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小生乘車安全責任書(通用15篇)

學生乘車安全責任書 篇1

度過了一個平安、愉快的暑假,我們帶着對暑假生活的美好記憶、懷着對新學年的憧憬、對新學期的嚮往,開始了新學期的學習生活。本學期我校仍以學生安全為首要工作,安排兩名教師全程跟車、負責學生上、下車的安全及在車上管理學生。結合我校乘車學生的實際,特制定《明德國小乘車學生安全責任書》,希望各位家長積極配合學校,確保孩子能安全、健康、快樂的成長。

國小生乘車安全責任書(通用15篇)

1、如有接送站點變更必須到學校説明後方可變更,不允許今天乘車明天不乘車,要麼一學期乘車或不乘車,如孩子生病等特殊情況不能到校的必須和以下跟車老師聯繫同時給班主任請假。

2、請家長按乘車地點、時間按時接送,甲、乙雙方應以學生安全為己任,各負其責。

3、如果學生遲於規定時間到達站點,請家長親自帶學生到校上課。

4、如家長因特殊情況不需要在乘車點接送學生或在乘車點裏家長沒有接到學生,請家長直接找跟車教師和班主任協商。

5、家長早上送孩子到站點必須等到孩子安全上車後方可離開,若家長提前離開,孩子在站點候車期間出現安全事故,後果家長自負;晚上放學,家長必須提前到達站點接到孩子方可,若因家長不按時到站點或不到站點接孩子,孩子下車後因無家長監管,在站點或路上出現安全事故,後果家長自負。

6、學生上、下車不得擁擠,按秩序上下、上車後繫好安全帶,文明乘車,確保安全。

7、乘車學生違反學校規定、不聽勸阻擅自離校的,學校將以自動放棄乘車處理,本學期不能再乘車。

附:跟車教師負責的站點:張英老師:(小衝、劉湖、鄭王家、範湖、齊灣、磚廠、大橋1-3隊、7隊),肖老師:(姚山、閆坡、劉湖北、鄭王家、大沖、大橋4-6隊)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和家長各執一份。責任書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明德國小

乙方(學生監護人)簽字:

20xx年9月1日

國小生乘車安全責任書 篇2

尊敬的家長、親愛的同學

您好!為了保證學生人身安全,防止發生交通安全事故,根據上級部門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進行的接送學生車輛(家長租用)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家長要每天按時接送學生上、下學。家長要提高自身安全意識,對自己孩子的安全負責任。家長應要求學生按學校規定的時間到校,按時回家。

二、嚴禁學生自行騎車上、下學,提倡家長接送學生,不提倡學生乘坐、租用車輛上、下學,堅決不允許家長租用拖拉機、機動三輪、拼裝車、報廢車、超速超載車、低速載貨車、無證、無牌、無營運資質車等不符合交通安全要求的車輛接送學生上、下學。

三、確需租用車輛上、下學的,要做到以下幾點:

1、學校沒有校車接送學生。家長自行租用車輛接送孩子上學、放學的,須與所僱車輛駕駛員雙方簽訂安全協議,如發生交通安全事故,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2、家長要切實保障學生不乘坐不符合安全要求或無安全保障的車輛。

3、家長必須對子女進行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識教育,使其熟知交通規則,嚴格遵守交通秩序。家長要教育學生等車輛停穩後方可上車、下車,上車、下車講究秩序,不擁擠打鬧。不在車內追逐打鬧。不要將頭手等身體部位伸到車窗外。不向車外亂扔石塊、紙屑、果皮等垃圾。

4、家長必須向子女講清楚當車輛駕駛員出現以下情況時,應當拒絕乘車並告知家長,及時解決。

( 1)駕駛員沒有按規定地點進行停放,導致學生上下車及過馬路存在安全隱患。

( 2)駕駛員未嚴格按照核定載客人數載客、超員、超載。

( 3)駕駛員存在作風問題或身體、心理健康等問題。

( 4)駕駛員酒後駕駛。

( 5)駕駛員出現超速行駛,闖紅燈等交通違法行為。

( 6)駕駛員出現其他違反交通法律法規或存在交通安全隱患的情況。

四、本條約自簽字之日起生效。若有違反,按本責任書所列條款承擔相應責任。

家長簽字:

學生簽字:

年級:

姓名:

班主任簽字:

20xx年2月18日

國小生乘車安全責任書 篇3

為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保障學生上學、放學途中的人身安全,根據上級各有關部門的要求,並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簽訂本責任書。

一、學生家長(監護人)必須向甲方保證做到以下兩點:

(1)確保子女上學、放學乘坐交通工具,不是非法營運車輛和超載車輛,例如:無牌證的學生接送車、殘疾人代步車、拼改裝車、外地車、社會黑車等未經交通營運部門核准營運資格的車輛,所乘坐交通工具必須是檢驗合格,取得運營資質的車輛。

(2)確保本班未滿十二週歲的學生,不騎自行車上學、放學,達到十二週歲的學生如果要獨自騎車上學、放學,學生家長必須徵得學校同意,並和學校簽訂安全保證書。

二、學生家長作為孩子的監護人,對孩子的人身安全和管教有着不可推卸的責任,為使孩子從小就養成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良好習慣,保障自身安全,提高安全整體素質,確保孩子安全健康成長,家長有責任、有義務對子女進行交通安全知識教育,培養子女養成良好的交通行為習慣,並加強對子女的法制觀念教育特別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教育,引導他(她)們自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公共場所秩序和社會公德。

三、家長接送子女必須遵守交通規則。

四、家長在學校門口接送學生時,務必嚴格遵守學校的管理規定,不要把自己駕駛的車輛停在學校門口或進入校園內,以免造成交通堵塞或引發交通事故。

五、學生家長要按照學校上放學時間準時接送,切勿誤時誤點。

六、學生家長自行接送子女上學、放學路途中出現的意外事故學校不負任何責任。

七、本責任書作為學校方與學生家長簽訂的安全責任狀,一式兩份,學校、學生家長(監護人)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學校:(公章)

乙方:(簽字)

負責人:(簽字)

年月日

國小生乘車安全責任書 篇4

在每年發生的中國小生安全事故中,溺水是造成農村中國小生非正常死亡的主要殺手之一。隨着夏季的來臨,中國小生髮生溺水事故又進入高發期,歷年全國各地陸續發生多起中國小生(幼兒園)溺水身亡的事故,教訓十分慘痛。本着“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精神,為了學生的健康和安全,學校以班為單位與各位學生家長(監護人)簽定防溺水安全責任書,學校和家長必須提高安全意識,增強安全責任意識,共同加強防溺水教育,同時承擔相應的教育管理責任。

一、共同教育學生:

1、在上學、放學途中要結伴而行,按時到校、回家。

2、不準私自在上學、放學途中、下課休息時段下水游泳、嬉水、玩耍或擅自與同伴下河、下堰、下水庫等水域游泳、嬉水、玩耍;不準在無家長或教師帶領的情況下游泳;不準到無安全設施、無救援人員的水域游泳;不準在下課期間外出校園下塘、下河、下堰、下水庫等水域游泳、嬉水、玩耍;不準到不熟悉的水域或水情險惡的地方游泳、嬉水、玩耍。

3、一旦發現有人溺水,應及時呼救,讓成年人來搶救,未成年學生切不可盲目下水施救。

二、下列情形下發生的造成學生人身損害後果的事故,學校行為並無不當的,不承擔事故責任;事故責任應當按有關法律法規或者其他有關規定認定:

(一)在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的;

(二)在學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

(三)在放學後、節假日或者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者自行到校發生的;

(四)其他在學校管理職責範圍外發生的。

三、家長要盡到監護人的職責。學生在上學放學途中、節假日、以及上級部門(教育局、鎮政府)通知放假期間的安全責任由學生家長負責。家長或監護人要加強平時的教育和監管,嚴禁孩子私自下河下堰等水域洗澡游泳、嬉水、玩耍。讓孩子健康成長。

四、學生在我校就讀期間本責任書均有效。本責任書由家長和學校各存壹份。

年級班學生(簽名):

學生家長或監護人(簽名):

班主任(簽名):

初級中學

20xx年5月26日

國小生乘車安全責任書 篇5

為了保證留校學生安全度過假期,確保人身和財產安全,特簽訂此安全責任書。

一、進出校園、宿舍須攜帶出入證和學生證或身份證以備檢查,不得在宿舍內留宿他人;嚴禁進入異性宿舍。

二、服從學校住宿安排,不得擅自調換宿舍。

三、不在宿舍內藏匿或使用易燃、易爆、劇毒和放射性等危險物品;不使用電爐、電飯煲、電熱杯、熱得快等大功率電器具,不使用其它爐具在宿舍做飯、燒水和私自接拉電源,不在樓內燃放煙花爆竹和焚燒物品。

四、妥善保管好個人的貴重物品、現金、存摺,不隨手亂放,以防丟失。

五、嚴格遵守假期公寓作息時間,不在宿舍區大聲喧譁、影響他人的學習和休息,遵守門禁制度。

六、大宗物品出門必須在值班室憑本人出入證登記,否則不能帶出。

七、離開宿舍自覺關水、關燈,電腦、充電器要斷開電源,關窗鎖門;在宿舍不得敞門睡覺。

八、不參與賭博、打架鬥毆等違法違紀活動。

九、嚴格遵守請銷假制度,離開蕪湖或不在學校居住主動向輔導員老師請假並説明去向,得到批准後方可離開,返校後須及時銷假。

十、凡在假期留校期間,有違反學生公寓住宿規定,經批評教育不聽勸阻者,取消其住宿資格。

凡留校住宿學生須自覺履行安全責任書要求的事項,主動承擔安全責任,對自己負責,對學校負責。對於違反上述規定,造成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後果由學生本人負責。

此責任書一式兩份,一份存學院,一份本人持有。

學院(章):

學生簽名:

年 月 日

國小生乘車安全責任書 篇6

尊敬的家長、親愛的同學:

您好!為了保證學生人身安全,防止發生交通安全事故,根據上級部門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進行的接送學生車輛(家長租用)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家長要每天按時接送學生上、下學。家長要提高自身安全意識,對自己孩子的安全負責任。家長應要求學生按學校規定的時間到校,按時回家。

二、嚴禁學生自行騎車上、下學,提倡家長接送學生,不提倡學生乘坐、租用車輛上、下學,堅決不允許家長租用拖拉機、機動三輪、拼裝車、報廢車、超速超載車、低速載貨車、無證、無牌、無營運資質車等不符合交通安全要求的車輛接送學生上、下學。

三、確需租用車輛上、下學的,要做到以下幾點:

1、學校沒有校車接送學生。家長自行租用車輛接送孩子上學、放學的,須與所僱車輛駕駛員雙方簽訂安全協議,如發生交通安全事故,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2、家長要切實保障學生不乘坐不符合安全要求或無安全保障的車輛。

3、家長必須對子女進行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識教育,使其熟知交通規則,嚴格遵守交通秩序。家長要教育學生等車輛停穩後方可上車、下車,上車、下車講究秩序,不擁擠打鬧。不在車內追逐打鬧。不要將頭手等身體部位伸到車窗外。不向車外亂扔石塊、紙屑、果皮等垃圾。

4、家長必須向子女講清楚當車輛駕駛員出現以下情況時,應當拒絕乘車並告知家長,及時解決。

( 1)駕駛員沒有按規定地點進行停放,導致學生上下車及過馬路存在安全隱患。

( 2)駕駛員未嚴格按照核定載客人數載客、超員、超載。

( 3)駕駛員存在作風問題或身體、心理健康等問題。

( 4)駕駛員酒後駕駛。

( 5)駕駛員出現超速行駛,闖紅燈等交通違法行為。

( 6)駕駛員出現其他違反交通法律法規或存在交通安全隱患的情況。

四、本條約自簽字之日起生效。若有違反,按本責任書所列條款承擔相應責任。

家長簽字:

學生簽字:

年級:

姓名:

班主任簽字:

20xx年2月18日

國小生乘車安全責任書 篇7

孩子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在夏季來臨,溺水安全事故頻發的季節裏,預防學生溺水成為學校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為切實加強學校安全管理工作,杜絕學生溺水傷亡事故發生,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家長(監護人)應高度重視防溺水安全教育的重要意義,加大對學生防溺水安全教育的力度,要讓學生充分認識到私自下水游泳的危險性以及可能導致的嚴重後果,自覺預防和避免溺水事故發生。

二、家長(監護人)應嚴禁學生私自下水游泳或擅自結伴外出游泳。如確實需要游泳的,需在家長(監護人)的陪同下,到有安全防護措施和專業救護人員的游泳場所游泳。

三、家長(監護人)應嚴禁學生私自到江、河、湖、水庫、水溝、池塘邊玩耍、嬉戲,以防滑入水中。

四、家長(監護人)應教育學生在沒有家長(監護人)的陪同下,不得私自或結伴到江、河、湖等水域划船,乘坐船隻時不得在船上亂跑或在船舷邊嬉水。

五、家長(監護人)應教育學生如果發現有人溺水時,不要盲目下水施救,要迅速就近呼救或撥打“110”、“120”等求助電話。

六、家長(監護人)應教育學生在汛期主動遠離危險水域,嚴防意外事故發生。

七、家長(監護人)應隨時密切關注學生的行蹤,做到知去向、知歸時、知同伴、知活動內容。如發現學生有異常舉動和行為應立即制止,並及時與學校取得聯繫。

八、在學校行課期間,如學生因病或因事不能到校上課或者需要提前離校,家長(監護人)應與班主任取得聯繫並履行相關請假手續。

人的生命是寶貴的,請各位家長(監護人)把學生的安全與生命放在第一位,嚴格遵守和執行本責任書的上述規定,配合學校做好預防學生溺水安全教育,以確保學生的人身安全。

九、本責任書經學校、家長(監護人)蓋章或簽字後生效。本責任書一式三份,學生家長一份,學校存檔一份,上報教育局備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xx區×××學校(蓋章)

三年級二班學生:×××

班主任(簽字):×××

年月日

學生家長(簽字):×××

年月日

國小生乘車安全責任書 篇8

孩子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在夏季來臨,溺水安全事故頻發的季節裏,預防學生溺水成為學校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為切實加強學校安全管理工作,杜絕學生溺水傷亡事故發生,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家長(監護人)應高度重視防溺水安全教育的重要意義,加大對學生防溺水安全教育的力度,要讓學生充分認識到私自下水游泳的危險性以及可能導致的嚴重後果,自覺預防和避免溺水事故發生。

二、家長(監護人)應嚴禁學生私自下水游泳或擅自結伴外出游泳。如確實需要游泳的,需在家長(監護人)的陪同下,到有安全防護措施和專業救護人員的游泳場所游泳。

三、家長(監護人)應嚴禁學生私自到江、河、湖、水庫、水溝、池塘邊玩耍、嬉戲,以防滑入水中。

四、家長(監護人)應教育學生在沒有家長(監護人)的陪同下,不得私自或結伴到江、河、湖等水域划船,乘坐船隻時不得在船上亂跑或在船舷邊嬉水。

五、家長(監護人)應教育學生如果發現有人溺水時,不要盲目下水施救,要迅速就近呼救或撥打110、120等求助電話。

六、家長(監護人)應教育學生在汛期主動遠離危險水域,嚴防意外事故發生。

七、家長(監護人)應隨時密切關注學生的行蹤,做到知去向、知歸時、知同伴、知活動內容。如發現學生有異常舉動和行為應立即制止,並及時與學校取得聯繫。

八、在學校行課期間,如學生因病或因事不能到校上課或者需要提前離校,家長(監護人)應與班主任取得聯繫並履行相關請假手續。

人的生命是寶貴的,請各位家長(監護人)把學生的安全與生命放在第一位,嚴格遵守和執行本責任書的上述規定,配合學校做好預防學生溺水安全教育,以確保學生的人身安全。

九、本責任書經學校、家長(監護人)蓋章或簽字後生效。本責任書一式三份,學生家長一份,學校存檔一份,上報教育局備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xx區學校(蓋章)

三年級二班學生:

班主任(簽字):

年月日

學生家長(簽字):

年月日

國小生乘車安全責任書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尊敬的家長,您好!為了孩子安全,保證孩子在南極星籃球訓練營度過一個平安、有意義的假期,我們需要共同攜手加強對孩子的監督和管理。我們特簽訂暑期安全責任書。責任期限:籃球訓練期間

為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工作管理規定,增強訓練營學生安全意識,規範訓練營的教學活動,保障學生的合法利益,特制訂此安全責任須知。

1、學生應認真閲讀此安全責任須知並自覺遵守相關規定,結合自身實際身體情況,選擇、參與訓練營課程。

2、患有心臟病、高血壓、哮喘、心肌炎、氣胸、氣管炎、支氣管炎、嚴重的低血糖低血壓等心肺方面、呼吸系統方面疾病或不適宜進行較劇烈活動的學生,不得參加訓練營活動。

3、學生故意隱瞞健康狀況或不顧醫生或教師建議而執意選擇參與訓練營的,應自己承擔運動對其健康造成的影響及後果。

4、學生參與訓練營活動時,應遵守如下規定:

(1)穿輕便運動鞋、着運動服。

(2)聽從教師安排與要求,嚴格遵守課堂紀律,嚴禁嬉鬧爭鬥等和具有危險性的行為。

(3)按訓練營課堂常規要求應充分做好準備活動,使身體各個關節都充分活動開。

(4)遵守運動場地及器材設施使用制度,嚴禁違規使用場地器材。

(5)嚴禁做與訓練營無關的其他練習。

(6)學生上課前,若感覺身體不適,不能參加活動,可向任課教師提出隨班見習申請;在活動中,若感覺身體不適,應立即停止練習,舉手示意,以便及時處理。

(7)學生在上訓練課前,必須吃早點(易消化食物為宜)。

(8)請家長準時接孩子送到場地,並於訓練結束準時接回,注意路上安全。

5、學生若無視課堂紀律,違反以上安全管理條例,造成自身或他人的傷害,將由學生自己承擔事故全部責任。

南極星籃球訓練營組委會

20xx年6月

國小生乘車安全責任書 篇10

各位家長、各學生:

暑期體育訓練營集訓已經開始了,為進一步加強學生訓練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使安全防範措施落到實處,切實保障學生的訓練安全,為學生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的環境,訓練營特與參訓學員及其家長簽訂人身安全責任書。

1、教練要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文明禮貌教育、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學習有關法律法規和一些安全防範急救措施,使其具有一定的安全意識和安全防範能力,做到警鐘長鳴。

2、教練做好與學員以及家長的聯繫和溝通,請將家長聯繫電話準確無誤的告知指導教師,以便和您及時取得聯繫,以形成學校、社會、家庭相結合的教育安全網絡。

3、父母或其它監護人要經常對子女進行法律知識教育、安全知識教育、教育學生注意防火、防電、防食物中毒(不吃零食,不吃三無食品)、防交通事故、防人身傷害、防疾病等教育,確保學生的一切人身財產安全。

4、本次體育訓練為家長同意學生自願參與。學生在訓練期間,要服從教練,聽從教練的指揮,尤其要注意訓練時的安全問題,運動器械的使用要合理科學,使用體育器材前要跟教練提出申請,不做與訓練無關的事。學生不服從管理對自身或他人造成人身傷害的由其監護人負全責。

5、體育運動中可能會產生的運動損傷等屬於正常傷害。如有出現運動類損傷由學生自行負責。訓練期間教練有義務對學生做好安全意識教育和安全監督,儘可能避免安全事故發生。

6、按時訓練,有事要請假,事畢要消假,學生不能請假的由家長代請,每天訓練結束學生要按時回家,不單獨外出遠行。訓練來回的途中學生學注意自身及財產安全。對學生訓練來回途中的相關安全問題由其父母或其它監護人負責。

7、夏天將至,同學們不到溝渠、池塘、河流等有危險的地方玩耍,以防溺水事故的發生;

8、特異體質考生(如先天性心臟病、癲癇等)帶病參加體育訓練會對生身體健康造成傷害。請家長事實求是不可隱瞞。對於因瞞報、虛報而造成的體育訓練出現的意外,責任由家長和學生自行承擔;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最終解釋權為暑期體育訓練營。簽字後教練留存一份,學生家長留存一份,有效期至20xx年9月1日。

聲明訓練場地僅為借用前世畔學校操場。訓練營事項均與前世畔九年制學校無關。

責任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國小生乘車安全責任書 篇11

家長同志:

您好!寒假將至,為使孩子度過一個愉快、安全、有意義的假期,希望您能切實加強對孩子的教育和管理,切實盡到家長的教育和監護職責。

1.教育孩子增強“安全第一”的意識,學會一些自我防範、自我保護的知識和本領。

2.加強孩子的消防、用電、用氣安全教育,禁止孩子單獨燃放煙花爆竹,防止引發火災或傷害事故。

3.教育孩子不單獨外出遊玩,不接受陌生人的小恩小惠,不與陌生人交往。遇到敲詐勒索、攔路搶劫及時告訴父母或打電話報警。

4.注意旅行安全,提前落實好安全防範措施,嚴格遵守交通法規,注意乘車等交通安全。

5.教育孩子自覺學習科普知識,提高科學文化素質。不到網吧和遊戲廳等娛樂場所上網和玩耍,引導學生安全文明上網,自覺抵制邪教或不良信息的侵襲。

6.預防食物中毒。注意節日期間飲食安全,講究衞生,預防食物中毒事件的發生。

7.禁止孩子到江、河、湖、海等危險區域玩耍或滑冰。

8.遵守社會公德,愛護公共設施。教育孩子講文明,懂禮貌,待人接物體現中國小生的良好精神風貌,聽從父母教導,主動承擔力所能及的家務勞動。

孩子是家庭的未來和希望,為了您孩子的安全與幸福,請將孩子的安全教育、安全管理作為頭等大事來抓,讓孩子度過一個安全、健康、愉快的假期。謝謝您的支持與合作!

順祝閤家歡樂、萬事如意!

學生姓名: 所在班級: 年級 班

家長簽字:

國小生乘車安全責任書 篇12

為了強化學生的安全意識,杜絕不安全事故的發生,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學校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羅江中學家長委員會和學校共同制訂本安全責任書:

1、學校與家長應當共同做好對學生假期補課期間的安全教育與保護工作,並且緊密配合,互相信任,互通信息。

2、家長為學生的法定監護人,負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的`責任與義務。

3、家長要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並教給學生一些安全自我防護知識,教育學生遠離各種危險環境,不參加各種危險活動。

4、家長和學校共同教育學生遵守《中學生日常行為規範》,遵守《學校門衞制度》(進出憑班主任簽寫的假條和出入證出入),《消防制度》(不用明火或玩火),《用電制度》(不私拉亂接電線,不準使用各種電器設備),《交通安全制度》和《不準私自下塘堰河渠洗澡》等制度。若學生不聽從教育和管理所造成不良後果,由學生和家長負全部責任。

5、家長與學校共同教育學生按時到校,按時離校,學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家長必須向班主任老師辦理請假手續出具請假條,學生上學或放學,原則上要求家長接送,確保學生上學或放學途中的安全。

6、學生在校期間,有事請假,必須具備請假條,經老師簽字、學校同意後方可准假,凡偽造簽字外出、不假外出或以撒謊的方式外出所發生的一切後果,由學生和家長負責。

7、家長與學校共同教育學生在上(放)學時不乘坐“五小”車輛(農用車、拖拉機、貨運三輪車、摩托車、農用機械車)和“三無”車輛(無牌、無證、報廢車);不在途中逗留,更不能到經營性的娛樂場所和網吧;遵守交通規則及國家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如在此期間不聽勸告,不服從教育而發生安全事故,應由學生本人及家長承擔責任。

8、家長與學校共同加強對學生進行飲食衞生安全教育,勸阻學生不買無照(證)商販出售的盒飯及食品,不食來歷不明的食品,不吃過期、變質、黴爛、有毒的食品。

9、住校生要嚴格遵守《住校生管理規定》,禁止夜不歸宿、賭博、點蠟燭、私拉亂接等違規違紀行為。

10、家長和學校共同教育學生防雷擊、防震等知識。

11、家長和學校共同對學生進行防溺水教育,嚴禁私自下河、湖、塘、堰等地游泳。

12、本責任書自簽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本次學生暑假補課時間。

責任人:_

日期:_年_月_日

國小生乘車安全責任書 篇13

孩子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現在又到了溺水安全事故頻發的季節,學校和家長都有義務加強對孩子的防溺水安全教育,為確保學生高高興興上學,平平安安回家,學生、家長要積極配合學校做好子女的相關安全教育工作,真正擔負起監護責任。現根據教育局文件精神,制定學校和家長防溺水安全責任書:

學校方面:

1、宣傳防溺水的重要意義,加強對學生的防溺水安全教育,教育學生不到有水源附近玩耍嬉戲,不得私自或結伴下河游泳,增強學生防溺水的意識和能力。

2、普及游泳注意事項,讓學生掌握有關防溺水、自救等知識,在緊急情況下,會進行簡單的處理。

家長和孩子方面:

家長是孩子的監護人,家長要負責監督孩子的防溺水安全,教育孩子做到以下幾點:

1、嚴禁孩子私自在河、湖、江、水庫、水溝、池塘等附近玩耍嬉戲,以防滑入水中。

2、嚴禁孩子私自下水游泳或擅自與同學結伴遊泳,如確需游泳的,要在家長或監護人的陪同下,到有安全防護措施和救護人員的游泳場所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3、在沒有家長或監護人的陪同下,嚴禁私自或結伴去划船。

4、乘坐船隻時必須要坐好,不要在船上亂跑,或在船舷邊嬉水。

5、教育孩子如果發現有人溺水,不要盲目下水施救。

6、提醒孩子汛期主動遠離危險水域,嚴防意外事故發生。

7、家長履行學生上學和放學途中以及放假期間的安全監護責任、做好孩子溺水防範工作。

8、學校設立學生私自游泳舉報電話,鼓勵家長和學生相互監督及時報告學校處置,電話:

上述各條希望學生和家長認真遵照執行,如因家長安全工作不得力,學生經教育後仍不自覺遵守責任書的相關規定,私自外出或結伴外出嬉水、游泳或划船造成學生溺水安全事故的,責任自負,學校不承擔責任。

學生簽字:

家長簽字:

班主任簽字:

x國小

20xx年7月

國小生乘車安全責任書 篇14

尊敬的家長、親愛的同學:

您好!為了保證學生人身安全,防止發生交通安全事故,根據上級部門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進行的接送學生車輛(家長租用)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家長要每天按時接送學生上、下學。家長要提高自身安全意識,對自己孩子的安全負責任。家長應要求學生按學校規定的時間到校,按時回家。

二、嚴禁學生自行騎車上、下學,提倡家長接送學生,不提倡學生乘坐、租用車輛上、下學,堅決不允許家長租用拖拉機、機動三輪、拼裝車、報廢車、超速超載車、低速載貨車、無證、無牌、無營運資質車等不符合交通安全要求的車輛接送學生上、下學。

三、確需租用車輛上、下學的,要做到以下幾點:

1、學校沒有校車接送學生。家長自行租用車輛接送孩子上學、放學的,須與所僱車輛駕駛員雙方簽訂安全協議,如發生交通安全事故,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2、家長要切實保障學生不乘坐不符合安全要求或無安全保障的車輛。

3、家長必須對子女進行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識教育,使其熟知交通規則,嚴格遵守交通秩序。家長要教育學生等車輛停穩後方可上車、下車,上車、下車講究秩序,不擁擠打鬧。不在車內追逐打鬧。不要將頭手等身體部位伸到車窗外。不向車外亂扔石塊、紙屑、果皮等垃圾。

4、家長必須向子女講清楚當車輛駕駛員出現以下情況時,應當拒絕乘車並告知家長,及時解決。

( 1)駕駛員沒有按規定地點進行停放,導致學生上下車及過馬路存在安全隱患。

( 2)駕駛員未嚴格按照核定載客人數載客、超員、超載。

( 3)駕駛員存在作風問題或身體、心理健康等問題。

( 4)駕駛員酒後駕駛。

( 5)駕駛員出現超速行駛,闖紅燈等交通違法行為。

( 6)駕駛員出現其他違反交通法律法規或存在交通安全隱患的情況。

四、本條約自簽字之日起生效。若有違反,按本責任書所列條款承擔相應責任。

家長簽字:

學生簽字:

年級:

姓名:

班主任簽字:

20xx年2月18日

國小生乘車安全責任書 篇15

為確保假期留校住宿學生人身和財物安全,維護校園穩定,特簽訂本責任書。

一、學生假期進出校園、宿舍須攜帶“出入證”和學生證(或身份證)以備檢查。

二、服從學校住宿安排,不得擅自調換宿舍,不得在宿舍內留宿他人,嚴禁進入異性宿舍。

三、不在宿舍內存放或使用易燃、易爆、劇毒和放射性等危險物品;不使用電磁爐、電飯鍋、電熱杯、“熱得快”、電水壺等大功率電器及炊具;不私拉亂接電源;不在樓內燃放煙花爆竹或焚燒物品;不得下水游泳。

四、妥善保管好個人貴重物品、現金、存摺等,不隨手亂放,以防丟失。

五、嚴格遵守假期作息時間,不在宿舍區大聲喧譁,不得從事影響他人學習和休息的娛樂活動。

六、攜帶貴重物品出門必須憑本人出入證在門衞處登記,否則不能帶出。

七、離開宿舍時自覺關閉水龍頭、電風扇和照明設施;電腦、充電器要斷開電源,並關鎖好門窗。

八、留校住宿期間不得參與酗酒、賭博、打架鬥毆等違紀違法活動。

九、嚴格遵守請銷假制度,離開或暫時不在學校居住須主動向輔導員請假並説明去向,得到批准後方可離開,返校後須及時銷假。

十、凡在假期留校住宿期間,有違反學生公寓住宿規定,經批評教育不改者,學校將收回其“出入證”,不予繼續留校住宿並視情節予以校紀處理。

假期留校住宿學生須自覺遵守上述規定,主動承擔安全責任,對自己負責,對學校負責。如違反上述規定造成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的,後果由學生本人負責。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一份學院存檔,一份學生本人持有。

學生簽名:

家長確認情況: 家長聯繫電話:

學院(蓋章): 審批人簽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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