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辦理失業證明

公司給我們繳納五險一金中其中有一項就是失業保險,在員工非因本人失業之後可領取職業保險金,但是在這事前需要辦理失業證,《失業證》是失業人員享受就業服務、辦理錄用登記的資格憑證。那麼失業證如何辦理?下面是小編整理的相關內容,希望對你有幫助。

怎麼辦理失業證明

申請領取或換髮《失業證》的程序:

(一)填寫《申請表》。

(二)提供《户口簿》、身份證和畢業證原件及複印件(換證只需提供《手冊》,但《手冊》填寫的內容必須完整且清楚)。

(三)提供本人一寸免冠近照兩張。

(四)經審核錄入電腦後打印《失業證》,貼上持證人照片後加蓋發證單位公章和照片騎縫鋼印。

《失業證》是失業人員享受就業服務、辦理錄用登記的資格憑證 符合失業救濟條件的,憑《失業證》和《勞動手冊》在有效期內按月領取救濟金,並憑《失業證》享受免費職業介紹、減免費轉業訓練等促進就業的優惠政策。 失業人員辦理失業登記後,由區勞動就業服務機構在5個工作日內核發《失業證》。《失業證》由市勞動行政部門統一印製。

首先是確定身份。失業人員要取得原工作單位發給的能證明其失業的證明材料。對因履行勞動合同或辭退、除名、開除等發生爭議的,應取得勞動爭議仲裁決定書或法院的判決書等。1999年1月22日國務院頒發的《失業保險條例》第16條規定,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的證明,告知其按照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權利,並將失業人員的名單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之日起7日內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備案。

其次是失業登記。《失業保險條例》第16條還規定,城鎮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失業後,應當持本單位為其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的證明,及時到指定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登記。辦理失業登記的手續一般要求是:

(一)區(縣)勞動局失業保險機構接到失業人員檔案後,依據其檔案記載和當地政府有關規定核定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及標準。

(二)失業人員與用人單位終止或解除勞動關係之日起60天以內,必須到本人户口所在縣市區的失業保險經辦機構進行失業登記。

(三)辦理失業登記時應攜帶下列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證》、户口簿及身份證複印件一張;

2、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三張;

3、本人失業前所在單位出具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4、省級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

5、失業職工從辦理申領失業保險金手續後的次月起,就可按月持本人《失業證》、《居民身份證》,到本人户口所在城鎮勞動部門領取失業保險金。

失業證辦理流程:

1、各類人員到所屬社區居委會、學校、單位等出具領取失業證的證明;

2、到街道辦證大廳一樓出具有關的證件、證明,經街道社區服務中心審批、蓋章、辦理《失業證》;

3、《失業證》年審只須帶上面提到的1—4項證件及原《失業證》直接到本街道辦理;

4、《失業證》遷街的須到原所屬區街辦理失業人員關係轉移介紹信(收回原失業證),再帶1—4項證件到本街道辦理。

現在辦理失業證以後可以每年進行一次免費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