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導處安全責任書

為了保證校內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明確各部門、各相關責任人的職責範圍、督促各相關責任人嚴格履行各自的安全職責,特簽定本安全責任書

教導處安全責任書

一、教導主任為教導處安全責任人,按學校管理條例履行好自己的工作職責。

二、安全工作職責範圍:

1、督促和指導各教師做好學生的課上安全工作,防止發生意外傷害。

2、體育等各類户外活動課,要做好學生的安全防範工作,杜絕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

3、做好教師的考勤工作,如有老師請假或外出學習、開會等,教導主任要及時安排代課、帶班情況,並及時查崗落實,避免出現學生空堂情況,保證學生安全。

4、配合學校總務處,做好學校安全工作。

勛望北校安全副校長:

教導處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