品包裝標識,保證散裝食品在貯存位置、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繫方式齊全。

五、食品經營者進貨時要與經銷商或生產廠家簽訂協議,明確供貨方的質量安全保證責任以及對不合格產品的召回、退貨和賠償義務。食品經營者不得銷售不符合食品(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的產品,不得使用危害人體健康的物品對食品(食用農產品)進行清洗、整理、加工、保鮮、包裝、儲存。經營者發現銷售的產品可能對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損害的,要立即停止銷售,報告所在地監管部門並通知供貨商。

六、食品經營者要做到生產經營場所及櫃枱內外環境衞生的清潔工作,並定期消毒。

市場開辦單位簽字(蓋章): 食品經營者簽字(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本責任書一式二份,一份由食品經營者保留,一份由市場開辦單位存檔。

藥品食品經營安全責任書篇二:食品安全責任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衞生法》和政府、有關部門關於食品衞生監督、管理的文件精神,同時為保障各項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落實,做到責任到人,防患於未然。結合我公司實際,特制定本責任書。

各部門經理為本部門食品衞生的第一責任人。對所管轄區域的環境衞生、食品衞生負有直接的責任,並有責任、有義務組織全體職工認真學習並執行本責任書所列條款。

一、保障食品質量安全

1、嚴格遵守國家《產品質量法》、《食品衞生法》、《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保證食品質量安全符合國家有關產品標準。

2、保證食品必須經檢驗合格後出售,未經檢驗及檢驗不合格的產品決不出售。

3、保證食品加工工藝流程科學、合理,生產加工過程嚴格、規範,對生產關鍵工序進行嚴格控制。保證生產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劑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不使用非食用性原輔材料加工食品。

4、保證食品的包裝材料、貯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包裝、工具、設備安全,保持清潔,對食品無污染。

5、積極配合執法部門依法進行的產品質量監督檢查和日常監管。

二、加強環境衞生管理,營造整潔、大方的就餐服務環境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衞生法》的有關規定,認真做好餐廳(食堂)的環境衞生工作,保持餐廳(食堂)地面、餐桌椅、灶台、服務枱、收費機衞生。消除老鼠、蟑螂、蒼蠅和其它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充分利用餐廳(食堂)現有設施設備,保持餐飲用具潔淨、消毒,符合國家有關衞生標準。

三、加強食品生產經營人員健康監督和衞生知識培訓餐廳(食堂)所有工作人員必須具有健康檢查、衞生知識培訓合格證,對新進人員,必須先辦證後上崗;管理人員有責任對餐廳(食堂)工作人員進行健康監督,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衞生法》和《餐飲業食品衞生管理辦法》中關於食品加工人員的衞生要求,對餐廳(食堂)職工進行嚴格監督、管理。對不符合要求的個人,立即責令其整改,執意不改的或故意拖延時間的,可勒令其停止生產經營活動。

四、嚴格食品原材料、調料和食品添加劑的管理,防止食物中毒嚴格驗收、保管貨品原材料,保證食品原料新鮮、無腐爛、無蟲害、無變質現象;對味精、食鹽、醬油、醋等調味品和食品添加劑,凡過期、變質、標識不清或感官性狀異常的,一律不得使用。

五、嚴格環境、食品衞生管理,做到制度化、責任化對各餐廳(食堂)各崗位工作人員進行嚴格要求,培養其衞生習慣和衞生意識,真正做到各履其職,各負其責。

六、責任追究

本責任書以《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衞生法》、《餐飲業食品衞生管理辦法》為執行細則,對違反其中任何條款所造成的事故或責任,將追究本部門責任人和崗位負責人責任。

七、獎懲

對認真履行本責任書條款,確保全年無食品衞生安全事故和重大隱患的責任人,公司將給予適當的獎勵。(以上內容將納入年終考核評審)

八、本責任書一式二份,公司留存一份,各部門留存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公司(簽字蓋章): 部門:

(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藥品食品經營安全責任書篇三:食品經營户安全責任書

根據國家工商總局《關於進一步加強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意見》、《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規範》和古浪縣工商局《流通環節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為更好地建立和落實食品安全各項工作制度,保證轄區內的食品安全,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人,措施得力,協調配合。為此,工商所與食品經營户簽訂《食品安全責任書》。

一、經營者在經營食品時,必須誠實守信,遵紀守法,規範經營,優質服務。

二、經營者在經營食品時,必須證照齊全。

三、經營者必須按有關規定建立進銷貨台賬、進貨檢查驗收制度、質量承諾制度、協議准入制度、食品質量自檢制度、食品退市制度。

四、經營者不準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食品;不準銷售摻雜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不準銷售國家明令淘汰、失效、變質的食品;不準銷售無產品名稱、廠名、廠址和未標明食品主要成分含量的食品;不準銷售未標明生產日期和有效期限的食品;不準對銷售的食品進行虛假廣告和誤導宣傳的活動。

五、經營者對所售食品質量實行質量“三包”。

六、經營者必須積極支持配合管理部門和執法部門的日常監管和行政執法工作。

七、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執行。

工商所(蓋章) 經營者(簽名):

X年XX月XX日

藥品安全責任書 篇10

為了認真落實縣委縣政府食品藥品安全目標責任,切實加強對食品藥品安全工作的監管,有效防止和遏制食品藥品安全事故發生,鎮政府決定與各村、各單位簽訂本責任書。

一、組織領導

1、各村委會、各單位對本村、本單位食品藥品安全負總責,保障監管工作順利開展,要成立專門機構,由專人負責監管,層層落實責任,實行“一票否決”。

2、及時研究分析食品藥品安全狀況,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每季度召開一次調度會。

二、市場整治及監管

1、繼續開展“利劍行動”,整治學校周邊小賣部、建築工地食堂等重點領域和節假日期間食品生產經營秩序,打擊製售假劣行為,確保不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2、完善農村自辦家宴管理制度,強化申報備案,村監管員負責對各個環節監管,確保農村家宴不發生安全事故。

3、開展“快劍行動”,整治藥品經營秩序,對本村醫療衞生機構開展檢查監督。

4、開展食品生產、加工、經營餐飲等環節誠信建設,加強村衞生室規範藥房建設和藥械經營誠信建設,保證老百姓飲食用藥安全。

5、協助相關部門開展對食品藥品違法案件的查辦,並杜絕利用義診等形式在鄉村銷售保健品的行為。

三、應急救援

1、修訂完善本村(單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及時科學處置食品安全事故。完善《藥品安全事故及不良反應事故處置方案》,對突發事件及時上報。

2、開展食品藥品安全應急演練,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及時將食品、藥品安全信息上報鄉政府辦、食安辦。督促各藥品經營、使用單位及時上報醫療器械不良反應事件。

四、宣傳教育

對村民、從業人員採取多種形式進行食品藥品安全法律法規及安全知識宣傳,促進安全飲食、合理用藥。

五、推進“三統一”工作

按照縣政府“三統一”工作目標,對本轄區落實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加強基本藥物流通、使用進行監管,協助相關部門對配送藥品實行全覆蓋抽檢,保證老百姓用藥及時,價廉質優。

六、夯實責任

按照監管職責細化分解到具體的責任人,保證不發生重大的食品藥品安全事故。

七、本責任書從20___年___月___日至20___年___月___日日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