場地使用證明申請書 篇1
街道規劃建設辦公室:
我 (企業公司、個體工商户名稱)擬使用位於 的建築物作為 (用途),該建築物簡稱時間 年 月,原建築物使用功能為 ;總建築面積面積 m2,建築結構為 ,建築層數共 層,擬使用建築物第 層,使用面積為 m2,根據南海區人民政府相關文件要求,特向貴辦申請該建築物的場地使用證明,並作出如下承諾:
1、 知悉《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的相關規定,現申請的《場地使用證明》不具有對建築合法性的確認,也不能作為建築物產權的證明。
2、 遵守有關規劃、建設、房屋管理等相關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的規定。
3、 在開展經營活動期間不擅自變更該建(構)築物的建築結構及使用性質,並對建築結構安全、消防安全、安全生產負責。
4、 根據實際情況,需要恢復場地原使用性質時,本人無條件服從。
申請人: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場地使用證明申請書 篇2
茲有位於大瀝鎮(街道)振興路68號,該建築物為框架結構,共一層,建築面積108平方米。其場地全部 108平方米(具體使用面積)歸黃德勝(執照申請人)使用,用於開辦康域米店。在經營過程中,本人不擅自改變該建築物的結構和使用性質,並對建築結構安全、消防安全、安全生產負責。
(本證明僅在申領工商營業執照時作為場地證明文件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申請人(指模):
日期:
經手人: 經手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備註:統一使用A4紙,一式一份(備案留底)
場地使用證明申請書 篇3
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位於(地址)(面積51.2平方米)屬於XX集團所有。因房產證尚在辦理中,未能出示房產證。該房屋不屬於違章建築。該房屋用途為住宅。
x公司申請將該房屋作為住所(經營場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的有關規定,已經有利害關係的業主同意將此房屋改變為經營性用房,並已經居委會確認。
特此證明!
xx社區(蓋章)
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