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安全責任書(精選18篇)

隧道安全責任書(精選18篇)

隧道安全責任書 篇1

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明確叉車工責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目的:減少因廠內機動車輛管理、操作與維修保養 ,不善而引起的傷亡事故,保障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叉車工必須遵守如下規定,如違反以下規定造成安全事故,由叉車工負全責。

相關規定如下:

1. 必須經過相關部門考試合格,取得政府機構頒發的特殊工種操作證,方可駕駛叉車,並嚴格遵守以下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2. 必須認真學習並嚴格遵守操作規程,熟悉車輛性能和操作區域道路情況。掌握維護叉車保養基本知識和技能,認真按規定做好車輛的維護保養工作

3. 嚴禁帶人行駛,嚴禁酒後駕駛;行駛途中不準飲食和閒談;不準行駛途中手機通話。

4. 車輛使用前,應嚴格檢查,嚴禁帶故障出車,不可強行通過有危險或潛在危險的路段。

叉車各項安全要求

(一)、 檢查車輛

1. 叉車作業前後,應檢查外觀,加註燃料、潤滑油和冷卻水。

2. 檢查起動、運轉及制動安全性能。

3. 檢查燈光、喇叭信號是否齊全有效。

4. 叉車運轉過程中應檢查壓力、温度是否正常。

5.叉車運行後還應檢查外泄漏情況並及時更換密封件。

(二)、 起步

1. 起步前,觀察四周,確認無妨礙行車安全的障礙後,先鳴笛、後起步。

2. 液壓(氣壓)式制動的車輛,制動液壓(氣壓)表必須達到安全方可起步。

3. 叉車在載物起步時,駕駛員應先確認所載貨物平穩可靠。

4. 起步必須緩慢平穩起步。

(三)、 行駛

1. 行駛時,貨叉底端距地高度應保持300~400mm,門架須後傾。

2. 行駛時不得將貨叉升得太高。進出作業現場或行駛途中,要注意上空有無障阻物刮碰。載物行駛時,貨叉不準升得太高,影響叉車的穩定性。

3. 卸貨後應先降落貨叉至正常的行駛位置後再行駛。

4. 轉彎時,如附近有行人或車輛,應先發出行駛信號。禁止高速急轉彎,高速急轉彎會導致車輛失去橫向穩定而傾翻。

5. 行駛叉車在下坡時嚴禁熄火滑行,非特殊情況禁止載物行駛中急剎車。

6. 叉車在運行時要遵守廠內交通規則,必須與前面的車輛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

7. 叉車運行時,載荷必須處於不妨礙行駛的最低位置,門架要適當後傾。除堆垛或裝車時,不得升高載荷。

8. 載物高度不得遮擋駕駛員視線。特殊情況物品影響前行視線時,倒車時要低速行駛

9. 禁止在坡道上轉彎,也不應橫跨坡道行駛。

10.叉車廠區安全行駛速度5公里/小時,進入生產車間區域必須低速安全行駛。

11.叉車的起重升降或行駛時,禁止人員站在貨叉上把持物品和起平衡作用。

12. 發現問題及時檢修和上報,絕不帶病作業和隱瞞不報。叉車工必須嚴格遵守車輛的管控,車輛不得讓無關人員駕駛

(四)、 裝卸

1. 叉載物品時,應按需調整兩貨叉間距,使兩叉負荷均衡,不得偏斜,物品的一面應貼靠擋物架。

2. 禁止單叉作業或用叉頂物、拉物。特殊情況拉物必須設立安全警示牌提醒周圍行人。

3. 在進行物品的裝卸過程中,必須用制動器制動叉車。

4. 車速應緩慢平穩,注意車輪不要碾壓物品墊木,以免碾壓物繃起傷人。

5. 用貨叉叉貨時,貨叉應儘可能深地叉入載荷下面,還要注意貨叉尖不能碰到其它貨物或物件。應採用最小的門架後傾來穩定載荷,以免載荷後向後滑動。放下載荷時可使門架少量前傾,以便於安放載荷和抽出貨叉。

6. 禁止高速叉取貨物和用叉頭向堅硬物體碰撞。

7.叉車叉物作業時,禁止人員站在貨叉周圍,以免貨物倒塌傷人。

8. 禁止超載,禁止用貨叉舉升人員從事高處作業,以免發生高空墜落事故。

9.不準用制動慣性溜、放、圓形或易滾動物品。

10.不準用貨叉挑、翻、棧板的方法卸貨。

(五)、 離開叉車

1.禁止貨叉上物品懸空時離開叉車,離開叉車前必須卸下貨物或降下貨叉架。

2.停車制動手柄拉死或壓下手剎開關。

3.發動機熄火,停電。

4.拔下鑰匙。

(六)、 停車注意事項

1. 發動機熄火前,應使發動機怠速運轉

2. 2-3分鐘後熄火。 發動機熄火停車後,應拉緊制動手柄。

3. 低温季節(在零度以下),應放盡冷卻水。

4.將叉車沖洗擦拭乾淨,進行日常例行保養後,停放車庫或指定地點。

本人已全部瞭解以上叉車安全操作規程,並將確保遵守。如有違反違規或造成損失,將承擔部門相應經濟處罰的責任。如造成安全事故,自願承擔全部責任。

帝豪建材有限公司委託人﹙簽字或蓋章﹚:

叉車工﹙簽字或蓋章﹚:

叉車工聯繫電話: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隧道安全責任書 篇2

為進一步加強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確保公司安全運營,根據相關規定,公司與職工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把安全責任落實到每位職工,其責現任內容如下:

一、必須做到安全工作,始終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 的方針,努力學習業務、安全知識,不斷提高自身的業務技能。

二、安全要求

1、嚴格執行國家、上級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自覺接受安全教育培訓,具備識別、控制與本崗位工作有關危險源的能力,熟練掌握事故防範措施和事故應急處理預案,掌握本職工作的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能;對於國家規定需要取得職業資格證書後方能上崗的,應事先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後方可上崗。

2、服從公司管理,認真履行安全職責,互相關心、幫助和監督,制止違章冒險行為;按照有關規定做好所在崗位職責要求的安全檢查,發現事故隱患、重大險情,應及時報告,並採取有效措施。

3、熟悉與本崗位有關的安全、衞生和消防設施、設備及器材部位,掌握其使用方法,並按規定進行維護。

4、當發生事故時,及時採取有效措施,避免事故進一步擴大,並及時報告,保護事故現場及有關記錄等資料。

二、目標:

1、確保所在崗位工作質量、安全、環保、職業健康安全零事故。

2、根據計劃,自覺參加學習培訓率達95%以上。

3、協助其他部門或職工完成任務率達95%以上。

三、獎懲辦法:

1、年內公司將對以上目標進行考核,達到目標要求的,進行表彰獎勵;達不到目標要求的,公司視情節輕重按相關規定給予處罰。

2、因個人工作不力、玩忽職守等原因導致本職崗位在安全方面存在重大安全隱患不能及時整改或造成安全事故的,公司將按相關規定和程序進行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本責任書一式二份,本責任書自簽字之日起執行。

部門負責人簽名: 責任人簽名: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隧道安全責任書 篇3

房屋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房屋承租方:(以下簡稱甲方)根據國家及市、區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切實加強國有出租房屋的安全生產、住用安全、消防安全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維護國家房產和承租人的生命財產安全,特簽訂本責任書:

一、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房地產管理法》、《安全生產法》、《消防法》、《重慶市消防條例》、《綜合治安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

二、甲方應定期檢查房屋的使用情況,有無安全隱患和火災隱患。對出現的安全隱患及時組織維修(除乙方人為造成的房屋損壞除外),確保房屋的安全使用。

三、乙方應正確使用房屋,嚴禁破壞房屋結構,不得擅自開窗打洞或破壞房屋外貌,不得擅自對房屋進行改建、搭建。確需對室內進行裝修,必須將裝修方案報甲方書面同意,並符合室內裝修管理的有關規定。

四、嚴禁在室內及樓、梯道存放不符合安全標準的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房屋的出入口、通道等必須符合治安和消防管理的有關規定。

四、乙方應正確使用室內電氣、線路,不準超符合用電,不得亂拉、亂接電線。老化電線、器材必須及時使用具備相應操作資格的人員更換,確保用電安全。

五、乙方不得利用所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不得發出超過規定標準的噪聲。租賃房內如有可疑的流動及外來人員,應及時向相關機關報告。

六、非住宅租賃人應當根據自身特點建立符合規定的消防設施,並按規定配置滅火器材。有火災隱患和經營危險化學品、易爆品的非住宅房屋,租賃户必須建立24小時專人值班制度。若因消防防範不當造成火災事故,由租賃人承擔相關法律和經濟責任。

七、非住宅房屋經營危險化學品、易燃易爆物品的,必須經我所審批同意並取得國家相關部門的經營審批文件、證照等方能進行經營。

八、房屋使用人(租賃户)遇火災時,必須及時報警,正確使用滅火設備、設施、物品等,撲滅初期火災,撤離人員、保護現場。

九、相關報警電話:

1、報警電話:110;

2、消防火警電話:119;

3、急救中心電話:120;

4、房管所搶險解危值班電話:

24小時值班手機:

甲方:西城房管所

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

隧道安全責任書 篇4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全面推進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的落實,強化學校安全教育工作,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發生,促進學校教育事業的健康發展,確保師生生命財產安全,根據林區人民政府、林區教育局對建立安全工作責任制的要求,制定本安全工作責任書。

一、責任對象

各中心學校校長、教學點負責人、班級班主任、學生寢室管理員、食堂負責人、校園超市經營者是學校安全和安全教育的直接責任人,對在本校、本班、寢室、食堂、小賣部活動的學生的安全教育負全面責任。

二、責任目標

1、認真貫徹執行教育局、中心學校關於安全教育的方針、政策,負責制定本校、班、寢室、食堂、小賣部的安全教育年度工作計劃和安全管理制度。每月對安全工作進行一次全面檢查,並保存好檢查整改工作記錄。

2、認真組織開展針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工作,搞好“安全教育周”、“安全教育日”等宣傳教育活動,營造安全氛圍,增強學生在人身、財產、飲食衞生、放火、防盜、防水、交通等方面的安全意識。

3、各校(班)要切實加強對學生的良好行為習慣和組織紀律教育,防止因學生違紀違規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發生。

4、各校(班)要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並認真履行職責。

5、各班組織學生參加的一切外出活動和大型集體校外活動必須制定嚴格的安全防範方案,並報請中心學校批准後方可。否則,將追究班主任的責任。

6、各校(班)在校內組織的各項活動,如運動會、晚會以及各項競賽活動,也比促有嚴格的安全防範措施,杜絕因管理不善而造成的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

7、各校(班)要認真抓好思想整改和危險源監控工作。對校(班)內存在的安全隱患及時整改,對學生中存在的不安全行為、思想要及時加強教育。

8、各寢室管理員要嚴格按管理制度加強對住宿生的管理,並定期檢查各項項設施的安全性,杜絕因管理不善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發生。

9、各食堂負責人要切實做好衞生工作,確保炊具、餐具的清潔衞生以及個人衞生,確保所出售的食物合乎衞生標準,杜絕學生食物中毒事件的發生。

10、各小賣部責任人要確保所售貨物質量。不得出售腐爛、變質、過期的食物給學生,杜絕學生食物中毒事件發生。

11、各校(班)發生的安全事故,要以書面的形式向中心學校及時報告並做好事故統計分析工作;若無安全事故發生,也要實行“零”報告制。

神農架林區陽日中心學校 代表簽字:

學校班級 代表簽字:

XX年10月25日

隧道安全責任書 篇5

為貫徹落實有關安全工作的規定,增強志願者的安全觀念,提高自防、自衞、自治、自救的能力,保證活動的順利開展及活動期間志願者的人身安全,支教組(甲方)與志願者(乙方)特簽訂此安全責任書。

[內容提要]:

為了確保每位支教隊員的安全,也是為了使志願者在支教中能更好地進行我們的活動,使所有隊員都能在一個安全和諧的環境下進行這樣的一個公益事業,特制定此安全責任書。如已經閲讀完畢,請本人簽字確認。經本人簽字,視為已經閲讀了以下條款並已同意了本次活動規定。

第一款:活動性質及責任

1、參加支教活動者為身體健康,年滿十八週歲的中國公民,具有法律意義的獨立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

2、活動初期,由大山的翅膀志願者支教組發起,負責志願者信息的溝通和交流,告之愛心支教過程中的危險性。發起後,志願者組建支教團隊,進行相關培訓(包括教學及醫療自救互救等方面)。

3、活動費用志願者安全責任書制,公共費用一律平攤,活動中的收支公開透明,志願者相互監督。

4、支教活動純粹是愛心活動,所以在有限的時間裏竭盡全力的做事,而不要作秀。並且每位志願者必須有團隊意識,聽從支教隊安排,不得擅自離隊。

5本活動雖屬自發組織性質,但在所有志願者的公約下,每一位志願者,應該服從組織紀律,杜絕無組織的個人行為,沒有任何人有權力強制隊員做某事,所有行為一律自願。

6、活動成員在活動期間攜帶的個人財產應該以必要為前提,如果攜帶與活動無關的個人財產,其損失由本人負責。

7、支教結束後任何人都不得單獨出遊,有要求可以向團隊負責人進行申請;任何隊員私自出遊的一切安全問題將自己承擔責任。

8、支教後,所有隊員將被統一送到活動出發地,支教期間所有志願者的個人安全均自己負責,一旦發生意外,大山的翅膀不承擔任何責任。

9、大山的翅膀統一為志願者購買活動期間的保險,增加支教隊員的安全保障。

10、本次活動志願者自願參加,為了活動順利進行,志願者自行進行財務管理,由活動組織者協調運作各種事物,在志願者不同意解散組織後,所有服務人員不可視為活動組織者,僅為公約下的自願服務,除本人外,不對任何人承擔任何責任。

11、凡簽字者均視為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公民,充分了解本次活動的性質及潛在的各種危險性和可能帶來的不良後果,自行告之家長相關情況,家長充分了解組織性質和責任,同意子女參與活動並籤安全責任書上親筆簽署,凡簽字者均視為在瞭解本公約後,自願參與,對各自的一切行為後果負責,與任何人無關。支教前,志願者有權力退出,如若不退出,則視為自願,意外事故自負責任。

第二款:活動組織紀律

進一步幫助大家明確安全工作的規範要求,提高大家的自律、自救、自治能力,防患於未然,確保此次活動的安全完成,志願者應遵守以下紀律責任。

第一條必須絕對保證一切行動聽指揮;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以及當地政策法規,不做任何違法違紀事情。

第二條參加此次活動的個人均須是自願參加的同學,並經父母同意;由於當地氣候、環境、習俗等各方面原因,以防萬一,因此各位志願者務必與父母保持聯繫。

第三條隊員在出發前如果出現身體狀況不佳(如重感冒、高燒、嘔吐、疲勞過度等)或進行手術之後,應及時向隊長報告情況,退出活動,不可隱瞞病情,堅持參加活動,否則後果自負。

第四條對於任何人員在活動中出現的身體不適或意外事故(如發燒、嘔吐、疲勞過度等),應及時與領長取得聯繫以便及時治療或處理。

第五條尊重活動地民族、民俗習慣,任何情況都不允許與當地羣眾發生衝突。

第六條要加強組織紀律觀念,嚴格遵守團隊的組織紀律,不擅自行動;如有不服從組織安排,單獨行動發生意外事故者,後果自負。

第七條愛護當地公共財物,如有損壞,照價賠償。

第八條活動過程要提高警惕,注意防竊、防騙、防止發生意外傷害及事故。

第九條活動期間,出現意外事故應及時與有關救援部門聯繫,並第一時間向領隊彙報。

本責任書有效期為20xx年7月11日至20xx年7月24日。

甲方:大山的翅膀志願者支教組(蓋章)乙方(志願者):

責任人:

年月日

家長:

年月日

大山的翅膀志願者支教組制

隧道安全責任書 篇6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衞生法》、《中華人民共和食品衞生法實施條例》的規定、為落實食品安全工作責任制,強化食品安全工作的監督力度,防患於未然,結合食品生產經營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責任書起止時間:XX年 月 日至XX年8月20日,到期自然終止。

二、供應商要求:

1、凡是給學校食堂供貨的供應商必須向學校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衞生許可證、食品生產許可證、税務登記證、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食品原輔材料的《質檢報告》等。

2、供應商每次供貨必須根據學校確定的產品進行供貨,供應商不能提供非學校確定的產品進行供貨,由此產生的一切問題由供應商自己承擔。

3、供應商供貨的同時必須提供食品原材料的供貨清單,註明供貨單位,供貨品名、規格、斤兩、單價、生產日期、保質期及供貨時間一式兩聯加蓋公章。

4、供應商不得向學校提供對人體有害的食品原輔材料,供應商提供的食品原輔材料中不得添加任何對人體有害的添加劑,供應商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食品衞生法》、《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質量監督管理辦法》、《餐飲業食品衞生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保證食品原輔材料質量安全符合國家有關產品質量標準。

三、責任追究

1、凡供貨商違反本責任書第二條之規定者, 學校有權立即終止與供貨商簽訂的供貨協議,並有權追究供應商的經濟賠償責任。

2、本責任書以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衞生法》等有關食品生產的法律法規為執行細則,由於供應商所提供的食品原輔材料所造成的事故或責任,若構成犯罪的則移送司法機關追究責任人的刑事責任,同時學校將視情節輕重向責任方主張經濟賠償和違約金。

四、本責任書經甲、乙雙方簽字並蓋公章後生效。此責任書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XX年 月 日 XX年 月 日

隧道安全責任書 篇7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管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和“一崗雙責”制度,預防各類安全責任事故的發生,確保人員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上級有關安全生產規定和責任人崗位安全生產工作責任範圍,按照“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一崗雙責”原則,山東省德商高速公路聊城至範縣段項目建設辦公室崗位負責人 與崗位責任人 簽訂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

一、安全生產預控目標

年度在本崗位工作範圍內,不發生與責任人有連帶責任,經濟損失一次超過5萬元(含5萬元)或產生惡劣影響的責任事故。

二、安全生產工作指標

1.學習國家、省及行業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學習省交通運輸廳、廳公路局、省項目辦有關規定、制度,積極參加上級和本部門組織的教育培訓,增強安全意識,牢固樹立“安全責任重於泰山”的思想觀念;

2.嚴格遵守和執行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規章制度,將安全生產貫穿到每項工作中,確保不發生責任事故;對本職業務範圍內的安全負管理責任,接受安全管理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3.提高安全意識,熟悉掌握自己所在崗位存在的各種危險因素、防範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做好辦公室及辦公設施的防火、防盜等工作,熟悉應對措施和操作規程,不做違章操作;

4.提高自身安全文化素質,時時想到安全,事事注意安全,堅決做到“三不傷害”,積極配合做好各種安全檢查和各項安全活動;

5.做好安全生產管理的日常事務性工作,經常對職責範圍內的工作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立即整改,做好防範;

6.增強責任感和集體觀念,發現安全隱患,及時向領導報告,嚴防各類安全事故發生;一旦出現險情事故,及時向有關領導彙報,並積極採取應急措施,把損失降到最低;

7.做好安全生產管理的日常事務性工作;

三、安全生產工作職責

(結合自身工作,安全生產工作職責,由本人填寫)

四、考核與獎懲

1.自交納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開始一年內未發生安全責任事故,經考核合格,返還個人交納的安全風險抵押金,並給予個人交納安全風險抵押金同等數額的獎勵;返還時根據考核次數,可以一年返還,也可半年返還。

2.不嚴格履行自己所擔任崗位職責引發安全隱患的或未完成安全生產監管責任目標的,根據情節輕重進行處罰:

(1)發生經濟損失一次不超過5萬元(含5萬元)的事故,對責任人處罰個人50%的安全風險抵押金。

(2)發生5萬元以上重大安全責任事故、被上級通報的、發生工作責任範圍內安全事故隱瞞不報或弄虛作假的,對責任人處罰全部安全風險抵押金。

(3)對責任人進行處罰的安全風險抵押金,統一留作安全生產應急救援經費使用。

五、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

按照山東省德商高速公路聊城至範縣段項目建設辦公室確定的風險抵押金標準,交納安全風險抵押金 元。

六、責任期限

X年1月1日至X年12月31日。

安全風險抵押金在執行期間,人員因調動、辭職等情況,交納安全風險抵押金不足三個月,但未發生安全責任事故的,返回個人交納的全部安全風險抵押金;交納安全風險抵押金超過三個月不足六個月未發生安全責任事故,返還個人交納的安全風險抵押金,並按個人交納數額的50%予以獎勵;超過六個月的按調動前的責任進行考核。

七、本責任書一式三份,其中一份責任人自存,一份存所在部室,一份交綜合部存檔。

崗位負責人:(簽字)

崗位責任人:

X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簽字)

隧道安全責任書 篇8

甲方:

乙方:

為了加強老人民醫院地塊房屋拆除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強化施工人員的安全意識,確保房屋拆除安全無事故,甲乙雙方特簽訂如下安全施工責任書:

一、安全管理目標

乙方承包縣城區老人民醫院地塊房屋拆除工程,必須按時、保質、保量地完成,並確保房屋拆除施工當中達到無人員傷亡事故,重傷、死亡率為零。

二、甲方安全管理責任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管理法規,督促乙方在拆除施工之前,將房屋拆除安全施工組織方案和措施報縣住建局安監站審查備案,並按照安監站的要求辦理施工人員及周邊行人的人身意外傷害投保等安全保障手續。

2、委託監理單位安全管理人員對房屋拆除全過程進行安全施工管理監督,發現隱患及時提出整改意見督促整改,確保房屋拆除安全無事故。

3、甲方有權不定期的到現場檢查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檢查日記台帳,督促乙方落實好安全員提出的整改意見。

4、甲方在房屋拆除施工之前,通知供電、供水、電信等相關部門做好所有線路的遷移工作,確保乙方房屋拆除施工安全順利進行。

三、乙方安全管理責任:

1、房屋拆除施工單位的安全管理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施工人員在上崗前,必須進行安全技術培訓,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按已制定並審核通過的房屋拆除安全施工技術組織實施方案組織施工。

2、乙方除對所有拆除房屋的施工人員投保人身意外傷害事故保險外,還需對周邊行人進行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並將保險單在房屋實施拆除前提交甲方和安監站備案。

3、乙方如約向甲方交納 貳拾萬元的施工安全施工履約保證金。在房屋拆除合同簽訂後的三個工作日內交給甲方,在房屋拆除、殘渣清理完畢驗收合格視履約情況退還(不計息),無發生任何安全責任事故的情況下全額退還(不計息)。

4、房屋拆除現場,乙方配備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必須與甲方委託的監理單位的安全管理員相互銜接溝通,對安全管理人員提出的整改意見及時整改。

5、所有允許進入拆房現場的管理人員、施工人員都必須佩戴安全帽,施工人員嚴禁穿拖鞋和酗酒後作業。

5、施工現場應設有警示標誌,臨街鬧市區域公共通道,應設立安全防護設施,地面應設欄杆等隔離裝置,在樓梯口、樓板邊、通道口,陽台邊作業,必須設立隔離欄杆和腳手架等防護措施。

6、房屋拆除承包人必須文明施工,房屋拆除現場要懸掛有關警告牌和警示標語;對過道行人和車輛要採取措施進行控制和疏散;對粉塵和噪音要採取有效的控制辦法,儘量不影響居民的日常生活。

7、簽訂房屋拆除承包合同後,所有房屋拆除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傷亡事故一切醫療費和賠償費用均由乙方承擔,同時甲方視事故情節輕重扣除乙方50%至100%的安全施工履約保證金。

8、本責任書一式五份,甲方存檔一份,甲方財務一分,乙方存檔一分,送縣住建局安監站備案一份,送受委託監理單位一份,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人代表 : 法人代表

主管領導: 經辦人: 分管領導:

經辦人:

訂立時間:

隧道安全責任書 篇9

教師安全工作責任狀

為確保全校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增強教師安全防範意識和責任意識,明確崗位安全職責,根據上級的要求,特制定教師安全工作責任書。

一、按照“誰上課,誰負責”的原則,教師對本教學班學生安全工作負全責,承擔本節課和本崗位學生安全管理責任。

1.上課時,任課教師是學生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負責本節課內學生學習活動的安全,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彙報。組織活動應做好學生安全保護工作。

2.發現學生身體不適,應及時通知班主任及學生家長。

3.每節課前清點人數,對缺勤學生要及時瞭解原因,必要時與班主任、家長溝通。

4.綜合實踐課、勞動課、美術課等使用刀具等工具,教師一定要進行指導,學生在上課時,特別是在操作時,老師不能離開現場,下課後清點工具並歸位。

5.實驗課教師不得讓學生直接接觸有毒、有害物體和氣體,實驗前教師一定要進行安全教育,明確注意事項和操作規程,認真指導,下課後要把儀器、藥品等歸位,關掉電源等。

6.體育或其它活動課不得讓學生離開集體,課前要教育學生,活動要講究方式方法,力求做到適時、適量、適度;教師要把學生控制在自己的視線範圍之內。掌握特殊體質學生的情況,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7.學校內進行維修時,上課時間,科任教師要教育學生不要靠近、進入施工現場,防止發生意外事故。

8.在微機室、實驗室等上課的老師,要引導和組織學生排隊前往,下課後按順序排隊依次回到教室,嚴禁學生在走廊或樓梯上推搡、打鬧。嚴防因教師指揮不利,課前電源、器材、備品檢查不到位或教學組織不當,操作不規範,導致的火電災害和導致學生人身傷害。

9.音樂和體育教師在教師用品的搬運和安裝過程中,不得學生參與,以免造成學生人身傷害。在教學過程中認真關注特異體質學生,講解指導到位,嚴禁實施動作不符合學生身心發展規律的教學方法,避免學生受到傷害。

10.上課期間,學生因特殊情況提出離開學校,必須有家長(或親屬)到校或與家長認真進行溝通後教師方準給假。學生應持班任教師假條離校,值班門衞應認真查驗核實,並做好登記。

11.正確處理好師生關係,不得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留懲罰性作業,對學生進行語言傷害,人身攻擊,影響學生身心健康或造成一定傷害和影響。

二、本着“誰的崗位誰負責”的原則,根據有關規定,下列情況引起安全事故,視情節輕重,追究教師相應行政和經濟責任,並在年終考核中扣除相應的分數。

1.教師負責自己所使用專用教室及教具、電教設備等物資的保管和安全檢查。教育學生要愛護公物。放學後,要切斷所有電器的電源,門、窗要上鎖。每天堅持做好自己

所負責專用教室的設施設備的日常檢查,發現問題和安全隱患要及時與後勤取得聯繫,妥善處理,避免因發現不及時,報告不及時造成學生人身傷害事故和安全事故。

2.上課時教師管理不到位,離開教學現場或曠課而致使學生出現受傷等安全事故;不按時放學,學生在放學途中出現意外事故。

3.課間學生髮生意外事故,樓內由樓層護導員負責,樓外由操場護導員負責,中午在校吃飯學生髮生意外事故班級內由班任教師負責,走廊由樓層護導員負責、操場由操場護導員負責。

4.校內外大型活動時,教師無故未到場,班上的學生出現踩踏等安全事故。

5.因未盡到教育的義務,或教室裏有安全隱患未及時排除並未及時向學校反映,因而使學生出現的安全事故。

6.學生私自逃學未及時與家長聯繫並未向學校反映的;家長已向班主任通知學生有特殊疾病,教師未採取相應措施使該學生在教學活動中造成傷害事故。

7.因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教師語言或行為不當所引發的意外事故。

8.遇緊急情況發生,教師和相關人員未到場或未在第一時間趕到所負責場所,出現踩踏等安全事故。

三、本着“誰的職責誰負責”的原則,根據有關規定追究該教師相應的責任。

1.按照學校的特定時間安全工作崗位職責,要求教師必須在指定時間指定地點堅守和執行本崗位工作(包括放學、眼操、間操、大課間及學校統一組織的大型的安全演練和一切教育教學活動),在崗必須認真履行崗位職責,防止學生傷害事故發生。

2.全體教師應在事故發生的第一時間及時處理並報告直接領導(包組領導)和主管領導,防止因處理不及時或遲報、漏報、瞞報造成學生傷害和財產損失。

3.每一位教師都要教育學生在校園內不追逐打鬧,不隨意攀登校內建築物及大型器械,不準在校園內撕瘋打鬧,不準在樓梯扶手上滑溜和走廊的護欄上攀爬,若發現學生進行不安全活動時,要及時進行制止和教育。

教師的安全工作考核與文明班評比,與評職、晉級、選拔、評優選先掛鈎,並且實行重大安全事故一票否決制。

此責任狀一式二份,校方和教師本人各保留一份,適用時間為20xx年4月至20xx年12月

校長簽字:

教師簽字:

20xx年 4月 1 日

隧道安全責任書 篇10

我校於X年1月6日起為學生放寒假,為了切實做好學生人身安全的各項工作,堅決杜絕寒假期間學生髮生安全事故,特與學生、學生家長簽定寒假安全責任書:

一、學生家長責任:家長是學生的法定監護人,對學生寒假期間安全負全部責任,要加強對學生的全面教育及監護,把學生寒假期間防交通事故、防溺水,防火、防觸電、防汛、防自然災害以及網絡安全、文明度假、安全自救等作為教育防範重點,切實擔負起監護人應盡的責任和義務。

二、學生責任:提高安全防範意識,保證自身的生命和財產的安全,在寒假期間必須做到:

1.交通安全:要自覺遵守交通規則,不在公路上跑鬧、玩耍嬉戲,不攀爬車輛,不乘坐無牌照的機動車;不隨意橫穿公路,要走斑馬線;遵守公共秩序,排隊候車,文明乘車,車未停穩不得靠近車輛,上下車時不得擁擠,乘車主動讓座,不在車廂內大聲喧譁等。

2.防溺水安全:嚴禁私自或與同學(朋友)結伴到水庫、河流、水坑、池塘等危險地帶玩耍、洗澡、釣魚、游泳(遊玩)、戲水、划船;如遇溺水事故,不得盲目施救,要呼救成人幫助。

3.用電安全:要在家長的指導下逐步學會使用普通家用電器;嚴禁亂動室內外電線、燈頭、插座等用電設施設備,嚴禁在標有禁止、禁行、危險等標誌的用電設施設備處玩耍、逗留、攀爬等。

4.防火安全:不玩火,不攜帶火種,不在山上或林間等易燃地方野炊、生火,不接觸易燃易爆物品,不燃放煙花、爆竹等。發現火災要及時撥打火警電話,不逞能上前撲火;要在家長的指導下小心、規範、安全使用煤氣、液化氣灶具等。

5.飲食安全:要自覺養成良好的個人衞生習慣和飲食衞生習慣;不購買“三無”食品、過期食品、黴爛變質食品;不隨便吃不認識的野果,蔬菜及瓜果要洗淨後才可食用,防止食物中毒。

6.防汛安全:要注意防雷、防雨,雷電天氣不使用鐵桿雨傘,不在大樹及高大建築物變電設施下避雨,避免被雷電擊中;大雨天氣,不要外出,如遇洪水要順樓梯到高樓層或地勢較高的地方防汛;高温天氣,長時間在野外要採取有效降温措施等。

7.自然災害安全:不到施工場地或危險樓房、危險地段、橋樑涵洞下水口、陡坡等事故多發地區遊玩;要掌握野外防災自救常識,不參加帶有危險性的户外旅遊活動,堅決杜絕到人跡罕至的地域或未向遊人開放的區域旅遊或探險。

8.網絡安全:要文明使用網絡,不輕信陌生人的網上邀請,不和網友私自外出見面、外宿和遠遊,防止被綁架、拐騙或走失;禁止未成年人進網吧、錄像室、歌舞廳等娛樂場所;禁止玩暴力、恐怖、色情等網絡遊戲及觀看內容不健康的影視等。

9.文明度假:要愛護公共設施,不亂寫亂畫,不亂扔垃圾;要養成良好的個人習慣,不抽煙,不喝酒,不賭博,不擺闊氣亂花錢,不打架鬥毆。

10.掌握安全自救常識:要利用閒暇之餘,學習掌握一定的安全自救知識,防患於未然。要熟識報警電話(火警119、盜警110、急救120 、交通事故122)。

尊敬的家長,為了孩子的健康成長,為了孩子的美好未來,希望您密切配合學校的工作,將安全工作落到實處。

此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家長各存一份。

學生家長(簽字): 學校(蓋章):班主任(簽字):

X年XX月XX日

隧道安全責任書 篇11

為保證學校財產不受損失,創建平安校園,經學校研究,安排教師夜間值班並適當給予勞務費。為強化安全意識,落實安全責任,特與夜間值班員教師簽定安全目標責任書。

一、夜間值班教師必須明確夜間值班的目的和意義,提高思想認識,樹立無私奉獻思想,確立責任心,認真完成夜間值班任務。

二、當日值班教師必須按學校規定按時到崗,按時離崗,嚴禁空崗,如確有特殊情況不能值夜班者必須向校長或分管領導請假,並自行和其他教師調班補班。

三、值班教師必須對學校財產負責,做好防盜工作,接聽並記錄好上級來電,及時向有關人員報告,做好上傳下達工作。

四、值班期間如遇特殊情況,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和學校領導彙報並採取積極有效地措施妥善處理。

附:值班安排

值班時間:每天晚上7:00——次日早上6:30

羅衞東:每月1日——10日

達三峯:每月11日——20日

彭啟明:每月21日——月底

夜間值班教師簽字:

校長簽字:

學校蓋章

金海辦前進國小

20xx.11.01

隧道安全責任書 篇12

為認真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確保春運期間道路旅客運輸“安全、有序、優質、快捷、暢通”,保障旅客生命和財產安全,構建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結合我站客運實際制定本安全責任書。

一、XX年春運時間:XX年××月××日至XX年××月××日。

二、從業人員應自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運輸條例》,遵守行業規範和職業道德,優質服務,禮貌待客;倡導十字文明用語,全面落實“三優、三化”,切切實實為廣大旅客服務。

三、春運期間,應自覺做好運力和駕駛員的合理安排工作,要防止駕駛員疲勞駕駛和車輛超負荷運行,既要保證安全生產,又要及時輸送旅客。

四、參加春運的所有駕駛員必須符合從事客運經營的要求,積極參加、交通運政部門組織的安全學習;營運車輛必須通過車輛技術檢測,取得相關資格後,車輛牌、證、相關保險齊全有效方可參加春運。

五、服從春運指揮中心統一調度,牢固樹立安全意識,嚴禁超速、超載、違規超車、酒後駕駛、疲勞行車等違章行為;一次連續駕駛車輛不得超過4小時,24小時內實際駕駛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對規定夜間禁行路段不得冒險駕駛。 六、服從車站或途中有關部門的安檢和檢查,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進站上車。同時要關注天氣變化和路況信息,做好防寒、防凍、防滑工作,對特殊天氣、危險路段,發生突發情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確認安全後,謹慎通行,消除僥倖心理,切實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確保行車安全。

七、嚴格按“五不出”制度落實到位,從業人員應自覺遵守車輛發車前證件登記制度和出站門檢檢查登記制度。發車前憑車輛安檢合格通知單和車輛有效證件到車站站務人員報到和登記,確認後方可參加運營,出站時自覺停車接受出口檢查人員的檢查和登記。

八、服從安檢人員安排、指揮,做到車輛停放有序,積極配合站務人員的旗、笛指揮,避免發生場內責任事故。

九、如遇特殊交通運輸任務,參加春運營運車輛必須服從公司車輛的統一調配。

十、聯繫電話:

長運有限公司 車主簽字:

車 號:

年 月 日

隧道安全責任書 篇13

校醫安全責任書

落實學校層級“誰主管誰負責”安全管理原則,以“預防為主,安全第一”為目標,特制定此項安全防範責任書,望能共同遵守執行。

一、自覺履行本職崗位職責及要求,遵守學校有關規定和制度;執行市、區、局等有關學校衞生、健康、預防、宣傳等規定及要求, 對學校衞生安全工作負責。

二、協助部門主任根據學校食堂衞生要求、制度及工作人員的規定要求,做好定期與抽查相結合的檢查,並做好檢查的記錄。

三、不擅自離開崗位,衞生室要保持清潔,儀器擺放整齊;採購的藥品,妥善保管,定期清理,並做好記錄;保持走道暢通無阻,每天離校時必須關閉電燈及其他電器開關,關閉電源。

四、配合教導處、政教處搞好全校衞生安全工作的宣傳和教育,上好衞生健康教育課。根據不同的季節、氣候及形勢需求開展衞生常識教育、宣傳,對學生、教職工的飲用水衞生狀況,要定期檢查、督促,提出建議和整改措施,確保安全。

五、配合政教處做好常規衞生檢查和消毒工作。

六、對學生的詢問、常規治療,要做好記錄,遇到特殊情況及時與班主任、家長聯繫,並做好常規處理;如發生傷害、食物中毒、傳染病等事故,立即向學校領導彙報,啟動應急預案。

信息室主任主任: 校醫室負責人:

通化市十四中學

X年2月25日

隧道安全責任書 篇14

煙花爆竹經營户安全責任書

為了認真執行《安全生產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和國家安監總局《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做好煙花爆竹經營安全管理,明確經營户安全責任,保證經營安全,進一步規範我鎮煙花爆竹市場,消除不安全隱患,確保人民羣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鎮政府領導指示要求,為實現“確保禁放點、銷售點、燃放點安全,全鎮不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重特大事故”的工作目標,清江鎮安監所決定與已取得許可證的煙花爆竹經營户簽訂安全責任書:

一、鎮政府依法對煙花爆竹經營單位的安全進行監管,煙花爆竹經營單位不得拒絕、阻撓鎮政府工作人員的監督檢查;

二、嚴格遵守執行國務院《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和省市有關煙花爆竹的各項政策法規,做到安全經營,守法經營;

三、嚴格按照《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的規定經營,不售假製假、不非法販運和銷售非法煙花爆竹產品;

四、煙花爆竹經營單位實行專人、專櫃、專人銷售,設專人負責安全管理,保證安全通道暢通;

五、銷售人員熟悉並掌握煙花爆竹安全經營的各種基本知識和消防基本技能,煙花爆竹經營單位必須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和儲水桶,並定期檢查維修、保養、更換和添置;

六、 煙花爆竹經營單位必須建立各項規章制度,在銷售場所明顯位置懸掛“嚴禁煙火”等安全警示語和安全警示牌;

七、不將煙花爆竹與其他易燃、易爆物品混放;不在經營場所內吸煙或使用煤氣灶、煤爐以及大功率電器,不在銷售現場試燃、試放;

八、煙花爆竹經營單位必須遵守以上規定,否則追究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簽訂雙方各留一份。

清江鎮安監所(章) 經營單位(章)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隧道安全責任書 篇15

為了使美術培訓班能夠有序的進行教學和管理,安全防範於未然,把人為的安全事故消滅在萌芽裏,因此,畫室制定以下規定對學生進行紀律安全要求,如有學生違反下列規定及發生安全事故的,對於違規學生作開除培訓班處理,學校和培訓教師不承擔任何責任。

一、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中學生守則》、《中學生日常行為規範》、《學校規章制度》。因自身違反《中學生守則》、《中學生日常行為規範》、《學校規章制度》引發的安全事故自己承擔責任。

二、在畫室培訓時間以外發生的任何安全事故。

三、學生在暑期培訓期間的任何時段私自下塘、下河洗澡。

四、學生在暑期培訓期間的任何時段與他人發生打架鬥毆事件、或間接參與打架鬥毆事件的;在畫室裏,因學生違反紀律給他人造成人身傷害的或引起其他糾紛的。

五、在培訓期間任何學生不得隨意請假。請假必須向本班班主任請假,假條上必須註明時間段。不請假隨意缺課、遲到、早退者在外發生任何事故的;在畫室規定的學習時間內違反規定私自外出而造成的交通事故、傷害事故及引起其他民事糾紛造成人身、財產傷害或損失的與學校和培訓教師不承擔責任。

六、學生對自己身體狀況應盡注意義務,身體不適要及時就醫或向培訓教師反映,並請假就醫,因自身身體原因突發性疾病引起嚴重後果的。

七、學生在暑期培訓期間不準進入KTV、酒吧、舞廳、遊戲廳、溜冰場、網吧等一切娛樂場所(凡規定未成年人不得進入的場所,畫室學生都不得進入),因此發生事故的。

八、學生必須自行保管好財物,如遇偷盜,請及時向宿管老師或班主任報告,凡發現學生有偷盜、打架滋事、不遵守校紀班規等事的,培訓教師可視情節處理,並上報政教處處理。

九、學生遲到6次、曠課超過3次者(遲到或早退兩次者視為曠課一次),視為自動退出特長班。

十、學生必須愛護,保護畫室財物,不得隨意破壞畫室財物和擅拿教學範畫,否則視情節輕重處理。

六中學畫室

20xx年7月21日

隧道安全責任書 篇16

安全保衞工作目標責任書

YQ為落實內部安全保衞工作預防為主、單位負責、突出重點、保障安全的方針,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確保單位正常經營秩序,特簽訂本責任書:

一、責任目標

(一)無責任性詐騙、盜竊、搶劫或造成人員傷亡的案件。

(二)無部室職工被司法機關查處的吸毒、販毒、“邪教”等影響較大的治安案件。

(三)無違規使用安全防衞器械傷及他人的案件、事故。

(四)不發生因違規造成的重要票據、憑證、檔案、印章、貴重物品丟失及財物被盜案件。

(五)無事故性重大火災事故。

(六)不發生危害國家安全和給單位造成損失的失密、泄密案件、事件。

(七)不發生影響政治穩定和社會穩定的重大事件。

二、 考核內容及標準

(一)全員簽訂安全保衞責任書,保證制度的落實和執行。

(二)關心員工思想行為,切實做好員工的日常行為排查和重點人員梳理工作;與職工交心談心,及時化解職工之間、職工與鄰居之間的矛盾。

(三)庫房、檔案室、辦公室等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保持消防通道暢通,不得私拉亂接電源,防止各類火災事故的發生。

(四)加強現金檢查。各部室對所轄對口分社庫存現金檢查全年不少於1次;運管部每月對清算中心查庫1次。

三、獎懲措施

(一)收取保證金(併入案防保證金收取)。落實責任制和完成工作目標成績顯著的,給予表彰獎勵;因違規發生案件、事故,依據規定追究負責人和有關人員責任並扣收保證金;及時報告案件、事故情況,積極採取措施控制風險和避免減少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的,可視情況予以免責或部分免責。

(二)年末,納入案防績效考核,實行“一票否決制”。

四、其他

(一)考核期自X年1月1日起至X年12月31日止。

(二)本責任書一式二份,考核單位、責任單位各執一份。

考核單位:

責任人:

責任部室:

責任人:

X年1月1日

隧道安全責任書 篇17

尊敬的家長朋友:您好!隨着天氣逐漸轉熱,我市學生溺水事故頻發,5月份以來,吳忠市已經發送孩子溺水死亡事故4起,溺水死亡5名孩子,一個個血的教訓提醒我們要時刻關心孩子安全。請您一定監護好孩子,嚴防溺水事故發生!

為切實加強安全教育、防止發生溺水死亡事件,我校特與家長簽訂防溺水安全責任書,希望家校互相配合重視對孩子進行防溺水教育工作,提高學生防溺水的自覺性和識別險情、緊急避險、遇險逃生的能力。家長應盡的義務與職責如下:

1、家長加強對學生的防溺水知識教育,堅決不允許學生在節假日和上、下學路途中私自或和其他學生結伴去池塘、水庫、江河等水域附近玩耍、洗澡、游泳等,不得與不三不四的閒雜人員往來,對居住在可能發生溺水事故隱患地段的家長更要教育和監管好子女。

2、各位家長尤其是外出務工的學生家長要切實落實對子女的監管。教育孩子按時到校、回家。節假日對孩子的活動去向更要多加關注,不得讓孩子參加有安全隱患的活動,發現孩子隨意外出,及時尋查去向。

3、家長要向孩子進行識別險情、緊急避險和遇險逃生的安全知識教育。

4、家長要加強安全教育與監管,做到按時上學、按時回家,在學生往返校途中若因家長教育或監管不力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與學校無關。

5、所有學生家長(或監護人)在得到學校告知學生生病或有安全隱患等消息後,必須及時到校協助解決,否則造成的後果自負。

6、學生到校後一般不得外出,因病或因事外出必須家長親自給班主任請假,經班主任同意,履行好請假手續,否則不得私自外出。

親愛的家長朋友,安全無小事,請按照以上規定教育學生認真遵守本責任書,嚴格看管孩子,否則後果自負,讓我們共同攜起手來,在學生的心中築起一道安全防線。

學生簽名:

家長簽字:

班主任簽名:

吳忠特殊教育學校

20xx.6.13

隧道安全責任書 篇18

責任單位:

為明確各互聯網接入單位履行的安全管理責任,確保互聯網絡與信息安全,營造安全潔淨的網絡環境,根據《全國人大會關於維護互聯網安全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互聯網安全保護技術措施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責任人應落實如下責任:

一、自覺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其他有關規定,接受公安機關監督、檢查和指導,如實向公安機關提供有關安全保護的信息、資料及數據文件,協助公安機關查處通過國際聯網的計算機信息網絡的違法犯罪行為。

二、不利用國際聯網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祕密,不侵犯國家的、社會的、集體的利益和公民合法權益,不從事違法犯罪活動,不利用國際聯網製作、複製、查閲和 傳播法律法規規定的各類有害信息。不從事危害計算機信息網絡安全的活動。

三、在網絡正式聯通後的三十日內,或變更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網絡資源或者經營活動發生變更,到公安機關辦理備案或進行補充、變更備案登記;

四、建立和完善計算機網絡安全組織:

1、建立信息網絡安全領導小組,確定安全領導小組負責人和信息網絡安全管理責任人;

2、制定並落實安全領導小組負責人、安全管理責任人崗位責任制;

3、配備與經營規模相適應的計算機信息網絡安全專業技術人員,必須經過公安機關組織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合格後持證上崗,並定期參加信息網絡安全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培訓;

4、保持與公安機關聯繫渠道暢通,自覺接受公安機關網監部門業務監督檢查;

5、制定網絡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措施。

五、建立安全保護管理制度:

1、信息發佈審核、登記制度;

2、信息監控、保存、清除和備份制度;

3、病毒檢測和網絡安全漏洞檢測制度;

4、違法案件報告和協助查處制度;

5、電子公告系統用户登記制度;

6、帳號使用登記和操作權限管理制度;

7、安全教育和培訓制度;

8、其他與安全保護相關的管理制度。

六、建立和健全以下信息網絡安全保護技術措施:

1、互聯網接入單位應提供網絡拓撲結構和IP地址及分配使用情況。

2、在計算機主機、網關和防火牆上建立完備的系統運行日誌,日誌保存的時間至少為60天。

3、用户上網行為審計日誌保存60日以上,包括登陸帳號、登陸時間、源IP地址、目的IP地址、連接時間、登陸行為等信息記錄。

4、具有信息安全審計或預警功能,有害信息封堵、過濾功能

5、開設郵件服務的,具有垃圾郵件清理功能;

6、開設交互式信息欄目的,具有身份登記和識別確認功能;

7、計算機病毒、網絡攻擊等防護功能;

8、關鍵字過濾技術;

9、其他保護信息和系統網絡安全的技術措施。

七、本責任書自簽署之日起生效。

責任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