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軌道交通條例》公佈

近日,《福州市軌道交通條例》公佈並將於明年元旦實施,下面是相關內容。

《福州市軌道交通條例》公佈

12月12日,福州市人大常委會正式向社會公佈了《福州市軌道交通條例》。記者從新聞發佈會上獲悉,制定該條例旨在保障軌道交通順利建設和安全運營,更好地規範福州市軌道交通的建設和運營行為,提升軌道交通管理的法治化水平,為廣大市民提供安全、便捷、優質的服務。該條例主要從管理體制、規劃與建設、運營與服務、安全與應急等四個方面着手,將於20xx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據介紹,發展軌道交通有利於緩解城市交通擁堵、拓展城市發展空間,做好軌道交通管理工作,對於加強我市中心城區輻射功能、提升城市品位,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具有重大深遠的意義。當前,福州市的軌道交通建設已進入高速發展階段,明年年初地鐵1號線將全線通車,標誌着福州市即將全面進入地鐵時代。按照規劃,今後福州市將建設9條軌道交通線路,目前已經獲批5條。 由於國家對城市軌道交通建設和運營尚未制定統一的法律、行政法規,為保障軌道交通順利建設和安全運營,福州學習借鑑其他城市成功經驗,結合本市實際,制定了該地方性法規。

關於管理體制方面,該條例確立了由政府統一領導、主管部門主導、部門協作配合的多層次軌道交通運營管理體制。市城鄉建設和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分別作為軌道交通建設和運營的主管部門,其他相關部門、軌道交通沿線的縣(市、區)人民政府及高新區管委會等機構,要按照各自職責協助做好軌道交通有關工作。

關於規劃與建設方面,為加強規劃管理,該條例對有關主管部門編制規劃的職責、程序提出了具體要求,並要求編制規劃時要統籌軌道交通不同線路之間,軌道交通與其他城市公共交通系統之間的換乘銜接,並結合客流量、換乘需要預留停車場、公共汽車和出租汽車站點、公共便民自行車站點等公共設施以及疏散空間。針對羣眾普遍關注的軌道交通建設時常造成交通擁堵問題,條例進行了專門的制度設計,明確軌道交通建設要設置必要的交通擁堵疏導空間,影響道路通行的,要制定交通疏解方案,避免或減少因工程施工對城市交通造成的影響。

關於運營與服務方面,該條例在提高運營服務質量、確保乘客合法權益等方面作了較多規定。其中,明確了運營單位要按照運營服務規範提供安全、便捷、優質的服務,並分別對公佈列車運行狀況、配套建設無障礙設施、設置醒目的站外導向標誌和票價實行政府定價等作了詳細規定。同時,該條例也對乘客的文明乘車做出了規定,如第三十一條規定了禁止乘客攜帶影響公共安全、運營安全的物品進站乘車、第三十三條列舉了乘客不得進行影響運營秩序、軌道交通設施容貌和環境衞生的行為。

關於安全與應急方面,條例明確了軌道交通建設、運營的安全責任主體,並要求設置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確保軌道交通建設和運營安全;對禁止危害軌道交通設施和運營安全的行為分項進行了明確。同時,為提升安全應急工作的成效,還對軌道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制定、分級啟動的程序等問題作了具體規定,明確了主管部門及相關單位應急處置工作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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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日,省人大常委會通過關於批准《福州市軌道交通條例》的決定,將於明年1月1日起施行。該法規對市民關心的地鐵票價、運行時間、運營安全等進行規範,這也是全省首部有關軌道交通的地方性法規。

針對羣眾普遍關注的軌道交通建設時常造成交通擁堵問題,條例進行專門的制度設計,明確規定,軌道交通建設應預留必要的交通擁堵疏導空間,避免或減少軌道交通工程施工對城市交通造成的影響。

軌道交通乘車環境和秩序的維持,除運營單位應盡職外,乘客的文明乘車也很重要。條例明確規定,追逐打鬧、大聲喧譁,在車站付費區以及列車車廂內飲食,擅自從事銷售活動、攬客拉客等為在軌道交通內的禁止性行為,對不服從勸阻、制止的,將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條例還規定,軌道交通票價實行政府定價,不得擅自調整或變相提價;軌道交通運營單位應在車站醒目位置公佈首末班車行車時間、列車運行狀況提示和換乘指示,並提供有關地面交通信息,相關調整信息應及時廣泛發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