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條剪裁過還有效嗎

借條是指借個人或公家的現金或物品時寫給對方的條子,就是借條。錢物歸還後,打條人收回條子,即作廢或撕毀。它是一種憑證性文書。通常用於日常生活以及商業管理方面。那麼你知道借條剪裁過還有效嗎?下面本站小編整理了相關案例,供你參考。

借條剪裁過還有效嗎

借條剪裁過還有效嗎案例

借條上下兩端被剪裁,被起訴的借款人辯稱被剪掉部分有一句重要的話,證明這張借條上寫的話不能當真,故否認借款存在。法院審理認為,司法鑑定意見書結論為借條下方被剪裁部分“傾向有字跡存在”,不能證實被告提出的下方另有其他文字的主張,一審判決被告還錢。

原告李某和被告徐某曾有生意往來。李某訴稱,徐某因故向其借款8萬元,並出具借條,但到期後徐某並未還款,故提起訴訟要求被告還錢。法院審理中,徐某否認存在欠款,辯稱借條雖系其親筆書寫,但系在與李某做生意期間用來教李某如何書寫欠條的樣本,欠條底部原有一句證明該字條用途的話,但被李某剪掉。

法院經調查發現,借條在抬頭“借條”兩字以上及落款“借款人徐某” 以下部分均經過剪裁。物證司法鑑定部門出具司法鑑定意見書,結論為“下方被剪裁部分傾向有字跡存在”。

法院認為,依據被告向原告出具的借條,確認原、被告之間為借款關係。該借款關係不違反法律的禁止性規定,應確認為合法有效,被告理應歸還上述款項。被告否認欠款存在,亦不認可證人證言,主張借條下方被剪裁部分另有其書寫的表明借條用途的一句話。司法鑑定意見書結論為借條下方被剪裁部分“傾向”有字跡存在,該鑑定結論不能證實被告提出的落款下方另有其他文字的主張。此外,被告未能提交相應證據,故原告提交的證據優於被告。綜上,一審判決,被告於判決生效之日起15 日內一次性給付原告8萬元。

延伸閲讀

寫借條應該注意哪些事項呢?

1、借條的書寫人一定要由借款人書寫,而不是由貸款人書寫,這樣可以防止借款人以貸款人擅自書寫內容為由,拒絕承認借條的有效性。

2、借條儘量簡潔明瞭,不要用模稜兩可的語言,比如:a借b一萬元……這樣的語言無法明確是誰向誰借錢,應當用“借給”而不是“借”,沒有明確方向性。

3、不要書寫借條的原因關係,比如:因為什麼原因向你借錢,這個與借條本身無關,如果加入就可能產生附帶條件的借貸民事行為,導致借款人引用該條件進行抗辯。

4、儘量附帶借款人和貸款人的身份證號碼,體現在借條中,這樣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確認借條當事人的過程。因為,有時候某些人的日常用名與其身份證上的名字是不同的,如果借款人是用化名或小名和你交往和書寫借條的,那麼,該借條的簽名就存在重大瑕疵。

5、也是最重要的,借款人的簽名一定要親眼所見,如果借款人利用他人之手來簽署名字,就會導致借條失去證明力,因此,不要接受已經書寫好的借條或事後書寫的借條,必須要求借款人當面書寫借條。

借條本身必須是一張完整的紙,不能是撕過或裁剪過的紙張,曾有一個真實的案例是:一個借款人分幾次償還借款,每次償還就書寫在借條的下部,最後,貸款人把下部撕去,否認借款人前面幾筆還款的事實,將借款人告上法庭,要求其全額償還。借款人以借條有撕去部分作為抗辯,最後被法官結合其他證件採納借款人,判決貸款人敗訴。

因此,借條的完整性也非常重要,防止借款人以借條不具有完整性作為抗辯,因為法院並不瞭解撕去的部分是否有其他意思表示,而民事訴訟中,本着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如果你作為原告主張撕去的是空白無用的廢紙,是需要自己舉證,如果舉證不能就要承擔敗訴的結果。

還有一個是訴訟時效的問題,2年的訴訟時效是從還款日開始起算,如果從還款日起兩年內,你未向借款人主張債權就喪失勝訴權。雖然從法理上,你只要向借款人要求還款就中斷訴訟時效,但是,你要證明自己某日確實向借款人主張過債權是非常困難的(這種情況下由貸款人證明),在實踐中基本沒有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