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化施工安全責任書(通用14篇)

綠化施工安全責任書 篇1

為進一步優化育人環境,加強校園美化、綠化工作,提高校園的環境質量,特制訂我校校園綠化與養護管理制度。

綠化施工安全責任書(通用14篇)

一、管理目標

1、搞好校園的美化綠化和花卉樹木的養護管理,把學校建設成紅花綠地,樹木成蔭,鳥語花香,景色怡人的花園式單位。

2、提高校園綠化覆蓋率,努力提高綠化水平,實現園林校園綠化,力求遵循為教育教學服務的宗旨,儘量與校園文化有機結合,創設濃郁的美化與文化氛圍,寓教於景,起到既美化環境,又培養人才的作用。

3、校園綠化要堅持實用、經濟、美觀的原則,以植物造景為主,高大落葉喬木與草坪,攀援植物相結合,做到四季常綠,三季有花。使其既美化環境又能起到降温、滯塵、減噪、增加空氣濕度等作用。

4、樹木、花卉、草坪定期修剪,適時養護,做到花草繁茂,樹木旺盛。

二、管理辦法

1、學校建立美化、綠化領導小組,以加強對校園美化、綠化工作的指導和管理。

2、學校與專業綠化養護單位簽訂合同,具體負責校園的綠化與養護工作。

3、學校校園的綠化要按照統一的規劃和佈局設計,不得隨意變更,花卉樹木確需變更的需經領導小組研究批准。

4、校園內的樹木、花卉任何人不得隨便砍伐和損壞,砍伐或者增植新的花卉樹木都必須經過領導小組批准,損壞花卉樹木的必須按照有關規定重新補栽並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

三、管理要求

1、花草、樹木要定期修剪,科學養護,做到花草繁茂,樹木旺盛。

2、花草樹木要及時澆水,合理施肥,根據病蟲害發生情況,適時噴灑農藥、防蟲、治蟲,病害危害程度控制在5% 以下,無藥害發生。確保成活率和生長茂盛。

3、草坪要生長旺盛,平整、無雜草,高度控制在5釐米左右,無裸露地面,無葉片枯黃。

4、綠地內保持無雜草,無污物,無垃圾,水面無漂浮物,嚴禁亂寫亂畫和亂丟雜物。

5、花卉、苗木要無死枝、枯枝,無人為損害花草樹木現象。

6、各種花草樹木要明確其科屬和生長習性,以便科學管理。

倡議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綠化施工安全責任書 篇2

城市綠化是國土綠化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改善城市生態環境質量,美化城市居民生活環境的重要舉措。搞好園區綠化不僅能改善生態環境,美化園區,還能提供優美的生活、工作環境,而且對促進經濟與社會可持續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綠樹成蔭、鮮花盛開、芬香四溢的良好生產生活環境能激發人的工作熱情,陶冶情操。為構建植物多樣、景觀優美的花園式園區,為廣大園區職工提供優美的生活、工作環境,提高園區生態環境質量,根據園區實際情況,簽訂創建“綠化合格單位”、“花園式單位”責任書:

一、輪台工業園區綠化工作領導小組

1、企業綠化規劃、植樹種草、種花過程中的技術指導。

2、定期檢查企業單位種樹、種花草的管理、養護情況。

3、園區綠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於當年的六月底對責任單位創“綠化合格單位”工作進行初驗,七月初由縣文明辦、綠化委員會辦公室、縣建設局園林處聯合進行復驗,驗收合格後由縣綠化委員會命名縣級“綠化合格單位”,同時報自治州綠委會備案。次年6月底縣文明辦、綠化委員會辦公室、縣建設局園林處將於對責任單位創“花園式單位”工作進行初驗,初驗合格報州綠委會複驗。驗收合格後由州綠委會批准後頒發“花園式單位”榮譽證(牌),同時,報自治區綠委會備案。

二、責任單位創建標準

(一)創建“綠化合格單位”標準

1、能組織本單位職工積極履行植樹義務,完成規定綠化任務,義務植樹盡責率達到90%以上;

2、企業領導重視綠化、美化建設,有專職或兼職管理、管護人員及較完善的管理制度;

3、綠地面積佔單位總面積的30%以上。

4、植物配置合理得當,層次感較強,有一定的總體景觀效果;

5、對病蟲害防治及時,花、草、樹木生長良好,生態、環境效益顯著;

6、各企業根據實際,劃分出生產、辦公、生活區域,建設好衞生防護林隔離帶。生產區域可綠化地因地制宜地栽植喬、灌、花、草,辦公、生活區域綠地率達35%以上;

7、院內環衞設施齊全,清潔衞生;

8、庭院綠化、美化建設資料、檔案齊全,有較完整的園林綠化規劃設計及配套實施方案。

(二)創建“花園式單位”標準

1、能組織本企業職工積極履行植樹義務,高質量地完成規定綠化任務,義務植樹盡責率達95%以上;

2、企業領導高度重視綠化、美化建設,有專職或兼職管護、管理人員及完善的管理制度;

3、本企業在普遍綠化或“綠化合格單位”的基礎上,有更進一步的美化和提高,綠地面積應該達該企業佔地總面積的32%以上。

4、綠化主題與企業的性質一致,體現出企業文化內涵:工廠廠區綠化體現出“行業”的特點;辦公區綠化體現出“簡樸”的形象;生活區綠化體現出“恬靜、清潔、舒適、優美”的環境;

5、庭院園林綠化規劃設計新穎獨特,佈局合理,富有特色。植物配置合理得當,層次感強,總體景觀效果完美;

6、具有符合本企業實際的供職工休憩、遊憩和體育鍛煉的活動場地及小花園,庭院內配置總體比例適當的園林設施及建築、藝術小品(職工生活區內應設有比例適當的公共綠地,人均公共綠地達到7平方米);

7、庭院中的可綠化地域及零散空地均有花、草、樹木覆蓋,建築、構築物周圍均有花、木相襯;

8、企業的生產、辦公、生活區衞生防護林隔離帶質量高、林相整齊。生產區域可綠化地應全部綠化,喬、灌、花、草配置合理,辦公、生活區域綠地率達38%以上;

9、管護得力、無病蟲害;綠地內無雜草及殘花敗葉,無堆砌物;花壇圖案清晰,色彩鮮豔,花朵繁茂;園林設施、建築、藝術小品的藝術品位較高,無人為損壞;

10、鼓勵大膽創新,突出特色,在單位原有綠地的基礎上進行綠化,務求取得生態景觀效果。通過栽樹披綠改善單位生態環境,創造有氧環境,優化視覺環境。建設中既有本單位意識,又有城市的大局意識。

11、院內環衞設施齊全,整潔衞生;

12、庭院綠化、美化建設資料、檔案齊全完備,有完善的園林綠化規劃設計及配套實施方案。

三、本責任書一式兩份,輪台工業園區綠化工作領導小組、責任單位各執一份。

四、本責任狀從簽訂之日起生效。

責任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綠化施工安全責任書 篇3

為實現“品牌、特色、花園”學校這一目標,確保綠化植物不受損害,正常生長,起到美化、亮化校園和環保推辭用,對責任人明確職責,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對現有的樹木、花草等精心照看,防止人為、損害;

二、定時整枝,春、夏兩季半月一次,秋季一月一次確保花草美觀;

三、定時鋤草,春夏兩季半月一次,秋季一月一次確保花草美觀;

四、定時施肥,上半年二次,下半年一次,確保綠化植物不因為缺肥枯萎、死亡;

五、防止旱災,遇到旱災及時灌水;預防澇災,及時排水;

六、對需要鬆土的植物按時鬆土,防止泥土板結影響植物的生長,一年至少二次;

七、對自然損害的綠化及時上報,並根據學校的安排移栽,補充等;

八、保管綠化工具,對危險物品放在安全的地方,確保安全;

九、查看綠化面積的成活率進行獎懲。

倡議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綠化施工安全責任書 篇4

為適應市場經濟發展需要,確保“三定、二查、一評”工作的貫徹落實,全面提高綠化管理養護水平,實現由“粗放型”管理過渡到標準化管理,根據六政辦[20xx]54號文件精神,參照兄弟城市經驗,結合本地實際,特簽定本責任書:

一、園林處根據綠地性質及綠地位置,統一制定管理內容。劃分路段和考核標準(詳見六安市園林綠化管理考核辦法),並根據各責任單位的養護範圍、內容核發養護費(養護範圍面積內容見附件)。

二、各責任單位應根據管理範圍、管理內容和麪積,對管轄區域實行“定人、定崗、定任務”,保證按照綠化養護標準養護到位;工作時間(每日在崗時間不少於8小時)到位,確保景觀效果,各責任單位應將“三定”人員名單及隊與養護人員簽訂的目標管理責任書報園林處備案。

三、處考核小組對責任單位每週進行不低於一次的計分考核,按月累計彙總,每扣1分,從當月工資中扣發責任單位10元;責任單位當月累計扣分超過25分,超過部分每1分按20元扣發,同時扣責任單位責任人次月工資50元。

四、責任單位責任人應在做好日常養護管理巡查工作的同時,加強職工思想教育和技術培訓,每月組織一次生產調度會和一次技術講座。調度會以安排當月工作為主,同時通報上月生產檢查情況,並組織學習有關文件、政策;技術講座以實用性為主,可採取多種形式:如互相觀摩、互相交流、上技術課等。技術講座和生產調度會要有簽到紀錄、會議紀錄、缺席者視作曠工,紀錄不全每次扣發責任單位責任人次月工資20元;編制虛假紀錄,一經查實,每次扣發責任單位責任人次月工資50元。每月30日責任單位將當月簽到簿及會議紀錄報送生產科查驗。

五、責任單位每月舉行的二次會議,若有職工成員均未參加或由他人代簽名的,視作自動停薪留職,一旦發現,處只發給基本生活費300元/月。經處批准的病事假或停薪留職,其生產任務由處安排完成。

六、責任單位在認真做好管轄區綠化養護的同時,對處安排的其它工作應積極、無條件的組織職工參加,按時按質按量完成任務,並做好出勤人員紀錄,擅自缺勤者視作曠工。因組織不力影響城市園林形象的,給予責任單位200元的罰款,同時對責任單位責任人一次扣50元。

七、園林處按季度核發養護經費下撥責任單位,養護費0.1元/㎡·年。處設立獎勵基金。按照考核扣分多少,設定一、二、三等名次,季度扣分最少的,評定為一等責任單位的可享受1200元,二等享受900元,三等享受600元獎金。獎金的使用由責任單位根據考核情況對所屬職工(責任單位責任人除外)進行獎勵,獎金的發放應予公示後報處分管領導批准,按季度結算。全年三次獲得一等的,責任單位可再享受1000元嘉獎,責任單位責任人可獲得500元獎勵。責任單位責任人工作用車維修費及通訊費每人每月120元,責任單位責任人補助按季度考核得分情況分為600元、450元、300元。

八、建立健全責任單位財務制度,做到帳款相符。生產開支必須有2人以上簽字,生產科出具意見後,由財務審核,分管領導複核,處領導審批。杜絕工作用餐,處組織的加班用餐,經費由處統一結算,真正把有限的資金全部投入到生產之中。

九、鑑於各責任單位已將修剪工作落實到責任承包人,故實際養護中不再報銷汽、機油及機械維修費用,機械交處生產科統一保管調配使用,養護中必須的修枝剪、高枝剪、鋤子、大鍬等生產工具應做好明細賬,年終接受處財務審計。

十、各責任單位管轄區域內突發性產生的石塊、垃圾等,報經生產科現場核實後,由責任單位負責清運。

十一、年養護經費結餘部分,由隊提出方案,報處批准後安排使用。

十二、因管理不到位造成綠化苗木或園林設施受損,責任單位應按要求及時恢復(費用自理),逾期從責任單位養護費中扣除損失賠償費。

十三、受上級部門或新聞媒體表彰的,一次給予100—200元獎勵;受上級部門或新聞媒體曝光的或羣眾舉報問題經查屬實的一次給予100—200元處罰。

十四、本責任書一式叁份,簽字雙方各執一份,生產科一份存檔備案。

十五、本責任書有效期為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責任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綠化施工安全責任書 篇5

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確保安全施工,根據有關法規共同議定本安全施工合同由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本安全施工合同作為發包工程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二、施工單位工程負責人,安全生產負責人,工地現場安全員。

應對本工程安全生產負責。

三、嚴格執行《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導則》、《浙江省建築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工地管理辦法》、《杭州市建築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辦法》、《杭州市建築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規定》中的有關要求,建設單位有權審查施工單位的營業執照和安全管理體制是否符合市建委和市勞動局的規定。

根據發包工程的項目向施工單位提出安全施工的目的和注意事項。

四、施工單位在承包工程中,必須根據建設單位提出的安全要求,針對工程特點,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和落實相應的安全措施,健全安全管理體制,組織有關安全活動。

建立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檢查制度。

五、施工單位施工人員中的電工、機械操作工等特殊工種必須持有效的勞動部門簽發的操作證件,禁止無證違章操作,施工機具中的受壓容器、電器設備等必須符合安全的有效設施。

六、施工現場的消防工作必須按“國家消防條例”規定執行,設專職消防安全員,配備現場的消防機械設施,動用明火時須有專人負責並配有滅火器進行監護。

七、施工過程中發生重大傷亡或火災、爆炸事故應立即報施工當地的勞動部門和建設單位安全部門,事故由事故責任單位負責,建設單位有幫助搶救的義務,並派員參加由施工單位為主組成的事故調查組。

八、以上如有無盡事宜,均按建設單位的有關規章制度處理。

九、本協議一式五份,建設、施工單位各執二份、監督機構一份。

倡議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綠化施工安全責任書 篇6

甲方(總包方): 乙方(勞務承包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將承包給乙方施工,為使工程能夠順利進行和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做到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標準化與規範化,確保建設工程項目安全、優質、按期完成,同時為進一步明確有關各方的安全職責,進一步提高本項目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整體水平,杜絕重大傷亡事故的發生,保證國家與人民的財產與人生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施工現場管理規定》等有關國家法令法規,甲乙雙方特訂立此建設工程安全生產責任書,雙方共同遵守。

一、 工程勞務承包方責任

1、 勞務承包施工企業對施工現場安全生產負有主要責任。分包施工企業必須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體系。企業法人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本企業的安全生產負責。

2、 施工現場必須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承包方項目經理為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負責本項目安全生產的組織與實施。

3、 承包施工企業應當根據施工組織設計,工程特點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對專業性較強的分部分項工程,應按專項安全方案,並採取措施嚴格執行。

4、 施工現場應健全各類現場安全管理制度,如施工現場定期安全檢查與會議制度,各類設備、設備的安全驗收制度,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安全生產獎罰制度,安全內業資料管理制度及各種技術操作規程及職責等。施工現場必須嚴格執行施工臨時用電,對無驗收手續或驗收不合格的堅決不予使用。

5、 承包施工企業及工地應嚴格執行國家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有關建築安全的各項法律、法令、法規及行業規章、規程等管理規定。嚴格執行現行的“一標準三規範”《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59-99),《建設工程供電安全規範》(GB50194-93)。嚴禁各類違章指揮與違章作業,施工企業應根據安全檢驗評分標準加強安全日常檢查,對存在的問題及時整改,並作好記錄。

6、 施工現場應具備良好安全保證措施與完全的安全設施。嚴格執行臨邊洞口的防護要求,建築四周要求封閉施工,進入現場應設安全通道等,臨街面施工必須封閉施工,保證過往行人的人身安全。施工臨時用電必須採用三相五線制。

7、 承包施工企業應當建立健全勞動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加強對職工崗位教育培訓,提高工人安全防範意識,特種工人必須持證上崗。

8、 施工中發生事故時,施工企業應當採取緊急措施,減少人員傷亡和事故損失,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9、 施工企業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五章四十八條的規定,對施工現場進行意外傷害、傷亡保險。

二、 發包方責任

1、 發包單位應根據國家有關法令,法規選擇符合安全資質的施工企業承包施工。

2、 根據招標投標的有關規定,發包單位應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不得任意壓級、壓價、拖欠工程款等,為確保安全措施經費的足額到位創造條件。

3、 工程開工前,發包單位應當向施工分包單位提供與施工現場相關的地下管線等各類隱蔽資料,積極配合施工企業做好安全準備工作。

4、 發包單位工程負責人應隨時督促施工分包單位加強安全管理,按操作規範與規程作業,對施工現場明顯存在的安全隱患應及時通知施工單位處理整改。

三、 建設工程承包方安全生產目標

(一) 安全管理目標承諾

1、 事故管理

本工程杜絕四級及四級以上的傷亡事故的發生。 重傷事故率控制0% 輕傷事故率控制1% 2、 安全管理

(1)按照施工組織設計中採取的安全措施的項目執行率為100%,經費保證率100 %。

(2)施工現場每月組織3次由公司分管經理或項目經理組織的安全大檢查。

(3)施工現場各級職能人員崗位責任制,目標責任書執行率100%。

(4)施工現場設專職安全員1人。

(5)施工現場腳手架及高處防護作業工程、施工用電、施工機械及特料運輸提升設施驗收合格率100%。

(6)施工現場各類機械,機電設備完好率100%。

3、安全教育

工人崗前三級教育率100%,特種工人持證上崗100%;施工管理人員安全培訓率100%。

四、 本表一式三份,建設單位、施工單位與昆明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各執一份。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現場代表:(項目經理) 現場負責人:

公司(蓋章) 公司(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綠化施工安全責任書 篇7

甲方:

乙方:

立職責書單位:

為確保施工期間的人身、設備安全,以及運行中設備的安全運行,進一步明確施工中甲乙雙方職責,落實安全職責,根據燃氣行業頒發安全工作的有關規定要求,特簽訂“施工安全職責書”作為工程承包合同的附件,有關條文如下:

1、甲方安全職責:

1.1甲方應對乙方事先提交的營業執照、施工資質和安全施工資格證書進行審查及備案,瞭解在此前的施工業績及施工安全狀況。

1.2審查由乙方帶給的企業法人代表資格證書和企業法人代碼及税務登記證書進行審查及備案。

1.3審查由乙方填寫的外包工程施工企業安全資格審查表,包括施工人員概況、特種作業人員及“上崗證”複印件,審查由乙方帶給須主管部門確認的工程負責人、施工技術負責人、現場安全負責人名單證明原件。甲方按規定及時向乙方發放施工證。

1.4甲方應對乙方事先提交的該工程的計劃進行審查和指導,合格後監督乙方嚴格執行,必要時或根據乙方請求及安全規章制度要求增設甲方專人監護。

1.5協調乙方提出的沿線交叉跨越線路停電配合等工作,必要時應會同乙方現場實地踏勘,商定施工方案。

1.6開工前甲方負責向乙方負責人和現場施工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及施工人員全面交待現場工作條件及工作環境,對有關安全注意事項進行交底,並應有完整的記錄或資料。

1.7施工期間甲方有權對施工現場進行的安全監督,發現違章作業及危及人身、設備安全時,可及時制止、糾正,必要時有權停止其工作,並向乙方提出整改要求。

1.8負責合同中規定由甲方承擔有關職責。

2、乙方安全職責

2.1務必具有國家行政部門發放的有效的“三證”:工商行政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副本全套複印件、建設部門頒發的《企業施工資質證書》複印件和《施工安全資格證書》複印件。

2.2帶給企業法人代表資格證書和企業法人代碼證書及税務登記證書複印件,同時應帶給受法人委託簽訂經濟合同、簽訂安全職責書的證明書原件及“進(出)城承包工程許可證”。

2.3開工前乙方應填寫《工程施工企業安全資格審查表》、《施工(工作)人員概況》,帶給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名單及“上崗證”複印件,帶給經主管部門確認的工程負責人、施工技術負責人、現場安全負責人名單的證明原件。

2.4開工前組織對全體現場施工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明確工作任務,使全體施工現場各級人員掌握工程特點及安全操作規程、施工安全措施、安全注意事項。對施工作業人員定期進行安全活動和總結,並有記錄,必要時請甲方派員參加。

2.5開工前帶給維護工程的施工組織方案、施工作業計劃、安全管理制度、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對複雜或危險性較大的工程務必訂立單項措施。

2.6禁止使用未成年人及老弱、殘人員。對施工現場的新入人員(包括臨時工、合同工與參加勞動人員)務必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及交待現場安全注意事項,相關記錄、資料正確齊全,方可進場作業。對技術性較強的工作禁止使用臨時工、民工或勞務協作工,臨時招用的民工進行適合現場作業的安全教育後方可進行地面輔助作業工作,民工、臨時工的安全職責均由乙方負責。

2.7施工期間,各種交通工具、設備和工具等均由乙方自備。工程使用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防護設施的務必有安全檢查記錄。交通工具、設備和工具的維修與保養,以及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故障或傷亡事故的費用由乙方負責承擔。甲方不負任何連帶職責。

2.8施工時,乙方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並做好各種安全防範措施,指定專人負責安全工作,明確安全員。對在正在使用的設備上施工的,應與甲方一齊制定詳細的施工方案才能施工。施工中一旦發現有安全隱患的,乙方應立即停工,並報告甲方及其他有關職能部門,採取措施整治後確保萬無一失再施工。施工人員進行作業時務必正確穿戴好安全防護用品,切實保證施工中的人身、設備安全。

2.9乙方施工人員應持有勞動部門頒發的上崗證方可參加施工。對從事垂直運輸機械、安裝拆卸、爆破等特種作業的,務必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後方可上崗作業。全體施工人員(包括民工)務必按甲方規定佩證上崗。

2.10乙方應在施工現場的危險部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乙方對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損害的毗鄰建築物、構築物和地下管線、電力、通信線路等,應當採取專項防護措施。如沒有防護,或防護不當而導致既有設施損壞,由乙方承擔一切職責。

2.11及時詳細地對沿線交叉跨越、高低壓線路等進行實地踏勘,帶給書面資料,便於甲方協調配合。

2.12乙方務必理解甲方監督和指導,發生人身事故或危及施工安全狀況,務必立即報告甲方。乙方負責人(安全施工第一職責者)對甲方提出的有效意見務必及時整改。

2.13負責合同中規定由乙方承擔有關職責。

3、安全考核:

3.1若因乙方人員違反本職責書或安全規章制度,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承擔全部安全職責。

3.2若因合同期內乙方維護不力或安全防護措施不到位,造成重大安全職責事故,一切後果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職責。甲方並且能夠作出取消其施工資格,合同終止的處理。

3.2若因乙方人員用心採取有效防範措施,無違反本職責書或違反安全規章制度,並在合同期內沒有發生職責安全事故,甲方應對乙方在安全工作上給於適當獎勵。

4、本職責書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職責書中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職責書經雙方簽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職責人:職責人:

簽訂日期:簽訂日期:

綠化施工安全責任書 篇8

為了貫徹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預防施工過程中各類事故的發生,保證國家財產和人民羣眾的生命安全,本工程安全工作實行“誰施工,誰負責”,根據本項目工程施工特點,特制定本責任書。

第一項施工爆破和民用爆炸物品管理

第一條施工企業爆破作業人員,必須持有經所轄區公安機關考核合格發放的作業證,嚴禁無證爆破作業。有證跨地區或有證過期作業現象,均視為無證違章作業,工地技術員或安全員將視其情節令其整頓或停止施工,對施工班組將按照公安機關有關規定從嚴處理。

第二條爆破作業人員領取爆破物品時,必須出示所轄公安機關核發的爆破作業證(複印件)和身份證,否則項目部將拒絕發放火工材料。爆破作業人員和打眼人員必須配戴安全帽。嚴禁私藏、轉借、倒賣爆破物品,如有違者將處以重罰,並交公安機關處理。從事爆破作業人員上班時間禁止喝酒。

第三條在施工爆破中,必須按規定的放炮時間進行爆破,做到“三統一”(統一放炮時間、統一信號、統一指揮)、“四固定”(固定裝炮人員、固定點炮人員、固定安全警戒人員、固定放炮時間)。

第四條在有車輛、行人隨行的路段放炮作業,放炮前警戒人員須配戴臂章,手持紅綠旗,設置安全木馬及標誌。爆破作業必須由經過考核合格的爆破員擔任。

第五條使用爆破器材,必須建立嚴格的領取、清退制度,禁止非爆破員進行爆破作業,施工隊伍應提供爆破作業人員名單及其作業證和身份證複印件,統一由存檔。

第六條在村寨房屋或其它輸電線路(高壓電)、種有莊稼的田地附近、河渠等地段放炮,必須加覆蓋物,預留一定的保護距離,以免飛石。

第七條點炮前必須選擇安全避炮處(區),炮響要記清數量,確認炮響無誤後方可解除警戒。

第八條凡新購進的各型號(規格)導火線必須由炮工測燃燒速度後,才能確保各類炮所用導火線長度,在進行羣炮作業時,須事先設信號炮,以保證點炮人員的安全。如採用電爆破,事先設測試電啟爆器及導電線。

第九條在放炮時如有啞(瞎)炮應繼續保持警戒,沉着冷靜、細心查明原因,排除後方可解除警報(警戒)。嚴禁在原殘眼、啞炮位置重新打眼,如因導火線未燃,可重點引爆,如因藥包(炮眼)內的原因,應細心掏出填塞物加裝少許炸藥引爆,啞(瞎)炮處理必須當天完成,如遇特殊情況須報安全員批准後,由施工組派員晝夜警戒並設置危險標誌,排除啞炮後方可解除警戒,裝炮須用木(竹)棍,嚴禁用鐵器(鐵棍、炮釺)裝炮,高邊坡打眼人員必須戴安全帽繫好安全繩。

第十條在領用、運送爆炸器材時,杜絕混裝、混運,須將導線與炸藥分離運送,且輕拿輕放,當天用剩的爆破物品餘存歸庫,必須當天領用,施工組須接受項目部安全員和技術員的監督、檢查,如有違反將進行嚴肅處理。

第十一條根據本合同段的施工特點和地質情況,要嚴格控制炸藥的用量。禁止藥量在50Kg以上的爆破。

第二項高空作業人員及高邊坡高空作業人員及高邊坡高空作業人員及高邊坡高空作業人員及高邊坡、懸崖施工。

第一條危險鬆動的浮石未清除,不準在邊坡下施工,不戴安全帽、不繫安全繩不準施工,安全繩應在牢固的固定物上,未經檢查的安全繩不準使用,邊坡頂和邊坡腳不準同時施工。土石方開挖要從上至下,嚴禁挖“神仙土”。

第二條橋樑施工、高空作業必須配戴安全繩、安全帽,以及安全網。

第三條在開挖深基坑時應在其周圍2米內不準堆土石,搭設支架時應按技術員的要求辦理,結構合理、牢固。橋樑支架及高空作業須穿防滑鞋,嚴禁在施工時戲耍。患有高血壓、心臟病等疾病以及不適應高空作業的人員,不準上橋樑支架及高邊坡施工。搭設支架時應設警戒人員,防止閒人入內受傷。

第四條在進行構造物砌築和抬運石料時應事先檢查抬繩、抬槓,高擋牆和橋台下嚴禁站人,自卸汽車(拖拉機)裝運土石方和築路材料時,不準亂扔亂拋,應按先後順序進行,自卸汽車(拖拉機)上嚴禁載人。

第三項特殊季節與夜間施工

第一條雨季及洪水期施工應根據當地氣象預報及施工所在地的具體情況,做好施工期間的防洪排澇工作。

第二條在雨季施工時,施工現場應及時排除積水,人行橫道的上下坡應挖步梯或鋪砂。腳手架、斜道板、跳板上應採取防滑措施。加強對支架、腳手架和土方工程的檢查,防止傾倒和坍塌。

第三條長時間在雨季中作業的工程,應根據條件搭設雨棚。施工中遇有暴風雨應暫停施工。

第四條冬季施工必須嚴格執行冬季施工的有關規定,做好保温,防凍等安全防護措施。

第五條高温季節施工,應按勞動保護規定做好防暑措施。適當調整作息時間,儘量避開高温時間。

第六條夜間施工時,現場必須符合操作要求的照明設備。施工駐地要設路燈。施工中的小型橋涵兩側及穿越路基的管線等臨時工程,應設置圍欄,並懸掛紅燈示警標誌。大型橋樑攀登扶梯處必須設置照明燈具。

第四項交通安全

第一條施工人員應遵守交通規則,禁止搭乘運輸車輛及其它施工機械上、下班,更不能強行爬車。因此造成的傷亡後果自負。

第二條移動空壓機、拌和機及其它機械時要統一指揮、統一號令、專人負責,閒人不準進入作業區,施工人員不準隨意駕駛機(車)玩耍,在碎石機、打砂機工作時不得將手伸進喂料斗,不準赤足上班。檢修電動機時應先斷電,並有專人看守電閘。

第三條凡進入本合同段參與施工的運輸機械,應遵守交通規則,嚴禁無證駕駛、酒後駕車和開“病”車,應服從工地安全員的檢查、指揮及技術員的安排,按指定的地點卸料。

第五項治安保衞和遵紀守法

凡參加本合同段施工建設的人員,施工隊伍都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自覺維護社會治安,遵守當地村規民約,尊重民風民俗及治安條例,做一個守法公民,施工隊伍必須接受公安部門,每個施工人員必須持有居民身份證或區(鄉)級的身份證明書,方能進場施工。施工人員不得偷盜或進行其它違法活動,更不能行兇鬧事,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人員不得留住工地、施工班組不得留宿違法或公安機關追捕的犯罪分子。凡進入工地的施工隊伍,其負責人應對所施工地安全全面負責,必須嚴格遵守本責任書之規定,加強對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安全學習,強化安全管理,配備專職安全員,每天對工地進行安全檢查,發現事故隱患,及時消除,做到“安全生產,預防為主”。

責任單位負責人(簽章):

20xx年月日

綠化施工安全責任書 篇9

為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大安全管理力度,保障職工和設備的安全,確保_X風電場工程的順利地進行,經項目部領導及項目安全領導小組研究決定,班長與_X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

一、責任

1、牢固樹立“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的思想,堅決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認真學習並自覺遵守《安全生產法》、《四川省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安全生產各項法律法規,認真學習並自覺遵守工程局、分局及本項目部所制定的有關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防止或減少傷亡事故的發生,保障個人在生產活動中的安全與健康。

2、認真學習有關安全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的規程、規定、制度和措施,嚴格遵守分局和項目部的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服從管理,不違章作業。

3、正確佩戴、使用勞動防護用品,並在使用前進行可靠性檢查。

4、施工項目開工前,認真接受安全技術交底,並在交底書上簽字。

5、在班長的帶領下,認真參加“三工”教育,堅持班前“五分鐘”的安全教育,作業前檢查工作場所,做好安全防護措施,以確保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下班前及時清掃整理作業場所。

6、不操作自己不熟悉或非本專業使用的機械、設備及工器具。

7、正確使用與愛護安全設施,未經安全部門或專職安全員的批准,不得拆除或挪用安全設施。

8、施工中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有權停止作業或者採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後撤離作業場所。

9、施工中發現危險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妥善處理並立即向項目部安全部門或相關人員報告。對無安全施工措施和未經安全技術交底的施工項目以及違章指揮、強令冒險的作業,有權拒絕施工並可越級檢舉與控告;

10、積極參加“安全月”和“百日安全”教育活動,積極提出改進安全工作的建議。

11、尊重和支持安全監察人員的工作,服從安全監察人員的監督與指導。

12、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時,應立即搶救傷者,保護事故現場並及時報告相關人員;在接受事故調查時,應如實反映情況。分析事故時,應積極提出改進意見和防範措施。

二、權力

1、對無安全施工措施和未經安全施工技術交底的施工項目,有權拒絕施工,並有權向上級領導和部門報告。

2、有權拒絕各級領導和部門的違章指揮。

3、有權制止和糾正他人的違章作業行為。

4、對危害生命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三、考核原則

1、堅持“責任落實、風險共擔、預期考核、獎罰分明”的原則。

2、考核採取百分制,考核扣分不封頂的原則。

3、責任人在考核期內交納安全風險抵押金,金額為A0=300元。

4、項目經理委託主管安全副經理對責任人進行日常考核,年終彙總;項目經理根據年終考核結果兑現。

5、年終責任人如被上級單位評為安全生產先進個人,由上級單位進行獎勵,本項目部不再另外進行獎勵的原則。

6、項目經理對責任人實行“安全生產”目標管理,目標考核滿分為Q0=100分,年終考核綜合分值為Q,則年終考核兑現獎罰金額計算公式為:A=A0X1/3

四、考核細則

1、在上級安全檢查中(責任人職責範圍內,以下整改通知單為準),發現違章一次扣1—2分,責任人如果對現場違章現象處理不力甚至瀆職發現一次扣5—10分。

2、責任人違章被開具罰單,每次扣2—5分。

3、責任人沒有做好職責範圍內的工作,每項次扣2—10分。

4、責任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項目部制定的《工傷管理辦法》規定執行,在責任劃分清楚後,對責任人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理和經濟處罰,並按以下考核原則對責任人進行考核扣分。

①若責任人發生輕傷事故一次,按全部、主要、同等、次要責任分別扣責任人考核分30、20、10、5分。

②若責任人發生重傷事故一次,按全部、主要、同等、次要責任分別扣責任人考核分50、40、30、20分。

③若本班班員發生輕傷事故,如責任人負管理責任,則一次扣5—10分。

④若本班班員發生重傷事故,如責任人負管理責任,則一次扣10—20分。

⑤若本班班員發生因工死亡事故一次,如責任人負主要管理責任,其考核分全額扣除,負次要責任,扣除考核分20—50分。

⑥責任人如造成傷害他人事故,按全部、主要、同等、次要責任分別扣責任人考核分50、40、30、20分。

5、班組如發生重大險情事故,每次扣責任人考核分2—8分。

6、班組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2萬元以下的機電設備、交通、火災等事故若發生一起,按全部、主要、同等、次要責任分別扣責任人考核分30、20、10、5分。

7、責任人安全風險抵押金扣完後,須再另行交納同等金額的抵押金。

8、如隱瞞、拖延或謊報事故,故意破壞或偽造事故現場編制的將對責任人處以500~1000元的罰款;情節嚴重者,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9、責任人在考核期間調離本項目部,對責任人的任職期進行考核,經項目部經理審核後安全責任獎罰予以兑現,並退還剩餘抵押金。

五、附則

1、本“責任書”由項目經理與責任人共同簽字(蓋章)生效,一式兩份各存一份。

2、本“責任書”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班長簽字(蓋章):日期:

責任人簽字(蓋章):日期:

綠化施工安全責任書 篇10

工程施工安全目標管理職責書

甲方:

乙方:

為認真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控制各類重大事故的發生,確保安全施工,促進工程質量和進度。甲乙雙方簽訂安全施工目標管理職責書。

一、安全目標

(一)勞動及施工現場安全(50分)

1、乙方施工期內不發生死亡或重傷一人、急性中毒1人以上的事故及經濟損失5萬元以上的設備、設施、工程質量事故和車、船等事故。

2、發生事故不瞞報、謊報。乙方發生死亡、重傷或急性中毒和車、船等事故,須在24小時內(特大和突發性事件2小時內)上報甲方及安全管理部門,快報率為100%。

3、鑽機、吊機、挖掘機、運輸車輛等機械須登記建檔,按規定要求年檢的機械設備年檢率達100%。開山放炮務必經有關部門批准,並嚴格執行有關規定程序及制度。

4、電工、焊工、鑽機工、爆破工、機動車駕駛員等特種作業人員持證(含學習證)上崗率達100%,項目安全員須按規定持證上崗。

5、施工路段現場的各類交通安全標牌和安全設施的設置及數量、色彩、尺寸、字體要求務必按紹市交[1993]180號文件規定進行。

(二)安全管理(50分)

1、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健全,職責明確,逐級簽訂安全生產職責書,每季考核一次(須有原始記錄),對危險作業做到安全交底、記錄齊全、措施落實。

2、對較大和重大事故隱患應建立檔案,並逐級上報和評估,危及人身安全和重大財產安全的事故隱患立即整改,整改率到達100%,確保人身安全。

3、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健全,並嚴格執行,對安全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召開安全例會務必及時認真記錄。

4、建立安全台帳,對機械、器具分設台帳,填寫及時、準確,資料完整清楚。

5、安全生產職責人和安全管理員要經常進行安全生產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6、乙方務必採用有資質的專業爆破公司進行爆破作業,爆破作業人員務必按規範操作,證照齊全。

7、石方爆破作業,以及爆破器材的管理、加工、運輸、檢驗和銷燬等工作應按國家現行的《爆破安全規程》GB722—86執行。路基石方爆破作業務必同時貼合國家交通部《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程》JTJ076—95的規範要求。

8、炸藥、雷管等危險物品,務必由專人負責保管。嚴格按規定做好出入庫。

二、雙方職責

為實現上述目標,甲乙雙方務必各自履行下列職責。

甲方職責

1、及時傳達貫徹上級政府的安全生產工作指示,認真部署安全生產工作任務。

2、負責對安全生產工作及時幫忙指導。

3、由甲方定期組織有關部門進行安全生產檢查。

4、幫忙乙方總結安全生產先進經驗,樹立典型,及時推廣。

乙方職責

1、乙方要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法人代表是安全生產第一職責人,建立各級安全生產職責制,認真落實安全生產組織機構,專人管理,落實安全經費,確定現場安全員,保證職責書中各項指標的完成。

2、乙方要認真貫徹執行《勞動法》、《浙江省勞動保護條例》和上級有關勞動及施工現場安全規程、法規和指示,健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3、施工人員進場前務必進行安全教育,開展多種形式的安全宣傳,提高職工安全素質,增強全員安全意識。

4、定期組織安全生產檢查,對查出的重大事故隱患應及時整改。

5、乙方要加強對鑽機、吊機、爆破器具等危險性較大的設備定期檢查和維修保養,確保安全運行。

6、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經驗和先進典型,表揚好人好事,獎勵有功人員。

7、用心參加人身保險、工傷保險和財產保險,保障國家財產安全和職工合法權益,對爆破等危險作業務必保險。

三、獎罰措施

上述安全目標和職責書規定的各項要求,完工後由甲方組織有關部門對乙方進行考核,為保證職責書各項指標任務落實,簽訂職責書時,乙方應向甲方繳保證金伍仟元,保證金用於安全工作獎勵,甲方根據乙方完成職責書目標狀況,按照得分多少,分別給予獎勵。獎勵對象主要是行政主要領導,項目負責人,安全乾部和有關人員等。

本職責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單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甲方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單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綠化施工安全責任書 篇11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切實加強建設工程管理,確保施工施工中人身、電網和設備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甲方:福州城市客運場站運營有限公司

第二條 施工項目: 簽訂時間:

第三條 有效期限20xx年06月至20xx年06月

第四條 甲方安全責任

1、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併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直至清退出場。三次不聽從整改,今後不得承接我司業務。

2、甲方有權對乙方參與施工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工作規程的抽考。

3、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第四條 乙方安全責任

乙方作為工程項目的承包單位,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事故承擔安全責任。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2、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於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3、材料進場需要檢查是否有出產合格證,同時應經甲方現場負責人或監理工程師驗證後方可使用。

4、施工期間,乙方應指派專職安全員作為安全工作聯繫和現場安全管理。

5、乙方一切施工活動,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並在整個施工過程正確、完整地執行,無措施或未交底嚴禁布臵施工。

6、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有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格證書。

開工前,乙方應到甲方辦理臨時進場施工單。進場施工人員應掛牌施工。

7、乙方應在施工範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誌,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範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

8、乙方施工過程中應做到日產、日清,確保施工場地衞生整潔。

9、做好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施工過程中需使用電、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繫,不得私拉亂接;做好施工臨時用電;按規範要求搭設腳手架做好安全防護工作,確保施工人員和乘客安全。

10、建立整改責任制,對檢查中發現的質量安全隱患,採取有效措施立即進行整改,落實專人負責監控,確保質量安全。

11、現場工地要切實加強節日期間安全、文明生產工作,一旦發生各類突發事故和緊急情況,要立即啟動預案,並按照有關規定及時上報和妥善處臵。

乙方應將事故調查組的事故調查報告及乙方事故處理意見提交甲方備案。

12、發生以下情況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機械、生產主設備嚴重損壞事故;

(3)發生場站內火災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5)施工現場髒、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6)施工過程中,因違反工程相關規定的,被相關管理機關勒令停工的。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或乙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損失,由責任方承擔相應責任,並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乙方未設臵安監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項目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於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後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的法律效力獨立於主合同。

第八條 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九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第十條 本協議簽訂地點在甲方住所地。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綠化施工安全責任書 篇12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切實加強建設工程管理,確保施工施工中人身、電網和設備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甲方:福州城市客運場站運營有限公司

第二條 施工項目: 簽訂時間:

第三條 有效期限20xx年06月至20xx年06月

第四條 甲方安全責任

1、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併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直至清退出場。三次不聽從整改,今後不得承接我司業務。

2、甲方有權對乙方參與施工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工作規程的抽考。

3、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第四條 乙方安全責任

乙方作為工程項目的承包單位,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事故承擔安全責任。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2、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於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3、材料進場需要檢查是否有出產合格證,同時應經甲方現場負責人或監理工程師驗證後方可使用。

4、施工期間,乙方應指派專職安全員作為安全工作聯繫和現場安全管理。

5、乙方一切施工活動,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並在整個施工過程正確、完整地執行,無措施或未交底嚴禁布?施工。

6、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有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格證書。

開工前,乙方應到甲方辦理臨時進場施工單。進場施工人員應掛牌施工。

7、乙方應在施工範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誌,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範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

8、乙方施工過程中應做到日產、日清,確保施工場地衞生整潔。

9、做好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施工過程中需使用電、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繫,不得私拉亂接;做好施工臨時用電;按規範要求搭設腳手架做好安全防護工作,確保施工人員和乘客安全。

10、建立整改責任制,對檢查中發現的質量安全隱患,採取有效措施立即進行整改,落實專人負責監控,確保質量安全。

11、現場工地要切實加強節日期間安全、文明生產工作,一旦發生各類突發事故和緊急情況,要立即啟動預案,並按照有關規定及時上報和妥善處?

乙方應將事故調查組的事故調查報告及乙方事故處理意見提交甲方備案。

12、發生以下情況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機械、生產主設備嚴重損壞事故;

(3)發生場站內火災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5)施工現場髒、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6)施工過程中,因違反工程相關規定的,被相關管理機關勒令停工的。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或乙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損失,由責任方承擔相應責任,並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乙方未設?安監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項目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於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後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的法律效力獨立於主合同。

第八條 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九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第十條 本協議簽訂地點在甲方住所地。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綠化施工安全責任書 篇13

為保證工程順利進行和所有工程施工人員在施工過程中人身及財產安全,明確每個施工人員安全責任,特要求所有施工人員簽訂本工程施工安全責任書。

一、 工程名稱:

二、 所有施工人員在上崗前必須經過崗前安全生產培訓,並經考核合格後上崗。

三、 施工人員在施工時必須嚴格遵守《建築安裝工人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中有關安全施工的規定,嚴禁違章操作,對違章指揮的有權拒絕執行。

四、 特種作業必須執行國家《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嚴格做到持證上崗。

五、 高空作業。操作人員應穿膠底鞋,戴好安全帽,繫好安全帶,扣好保險鈎,並正確使用個人勞動防護用品;高空作業時,不準往上或向下亂拋材料和工具等物件;雨、雪天及五級以上大風禁止室外高空作業,如搭、拆腳手架,上樹作業等。

六、 用電、用火安全。施工現場嚴禁使用裸線送電;施工時要與輸電線路(尤其是高壓線)、電氣設備保持安全距離;嚴禁不懂電氣的人,擅自操作使用和修理電線、電器;氣割、電焊必須嚴格遵守“十不燒”規定;電焊工、氣焊工從事電氣設備安裝和電、氣焊切割作業,要有操作證和用火證;氧氣瓶、乙炔瓶工作間距不小於 5m,兩瓶與明火作業距離不小於 10m;建築工程內禁止氧氣瓶、乙炔瓶存放,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氣“鋼瓶”;嚴禁擅自在工棚、臨建內使用電爐、酒精爐等明火源;施工現場嚴禁吸煙和亂堆亂放易燃物品;冬季採用煤爐取暖,應當加裝風斗,保持通風順暢,煙道各接口要密封嚴密,防止煤氣中毒;

七、 所有現場用電配電箱各路系統均使用漏電保護器,並各路需進行用電驗算使用合格產品;所有現場移動照明用電,需用安全電壓24v並嚴禁使用自耦變壓器。

八、 機械、設備操作安全。操作人員必須按規定做到“定機定人”和有證操作;嚴禁不懂機械設備的人,擅自操作使用和修理機械設備;機械設備停止運轉前,嚴禁進行檢查、搬動或轉場,嚴禁觸摸機械設備的旋轉、切割、擠壓等部件;內燃機動力的機械設備在運轉、發動機過熱或機旁有人吸煙時,嚴禁加油。

九、 交通安全。機動車駕駛人員及其他施工人員都必須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北京市行人、騎車人交通行為規範,不論駕車、乘車、騎車外出還是步行外出都要遵守交通法規,注意安全;嚴禁酒後駕車的嚴重違法行為。

十、 出入工地及外出。施工人員進入工地必須戴安全帽及出入證或工作證,並遵守門崗的有關規定;從工地外出必須請示各自的主管人,經主管人同意方可外出,否則一切後果由施工人員自行承擔。

十一、 財產安全。施工人員應自行保管好私人財物,發生丟失,由施工人員自行承擔損失;對所領用工具設備,要妥善保管和保護,用畢要及時歸還給庫房,因未妥善保管或及時歸還而損壞或丟失的,由施工人員承擔賠償責任;嚴禁以任何形式和任何理由私拿、私賣施工現場或庫房的任何物品。

十二、 文物保護。對施工當中遇有因勘探、挖槽坑及其它因素髮現的古墓、文物,必須及時按相關規定保護並逐級上報至文物部門,對有隱報、盜竊及哄搶文物現象的,追究其刑事責任。

十三、 其它。施工人員應遵守國家和地方的相關法律法規,做到文明施工,嚴禁在工地拉幫結派、打架鬥毆;對違反本條及上述各條的施工人員,將視情節嚴重程度,處以一定數額的罰款或交給政府相關部門處理。

本人在此確認已於  年  月  日在  項目部接受了崗前安全生產教育。

施工單位項目經理(籤):

施工單位安全負責人(籤):  施工人員(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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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化施工安全責任書 篇14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中人身、設備安全,根據國家及自治區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工程項目建設的實際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工程項目:新疆移動克拉瑪依白鹼灘區管道網工程

第二條施工地址: 新疆克拉瑪依地區

第三條甲方安全責任(甲方即發包方,乙方即承包方)

1、開工前甲方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並應有書面記錄或資料。

2、甲方應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開始施工前報甲方備案。

3、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併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直至清退出場。

4、甲方指派項目經理負責與乙方聯繫施工安全方面的工作。

5、甲方有權隨時進行監督、檢查,並有權責令乙方清除不安全隱患的權利。

6、甲方有對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違反國家安全生產、消防、交通、治安管理政策、法規,違反甲方安全管理規章,不服從甲方管理等行為進行處罰直至單方解除合同的權利。

7、乙方在施工中發生的安全事故、設備事故,甲方有責任負責調查、統計上報。乙方在施工中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權督促乙方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和公安部門,要求派人保護現場;並有權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調查書面結論及處理意見。

8、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9、發生以下情況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機械、施工設備嚴重損壞事故;

(3)發生火災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5)施工現場髒、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條 乙方安全責任

乙方作為工程項目的承包單位,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事故承擔安全責任。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2、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電信工程施工安全施工摘錄》等有關其他安全施工規定、制度。

3、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於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4、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將參加安全教育人員名單(包括臨時增補或調換人員)與考試成績報給甲方備案。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有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格證書。

5、乙方一切施工活動,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並在整個施工過程正確、完整地執行。無措施或未交底嚴禁布臵施工。

6、 乙方必須為其招收的外地務工人員辦理所需的一切必要手續和證件。

7、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須自覺遵守法紀,遵守甲方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措施、規定。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違反本條款所造成的損失和後果,由乙方承擔。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8、在施工期間,乙方自帶或外租的設備、設施,必須符合規範要求,經甲方安全管理人員驗收合格後方可進場。凡未經驗收批准,擅自投入使用,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9、乙方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必須依法持證上崗。

10、乙方在施工期內,要愛護甲方的各種設施、設備。嚴禁偷盜、挪用、破壞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設施、警示標誌、材料、機械設備以及消防器材等。凡乙方人員違反本條款,一經發現加倍處罰,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送公安機關處理。

11、在施工期內,乙方的生活區要符合甲方文明工地的要求,搞好並保持宿舍、食堂等處的環境衞生。

12、乙方人員必須遵守勞動紀律,在工作中按規定正確佩帶和使用個人防護用品,嚴禁袒胸露背,穿拖鞋上崗,嚴禁在宿舍內私拉電線;冬季,嚴禁在宿舍內使用電爐子等電器設備;夏季,嚴禁到河塘中游泳、洗澡。凡乙方人員違反本條款規定,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13、乙方應在施工範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誌,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範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與施工無關的甲方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防護設施及標示。

14、乙方施工過程中需使用電、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繫,不得私拉亂接。中斷作業或遇故障應立即切斷有關開關。

15、乙方施工過程中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確保安全文明施工。

16、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必須及時整改。

17、乙方施工過程中發生人生傷亡、設備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報告甲方,並積極配合調查。

18、乙方應執行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對人員在施工中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還必須立即用電話、電傳或電報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門、公安部門、工會報告,按規定組織調查處理,並由乙方統計上報;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時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還應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公安部門,並要求派人保護現場。

19、乙方應將事故調查組的事故調查報告及乙方事故處理意見提交甲方備案。

第五條 甲乙雙方聯繫方式及響應時間:甲乙雙方應以工作聯繫單、傳真、電傳等書面形式送達對方。雙方在接到對方的書面聯繫時,應於4小時內予以響應。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或乙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損失,由責任方承擔相應責任,並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合同履行中,發現乙方提供的有關資質材料無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3、發現乙方現場作業人員有違章行為的,比照甲方有關安全生產獎懲規定對甲方職工相類似的違章行為應扣款數額,承擔相應的違約金。

4、乙方未設臵安監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項目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於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後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人員安全工作規程抽考不合格,乙方應承擔5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特種人員無證上崗乙方應承擔10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

6、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造成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7、乙方人員無故到其他生產區域或擅自動用甲方的設施設備等,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承擔違約責任。

8、乙方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不及時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擔違約責任。

9、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設備事故有隱瞞行為的,除接受政府有關部門處理外,過錯方應承擔3000元至10000元/次的違約責任。

第七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八條 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調解解決;若經協商、調解不能解決爭議的,任何一方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的法律效力獨立於主合同。

第十條 本協議有效期限:自工程開工起至工程竣工驗收止。 第十一條 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十二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第十三條 本協議簽訂地點在甲方住所地。

發包方(章): __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承包方(章):__技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