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保護責任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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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認真執行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最嚴格的節約用地制度,落實縣政府與鎮政府簽訂的耕地保護目標,堅決遏制各類違法佔用耕地,特別是基本農田的行為,切實保護好耕地,鎮政府決定與各村委會簽訂如下耕地保護目標責任書:

耕地保護責任書3篇

一、責任目標

1、各村委會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耕地保護管理工作,村委會主要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各包村村幹部為直接責任人。

2、嚴格執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維護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嚴肅性,新農村建設規劃和集鎮規劃中建設用地規模不得超過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村莊、集鎮建設用地規模。落實土地用途管制,村、組不得擅自將耕地劃為宅基地。

3、穩定耕地保有量和基本農田保護面積,確保耕地保有量、基本農田保護面積和保護率不低於中寨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控制指標。

4、嚴格執行耕地保護制度。認真貫徹《基本農田保護條例》,嚴禁擅自佔用耕地搞非農建設,堅決制止佔用基本農田建房、建墳、取土、燒磚和種果、植樹、挖塘養殖等違法行為。要加強耕地保護動態巡查,包村村幹部對責任內各類違法用地行為要做到早發現、早制止、早彙報、早查處。

5、積極做好轄區內違法用地專項整治工作。對本轄區內××××年以來各類違法用地進行清理,並配合鎮政府和國土部門分別情況依法依規查處到位。

6、積極開展土地置換工作。抓緊落實新農村建設規劃,對“空心村”進行復墾整理,確保耕地佔補平衡。

7、做好耕地保護宣傳工作,積極設立並保護好基本農田保護界樁、標誌牌。

二、考核與獎懲

年底,鎮政府將對本目標責任書執行情況進行考核,兑現獎懲。對完成保護責任目標突出的村委會和個人,進行表彰。對沒有完成任務的,特別是對違法佔用耕地行為不制止、不上報,發生重大土地違法案件或造成轄區內土地管理混亂的的村委會要通報批評,並要嚴格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鎮人民政府(蓋章)

村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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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明確轄區內耕地保護目標責任,確保全區建設佔用耕地佔補平衡,實現耕地總量動態平衡,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國發〔xxxx〕xx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省級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辦法的通知》(國辦發〔xxxx〕xx號)和《xx省實施〈土地管理法〉辦法》的規定,特簽訂本目標責任書。

依法保護耕地,既是各級政府的政治責任,也是各級政府的法定義務。發展經濟和保護資源都是地方政府的重要職責。各級政府主要負責人是本行政區域內耕地保護的第一責任人,必須切實負起保護耕地的歷史責任。要嚴格執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合理控制建設佔用耕地的規模和速度。

一、目標任務

(一) 鎮年末耕地總量除依法審批佔用和生態退耕減少外,不低於區人民政府下達的年度耕地保有量指標 公頃;

(二)轄區內年末基本農田總量,不低於區人民政府下達的年度基本農田保護面積指標公頃,協助轄區內基本農田保護碑及保護牌的管理及維護。

(三)要做到耕地保有量和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不減少,質量不降低,並有提高。保證基本農田保護區全部落實到地塊、圖表。保護責任書全部簽到村組、農户,設定保護標誌。

(四)轄區內耕地保護工作管理規範,新增建設用地全面實行依法審批,對違法佔用和破壞耕地特別是基本農田的行為及時制止並舉報,配合執法大隊查案,當年違法佔用耕地案件查處率達95%以上,違法佔用基本農田案件查處率達100%。

(五)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增強耕地保護意識。加大土地管理法律法規和土地基本國策的宣傳力度,樹立依法用地,珍惜土地,集約用地,保護耕地的意識,切實轉變用地觀念。

二、考核辦法

根據下達各轄區的年度耕地保有量、基本農田保護面積、劃定基本農田數量、新增耕地質量等年度目標任務,區人民政府每年底對各鄉鎮耕地保護責任目標年度執行情況進行考核,考核結果納入對各鄉鎮人民政府的年度綜合目標考核。對未完成目標任務的,將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責任追究。

在耕地佔補平衡考核工作中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目標管理單位: 目標責任單位:

縣區人民政府 鄉鎮人民政府

縣區長(籤): 責任人(籤):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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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切實保護耕地,落實基本國策,根據本政府與縣政府簽訂的《二o一四年國土資源管理目標責任書》,結合本鄉實際,特簽訂本責任書。

一、鄉政府責任目標

(一)科學合理編制本轄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依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農田保護區面積,確定本鄉的耕地保護目標。

(二)定期對本轄區耕地保有量和基本農田保護管理工作進行檢查監督考核,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並提出基本農田建設、保護和管理的指導性意見。

(三)將耕地與基本農田保護納入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計劃,制定基本農田建設規劃,向廣大農民提供先進的農業科學技術,提供保護耕地和基本農田的各種條件。

(四)建立健全耕地和基本農田保護檔案,搞好基本農田保護區的動態監測工作,及時瞭解基本農田的動態變化趨勢。

(五)加強農村居民建房用地管理。農村居民建房用地原則上要利用原有宅基地或村莊、集鎮內的空閒地,不佔用耕地。為實施村莊、集鎮規劃、新農村建設和舊村莊拆遷安置等確需佔用耕地的,必須履行佔補平衡義務,嚴格審批和控制農村居民建房用地。

(六)對村級反映非法佔用耕地案件的報告,從接到之日起3日內安排國土所查處。

二、村委會責任目標

(一)監督村民依照承包合同規定的用途利用土地、保護耕地;

(二)制止村民損害耕地和基本農田的行為;

(三)依法維護土地的承包經營權;

(四)尊重村民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干涉村民符合耕地和基本農田保護要求的生產經營活動;

(五)執行鄉人民政府科學合理編制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組織農業基礎設施建設,為村民提供生產、技術、信息服務。

(六)搞好農田保護區的動態監測工作,及時瞭解基本農田保護變化趨勢。

(七)發現非法佔用耕地的,3日內報告鎮人民政府。

三、考評辦法

(一)上述各項目標完成情況,以年終統計結果為準,要求如實上報,不得漏報、虛報、瞞報。

(二)次年初,由鄉政府組織考核小組,對各村上報情況簽訂目標責任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評比,具體考評辦法另行制定。

四、獎懲規定

(一)全面完成上述各項責任目標的,定為耕地保護先進村,由鄉政府對村主要負責人進行獎勵。

(二)完不成上述責任目標的,給予通報批評;連續兩年完不成任務或當年違法用地嚴重的,將按照監察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頒佈的《違反土地管理規定行為處分辦法》(15號令)的規定,對村主要負責人及相關責任人實行責任追究。

(三)因對鄉政府責任目標執行不力,影響本鄉耕地保護工作的,鄉長和分管副鄉長承擔領導責任。

本責任書一式三份,鄉政府、村民委員會、國土資源所各執一份。

鄉長:(簽名)

村主任(簽名)

XX年 月 日 XX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