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配電工程承包合同範本3篇

承包合同(Contract)一是買賣雙方在經濟活動中對基建產品約定的價格,由雙方通過談判,以合同形式確定;二是確定發包與承包雙方的權利與義務,並受法律保護的契約性文件。以下是本站小編為大家精心準備的:變配電工程承包合同範本3篇,歡迎參考閲讀!

變配電工程承包合同範本3篇
變配電工程承包合同範本一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10 / 0.4 KV變配電安裝工程

1.2 工程地點:

1.3 工程內容:

1.4 承包範圍:

1.5 承包方式:

二、雙方責任範圍:

2.1甲方責任範圍:

2.1.1甲方負責本工程有關的土建、接地網等項目的施工和安裝,負責開通施工場地與城鄉公共道路的通道,施工場地內的主要道路,滿足施工運輸工具及25噸吊車的行駛及操作需要,並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以保證乙方設備的順利進場。

2.1.2 如土建、接地網等部分工程確需乙方設計及施工的,甲方在乙方施工前必須完成紅線圖以外"三通"(通水、通電、通路)及紅線圖以內場地平整等,以保證設計和正常施工的需要;並在開工前辦妥建設許可證、建築許可證、開工證和施工臨時用地、佔用道路等合法手續。

2.1.3 根據工程需要,及時把施工圖紙交給乙方,所有圖紙一式 五 份,並負責組織施工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

2.1.4 負責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的審批,組織工程質量驗收。

2.1.5 委派 為駐工地代表,負責前期工作、施工組織設計和進度計劃審批、圖紙的提供、質量的檢查驗收、工程量的核實及按核定的工程進度及時撥付工程款項等工作。

2.1.6 協助乙方辦理進場施工的有關手續;乙方在電氣安裝過程中如出現需要土建配合時,由甲方負責協調配合。

2.1.7 合同簽訂後 天內向乙方提供報裝資料。

2.2 乙方責任範圍:

2.2.1 根據甲方委託,乙方在其設計資質等級和業務允許的範圍內,完成施工圖設計或與工程配套的設計,經甲方確認後使用,並於 年 月 日前暫提供甲方 份施工圖,乙方設計應滿足供電部門的報裝要求。合同執行期間,在系統設計符合甲方要求和饋電迴路不變的情況下,為使系統設置和開關佈置更為合理、緊湊,乙方可以調整開關回路的排列。工程竣工後提供三份竣工圖(供電部門的圖紙由乙方另行提供),甲方承擔設計費用。

2.2.2 參加施工圖紙會審,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並在開工前送甲方審定,作為甲方對工程施工監督的依據。

2.2.3 負責本工程安裝、調試的質量與安全,按期、保質、保量、按國家規定標準文明施工。

2.2.4 委派 為項目負責人。

2.2.5 接受甲方駐工地代表的質量監督與驗收。

2.2.6 負責向甲方報送施工實際進度表。

2.2.7 及時編制、移交有關工程竣工資料。

2.2.8 嚴格執行施工方案,遵守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施工環境衞生的管理規定;工程完工後,清理施工現場。

三、工期:

3.1甲方負責的配電房土建工程須在20xx年 月 日前完工,在確認具備進場施工條件後,交付乙方安裝。乙方於 20xx 年 月 日前安裝、調試完畢,並具備投運條件。

3.2 如配電房土建工程不能按時交付乙方安裝, 乙方則按配電房土建工程所延誤的時間順延施工工期。

3.3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的,經甲方駐工地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3.3.1 甲方未能按合同書約定提供開工條件;

3.3.2 甲方提供的設備到貨延遲, 影響工程正常施工;

3.3.3 甲方未能按合同書約定撥付預付款、進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3.3.4 甲方要求變更設計;

3.3.5 甲方未能按要求提供報裝資料造成報裝不能如期審批;

3.3.6 遇到不可抗力及駐工地代表同意順延的其它情況。

四、工程承包價款:

4.1 甲、乙雙方根據乙方提供的施工圖預算, 經審核後商定該工程合同價款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 元)。

4.2 因甲方要求的設計方案修改、設計變更而發生的工程量增減,乙方以簽證單形式經甲方確認後,合同價款可以調整。

4.3 乙方應當在發生第"4.2"條款情況下 天內,將調整原因和金額以簽證單通知甲方。甲方確認調整金額後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

五、合同價款的支付:

5.1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後5天內向乙方支付預付款,以供乙方採購設備及材料(工程施工中預付款抵作工程款),預付金額為合同總額的30%,共計人民幣: ¥ 元(大寫):元。

5.2 主要設備(變壓器、高低壓櫃)進場後5天內,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額的40%,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元。

5.3 甲方在工程竣工驗收並辦理交接證明後10天內,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額的30%,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元。

5.4 甲方不按約定付款,並在乙方發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後3天內仍不付款的,乙方有權停止施工,並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賠償乙方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5.5 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款項數額的千分之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5.6 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的,乙方有權不予通電。

5.7 合同生效後,若出現暫停施工、延期開工等情況,則按下述方式執行:

5.7.1工程已開工的,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暫停施工的,停工時間超過甲方通知暫停施工日期30天的,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因主要設備材料價格上漲造成的損失,且工期相應順延。

5.7.2工程未開工的,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延期開工的,延期開工時間超過合同簽訂時間30天的,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乙方相應損失。

六、質量檢驗與安全檢查:

6.1 質量檢驗

6.1.1 工程質量應符合甲方已確認的設計要求,執行國家電力行業規定的《電氣裝置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標準。

6.1.2 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及設計説明進行施工,配備質檢人員。甲方需要檢查工程質量時,必須在不防礙乙方正常作業的情況下進行。

6.1.3 隱蔽工程,乙方須在隱蔽前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驗收,甲方在接通知後如不能按時進行驗收的,應在2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如乙方在發出通知24小時後得不到甲方迴應,視為甲方放棄驗收,乙方可自行組織驗收和隱蔽。驗收時,乙方須做好驗收記錄,驗收合格,甲方須在驗收記錄上簽字確認。

6.1.4 如甲方要求對已隱蔽的工程重新驗收時,乙方應按要求進行剝離,並在檢驗後重新修復。檢驗合格,甲方承擔由此而發生的全部費用並追加合同價款,賠償乙方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乙方承擔發生的全部費用。

6.2 安全檢查

6.2.1 乙方應嚴格按照安全標準組織施工,承擔施工安全責任。

6.2.2 如發生重大傷亡及其它安全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甲方,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七、設備、材料的供應:

7.1 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

7.1.1 甲方供應材料、設備的品種、規格、型號、數量、單價和提供時間、地點應按下表格式填寫,作為合同條款的附件。

工程甲方供應設備材料一覽表

序號設備或材料名稱規格型號生產廠家單位數量單價供應時間送達地點備註

7.1.2 甲方按約定的內容提供材料、設備,並向乙方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對其質量負責。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到貨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雙方共同清點數量、檢查包裝箱外觀,並做好記錄。如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與一覽表約定的內容(品種、規格、型號、數量、質量、單價等)不一致或損壞的,甲方應承擔相關責任,乙方可拒絕接收保管,由甲方運出施工場地並重新採購。

7.1.3 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不合格或因甲方原因造成材料、設備丟失、損壞的,由甲方負責重新採購提供,並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順延。

7.2 乙方採購的材料、設備

7.2.1 乙方應按設計要求和有關標準採購材料、設備,並向甲方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對其質量負責。乙方供應的材料、設備到貨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由雙方共同清點,並做好記錄。

7.2.2 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不合格或因乙方原因造成材料、設備丟失、損壞的,由乙方負責重新採購提供,並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八、工程設計變更:

8.1 施工中甲方需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的,應立即以書面形式向乙方發出變更通知。變更超出原設計標準的,須經有關供電部門和乙方同意,並由乙方提供變更的相應圖紙和説明。

8.2 設計變更所增加(或減少)的工程量和預算費用,乙方須將變更的相應圖紙、工程簽證單一齊向甲方報告,甲方應在收到變更的相應圖紙、工程簽證單後3天內給予確認,並相應調整合同價款。

8.3 如甲方無正當理由不確認時,乙方有權停止施工直至甲方確認為止,並順延與之相應工期。

九、竣工驗收:

9.1 竣工驗收

9.1.1 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的,由乙方向市供電管理部門提交工程竣工驗收申請, 再由市供電管理部門組織工程所在鎮(區)供電公司和甲乙雙方共同按國家《電氣裝置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標準及甲方業已確認的設計圖紙要求,進行工程竣工驗收。

9.1.2 市供電管理部門確定竣工驗收日期後,由乙方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對竣工驗收有意見,需在收到竣工驗收通知後48小時內提出修改意見;如乙方在發出通知24小時後得不到甲方迴應,視為甲方已認可竣工驗收日期。如甲方不按期參加,則視為甲方放棄竣工驗收。

9.1.3 在驗收中,乙方應做好竣工驗收報告記錄並提供給甲方。在驗收後5天內甲方須在竣工驗收報告上簽字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乙方按要求修改,並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費用;驗收後5天內,甲方既不在竣工驗收報告上簽字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的,視為竣工驗收合格,並從驗收後第6天起承擔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風險。

9.1.4 乙方須在工程竣工驗收之日起10天內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圖、竣工資料一式 份。

9.1.5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乙方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為實際竣工日期。工程按供電部門、甲方、乙方驗收要求進行整改後才通過竣工驗收的,實際竣工日期為乙方整改後經驗收合格的日期。

9.1.6 乙方在工程驗收合格後2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甲方。工程未經竣工驗收或竣工驗收未合格的, 甲方不得使用。甲方擅自使用的,由此發生的質量問題及其它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

十、質量保修:

10.1 乙方對交付甲方使用的工程在質量保修期 (竣工驗收合格並出具正式報告之日起壹年)內承擔質量保修責任。

10.2 在保修期內因乙方施工或乙方購置的材料、設備出現的質量問題,乙方免費保修;非乙方施工或非乙方購置的材料、設備出現的質量問題,乙方負責處理,但由此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十一、不可抗力:

11.1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1.2 不可抗力的認定標準:

11.2.1 六級以上地震。

11.2.2 八級以上持續兩天的颱風。

11.2.3 100毫米以上持續5小時的暴雨。

11.2.4 戰爭、動亂。

11.2.5核燃料或核廢料、放射性有毒炸藥或任何爆炸的核裝置引起的輻射或放射性污染。

11.3 因不可抗力導致違約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十二、違約責任

12.1 甲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甲方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12.2 乙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十三、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3.1 提交廣州仲裁委員會東莞分會仲裁;

13.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合同修改:

14.1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並訂立書面補充協議。

十五、合同文本:

15.1 本合同(共 頁)一式 二 份,其中:正本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 份,雙方各執 份。

15.2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即日生效。

發 包 人:(蓋章) 承 包 人:(蓋章)

住 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 户 銀 行: 開 户 銀 行:

帳 號: 帳 號:

郵 政 編 碼: 郵 政 編 碼:

税務登記號: 税務登記號: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變配電工程承包合同範本二

合同編號:

合 同 雙 方:

發包方:

承包方: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工程(部分) 施工承包合同

甲方經 文批准,建設 工程,已於 年 月 日經

過招投標,由乙方中標承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

2、工程地點: 。

3、工程項目批准單位: 。

4、承包範圍和內容: 。

5、 其他需要約定的工程概況內容 。

第二條 工程期限

1、本工程開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2、如遇下列情況,經甲方現場代表和監理單位現場代表簽證後,工期相應順延,並用書面形式確定順延期限。

(1)甲方在合同規定開工日期前未能提供施工場地,道路、水、電源未能接通而影響施工。

(2)甲方負責供應的設備、材料在交驗時發現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換而影響進度的。

(3)因設計變更而延誤工期的。

(4)一週內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累計8小時以上而影響進度。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誤工期。

第三條 工程總價

1、 本工程承包總價為人民幣-----------元。大寫

2、工程的承包方式為按甲方審定的本工程預算總額承包,包工包料(其中:不含 )。

3、 預算、結算編制依據:

4、遇下列情況,承包總價可作相應調整:

(1)本工程承包總價為暫估價,經雙方確認暫估價有變化;

(2)在合同工期內政策性調整所發生的費用變化;

(3)經雙方審查確認的設計變更或工程量變更;

(4)經甲方批准在施工中增加了工程項目;

第四條 工程承包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1、本合同生效後,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預付款----------萬元。

2、甲方收到乙方的工程進度月報後,在-------天內按核實的工程進度支付工程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的---------%時,逐步按比例開始扣回預期付款。

3、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的--------%時,不再按進度付款。待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竣工資料交齊後的-------天內支付到合同總價的--------%,其餘-------%的

價款留做質保金,待質保期滿後,未發生乙方責任的質量問題,甲方一次付清。

4、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內,乙方將竣工資料(含發生的單項設計變更竣工資

料)送交甲方,經甲方審核後辦理結算手續。

第五條 設備、材料供應

1、以下設備、材料的供應和費用由甲方負責,乙方在甲方指定的倉庫領取並負責運輸到施工現場及運輸費用:

2、除甲方供應以外的其他設備、材料由乙方負責採購和費用。

3、甲、乙雙方所提供的設備、材料在設備、材料到貨前一天應相互及時通知,雙方組織有關人員進行開箱檢查、質量驗收。

4、甲、乙雙方所提供的設備、材料,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和國家規定的質量標準,並有產品合格證才能用於工程。任何一方認為對方提供的材料、設備需要複驗的,應允許複驗。經複驗符合質量要求的,方可用於工程,其複驗費由要求複驗方承擔;不符合質量要求的,由提供材料、設備方承擔其複驗、退換、返工、停窩工等一切費用。

第六條 工程分包

1、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經甲方同意分包的專業工程,乙方必須將分包人資質交甲方備案後,乙方才可與符合資質的分包人簽訂分包合同,否則,乙方將承擔違約責任,甲方將扣除分包部分合同款的 %的違約金。 2 、乙方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也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

3、工程分包不能解除乙方任何責任與義務。乙方應在分包場地派駐相應管理人員,保證本合同的履行。分包人的任何違約行為或疏忽導致工程損害或給甲方造成其它損失,

乙方承擔連帶責任。

第七條 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的義務和責任

(1)遵守法律、法規和規章

甲方應在其實施本合同的全部工作中遵守與本合同有關的法律、並承擔由於其自身違反上述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責任。

(2)提供施工場地,提供開工條件。

(3)提供設備材料

甲方應負責提供合同約定應由甲方提供的設備、材料及其他實物。

(4)發佈開工通知

甲方委託監理工程師按合同規定的日期前向乙方發佈開工通知。

(5)提供已有的水文和地質勘探資料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已有的與本合同工程有關的水文和地質勘探資料,對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不對乙方使用上述資料所作的分析、判斷和推論負責。

(6)及時提供圖紙

甲方委託監理工程師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向乙方提供施工圖紙,並組織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

(7)支付合同價款

甲方應按合同規定支付合同價款和調整合同價款。

(8)工程竣工驗收

甲方委託監理工程師負責或自行組織工程的竣工驗收工作。

2、乙方的義務和責任

(1)遵守法律、法規和規章,按時完成各項承包工作。乙方應在其負責的各項工作中遵守與本合同工程有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並保證甲方免於承擔由於乙方違反上述法律、法規和規章的任何責任。

(2)提交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措施計劃、統計報表和施工資料,並配合設計完成竣工圖。

(3)乙方應按合同規定的內容和時間要求,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措施計劃、統計報表和由乙方負責的施工資料,報送監理工程師審批,並對現場作業和施工方法的完備和可靠負全部責任;

工程竣工後及時提交施工圖和有關變更、洽商,配合設計院完成竣工圖,否則乙方將承擔違約責任。

(4)施工準備

乙方應在接到開工通知後及時按照施工組織設計要求,調遣人員和調配施工設備、材料進入工地,按施工總進度要求完成施工準備工作。

(5)執行監理工程師的指令

乙方應認真執行監理工程師發出的與合同有關的任何指令,按合同規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全部承包工作。

(6)文明施工

乙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文明施工,並應在施工組織設計中提出施工全過程的文明施工措施計劃。

(7) 保證工程質量

乙方應嚴格按施工圖紙和本合同中規定的質量要求完成各項工作,對因自身原因引起的質量問題負責。

(8)保證工程施工和人員的安全

乙方應按有關安全規定認真採取施工安全措施,確保工程和由其管轄的人員、材料,設施和設備的安全,並應採取有效措施防止工地附近建築物和居民的生命財產遭受損害,對因自身原因引起的安全問題負責。

按工程需要設置施工使用的照明、圍欄及警衞,並做好安全、防護設施的維修。乙方未履行上述義務造成工程、財產和人身傷害,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對出現重大人身傷亡事故、重大設備事故和其他重大事故的,一經確認,並對此而產生的後果負責。

(9) 保證工程施工進度

乙方應在保質量、保安全的前提條件下,按照合同上的施工進度要求按期完工,對因自身原因引起的總工期滯後,並對為此而產生的後果負責。

(10)環境保護

乙方應遵守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並應採取必要措施保護工地及其附近的環境,免受因其施工引起的污染、噪聲和其它因素所造成的環境破壞和人員傷害及財產損失。

(11)採取有效措施實施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交通、施工噪音、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的管理規定,並按相關規定辦理有關手續並承擔相應的費用。手續辦理完畢後,乙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如因乙方的責任,造成甲方因上述事宜罰款,乙方還應向甲方賠償因此產生的損失。因技術、經濟條件限制,對環境的污染不能控制在規定範圍內的,應由乙方會同甲方事先報請當地政府有關部門批准。

(12)設備及材料保管

乙方應按照與甲方簽訂的現場設備及材料代保管合同要求,對現場設備及材料進行保管,但乙方不得擅自通知設備和材料廠家提前或推遲設備和材料的合同交貨期。

(13)報送工程進度

每月 25日 前向甲方報送工程進度月報表一式二份(包括工程量、工作量和形象進度等)和《甲方供應設備材料》月供應計劃一式二份。

(14)完工清場和撤離

乙方應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完成工地清理並按期撤退其人員、施工設備和剩餘材料。否則,甲方可代其處理。

(15) 工程維護和保修

工程在移交甲方前,乙方應無償負責照管和維護,移交後乙方應承擔保修期內的缺陷修復工作.若工程移交時尚有部分未完工程需在保修期內繼續完成,則乙方還應無償負責該未完工程的照管和維護工作,直至完工後移交給甲方為止。

(16)完成工程總結

乙方應在工程竣工投運後(以工程啟動時間安排為準)一月內,完成針對自身在本工程中對合同的執行情況的工程總結,並以電子文件(1份)和書面形式(四份)上交甲方。

第八條 合同適用的標準和法律

適用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國家的法律、法規,以及電力工業部規章和約定的其它行業規章、工程所在地地方法規。

施工應當使用國家標準、規範和電力行業標準、規範。國家、電力行業沒有相應的標準、規範時,可約定使用其它行業的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標準、規範。

第九條 施工圖紙要求

1、根據工程施工要求,甲方可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圖紙,並保證圖紙準確且具有滿足施工要求的設計深度,乙方做好圖紙保密工作。

2、乙方如有要求增加圖紙份數,甲方應按約定的時間予以複製、交付,費用由乙方承擔。

3、乙方發現甲方提供的圖紙不完整、不準確或設計深度不能滿足施工要求,應及時通知甲方代表,酌情按合同約定處理。

4、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工程圖紙轉給第三人。工程質量保修期滿後,除乙方存檔需要圖紙外,應將全部圖紙退還給甲方。

5、乙方應在施工現場保存一套完整的圖紙,以供有關人員進行工程查驗時使用。

第十條 工程質量和檢查驗收

1、質量目標:

(1)保證貫徹和實施工程主要設計的技術原則及國家、行業頒發的規範、規程;

(2)杜絕重大質量事故和質量管理事故的發生;

(3)工程施工質量標準:

分項、分部工程合格率 %;

2、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説明文件和國家頒發的建設工程施工驗收規範、質量標準進行施工,並接受甲方派駐代表和管理人員、監理單位現場代表的檢查和監督,確保工程質量達到一次驗收合格。本工程在質量管理方面應執行的規程、規範如下:

以上如與國家及部現行標準不符按最新標準規範執行。

3、乙方應按工程進度,及時提供關於工程質量的技術資料,如材料、設備合格證、 試驗、試壓、測試、報告等資料。材料代用必須經設計單位和甲方同意並簽證後,方可使用。

4、為了確保工程質量,甲方委託 按國家規定對工程進行全過程工程監理。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的監督檢查。

5、乙方應按質量驗證標準對工程質量進行評定,並及時將工程質量評定結果送甲方。隱蔽工程必須經甲方派駐代表、監理單位現場代表檢查、驗收簽章後,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

6、重新檢驗

雖經監理工程師進行驗收,當甲方認為需要對已經隱蔽的工程重新檢驗時,乙方應按要求進行剝離或開孔,並在檢驗後重新覆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費用,並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乙方承擔發生的全部費用,工期不得順延。 7、乙方在施工中發生質量事故,應及時報告甲方。其處理方案,應經甲方、設計 單位、監理單位及質量監督單位共同研究確定,並經甲方、設計單位簽證後實施,一切

費用由乙方自負。

8、由於施工原因造成的低於施工圖設計及質量標準的質量問題,經甲、乙雙方及設計單位確認確需返工者,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

9、工程竣工後,乙方按規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術檔案資料,並在工程竣工前5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經雙方協商確定驗收時間,由甲方組織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

10、工程竣工驗收,應以竣工圖紙及説明書、技術交底紀要、設計更改通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為依據。

竣工驗收中如發現有不符質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應分清責任。屬施工原因造成的,按雙方驗收時商定的時間,由乙方負責修好再進行檢驗。竣工日期以最後檢驗合格的日期為準。

驗收合格後,雙方簽署竣工驗收證書,並將工程移交給甲方。如甲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費用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11、已竣工未驗收工程,在驗收前由乙方負責保管,甲方不得動用,若甲方已經使 用,即視同已驗收,由於乙方原因,應交工驗收而不交不驗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條款外,並賠償因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12、其他

(1)質量管理

乙方應建立和健全質量保證體系,配備專職的質量檢查人員,建立完善的質量檢查制度。

(2)按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乙方對工程使用的材料和工程設備以及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藝,進行全過程的質量檢查,詳細作好質量檢查記錄。

(3)施工中出現工程質量問題,必須無償返工。對後序施工造成較大影響的,不論最終結果如何,或出現永久性質量缺陷。

(4)因乙方責任造成施工不當,或因自身原因造成設備和材料不合格或損壞 ,應由

乙方更換、返工,增加的費用和工期延誤由乙方承擔。

(5)質量爭議

對工程質量有爭議,由雙方同意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鑑定,所需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雙方均有責任,由雙方根據其責任分別承擔。

第十一條 安全施工

1、按照國家《安全生產法》的規定,乙方應如實向甲方提供符合要求的安全施工資質的有關文件。

2、乙方要嚴格執行安全作業規程(包括有關的電業安全工作規程),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工作方案和各項安全措施,確保施工安全。

3、工程項目開工前,乙方應對所屬施工人員及其他有關人員進行安全培訓,並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工作。

4、甲方認為需要和乙方簽訂安全協議並交納安全保證金的,乙方應與甲方簽訂安全協議並向甲方交納安全保證金。

5、甲方對乙方的施工進行監督和指導。甲方安全監督人員對乙方施工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乙方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

6、乙方應制訂嚴格的安全施工方案並認真執行,乙方在完成本工程過程中因違反安全規定、規程或制定的安全措施不合理,不認真執行安全措施等原因造成的自身人員或第三人的人身或財產損害的,乙方應無條件承擔全部賠償責任。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將按實際損失賠償給甲方。

第十二條 工程保修期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工程保修期為:

(1)基礎設施工程、房工屋建築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年(該工程設計文件規定的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衞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

(3)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

(4)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

(5)其他保修期限為:

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在保修期內出現乙方責任的工程質量問題,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當在接到甲方通知10日內安排修理。乙方拒不修理或不按期修復時,甲方可讓第三方進行修復,其費用在質保金中扣除,不足部分應由乙方另行支付。

第十三條 延期開工

1、乙方應按合同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條件開始施工,因故不能如期開工的,應在約定的開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後3天內作出答覆,逾期未答覆則視為已同意乙方的延期開工要求。如乙方未在規定的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的要求,工期不予以順延。

2、乙方延期開工未徵得甲方代表同意,竣工日期不予順延。

3、乙方由於甲方原因要求延期開工獲得甲方代表的同意,或甲方徵得乙方同意將開工日期推遲,由甲方承擔乙方因此付出的費用和損失,相應順延工期。

第十四條 施工設計變更

1、乙方執行電力建設施工及驗收技術規範、建設工程施工技術管理的有關規定,嚴格按圖施工,發現設計差錯缺漏不得將錯就錯或擅自修補,應及時向甲方代表提出變更設計申請。

2、甲方對原設計進行變更或同意乙方的變更設計申請,應按約定的期限送交原設

計單位審查、修改、補充,取得相應的圖紙、説明,對於較大設計變更和重大設計變更還應取得有關部門的批准,並由原設計單位提供變更的相應圖紙和説明。

3、乙方按照甲方發出的下列設計變更通知進行施工:

(1)增減合同約定的工程量;

(2)更改有關工程的性質、質量、規格;

(3)更改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4、因以上變更導致的經濟支出和乙方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5、施工過程中,乙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圖紙或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或對材料設備的更換,須由甲方的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或更換。如乙方未經同意擅自更換或更改的,乙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並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且延誤工期不予以順延。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

1、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修理或返工直至工程質量符合合同規定。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由於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應向甲方支付應交付日至實際交付日期間的違約金,每日按合同總價的 %計算。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2、工程交付時間不符合規定,應向甲方支付應交付日至實際交付日期間的違約金,每日按合同總價的 %計算。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3、甲方未按合同規定時間支付工程價款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應付款外,還應向乙方支付應付款至實際付款日期間的違約金,每日按未支付價款的 %計算。 第十六條 索賠

1、當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要有正當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效

2 、甲方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及應由甲方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造成工期延誤和乙方不能及時得到合同價款及乙方的其他經濟損失,乙方可按下列程序以書面形式向甲方索賠:

(1)索賠事件發生後 天內,向監理工程師提出延長工期和(或)補償經濟損失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2)監理工程師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後,進行核實,核實後報送甲方確認;

(3)甲方在收到監理工程師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後 天內未予答覆的,視為該項索賠已經(未經)確認;

3 、乙方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甲方和乙方商議確定索賠金額,在乙方的工程價款中扣除。

第十七條 合同解除

1、甲方和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發生乙方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或者肢解以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3、乙方不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雙方又未達成協議,導致工程停工或不符合合同質量要求的,由乙方承擔責任。在連續累計停止施工超過 日後,乙方仍不履行合同或未達到合同質量要求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簽定合同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3)簽定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4)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5、發生簽定合同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 日內仍未履行;合同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

6、一方依據以上2、3、4、5款約定要求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對合同解除有爭議的,按照本合同條款第 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7、合同解除後,乙方應當在 日內妥善作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照甲方的要求將自有的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場地。甲方應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的條件。對乙方逾期不處理或不撤出的,甲方可以對其進行處置,因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己承擔。

8、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八條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他非甲方、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風雨、雪、洪水、地震等自然災害。

2、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乙方應立即通知監理工程師,並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採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甲方應協助承包商採取措施。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48小時內乙方向監理工程師通報受害情況和損失情況,以及預計清理和修復的費用。 不可抗力事件持續發生,乙方應每隔7天向工程師報告一次受害情況。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14天內,乙方向監理工程師提交清理和修復費用的正式報告及有關資料,監理工程師核實後,報甲方確認。

3、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及延誤的工期由雙方按以下方法分別承擔:(如果我公司為甲方,去掉①、⑤。)

①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三人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於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設備的損害,由甲方承擔;

②甲方、乙方人員傷亡由其所在單位負責,並承擔相應費用;

③乙方機械設備損壞及停工損失,由乙方承擔;

④停工期間,乙方應甲方要求留在施工場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員及保衞人員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⑤工程所需清理、修復費用,由甲方承擔;

⑥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4、 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第十九條 保險

1、乙方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的員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併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2、保險事故發生時,乙方有責任盡力採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減少損失。

3、具體投保內容,由乙方按有關規定或與被投保人另行協商確定。

第二十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任何一方對本合同的訂立和履行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簽定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二十一條 附則

1、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出現未盡事項,雙方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協商解決,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除合同另有規定或甲方書面同意外,乙方不得將工程的全部或部分分包或轉包給其他單位和個人

3、如合同中任何一方有需要保密的技術、圖紙、資料,對方應負有保密的義務。

4、合同附件有:

上述附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合同專用章(或公 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交驗,結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滿後自行失效。

6、本合同正本------份,其中甲方執------份,乙方執------份,副本-------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合同簽約地點: 秦皇島市海港區

甲方(蓋章):

地址: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開户銀行:帳號:電話:傳真:郵政編碼:

乙方(蓋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開户銀行: 帳號: 電話: 傳真: 郵政編碼: 簽約日日

變配電工程承包合同範本三

建設單位(甲方):×××××××

施工單位(乙方):×××××××

建設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約》等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經雙方充分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二、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20xx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20xx 年 月 日。

三、承包工程範圍:高壓櫃、變壓器、低壓櫃就位安裝及其調試。

四、工程造價:包工包料、一次性包乾,即本工程總造價為大寫(人民幣): ;小寫(人民幣): 元整(含税及設計費用,不含高壓進線費用)。已包括勞保及各種取費在內,並已考慮政策性調整和變動因素,不再作任何調整。在合同簽訂之日起4月1日前甲方應支付乙方總造價的50 %,即大寫(人民幣): ;小寫(人民幣): 元整;在乙方設備(以設計施工藍圖為標準)進場安裝結束甲方初驗合格後後三日內甲方應再支付乙方總造價的35 %,即大寫(人民幣): ;小寫(人民幣): 元整;該工程經當地電業局驗收合格,送電後再支付乙方總造價的10 %,即大寫(人民幣): ;小寫(人民幣): 元,餘5 %,即大寫(人民幣): ;小寫(人民幣): 元整作為維保金,維保期為一年,維保期滿後付清全部餘款。

五、雙方職責範圍:

(一)甲方職責:

1、甲方違反有關規定或約定未如約辦理進度款項,愈期支付進度款,乙方有權可留置部分或全部工程,予以妥善保護,由甲方給付保護費用,承擔違約責任,並按銀行有關愈期付款辦法的規定向乙方每日續付合同金額千分之一的賠償金。

2、甲方負責配電房、低壓土建工程的施工,乙方應配合指導,施工完畢,乙方主動進場施工,配電房內土建工程按定額結算(參照20xx年定額標準和20xx年差價補貼)由乙方支付。

3、甲方應做好配電系統驗收準備的材料,配合乙方的竣工驗收工作。

4、乙方在工程施工中如有應甲方解決的困難,甲方應協助解決。

5、協助解決施工材料、工具臨時存放的位置工作。

(二)乙方職責:

1、組織文明施工,確保安全第一,並承擔全部安全責任。

2、乙方須在與甲方簽字施工合同之日起 90 天內完工並通過驗收及送電交付使用。

3、乙方施工質量必需達到電業局標準要求,所有采購的材料、品牌必須與要求相符(變壓器選用寧波奧克斯或山東魯能,高壓主開關選用廈門恆源新,低壓主開關選用上海精益電器廠的產品,電纜選用遠東或太陽),在實際施工中,如需更換材料,雙方友好協商。

六、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完工及驗收送電,每日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1‰ 元人民幣(按合同總價標準);如超過一個月以上的,每日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伍仟 元人民幣,同時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另行選擇施工隊伍進場施工,乙方已經收取工程款項全部退還甲方並支付甲方總造價 10 %的違約金。

2.甲方須在該工程分三次向乙方付款的時間內按時付款,如不能及時付款造成工期延誤,工期順延並按每筆進度款每日 1‰ 元違約金付給乙方。

七、簽訂合同時乙方必須附上施工單位各資質證明

八、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若發生爭議,可在有關部門的協助下進行調解,如當事人調解無效,可向當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寧德市蕉城區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九、合同生效與終止

1、本合同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簽訂後工程不得轉包及分包。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履行地寧德市蕉城區。

建設單位(蓋章): 施工單位(蓋章):

授權委託人(蓋章): 授權委託人(蓋章):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開户行: 開户行:

開户行賬號: 開户行賬號: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20xx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