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專利獎評獎辦法實施細則

中國專利獎是中國唯一的專門對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創造給予獎勵的政府部門獎,得到聯合國世界知識產權組織(WIPO)的認可,在國際上有一定的影響。下文是福建省專利獎評獎辦法實施細則,歡迎閲讀!

福建省專利獎評獎辦法實施細則
福建省專利獎評獎辦法實施細則最新版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做好福建省專利獎的評獎工作,根據《福建省專利獎評獎辦法》(以下簡稱“評獎辦法”),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本細則適用於福建省專利獎的申報、推薦、評審、授獎等各項活動。

第三條 福建省專利獎授予其專利在福建省行政區域內產生顯著經濟社會效益的中國專利權人。福建省行政區域內的外資及港澳台資企業和個人可按照評獎辦法的要求申報福建省專利獎。

第四條 福建省專利獎的申報、推薦、評審和授獎工作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第二章 機構設置

第五條 評審委員會設主任1人,由分管知識產權工作的省領導擔任;副主任由省政府辦公廳、省財政廳、省知識產權局領導擔任;委員若干人,由省直相關部門領導和專家組成。

評審委員會下設評審辦公室和專業評審組,評審辦公室設在福建省知識產權局,專業評審組由專家組成。

第六條 評審委員會職責:

(一)管理指導省專利獎評審工作;

(二)確定擬獎勵的專利項目、人員、等級,並上報省人民政府;

(三)決定專利獎評審工作中的其它重大事項。

第七條 評審辦公室職責:

(一)組織協調專利獎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組織開展福建省專利獎評獎工作;

(三)建立評審專家庫;

(四)選定專業評審組成員;

(五)彙總、形式審查申報材料;

(六)組織專業評審組進行初評;

(七)彙總專業評審組初評意見,並向評審委員會提出獲獎專利項目和獎勵等級的建議;

(八)組織公示、處理異議;

(九)向評審委員會報告評審過程中出現的重大問題並提出具體處理意見;

(十)其它相關工作。

第八條 根據當屆專利獎的申報情況,設立專業評審組,專業評審組的評審成員由以下人員組成:

(一)相關領域的技術專家;

(二)知識產權管理工作人員。

第九條 專業評審組職責:

(一)對專利獎申報項目進行初評;

(二)提出改進專業評審工作的建議;

(三)其它相關工作。

第三章 申報條件

第十條 評獎辦法第七條第(一)項所稱“福建省行政區域內的單位或個人”,是指在福建省註冊的企事業單位或住所地在福建省的個人。省外專利權人許可我省單位實施其專利併產生顯著經濟社會效益的,由實施單位申報。

第十一條 評獎辦法第七條第(三)項所稱“經濟效益”主要考慮新增銷售額和新增利潤;所稱“社會效益”主要考慮帶動區域經濟發展,增加社會就業、出口創匯和替代進口,促進自主創新和節能環保以及提高居民生活質量等情況。

第十二條 評獎辦法第八條第(一)項所稱“專利權屬糾紛”是指一項發明創造被授予專利權後,當事人之間就誰應當是發明創造的真正權利人而發生的糾紛。

評獎辦法第八條第(一)項所稱“發明人或設計人糾紛”,是指:

(一)發明人或設計人資格糾紛尚未解決的;

(二)職務發明的發明人和設計人的獎勵和報酬糾紛尚未解決的。

評獎辦法第八條第(二)項所稱“宣告專利權無效請求程序”是指任何單位或者個人認為某一專利權的授予不符合專利法有關規定的,而請求專利複審委員會宣告該專利權無效或者部分無效的程序。

第四章 獎項設置和評獎標準

第十三條 根據評獎辦法,福建省專利獎設特等獎和一、二、三等獎,其中:

(一)特等獎1項,獎勵人民幣30萬元;

(二)一等獎不超過3項,每項獎勵人民幣10萬元;

(三)二等獎不超過10項,每項獎勵人民幣5萬元;

(四)三等獎不超過30項,每項獎勵人民幣3萬元。

第十四條 獲中國專利獎金獎和優秀獎的,分別按特等獎和一等獎的標準給予獎勵;獲中國專利獎外觀設計金獎和優秀獎的,分別按一等獎和二等獎的標準給予獎勵。對中國專利獎的獎勵可在當年兑現。

第十五條 符合下列條件的發明專利項目,可以評為特等獎:

(一)在國家技術創新領域取得重大突破;

(二)在專利技術實施推廣中取得巨大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第十六條 符合下列條件的發明專利項目,可以評為一等獎:

(一)對參與國內外市場競爭發揮了重要作用,在促進本領域的技術進步與創新有突出貢獻;

(二)取得顯著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第十七條 對在技術創新或專利技術產業化中取得顯著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專利項目,可以評為二等獎。

第十八條 對在技術創新或專利技術產業化中取得較好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專利項目,可以評為三等獎。

第五章 申報程序

第十九條 申報人應按照要求填寫由評審辦公室統一製作的《福建省專利獎申報書》,並按評審當年規定的時間申報。

第二十條 專利權人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申報專利獎時所有專利權人要出具書面同意報告,並協商指定其中一個專利權人進行申報。

第二十一條 評獎辦法第十一條第(五)項所稱“國家法律法規要求檢測或審批的產品”主要指食品、藥品、醫療器械、通信設備、壓力容器、基因工程技術產品等特殊產品。

第二十二條 推薦單位按照下列要求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查:

(一)是否符合評獎辦法第七條、第八條、第十一條的申報條件;

(二)提供的材料是否齊全、合格、有效。

第二十三條 評審辦公室認為申報材料不符合規定的,應告知推薦單位或申報人補正的內容,申報人須在十日之內補正;逾期未補正或經補正仍不符合規定的,不予提交評審。

第六章 評審

第二十四條 專業評審組按照下列規則進行初評:

(一)專業評審組就符合條件的申報項目進行初評,必要時可組織申報人進行口頭答辯;

(二)各專業評審組的評審專家組成人數應為單數;

(三)各專業評審組以記名投票方式表決,提出初評意見,並上報評審辦公室。

第二十五條 評審辦公室彙總初評意見,向評審委員會提出獲獎專利項目和獎勵等級的建議。

第二十六條 評審委員會對評審辦公室提出的建議進行審議,確定擬獎勵的項目、人員、等級。

第二十七條 評審委員會在到會委員數達到或超過三分之二的情況下,按照評審規則依次對特等獎、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的建議項目進行投票表決。特等獎應獲得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參會委員的通過,其餘獎項均應獲得二分之一以上(不含二分之一)參會委員的通過。

第二十八條 評審過程應遵守迴避制度,與參評項目有利益關係的人員不得作為當年專業評審組成員。

第二十九條 根據評獎辦法第十四條的規定,組織和個人就評審結果向評審辦公室提出異議的,須如實提出異議理由和相應的證明材料,需要保密的可在異議材料中註明。

組織提出異議的,應在異議材料上加蓋公章,寫明聯繫方式和聯絡人員;以個人名義提出異議的,須寫明異議人真實姓名、工作單位、聯繫電話和詳細地址。

第三十條 在申報之後、評審結果公佈之前,若出現專利權屬糾紛、被請求宣告專利權無效的情形,確實影響該專利法律狀態的,該專利項目不得繼續參與評獎。

第三十一條 省人民政府向獲得省專利獎的專利權人頒發獎牌和獎金,對省專利獎獲獎項目的發明人或設計人頒發證書,並通過新聞媒體予以公佈。獲獎專利權人為單位的,應給予發明人或設計人不低於所獲獎金70%的獎勵。

第三十二條 評審辦公室應將獲獎專利項目的材料(含電子文檔)進行整理、歸檔;未獲獎的專利項目申報材料不予退還。

第七章 罰則

第三十三條 對違反評審工作紀律和相關程序的行為,任何組織或個人均可依據事實以書面形式向評審辦公室或紀檢監察部門舉報。

第三十四條 申請人提供虛假數據、材料,騙取專利獎的,評審委員會有權根據具體情節,作出通報批評、撤消獎勵、收回獎金的決定。推薦單位提供虛假數據、材料,協助他人騙取專利獎的,由評審委員會給予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暫停或者取消其推薦資格,並建議當地政府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追究其責任。

第三十五條 福建省專利獎的評審工作人員在評審活動中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其責任。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六條 本實施細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由省知識產權局負責解釋。

中國專利獎的介紹

中國專利獎由國家知識產權局於1989年設立,20xx年第十一屆起,中國專利獎評選週期由二年一屆改為一年一屆 。評獎標準不僅強調項目的專利技術水平和創新高度,也注重其在市場轉化過程中的運用情況,同時還對其保護狀況和管理情況提出要求。

參與專利獎的評選需要有各地知識產權局的推薦、國務院單位或者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學院院士的推薦信等。參與評選的單位或者個人還需要準備申報書、項目資料等。

20xx年12月15日,第xx屆中國專利獎頒獎大會在北京舉行。“一種重質油及渣油加氫轉化催化劑及其製備方法”等25項專利獲發明、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金獎。

大會共頒發發明、實用新型專利金獎20項,外觀設計專利金獎5項。“人工耳蝸植入體”等5項外觀設計專利獲“中國外觀設計金獎”。國家知識產權局還授予“豬肺炎支原體克隆致弱株”等507項發明、實用新型專利中國專利優秀獎,“浴缸”等57項外觀設計專利中國外觀設計優秀獎。深圳市知識產權局等8家單位被授予中國專利獎最佳組織獎,湖北省知識產權局等20家單位獲中國專利獎優秀組織獎,張禮和等8位院士獲中國專利獎最佳推薦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