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慶節學生安全責任書大綱

尊敬的學生家長:

國慶節學生安全責任書大綱

根據上級教育主管部門的部署安排,××××年國慶節假期定於10月1日——10月7日,10月8日開學。假期中,我們把孩子完全交給你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家長是學生的法定監護人。敬請各位家長在暑假期間督促、教育好子女遵紀守法,注意安全,使學生的身心得以健康成長,確保萬無一失。現提醒家長尤其注意以下幾點:

1、不準私自下溪、河、池塘、水庫等水域游泳洗澡或遊玩,不準在水邊戲水、捉魚、划船等。

2、不準騎自行車上路,禁止駕駛機動車輛,自覺遵守交通規則,注意交通安全。不準乘坐“三無”車輛。

3、不準玩火、不準私自野炊,不接觸易燃易爆物品,不準隨便接觸電源和帶電電器;不得在雷雨時避於樹下、電線杆下或其它易發雷電的地方。

4、不準參與非法組織活動,不偷、不搶、不騙、不打架鬥毆、不酗酒鬧事,不吸食毒品。嚴禁未成年人蔘加農村封建迷信活動,不抽煙,不喝酒,不賭博,不看“黃色”書刊、音像,不擺闊氣亂花錢。

5、嚴禁國小生進入“三廳、兩室、一吧”活動。

6、不準隨便吃零食、野果,不買“三無”產品,不吃過期和黴爛變質的食品,防止食物中毒。

7、未經家長同意,學生不準私自外出、外宿和遠遊,防止被不法分子綁架、拐騙和走失。不準進行不安全的戲鬧,如拋石頭、土塊、雜物、彈彈弓,拿竹木棍、鐵器、刀具等追逐打鬧。

8、按照要求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具體要求另有“一封信”。

家長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監護人,擔負着教育子女成長的義務,在假期中確保學生安全,讓您的孩子,我們的學生從小成為文明、守紀的好公民。

本責任書有效期自××××年9月30日起至××××年10月8日止。

家長(簽名)__________

班主任:(簽名)____________ 學生(簽名)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