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科室考核評比方法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以及市第十一屆黨代會第四次會議精神,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着力提升委機關的服務標準、服務質量、服務效率,促進科室團隊文化建設,在“勇當蘇中全面小康領頭雁”的偉大征程中勇立新功,現提出本考核評比辦法。

發改委科室考核評比方法

一、考核對象

本委“三定”方案中所設各職能科室,監察室併入組織人事科考核。

二、考核內容

一是個性工作目標考核。以市委1號文件、本委XX年工作要點及科室職能工作為考核內容。二是共性工作目標考核。主要包括黨建和精神文明建設、廉政建設、宣傳工作(網站)、行政管理和oa系統、“雙聯雙助”、 法治建設(依法行政)、綜治長安建設(社會管理創新)、信訪維穩、新“六城同創”、“千人聯千企”、掛鈎服務搬遷、社會綜合冶税、人才工作、窗口工作、建議提案辦理、學習培訓、志願服務、各類主題活動、安全生產、招商引資、交辦事項等(詳見附件)。三是作風效能建設考核。對科室全體人員進行德、能、勤、績、廉、法、穩等七個方面考評,同時由服務對象對科室服務質量及工作作風進行測評。

三、考核辦法

科室考核總分為100分,其中:個性目標、共性目標、作風效能建設與掛鈎服務分別佔30%、30%、40%。

1.個性工作目標考核。個性工作標準分為100分,年終先由各科室對照年度工作要點,逐項總結,形成完成情況報告書,並進行自我打分,由分管主任審定後交考評領導組,考評領導組進行逐項檢查對照打分。

2.共性工作目標考核。共性工作標準分為100分,平時由扎口考核科室按考評標準和時間、質量要求考核計分到各科室,年終經分管領導簽字確認後,由辦公室彙總報考核領導組審定。

3.作風效能建設考核測評。分為現職領導測評、科室人員考核得分平均分、服務對象測評三個層面。一是現職領導測評:由委現職領導年終對各科室進行打分,佔比40%,其中委主要領導在打分中的權重為30%,其他領導總計權重為70%。測評分為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二是科室人員考核得分平均分:按《市發改委XX年度目標責任制考核意見》的考核結果計算科室人員平均得分,佔比30%。其中二線人員、常年病休人員、抽調搬遷人員等不參加科室日常分工人員不納入科室計算平均分。三是服務對象測評:由委監察室組織直接服務對象測評,測評分為非常滿意、滿意、基本滿意、不滿意、不瞭解五個等次。年終選擇兩次得分的平均分作為各科室服務對象測評得分。以上有一票優秀或非常滿意視作95分,有一票良好或滿意視作85分,有一票基本合格視作70分,有一票不合格或不滿意視作50分,在此基礎上進行加權統計。凡填寫不瞭解的測評表,不列入彙總。

在上述測評中,參與測評對象如果對科室測評為不合格(不滿意)的,必須作出書面説明,並由委考核組進行確認,如情況屬實,就進行彙總;否則視作廢票處理,不進行彙總。

4.減分項目。(1)科室所承擔的主要職能工作因主觀上不作為、效率不高導致本委被市總督查組查辦或通報批評的,一次扣5分。(2)科室人員在作風建設上有違反“八條禁令”、“十項規定”被查實的,一次扣5分。(3)科室服務不及時被投訴且經委紀檢組(監察室)查實的,一例扣5分。

四、優秀科室評比辦法

1.評比辦法。對本委各職能科室,按前款考核辦法計分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名,由委黨組會最終研究確定優秀服務科室、良好服務科室。如本委獲得市先進單位,則確定4個優秀服務科室,其餘確定為良好服務科室。如本委獲得市良好單位,則確定3個優秀服務科室,其餘確定為良好服務科室。

2.“一票否決”。為確保法律、法規、制度的貫徹落實,在年度考核中嚴格實施“一票否決”制度。(1)無特殊情況,科室職能工作被市總督查組查辦,且未完成任務的。(2)科室承擔主要職能工作因主觀不努力被上級通報批評的,或列全市後3名的。(3)科室人員違反計劃生育、環境保護、土地管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安全生整理產監管、信訪工作管理規定且問題嚴重的。(4)因科室工作不到位釀成羣體上訪事件且造成惡劣影響的。(5)出現市經濟環境監察中心否決問題的。(6)科室人員當年違紀違法受到紀律法律處分的。(7)科室所承擔職能工作因主觀失誤造成行政訴訟敗訴而產生惡劣影響的。(8)科室人員有違反“八條禁令”、“十項規定”被查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