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離職證明(精選8篇)

標準離職證明 篇1

茲有(姓名)同志於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期間在我公司擔任職務,在職期間,工作努力,無不良工作表現。現因原因申請離職,並已正式辦理離職等相關手續。以後其一切相關事宜均與我司無關。

標準離職證明(精選8篇)

特此證明!

x年x月x日

標準離職證明 篇2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乙方原為甲方(部門)的(職務),於年月日經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甲乙雙方確認終止勞動關係。

雙方現已就經濟補償金及勞動關係存續期間的所有問題達成一致,並已一次性結清。同時,甲方已為乙方辦妥離職手續。

特此證明。

甲方(簽章):

乙方簽字:

xx年xx月xx日

甲方代表簽字:

xx年xx月xx日

標準離職證明 篇3

閲讀延伸》》員工提供虛假離職證明被錄用,公司發現後如何處理?

問:

我公司最近收到一封某公司的公函,告知我單位一名員工與其存在勞動關係。該公函中嚴正指出該員工掌握公司的技術祕密,若擅自利用該人員掌握的技術祕密,將承擔法律責任;另外,若明知此人未與原公司解除勞動關係而僱傭,將承擔相關損失和連帶賠償責任。

我當時很詫異天外飛來的這封公函,因為入職時該人員提供的入職材料都是齊全的。於是翻出半年前入職時該人員提交的離職證明,和寄來的公函加以對比,兩個公章明顯不同。

後來與原單位人事部門瞭解到,由於當時該人員離職前簽訂培訓協議,但未滿服務期而離職,未給公司培訓賠償且並未辦理離職手續,也並沒有通過人事部門開據離職證明。原公司多次試圖聯繫解決,該人員予以拒絕。後瞭解到此人已經在我公司工作,就提交我公司此書函,並希望儘快解決,若是再不解決將提交法院處理。

公司迅速開會討論此事,因誠信問題,最後還是考慮不再僱傭此人。

也諮詢了12333,若其離職證明是偽造或公章屬偷用,可以按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欺詐為由,認定勞動合同無效。後來和當地的勞動局仲裁室聯繫,説是可以不用仲裁認定合同無效,公司可以和員工直接解決。公司自行解決的話,也要證明離職證明是偽造的或是公章是投機取巧取得的,才能以“欺詐”為由認定合同無效,讓此人離開的心服口服。

問題是:

1. 那麼如何證明呢?是由原公司書面證明還是該名員工書面證明?

2. 除了證明離職證明系偽造的書面材料還有必要準備其他書面材料嗎?

3. 有沒有其他特別需要注意的問題

崔律師解答:

個人意見,供參考。

解除與此人的勞動合同關係要準備好合法的理由,經合法的程序。

1、事實:此員工入職時提供的離職證明確屬虛假。

建議繼續取證:

(1)與原單位再次電話溝通,瞭解當時其離職的真實情況,並予以錄音,如對方配合,可要求對方出具一個當時此員工離職時的書面情況説明;

(2)與此員工面談,讓其對於入職時的離職證明予以解釋,並對原單位發來的函件予以解釋,進行錄音取證。

(3)如此員工不承認此入職證明系虛假,公司可委託鑑定機構,對其上公章進行真偽鑑定,拿到鑑定結論。

2、理由:

(1)以嚴重違紀為由解除勞動合同。此員工的行為屬於提供虛假入職材料,你可以看看你們公司員工手冊,是否有對此種行為的明確處理,是否在規章制度上有相應的約束,是否屬於嚴重違紀可解除的情形。

(2)以員工欺詐,導致勞動合同無效為由,終結用工關係(注意,此處是“終結用工關係”,因為勞動合同無效,不能再講“解除勞動合同”)。

3、程序:通知工會,徵詢工會對處理此人的意見。向本人遞送書面處理通知,終結用工關係,同時辦理離職手續。

做到以上內容,基本上沒有問題了。

標準離職證明 篇4

先生/女士/小姐,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在我公司擔任(部門)的職務,由於原因提出辭職,與公司解除勞動關係。以資證明!

20xx年xx月xx日

標準離職證明 篇5

離職證明

甲方:(單位名稱)

乙方: 身份證號:

乙方原為甲方________(部門)的_______(職務),於 年 月 日經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甲乙雙方確認終止勞動關係。

雙方現已就經濟補償金及勞動關係存續期間的所有問題達成一致,並已一次性結清。同時,甲方已為乙方辦妥離職手續。

特此證明。

甲方(簽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甲方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標準離職證明 篇6

xx部先生/女士/小姐因春節請假天,假期到期後未及時回來上班,經電話通知後仍未到崗,根據公司考勤與考核管理規定第五條:請假未及時到崗者,按自動離職處理。

特此通知!

20xx年xx月xx日

標準離職證明 篇7

自xx年x月x日入職我司擔任xx部門崗位,至x年x月x日因個人原因申請離職,在此x年間無不良表現,工作良好。期間曾被授予稱號(榮譽)。

經公司慎重考慮准予離職,已辦理交接手續。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20xx年xx月xx日

標準離職證明 篇8

自XX年X月X日入職我司擔任XX部門崗位,至XX年X月X日因個人原因申請離職,在此XX年間無不良表現,工作良好

期間曾被授予稱號(榮譽)。

經公司慎重考慮准予離職,已辦理交接手續。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公司蓋章

日期: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