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購安裝合同(精選15篇)

採購安裝合同 篇1

採購人(甲方):

採購安裝合同(精選15篇)

供應商(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及四川現代教育集團黃許職業中專學校賓旅實訓大樓弱電系統招標邀請函 項目的《招標文件》、乙方的《投標文件》及《中標通知書》,甲、乙雙方同意簽訂本合同。詳細技術説明及其他有關合同項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説明,合同附件及本項目的招標文件、投標文件、《中標通知書》等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雙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條款:

一、合同貨物

詳見設備清單(投標文件配置清單)

二、合同總價

合同總價為人民幣大寫: 元,即RMB¥ 元;該合同總價已包括貨物設計、材料、製造、包裝、運輸、安裝、調試、檢測、驗收合格交付使用、培訓及保修期內保修服務與備用物件等所有其他有關各項的含税費用。本合同執行期間合同單價不變,甲方可根據實際需要進行增減,據實結算。甲方無須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規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費用。

三、質量要求

1、乙方須提供全新的貨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無劃傷、無碰撞痕跡,且權屬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識產權。貨物必須符合或優於國家(行業)標準,以及本項目招標文件的質量要求和技術指標與出廠標準。

2、乙方所交貨物每台貨物上均應有產品質量檢驗合格標誌或質量認證標誌。

3、貨物製造質量出現問題,乙方應負責三包(包修、包換、包退),費用由乙方負擔,甲方有權到乙方生產場地檢查貨物質量和生產進度。

4、貨到現場後由於甲方保管不當造成的質量問題,乙方亦應負責修理,但費用由甲方負擔。

四、安裝要求

1、乙方進場安裝涉及到水、電由甲方協調,費用乙方承擔。

2、安裝施工安全責任由乙方負責,乙方必須規範、安全、文明施工。

五、交貨及驗收

1、乙方交貨期限為合同簽訂生效後的 20 日內交貨,隨即在70日內全部完成安裝調試驗收合格使用。如由於採購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遲簽訂或交貨延遲,時間順延。交貨驗收時須提供產品質檢部門的檢測報告。

2、驗收由甲方組織,乙方配合進行:

(1) 貨物在乙方通知安裝調試完畢後,設備試用15天內進行驗收;

(2) 驗收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以及甲方招標文件的質量要求和技術指標、乙方的投標文件及承諾與本合同約定標準進行驗收;甲乙雙方如對質量要求和技術指標的約定標準有相互牴觸或異議的事項,由甲方在招標與投標文件中按質量要求和技術指標比較優勝的原則確定該項的約定標準進行驗收;

(3) 驗收時如發現所交付的貨物有短裝、次品、損壞或其它不符合標準及本合同規定之情形者,甲方應做出詳盡的現場記錄,或由甲乙雙方簽署備忘錄,此現場記錄或備忘錄可用作補充、缺失和更換損壞部件的有效證據,由此產生的時間延誤與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驗收期限相應順延;

(4) 質量驗收合格,雙方簽字確認。

3、貨物安裝完成後 15 日內,甲方無故不進行驗收工作並已使用貨物的,視同已安裝調試完成並驗收合格。

4、乙方應將所提供貨物的裝箱清單、配件、隨機工具、用户使用手冊、原廠保修卡等資料交付給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貨物及本款規定的單證和工具的,必須負責補齊,否則視為未按合同約定交貨。

5、如貨物經乙方 三 次維修仍不能達到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甲方有權退貨,並視作乙方不能交付貨物而須支付違約賠償金給甲方,甲方還可依法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六、付款方式

1、乙方按時、按期、按質供貨,安裝經甲方驗收合格交付使用後,20xx年3月18日付貨款的50%,剩餘50%在供貨方履行質保責任後於20xx年3月18日付清;

2、乙方須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發票及憑證資料進行支付結算

七、售後服務

1、質保期為驗收合格後兩年,質保期內出現質量問題,乙方在接到通知後 4 小時內響應到場, 8 小時內完成維修或更換,並承擔修理調換的費用。

2、乙方須指派專人負責與甲方聯繫售後服務事宜。

八、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責任

(1) 甲方無正當理由拒收貨物的,甲方應償付合同總價百分之 10 的違約金;

(2) 甲方逾期支付貨款的,除應及時付足貨款外,應向乙方償付欠款總額萬分之 10 /天的違約金;

(3) 甲方償付的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還應按乙方損失尚未彌補的部分,支付賠償金給乙方。

2、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交付的貨物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的百分之 10 的違約金,並須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時間內更換合格的貨物給甲方,否則,視作乙方不能交付貨物而違約,按本條本款下述第“(2)”項規定由乙方償付違約賠償金給甲方。

(2)乙方償付的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還應按甲方損失尚未彌補的部分,支付賠償金給甲方

(3)乙方未按質按時交工,每天向甲方賠付貨款總額萬分之十的違約金。延期交工30天以上,乙方自動退場,甲方可另選投標方進場施工。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九、爭議解決辦法

1、因質量問題發生爭議,由工程和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或其指定的質量鑑定機構進行質量鑑定。符合標準的,鑑定費由甲方承擔;不符合質量標準的,鑑定費由乙方承擔。

2、合同履行期間,若雙方發生爭議,可協商或由有關部門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由當事人依法維護其合法權益,可向旌陽區人民法院起訴。

十、其他

1、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依法訂立補充合同。

2、本合同一式四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採購安裝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所開發X項目中 設備採購和安裝調試工程達成協議如下:

1、合同概況:

1.1合同內容:

1.2合同總價款:人民幣

2、供貨:

供貨內容:詳見設備明細表

3、施工工期

開工日期:甲方項目具備施工條件當日。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 天。因不具備施工條件、設計變更、增項或甲方原因,工期可順延。

4、交貨地點

施工現場或甲方指定地點。

5、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5.1 乙方的設備到貨後,甲方應當為乙方提供一個倉庫,用以放置各項相關 設備;

5.2 設備由乙方保管;

5.3 在乙方進行安裝調試過程中,甲方提供系統所涉及的相關樓宇、地點的施工所需供電系統;

5.4 甲方應當積極配合乙方調試;

5.5 甲方在接到乙方安裝調試完畢書面通知後三日內,組織有關人員對設備安裝、調試工程進行驗收,並簽署安裝、調試工程驗收單。甲方如拖延驗收時間,在規定時間內不組織驗收,視為驗收合格,乙方有權要求付款;

5.6甲方按合同規定向乙方支付應付合同款;

6、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6.1 乙方負責合同中所有設備的採購;

6.2乙方負責在設備驗收時提供相關產品合格證和產品檢測報告;

6.3乙方負責設備運輸中的運雜費和裝卸費;

6.4乙方負擔運輸過程中設備的破損、丟失、變質的責任;

6.5 乙方負責合同中所有設備的安裝、調試 ;

6.6 經甲方驗收合格後,乙方隨工程向甲方移交相關的技術資料;

6.7乙方有權按合同規定向甲方收取應收合同款;

6.8乙方按施工規範施工,如在施工過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人員傷害及財產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6.9甲方向政府機關申辦本項目手續時,乙方負責為甲方提供相關技術資料及我公司資質文件;如因產品質量、技術方案以及公司資質問題而造成甲方的損失則有乙方負責解決。

7、付款方式

7.1 主要設備進場後,甲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

7.2 安裝完畢驗收合格後,甲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

7.2 所餘合同金額的作為質量保證金,質保期滿後,無質量問題,甲方一次性付清質保金;

8、合同變更

本合同在雙方協商同意的情況下可以變更,甲乙雙方協商進行。

9、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應認真履行合同,在履行合同過程中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條款中的任何一款,違約方支付守約方合同總額的 的違約金,並繼續履行合同至合同終止。

10、質量保證

10.1乙方保證按合同規定的品種、規格、數量、參數提供全新優質的設備; 10.2本合同規定設備質量保證期為二年,在質保期內,乙方承擔維修、維護責任,但因甲方人為因素損壞除外 ;

10.3 質保期內經確定,因質量問題給甲方 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10.3 質保期後,乙方提供售後服務,費用由甲方支付。

11、不可抗力、意外變故

如果合同雙方因不可抗力意外而被阻不能履行其職責,合同期的時間按照不可抗力變故的時間而順延,或根據實際情況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12、驗收

12.1設備安裝調試完成,由雙方在完工後3日內驗收完畢。驗收時,甲、乙雙方共同參加;

12.2 驗收按行業相關標準執行。

13、解決合同糾紛方式

如甲乙雙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4、未盡事宜,雙方協商,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兩份,乙方兩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採購安裝合同 篇3

購貨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供貨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甲方根據工程需要,並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決定將 工程設備供貨及安裝交由乙方負責。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和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則,結合本工程之實際,達成以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項目概況

1.1 項目名稱: 工程設備供貨及安裝 。

1.2項目概況: 。

1.3項目地點: 。

1.4項目內容及承包範圍:包括但不限於:甲方書面確認的設計變更和甲方書面指令內所有設備的供貨、安裝及相關作業,並做到工完場清。

1.5本合同以包供貨(含材料配件等)、包質量、包安全、包運輸裝卸、包安裝調試、包人工、包總包管理及配合、包履約擔保、包保險、包工期、包文明環保、包各項作業措施費、包檢驗試驗、包趕工措施、包驗收合格、包移交、包規定年限內的維護維修、包技術培訓、包所有税金等一切費用的承包方式。

1.6凡施工過程中發生的設計變更、甲方書面指令等均須由甲方現場代表簽字,並按甲方現場簽證審批程序簽字蓋章確認後作為結算依據。

第二條 標的物概況

乙方同時負責上述產品的安裝,上述價格已經包含安裝費。實際貨款以最終通過甲方驗收數量結算為準。

第三條 產品質量

3.1 質量標準及安裝標準,按下列第(1)(2)(3)(4)較高項執行並按3.2條要求安裝:

(1)按國家標準執行;

(2)無國家標準而有部頒標準的,按部頒標準執行;

(3)按江西省標準或行業標準執行;

(4)經甲方驗收合格。

3.2 質量要求及安裝要求:

第四條 產品的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4.1 凡國家或業務主管部門對包裝有技術規定的產品,應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技術規定的類型、規格、容量、印刷標誌,以及產品的盛放、襯墊、封袋方法等要求執行。保證材料包裝適合材料的運輸方式和搬運方式,根據材料特點採取防潮、防火、防雨、防鏽、防腐蝕等措施。

4.2 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

第五條 產品的交貨方法、到貨地點、交貨和安裝期限:

5.1 交貨方式:乙方送貨至 ,運輸費用由 乙方 負擔。

5.2 現場卸貨及卸貨費用由 負責。

5.3 乙方必須在 前完成交貨,在 前完成安裝。乙方在交貨時應同時提供相關產品的合格證明等。

第六條 驗收、安裝及質保

6.1 本合同項下的設備供應及安裝工程在未正式移交甲方之前,由乙方自行承擔本工程的全部風險,即:如因意外事故、自然災害、乙方行為、第三方行為或其它非甲方行為造成本合同項下工程全部或部分毀損、滅失或無法使用的,所有損失均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且乙方仍應繼續履行本合同全部義務及責任(包括但不限於按時竣工及移交工程的責任),工期不予順延,已毀損、滅失或無法使用的部分視為乙方未完成的工程(乙方應另行包工包料施工,甲方不給予任何補償或賠償)。如果毀損、滅失造成乙方不符合第六條約定的付款條件的,甲方有權暫拒付貨款,直至乙方符合付款條件時止。

6.2 驗收由甲方在貨物到達後按照本合同第三條標準完成。乙方應於設備供應及安裝全部完成前五日向甲方提供政府有關部門規定的完整設備供應及安裝作業資料(如產品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產品質量證明書、產品檢驗檢測報告、產品圖紙及説明(一式肆份,其中至少一份為原件)、竣工驗收申請報告(一式肆份,蓋章原件),甲方代表收到報告後五天內組織驗收,並在驗收後三天內提出修改意見,乙方按修改意見修改,並承擔由此造成的修改費用及工期延誤的責任。

6.3 竣工日期的認定:竣工日期以設備供應及安裝全部完成且經甲方及政府有關部門(如有)驗收合格並書面確認的日期為準。若需整改以後才能達到竣工合格要求的,應以整改後重新驗收合格並書面確認的日期為準。

6.4 乙方應在全部設備供應及安裝項目竣工驗收合格後5日內向甲方移交完畢。質保維修期為 個月,自甲方驗收合格次日開始計算。乙方在安裝過程中產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其自行承擔,並負責移交前的成品保護。

第七條 合同價款的確定

7.1本合同包乾總價為人民幣(一次性含税)

7.2本合同價款採用總價包乾的形式,此包乾總價是乙方完成施工圖紙和本合同所約定的項目所有內容的總價,包括但不限於設計費、人工費、材料費(已包含市場價格波動風險包乾費)、製作費、安裝費(含五金配件等)、運輸裝卸費、保險費、履約擔保費、總包管理及配合費(本合同安裝費的2%)、垂直運輸費、安全文明作業措施費、建築垃圾外運費、維修、更換、規費、質保期包乾費、其它需支出的費用、利潤、税金

第三方支付其它任何費用或款項。

7.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減少或增加設備供應及安裝工作。本合同簽訂後,如甲方根據實際情況需變更供貨數量或規格型號等內容,結算時單價按如下規定執行:如乙方最終報價書中有相同產品單價的, 則按甲方認可的乙方最終報價書中單價結算;如乙方最終報價書中無相同產品單價的, 則先由乙方向甲方報價, 按經甲方審核確認的價格結算。

7.4調整後本合同的實際價款按甲方實際收到設備數量及甲方確認的單價、設備安裝費結算。

7.5 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在安裝隊伍進場前須與總包施工單位簽訂總包管理及配合協議,明確雙方的配合事宜,配合協議後3天內應將簽訂的配合協議送交甲方備案。如乙方未按合同要求的時間簽訂該配合協議並交甲方備案,甲方有權暫停支付此後的任何款項。

7.6為按期按質完成本合同的設備供應及安裝,乙方承諾:不論採用何種趕工措施(包括但不限於增加工人作業時間、增加本工程作業人數或優化作業設備等),甲方均不須就該趕工措施支付任何款項,而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7.7供貨以及安裝驗收、移交過程中發生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因此發生的測試費、水電費、相關部門收費、接待費及其它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甲方可直接在合同價款中抵扣),該費用已包含於合同價款中,乙方同意且不得再要求甲方另行支付。

第八條 合同價款結算方式

8.1訂立合同時支付合同價款的 %作為定金,貨到驗收合格後依據實際安裝合格貨物數量付款至 %,餘款作為質保金在質保期 個月滿如無質量問題後十個工作日內無息付清。質保期自標的物安裝完畢並經甲方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8.2在乙方嚴格履行其本合同項下義務且無違約責任的前提下,憑甲乙雙方的結算單,乙方申請付款,同時應填制甲方統一格式的付款申請單,乙方應於甲方付款前10天向甲方提供相應金額的工程所在地的甲方認可的正式發票。乙方遲延開具發票、無法開具發票或開具的發票金額低於約定金額的,甲方有權相應地遲延付款、暫不付款或按低於約定金額的發票金額來付款(不視為甲方違約),並由乙方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8.3乙方同意:甲方在根據本合同約定,支付各期價款、質量保脩金或其它款項前,有權先行抵扣乙方於相應各期內應承擔的違約金、賠償金、維修費、保險費、水電費及其它費用(如有),然後才支付抵扣後的餘額。上述各款項的抵扣,並不視為甲方同意乙方減少開具發票金額,即乙方仍應按抵扣前的金額開具發票。

8.4甲方可將本合同項下的價款、質量保脩金或其它款項支付至乙方以下銀行賬户,乙方應對該收款賬户的真實性、合法性和一致性負責: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 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如需變更該收款賬户的,必須提前書面通知甲方,否則引起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 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9.1 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應一面妥為保管,一面向乙方提出異議,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

9.2 乙方在接到甲方異議後,應在 天內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十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0.1本合同生效後,乙方拒絕履行合同的,應雙倍返還已收甲方定金;乙方部分履行合同的,乙方應將已收全部款項一次性退還給甲方、並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30%的違約金,還應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直接經濟損失。

10.2乙方不能如期交貨的,應按日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萬分之二的違約金,逾期超過10天后,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雙倍返還甲方定金,。乙方不能如期完成安裝的,應按日向甲方償付每日100元違約金,逾期超過10天后,守約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由乙方向甲方償付合同金額5%的違約金。

10. 3乙方所交付的設備的品種、型號、規格、質量等不符合同規定標準的(詳見附件和圖紙),甲方有權拒絕收貨,乙方須即時更換為符合合同約定的設備,並向甲方償付不符合約定設備貨款30%的違約金,交貨期限不順延。

10.4乙方未按約定的設備數量交付的,乙方須即時全數補足,並向甲方支付短少設備貨款30%的違約金;乙方不及時補足的情形延續超過7日的,甲方可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須將已收未供貨部分的貨款一次性退還給甲方、支付本該批設備總價款30%的違約金,並賠償甲方的一切損失。

10.5若乙方未能按合同所約定時間提交所有本合同所要求的一切相關資料、文件及圖紙,或設備供應及安裝不能按期開工的,或不能按期完成並經甲方驗收合格的,或竣工後不按期移交給甲方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合同總價0.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不得以任何藉口推卸延誤工期的責任;逾期累計達七天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拒付應付未付款項、不予返還乙方已安裝到工程上的任何材料,同時,乙方除須支付延期違約金,退還甲方已付未供貨部分款項外,還應一次性支付本合同總價30%的違約金給甲方,並賠償甲方相關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另行發包後的合同價款超過原合同價款的部分、因設備安裝延遲交付而造成第三方向甲方的索賠損失以及甲方延遲營業損失等。

10.6無論何時,因乙方拖欠設備、材料款、人工費或其它應付費用,或因乙方設備供應及安裝工程存在質量問題,或因乙方的其它違約行為、違法行為或侵權行為(包括但不限於設備、知識產權侵權),導致甲方也被牽涉到訴訟、仲裁、行政處罰或刑事案件、相關糾紛中的,或導致甲方遭受損失的,乙方應承擔因此給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對第三方的賠款、罰款、訴訟費、仲裁費、執行費、滯納金和甲方因應訴或抗辯而支出的律師費、差旅費、交通費及其它費用),並在收到甲方通知書之日起3日內一次性賠付給甲方;乙方同意不以“損失難以預見”為由進行拒付。否則,乙方應以上述應賠付費用為基數和按0.5%/天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10.7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轉包或擅自分包作業項目;如乙方轉包或分包作業項目則視乙方違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限令乙方7日內無條件退場;所發生的工期延期違約、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及退場規定,乙方均應按第十條第4項承擔責任;事先經甲方書面同意的分包或轉包作業項目,乙方須將相關合同、資質等資料報甲方備查並經甲方認可後方可執行。

10.8 本合同項下設備安裝後,如經國家或地方指定的技術檢測機構鑑定為有質量缺陷的,乙方應負責將有質量缺陷的設備更換,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而且,乙方應按質量有缺陷設備的雙倍金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甲方損失。

10.9 如乙方所承包的設備及安裝存在質量問題或不符合甲乙雙方約定的質量、技術要求,不論何時,乙方均在須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無償負責返工至全部設備及安裝驗收合格,並賠償甲方全部經濟損失(包括直接損失、間接損失及第三方索賠損失)。否則,甲方可委託第三方整改,因此而發生的費用及導致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並且甲方可直接從應付乙方款項中扣除該等費用及損失的金額,不足抵扣的,乙方應即時全數補付給甲方,且工期不予順延,乙方承諾對此無異議。

10.10 乙方因產品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支付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當償付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規定造成貨物損壞或丟失的,乙方應當負責賠償。

10.11乙方提供假冒偽劣產品的,按照該產品合同價格的30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10.12 質保期內乙方不承擔質保責任的,按照質量問題產品價格的200%在質保金中扣除。

10.13乙方保證其產品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識產權,否則一切後果由其自行承擔。

第十一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日向乙方償付未付款萬分之二的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后,守約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由甲方向乙方償付未付款5%的違約金。

第十二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一下不可抗力而無法繼續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主管機關證明以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1)地震烈度在6度以上。

(2)8級以上大風持續一天以上。

(3)持續降雨24小時且雨量在300mm以上。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履約代理人與廉政條款

乙方履約代理人: ,聯繫方式: 。

甲方履約代理人: ,聯繫方式: 。

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甲方工作人員行賄,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雙倍返還甲方定金,應支付給乙方的所有款項不再結算。

第十五條 生效條款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採購安裝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的原則,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產品名稱、型號、廠家、數量、金額、供貨時間及數量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符合國家技術標準。

三、交貨地點、方式:遷西濟德醫院

四、運輸方式及到站費用負擔 運費由乙方負擔。

五、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包裝物回收。

六、驗收標準、方法提出異議期限 按相關國家標準及行業標準驗收。 包裝完好,無破損,貨到當日提出異議。

七、付款方式

1、合同簽訂後,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10%,即

2、甲方通知乙方進場安裝,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50%,即元;

3、系統安裝完畢,驗收合格當日甲方支付乙方合同總價款的40%,即元。

八、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合同規定付款,每延期一天支付乙方總額的1%滯納金。

2、乙方無故延誤工期,每延期一天支付甲方總額的1%滯納金。

九、產品保修:主機保修3年,電器保修1年。

十、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 合同壹式貳份,甲方雙方各執壹份,雙方簽定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採購安裝合同 篇5

需方:

供方:

簽訂日期: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信守執行。

一、貨物清單及單價(詳見清單報價表)

説明:

1.清單報價中的產品採用ABB產品,雙電源開關採用梅蘭日蘭產品。

2.本合同所列材料均符合國家及相關行業標準執行,簽訂合同時提供法人身份證複印件、或法人委託書及被委託人身份證複印件、公司證照複印件。

3.合同中單價包括材料費、運輸費用、輔材、製造費、維修費、質保金、税金等全部費用,乙方提供材料發票給甲方。

4.所有配電箱必須註明箱號(按圖紙箱號為準),並在每個箱內附上接線圖、配置圖。

5.合同簽訂後,不得有任何塗改、串改,否則視為無效。

二、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

2.結算價格:按照甲乙雙方確認實際送貨安裝的合格數量及報價表中的單價下浮價進行結算,如需增加報價表以外的貨物或報價表中的貨物需更改,由甲乙雙方商定後,及時調整價格,簽訂補充協議。

3.價款支付:

(1)合同簽定後,甲方付給乙方總價的20%作為合同預付款。

(2)乙方按甲方的要求分批供貨到甲方指定現場,發貨前甲方需支付總價30%的發貨款。

(3)全部貨物按期送到甲方指定現場,經甲方全部驗收合格後,辦理結算。在次月的10日左右付至結算價的80%,整體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次月10日付至結算價的95% 。

(4)保修期1年,從整體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結算價餘留5%作為工程質保金,待工程質保期滿後次月10日,甲方付清質保金。乙方向甲方提供全部發票。

(5)支付方式:甲方可採用銀行承兑匯票或支票、匯款等方式支付。

三、材料要求

1.乙方提供的材料應與貨物清單報價表中的品牌、型號、質量、顏色完全一致。(箱面有銘牌標示)

2.乙方提供材料質量應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產品必須符合國家關於環保的要求。(CCC認證及型式試驗證書)

3.材料的質量資料證明(檢測報告、出廠合格證、營業執照)必須齊全,並應隨材料一起提供,如為進口物資需提供報關單等資料,所有上述資料一式四份並蓋上單位公章(合同簽訂單位)方為有效。

4.乙方必須保證其提供的產品不存在與第三方的權利糾紛,若導致侵犯了第三方的權利,從而引起的索賠由乙方承擔。

5.乙方的承諾:向甲方所銷售的貨物(包括零部件)價格為同類產品在同行業內或乙方提供給其所有客户中的最優價,若不是,經甲方核實,乙方無條件應退還全部差價。

四、保修

1. 產品在使用期間如未出現任何工程缺陷,或乙方在接到保修通知後及時採取了有效的保修措施,乙方在約定保修期滿後,可向甲方申請支付保脩金。

2. 保修期內,如因貨物的設計或產品性能不符合要求,或非使用方使用原因的質量問題,則由乙方負責維修或更換。如保修工作不及時,甲方將自行購買材料進行維修,所產生的相關費用在乙方保脩金中給予扣除。乙方同意,甲方所採購之材料價格由甲方確認即可扣款,如費用超出保脩金額,甲方有向乙方追討的權利,且扣除保脩金後,並不免除乙方的保修責任。

五、交期及相關事宜

1. 交貨方式:乙方負責送貨到施工現場

2. 年月日前送貨完畢。(以甲方要求的實際時間確定)

3. 交貨地點:工程施工現場

六、包裝及運輸

1. 乙方負責產品包裝及運輸,費用由乙方負擔。

2. 乙方辦運輸保險,保險費由乙方支付,該保險受益人為乙方,出險由乙方自行向保險公司索賠。

3. 貨物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丟失、缺少、殘損等責任事故,由乙方負責向承運部門交涉賠償,要甲方協助時,甲方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

4. 乙方包裝標準必須保證該產品不受短途或長途運輸影響,避免外觀破損問題,到現場後直接投入使用。

5. 若有特殊要求,另做補充説明。

七、材料的驗收和工程服務

1. 產品的質量需符合國家質量、環保標準和行業標準。

A. 驗收:

1)交付時,乙方應向甲方提供相關產品的檢測報告文件及相關規定需提供技術文件等。

2)材料進場時,首先與清單報價中的產品內容進行對照,然後根據材料的質量標準進行現場抽查,進口材料應由材料供應商提供生產廠家的質量檢查標準、報關單,國產材料應按照國家建築材料工業局頒佈標準進行開箱檢查。

3)材料到現場後由甲方現場工程技術人員、監理工程師、業主單位有關人員對材料進行驗收。業主方、監理單位、甲方等任何一方的驗收合格都不能免除合同方產品的質量責任。安裝調試完畢後,由三方驗收合格後產品由甲方負責保管,發生丟失、破壞由甲方負責。

B. 工程服務:

1)如甲方有必要,乙方應派技術人員在現場指導施工,給施工方提供必要的技術支持。

2)乙方所供材料質量保證期為一年。(雙電源切換箱除外,為兩年)

八、違約責任

1. 乙方違約責任

1)產品質地、品種、規格、質量不符本合同規定與清單報價表的產品有出入時,甲方同意能使用者,按質論價;如不能使用的,乙方必須負責保退、保換。由於上述原因致延誤交貨時間,乙方應在甲、乙雙方協商時間內補齊所缺產品。

2)產品包裝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返修或重新包裝的費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裝,乙方應承擔延期交貨的全部責任,並按不符合同規定包裝的貨物價值3%的罰金付給甲方。

3)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單位(接貨人),除按合同規定負責運達到貨地點或接貨單位(接貨人)外,因此而多付的運雜費和造成延期交貨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4)產品交貨時間:

① 貨到工地時間以實際甲方要求交貨時間為準。

② 每延期一天,乙方應償付甲方延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0.5%的罰金。

5)乙方有義務和責任保護甲方的合同、文件、資料圖紙和數據。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對甲方的相關資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複印和告知第三人。

6)乙方若提供的產品為品牌產品,必須保證其提供產品的真實度。

2、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有義務和責任保護乙方合同、文件、資料圖紙和數據。未經甲方同意,甲方對乙方的相關資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複印和告知第三人,如發生以上情況,甲方應負法律責任,乙方將有權向甲方索賠因此所帶來的全部損失。

2)因甲方原因引起供貨不及時造成供貨延誤由甲方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九、不可抗力

甲、乙任何一方如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後,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並全部或者部分免於承擔違約責任。

十、合同變更或解除

1、合同簽訂後,不能擅自變更或解除。如乙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確實無法履行合同,甲方因市場發生驟變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經雙方協商同意後,可予變更或解除。但提出方應提前通知對方,並將“合同變更通知單”寄給對方,辦理變更或解除的手續,如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未辦理變更或解除的手續前,仍按原合同履行。

2、本合同中的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需補充的條款可另附協議書,亦視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經雙方確認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3、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經甲方二次催告,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由乙方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十一、爭議

本合同項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乙方所在地法院訴訟解決。

十二、合同份數及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兩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履行完畢之日失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配電箱採購安裝合同範文三

發包方(全稱):(以下簡稱發包方)

供貨方(全稱): (以下簡稱供貨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 研發樓配電箱、櫃設備購銷事宜,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1、合同標的

1.1本合同標的為 研發樓配電箱、櫃設備購置,包括但不限於本合同指定地點的運輸、裝卸、保險、驗收配合的技術服務及檢驗、質保期保障等服務的全部費用及相關税費。

1.2供貨貨物名稱、型號、規格、數量、單價、總額見附件一。

1.3質量標準:國家標準。

1.4 供貨週期:合同簽訂20天。

1.5 供貨方應對本合同其承擔的全部工作實施有效管理,以確保及時供貨和工程安裝、工程進度的要求。

1.6發包方只接受經驗收合格並調試運行後正常性能完整的配電設備。

1.7 質保期:二年。

2、合同價款

2.1合同總價(大寫): ;(人民幣),

(小寫):¥ 元 (人民幣)

2.2所有貨物的價格包括了配電箱的製造、監造、包裝、運輸、裝卸、保險、税費(包括關税、增值税)、配合驗收、調試和檢驗檢測、質保期保障等全部費用。供貨方負責將貨物運達發包方工地現場。

2.3.由於發包方實際購置的數量發生變更時,其增減部分的單價按本合同確認的單價執行。

3、貨物產地及標準

3.1貨物產地為投標方註冊地,貨物為供貨方全新的,從未使用過的產品,應完全符合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的要求。供貨方應保證其貨物在正確安裝,正常使用和保養條件下,在其使用壽命期內具有良好的性能。在貨物最終驗收後及規定的質量保證期內,供貨方應對由於設計、工藝或材料的缺陷而產生的故障和造成直接經濟損失負責。

3.2標準

本合同所指的貨物及服務應符合招標文件的技術規格所述的標準;若在設計和製造中應用的標準或規範在按本技術規格書中沒有規定,則應符合中

4、到貨及調試

4.1到貨地點:中船重工第七一三研究所研發中心工地。

4.2供貨方在收到發包方合同供貨通知後,按本合同要求的發包方書面通知確認的交付時間,供貨方應將貨物運至合同到貨地點卸貨並驗貨交接,在驗貨時發現與發包方招標文件所要求的不相符或在運輸過程中所造成的設備損壞及缺陷,均有供貨方承擔更換責任。

4.3到貨時間安排如下:

到貨時間為:簽定合同後,20天內分批交貨。

5、包裝、裝運和運輸

5.1包裝必須與運輸方式相適應,包裝方式的確定及包裝費用均由供貨方承擔;由於不適當的包裝而造成貨物在運輸過程中出現任何損壞或丟失的,均由供貨方負責。發包方只接受調試運行合格後的完好產品。

5.2包裝應足以承受整個過程中的運輸、轉運、裝卸、儲存等,充分考慮到運輸途中的各種情況(如暴露於惡劣氣候等)和鄭州地區的氣候特點,以及露天存放的必要條件。

5.3貨物的兩個側面應採用不褪色的油漆和明顯易見的中文字樣做出防

5.4包裝費、運輸費、裝卸費等已包含在合同價內。

6、保險

貨物到達交貨地點之前的所有保險費用(按貨物總價的110%價值投保)和派往發包方進行服務的人員投保人身險和其他有關險種,均由供貨方負責。

7、發貨

採用公路運輸,在工地交貨時交給發包方:

(1)裝運單一式三份,註明合同號、裝運標誌、貨物內容、每件包裝尺碼及重量。

(2)原製造廠出具的質量證明文件及裝箱單。

(3)發包方及貨物名稱。

(4)發包方接貨聯繫人:

聯繫方式:

8、貨物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8.1簽訂合同後,支付合同金額20%向供貨方。

8.2貨到現場並全部驗收合格後,支付合同金額30%向供貨方。

8.3待設備安裝,調試合格完成,付合同金額30%向供貨方。

8.4工程竣工完成後,付至合同總價95%。

8.5剩餘5%為質保金,待1年期滿後,支付給供貨方。

9、履約保證金

9.1供貨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向發包方交納伍萬元整(¥50000.00)的

9.2在供貨方不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任何一項義務的情況下,發包方有權採用履約保證金的資金補償其任何直接損失。

9.3履約保證金在供貨方組織貨源,裝配完發貨前,甲方及監理方前往驗收全部合格,發包方於5天內將履約保證金無息退還給供貨方。

10、技術文件

10.1供貨方應在供貨同時必須向發包方提供所有有關本合同執行的技術文件。技術文件可以是手冊、圖紙或其他形式的文件文字資料。

10.2上述技術文件應包含保證發包方能夠正確進行安裝、操作、檢查、維修、維護、測試、調試、驗收和運行需要的所有內容。

10.3發包方完全按照技術文件的指導進行的任何安裝、檢查維修、維護、測試、驗收所引起的設備或其部件的損壞均由供貨方承擔全部責任。

10.4 供貨方應按照發包方要求提供上述技術文件一式肆套給發包方。 10.5所有供貨方提供的技術文件的全部費用均已包含在合同貨物價款中。

10.6所有未列明交付時間的供貨方應提供的技術文件,必須單獨包裝伴隨設備按貨物交付時間交付給發包方。

10.7發包方驗貨後如發現供貨方未提供有關文件,可以推遲付款,直至供貨方補齊有關文件。

11、知識產權

11.1供貨方應保證,發包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使用該貨物或貨物的任何一部分時,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專利權、商標權或其他知識產權的起訴。如發生此類糾紛,由供貨方承擔一切責任。

11.2供貨方為執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技術資料、軟件的使用權歸發包方所有。

12、伴隨服務

12.1設計

12.1.1供貨方必須配合發包方的施工設計,在合同生效日期後的五天內將滿足於施工設計所需的詳細資料提供給發包方。

12.1.2發包方進行的與供貨方產品選用有關的設計,如果提請供貨方審核,供貨方需在七天內完成審核,對該設計進行確認或提出建議。

12.2技術服務

12.2.1供貨方應及時提供與本合同產品有關技術支持和技術服務。

12.2.2供貨方接到發包方書面或口頭通知要求,需在2小時內派經驗豐富、可勝任此項工作的技術人員到現場進行技術服務。

12.2.3供貨方應對其所提供的貨物的安裝免費進行技術指導。

12.3測試與預驗收

12.3.1發包方組織測試及預驗收工作,預驗收合格後,供需雙方應簽署預驗收合格書。

12.3.2如果供貨方沒有按以上要求,按照發包方安排的時間進行有關工作,發包方有權自行或委託第三方進行檢測驗收,所需費用均由供貨方承擔。

12.3.3 供貨方所提供的貨物如需送檢的,供貨方應無條件辦理送檢。送檢所產生的費用均由供貨方承擔。如供貨方送檢的貨物達不到合同標準的,發包方將全部予以退貨,由此已發生的相關安裝費用及相關損失均由供貨方全部承擔。

12.3.4供貨方應向發包方提供該設備整套的運行管理服務軟件和所有密碼。

13、驗收方式及質保期

13.1貨物運抵工地至卸貨之前,由供貨方妥善保管貨物。在由發包方和供貨方對貨物進行點箱、開箱驗貨和驗收,供需雙方簽署“配電箱到場驗收證明書”後,移交給發包方委託的安裝單位進行保管、安裝。在進行驗收、點箱和開箱驗貨時,如發現缺少、損壞部件,供貨方須及時補齊並安裝,如供貨方交貨拖延,發包方有權按延期交貨索賠,如每延期一天,發包方將收取供貨方7500.00元的違約金。在整個安裝調試期間,貨物由發包方委託的安裝單位負責保管,除非由發包方委託的安裝單位造成的損壞外,配電箱的質量均由供貨方負全部責任。

13.2配電箱調試完畢由監理及相關專業部門驗收合格後,交付發包方使用之日起二年為質保期,在質保期內供貨方免費提供配電箱正常使用情況下的維修及保養服務,並免費提供易損件。

13.3質保期內因用户使用、管理不當所造成的損失由發包方承擔,供貨方應提供有償服務。

13.4質保期內的故障保修,供貨方須在故障發生後24小時內到達現場進行維修。否則,發包方將視情況扣除供貨方的質保金。

13.5質保期滿後,若有零部件出現故障,經當地權威部門鑑定屬於壽命異常問題(該零部件明顯短於正常壽命)時,則由供貨方負責免費更換及維修。

13.6質保期滿後,應發包方要求,供貨方應按屆時的材料成本價格向發包方提供必需的零配件。

13.7在有關部門進行驗收時,供貨方應及時配合發包方。

13.8供貨方貨物不符合質量要求,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且供貨方又提不出合理的解決方案,發包方可拒收貨物或解除合同。發包方拒收貨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標的物毀損、丟失的風險由供貨方承擔。同時,發包方將保留追索經濟賠償及相應的法律責任。

14、異議索賠

14.1供貨方對於所提供的貨物與合同要求不符負有完全責任。在無法實現合同目的的情況下,發包方有權拒收貨物,供貨方應把被拒收的貨物的已付金額及合同規定的等額貨幣退還給發包方,供貨方應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損失和費用,包括銀行利息、運輸和保險費、檢驗費、倉儲和裝卸費以及為保管和保護被拒絕貨物所需要的其它所有費用。

14.2如貨物到達後發包方發現有受損和有疵劣,在發包方同意接受的情況下,根據貨物的疵劣和受損程度以及發包方遭受損失的金額,供貨方應無償的對受損和有疵劣的部位予以修補直至發包方滿意。供貨方並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14.3對有缺陷的材料,供貨方應予更換,以達到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性能,供貨方應承擔一切直接費用和風險,並負擔發包方遭受的一切直接損失。同時供貨方應相應順延被更換貨物的質保期。

14.4根據有關部門檢驗結果或者在質量保修期內,如果貨物的數量、質量或規格與合同不符的,或證實貨物有缺陷的,包括潛在的缺陷,發包方在上述情況證實後將以書面形式向供貨方提出其保證下的索賠。供貨方在收到通知後7個工作日內應免費更換與合同不符或有缺陷的貨物。如果供貨方在收到通知後7個工作日內沒有彌補缺陷,發包方可以採取必要的補救措施,其所有費用均由供貨方承擔,發包方根據合同規定對供貨方行使的其他權利不受影響。

14.5如果在供貨方收到索賠通知後10天內,供貨方未作答覆,上述索賠應視為已被供貨方接受。同時發包方將保留進一步要求索賠的權利。

15、不可抗力

15.1由於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不可預料的事故而不能按合同規定交貨時,供貨方應立即以書面形式通告發包方,以證明事故的存在。這些事件包括戰爭、嚴重水災、颱風、地震以及其它雙方另行商定的事件。

15.2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雙方應努力尋求採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響的其他事項。如不可抗力因素繼續存在,致使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後十五天內仍不能交貨,發包方則有權解除合同,這時,供需雙方均不得提出索賠。發包方不承擔終止合同的所有責任。

16、逾期交付使用及逾期付款的罰則

16.1供貨方如不能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交貨完畢(除本合同第15條的不可抗力因素),則必須支付違約金給發包方,違約金率按7500.00元每天計算。如超過合同規定交貨期限15天后供貨方仍不能交貨完畢,則發包方有權解除合同,供貨方伍萬元整(¥50000.00)的履約保證金,賠償發包方工期延誤

16.2本合同中對於發包方付款和供貨方交付使用有先決條件約定的,按約定執行。

17、合同變更

17.1無論供貨方提供的貨物是按原合同的要求或根據現場實際情況變更後的貨物,供貨方都不能免除對貨物應承擔的所有責任。

17.2因發包方的原因變更合同貨物的,發包方應書面通知供貨方,經雙方協商後簽署有關變更協議。

17.3供貨方根據現場施工情況,發現合同原計劃或方案不盡合理的,應及時通知發包方,並採取必要的措施修正計劃或方案,經雙方協商簽署有關文件後,方可繼續下一階段工作。

17.4在施工期間,如供貨方發現提供的資料情況與實際不符的,應及時向發包方反映,並及時提出確保工程的順利進行的應變方案。經雙方協商簽署有關文件後,繼續下一階段工作。

18、爭議的解決

供需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在執行本合同中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如協商不成,可向發包方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19、其它事項

19.1發包方根據要求將委派相關人員赴供貨方進行設備監造,期間供貨方必須提供工作和生活上的必要支持。

19.2本合同主導語言為漢語。計量單位為國標(除技術規格中另有規定外)。

19.3本合同所有附件均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9.4在執行本合同的過程中,所有經供需雙方簽署確認的文件(包括會議紀要、補充協議、往來信函)即成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9.5供貨方不得轉讓其應履行的合同條款約定的所有義務,。

19.6供貨方應全面執行發包方的招標文件、招標答疑、圖紙以及投標文件、投標承諾、澄清函的全部內容。。

19.7本合同一式肆份,發包方執貳份,供貨方執貳份。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19.8 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乙方:年月日:

採購安裝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原則下,依法就辦公傢俱的購銷協議如下:

一、產品:

辦公傢俱一批,品種、數量單價及總價合計詳見附件(報價單)。

二、合同總額暫定為人民幣:*元,最終以實際數量核算。大寫:*元整。

三、價格條款含義:

本合同的單價及總價包含:裝卸、運輸、包裝、安裝、税金等費用。

四、交貨地點:

交貨時間:根據甲方通知於年月日前安裝完畢

五、結算方式:

1、在乙方貨到現場後,甲方驗收合格後向乙方支付70%到貨貨款,剩餘貨款在安裝完畢並經甲方驗收合格後5個工作日內結清。

2、乙方完成安裝後當日內,甲方必須執行驗收程序。

六、售後服務:

一、在5個月保修期內,對產品自身質量問題的產品或零配件進行免費維修、更換。每年定期派人回訪,檢查產品的質量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二、客户如出現佈局調整或搬遷,本公司提供設計指導及拆裝的現場指導性服務。

三、對因外來意外因素或客户使用不當而造成的產品或零配件損壞,本公司提供維修服務,在合理範圍內酌情收取零配件等維修費、材料費、人工費及運輸費。

七、違約責任:

1、本合同簽定後,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不得擅自更改。

2、若乙方已按規格、尺寸、顏色、材質進行生產,而甲方因自身原因提出更改,由此而造成乙方損失由甲方負責;

3、若乙方提供之貨物未能符合甲方原定的品種、規格、尺寸、顏色、材質,則甲方有權拒收貨物,乙方應當重新交付貨物,因此造成逾期交貨的,每逾期一日按價款1%支付違約金,該違約金甲方有權直接從貨款中扣減;逾期超過30日,甲方有權就相關貨物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按相關貨物價款的5%支付違約金。

八、附件報價單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九、本合同自簽字或蓋章後即日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電話:電話:

地址:地址:

甲方經辦人(簽字):乙方經辦人(簽字):

簽訂日期:

採購安裝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年 月日

1、 合同總則: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規定、本着友好、平等協商的原則。甲方委託乙方為該項目( )提供( )設備、安裝施工任務制定本合同條款,以明確合同雙方的權利和責任。

甲方權利和義務

1. 甲方提出施工具體要求。

2. 在工程施工中,甲方應積極配合,為乙方順利完成施工任務給予支持和方便。指定專人配合乙方工程範圍的工作,協調工作。在合同項目的執行期間,為了項目的順利實施,甲方應當向乙方提供一切便利條件,包括乙方項目經理要求甲方提供項目實施必要的支持。

3. 在施工過程中,如甲方需要增加材料設備或工作量,甲乙雙方現場辦理工程洽商。

4. 按本合同規定及時付款。

乙方責任

1. 乙方應選派優秀的技術人員及施工人員進行項目的實施,按照合同中有關條款明確的設計、按質、保量、及時、完成項目。

2. 合同內容,以及乙方在談判、簽署及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知悉的任何有關甲方的信息和甲方用户信息。

3. 保設備質量和施工質量。無特殊情況,應確保按期竣工。

4. 遵守現場管路規定,安全、文明施工,如因乙方人員違反操作規程或有關規定,出現設備或人身安全事故,責任自負。

2、 合同總金額及支付條款

1.本工程合同金額為:¥大寫:(人民幣) 。

2.付款方式

1)本合同自簽定當日,甲方支付乙方合同總額的%,即:。乙方收到本期款後,將馬上部署派佈線系統材料及施工工具進場,施工人員進場開始進行佈線管路施工和穿線。

2)設備工程全部完工,甲乙雙方共同驗收合格後三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額的 %,即:大寫:(人民幣) 。

3)乙方收到甲方款後,全部設備和材料正式移交甲方使用。

4)付款以匯款、支票或現金方式均可。乙方在收到每筆合同款後3日內向甲方開局正式發票。

3、 供貨及設備驗收(貨)

1.交貨地點:甲方所在地:

2.工期為:天。

3.乙方將根據工程實施計劃進度,將工程所需設備及時運送到位(不可抗力除外)。

4. 乙方保證提供的材料與設備是全新的、高質量的、符合合同要求的,乙方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行使用。

5. 設備驗收:設備到達現場前一天,由雙方項目負責人員負責設備的驗收。

4、 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後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的附件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人簽字: 乙方代表人簽字:

甲方指定聯繫人: 乙方指定聯繫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採購安裝合同 篇8

發包方(簡稱甲方):

承包方(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 空調工程安裝的有關具體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同意將安仁縣祥龍商場中央空調工程設備採購及安裝項目發包給乙方,由乙方承包並組織施工安裝。

第二條 安裝總價(見附表)

按照甲方提供的設計圖紙和工程預(結)算表的內容,工程安裝合同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 整(小寫人民幣 萬元整)。詳細清單按 合同附件 執行。此價款是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規定的空調及通風設備內容的總價價,如甲方設備變更或增加引起工程量增加,甲方另行支付增加部分費用。

第三條 承包範圍

按圖施工)。

第四條 工期要求

4.1本工程總承包工期為個工作日,自止。

4.2如遇以下情況,遭成乙方工程進度延期的,責任由甲方承擔且工期順延。

(1)甲方在合同規定開工日期前,不能交乙方施工場地、或電源、水源未按約定接通,影響乙方進場施工的(臨時施工用水用電甲方只負責水電到每個樓層,具體位置要求由乙方自己安裝)。

(2)不屬於包乾係數範圍內的設計變更或施工範圍變化而影響進度的。

(3) 在施工中因停水、停電連續影響八小時以上的。

(4)甲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協調人員無故拖延辦理簽證或協調,而影響下一工序的。

(5)未安合同規定支付工程款而影響施工進度的。

(6)因遇不可抗力因素而影響工程進度的,工期順延。

(7)由第三方原因影響乙方正常施工的。

第五條 質量要求及技術規範

5.1乙方提供符合國家有關質量標準和行業規範的材料及其安裝服務並提供合格證;

5.2甲方向免費提供工程材料臨時保管場地。

5.3主機設備與未端走管方式必須規範,不得任意就近連接而影響裝飾。

5.4設備用電按建築設計水電施工圖對應的配電箱連接,甲方應按照乙方要求在主機設備附近安裝配電箱;設備用水甲方只負責預留樓層主管道接口,從主管道接口至設備連接的管道材料及安裝由乙方負責。

5.5此工程如需報建,相關手續及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六條 交貨及驗收

6.1交貨地點:所有工程材料乙方負責運輸到甲方工地。

6.2空調工程安裝調試完成後,乙方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驗收,甲方應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到達現場組織驗收,無故不進行驗收,視空調工程已安裝調試完成並驗收合格。

第七條 付款方式

1、合同簽訂後,甲方預付合同定金壹拾萬元;

2、乙方進場後,甲方按照乙方施工進度造價的70%支付工程進度款;

3、乙方主機設備進場後甲方付到合同總價的70%;

4、設備安裝調試驗收合格後付到合同總價的95%;

5、工程餘款(質保金)驗收合格後滿三個月應一次性付清。

第八條 安裝及調試

8.1 合同設備安裝和調試完畢後,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技術規格進驗收,驗收合格後,雙方簽署合格證明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8.2工程驗收按國家有關標準和行業規範執行,若廠方標準高於國家標準時,則按廠方標準執行。

8.3在工程驗收時,甲方應及時配合乙方,甲方應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到達現場配合驗收,否則視甲方的合同義務未完成,由此造成乙方損失的,乙方有權提出索賠。

8.4 甲方免費提供乙方用水、電。如出現停電停水等情況導致無法施工,乙方施工工期順延。

第九條 售後服務

9.1乙方整機包修以設備進場之日起算為21個月,以設備調試驗收之日起算為18個月(以先到期者為準)。其間空調設備在正常使用情況下所出現的一切問題,由乙方負責解決,所需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9.2保修期內,乙方負責對其安裝的設備進行保修,不再收取任何費用,但非乙方責任的人為因素、自然因素(如火災、雷擊等)造成的故障,所有費用由甲方承擔。

9.3工程故障報修的響應時間:為12工作小時。

9.4所有工程質保服務方式為乙方上門維修,即由乙方派人到甲方現場維修,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 培訓

乙方向甲方免費提供操作人員的理論和實踐培訓,並提供有關的資料。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1.1甲方無正當理由拒收工程材料,使乙方不能進場或無法施工的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11.2乙方所交的工程,材料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甲方有權拒收。

11.3甲方對到達現場的設備材料無故不簽收的視為材料合格。

11.4甲方不按合同約定支付款項造成停工和工期拖延的,每延遲一天,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總額的1‰的違約金;但違約金額不得超過本合同總額的20%,如果甲方在達到限額後仍不能付款乙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追回中央空調設備且甲方應承擔乙方的經濟損失,乙方也可追究甲方的相關法律責任。

11.5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誤,每遲延一日,乙方支付本合同總額的1‰價的違約金,但違約金總額不得超過本合同總額的20%,甲方簽字確認的除外。

11.6在本工程設備質保期內,乙方應在接到故障維修通知後12小時內響應,或24小時之內檢查出故障原因並給予明確答覆。

第十二條 爭議

12.1凡與本合同有關而引起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經協商後仍不能達成協議的,任何一方可以工程所在地法院提出訴訟。

第十三條 合同生效、失效與終止

13.1如果由於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造成工程終止,甲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的書面通知後,應立即停止所有的相關內容工作,對於收到此通知前乙方所完成的內容,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支付相應的全部金額。雙方辦理結算手續後,合同宣告終止。

13.2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辦理合同終止協議,並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由此造成的損失。如因業主原因造成合同無法履行時合同無條件終止,甲方只賠償乙方己到施工現場的材料款項,其它損失甲方概不負責。

13.3如果甲方或乙方任一方嚴重違反合同條款,則合同的另一方可終止合同,並及時通知對方,過錯方應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

13.4本合同履行完畢自動終止。

13.5本全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採購安裝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籤此合同,經雙方友好協商達到如下協議:

一、產品名稱 規格型號 數量 金額

二、質量要求,材質及驗收標準

1、乙方提供產品,合格證,檢測報告等相關文件,

2、產品必須符合雙方協定及樣品標準。

三、運輸方式及運費

1、乙方收到定金後,20天安裝完畢。

2、乙方負責產品運輸至甲方工地,運輸費用乙方負責。

四、安裝施工條件

甲方負責提供電源,安裝時甲方提供各樓層建築材高線,門框與磚牆間隙的水泥沙漿塞縫及門框內灌漿由甲方負責。

五、付款方式

合同簽訂後,甲方付總價款的 做為定金,供乙方生產,產品到工地付元乙方負責安裝,餘款在安裝完畢,驗收合格後一次性付清。

六、違約責任

1、乙方如未按合同規定日期交貨,甲方未按合同規定日期付款,按總貨款的1%以日累計付違約金。

2、乙方若因產品品種、規格、數量,質量不符合要求,應負責維修,更換並賠償甲方損失,若因甲方原因造成退貨及其他損失由甲方負責並賠償乙方損失。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採購安裝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於20xx年 月 日簽訂《裝修工程石材採購合同》(下文稱主合同),現經雙方平等協商一致,自願達到如下補充合同:

第一條、甲乙雙方主合同約定的貨款,經甲方與 同意,乙方委託 向甲方支付合同約定的貨款。

第二條、乙方應當保證甲方在收取 代為支付的款項後,由乙方自行承擔向 履行償還責任。

第三條、乙方委託 公司代為支付貨款的行為,由乙方與 公司雙方承擔法律責任。甲方與 公司不存在任何權利義務關係。因此產生的法律責任由乙方與 公司承擔責任,一概與甲方無關。甲方作為債權人,只收取主合同約定的貨物款項。

第四條、乙方應當保證所委託的 公司是經工商局合法註冊的獨立法人,具有合法經營、完善公司制度與健全的會計制度,不存在違法違紀的經營行為。乙方與 應當承擔各自行為產生的税收繳納工作,乙方應保證 公司支付給甲方的款項具有合法來源,否則一切法律後果均由乙方單方負責。

第五條、甲方有權單方面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的任何階段中無條件解除主合同。甲方解除主合同的,在解除合同通知書送達乙方時即生效,合同自動解除,雙方之間的所有權利義務關係均終止,且主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救濟措施、爭議解決條款、訴訟約定等條款全部同時失效。

第六條、主合同解除後,甲乙雙方之間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對方提起任何權利請求,包括申請仲裁或提起訴訟等。甲乙雙方在合同解除前一方享受權利與一方履行義務產生的問題在合同解除後均由其由各方自行承擔,一切責1 文章來源:福建元一律師事務所,楊夏冬律師,福州知名律師,手機:。任與對方無關,不得向對方主張任何權利。

第七條、主合同解除後,甲方如有收取 公司代為支付的預付款、貨款,甲方應當按照乙方的要求將所有款項退回乙方書面指定的賬號,但是因已款項產生的利息部分不予退回。

第八條、主合同解除後,如甲方從 公司有收到款項,乙方應當保證 X公司不向人民法院訴訟主張要求甲方返還收取的款項(比如 公司以不當得利為理由要求甲方返還款項)。如果 公司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甲方返還款項的,甲方有權拒絕承擔一切法律責任,並由乙方自行承擔向X公司的返還責任。同時在訴訟中乙方應當無條件作為共同被告參與訴訟,並在訴訟中承擔向X公司的全部返還責任與案件的訴訟費用,並賠償給甲方因此造成的間接損失包括:律師費、差旅費、調查取證費、公證費、公告費、執行費、訴訟費等一切費用。

第九條、本補充合同的效力大於主合同,優先適用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採購安裝合同 篇1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原則下,依法就辦公傢俱的購銷協議如下:

一、產品:

辦公傢俱一批,品種、數量單價及總價合計詳見附件(報價單)。

二、合同總額暫定為人民幣:*元,最終以實際數量核算。大寫:*元整。

三、價格條款含義:

本合同的單價及總價包含:裝卸、運輸、包裝、安裝、税金等費用。

四、交貨地點:

交貨時間:根據甲方通知於年月日前安裝完畢

五、結算方式:

1、在乙方貨到現場後,甲方驗收合格後向乙方支付70%到貨貨款,剩餘貨款在安裝完畢並經甲方驗收合格後5個工作日內結清。

2、乙方完成安裝後當日內,甲方必須執行驗收程序。

六、售後服務:

一、在5個月保修期內,對產品自身質量問題的產品或零配件進行免費維修、更換。每年定期派人回訪,檢查產品的質量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二、客户如出現佈局調整或搬遷,本公司提供設計指導及拆裝的現場指導性服務。

三、對因外來意外因素或客户使用不當而造成的產品或零配件損壞,本公司提供維修服務,在合理範圍內酌情收取零配件等維修費、材料費、人工費及運輸費。

七、違約責任:

1、本合同簽定後,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不得擅自更改。

2、若乙方已按規格、尺寸、顏色、材質進行生產,而甲方因自身原因提出更改,由此而造成乙方損失由甲方負責;

3、若乙方提供之貨物未能符合甲方原定的品種、規格、尺寸、顏色、材質,則甲方有權拒收貨物,乙方應當重新交付貨物,因此造成逾期交貨的,每逾期一日按價款1%支付違約金,該違約金甲方有權直接從貨款中扣減;逾期超過30日,甲方有權就相關貨物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按相關貨物價款的5%支付違約金。

八、附件報價單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九、本合同自簽字或蓋章後即日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電話:電話:

地址:地址:

甲方經辦人(簽字):乙方經辦人(簽字):

簽訂日期:

採購安裝合同 篇12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

第一條 產品設備型號、數量及價格:

1.1見附件

1.2合同總價格:本合同設備及相關技術服務等總價為人民幣。以上總價格已包含設備到達甲方指定交貨地點的運輸費、現場安裝調試費、使用培訓費、質保期內維修和技術服務費等。

第二條 付款方式:

2.1貨款支付:本合同簽訂後,乙方在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內將設備送到甲方指定收貨地

第三條 設備交貨:

3.1交貨日期:合同簽訂後,乙方開始備貨,應在月方指定收貨地址。

3.2交貨地點:

3.3如因甲方對本項目工程設計進行變更需對設備規格型號進行調整,則甲方應在發貨

第四條 包裝運輸:

4.1包裝:設備包裝為原生產廠家的包裝,凡由於乙方對貨物包裝不善致使貨物遭到損

4.2運輸費用:達到甲方指定地點的運輸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設備初驗:

5.1設備到達甲方指定的安裝場所後,由甲乙雙方指定代表對本合同設備進行驗收(設

5.2乙方保證甲方所購監控設備產品系優質合格、全新的商品,設備和材料的選型均符

第六條 安裝:

6.1設備安裝:本合同設備產品的安裝工作由乙方承擔。

6.2系統調試:本合同設備的調試工作由乙方承擔,在安裝完成後進行設備安裝調試時,由乙方全權負責設備調試工作。

6.3使用培訓:甲方代表和使用管理員的操作培訓由乙方培訓,由乙方到甲方公司進行,具體內容和方式由雙方指定代表另行商定,具體時間由甲方通知乙方。

第七條 售後服務:

7.1售後服務期限:從乙方供貨之日起整機免費質保壹年,部份件兩年(如硬盤、顯示器)。在質保期內乙方免費上門維修及更換。

7.2售後服務響應時間:服務響應時間為24小時。乙方在24小時內解決出現的問題與設備系統故障,如果乙方維修不及時,甲方有權自行處理,所涉及的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7.3在用户使用中,如果發現乙方所供的設備性能和質量與合同規定要求不相符,乙方應負責更換相應的設備產品並運送至使用單位現場,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當發生部件損壞返修的情況時,該部件的保修期將重新計算。

7.4乙方對系統提供終身技術支持和維護,質保期滿後,乙方保證對發生故障的零件按照優惠價格進行修理。

7.5即使在質保期內,屬於下列情況者均不屬於質保範圍:

1)用户因使用、維修、保管不當而引致的故障和損壞者;

2)用户自行拆裝,更改或修理機內任何部分而造成的故障及一切人為損壞者;

3)因天災人禍,如雷擊、火災、風災、水害、地震或非正常電壓等人力不可抗拒之災害引致故障和損壞者。

第八條 違約責任:

8.1乙方應在合同簽訂後按照合同規定時間把設備產品運抵到甲方指定地點。

8.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因素(如:戰爭、地震、水災、火災、暴風雪)造成甲乙雙方不能按本合同條款履行義務時,可以免除甲乙雙方的責任,但無法實施合同義務方應承擔舉證責任,同時本合同能夠履行的部分條款應繼續履行。

8.3本合同簽訂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如因故需要變更或解除,需經雙方協商一致另立

8.4合同轉讓:未經雙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與任何第三人;否則合同轉讓無效,同時還應承擔保密責任。

第九條 保密責任:

9.1本合同項下所涉及的各項技術信息和商業信息都屬於保密信息,雙方都負有嚴格的保密義務,應採取相應的保密措施。

9.2甲乙雙方應對所簽訂合同中的產品價格、產品品種等敏感條款承擔保密責任,雙方均不得將對方信息透露給第三方,否則,視為違反保密義務,承擔保密責任。

9.3保密期限:本條款的效力至本協議約定的全部保密內容成為社會公眾所知悉的信息後終止。

第十條 安全責任:

10.1本合同所設及到的乙方在安裝過程中產生的一系列安全問題,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安全責任。

第十一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11.1本合同履行中如產生爭議時,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員會實施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第十二條 其他事宜:

12.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傳真件具有同等效力。

12.2本合同其有效直至雙方已完全履行合同項下的所有義務且雙方之間的所有付款和索賠已結清為止。

甲方(簽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年月日:

採購安裝合同 篇13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就北京大學醫院室外裝飾裝修工程大理石材料供貨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及合同貨物內容

1-1、工程地點:

1-2、甲方向乙方購買的石材名稱為意大利米黃大理石、柏林米黃大理石,經雙方簽字後封存,作為驗收依據。

第二條、 合同單價及金額

2-1、其產品名稱、規格、暫定數量、單價、總價等如表所列。以上報價為到場工程板價,切機費、防護費、倒角磨邊費、排板費等全部包含在內。如另有異形加工再商議。

2-2、本合同單價為到甲方指定地點(即工地現場)落地交貨價。

2-3、本合同為固定合同單價,單價組成:材料費、加工費、石材運輸費、損耗費等費用。結算總價等於最終實際雙方確認的發生量乘以單價。

第三條、付款方式、進度及質保金。

3-1、合同簽定後甲方預付給乙方總貨款的20%為定金,每1000㎡為一個結算批次,貨到付到該批次的70%,材料供完後,付到全部貨款的80%工程竣工付到結算款的90%,工程結算完成後付到結算款的95%。。

3-2、餘款作為保修款在工程兩年保質期到期後付清。

第四條、交貨及驗收

4-1、交貨方式採用現場分批次交貨:乙方負責運輸及貨物卸車,將材料運抵現場,所有貨物運抵現場的日期為乙方的實際交貨日期。

4-2、乙方交付的材料應符合甲方要求的規格和質量。否則,乙方承擔相應的一切責任。

4-3、交貨地點:工地現場甲方指定地點。乙方提前通知甲方接收。石材接收後,由甲方統一保管。

4-4、交貨日期:每1000㎡的數量在接到加工單後,送貨時間不超過10天,5000㎡內總的甲供週期不超過30天。

4-5、甲方按第五條技術要求的相關條款驗收。

第五條、技術及質量要求

5-1、石材的技術要求應符合下列標準的規定:

5-1-1、《天然大理石荒料》 (JC/T204-20xx)

5-1-2、《天然大理石建築板材》 (GB/T18601-20xx)

5-1-3、《天然板石》 (GB/T18600-20xx)

5-1-4、《天然石材統一編號》 (GB/T17670-1994)

5-1-5、《建築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GB6566-20xx)

5-1-6、《天然石材放射性試驗方法》

5-2、石材的主要性能試驗方法應符合下列現行國家標準的規定: 5-2-1、《天然飾面石材試驗方法 乾燥、水飽和、凍融循環後壓縮強度試驗方法》 (GB9966.1)

5-2-2、《天然飾面石材試驗方法 彎曲強度試驗方法》 (GB9966.2) 5-2-3、《天然飾面石材試驗方法 體積密度、真密度、真氣孔率、吸水率試驗方法》 (GB9966.3)

5-2-4、《天然飾面石材試驗方法 耐磨性試驗方法》 (GB9966.4) 5-2-5、《天然飾面石材試驗方法 磨光面光澤度試驗方法》(GB9966.5) 5-2-6、《天然飾面石材試驗方法 耐酸性試驗方法》 (GB9966.6) 5-3、石材規格及數量:詳見甲方所提供的加工圖。

5-4、質量要求

5-4-1、當石材含放射性物質時,應符合現行行業標準《天然石材產品放射性防護分類控制標準》(JC518)的規定;

5-4-2、石材表面應採用機械進行加工,加工後的表面應用高壓水進行沖洗或用水或刷子清理,嚴禁用溶劑清洗石材;

5-4-3、應無正常情況下可能引起損蝕、雜色的礦物;

5-4-4、質量標準:石材規格尺寸允許偏差為:長度、寬度0~-1mm、厚度允許偏差為±1mm;其他角度允許偏差、平整度、色板色線、裂紋、缺稜、掉角等均應符合GB/T18601—20xx國家標準中的優等品標準。

5-5、色差控制

5-5-1、根據荒料顏色進行編號,每一塊荒料鋸成大板都要再次進行編號,提供碼單,在切割成品板材前根據碼單的數量及大板的顏色、紋理進行排版,保持每一個立面顏色、紋理一致。

5-5-2、檢查對比石材色差時,每一批石材不能有明顯色差。應在自然光下平鋪60㎡進行目視檢查色差,並將色差板進行配色編號,用黑色不褪色筆寫出板塊行號。

第六條、質量保證

6-1、乙方應保證材料是全新、未使用過的,是須要一流的工藝和最佳材料製造而成的,並完全符合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應保證所提供的材料經安裝和保養在使用壽命期內應具有滿意的性能。因石材本身質量出現問題,乙方應對材料的缺陷及時免費維修。工程結束後乙方將長期保留此品種同花色石材,以保證以後石材損壞以便更換,同時又能保證花色不發生變化。

6-2、乙方供應的石材材料應符合國家和行業在環保方面的要求,並通過國家檢測部門檢測的報告。

第七條、經濟責任

7-1、甲方的責任

7-1-1、合同簽訂後甲方需提供詳細的加工計劃給乙方;如規格尺寸有變更需書面通知乙方。

7-1-2、甲方應按合同規定付款,否則乙方有權拒絕或延遲供貨,並且應償付未付貨款總值3%的違約金。

7-2、乙方責任

7-2-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的時間供貨,產品供貨時間及產品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時,乙方應償付甲方延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3%的違約金,並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7-2-2、乙方所供產品必須符合國家GB/T18601—20xx標準要求A級標準,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接受。

7-2-3、甲方有追加材料採購時,乙方必須按甲方時間要求及本合同確定的單價,提供甲方所需材料。

第八條、不可抗力

8-1、 如果任何一方由於戰爭、水災、颱風和地震以及其它經雙方同意屬於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時,履行合同的期限應予以延長,延長的期限應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8-2、受事故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的事故發生後儘快以電報或電傳通知另一方,並在事故發生後7天內,將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用掛號信航寄給或送給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時間延續60天以上的,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達成進一步履行合同的協議。

第九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可以向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合同生效及補充

10-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附於本合同之內,所有附則在法律上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10-2、甲方提供的石材加工單,經甲方簽字後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

第十一條、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甲方執副本一份,乙方執副本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採購安裝合同 篇14

甲方(發包人):

乙方(承包人): 簽約地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部門及行業規定、標準等的規定,並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

1.產品數量、價格

1.1產品清單:

甲方採購乙方生產的 型號中央空調 台,合同總價: 人民幣 ,詳細價格見下表:

1.2 該價格為固定價格,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承擔因各種因素所導致的成本上升而產生的價格上漲風險。

1.3該價格中包括設備生產、包裝、保險、運輸、裝卸、安裝、調試(包括配合調試)及驗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內備品備件發生的含税費用。

1.4 專利:

乙方必須保障甲方在使用其提供的產品時不受到第三方關於侵犯專利權、商標權、外觀設計或工業設計權等知識產權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權指控,乙方必須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可能發生的一切法律和費用責任。如因乙方原因,甲方收到政府職能部門或第三方合法追訴或指控的,造成的所有損失由乙方承擔,包括但不限於處理此事所生的律師代理費用。

2.交貨地點:

2.1乙方應按甲方在上述指定的交貨地點卸貨,本合同為“交鑰匙工程”,貨物的卸貨、保管等由乙方負責,甲方負責協調卸貨場地,因甲方原因到貨15日後仍不能安裝,超出15日部分的保管費用由甲方承擔。交貨地點甲方必須保證乙方機動車可以到達的位置,否則乙方有權拒絕卸貨。

2.2產品在到達甲方所要求上述地點交貨前的運輸、保險等事項均由乙方辦理,並由乙方自行承擔交貨驗收合格前的一切費用和風險。

3.合同期限

3.1.交貨時間

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定金 日內交貨至甲方指定的地點,甲方延期付款,交貨期予以相應順延。

3.2.安裝時間

甲乙雙方認為已具備安裝條件後,乙方在 日內安裝完畢。

4.產品質量要求

4.1乙方必須保證所供設備是原廠生產的、全新的、未使用過的完全符合招標文件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的要求;設備中採用的主要的、核心的、關鍵的元件及技術標準與附件一:中央空調技術參數的內容一致,否則,乙方支付甲方合同總價的30%作為違約金。

4.2必須達到或超過的國家、行業標準。

4.3 履約期間,甲方可以任意抽取一台中央空調配置進行檢驗,如果檢驗質量達不到相關標準要求,甲方有權認為其產品不合格,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貨款的___%.

5.產品的交貨驗收及保管方式

5.1 乙方應在交貨前5日,以書面形式發送《發貨確認函》給甲方,通知準確的發貨日期、到貨時間、貨物型號規格、數量以及場地的要求,甲方須在收到確認函後2個工作日內給予答覆,經甲方確認同意後乙方可發貨,甲方逾期不作答覆的,則視為默認同意。

5.2貨物到貨時,包裝必須完好無缺,產品包裝要求包括規格型號、產品種類、數量等,貨物在安裝完成驗收通過前的丟失、損壞的風險由乙方承擔。

5.3到貨後,甲方負責組織工程監理方、乙方到現場進行驗收,清點貨物數量及驗收貨物質量,若貨物數量與清單數目不相符,貨物有丟失或損壞,或者貨物的包裝、品種、型號、規格等不符合合同規定,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收回或補齊貨物,乙方實際交貨時間以最終補齊貨物時間為準。參與交貨驗收的單位在貨物清單上共同簽字,並填寫交貨驗收合格證明,此合格證明為乙方交貨的憑證。

5.4乙方產品通過交貨驗收後原則上視為本批次的產品質量為合格產品,但在安裝及使用過程中發現質量問題乙方有承擔其產品質量的責任和義務。

5.5交貨後,甲方提供設備存放地點,乙方或其委託的設備安裝承包方保管貨物,貨物如有丟失或損壞的情況,由乙方負責照價賠償。

5.6乙方在交貨的同時應向甲方提交產品合格證、產品檢驗報告、質量信譽卡等相關單證和資料,否則,甲方有權拒驗貨物。

6.安裝、調試及售後服務

6.1安裝過程中,乙方服從甲方相關人員的管理,確保安全施工和工程質量,確保達到安全文明工地,乙方按有關規定採取嚴格的安全措施,承擔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安裝期間乙方人員發生的一切違法和安全事故及給第三方造成損害均由乙方全部負責。如因乙方原因,甲方受政府職能部門或其他合法追訴或罰款的,在甲方受追訴或賠償後,乙方承擔全部損失。施工過程中的用水用電, 乙方根據計量和收費標準向甲方交納全部費用。

6.2安裝過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設備配件短缺、損壞,乙方應及時安排換裝、換件,其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並不得因此而降低整機使用性能。

6.3乙方有責任對合同項下的設備進行調試,並出具現場調試檢測報告,同時出具現場噪音檢測報告。

6.4乙方為甲方免費培訓操作人員2名,主要內容為中央空調設備的基本結構、性能、主要部件的構造及原理、日常使用操作、保養與管理、常見故障的排除、緊急情況的處理等;免費提供諮詢服務並積極配合甲方進行後期消防驗收工作。

6.5產品保修期為安裝調試合格後兩年,故障響應時間不超過半小時,到達現場時間不超過 3小時,保修服務方式均為上門保修,即由乙方派員到甲方設備使用現場維修,由此產生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但由甲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6.6下列情況乙方維修收取相應的費用:

6.6.1甲方不按照乙方提供的正確使用方法而引致設備故障損壞;

6.6.2擅自改裝設備;

6.6.3人為因素或天災等外來因素造成的損壞;

6.7質保期滿後的維修服務, 乙方可以根據甲方的需要提供全包、半包或者定期服務,終身提供零配件。

7.履約保證金及付款方式

7.1履約保證金:雙方簽訂合同後3日內,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合同履約保證金: (¥ )。合同履約保證金包括工期、質量、安全文明施工保證金。當乙方按照合同完成全部設備的供貨、安裝內容並經甲方驗收合格後15日內予以全部無息退還。

7.2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履約保證金後,3日內以銀行轉賬或匯票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的20%作為設備定金。

7.3貨到工地現場經甲方、監理方的綜合驗收合格後5日內付至該批貨款總額的70%,(其中25%貨款甲方以銀行承兑匯票的形式支付給乙方),安裝結束並經調試合格後7日內付至本合同款總額的95%,(若自設備安裝結束之日起超過六個月因甲方原因不能調試,甲方在最遲六個月屆滿後一週內付至本合同總價的95%),餘款5%做為質保金,質保期為兩年,即從乙方調試結束經甲方驗收合格之日起算,期滿後無質量問題一週內無息一次性返還。

7.4設備費部分由乙方提供等額合規的增值税發票;安裝費部分由乙方提供等額合規的建築安裝發票。否則,甲方有權相應地推遲付款時間。

8.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8.1合同履行中,如甲方要求變更合同,則應於合同規定交貨日30日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因合同變更而增加的成本和費用由甲方承擔,合同變更後需重新確定交貨期,合同變更的事項雙方需另籤合同補充協議,並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8.2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非依法定事由單方解除合同,須向另一方償付合同總金額10%的違約金。

9.違約責任

9.1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合同雙方必須完全履行本合同,否則,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9.2乙方逾期交貨的,須每天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貨款總額的0.05%為違約金,並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逾期交貨超過30 日的,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並且乙方須向甲方支付未供貨部分貨款總額的5%作為違約金。

9.3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擅自發貨或者提前到貨的,甲方有權拒驗貨物,乙方對此承擔一切責任。

9.4甲方未按合同規定期限支付貨款的,應就拖欠金額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利息。

9.5因為貨物的包裝、品種、型號、規格、數量等問題致使未通過交貨驗收的,視為沒有交貨,因此造成逾期交貨的,按照本合同關於逾期交貨的有關規定執行。

9.6因為產品質量問題致使沒有通過驗收的,乙方應立即無償換貨並在15日內向甲方交送本合同規定的合格產品,並向甲方支付未通過驗收部分產品價款的5%作為違約金,賠償因此給甲方及第三方(施工方)造成的損失;乙方逾期15日未交送合格產品的,或者因為產品質量問題致使第二次沒有通過驗收的,乙方應向甲方退還所有已收款項,並賠償因此給甲方及第三方造成的損失。

9.7乙方承擔因為產品質量問題而給甲方、第三方(包括但不限於施工人員及業主)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

10.產品保修約定

10.1質保期自甲方驗收合格之日起算,質保期為兩年,質保期內乙方承擔因產品質量問題引起的全部維修和更換等費用。若屬乙方產品質量原因此承諾不能兑現,乙方將負全部責任,並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5%作為違約金。

10.2乙方應給甲方留下質保負責人的書面通信地址或電話,以便通知乙方確認保修,乙方提供的維保人員、通訊地址或電話有變更的,須書面通知甲方,否則因此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

10.3乙方應保證保修的及時性,在收到甲方或甲方委託人(物業公司)的書面或其他有效通知後,應及時作出響應。

10.3.1乙方須在甲方通知後應立即做出答覆,乙方保證其傳真和電話處於24小時正常開通狀態,甲方將先以電話或傳真方式通知乙方。乙方殆於維修,經甲方書面通知後,乙方仍存在殆於維修或不及時維修的情況,此類情況發生三次以上並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可扣除相應金額質保金並且甲方有權另行選擇維修單位,解除乙方整個項目維修權利,此後發生的維修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如遇電話無法解決的問題,須派員在3小時內趕到現場,並於趕到現場之日起12小時內完成由於質量問題所涉及的保修;

10.3.2當乙方在確屬產品質量問題而未在規定時間解決的情況下,甲方有權委託他方處理,因此發生的費用從乙方質量保證金中扣除;

10.3.3當乙方質量保脩金不能滿足需要的情況下,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無效時,可按有關法律程序向乙方追回;

10.3.4乙方保修工作人員應遵守甲方或甲方物業公司的規章制度,若在户內則應接受業主的監督,並做到現場文明施工,舉止禮貌,工完場清。

11.不可抗力

11.1因不可抗力致使完全不能履行合同的,本合同終止,雙方無須承擔任何責任,但本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

11.2因不可抗力致使部分不能履行合同的(包括導致延期履行),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免除相應的責任,但本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

11.3因發生不可抗力影響合同履行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須及時書面通知另一方,並在不可抗力結束後合理期限內向另一方提交發生不可抗力的充分而有效的證明,否則,不能免除相應責任。

11.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指不可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不可抗力包括戰爭、地震、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他非甲方或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

11.5因合同一方延遲履行合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延遲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12.爭議處理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當事人不願和解、調解或和解、調解不成時,採取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的方式解決。

13.其他事項

13.1以下為合同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附件一: 中央空調技術參數;附件二:空調主機及標準配置清單;附件三:售後服務體系;附件四:售後服務承諾。

13.2甲方招標文件及其附件、招標答疑、乙方投標文件、招標議標期間的往來函件和由乙方提供、經甲方認可的企業規範、標準、產品説明書(包括規格、質量、檢測依據及結果、原材料產地、貨物產地、包裝、使用功能、驗收方式)、圖紙等資料均為本合同的附件,各文件不一致之處,以形成時間在後的為準。

13.3合同雙方應指定兩名授權代表,分別負責直接處理“本合同設備”的技術和商務問題。乙方指定技術代表: ,商務代表: ;甲方指定技術代表: ,商務代表: 。

13.4本合同一式捌份,甲乙雙方各執肆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未盡事宜,協商解決。

13.5本合同由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雙方公章後生效,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傳 真: 傳 真: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帳 號: 帳 號:

採購安裝合同 篇15

發包人(全稱):承包人(全稱):

1.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山東公路技師學院新校區教工單身宿舍路燈採購安裝工程工程地點:山東公路技師學院新校區工程內容:新校區教工單身宿舍路燈採購、安裝工程立項批准文號:資金情況:自籌資金

2.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本項目為路燈等照明燈具的採購、調試與安裝、移裝,電纜電線敷設,燈座基礎製作、安裝及相配套的設施施工工程。(具體詳見施工圖及工程量清單)。

3.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30天

4.質量標準工程質量標準:工程質量目標為合格。符合《城市道路照明設計標準CJJ45-20xx》、《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程CJJ89-20xx》等國家工程質量驗收規範的要求。

5.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貳拾叁萬玖仟壹佰捌拾柒元(人民幣)

6.合同生效

6.1合同訂立時間:

6.2合同訂立地點:山東公路技師學院

6.3本合同雙方約定之日起生效。

7.材料的採購、安裝與驗收問題。

7.1直接由承包人採購的材料,必須採用正規廠家的合格國標產品(材質為中高檔),必須保證質量,附有材質證明、進貨廠家、合格證、化驗單、質量證明及價格,並且要得到監理工程師、發包人的檢查驗收和書面認定。若承包人供應的材料檢測不合格,達不到項目質量要求,發包人有權另行指定材料供應商。

7.2施工期間,承包人採購的各類貨物需符合承包人投標文件,發包人與監理公司指定相關人員對承包人採購的主要貨物進行現場檢驗,材料入庫時需由四方共同驗收,簽證備案。對未簽字驗收的材料,發包人不予認可。

7.3商品運至發包人施工地點後,由承包人負責安裝調試,安裝期間發包人、現場監理人員可隨時對現場進行檢查,如發現不合格產品承包人需無條件更換,安裝所需一切配件、耗材全部由承包人負責。安裝調試等相關費用已包含在清單單價中,發包人不再額外支付費用。

7.4承包人負責調試設備,調試完成後向發包人、監理單位提出驗收申請,並向發包人提供使用説明、相關資料及培訓服務,同時有義務向發包人提供日常巡檢服務。

7.5安全文明施工。承包人加強施工現場安全施工管理,項目經理負責該項目安全責任,對施工人員做好安全教育,對所屬的施工設備、機具的安全狀況進行檢查。

7.6做好施工現場協調工作

項目經理負責與發包人、總包單位、監理公司的組織協調工作,對交叉作業等情況做好充分準備,不得延誤、影響總包及其他分包單位正常施工工作。對不服從發包人、監理公司負責人管理的相關人員,發包人有權對其進行撤換,由此對發包人造成的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8.質保期及售後服務規定:

8.1自項目整體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三年。

8.2質保期內所有元件、燈具等因產品質量原因承包人均免費更換。

8.3質保期滿後可提供終身(有償)維修保養服務。

9.付款方式

合同簽訂後,乙方繳納壹萬元履約保證金(投標保證金轉為履約保證金);所有路燈安裝完成後,甲方付至已完成工程款的70%,竣工驗收合格後付實際已完成工程款的10%,審計結算完成後付實際已完成工程款的15%,剩餘5%作為質保金,使用三年後無質量問題一次性無息付清。當承包人出現下列情況時,發包人可緩付工程款。

①工程實際進度滯後約定的計劃進度7日以上,承包人無切實措施確保工期的;

②工程質量出現嚴重缺陷的;

③施工現場存在安全隱患,承包人不能及時消除隱患的;

④不按約定提交竣工資料的;

以上情況徹底整改解決後,發包人即恢復正常撥款,但以上原因給發包人造成的損失,由承包人全額承擔。承包人惡意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發包人有權自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此項費用,直接支付農民工工資。

10.違約責任

10.1依據魯政辦發[1993]72號文有關規定,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合同約定達到質量標準的,應承擔總造價5%的違約責任,並承擔返修義務直至達到要求的質量標準,返修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10.2承包人所供貨物不能滿足質量要求,或供貨物不符合投標樣品的規、樣式的,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損失由承包人承擔。解除合同後,承包人履約保證金將被沒收,當發包人造成的損失大於履約保證金金額時,承包人還應賠償該差額。

10.3發包人無正當理由拒收貨物的,應賠償承包人相應損失。

10.4履約合同如發生糾紛,由供需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濟南市地區法院提起訴訟。

11其他事項

11.1招標文件及其附件、投標文件及其附件,工程量清單、圖紙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1.2解釋順序為本合同、招標文件及附件、投標文件及附件。

發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開户銀行:開户銀行:

帳號:帳號: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