衞生院安全責任書(精選3篇)

衞生院安全責任書 篇1

為加強消防、治安、交通等安全保衞工作,維護醫院正常的工作秩序,醫院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安全工作責任制度,各部門主要負責人是本部門安全工作的責任人,對本部門安全工作負總責,應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安全工作是一切工作的基礎,部門負責人必須高度重視安全工作並履行如下職責:

衞生院安全責任書(精選3篇)

一、加強對本部門安全工作的領導和管理,將部門安全工作與日常工作同佈置、同檢查、同落實。

二、結合本部門情況與特點,制定、健全安全規章制度,制定本部門的應急預案,設置兼職安全員,配合責任人管理本部門的安全工作。

三、確定“誰在崗、誰負責”的崗位責任制,將安全責任落實到人,落實到崗位。

四、經常強調安全工作,督促職工遵守法律及醫院規章制度,增強法紀觀念,樹立安全意識,提高防範意識。

五、加強做好本部門消防安全工作,維護醫院安裝、配發的消防設施和器材,防止丟失損壞。

六、加強毒麻藥、放射源、易燃易爆危險品、腐蝕物、貴重儀器設備、物資的管理,嚴格防範措施。

七、建立本部門安全檢查制度,巡視檢查本部門安全情況;病房要建立夜間防火巡查制度,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八、加強對非專職司機的教育管理,提高職工交通安全意識。

九、加強思想解釋工作,及時化解各種糾紛與矛盾,防止矛盾激化。

十、加強信息溝通,及時報告安全情況。

十一、因違反醫院管理制度或失職導致安全事故的,部門負責人應承擔本部門安全事故管理責任,造成嚴重後果的將依法追究相應責任。

十二、此責任書一式兩份,後勤保衞部、部門負責人各執一份,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衞生院安全責任書 篇2

為推動我社區區域內的美化、亮化和環境衞生的有序治理,塑造陳家灣社區新形象,營造良好的人文、生活、投資環境氛圍,共同反陳家灣社區建成乾淨、整潔、有序的和諧社區,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責任範圍

社區轄區所有居民户、經營户、企業房前,屋後的街道、空地。

二、責任要求

(一)包衞生:保持窗、牆體、門柱光潔,無牛皮癬。保持責任區內地面平整、排水通暢、垃圾入桶、入池。餐飲店、夜宵店攤點必須設置潲水桶、垃圾桶。不得有亂倒建築垃圾等破壞環境衞生的行為。

(二)包綠化:負責看護責任區內行道樹、花圃等社區園林綠化設施,不在苗圃區傾倒垃圾,種菜等,不在樹木上綁繩搭線,晾曬衣物,及其他損害綠化的行為。

(三)包秩序:即保證不在責任區內亂搭亂建,亂擺攤點,佔道經營。無亂停亂放車輛,人行道上各類車輛前輪統一向路沿石。門店招牌按要求設置,不亂置有礙觀瞻的物品。

三、處罰措施

(一)對未履行清掃、保潔責任的,由城管和行政執法部門責令改正。

(二)對店外經營、店外堆物、懸掛有礙觀瞻物品的,由城管和行政執法部門責令其限期整改。

(三)對損壞各類環境衞生設施及其附屬設施的,由城管和行政執法部門責令其恢復原狀。

(四)對亂搭亂建、亂堆亂放的,由城管和行政執法部門責令限期拆除搬清。

衞生院安全責任書 篇3

為全面提升抵禦火災的能力,落實消防責任,保障開發區中國小消防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基層應急救援隊伍建設的意見))、《山東省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和省政府關於開展城鄉消防安全基礎建設推進年活動的部署要求以及開發區管委會關於消防工作的安排,結合開發區教育系統實際,開發區教育局特與各中國小簽訂本責任書。

一、責任內容

1.切實落實消防安全職責。學校主要負責人是學校消防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對學校消防安全負全責;分管領導是具體責任人;具體崗位工作負責人是直接責任人。學校要按照《消防法》)的有關規定,認真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層層簽訂責任狀,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定年度消防工作計劃,及時解決消防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2.加強消防安全知識培訓。全體師生都應熟知必要的安全消防知識,會報火警,會使用消防器材,會組織人員疏散。採取多種形式廣泛宣傳消防法律法規,做好本校的消防安全基本知識的培訓工作,並至少配備一名兼職消防宣傳員,每季度開展一次滅火演練,每週搞一次應急疏散演練。新教職工上崗前必須進行消防安全知識培訓。

3.學校必須制定用火用電管理制度,確定用火用電負責人,制定並逐步完善緊急疏散方案;經常進行消防安全檢查(每週至少檢查一次),及時進行食堂、變電室、水房等設施設備的檢修,及時消除消防安全隱患,杜絕責任火災事故的發生;嚴禁出現不規範佈線、擅自私拉私接臨時線路等不規範行為的出現。

4.各學校都應按照規定配足、配齊消防器材,定時檢修,專保器材完整有效。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實驗室等存放化學藥品要符合有關安全規定。

5.各學校必須確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暢通無阻,嚴謹將安全出口上鎖、堵塞。安全出口處不得設置門檻、台階,疏散門應外向開啟不得采用捲簾門、轉門、吊門和側拉門,門口不得設置門簾、屏風等影響疏散的遮擋物。

6.各學校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樓梯口必須設置符合標準的燈光疏散指示標誌和應急照明燈。指示標誌應當設在門的頂部、疏散走道和轉彎處距離地面一米以下的牆面上。設在走道上的指示標誌的間距,應急照明供電時間不得少於二十分鐘。

7.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必須到消防部門辦理相關手續後方可施工或投入使用。

8.各學校要在認真開展自查的基礎上,針對存在的問題,自覺積極地開展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和消防安全“123”工程建設活動。 (“消防安全管理六化標準"即:消防組織制度規範化;消防建設標準懸掛統一化;消防設施器材標識化;消防安全重點部位警示化;消防培訓、消防演練經常化;消防安全檢查巡查常態化。“l 2 3”工程即:一暢通,即保持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疏散通道暢通;兩知,即學校師生知道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知道崗位火災危險性;三能,即學校教

師具備引導師生疏散的能力、撲救初起火災的能力及查改身邊火災隱患的能力。)

9.各學校要認真開展消防安全分級分類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自律機制,實現消防安全監督管理的科學化、規範化,逐步建立“重點突出、監管有序’’的消防監督管理長效機制。

二、責任考核

根據本責任書規定的內容,由教育局在年終組織檢查,對本責任單位完成本責任書情況進行綜合量化考核。對在消防工作中有突出貢獻或成績顯著的單位及個人予以表彰和獎勵。教育局將組織有關人員對本責任書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考核和責任追究。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教育局與各學校各執一份:本責任書規定責任內容不因責任人的變更而變更,責任人如有變化則繼任者繼續履行前責。

x學校 負責人:

(章) (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