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採購合同模板

甲方(需方):xx公司

藥品採購合同模板

乙方(供方):xx分公司

甲方根據日常使用需要對常用藥品進行年度採購,乙方為甲方提供藥品。依據有關法律法規,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購銷方式

甲方根據日常使用需要發出訂單,乙方確認訂單並進行配送,甲方收到乙方配送藥品後進行確認並按規定時間付款。

第二條 質量保證

1、乙方向甲方提供《藥品經營企業許可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複印件等合法有效證件。

2、乙方對所售藥品質量負責,提供的藥品必須符合國家的質量標準和有關要求。

3、乙方須提供所售藥品的生產批件和產品合格證,首批所供藥品須提供省或(市)藥檢所檢測的檢測報告書。

4、進口藥品需附有該批藥品的《口岸檢驗報告》和《進口註冊證》或《醫藥產品註冊證》的複印件,並加蓋質量管理部門印章。

5、藥品有效期在1年或1年半以內的,乙方所供藥品不低於有效期限12個月,有效期在2年或2年以上的,乙方所供藥品不低於整

個有效期的18個月。

第三條 藥品包裝標準

1、除非對包裝另有規定,乙方提供的全部藥品應按國家標準保護措施進行包裝,以防止藥品在轉運中損壞或變質,確保藥品安全無損運抵指定地點。

2、每一個包裝箱內應附一份詳細裝箱單和質量檢驗報告書或合格證書,如非整件則須附有加章的質量檢驗報告書或合格證書的複印件。包裝,標記和包裝箱內外的單據應符合合同的要求。

3、由於包裝不善所引起的產品損壞和變質由乙方負責更換或賠償損失。

第四條 藥品檢驗

1、甲方在接收藥品時,應對藥品進行驗貨確認,對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權拒絕接受。對開箱時發現的破損、近效期產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裝產品乙方應及時更換,不得影響甲方的用藥。 因乙方交貨不符合要求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負責賠償。

2、甲乙雙方對藥品質量存在爭議時,應送甲方所在地藥檢部門檢驗。如送檢藥品存在質量問題,檢驗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據此單方中止該品規藥品購銷合同的履行;如送檢藥品無質量問題,合同繼續履行,檢驗費用由雙方各負擔50%.在藥品送檢期間,甲方用藥暫由其他同類品規藥品替代。

3、乙方配送的藥品如在使用過程中多次(三次及三次以上)出現不良反應時,甲方應及時通報乙方。同時甲方有權單方中止該品規

藥品採購合同的繼續履行,退回剩餘藥品,由此造成的所有損失由乙方承擔。

4、為保證藥品質量,避免造成藥品的浪費,甲方對已購進的藥品應妥善儲存和管理。如因乙方藥品質量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如因甲方庫存條件不符合藥品正常儲存,造成的藥品質量問題,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5、甲方在購進藥品3個月內可向乙方要求換貨;超過3個月甲方仍須向乙方換貨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除雙方書面約定外,失效藥品不能退換。

第五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一年,從20xx年11月30日至20xx年11月30日,採取供需雙方一次簽約、分批供貨、分次付款的辦法實施。合同期滿,雙方無異議可順延一年。

第六條 交貨時間、地點

1、藥品配送由乙方或乙方委託的藥品配送商負責。甲方根據用藥計劃向乙方發送批次採購計劃,乙方據此配送。乙方每次配送的時間和數量必須嚴格按照甲方發送的批次採購計劃執行。一般藥品的配送時間不應超過七個工作日。

2、乙方交貨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相關伴隨服務:(1)藥品的現場搬運或入庫; (2)提供藥品開箱或分裝的用具;(3)對開箱時發現的破損、近失效期藥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裝藥品及時更換;(4)其他乙方應提供的相關服務項目。

3、交貨地點:甲方指定地點。

第七條 合同價款及結算

1、合同藥品價款為30萬

2、如果國家有關部門調整藥品價格,藥品價格原則上就低不就高,因此造成藥品積壓,甲方有權退回積壓藥品或修改合同,由此對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3、結算方式:大批量採購(一次藥品價款5萬元以上)實行批次據實結算,平常零星採購實行季度末結算,乙方應向甲方提交對已交易藥品的發票和有關單據。

第八條 合同解除和終止

發生下列情況,甲方可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書,部分或全部終止合同,乙方對甲方的損失進行賠償:

(1)乙方提供的藥品存有質量問題。

(2)乙方未能在合同規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長的限期內提供部分或全部藥品。

(3)乙方不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影響甲方的正常使用。

(4)乙方在本合同的實施過程中有違法、違規行為。

2、如甲方未按合同的規定按時結算價款,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法定滯納金並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直至終止本合同。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乙方無正當理由拖延交貨,將按1000元/日標準向甲方交納違約金,違約金的限額是合同總價的20%,甲方根據乙方違約情

況有權部分或全部終止合同。

2、乙方提供藥品存在質量問題,由此給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損失或引起事故,乙方負責賠償,甲方根據乙方違約情況有權部分或全部終止合同。

3、甲方預期支付貨款,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標準為每逾期一天,支付應付款項的萬分之五。逾期十五日扔未支付的,乙方有權在發出書面催收通知五日後終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4、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無故中止履行經催告後不及時改正的,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承擔合同總價款20%的違約金。

第十條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無法控制、不可預見、不能避免的事件或狀況,如戰爭、嚴重火災、洪水、颱風、地震、疫情等。

2、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按時配送藥品和提供伴隨服務的情況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拖延的事實、可能拖延的時間和原因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後,應儘快對情況進行核實。並由甲方確定是否酌情延長交貨時間以及是否收取違約金或終止合同。延期應通過修改合同的方式由雙方認可並重新簽署。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則可依照有關法律規定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其它

1、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2、本合同自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簽訂日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簽訂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