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控制吸煙條例大綱

煙草的危害已經每年奪取了數百萬人的生命,飽受二手煙污染的人數更是驚人。隨着法律制度的不斷完善,公共場所吸煙問題已被越來越多的立法者所重視,這種普遍的生活現象已經在很多地方開始受到法律的苛責。下文是廣州市控制吸煙條例,歡迎閲讀!

廣州市控制吸煙條例大綱
廣州市控制吸煙條例最新版

第一條 為了控制和減少吸煙造成的危害,淨化衞生環境,保障公眾的身體健康,提高城市文明水平,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對吸煙的控制。

第三條 市、區、縣級市愛國衞生運動委員會在本級人民政府領導下,負責組織本行政區域內的控制吸煙工作和宣傳教育活動,指導、協調和監督政府相關行政管理部門按照本條例規定的職責開展控制吸煙工作,定期向社會公佈本市控制吸煙工作情況。

市、區、縣級市人民政府的相關行政管理部門按照以下規定,負責下列場所控制吸煙工作的宣傳教育、日常管理和監督,並對違反本條例規定的行為進行處罰:

(一)衞生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各類醫療衞生機構,以及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工作場所的控制吸煙工作;

(二)教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管理部門分別負責各自管轄學校的控制吸煙工作;

(三)文化、體育、旅遊、經濟貿易行政管理部門分別負責文化、娛樂、體育場所以及旅館業的控制吸煙工作;

(四)交通、港務行政管理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別負責其管轄範圍內公共交通工具及其相關公共場所的控制吸煙工作;

(五)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餐飲服務經營場所的控制吸煙工作;

(六)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商場的控制吸煙工作以及對煙草製品廣告的監督管理。

愛國衞生運動委員會成員單位的其他部門,負責各自管轄範圍的控制吸煙工作。

相關行政管理部門控制吸煙工作的具體職責分工,由市人民政府根據前款規定予以明確後向社會公佈。

城市軌道交通經營單位負責對城市軌道交通列車及其相關公共場所的控制吸煙進行監督管理。機場、鐵路的管理機構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對機場、鐵路及其相關公共場所的控制吸煙進行監督管理。

第四條 本市廣播、電視、報紙、期刊等媒體以及社區公共宣傳欄應當積極開展多種形式的吸煙和被動吸煙有害健康的宣傳教育活動,增強全社會營造無煙環境的意識。

學校應當對學生開展防止煙草煙霧危害教育,開展控制吸煙宣傳活動。

第五條 下列公共場所禁止吸煙:

(一)國家機關、事業單位提供公共服務的室內辦事區域;

(二)婦幼保健院、兒童醫院範圍的室內外區域和其他各類醫療衞生機構的室內區域;

(三)託兒所、幼兒園、中國小校、少年宮、少年兒童活動中心範圍的室內外區域;

(四)本款第三項以外的各類教育、培訓機構以及其他青少年活動場所的室內區域;

(五)影劇院、音樂廳、圖書館、展覽館、科技館、文化館、博物館、美術館、紀念館、檔案館等各類公共文化場館的室內區域;

(六)商場、書店;

(七)金融、郵政、電信等企業的室內營業區域;

(八)公共汽車電車、出租車、長途客運汽車、城市軌道交通列車、客渡輪等公共交通工具內部及其售票廳和設置在室內的站台;

(九)體育場館的觀眾區、競賽區、運動員區以及乒乓球館、羽毛球館、保齡球館、桌球館(室)、健身房等室內健身場所;

(十)旅館、賓館、酒店、招待所、培訓中心、度假村等提供住宿休息服務的經營場所的大堂以及其他室內公共區域;

(十一)電梯內部及其室內等候區域;

(十二)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禁止吸煙場所。

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需要,逐步增設禁止吸煙的場所。

第六條 下列室內公共場所限制吸煙,除經營者或者管理者自行規定全面禁煙外,應當設置吸煙室或者劃定吸煙區,吸煙室或者吸煙區以外的其他室內區域禁止吸煙:

(一)經營場所使用面積在150平方米以上或者餐位在75位以上的餐飲場所;

(二)歌舞娛樂、遊戲休閒場所;

(三)公共汽車電車、出租車、長途客運汽車、城市軌道交通列車、客渡輪、火車、飛機等公共交通工具的等候區域;

(四)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限制吸煙場所。

旅館、賓館、酒店、招待所、培訓中心、度假村等提供住宿休息服務的經營場所,應當設置無煙客房或者無煙樓層,無煙客房或者無煙樓層禁止吸煙。

第七條 室內工作場所限制吸煙。

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的辦公室、會議室、禮堂、公共走廊、電梯以及本單位的餐廳、咖啡廳禁止吸煙,其他區域可以設置吸煙室或者劃定吸煙區。

第八條 設置吸煙室或者劃定吸煙區,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二)設置明顯的標誌;

(三)與非吸煙室、非吸煙區有效分隔;

(四)遠離人員密集區域和行人必經的主要通道;

(五)安裝獨立有效的通風換氣裝置;

(六)配置煙灰缸(盒)並放置“吸煙有害健康”的標牌。

第九條 禁止吸煙場所和限制吸煙場所的經營者或者管理者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建立禁止吸煙或者限制吸煙的管理制度;

(二)在禁止吸煙場所或者區域設置明顯的禁止吸煙標誌和舉報投訴電話號碼標牌,並保持標誌和標牌完整、清晰;

(三)不得在禁止吸煙場所或者區域放置煙具和附煙草廣告的物品;

(四)對在禁止吸煙場所或者區域的吸煙者予以勸導,對不聽勸導的,向本條例第三條第二款規定的相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禁止吸煙場所的經營者或者管理者可以設禁止吸煙檢查員,負責履行前款第四項所列職責。

第十條 設置吸煙室或者劃定吸煙區的場所的經營者或者管理者應當加強禁止吸煙的宣傳,採取有效措施,逐步取消吸煙室或者吸煙區。

第十一條 任何人不得在禁止吸煙場所或者區域內吸煙或者攜帶燃着的捲煙、雪茄煙、煙斗。

第十二條 公民在本市禁止吸煙場所或者區域內發現吸煙違法行為的,可以行使下列權利:

(一)要求吸煙者立即停止吸煙;

(二)向該場所的經營者或者管理者投訴,要求該場所的經營者或者管理者勸導吸煙者停止吸煙;

(三)對不履行控制吸煙職責的經營者或者管理者,向市愛國衞生運動委員會舉報和投訴。

第十三條 市愛國衞生運動委員會應當設置並且公開全市統一的舉報和投訴電話,方便單位或者個人對違反本條例規定的違法行為或者不依法履行職責的行為進行舉報和投訴。市愛國衞生運動委員會接到單位或者個人的舉報和投訴後,應當要求相關行政管理部門或者本條例第三條第五款規定的單位、機構及時處理。

第十四條 市愛國衞生運動委員會可以根據控制吸煙工作的需要,組織多部門聯合執法以及對國家機關執行本條例的情況進行檢查,相關行政管理部門或者本條例第三條第五款規定的單位、機構應當參與。

第十五條 相關行政管理部門的行政執法人員在執法時,應當向當事人出示行政執法證件。

第十六條 禁止吸煙標誌、警示標識的製作標準以及張貼規範由市愛國衞生運動委員會統一規定。市愛國衞生運動委員會應當向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免費發放禁止吸煙標誌、警示標識和舉報投訴電話號碼標牌。

第十七條 在各類公務和大型公共活動中不吸煙、不備煙、不敬煙。

第十八條 煙草製品銷售者(含個體攤檔)應當在每年5月31日“世界無煙日”停止售煙一天。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開展對“世界無煙日”停止售煙的宣傳,並且加強對煙草製品銷售者在“世界無煙日”停止售煙的監督。

第十九條 煙草製品銷售者應當在出售場所的顯著位置設置吸煙有害健康和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煙草製品的標誌。

煙草製品銷售者不得向未成年人和孕婦出售煙草製品,對難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應當要求其出示身份證件。

第二十條 禁止利用廣播、電視、互聯網、報紙、期刊等媒體發佈煙草廣告。

禁止在户外和公共場所設置煙草廣告。

禁止煙草製品生產者、經營者派贈煙草製品。

第二十一條 鼓勵各類醫療衞生機構設立戒煙服務門診,為吸煙者提供戒煙指導和幫助。

第二十二條 鼓勵創建無吸煙單位。市人民政府對無吸煙單位以及在控制吸煙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單位予以表彰或者獎勵。表彰或者獎勵的辦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二十三條 鼓勵控制吸煙協會等社會組織通過各種形式,參與控制吸煙工作或者為控制吸煙工作提供支持。

政府相關行政管理部門開展控制吸煙工作可以採用志願服務或者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

第二十四條 違反本條例第六條規定,由本條例第三條第二款規定的相關行政管理部門或者本條例第三條第五款規定的單位按照下列規定對該場所的經營者或者管理者實施行政處罰:

(一)應當設置吸煙室或者劃定吸煙區而沒有設置或者劃定的,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以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二)應當設置無煙客房或者無煙樓層而沒有設置的,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以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五條 違反本條例第九條第一款規定,經營者或者管理者不履行職責的,由本條例第三條第二款規定的相關行政管理部門對其予以警告,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以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罰款。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在其經營場所發現吸煙不予制止,或者未懸掛禁止吸煙標誌的,由公安機關、文化行政管理部門依照《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六條 違反本條例第十一條規定,由本條例第三條第二款規定的相關行政管理部門或者本條例第三條第五款規定的單位對違法吸煙者予以警告,責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以五十元的罰款。

第二十七條 違反本條例第十九條規定,未在顯著位置設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煙草製品標誌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煙草製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的規定予以行政處罰。

第二十八條 違反本條例第二十條第一款規定,利用廣播、電視、報紙、期刊發佈煙草廣告或者違反本條例第二十條第二款規定,在公共場所設置煙草廣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的規定予以行政處罰。

違反本條例第二十條第二款規定,在户外設置煙草廣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負有責任的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停止發佈,沒收廣告費用,可以並處廣告費用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

違反本條例第二十條第三款規定,派贈煙草製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派贈行為,並對派贈單位處以十萬元的罰款。

第二十九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一)阻礙禁止吸煙場所或者區域的經營者或者管理者、禁止吸煙檢查員履行職責,並且擾亂公共秩序或者侵犯人身權利、財產權利的;

(二)阻礙行政執法人員執行公務的。

第三十條 愛國衞生運動委員會和本條例第三條第二款規定的相關行政管理部門及其工作人員不依法履行控制吸煙職責,或者濫用職權、謀取私利的,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由任免機關或者監察機關按照管理權限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一條 本條例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

控制吸煙的原因

吸煙有害健康已經成為一個公認的事實。據瞭解,香煙中含有1400多種成分。吸煙時產生煙霧裏有40多種致癌物質,還有十多種會促進癌發展的物質,其中對人體危害最大的是尼古丁、一氧化碳和多種其它金屬化合物。有關醫學研究表明,吸煙是心腦血管疾病、癌症、慢性阻塞性肺病等多種疾患的行為危害因素,吸煙已成為繼高血壓之後的第二號全球殺手。

有資料表明,長期吸煙者的肺癌發病率比不吸煙者高10倍~20倍,喉癌發病率高6~10倍,冠心病發病率高2~3倍,循環系統發病率高3倍,氣管類發病率高2~8倍。被動吸煙的危害更大,每天平均1小時的被動吸煙就足以破壞動脈血管。一些與吸煙者共同生活的女性,患肺癌的機率比常人多出6倍。

在我國年滿15歲的人羣當中,有60%的男性和4%的女性吸煙。而全世界每年死於與吸煙有關疾病的煙民達500萬人,其中中國有120萬人。

據統計,如果不加控制,這一數字到20xx年時將達到1000萬。

因此,根據世界衞生組織提供的數據顯示,雖然煙草業一直稱這個行業帶來的就業及税收對世界經濟有很大貢獻,但煙草業對經濟的貢獻遠遠不夠抵消它對家庭開支、公共健康、環境及國民經濟等造成的損失。因此,世界衞生組織將煙草流行作為全球最嚴重的公共衞生問題列入重點控制領域。

每4人有1人吸煙,人數佔全球煙民1/3

我國既是煙草生產大國,也是煙草消費大國。據統計數據顯示,我國的煙草產量相當於其他7個最大煙草生產國的總和。我國每年銷售的香煙高達1.6萬億支,國人消費的香煙約佔世界三分之一。目前中國煙民大概在3.2~3.6億,約佔全球煙民總數的1/3,也就是説每4箇中國人當中就有一個是煙民。

據瞭解,1996年全國吸煙行為流行病學調查結果顯示,全國15歲以上人羣吸煙率為37.6%,其中男性和女性吸煙率分別為66.9%和4.2%。將兩次調查結果用20xx年人口普查數據進行標化後進行比較,20xx年人羣吸煙率比1996年下降了1.8%,男女分別下降了3.1%和1.0%。但是,由於人口的增長及老齡化,吸煙人口較1996年仍增加3000萬。調查結果顯示,20xx年我國15歲以上人羣吸煙率為35.8%,其中男性和女性吸煙率分別為66.0%和3.1%。

在龐大的吸煙人口背後,我國吸煙人羣年輕化趨勢開始加劇,與20世紀80年代相比,開始吸煙的平均年齡由22.4歲降為19.7歲。

日前召開的中國吸煙與健康協會成立10週年慶祝會上傳來消息:我國吸煙人口呈低齡化,青少年吸煙率上升,吸煙人數達5000萬。專家呼籲:讓青少年遠離煙草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