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採購合同(精選18篇)

石採購合同(精選18篇)

石採購合同 篇1

使用方(以下簡稱甲方):

供應方(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 目的和背景條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法律法規和本項建設工程的具體要求,乙方向甲方提供 北票市工礦棚户區改造 工程所需的 砌築砂、碎石 ,甲乙雙方在協商一致基礎上,本着自願、公平和誠信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二條 材料交貨地點

交貨地址:

第三條 供應要求及價格

1 價格:砌築砂, 單價(m3);碎石,單價(元/m³)。

最終供貨數量,按實結算。

2 乙方上述價格為到貨價,且是綜合單價,含運費、裝卸費。不含税款。

第四條 結算和資金支付條款

結算方式及付款方式:甲方以現金方式向乙方結算,如不能履行則由北票市工礦棚户區改造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第五條 爭議解決條款

1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

2 如仍未解決,依法向甲方企業法人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1 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 貳 份,甲乙雙方各執 一 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採購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因 工程需要用蝦紅色斜紋狀重鑿面花崗巖路緣石,現甲方委託乙方採購、鑿面、運輸等相關事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工程範圍

《 》工程圖紙及補充圖紙和變更聯繫單確認範圍的蝦紅色斜紋狀重鑿面花崗巖路緣石(含每隔15米設置一塊景觀石)和採購、鑿面、運輸等相關事項。

二、工程質量

乙方提供的蝦紅色斜紋狀重鑿面花崗巖路緣石的質量,按照《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要求達到優良,同時滿足業主、監理方對質量方面提出的相應要求,滿足設計圖紙及變更的相關要求和規定,包括石材的石質、色彩、路緣石的尺寸、鑿面質量等。若達不到上述質量要求,乙方必須無條件退貨,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樣本參照監理辦門口樣板、乙方先送2車到工地經業主甲方監理認可後,乙方按這2車認可的發貨)。

三、石材規格及單價(單價不含税)

四、工程進度

本工程設計數量約5000 m3,具體數量以實際使用量為準。計劃工期從20xx年4月至20xx年10月底,乙方要按總量和工期要求均衡安排。甲方因特殊要求,需乙方較大調整供貨計劃的,甲方應提前半個月通知。若乙方不能按上述的總量和工期要求供貨的,甲方有權另選他人供料,乙方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五、付款方式

乙方提供路緣石及人工費總共達到30萬左右的工程款,甲方支付給乙方20萬元工程款,以此類推,乙方供貨完成後兩個月內付清。

六、安全責任

乙方在石料採購、鑿面、運輸等過程中的安全責任由乙方自負,與甲方無關。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未盡事宜另行協商,雙方簽字後生效,款項結清後失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日月

石採購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一、產品名稱、型號、數量、金額。

二、質量技術標準,乙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

1礦產品按濕量(超出8%按超多少扣多少計算)計量,礦石品位及水份以甲方化驗結果為準,乙方如有異議,可在15日內提出對付樣進行化驗。如對甲方化驗數據有疑問,可請其它化驗權威部門進行仲裁,以仲裁結果為準。

2、凡MgO含量低於60%。按每點扣8元結算,如低於50%拒收。

三、運輸費用負擔:乙方負責,乙方自行運輸,

四、甲方每月向乙方供礦產品不低於300噸。

五、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乙方現場取樣化驗,如有異議由仲裁機構進行化驗仲裁。時間不超過十五天。

六、違約責任: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承擔違約責任。

七、付款方式:乙方一次性預付甲方30萬元,每月底按量結算。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九、供貨根據實據情況雙方協定,價格隨市場變動雙方協商一可進行調整,再另簽訂協議。

十、交貨地點:以乙方要求指定的交貨地點為準。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採購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為明確方權利義務關係,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就景融時代廣場項目砂、石料採購事宜達成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如下:

一、標的物的供應:

甲方在江濱時代項目工程施工中,乙方負責向甲方供應0.5cm左右中粗砂,石子粒徑為2.0cm及以下的石料,乙方保證按需、分批次、及時、按規格向甲方供應砂、石料。

二、交貨時間、地點及方式:

1、交貨時間:每次交貨前,甲方提前以電話方式通知乙方需求量交貨的詳細時間,乙方保證24小時電話開機。

2目工地現場

3、交貨方式:乙方負責用汽車運輸到甲方指定工地現場,車輛進、出本工地須符合環保且遵守施工現場安全規定,否則所發行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三、履行期限:自20xx 年 03 月 01日至 景融時代廣場項目主體結構完工

四、價格、結算方式和付款方式:

1、石子粒徑為2.0cm以下的石料每立方米石子粒徑為2.0cm左右的石料每立方料 68 元整,(石料單價根據市場波動雙方協商調整,此單價包含運費、油費,不含税收)

2、0.5cm左右中粗砂每立方米(粗砂單價根據市場波動雙方協商調整,此單價包含運費、油費,不含税收)

3、貨到工地現場實測實量,以實際方量為準簽發小票計算。

4、付款方式:每月結一次,按簽收的小票雙方核對無誤後次月月末結前一個月料款。

五、技術規格要求:

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標準供應,不符合甲方要求的,不予以簽收。

六、貨物驗收

1、建築用碎石、砂嚴格執行GB/T14685-20xx標準。

2、甲方現場驗收質量、規格及方量時,乙方必須予以配合。

3、如甲方因工程需要,須從其它料場進砂石料,乙方不得干涉。

七、違約責任:

1、除不可抗力外,乙方未能按時供應造成耽誤甲方正常施工的嚴重後果,須承擔違約責任且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實際損失。

2、因乙方無法按時提供質量合格和相應規格的砂、石料,造成延誤甲方施工的後果須承擔違約責任且賠償損失。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可解除本合同:

1、乙方如果不能按約定時間供應甲方石料用量需求而耽誤工程進度的,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

九、解決合同爭議的方式:

本合同產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本着友好、積極的態度進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可以另行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亦是本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

十一、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 叁 份,甲方執 貳 份、乙方執 壹 份,具的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負責人: 負責人:

年月日:

石採購合同 篇5

採購方: (以下簡稱甲方)合同編號:

供應方: (以下簡稱乙方)簽訂地點: 工程名稱: 簽訂時間:

第一條、標的、數量、價款及交(提)貨時間:

第二條、質量標準:供應方供應的碎石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標準GB/T14685--20xx。各項技術性能指標經 檢測中心檢驗必須合乎國標要求。

第三條、通知送貨方式:採購方以電話的方式通知供應方送貨時間和數量。

第四條、交(提)貨方式、地點:供應方負責送貨至採購方工地,卸至採購方指定的卸貨地點,並承擔費用。供應方在運、卸過程中發生的安全事故責任自擔。

第五條、驗收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

1、數量驗收 : 採購方在卸貨地點以量方的方式進行數量驗收,並保證貨隨到隨驗。

2 、質量驗收:

⑴ 進行數量驗收的同時,採購方按國標GB/T14685--20xx對碎石進行含泥、顆粒級配、泥塊含量、針片狀含量等觀感檢查,觀感質量合格方可卸車,否則不得卸車。

⑵對觀感檢查合格的碎石採購方及時按規定取樣送 檢測中心進行檢測,各項性能指標符合要求視為最終合格。

第六條、結算方式及期限: 。

第七條、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若供應方不能供應需方要求的標準的碎石或不能及時供應,需方有權終止該合同。

第八條、違約責任

1.採購方檢驗不合格,供應方應急時將貨物運出工地,需方無保管義務。

2.如供應方不按期供貨,影響採購方工程施工,給採購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供應方應向委託方支付 %的違約金;供應方負責賠償。損失大於違約金的,應再支付賠償金。

3.損失得計算方法:

第九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合同生、失效日期:雙方簽字蓋章後合同生效,雙方貨款兩迄自行失效。

第十一條、合同份數:本合同共4份,雙方各執二份。

第十二條、其他約定事項: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採購合同 篇6

需用方(甲方)

供應方(乙方)

乙方的需要,向甲方購買沙石,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平等友好協商,訂立以下條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生產所需的沙石質量應滿足乙方質量要求、數量以乙方現場收方為準,否則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2、乙方根據生產需要,分期分批向甲方購進所需沙石,乙方每次需貸時,應提前一天通知甲方所需沙石的種類、型號、數量、經甲方確認後,甲方應在次日內將該沙石送到乙方指定地點。甲方在承運過程中自覺遵守一切交通法律法規,發生任何完全及交通事故,一切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5、合同履行期間甲方無質量問題及違約責任,該沙石尾款在雙方終止協議後一月內由乙方向甲方付清。

6、乙方付款實行滾動付款,月底結算。乙方並在次月10日前向 甲方支付上月的沙石款。

7、乙方在收到甲方的沙石後應當就方量進行簽收確認,乙方指定專人出具的簽收單作為結算依據。

8、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如果雙方有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人民法院裁決。

9、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石採購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和互利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上東城項目石材購銷等事宜達成一致意見,並訂立本合同。

一、項目用材品種、規格、數量及合同總額:

二、結算方式:

三、質量標準及驗收:

按照國家相關標準驗收,由乙方提供檢測報告,並按雙方封存樣板的質量、顏色及甲方提供的材料計劃清單驗收。

四、交貨時間地點、收貨方式及損耗

1、交貨地點:甲方上東城項目工地現場。

2、交貨週期:為確保施工工期,甲乙雙方根據工程實際進展情況,乙方在接到甲方材料批次計劃後,15天內分批貨到現場。

3、收貨方式:乙方送貨到甲方工地現場,按甲方提供的材料計劃清單由甲方商貿公司、施工方、監理方共同負責驗收、清點貨物,如無異議在乙方送貨銷售單上簽字認可作為結算依據。若驗貨不合格,甲方將拒絕接收貨物,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誤及影響工程正常交付使用的損失將由乙方承擔。

五、結算方法和約定:

1、以每批經甲方簽字認可的銷售單為結算依據,貨到工地後15天內支付該批材料款的85%,其餘10%款項在竣工驗收合格後15個工作日內支付。

2、其中扣留供貨總額的5%作為質保金,質保期為一年。一年無質量問題,質保金返還乙方(不計息)。

六、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保證工地場內道路的正常通行條件。

2、負責向乙方提供單批次的材料需求計劃,安排材料堆放地點。

(二)乙方責任:

1、乙方進場的材料必須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質量要求。保證進場材料均為合格品並提供合格證及檢驗報告。因材料質量問題甲方可要求退貨並拒付該批貨款,並按延期交貨處罰。

2、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在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內,及時把材料供應到位。

3、乙方如不能按要求時間到貨或供貨數量質量不能滿足甲方需要時,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並支付合同總額10%的違約金給甲方。

4、由於質量問題造成的直接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七、違約責任:

1、由於供貨不及時和質量不達標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支付合同總額10%的違約金給甲方。

2、甲方不按合同付款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支付合同總額10%的違約金給乙方。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如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昆明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九、其他條款:

1、本合同的任何更改,應以書面形式,並經雙方簽字蓋章有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且以附件的形式予以確定。

3、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執叁份,乙方執貳份。

十、簽訂雙方:

甲方名稱:法定地址:

石採購合同 篇8

購貨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合同法》及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標的名稱、品牌、規格、數量、供貨時間單價及金額等(具體見合計總金額(大寫): 特別約定:

1、如簽訂本合同時數量不確定,則在上述表格數量欄中註明“待定”,數量以甲方實際簽收量為準,單品總價及合計總金額也註明“待定”,待確定數量後雙方據實結算;供貨時間如果有特別要求,應在合同中增設供貨時間表,以確定具體供貨時間。

2、本合同單價實行固定單價方式,及在整個合同執行週期內,材料供應單價不變;

第二條、產品的質量標準

1、花崗巖的厚度、長寬、角度、平面度在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基礎上,同時對壓頂、線條、異形立面材料等還必須符合表1的規定。

2、花崗巖常用各種面層加工應符合以下規定:

1)磨光面:

2要求點密,可帶均勻少量原面質,鑿點深度一般在0.5~1.2mm之間。

注:由於石材邊角處易蹦角,導致該處只能用斬假面或不作處理,故在壓頂、

3要求槽間距離、槽深均勻統一,每塊板對應邊開槽模數及形式必須一致,以保證安裝完成後成為一個整體。

4)自然面:

由於其表面凹凸不平,易積水、易污染,造成行人、行車不便,感觀差,應儘量避免在地面鋪裝中使用。

5)噴砂面:

應選擇花紋細緻、深色系、加工後顏色反差較大的石材,以突出噴砂面的加工質感。同時,景牆等位置的雕花亦可採用本工藝手法。 6)仿古面:加工石材應選用深色系石材,才能體現其較好的感觀效果。

7)花崗巖石材的異型材料、波打線、壓頂、線條、側石、平石等必須進行等分加工。其厚度、長寬、平面度、角度應符合表1的相關規定,外觀質量要求應符合表2的相關規定。

8)花崗巖石材弧線形材料相鄰塊的造型必須符合相關半徑的的弧度,安裝完成後圓滑順暢。

9)除色差較細微的石材外,其它所有花崗巖石材顏色選擇必須用色差區域的方式進行顏色控制,以達到色差控制要求。

第三條、產品的包裝標準和費用承擔:

第四條、交貨方法、運輸方式、運費承擔、到貨地點

1、交貨方法,按下列第( )項執行: (1)、乙方送貨(運費包含在約定單價中); (2)、乙方代運(運費由甲方承擔); (3)、甲方自提(運費由甲方承擔);

2、運輸方式:

3、到貨地點:

4、現場裝、卸費用由運費承擔方負責。[或特別約定為: 。] 第五條、產品的交付

本合同生效或甲方下達訂單(訂貨計劃)後 天內交貨。

乙方在交付貨物時,應向甲方提交以下第 項資料: 1)產品合格證、質保卡; ( ) 2)產品檢驗報告; ( ) 3)產品使用説明書。 ( ) 4)產地來源證明; ( ) 5)廠方生產證明; ( ) 6)其他有關所供貨物的文件。 ( )

乙方提供了任何上述文件並不當然地減輕或免除乙方在本合同內的其他責任。

第六條、簽收與驗收

1、入庫簽收

簽收標準:型號、規格、數量正確,包裝完好,資料齊全。

雙方約定唯一計量依據為:甲方指定簽收人員 的簽收。【或特別約定為: 。】簽收人員應在收到貨物當日簽發貨物簽收單一式兩份,由乙方指定送貨人和甲方指定簽收人共同簽字,雙方各執一份,作為結算時確定貨物數量的唯一法律依據。

甲方對貨物的入庫簽收並不影響乙方對貨物本身應承擔的質量責任。(針對供貨時間較長的合同,可附加一款:甲乙雙方應當每月[或每季]進行一次供貨量清算,由乙方指定送貨人和甲方指定簽收人根據貨物簽收單製作月[或季]供貨核算單並共同簽字,雙方各執一份,作為階段性結算時確定貨物數量的唯一法律依據。)

2、質量驗收(檢測、調試等):

(提示:應約定質量驗收的具體人員;實行雙方確認的樣品檢驗質量的產品,應約定採用的抽樣標準或抽驗方法和比例;需要封存樣品的,應當約定由雙方當事人共同封存,分別保管,作為檢驗的依據。)

第七條、產品異議

1、甲方就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等外觀特徵的異議期為簽收後 天內。

2、甲方就產品內在質量問題的異議期為:產品法定質量保證期[或實際使用該產品後 天內(根據產品特性確定)]。(提示:如需具體約定質量異議期的,對於使用後才能發現內在質量缺陷的材料,約定部隊提出質量異議的時間,應將質量異議期延長至部隊能發現質量問題時止。)

3、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質量異議後,應在 天內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乙方對甲方的書面質量異議提出不同意見的,雙方應先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提交產品質量鑑定部門進行鑑定。

4、甲方提出異議,應當以書面形式提出。書面異議必須説明不符合規定的產品名稱、型號、規格、花色、批號、合格證或質量保證書號、數量、包裝、檢驗方法、檢驗情況和檢驗證明,提出不符合規定產品的處理意見。對於甲方提出的書面質量異議,乙方必須正式簽收。如乙方拒絕簽收,甲方將書面質量異議送到乙方7個工作日後,視為乙方已簽收,同時視為乙方認可甲方提出的異議成立,並同意甲方提出的處理意見。

第八條、貨款的結算、付款時間

1、甲方按合同總價的 付給乙方材料定金。 人民幣(大寫): 。

2、結算數量:以甲方指定簽收人和乙方指定送貨人共同簽字的簽收單為準;已進行階段性結算,製作了月[或季]供貨核算單的,以該月[或季]供貨核算單為準。其他任何憑證都不能成為確認供貨數量的依據。任何在生產、加工、運輸過程中發生的損耗數量均不計入結算數量。

3、結算時間:

4、付款時間: (提示:付款時,必須留有質量保證金,嚴禁約定不預留質量保證金的付款方式。)

第九條、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逾期交貨超過 天視為不能交貨,或者有證據表明乙方不能交貨)的,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 %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重新商定價格;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甲方有權拒收、退貨或要求修理、更換。

3、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除應照數補交外,還應向甲方按逾期交貨貨款每日 %的比例支付違約金,並承擔甲方因此所受損失。如甲方不再需要的,本合同或本次訂單視為解除。甲方依法解除本次訂單或本合同時,應當書面通知乙方。

4、乙方提前交貨的產品,多交的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產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應當由乙方承擔。

5、產品錯發到貨地點,乙方除應負責運交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實際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第十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付款,應承擔逾期付款金額的同期銀行貸款利息。

2、如甲方因工程設計變更、圖紙變更等合理原因需減少供貨量的,屬正當理由修改供貨數量,應提前通知乙方,乙方不得要求甲方賠償;但甲方無理由中途退貨的,應向乙方賠償退貨部分貨款 %的違約金。

3、甲方如錯填到貨地點,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在四十八小時內通知對方,在取得有關證明以後,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先行友好協商;協商不成可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其它約定

第十四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並蓋章時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

第十五條、特別約定的效力

本合同中特別約定條款的效力優先於其它條款。

購貨單位(甲方): 供貨單位:(乙方):

年月日:

石採購合同 篇9

甲方(需方) 合同編號

乙方(供方) 簽訂地點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材料名稱、規格型號、產地、數量、單價、金額

1、上表中砂/石料單價包括:砂/石料的原材費、裝車費、運費(含通行費)、原材自檢費、礦產資源費和各項管理費及税金等一切相關費用。

2、在合同履行期間上表中砂/石料市場價格發生變化,合同簽定的價格不可調整。

3、上表中的數量僅作為簽訂合同的預估數量,最終結算數量以甲方驗收合格並簽字的驗收單實際數量為準。

二、料場地點及供貨期限

1、料場地點: 。

2、供貨期限: 。

三、質量和數量的驗收

(一)、質量驗收:

1、質量指標:(以甲方試驗室鑑定為準)

河砂: 規格要求 。

碎石: 規格 (連續級配),無風化、無雜質,無水鏽,

壓碎值< %;針片狀總含量≤ %;含泥量≤ %

------注:(質量指標因工程項目不同,可根據相關規定,按需要自行調整)

2、材料必須符合甲方承建工程業主的文件要求及施工規範技術指標規定,按甲方提供的配合比進行加工生產。

3、乙方的砂/石料應提前送檢合格,供料與檢驗樣品一致,甲方隨時抽樣檢驗。

4、甲方指派專人對乙方供應進場的砂/碎石的質量、規格進行現場驗收。

5、砂、石料的其它性能必須通過甲方二次檢驗,符合《公路工程路面原材料試驗規程》,甲方、監理辦、指揮部全部驗收合格。

(二)、數量驗收:

1、以甲方收料場地的地磅(輔助檢尺、量方的方式)計量為準;

2、甲乙雙方在甲方工地(拌合場)驗方,共同監督確定砂/石料的密度值。

3、含水量超標時,應扣除超標的噸數。(界定含水量: 砂≤ %、 碎石< %)。

四、裝車、運輸

1、裝車: 乙 方負責裝車,費用包含在單價中。

2、運輸:由 方負責組織自卸汽車運輸。運輸費由 方承擔。

五、結算及付款

1、每供應 萬立方米材料進行一次結算,乙方憑甲方驗收人員簽字的《材料驗收單》定期與甲方核對,確認驗收合格的供料數量,結算時乙方提供合格的税務發票,如因乙方不按期辦理對帳結算手續或未提供合格的税務發票,造成的付款延誤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2、甲方每月按結算金額的 %通過乙方開户銀行以銀行轉賬形式支付材料款,餘款轉入下月,滾動操作,待乙方結束供料後 月內付清。

六、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一)、甲方:

1、甲方應提前向乙方報送砂/碎石供應計劃,註明材料名稱、規格、數量、到貨時間及地點。

2、負責安排人員及時到現場做好驗收工作。

(二)、乙方:

1、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要求的材料規格、質量、數量、交貨地點、交貨日期及收料時段供料。

2、乙方應保證材料日供應量在 立方米以上,滿足甲方生產需求。

3、乙方送料車輛必須服從甲方現場管理人員的指揮,將材料卸至甲方指定位置,並將料卸淨,如有違反,甲方有權視具體情節扣方。

七、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條款

1、合同一經簽訂,乙方不得轉包,否則按違約處理,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2、如因特殊原因,需要臨時調整材料供應計劃,甲乙雙方應及時協商。

3、乙方不得在供應中採取欺詐手段,如發現類似情況,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以總合同價款的 5 %作為違約金。

4、如乙方提供的材料經甲方抽樣檢驗不合格時,甲方不支付材料費用。因質量問題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進場、清場費用)由乙方承擔。

5、乙方未能按甲方計劃的材料規格、質量、數量、供貨時間、指定地點進行材料供應,影響甲方工程進度、質量及連帶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情節嚴重者,甲方可認定乙方不具備供應能力,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另行選擇供應商。

6、如因不可抗力不能正常履行合同時,免除承擔違約責任。

八、爭議解決

本合同執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附則

1、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方通知乙方停止供料且結清材料款後失效。

3、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 ,乙方 份。

甲方(需方)(公章) 乙方(供方)(公章)

年月日:

石採購合同 篇10

需方: (簡稱甲方)

供方: (簡稱乙方)

甲方因施工生產需要,向乙方定購 項目的建築材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現行有關法律法規有關規定,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所需材料的規格、單價詳下表

註明:砂石單價根據市場價格上下浮動

實際規格、用量根據甲方材料需用計劃表。

1.1、甲方在施工過程中若需調整材料的品種及規格,甲方將以書面通知乙方,若產品規格偏差較小,將仍按上述單價執行。

1.2、上述合同實際採購單價已包含乙方送至甲方指定地點的運輸費、上下車費、水泥堆碼整齊等全部費用。

1.3、供貨數量:按甲方實際驗收數量為準。

第二條:質量驗收標準、方法

2.1、乙方保證所供材料質量達到國家、金昌市行業主管部門的規定的驗收標準及要求。

2.2、材料送到甲方施工現場後,由甲方指定收貨人員對供方所供產品的數量、質量等進行驗收。

2.3、乙方對所供材料的質量承擔全部責任,若甲方在使用過程中因乙方的材料質量問題而造成甲方相應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交貨時間、地點、方式

3.1、乙方根據甲方的供應計劃組織貨源,甲方應提前兩天(節假日順延)將所要材料的數量、規格以書面或電話方式通知乙方。

3.2.乙方接到甲方需用通知後,負責將符合甲方要求的材料在約定時間內,送貨到甲方施工現場指定地點,甲方指定的收貨人: 。當甲方指定收貨人不在現場時,甲方另行委託指定收貨人,凡非甲方指定的收貨人所簽署的任何與收貨數量相關的文件所反映的內容甲方均不予承認,乙方對此無任何異議。

第四條:結算方式及付款期限

4.1 貨款的結算:根據第一條原則辦理所供材料結算。具體為每月26日至30日為當月供應數量的結算確認時間,乙方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到甲方現場辦理完善《材料送貨單》和《材料款結算單》。同時乙方必須提供正式發票。

4.2、貨款的支付

4.2.1、次月25日憑此結算單甲方支付乙方所供上月材料款70%。

4.2.2、付款方式:以轉帳支票方式支付。

第五條:乙方應提供的資料

5.1、乙方向甲方提供企業相關資料複印件並加蓋鮮章,作為該合同附件。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乙方供應的材料不符合國家標準,乙方除無條件接受退貨外,並承擔給甲方造成的停窩工損失。

6.2、乙方未按甲方通知送貨時間及時供貨,由乙方承擔甲方停工損失及工期延誤損失。

第七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7.1、合同雙方發生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7.2、協商不成,雙方均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其它

8.1、本合同的簽訂、修改及補充必須加蓋項目章後方有效。

8.2、乙方承諾對其進入甲方工地的人員甲方負責做好安全教育工作,保證上述人員按國家、當地建設主管部門、甲方的各種要求做好安全防護工作。因乙方安全防護不力造成的安全事故,其責任全部由乙方自負。

8.3、本合同的所有貨款乙方指定由 收取,收款人為 。

8.4、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或另訂補充合同

8.8、本合同共計叁份,甲方貳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代 表: 代 表:

電 話: 電 話: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石採購合同 篇11

供方:(以下簡稱甲方)

需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雙方充分協商,就供方建坪鉛鋅礦礦石銷售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質量要求:

1、礦石中雜石含量≤5%,且不允許有單重超過0.4公斤的雜石。

2、礦石中砷(As)含量≤0.02%。銻(Sb)含量≤0.03%。

二、交付方式:

需方組織運輸,供方組織裝車,裝車費用由供方承擔。

三、計量辦法:

以需方計量為準,無損耗

四、驗收、計價辦法:

1、雙方共同取樣、縮分,製成標準樣800克左右。按國標烘乾樣品並測量含水率。將烘乾後樣品分四份,雙方各取一份化驗,留仲裁樣兩份。

2、以需方化驗結果為結算依據。一方有異議時,可提出仲裁,仲裁費用由提出仲裁方支付。發生仲裁時以仲裁結果為結算依據。每批均由需方出具結算單,雙方簽字後作為記賬憑證。

3、雙方共同抽驗雜石含量,超過5%時,按實測雜石含量乘以本批礦石總量扣除相應雜石量。

4、砷、銻含量每超標一項,扣礦石款10元/噸。

5、幹、淨礦石中鉛每增加品位1%,貨款增加100 元/t計算; 幹、淨礦石中鋅每增加品位1%,貨款增加80元/t計算; 其它付產品不計價。

五、付款方式:待供方增值税發票入賬後,支付貨款95%,餘額待下次結算時付清。

六、合同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依法訴至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

七、其它:

1、若需方預付貨款,供方不得將自產礦石賣給第三方,否則按照1000元/噸支付違約金。

2、此合同有效期至20xx年12月31日。

3、此合同一式兩頁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4、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採購合同 篇12

甲方:

乙方:

茲因甲方在濟南高新區二期道路工程施工中,需要二灰碎石及水穩碎石向乙方購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經甲乙雙方協商,特簽訂如下合同,以期雙方共同遵守。

一、水穩碎石及二灰碎石質量要求

二、乙方應按甲方供貨時間和要求及時送貨,如因乙方供應不及時影響甲方正常生產,所有損失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另找他人進料,乙方不得阻撓。

三、水穩及二灰碎石價格經甲乙雙方簽字認可確定直至工程結束,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價。

四、付款結算方式,根據工程進度和計量情況分期付款,工程結束後一個月內付清貨款,乙方必須出具國家正式發票。

五、如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合同簽訂地法院處理。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工程結束後自行廢止。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電話: 電話 :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石採購合同 篇13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法有關規定,就完成資中古城重龍大道建設工程花崗路沿石供貨,簽訂如下供貨合同:

一、石材規格、數量、及單價(含税金)

1、路沿石採用芝麻黑花崗石,頂面有一邊倒角2cm,數量暫定5500m,數量按現場實際收方數量為準。

2、以上石材單價包含其材料費、運輸費、裝卸費、材料損耗、利潤及税金,

3、乙方在裝卸車、施工和運輸途中發生的安全事故,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二、產品質量:

乙方要確保石材顏色一致表面平整光滑、角線均勻一致無缺省,尺寸正負誤差不得超過3mm。產品優等、均按照甲方指定的樣磚執行,如因本產品質量問題,甲方有權拒付20%的貨款。如不是因本產品質量問題所導致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甲方無權拒付貨款。

三、供貨時間:20xx年 3月日至20xx年 3 月日,乙方按照甲方書面或短信訂貨單生產。

四、交貨地點:乙方運至甲方指定的施工現場

五、運輸及卸貨費用承擔:運輸及卸貨費用由乙方負責承擔:

六、驗收方式:供貨到達施工現場,由甲方負責驗收並在收貨單上簽字。如運輸過程中造成路緣石破損,由乙方負責;卸

七、貨款付款方式:

1、甲方在合同簽定 日內向乙方支付 萬元預付款。

2、乙方送貨至定貨總量 %時,甲方支付乙方已送貨物款項的 %,餘下貨款在竣工驗收後一個月內結清,產品數量結算以甲方簽字確認的收貨單為準

八、違約責任 :

1、經甲乙雙方認可,驗收不合格產品由乙方退換;

2、乙方未經甲方許可延2天交貨(不可抗力因素,供貨期順延),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承擔違約金 元。

3、合同生效後,雙方應當如實履行合同的約定義務,違約方承擔一切違約責任。如發生糾紛,由違約方所在地為法律訴訟地。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補充,除甲乙雙方協商、約定補充條款外,不得隨意更改。在執行合同階段雙方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調解無效後,可申請仲裁或依法提起訴訟。

十、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

帳號:

____年_ 月__ 日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

帳號:

___ _年 __ 月_ _ 日

石採購合同 篇14

購貨單位:(以下簡稱甲方)供貨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簽訂日期:簽訂地點:

為了增強甲乙雙方的責任感,加強經濟核算,提高經濟效益,確保雙方實現各自的經濟目的,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標的名稱、品牌、規格、數量、單價及交付時間

名稱商標規格型號生產廠家計量單位數量單價金額提交貨時間及數量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第二條產品的質量標準,按下列第項執行:

(1)按國家標準執行;

(2)無國家標準而有部頒標準的,按部頒標準執行;

(3)無國家和部頒標準的,按企業標準執行;

(4)沒有上述標準的,或雖有上述標準,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雙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術條件、樣品或補充的技術要求執行。產品標準名稱和編號

第三條產品的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第四條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

1.產品的交貨單位:。

2.交貨方法,按下列第項執行:

(1)乙方送貨

(2)乙方代運

(3)甲方自提自運。

3.運輸方式:。

4.到貨地點和接貨單位(或接貨人)。

5.現場卸貨由負責。

6.產品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減(增)量規定及計算方法:

第五條產品的交(提)貨期限:

第六條產品的價格與貨款的結算

1.產品的價格,雙方商定為元/。在合同期內,如遇交易產品市場價格發生較大變化,幅度超過±10%時,雙方協商適當調整價格。

2.產品貨款的結算:

第七條驗收方法:

(1.驗收時間;2.驗收手段;3.驗收標準;4.由誰負責驗收和試驗;5.在驗收中發生糾紛等等。)

第八條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應一面妥為保管,一面在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甲

2.如甲方未按規定期限提出書面異議的(在緊急情況下,先行電話通知並承諾在特定時間內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已提出書面異議),視為所交產品符合合同規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4.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後,應在十天內(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九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通用產品的幅度為1—5%,專用產品的幅度為10%—30%)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並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調換的,按不能交貨處理。

3.乙方因產品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支付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當償付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規定造成貨物損壞或丟失的,乙方應當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

5.乙方提前交貨的產品、多交的產品和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產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應當由乙方承擔。

6.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交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實際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乙方未經甲方同意,單方面改變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的,應當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貨後,仍可按合同規定的交貨時間付款;合同規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應照數補交,並負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的,應當在接到乙方通知後十五天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覆的,視為同意發貨。

第十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規定的日期提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乙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2.甲方如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主管機關證明以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其它

按本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後十天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來充抵。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訴訟費用和勝訴方的律師費用應由敗訴方承擔。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分送甲乙雙方的主管部門、銀行(如經公證或鑑證,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購貨單位(甲方):供貨單位:(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地址:地址:電話:電話:

石採購合同 篇15

需方單位(甲方):

供方單位(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為規範合同當事人的交易行為,保護合同雙方的合法權益,保證產品質量和工程建設正常進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材料供應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商品混凝土 。

2、 供貨地點:哈爾濱廣宇混凝土製造有限公司院內 。

第二條 供應的材料名稱:1-2碎石、1-3碎石

2)最終結算數量按甲方實際簽收到的數量為準。

第四條 材料遵循的質量和技術標準要求

1、 乙方應嚴格按照雙方約定的質量和技術標準要求供應材料。 雙方約定質量標準是,乙方供方所供應的產品期質量必須符合

2、 甲、乙雙方約定材料驗收遵循的質量和技術標準:國家現行規

第五條、 交貨時間、地點及方式:

1、交貨時間(包括每批材料交貨時間和數量的約定): 。

2、交貨地點: 。

3、交貨方式:按下列第( )種方式進行:

①乙方送貨; ②甲方自提自運。

4、乙方在產品運抵交貨地點後,甲、乙雙方應及時做好驗收工作,

第六條 材料結算方式: 。

第七條 材料付款方式:

1、材料付款方式: 。

2、在合同簽約時,乙方對本工程的資金支付情況已作充分了解。乙 方同意甲方按照業主資金到位情況給予材料款的支付,並共同承擔 資金風險。由於業主拖欠工程款而造成甲方不能支付乙方的情況, 乙方不得追究甲方責任,但乙方有義務會同甲方,共同向造成資金 風險的業主進行資金催討和索賠。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規定的各項條款,如合同一方違約, 由違約方承擔責任,並參照合同法及雙方商定的有關條款賠嘗經濟損失。

2、因質量不符合約定,甲方可要求更換或退貨,更換視作逾期交貨, 退貨視作不能交貨,並承擔違約責任。

3、材料交貨時間延誤或材料質量達不到規定要求,而乙方又無積極 措施確保按合同約定時間交貨,或無力按約定質量標準交貨的,乙 方應承擔違約責任,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乙方須負責賠償由 此造成甲方全部的經濟損失。

4、乙方不能全部或不能部分交貨的屬違約,乙方應向甲方賠償按不能交貨部分的價值的雙倍金額作為違約金。

5、由於乙方原因,造成材料交貨時間延誤時,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 約金,違約金為每延誤一天,按本合約總價的1%計算,按天累計。 同時,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6、乙方在交貨時間、材料質量、安全文明措施方面不能滿足甲方要

7、乙方由於非甲方的其他原因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屬於違約, 乙方應承擔違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8、乙方違約後,甲方要求乙方繼續履行合同時,乙方承擔上述違約 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第九條 解除合同的條件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

3、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乙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 或延遲履行主要義務的;除賠償違約損失外還可解除合同;

4、乙方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

5、乙方其他違法行為已影響合同履約的。

6、如甲方與業主簽訂的總承包合同以任何理由終止,則甲方應在此 後的任何時間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立即終止本分包合同的僱傭關係,乙方必須無條件接受。

第十條 解決爭議的方式

本合同糾紛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不能達成 一致,向合同簽約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十一條 其它條款

1、乙方車輛及材料在運輸途中及到達甲方現場後應遵守國家和地方 現行的有關環境保護、職業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規。

2、乙方在施工現場應遵照甲方現行的一體化管理體系程序文件規定, 實現施工範圍內的質量、環境與職業健康安全目標(指標)達到規 定要求。

3、本合同的未盡事項,必要時由甲、乙雙方另訂補充合同,經簽字 蓋章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後生效。

5、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正本 份,副本 份。

6、其他約定: 。

合同簽訂地點: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合同訂立時間:

石採購合同 篇16

甲方(需方) 合同編號

乙方(供方) 簽訂地點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材料名稱、規格型號、產地、數量、單價、金額

1、上表中砂/石料單價包括:砂/石料的原材費、裝車費、運費(含通行費)、原材自檢費、礦產資源費和各項管理費及税金等一切相關費用。

2、在合同履行期間上表中砂/石料市場價格發生變化,合同簽定的價格不可調整。

3、上表中的數量僅作為簽訂合同的預估數量,最終結算數量以甲方驗收合格並簽字的驗收單實際數量為準。

二、料場地點及供貨期限

1、料場地點: 。

2、供貨期限: 。

三、質量和數量的驗收

(一)、質量驗收:

1、質量指標:(以甲方試驗室鑑定為準)

河砂: 規格要求 。

碎石: 規格 (連續級配),無風化、無雜質,無水鏽,

壓碎值< %;針片狀總含量≤ %;含泥量≤ %

------注:(質量指標因工程項目不同,可根據相關規定,按需要自行調整)

2、材料必須符合甲方承建工程業主的文件要求及施工規範技術指標規定,按甲方提供的配合比進行加工生產。

3、乙方的砂/石料應提前送檢合格,供料與檢驗樣品一致,甲方隨時抽樣檢驗。

4、甲方指派專人對乙方供應進場的砂/碎石的質量、規格進行現場驗收。

5、砂、石料的其它性能必須通過甲方二次檢驗,符合《公路工程路面原材料試驗規程》,甲方、監理辦、指揮部全部驗收合格。

(二)、數量驗收:

1、以甲方收料場地的地磅(輔助檢尺、量方的方式)計量為準;

2、甲乙雙方在甲方工地(拌合場)驗方,共同監督確定砂/石料的密度值。

3、含水量超標時,應扣除超標的噸數。(界定含水量: 砂≤ %、 碎石< %)。

四、裝車、運輸

1、裝車: 乙 方負責裝車,費用包含在單價中。

2、運輸:由 方負責組織自卸汽車運輸。運輸費由 方承擔。

五、結算及付款

1、每供應 萬立方米材料進行一次結算,乙方憑甲方驗收人員簽字的《材料驗收單》定期與甲方核對,確認驗收合格的供料數量,結算時乙方提供合格的税務發票,如因乙方不按期辦理對帳結算手續或未提供合格的税務發票,造成的付款延誤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2、甲方每月按結算金額的 %通過乙方開户銀行以銀行轉賬形式支付材料款,餘款轉入下月,滾動操作,待乙方結束供料後 月內付清。

六、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一)、甲方:

1、甲方應提前向乙方報送砂/碎石供應計劃,註明材料名稱、規格、數量、到貨時間及地點。

2、負責安排人員及時到現場做好驗收工作。

(二)、乙方:

1、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要求的材料規格、質量、數量、交貨地點、交貨日期及收料時段供料。

2、乙方應保證材料日供應量在 立方米以上,滿足甲方生產需求。

3、乙方送料車輛必須服從甲方現場管理人員的指揮,將材料卸至甲方指定位置,並將料卸淨,如有違反,甲方有權視具體情節扣方。

七、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條款

1、合同一經簽訂,乙方不得轉包,否則按違約處理,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2、如因特殊原因,需要臨時調整材料供應計劃,甲乙雙方應及時協商。

3、乙方不得在供應中採取欺詐手段,如發現類似情況,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以總合同價款的 5 %作為違約金。

4、如乙方提供的材料經甲方抽樣檢驗不合格時,甲方不支付材料費用。因質量問題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進場、清場費用)由乙方承擔。

5、乙方未能按甲方計劃的材料規格、質量、數量、供貨時間、指定地點進行材料供應,影響甲方工程進度、質量及連帶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情節嚴重者,甲方可認定乙方不具備供應能力,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另行選擇供應商。

6、如因不可抗力不能正常履行合同時,免除承擔違約責任。

八、爭議解決

本合同執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附則

1、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方通知乙方停止供料且結清材料款後失效。

3、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 ,乙方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採購合同 篇17

賣方: (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 (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因建鐵塔基礎生產的需要,向甲方購買沙石,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平等友好協商,訂立以下條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生產所需的沙石質量應滿足乙方質量要求、數量以乙方現場收方為準,否則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2.乙方根據生產需要,分期分批向甲方購進所需沙石,乙方每次需貨時,應提前一天通知甲方所需沙石的種類、型號、數量、經甲方確認後, 甲方應在次日內將該沙石送到乙方指定地點。甲方在承運過程中自覺遵守一切交通法律法規,發生任何安全及交通事故,一切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3.價格;按甲乙雙協商價格 結算。

4.沙石接收驗收方式:乙方收到貨物後應先進行檢測,合格後方可使用,如有質量問題應在收到貨物之日起 2 日內書面通知甲方,經雙方確認沙石質量確實不合格後,甲方應將質量不合格的沙石運回,並承擔運回所發生的運費,同時甲方在 2 日內換送合格沙石。

5.合同履行期間甲方無質量問題及違約責任,該沙石尾款在雙方終止協議後一月內由乙方向甲方付清。

6.乙方付款實行滾動付款,月底結算。乙方並在次月10日前向甲方支付上月的沙石款。

7.乙方在收到甲方的沙石後應當就方量進行簽收確認,乙方指定專人出具的簽收單作為結算依據。

8.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如果雙方有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人民法院裁決。

9.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公章): 甲方代表:

乙方:乙方代表:

年月日:

石採購合同 篇18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和互利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上東城項目石材購銷等事宜達成一致意見,並訂立本合同。

一、項目用材品種、規格、數量及合同總額:

二、結算方式:

三、質量標準及驗收:

按照國家相關標準驗收,由乙方提供檢測報告,並按雙方封存樣板的質量、顏色及甲方提供的材料計劃清單驗收。

四、交貨時間地點、收貨方式及損耗

1、交貨地點:甲方上東城項目工地現場。

2、交貨週期:為確保施工工期,甲乙雙方根據工程實際進展情況,乙方在接到甲方材料批次計劃後,15天內分批貨到現場。

3、收貨方式:乙方送貨到甲方工地現場,按甲方提供的材料計劃清單由甲方商貿公司、施工方、監理方共同負責驗收、清點貨物,如無異議在乙方送貨銷售單上簽字認可作為結算依據。若驗貨不合格,甲方將拒絕接收貨物,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誤及影響工程正常交付使用的損失將由乙方承擔。

五、結算方法和約定:

1、以每批經甲方簽字認可的銷售單為結算依據,貨到工地後15天內支付該批材料款的85%,其餘10%款項在竣工驗收合格後15個工作日內支付。

2、其中扣留供貨總額的5%作為質保金,質保期為一年。一年無質量問題,質保金返還乙方(不計息)。

六、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保證工地場內道路的正常通行條件。

2、負責向乙方提供單批次的材料需求計劃,安排材料堆放地點。

(二)乙方責任:

1、乙方進場的材料必須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質量要求。保證進場材料均為合格品並提供合格證及檢驗報告。因材料質量問題甲方可要求退貨並拒付該批貨款,並按延期交貨處罰。

2、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在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內,及時把材料供應到位。

3、乙方如不能按要求時間到貨或供貨數量質量不能滿足甲方需要時,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並支付合同總額10%的違約金給甲方。

4、由於質量問題造成的直接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七、違約責任:

1、由於供貨不及時和質量不達標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支付合同總額10%的違約金給甲方。

2、甲方不按合同付款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支付合同總額10%的違約金給乙方。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如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昆明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九、其他條款:

1、本合同的任何更改,應以書面形式,並經雙方簽字蓋章有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且以附件的形式予以確定。

3、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執叁份,乙方執貳份。

十、簽訂雙方:

甲方名稱:法定地址:

乙方名稱:法定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