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安全責任書(通用10篇)

家長安全責任書 篇1

學校與家長安全責任書

家長安全責任書(通用10篇)

為了強化學生、家長和學校的安全意識,增強安全責任,保障學生的身體健康,現根據國家教育部關於《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有關條款,按照職責分明,責任落實的原則,特與學生家長簽訂本責任書。 學校的權利及義務:

在實施教育教學活動中,學校有責任提供符合安全標準的教育教學設施、生活設施,保障學生的人身安全、校舍安全、用電用水安全,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學校將依法治教,嚴格按上級規定從事教育教學工作,促進學生的身心健康發展,若因學校或教師不當造成的安全事故,學校或老師將根據規定承擔相應的責任。

二、家長的權利及義務:

學生應遵守學校制度和紀律,學生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應依法履行監護職責,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安全和紀律教育,學生或其監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學生傷害的,應承擔相應責任。

1、在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的;在學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學生請假期間、無故逃課期間所發生的意外傷害等。

2、注意交通安全,自覺遵守交通規則,請勿乘坐非法營運車輛和車況不好的車輛。騎自行車外出時,要遵守交通規則,不説笑打鬧,不騎車猛拐,不搶行,不帶人,不騎摩托車或乘坐不安全的車輛外出,避免發生交通事故。

3、在放學後、節假日放假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者自行到校發生的,或其他在學校管理職責範圍外發生的。

5、在與他人發生矛盾和糾紛時,請向老師、班主任、年級組長、領導或其他相關部門反映,不要用武力解決問題。

6、學生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違反社會公共行為準則、學校的規章制度或者紀律,實施具有危險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為的。

7、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學校、教師已經告誡、糾正,但學生不聽勸阻、拒不改正的。

8、家長或者其監護人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學校的。

9、未成年學生的身體狀況、行為、情緒等有異常情況,監護人知道或者已被學校告知,但未履行相應監護職責的。

10、凡在校外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概由學生家長負責。

此責任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學校與家長簽字日起至學生畢業離校前有效。本協議中沒有涉及到的問題,依《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兩方協議解決或通過其他途徑解決。

年級 班 學生(簽字):

家長或監護人(簽字):

劉寨國小(蓋章):

X年XX月XX日

家長安全責任書 篇2

為進一步明確和落實學校(幼兒園)管理接送車輛的安全責任,規範和嚴肅安全事故的責任追究,切實保障廣大學生(幼兒)的生命安全,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山西省校車管理規定(試行)》和市公安局、教育局《關於加強全市校車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鹽公局〔20xx〕149號)的要求,特簽訂本責任書。

一、接送車所有人、駕駛員履行下列責任

1.明確告知乘坐接送車學生(幼兒)的家長,接送車不是學校(幼兒園)的自備車,與學校(幼兒園)也沒有僱傭關係,發生交通安全事故學校(幼兒園)不承擔任何責任。

2.接送學生(幼兒)的車輛都是非客運車輛,發生交通事故保險公司不賠償營運險。

3.乘坐接送車存在交通安全危險,家長要謹慎選擇。

4.接送車按照規定參加檢測,各項指標檢測合格,安全防護、自救設施齊全。

5.駕駛員沒有受過刑事處罰、持相應準駕車型駕駛證滿三年、三年內任一記分週期內記分不超過12分、三年內未發生過交通死亡事故,經身體檢查無嚴重高血壓、心臟病和其他危及安全行車疾病。

6.接送學生(幼兒)期間服從學校(幼兒園)的管理,接送學校(幼兒園)的安全檢查。

7.接送學生(幼兒)時嚴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規,不超員超速,按規定路線行駛。接送幼兒和國小低年級學生落實好跟車監護人,杜絕幼兒、國小生失管現象。

8.教育學生安全乘車,到接送點時(家長來接的學生幼兒)必須把學生幼兒交給家長,(家長不接的學生幼兒)交待學生幼兒及時回家;如有家長因有事耽誤未按時趕到接送點的,接送車駕駛員必須多等5分鐘或電話聯繫家長;對未聯繫到家長的要把學生幼兒帶回學校(園)交給相關責任人,如果是末班車一定要把學生幼兒送到家。有特殊情況出現必須及時請示校(園)領導。

9.發生交通安全事故,按交巡警部門事故鑑定書承擔相應責任,不逃避,不推諉。

二、家長履行下列責任

1.家長知曉接送車的性質。接送車不是學校(幼兒園)的自備車,與學校(幼兒園)也沒有僱傭關係,發生交通安全事故學校(幼兒園)不承擔任何責任。

2.家長自願將孩子委託接送車車主、駕駛員接送,所交費用由家長與車主協商確定,按時交納。

3.家長必須按時接、送孩子。

4.孩子因病因事不乘坐接送車要提前電話告知接送車車主(駕駛員)。

5.發生交通安全事故,家長要按照交巡警部門事故鑑定書承擔相應責任,不得威脅車主、駕駛員人生安全,不得聚眾鬧事。

學生所在班級姓名: 接送車所有人(簽名):

家長(簽名): 駕駛員(簽名):

家長安全責任書 篇3

家長安全責任書

為確保孩子在家和學校的安全,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學校特此和家長簽訂安全責任書:1、家長要切實擔負起孩子的監護責任。

2、未經家長同意不私自外出,外出必須由家長陪同。過馬路時一定要注意左右兩側的車輛安全。

3、教育孩子必須遵守交通規則,不乘坐不合格車輛。不得在馬路上騎自行車,更不要騎電動車上街。

4、教育孩子不到網吧、遊戲機廳。

5、教育孩子嚴禁私自下河,不到池塘、河邊、水庫等水域遊玩。嚴禁進行不安全的遊戲。

6、教育孩子安全用電;不要在標有“高壓、危險“的地方玩耍。嚴禁到施工場地或危險樓房、危險地段、橋樑遊玩和逗留。

7、教育孩子嚴禁玩火。教育孩子養成良好的個人衞生習慣。

8、教育孩子遵守學校紀律,明確由於不遵守課堂紀律,不遵守校紀校規而造成的人身安全問題由本人負責。課間不文明活動追逐打鬧等產生的人身安全或他人傷害責任學生及家長負責。

9、按規定時間上、下學路上的安全由家長負責,教育學生不在校外大鬧、逗留,按時回家。教育學生主要傷、放學的交通安全。

10、嚴防一切傷亡事故,確保安全,及時的向學校彙報。

望家長帶領孩子認真學習此責任書,並要求孩子講責任書具體內容説給家長聽。家長簽字後讓孩子帶回學校。

家長簽字:

西寺國小

X年XX月XX日

家長安全責任書 篇4

學生安全教育是每一位教師的責任,教師要強化學生的安全意識,對學生安全工作要常抓不懈。教學過程中的安全是整個學校安全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教師是教學過程中安全責任的直接責任人。為保證我校教學工作順利進行,本着預防為主,責任明確的原則,與教師簽訂教師工作安全責任書。

一、教師自身安全責任

1、自覺主動學習國家的法律法規及有關安全工作的規章制度,模範履行教師職業道德規範,提高自身修養。

2、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安全行車、規範停車,不乘坐或駕駛無牌無證的各種機動車輛,不酒後駕車,不無證駕駛。

3、外出時,要維護教師形象,注意人身安全,做好自我保護工作。

4、在日常工作中做到安全用電,不擅自拆卸或安裝各種電器設備。

5、參加學校組織的各種活動及公益勞動,做到遵守秩序,注意安全。

6、安全上網,堅決與通過網絡傳播病毒、反動信息、色情信息、垃圾郵件的違法行為作鬥爭;非法攻擊和進入他人計算機、服務器是違法行為;要遠離色情網站,不要輕易運行電子郵件裏的附件,在網絡上不要輕易相信別人。

7、在八小時工作之後的業餘時間內,不要參與賭博、迷信等不健康的活動。由於賭博違法等活動被上級查處,學校將建議其調離本單位。

二、維護學生安全工作職責

1、值周、值日人員,要準時上、下崗,認真履行崗位職責。行政值周和值日教師是本週安全工作的主要負責人,應主動協助學校督促全體教師認真履行各崗位職責,及時妥善地處理好學校出現的矛盾和問題。如無法解決,應及時上報學校。要做到:加強課間、午間巡視,及時處理偶發事件,阻止學生玩不正當的遊戲、危險性活動;上學、放學要協助保安在校門口值勤,保育教師要做好學生的保教保育工作,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2、節假日值班時,值班老師是本值班期安全工作的直接負責人,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及時妥善地處理好出現的問題。如無法解決,應及時上報學校。做好值班記錄並簽名。

3、關注本班教室、設備的安全狀況,做到經常檢查教室門窗、玻璃、開關、插座、電燈線路等安全狀況,發現異常,及時處理,並向校長及時彙報。若因疏於防範,玩忽職守造成事故,將追究班主任的管理責任。

4、尊重學生,依法從教,以德從教,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諷刺、挖苦、辱罵、歧視學生,不用教師忌語。

5、課堂安全責任:該堂課的教師為直接責任人;其他活動:組織者為直接責任人。

6、各科教師要了解和掌握基本的安全常識和急救知識,要結合本學科特點做好學生的安全教育,教給學生安全常識。

7、嚴格遵守學校作息時間,嚴禁脱離崗位。教師上課、輔導按時到崗,認真負責,不得遲到、早退、缺席,不得隨意延後。

8、任課教師上課要嚴格點名制度,若發現學生缺勤,要仔細詢問其原因,若情況異常,要及時告知班主任、值日教師及值周領導,並妥善處理。學生無故曠課或中途逃學,科任教師要及時追查去向並告之班主任。學生請假嚴格履行請假制度。

9、課堂中要關心學生,發現學生身體不適,應及時告知班主任並通知家長,向學校主管領導彙報,確需上醫院治療的須有教師陪同,不允許有病學生單獨回家。

10、體育教師課前應檢查所用體育設施和用品的安全情況,按規定完成準備活動,強調活動中的安全事項及自我保護,詢問有無不適宜本節課活動的學生,全程監控課堂活動。

11、學生早上進校後,教師不準以任何理由讓其離校。無特殊情況,課間不得指派學生外出。更不得讓學生為教師辦私事。

12、恰當處理好課堂偶發事件,及時調控學生之間發生的矛盾衝突。

13、凡發生意外事故,該堂課的教師要進行妥善處理,並在第一時間彙報給學校。若須進行及時疏散的,教師應組織指揮學生立即疏散。

14、在非教學時間,教師若發現學生有違紀行為的,應立即制止並教育學生。

15、在組織學生集體外出活動前,應制定切實可靠的安全保衞措施和應急預案,並預先向學校申報,等學校審批後方能行動。在活動期間,應協調各帶隊教師管理好學生,及時妥善地處理好各種突發事件。如遇到較大突發事件,應及時報告學校。

16、學校實行“首遇負責”制度,對首先遇到事故的教師要負起責任,及時處理。教師一旦遇到事故就要高度負責,妥善處理好事故。

17、條款上未盡事宜,按《學生傷害事故處理方法》執行。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一份存檔,教師一份。本責任書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責任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家長安全責任書 篇5

尊敬的各位家長:

幼兒是祖國的未來,家長的希望。幼兒的安全是幼兒健康發展、成長的基礎,也是全社會普遍關注的問題,您的孩子送到我們幼兒園來就讀,是您對我園的信任。我園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制定了《幼兒安全管理制度》、《幼兒安全預防制度》、《幼兒衞生保健制度》等,使得您的孩子能在我園安全、健康、快樂地全面發展。現就幼兒的安全特與家長簽訂如下協議:

1.家長接送幼兒入園離園,請自覺遵守幼兒園的作息時間表,按時接送幼兒入園離園。(早上7:50—8:10入園, 11∶30—11:40接幼兒離園。下午2∶30—3:00入園, 5:10— 5:20接幼兒離園。)如無特殊情況,不要隨意接幼兒離園,如有特殊情況必須中途早接,要給老師説明情況。 送幼兒入園時,未到本園上班時間且沒經本園教師同意,不能過早地將幼兒私自送入園內或室內,否則後果自負。

2.家長每天必須親自接送幼兒到園,並將幼兒親自送交老師。家長要固定一個或幾個家庭成員接送,有特殊情況別人代接的,要提前通知幼兒所在班級老師並持

接送卡方可接走孩子。

3.禁止幼兒攜帶刀具、鐵釘、火柴、煙花爆竹、玻璃等危險物品入園,在送孩子入園前,要對孩子的書包、口袋檢查一遍,看幼兒身上有無不安全器物。

4.接幼兒離園,家長要提醒幼兒主動與老師説“再見”。

5.放學後,禁止家長帶孩子在幼兒園逗留玩耍,孩子離開老師後家長承擔監護責任,如發生意外,其責任自負。

6.孩子有身體不適及特殊情況一定要和老師交待清楚,不要隱瞞。若不能到園,應及時向班主任請假並説明原因,

7.為安全起見,不要給孩子穿長帶子鞋,長帶子衣服,孩子的着裝應簡潔舒適、便於運動。幼兒在園期間最好不帶裝飾性物品或貴重首飾,以防丟失或吞食造成意外。

8.家長應注意幼兒的飲食衞生安全,教育幼兒不帶零食入園,不吃冷飲,更不能在遊動攤點給幼兒買零食吃,若幼兒在吃零食時發生安全事故,幼兒園不承擔任何責任。

9、家長應勤給幼兒剪指甲,教育幼兒不在園內亂扔果皮、紙屑、愛護公共財產,培養幼兒愛清潔、講衞生的良好習慣。

10.家長在接送幼兒途中,一定要注意交通安全,由家長本人親自接送,教育孩子過馬路要靠右行走,不在馬路上追逐、打鬧、嬉戲,家長在等待接孩子時不站在馬路中間,要遵守交通規則,若在途中出現安全問題,幼兒園不負任何責任,責任自負。 11.幼兒之間在共同玩耍的過程中,難免會產生一些爭執矛盾,產生一些小的摩擦,家長之間要相互包容。如有特殊情況要儘快找老師反映,由幼兒園進行協調處理。家長不能擅自找孩子解決問題,若因此造成不良後果,責任自負。

12.家長要配合幼兒園做好幼兒的安全工作,加強對幼兒安全意識的培養,教育幼兒不動手打人,不做危險動作,不做不安全的遊戲。

13.家長應引導和督促其孩子每天堅持早睡早起,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

14.坐車幼兒必須遵守值班教師的安排,不能在路上打鬧,嬉戲,在老師的護送下安全上車。應自覺不讓幼兒乘坐超員車輛,不讓幼兒乘坐非營運車輛。

15.家長要做好幼兒不在園的安全保護工作,切實保護幼兒人身安全。不在園的安全責任由家長負責。

16.家長通訊聯繫方式和家庭住址發生變化的,應及時告知班主任教師。

17.為了不影響交通堵塞,請開車接幼兒的家長把車停在離校園門口100米以外的地方。

附:1.此安全責任書由幼兒園和幼兒家長簽定,並從簽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 年 月 日。

2.本責任書的內容簽字方要嚴格遵守,幼兒園與幼兒家長(監護人)要密切配合,切實把幼兒安全工作做好。

幼兒園:(蓋章) 班主任簽名: 幼兒姓名: 幼兒家長簽名:

家長安全責任書 篇6

尊敬的學生家長:

為了保證您的孩子安全, 形成學校與家庭教育的合力,增強學生的法制觀念和安全意識,確保學生在校期間正常地學習,健康地成長,請您對孩子加強安全教育,加大對您的孩子的監管。我校根據教育部出台的《中國小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提醒學生和家長時刻注意安全,並簽定《學校與家長、學生安全責任書》 。

一、温馨提醒同學和家長:

1、保管好自己的東西,請勿輕信他人,謹防受騙,愛護公物,不損害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

2、在與他人發生矛盾和糾紛時,請向老師、班主任、學校領導反映,不要私自解決問題。

3、注意交通安全,自覺遵守交通規則,請勿乘坐非法營運車輛、無證無照車輛和車況不好的車輛;上、放學途中不攔車、不追車、不爬車。

4、禁止使用、收藏、攜帶危險物品、管制刀具等,禁止學生在監護人不知的情況下在校外吃宿,校園內禁止追逐打鬧、聚眾喧譁、惹事生非。

5、學生應穿學生裝或運動裝上學,最好不要穿拖鞋、背心上學。

二、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由學生及監護人承擔責任:

1、學生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的安全事故,學生自行外出、擅自私自離校、不假離校期間發生的安全事故,放學後、節假日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自行到校發生的安全事故。

2、學生在校外無營業執照和衞生許可證的攤點購買食品發生飲食安全事故。

3、學生參加各項體育活動、實驗等,均要在教師的指導下規範操作,學生未按照教師的要求私自違規操作發生的安全事故。

4、學生翻越或推拉圍牆、欄杆、門窗,私自進入禁區,私自下河(塘)游泳發生的安全事故。

5、學生因騎摩托車、駕駛機動車輛或乘坐非法營運車輛、無證無照車輛和車況不好的車輛發生的安全事故。

6、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其它生理、心理狀況異常的學生,家長應如實向學校説明,如因未如實告之學校而發生突發安全事故的。

三、學生家長安全職責

1、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父母應依法履行對子女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並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教育子女在學校要聽從老師的教導,遵守學校規章制度,確保課間活動的安全,同學間的玩耍應該有禮、有度,嚴禁在校內打鬧;平時不與陌生人或社會不良青年接觸來往,以防上當受騙或沾染不良習氣;教育子女不吸煙,不飲酒,教育子女不進遊戲機室;注意食品衞生安全,不吃“三無”食品及過期變質食品,防止食品中毒;父母要經常和學校保持聯繫,對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其它生理、心理狀況異常的學生要及時通知學校領導或有關老師,加以防範。

3、父母應教育子女在校期間遵守校紀,不打架、不罵人、不攀高爬低、不到危險的地方去玩。如學生不遵守校紀校規,打架鬥毆,或因其它違紀情況造成人身傷害的,學校負責處理事件,根據情節輕重,責成當事人家長承擔一切責任。

4、父母要負責並督促學生在校學習期間按時上課、活動,有事要請假,事畢要銷假,如果無履行請假手續學生未到校上課,私自外出玩耍,校外就餐住宿等,所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由家長承擔。

5、要教育子女及時回家、準時到校,注意道路交通安全,不得在公路上追逐、打鬧、嬉戲,否則途中發生的一切人身財產安全事故,由家長負責。教育子女離校期間,在家或外出的活動安全,有外出活動須告知家長或有家長親自陪同,詳細指導活動的過程以防不測,確保學生在家或其它任何場所的人身安全。

6、父母要經常對子女進行法律知識教育、安全知識教育,教育學生注意防火、防電、防雷、防溺水、防汛、防寒、防盜、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人身傷害、防疾病教育,確保學生的一切人身財產安全。

7、父母或其他監護人要支持學生參加人身平安保險,購買學平險。

8、家長有責任、有義務接送子女上、放學,特別是國小低年級的學生(1-3年級)。上學時家長必須把子女送到學校,放學時家長必須到學校指定的地點接學生。日常學生上學、放學、節假日住校生離校返校,家長不願接送的必須向學校遞交自願承諾承擔學生校外一切安全事故責任的申請書,學校不承擔任何經濟和法律責任。班主任、值周教師要做好學生離校、返校登記工作,離校後、返校前的學生安全教育工作。

9、非寄宿制學生,在行課期間請假。學生家長(監護人)必須寫請假條,註明請假事由、請假時間、銷假返校時間,交班主任簽字(必須強調路途交通安全及人身安全)、值周教師簽字,做好記錄記載,接送學生家長(家長或監護人指定的親戚、朋友)必須簽字(按手印)。特殊情況請假,如:電話請假,班主任記錄好通話記錄,要求學生家長事後補請假條,並將學生情況及時通知給值周教師做登記。

10、寄宿制學生,在住校、行課期間請假。

(1)區鄉學校家長必須向學校提供鄉(鎮)黨委政府出據的請假證明,註明請假事由,請假時間,銷假返校時間,交班主任(必須強調路途交通安全及人身安全)、值周教師、寄宿制學生管理員簽字,做好登記。接送學生家長(家長或監護人指定的親戚、朋友)必須簽字(按手印)。

(2)城區學校學生由家長(監護人)寫請假條(註明請假事由,請假時間,銷假返校時間),交班主任(必須強調路途交通安全及人身安全)、值周教師、寄宿制學生管理員簽字,做好登記。接送學生家長(家長或監護人指定的親戚、朋友)必須簽字(按手印)。

11、家長、監護人、家長(監護人)指定的親戚朋友(年滿18週歲以上):

姓名 姓名 姓名 姓名 姓名

四、學校經常性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增強安全意識,培養學生自我保護能力提高防範能力;關心、愛護學生,發現學生在校期間突發疾病或者受到傷害,及時採取相應措施;學生如出現未按時到校、擅自離校、生病等異常情況,及時與家長聯繫。

五、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時間為一年(20xx年8月24日—20xx年8月23日)

家長(監護人)簽字:__________學生簽字:__________

年級:__________班 主 任:__________

學校(蓋章):

年月日

家長安全責任書 篇7

尊敬的學生家長:

安全責任重於泰山。為進一步加強學生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使安全防患措施落到實處,切實保障學生的人身安全,為學生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的學習和生活環境,特與學生家長簽訂安全責任書,內容如下: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應依法履行對子女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

二、家長應瞭解學生遵守學校常規要求情況,做到家校聯合,齊抓共管。

三、家長要對學生進行如下安全教育和管理,教育學生自覺遵守安全常規:

1.教育學生嚴格遵守學校的作息時間,按時上學,按時回家,不在路上逗留。

2.教育學生自覺遵守交通規則,未滿12週歲學生不騎自行車上學、放學。過馬路走人行橫道線,左右看,做到無車確保安全時通過。暑假及外出期間不得乘坐無證車輛、超載超速車輛及小貨車、農用車等非客運營運車輛,杜絕多人乘坐電動三輪車和摩托三輪車。

3.教育學生不要在無家長監護下到河邊洗手或洗澡。

4.教育學生不到危險的地方玩耍,不翻院牆,不在有電的地方經過和逗留,不爬籃球架、牆壁、登樓梯扶手等。

5.教育學生不私自帶小刀、鐵釘、打火機等危險物品到學校,不玩易燃易爆物品,如煙花、爆竹等。

6.教育學生不做危險性遊戲,不追逐、打鬧,不打架鬥毆。如發現打架鬥毆一律開除。

7.教育學生注意食品衞生安全,防止食物中毒。注意個人衞生,防止流行性疾病的傳染。

8.教育學生不進電子遊戲廳和網吧玩遊戲,不看淫穢書籍、圖片、影視等。

四、請家長遵守交通法則,遵守學校規定,維護好路隊秩序,在接送範圍內接送學生。

五、上述要求希望家長教育學生認真遵照執行,如因家長安全教育不得力,學生不遵守學校安全規章制度,造成學生安全事故的,其責任由學生家長自負,與學校及班主任無關。

六、本責任書一式二份,學校家長各存一份。本責任書如有欠妥之處,以國家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準。

班 級: 學生姓名:

學生家長(簽字): 家長電話:

校 長(簽字): 校長電話:

XX國小

20xx年9月

家長安全責任書 篇8

尊敬的各位家長:

幼兒是祖國的未來,家長的希望。幼兒的安全是幼兒健康發展、成長的基礎,也是全社會普遍關注的問題,你的孩子送到我們幼兒園來就讀,是你們對我園的信任。我園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制定了《幼兒安全管理制度》、《幼兒安全預防制度》、《幼兒衞生保健制度》等,使得你的孩子能在我園安全、健康、快樂地全面發展。現就幼兒的安全特與家長簽訂如下協議:

1.家長接送孩子入園離園,請自覺遵守幼兒園的作息時間表,及時接送孩子入園離園。(早上8:00入園,中午11:30接幼兒離園。下午14:30上課,5:10接孩子離園。)如無特殊情況,不要隨意接孩子離園,有特殊情況必須中途早接,班裏老師要問明情況,家長必須耐心合作。

2、每天早上必須親自接送孩子到幼兒園,孩子一定要親自送交到老師.家長要固定一個或幾個家庭成員接送,有特殊情況別人代接的,要提前通知班老師。

3、禁止幼兒攜帶刀具、鐵釘、火柴、煙花爆竹、玻璃等危險物品入園,在送孩子入園前,要對孩子的書包、口袋檢查一遍,看幼兒身上有無不安全物器。

4.接幼兒離園,家長要提醒幼兒主動與班老師説“再見”.5.孩子離開老師,家長帶走後停留在幼兒園玩耍,家長有監護責任,如發生意外,其責任自負。

6.孩子有身體不適特殊情況一定要和老師交待清楚,不得隱瞞。

7.為安全起見,不要給孩子穿長帶子鞋,長帶子衣服,簡潔易運動的服裝,在園期間最好不帶裝飾性物品或貴重首飾,以防丟失或吞食造成意外。

8、家長應注意幼兒的飲食衞生安全,教育幼兒不帶零食入園,不吃冷飲,更不能在遊動攤點給幼兒買零食吃,如果幼兒在吃零食時發生的安全事故,其責任自負。

9、家長應勤給幼兒剪指甲,教育幼兒不在園內亂扔果皮、紙屑、愛護公共財產,培養幼兒愛清潔、講衞生的良好習慣。

10、幼兒在接送路上,一定要注意交通安全,教育孩子過馬路要靠右行走。

家長安全責任書 篇9

為了確保幼兒的在園安全,根據教育部《學生傷害的處理辦法》要求,結合我園創建安全文明校園活動,經幼兒園商量決定特制定以下要求,望家長遵守執行。

一、家長應在孩子入園後將孩子的一切相關信息與老師進行溝通,不得隱瞞任何關於孩子健康問題的情況,如孩子有癲癇、高熱驚厥、心臟病等特殊病情的,家長必須用書面形式説明情況並如實告訴帶班老師。

二、禁止幼兒攜帶刀具、鐵釘、火柴、煙花爆竹、玻璃等危險物品入園,家長應經常檢查幼兒身上的不安全物器,如以此引起的後果家長自負。

三、無特殊原因,幼兒一律應在本園規定的時間入園、離園,幼兒在入園、離園時,家長應當與當班教師當面交接,家長不得隨意委託他人接送幼兒,不得委託未成年人接送幼兒,更不能讓幼兒獨自入園、離園,否則,後果自負。

四、為了便於幼兒園管理,家長中途不得來園探視及接走幼兒,如有特殊情況,家長必須事先和老師聯繫。

五、家長應注意幼兒的飲食衞生安全,教育幼兒不帶零食及其他吃的食品到園,更不能在流動攤位上給幼兒買零食吃,如吃了家長提供的零食而引起的事故,由家長自負。

六、家長要文明有序來園接送幼兒,如:不大聲説話、不穿拖鞋、不隨地吐痰等,給孩子樹立“好的榜樣”。放學後,如果家長帶孩子在園遊玩,一定要看護好孩子,如發生事故應由家長負責。

七、家長通訊聯繫方式和家庭住址如有變化的,應及時告知本班教師。

八、本責任書自幼兒家長簽訂日起生效,直至幼兒離園畢業。

幼兒姓名:

幼兒家長(監護人):

南陽堡中心幼兒園

家長安全責任書 篇10

尊敬的學生家長:

安全責任重於泰山。為進一步加強學生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使安全防患措施落到實處,切實保障學生的人身安全,為學生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的學習和生活環境,特與學生家長簽訂安全責任書,內容如下: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應依法履行對子女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

二、家長應瞭解學生遵守學校常規要求情況,做到家校聯合,齊抓共管。

三、家長要對學生進行如下安全教育和管理,教育學生自覺遵守安全常規:

1.教育學生嚴格遵守學校的作息時間,按時上學,按時回家,不在路上逗留。

2.教育學生自覺遵守交通規則,未滿12週歲學生不騎自行車上學、放學。過馬路走人行橫道線,左右看,做到無車確保安全時通過。暑假及外出期間不得乘坐無證車輛、超載超速車輛及小貨車、農用車等非客運營運車輛,杜絕多人乘坐電動三輪車和摩托三輪車。

3.教育學生不要在無家長監護下到河邊洗手或洗澡。

4.教育學生不到危險的地方玩耍,不翻院牆,不在有電的地方經過和逗留,不爬籃球架、牆壁、登樓梯扶手等。

5.教育學生不私自帶小刀、鐵釘、打火機等危險物品到學校,不玩易燃易爆物品,如煙花、爆竹等。

6.教育學生不做危險性遊戲,不追逐、打鬧,不打架鬥毆。如發現打架鬥毆一律開除。

7.教育學生注意食品衞生安全,防止食物中毒。注意個人衞生,防止流行性疾病的傳染。

8.教育學生不進電子遊戲廳和網吧玩遊戲,不看淫穢書籍、圖片、影視等。

四、請家長遵守交通法則,遵守學校規定,維護好路隊秩序,在接送範圍內接送學生。

五、上述要求希望家長教育學生認真遵照執行,如因家長安全教育不得力,學生不遵守學校安全規章制度,造成學生安全事故的,其責任由學生家長自負,與學校及班主任無關。

六、本責任書一式二份,學校家長各存一份。本責任書如有欠妥之處,以國家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準。

班 級: 學生姓名:

學生家長(簽字): 家長電話:

校 長(簽字): 校長電話:

XX國小

20xx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