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證明的必要性和範文

離職證明是必要開的嗎?以下小編收集了相關的資料,歡迎大家閲讀。

離職證明的必要性和範文

【案例】

小雪最近幾年一直在北京打工。今年5月,被一家咖啡店招聘為服務員,當時簽訂了一年勞動合同。因為工作要一直站着,所以小雪的腰傷復發,之後與公司協商後離職。

8月底,小雪進入了一家公司,但公司要求小雪必須提供上一個供職的單位出具的離職證明,否則不予聘用。可當小雪找到咖啡店時卻被拒絕,理由是公司從沒先例給離職員工開離職證明。小雪想知道用人單位是否有責任和義務為離職員工開具離職證明?

【律師建議】

用人單位有義務為離職員工開具離職證明。

《勞動合同法》第50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24條規定,用人單位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應當寫明勞動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日期、工作崗位、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

《勞動合同法》第89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所以,您可以向當地的勞動行政部門投訴、舉報,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良心建議:盡力跟之前工作的單位用協商的方式解決問題,這樣比較有利於問題的快速解決。

離職證明範文一

離職證明

甲方:(單位名稱)

乙方: 身份證號:

乙方原為甲方________(部門)的_______(職務),於20XX年07月31日經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甲乙雙方確認終止勞動關係。

雙方現已就經濟補償金及勞動關係存續期間的所有問題達成一致,並已一次性結清。同時,甲方已為乙方辦妥離職手續。

特此證明。

甲方(簽章): 乙方簽字:

甲方代表簽字:

離職證明範文二

離職證明

茲證明xx自xx年xx月xx日入職我公司擔任xx部門xx崗位,至xx年xx月xx日因xx原因申請離職,在此工作期間無不良表現,工作良好,同事關係融洽,期間曾被授予“xx”稱號(榮譽)。經公司慎重考慮准予離職,已辦理交接手續。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公司蓋章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離職證明範文三

離職證明

先生/女士/小姐(身份證號為___________)自20XX年01月01日入職我公司擔任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助理職務,至20XX年07月31日因個人原因申請離職,在職期間無不良表現,經協商一致,已辦理離職手續。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