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考人員工作證明

遼寧省國家職業資格全國(省)統一鑑定

報考人員工作證明

工作年限證明

茲證明_同志在我單位從_年__月至_年_月已從事_人力資源_職業工作_年。

在我單位工作期間,該同志遵守國家和地方法律、法規,無任何違反職業道德的行為。我單位對證明的真實有效性負責。

特此證明。

經辦人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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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公章)

年_月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