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經濟特區醫療條例》五大變化

我國首部地方醫療基本法規《深圳經濟特區醫療條例》於20xx年1月1日起施行,那麼,下面是小編給大家整理收集的《深圳經濟特區醫療條例》五大變化,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深圳經濟特區醫療條例》五大變化

變化1:醫療機構和醫師也要“扣分”了

借鑑機動車駕駛人累積記分制度的做法,《醫療條例》建立了醫療機構和醫師累積記分制度,並將記分與行政處罰掛鈎。醫療機構和醫師就像領了“駕照”,違法除依法受到行政處罰外,還將被記分,記分累積到一定分值,將被給予警告、責令暫停執業的行政處罰,最嚴重的將被吊證。

變化2:患者複印病歷,醫院六小時內應提供

《醫療條例》對患者的權利給予了大力保障,尤其引人注目的是要求醫療機構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向患者公開全部病歷。

醫患糾紛的產生,很多時候源於醫患雙方信息的不對等,患方常常懷疑搶救記錄、病程記錄等按照現行有關規定醫療機構不是必須向患方公開的主觀病歷資料遭到醫療機構篡改。為解決這一矛盾,《醫療條例》明確,患者或者其代理人有查閲或複印、複製所有病歷的權利,醫療機構應當在正常工作時間六小時內提供。

變化3:醫師註冊不找政府找協會

啟動儀式上,深圳市醫師協會代表、市人民醫院胸外科醫生王光鎖宣讀了《深圳市醫師協會給全市執業醫師的倡議書》。

借鑑律師、註冊會計師“業必歸會”的制度,《醫療條例》也建立了醫療機構和醫師的“業必歸會”制度,衞生行政部門可以依法通過購買服務、委託等方式將部分事項交由具備條件的醫療行業組織承擔。

在深圳,這個行業組織是深圳市醫師協會。全市4500多家醫療機構和4萬多名醫師應當在20xx年6月30日前加入深圳市醫師協會,接受行業自律管理。市民如果認為醫療機構和醫師的執業行為不符合規定,可以依法向市醫師協會投訴或者舉報,市醫師協會將依法調查處理。

根據《醫療條例》規定,原本由深圳市衞計委及各區衞生計生行政部門負責的醫師執業註冊和備案等職責,也將轉由深圳市醫師協會履行。20xx年1月1日-6月30日期間,醫師執業註冊臨時辦事地點為市民中心行政服務大廳第59、60號窗口;專用辦公電話為88125370、88125371。

變化4:“醫鬧”、“號販子”要更小心了

以往,根據《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衞條例》,醫療機構屬於內保單位,並非類似機場、火車站的公共場所,不利於預防和打擊醫鬧、醫暴等違法犯罪行為。

此次《醫療條例》明確規定,醫療機構執業場所是醫療機構提供醫療服務的公共場所,公安機關應當維護醫療機構治安秩序,預防和打擊侵害醫務人員和醫療機構其他工作人員、患者人身安全以及擾亂醫療機構正常秩序的違法犯罪行為。

在啟動儀式上,深圳市公安局明確表示,將嚴格按照《醫療條例》要求,深入開展“平安醫院”專項行動,對傷醫、“醫鬧”等違法犯罪活動堅持“零容忍”,嚴厲打擊各類涉醫違法犯罪行為,並積極加強與衞生計生部門的溝通協作,深入推進醫院警務室建設,指導醫院提升人防物防技防設施水平,強化醫院安全防範體系建設。

20xx年以來,深圳市公安機關在全市共查處傷醫案件10起、其他各類涉醫案件22起,刑事拘留15人、行政拘留31人。其中查處打擊“醫托”、“號販子”案件4起,抓獲“號販子”6人。

變化5:醫療機構在營業執照和執業許可證上將“同名”

過去營利性醫療機構和商事主體的命名規則不一致,導致醫療機構的營業執照和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上的名稱不同,如某醫療機構名為“深圳**醫院”,其商事主體登記的名稱則為“深圳**醫院有限責任公司”,許多部門、機構認為這是兩個法人主體,導致其在工商、税務、社保、銀行等相關業務無法順利開展,嚴重影響醫療機構的正常運營。

此次《醫療條例》也解決了這個社會辦醫療機構反映尤為強烈的問題,明確規定,應當按照符合醫療機構管理有關規定的醫療機構名稱,即直接以“深圳**醫院”的名稱進行主體資格登記,從而徹底解決名稱不一致的問題。

在啟動儀式上,深圳市市場監管委向深圳遠東婦產醫院頒發了第一張“同名”營業執照,營業執照上的商事主體名稱與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上的名稱同為“深圳遠東婦產醫院”。

深圳市市場監管委表示,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將認真做好醫療機構的主體資格登記,同時進一步深化商事登記制度改革,對全市現存已登記註冊及擬將設立登記的盈利性醫療機構做好變更登記及設立登記,並在“多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模式下,做好與税務,公安等相關部門的銜接,做好溝通協調。

相關閲讀

我國首部地方醫療基本法規《深圳經濟特區醫療條例》(簡稱《醫療條例》)將於20xx年1月1日起施行,為深圳醫改挺進“深水區”提供法律保障和支持。

12月30日上午,深圳市人大、市衞計委、市廣電集團聯合在中心書城廣場舉行了《深圳經濟特區醫療條例》啟動儀式。依據《醫療條例》帶來的變化,深圳市市場監管委向深圳遠東婦產醫院頒發了國內第一張商事主體名稱與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名稱相同的營業執照。

深圳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蔣宇揚、全國人大教科文衞委人口衞生體育室主任丁巍、深圳市副市長吳以環、國家衞計委法制司副司長趙寧等出席了啟動儀式。

用特區立法優勢助推“醫改”前行

《深圳經濟特區醫療條例》被譽為深圳醫療“基本法”,是深圳充分運用特區立法優勢,對現行法律法規中不適應當前醫療衞生事業發展需要的內容進行創新和完善的成果。深圳市人大、市政府直接牽頭組織此次立法工作,從20xx年開始啟動立法調研,20xx年將《醫療條例》列入市人大立法計劃,20xx年進入審議階段,並於20xx年8月25日在市人大常委會會議中表決通過。

《醫療條例》將深圳醫改的很多優秀做法以法律的形式予以固化,並提出了一系列大膽的創新,比如規定醫療機構和醫師實行累積計分制度、加入市醫師協會開展行業自律,要求醫療機構向患者公開全部病歷,將醫療機構明確為“公共場所”,對公立醫療機構和社會辦醫療機構承擔的基本醫療均給予適當的政府補助,有助於規範醫療執業行為,改善醫患關係,促進多元化辦醫格局形成。

接下來,深圳市、區政府將依據《醫療條例》,進一步深化醫藥衞生體制改革,包括推進分級診療,將社康中心的建設標準納入城市規劃與準則,並通過完善醫保政策引導機制,引導醫療衞生工作重心下移、資源下沉,構建“基層首診、雙向轉診、急慢分治、上下聯動”的分級診療模式;全面放開醫療市場,簡化審批程序,並採取多種措施鼓勵社會力量辦醫。

深圳市衞計委將加快制定《醫療條例》配套文件,如醫療機構執業登記辦法、轉診標準和流程、醫療技術臨牀應用和手術分級管理規定、電子病歷管理辦法、家庭醫生服務具體辦法等,確保《醫療條例》的貫徹落實。

深圳市市場監管委向深圳遠東婦產醫院頒發了國內第一張商事主體名稱與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名稱相同的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