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目標責任書(精選5篇)

領導目標責任書 篇1

為認真貫徹黨的xx屆三中、四中全會,中紀委五次全會精神,把“守紀律,講規矩”落實到行動中。按照集團公司黨委和公司黨委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意見精神,特制定本責任書。

領導目標責任書(精選5篇)

一、責任範圍

公司黨委是黨風廉政建設的責任主體,黨委書記為第一責任人,其他經營層副職是職責範圍內的主要責任人,紀檢負責人是第一監督責任人。各支部書記和部門主要負責人同為本部門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

二、主要內容

(一)組織落實責任。落實公司黨委、紀委工作部署和要求,制定具體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教育監管責任。加強本單位黨員和幹部職工思想、作風和生活等方面的教育、管理和監督,切實增強廉潔從業意識。

(三)制度建設責任。加強廉政風險防控,建立健全制約權力運行的制度管控體系。

(四)“一崗雙責”責任。堅持誰主管、誰負責,與業務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實施、同考核。

(五)檢查報告責任。對本單位落實黨風廉政建設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並及時向公司黨委、紀委報告情況。

(六)執紀問責責任。領導、支持紀檢監察機構、人員開展紀律檢查、調查核實和責任追究工作,堅決查處黨員幹部違規違紀違法問題。

三、考核與追究

公司黨委將嚴格按本責任書和相關規章制度進行責任考核與迫究。出現重大問題,實行“一案雙查”,既追究當事人的責任,也倒查追究領導責任。

(一)未按公司黨委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分解落實責任,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責任體系;推進落實各項工作;

(二)未按公司黨委懲防體系20xx-20xx年工作規劃實施辦法有效推進落實各項工作;

(三)未按公司黨委、紀委要求認真及時完成專項工作;

(四)不落實“一崗雙責”,對職責範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任務不傳達貫徹,不安排部署,不督促落實;

(五)不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集團公司24條措施,“四風”整改不深入、不徹底,作風建設不力,黨員幹部多有頂風違紀現象;

(六)不嚴格落實“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在選人用人、重點項目、資源開發、大宗物資設備採購、工程結算、財務管理、含金物料和廢舊物資設備處置、施工隊管理等方面出現問題;重點領域、重要崗位、重要事項和關鍵環節廉政風險防控疏於監督管理,出現貪污、受賄、瀆職等案件:

(七)內外勾結,營私舞弊,私設“小金庫”,插手施工隊、物資設備和工程項目招投標,賤賣含金物料和廢舊物資等造成國有資產流失:

(八)在工資獎金分配、職稱評定、評先評優等方面違規操作,造成負面影響:

(九)民主管理及信訪制度缺失,企務公開、職代會等民主渠道不暢,損害職工利益,羣眾意見較大,引發羣體事件;

(十)對本單位違規違法違紀問題隱瞞不報,壓案不查:

(十一)指使、縱容本單位人員干擾、對抗公司紀檢監察人員監督檢查、查辦案件,或對檢舉投訴人、證明人打擊報復;

(十二)其它違反黨風廉政建設和廉潔從業規定情形者。

責任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領導目標責任書 篇2

本人將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自覺踐行《廉政準則》,嚴格對照“四個一律”和“四個必須”標準,按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要求,履行“監督、懲處、教育、保護”職能,協助局黨委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具體工作,對職責範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直接領導責任。

1、在局黨委的領導下,負責日常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具體組織協調工作。根據上級部署和要求,研究提出黨風廉政建設的工作計劃和措施,落實崗位廉政風險責任制,並組織實施,研究制定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倡廉建設工作制度和規定,探索標本兼治,從源頭上預防腐敗的有效途徑。

2、加強廉政法律法規及政策學習,注重廉潔自律,教育、引導和約束親友下屬自覺純潔“三個圈”,正規的工作、加強廉政法律法規及政策學習,注重廉潔自律,教圈、謹慎的交友圈、淨化的生活圈,嚴守“三個底線”,思想道德底線、法律紀律底線、生活作風底線,自覺拒腐防變。

3、強化監督職能。切實加強對科學發展觀學習實踐活動的監督檢查,加強對領導幹部的教育監督,以黨性黨風黨紀教育為重點,加強對黨員幹部的廉潔從政教育。按照“綜合推進年”要求,協助黨委書記進一步加強反腐倡廉各項配套制度建設。對職責範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三重一大”集體議事和民主集中制各項制度的落實情況和領導班子、領導幹部廉潔從政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提出加強和改進工作的意見和建議。認真解決損害羣眾利益的問題和羣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堅決查處違紀違法案件。

4、及時談話教育。切實加強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與業務工作的有效結合。落實談話誡勉制度,發現職責範圍內在黨風廉政建設方面有不良傾向時,及時進行提醒、談話,並及時向局黨委、局長彙報談話情況。對職責範圍內黨風廉政建設存在的問題和發生的違紀違法案件,認真組織查處,並負責做好上級紀檢監察機關交辦的其他工作。

5、若在職責範圍內發生違反黨紀政紀行為和違法行為,向局黨委、局長檢討責任,承擔相應責任,並按規定接受處罰、考核、評比、獎勵均實行黨風廉政建設“一票否決制”。

責任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領導目標責任書 篇3

1、協助黨委、行政抓好黨風建設和反腐倡廉工作,對所屬單位的黨政領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執行廉潔從業規定情況負直接領導責任。

2、認真貫徹落實上級有關黨風建設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指示精神,督促本年度構建懲防體系各項任務的落實,協助黨委、行政制定公司黨風建設和反腐倡廉工作總體規劃並提出階段性任務、要求及落實措施。

3、協助黨委抓好領導人員作風建設和反腐倡廉宣傳教育工作,健全和完善黨風建設和反腐倡廉制度規定,加強監督檢查,督促落實,防止和減少違紀違法案件發生。

4、對所屬單位黨風建設和反腐倡廉工作經常檢查指導,定期分析黨風建設狀況,及時解決黨風建設和反腐倡廉工作中出現的問題。

5、拓寬黨風建設和反腐倡廉信息渠道,做好羣眾來信來訪工作,正確處理信訪反映的各種問題,年終信訪辦結率95%以上。認真做好效能監察工作。及時向黨委、行政彙報有關情況,對在效能監察中發現的違紀違法行為予以查處。

6、堅持原則,秉公執紀。按幹部管理權限,對本單位發生的違紀違法案件及時組織查處。貫徹“二十四字”辦案方針,保證辦案質量。

7、帶頭遵章守紀,廉潔從業,發揮示範表率作用,不違反廉潔從業規定,不利用職權為配偶、子女、親屬謀取私利,自覺接受黨組織和職(員)工羣眾的監督。

8、積極配合上級機關開展工作,認真履行職責,確保紀檢監察工作和各項任務的全面完成。

9、責任目標的考核按《中國長城鋁業公司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辦法》執行。

10、責任書有效期與任期相同,必要時可延期。

責任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領導目標責任書 篇4

為了全面貫徹落實信訪工作五項制度,夯實信訪工作責任,使信訪逐步向規範化、法制化軌道,進一步落實信訪工作責任追究制度,實現“一控制、兩下降”的目標,努力構建“和諧劉鎮”,切實維護全鎮社會穩定的政治局面,特制定本目標責任書。

一、責任目標

1、各村駐村幹部、帶片領導為本村、本片信訪工作第一責任人,村幹部為直接責任人,認真做好本村和全片的信情排查、上報、化解工作,力爭達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的目標。

2、將信訪工作納入年度工作的重點來抓,駐村幹部、村幹部要定期排查信訪問題,做到及時發現苗頭,及時採取措施就地化解矛盾,將越級信訪或羣體性集訪苗頭消除在萌芽狀態。

3、做好信情信訪上報工作,各村駐村幹部及村幹部要及時將信情及矛盾糾紛上鎮信訪辦,認真填寫信情月報表,堅持做到有事報事,無事報平安。

4、做好對突發矛盾糾紛工作的應急安排,明確分工,做到“發現得早、控制得住”,堅決杜絕集體上訪,越級上訪事件的發生。

5、注意言行和工作方法,對羣眾所反映的意見和建議,要做到熱情接待,妥善處理;切忌態度生更,方法簡單粗暴;對羣眾的過激行為,要認真進行教育;對少數人的違法行為要及時上報。

二、責任追究

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村和村組負責人、駐村幹部要給予通報批評至追究紀律責任和法律責任。

1、對羣眾反應問題應當處理而不及時處理,造成羣眾越級上訪、集體上訪的;對突發性事件不及時上報或不及時通知有關部門採取措施;貽誤處理問題時機,導致羣眾上訪或集體上訪,造成一定影響的。

2、對政府或上級交辦或要求調查説明的事件,拖延不辦、逾期不能上報,且又不主動説明原因,對已發現的集訪苗頭、既不做穩定工作,又不及時向上級報告,導致羣眾越級上訪、集體上訪的。

3、對本村(居)羣眾反映問題,要求帶回的,在規定時限內無故不到,致使羣眾在政府或上級機關長時間滯留影響正常工作秩序的。

4、因駐村(居)幹部或村(居)幹部失職、瀆職等原因造成羣眾越級上訪、集體上訪、妨礙公務、阻礙公務、阻礙交通,造成不良影響的。

5、對上級機關要求採取措施穩定的重點信訪人員,因措施不落實等原因,造成其越級上訪或長期滯留在政府機關上訪鬧事的;對本村的不安定因素,不能積極進行化解,造成羣眾上訪或集體上訪的。

三、檢查考核

考核按照各村(居)信訪或反映問題多少進行年終考評,對反映問題多的村組,不能進行評優,駐村(居)幹部、村(居)幹部將按一定比例進行經濟處罰,按責任追究辦法,情節嚴重的給予黨政紀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領導目標責任書 篇5

根據《寧夏回族自治區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和原州區委、政府《關於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幹部職工和城鎮居民計劃生育管理工作的意見)的通知》(原黨發[20xx]24號)等有關規定,進一步加強學校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規範幹部職工生育行為,維護幹部職工的合法權益。逸夫國小與各位教職工簽訂以下責任書:

1、每位教職工在育齡期都有生育的權力,也有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嚴禁違規生育。依法登記結婚,按照規定依法生育,提倡晚婚晚育。辦理結婚證、生育證後報學校審核備案。

2、自覺落實計劃生育避孕節育措施,按照規定依法生育後滿42天主動落實放環措施。

3、女教師按時參加學校組織的環孕檢查,不拖查、不漏查。男教師及時將家屬參加環孕檢反饋證明單複印件交學校保存,凡是不按規定上報生育情況者,責任自負。

4、因公外出或請事假不在學校的,接到通知後,要按時回學校參加環孕檢查。確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回來的,三個月之內回來補查。三個月之外。要在外地縣級以上計劃生育服務部門自行進行環孕檢。並將證明交學校備查。

5、確因特殊原因需生第二胎的,要通過相應的程序申請、批准,待生育證拿到手後再生育第二胎,並將準生證、生育證複印件交學校備案。

6、學校對教職工的計劃生育工作進行經常性的指導、督促和檢查。

7、本責任書自簽字日起生效,一式二份,學校持一份、一份報區人口和計劃生育局政策法規股審核。

責任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