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責任書國中(精選5篇)

家庭責任書國中 篇1

甲方:年級班主任

家庭責任書國中(精選5篇)

乙方:學生家長學生本人

為了學生的生命安全,保障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把我校安全教育落到實處,防止和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學校和班級簽訂安全教育目標責任書,根據實際,班級和家長、學生雙方特擬定以下教育管理責任:

甲方責任:

1、經常性地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發現有安全隱患的行為要及時制止,出現安全事故或學生生病先救治後通知學生家長。

2、負責及時處理校園內發生的安全事故,校外出現安全事故第一時間到現場,並聯系相關職能部門,協調處理。

3、規定學生不搭乘無牌無照、未保險、車況差的客車,更不能搭乘貨車(包括長安車);學校盡力組織各聯營組調派車輛。無合格車輛時,學生步行上學和回家。

4、教育學生不玩火,不私自下河洗澡、不私自出校門、不翻圍牆,不坐窗台和欄杆上、不攜帶管制刀具和爆炸性物品、不吃變質食品,不進營業性網吧和電子遊戲廳,盡辦排除不安全因素。

5、教育學生文明禮儀,不打架罵人,調解學生間的糾紛和對學生進行心理輔導和教育。

乙方責任:

1、經常對子女進行安全教育,發現有安全隱患的行為要及時通知班主任和學校。

2、在校外,因不按學校規定行事而導致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3、故意傷害他人,翻越窗欄、私自下河洗澡、玩火、私自出走造成的惡果,由乙方負責。

4、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管理,在校長接待日和學校開放日和班主任進行安全方面的聯繫。

5、教育學生不進營業性網吧和電子遊戲廳,負責回家學生作息時間控制和安全教育。

責任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家庭責任書國中 篇2

為確保學生的人身安全、健康成長、學有所成,家長(監護人)在實施家庭教育中,務必明確、落實下列責任。

1、家長(監護人)要教育子女嚴格遵守《中國小生守則》、《中國小生日常行為規範》和學校、班級安全管理制度,主動向學校提供準確的聯繫方式,確保家校聯繫暢通。

2、家長要經常性對子女進行交通安全、交通法規教育,保證學生在放學、上學途中不乘坐危險性、超載車輛,不騎摩托車上學。

3、家長(監護人)要教育、監管子女注意食品安全,不吃來路不明的食物和沒有安全保障的街邊食品,不買“三無”食品,不吃零食,從小養成良好的飲食習慣。

4、家長(監護人)要密切關心子女的身體狀況,對患有先天性疾病的特異體質學生要提前告知學校,與學校共同制定防護措施,以防意外,如突發疾病應及時告知班主任,並及時治療。

5、家長(監護人)不得給子女配帶手機、mp3、mp4等物品。

6、家長(監護人)關心子女的學習、生活情況,確保每週通話,或面對面交流1小時,注意子女的反常表現。

7、家長(監護人)務必控制子女的零花錢,每週不多於40元(包括路費)。

8、家長(監護人)要經常與班主任、科任聯繫,瞭解子女情況。

責任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家庭責任書國中 篇3

為了杜絕教師有償家教家養的行為,進一步加強教師師德師風工作力度,使教師能更加熱愛教育事業、熱愛學生,重視自身道德形象,特簽定禁止有償家教家養責任狀。

一、具體要求:

每位教師必須按教育局有關要求規範自己的行為,堅持教書育人,為人師表,自覺做到依法從教,廉潔從教,在參與和舉辦有償家教問題上自覺做到“六個不”:即:一是不在家裏或在外租場地舉辦有償家教班;二是不課上課下強制或暗示學生參加有償家教;三是不在教師之間互相介紹學生為對方提供有償家教生源;四是不向本班學生及家長散發家教班小廣告;五是不在家訪時勸説或暗示學生家長讓孩子參加自己辦的有償補習班;六是不擅自在校外辦學機構兼課任職。教師無償幫帶親屬孩子的,不得超過三人。不得以家屬或他人名義進行有償家教家養,不得在培訓機構或他人辦的家教家養站點兼職。

二、監督措施:

1、校長為學校師德教育及禁止有償家教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校長要高度重視師德建設,加強對教師的教育,一旦發現有教師參與有償家教的,將責令其立刻停止辦班行為並寫出書面檢查,在全校大會上批評教育。

2、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我行我素、繼續違規辦班、從事有償家教活動、羣眾意見大並且社會反映強烈的教師,一經查實,在職教師實行年度考核一票否決,即當年年度考核確定為“不合格”,責令其書面檢查,上繳違規所得,取消當年各種評優、評先、職稱晉升資格,並在全轄區範圍內予以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調離原單位,(屬於熱門學校的調往邊遠校)三年內不得晉升職務和工資。

3、對違反規定且情節特別嚴重的教師,將上報教育局、教育局行風辦,給與黨紀政紀處分,直至解聘;違反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4、每位教師要自覺按照上述要求規範自己的教學行為,積極爭做一名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學生愛戴的教師。

三、此協議一式兩份,教師、學校各存一份。

責任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家庭責任書國中 篇4

為確保學生的人身安全、健康成長、學有所成,家長(監護人)在實施家庭教育中,務必明確、落實下列責任。

1、家長(監護人)要教育子女嚴格遵守《中國小生守則》、《中國小生日常行為規範》和學校、班級安全管理制度,主動向學校提供準確的聯繫方式,確保家校聯繫暢通。

2、家長要經常性對子女進行交通安全、交通法規教育,保證學生在放學、上學途中不乘坐危險性、超載車輛,不騎摩托車上學。

3、家長(監護人)要教育、監管子女注意食品安全,不吃來路不明的食物和沒有安全保障的街邊食品,不買“三無”食品,不吃零食,從小養成良好的飲食習慣。

4、家長(監護人)要密切關心子女的身體狀況,對患有先天性疾病的特異體質學生要提前告知學校,與學校共同制定防護措施,以防意外,如突發疾病應及時告知班主任,並及時治療。

5、家長(監護人)不得給子女配帶手機、mp3、mp4等物品。

6、家長(監護人)關心子女的學習、生活情況,確保每週通話,或面對面交流1小時,注意子女的反常表現。

7、家長(監護人)務必控制子女的零花錢,每週不多於40元(包括路費)。

8、家長(監護人)要經常與班主任、科任聯繫,瞭解子女情況。(班主任):學生家長或監護人簽字:電話號碼:電話號碼:

責任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家庭責任書國中 篇5

轉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 定,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充分協商,訂立本合同

轉讓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林地面積、四至以林權證及其附圖為準。

二、 轉讓林地的用途

本轉讓林地必須用於林業生產,不得改變林地用途。

三、 雙方的權利、義務

1、 轉讓後,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甲方確認上

述轉讓給乙方的林地林木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不是甲方債務的抵押物。

2、 乙方對轉讓林地依法享有經營權、收益權,有權依法自主

生產經營和處置林木及其產品。

3、 在合同生效後,甲方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係,由乙方與

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係。

四、 轉讓價格及支付方式和時間

本合同林地轉讓價格為 元,合計 元。支付時間為 。

五、 其他條款

1、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方 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為 元。

2、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3、其他需要説明的事項: (1) (2)

4、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制定補充協議,依法訂立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發包方、鎮政府、林業主管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鑑證單位(蓋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