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基處理工程施工合同(通用19篇)

地基處理工程施工合同 篇1

甲方:

地基處理工程施工合同(通用19篇)

乙方:

今甲方將承包給乙方。為明確雙方責任,特簽定此合同,合同內容如下:

一、承包範圍及施工方案

承包範圍為地基處理工程,總注漿量5000M3, 0.12噸/ M3,注漿量600噸。採用水泥:白灰:粘土以1:2:3的比例混合注漿。用重慶150鑽機鑽注漿孔,從內設計三排注漿孔,每排注漿孔分別為23個、23個、24個,帶式輸送機橋南側圍牆外設計20個注漿孔,15號轉載點處設計3排共12個孔,總共102個孔。注漿孔深5米,注漿壓力為2MPa,地表要見浮漿,注漿後取樣綜合密度大於20KN/M3。

二、承包方式

注漿用的水泥、白灰、和粘土全部由甲方負責,其他原材、機械、人工由乙方負責。

三、工程造價

注漿用的水泥、白灰和粘土全部由甲方負責,工程造價為620xx元(陸萬貳仟元)整,其他原材、機械、人工由乙方負責,工程造價為332790元(叁拾叁萬貳仟柒佰玖拾元)整,工程造價總計為394790元(叁拾玖萬肆仟柒佰玖拾元)整。

四、結算方式

結算方式:應按實際工程量計算。

五、工期、質量、安全要求

工期要求:開工時間 年 月 日

竣工時間 年 月 日

質量要求:乙方必須滿足甲方提出的施工質量要求,按要求及規範進行施工,達到質量規範要求。如乙方施工質量達不到要求造成返工,乙方自行承擔一切損失。

安全文明要求:乙方必須安全文明施工,做好施工安全防護措施,安全措施費由乙方自行承擔。如在施工中發生安全事故,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同時,乙方在施工中應協調好四周及各主管部門關係,不對四周環境生活造成影響,自行負責處理好各種矛盾。

六、付款方式

本工程不設預付款,工程完成10日內甲方支付工程總價的60%的工程款,在工程完成達到規範要求時甲方支付工程總價的30%的工程款。餘下10%款項作為工程質量保證金,在工程保質期滿一年後,無任何質量問題時,一次性付清。以上內容不盡之處,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法人代表或法人委託人: 法人代表或法人委託人:

年 月 日

地基處理工程施工合同 篇2

承包人: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工程內容:。具體施工內容以發包人蓋章確認後下發的施工圖以及設計變更通知為準。

第二條:承包方式及承包範圍

一、承包方式:承包人以包工、包料、包機械、包質量、包安全文明、包工期、包市場風險、包驗收合格、包所有税費、綜合單價包乾的方式承包。

二、承包範圍:。發包人有權視發包人開發建設情況、承包人的施工進度、質量等履約情況增加或減少承包人的承包範圍和工程量。

第三條:工程質量標準

一、承包人須嚴格按國家、地方頒佈的現行最新的施工驗收規範和有關法規規定進行施工。

二、其它條款按通用條款第9條執行。

第四條:驗收標準

一、本工程的施工及驗收應嚴格按國家和省、市相關設計及施工驗收標準、規範及規程執行,要求工程質量合格;需由有資質的檢測機構出具的樁檢測報告,並通過政府相關部門的驗收。

二、其它條款按通用條款第12條執行。

第五條:質量保修期

一、質量保修期為設計文件規定的本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二、其它約定按通用條款第13條執行。

第六條:合同工期

一、開工日期:本工程具體開工日期以發包人下發的開工令為準,因發包人原因導致工期延誤則工期順延。

二、合同總工期:個日曆天以內完成合同約定的所有工作,且完成所有設備離場、泥漿、土方等的清運工作。

三、節點工期:。

四、本工程的所有工期均指日曆天數,包括所有法定假期、休息日、暴風雨霧、高温、低温、冬歇期等天氣在內。

五、承包人須在發包人移交場地並通知進場施工後天內組織台(套)以上機械設備進場施工,並根據工程的進度增加機械設備,若承包人未能達到發包人的進度要求,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承包方無條件退場。

六、承包人從合同約定的開工日期起的第天開始須每天向發包人交出不少於根已經澆築成型的樁。如承包人連續天不能完成相應的工作量,則發包人有權要求承包人增加機械設備,承包人須在天內達到發包人根據施工情況提出的新進度要求,若承包人仍未達到進度要求,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承包方無條件退場。

七、其它約定按通用條款第14條執行。

第七條:合同價

一、合同暫定總價:。

二、各單項工程暫定總價如下:。

三、包乾單價及暫定工程量:具體見附件1。

四、以上包乾單價包含內容:

包括但不限於完成本工程所有的材料費、人工費、機械費、工程及材料所須的各種檢測費及試驗費、各種材料損耗、材料場內二次運輸費、樁機進退場、樁機安拆、樁機就位、護筒的埋設、成孔、加泥漿、泥漿製作、泥漿池的砌築及拆除、泥漿外運、孔內釺探及障礙物排除(包括使用抽砂筒及反循環清渣等)、鋼筋製作安裝、澆搗樁成型、各種特殊地質的處理、各種原因導致的塌孔處理費、土方場內轉運、合同工期內的趕工費、施工水電費、技術處理費、技術措施費(包括雨季、冬歇期及其他異常氣候施工措施費等)、安全措施費、文明施工措施費、臨時設施費及其它措施費、施工現場排水、管理費、税費、利潤、各種施工風險、市場風險和以下工作內容及本合同雖未提及但承包人在完成本工程過程中必須支付的與本工程相關的其他費用。

□褥墊層施工:平整場地、鋪設石屑(砂、碎石)、壓實

□入巖增加費

□樁間土開挖:開挖樁間土至設計標高

□土方外運

□樁頭鑿除及外運

五、超聲波檢測管:

如採用超聲波檢測方法,則由承包人負責埋設超聲波檢測管(檢測管採用螺紋口連接,下端封閉,上端加蓋),則檢測管制作安裝費用為10元/米,此單價已包含檢測管制作安裝的人工、主材、輔材、材料價差、機械、市場風險、損耗、採保、運輸及保修、税金等一切費用,結算時不再作任何調整。

六、包乾單價不因地質情況的變化、施工過程的實際充盈係數和超灌高度等不同、市場價格和政府税費的變化而作任何調整(除本合同第八條有約定的除外)。

七、計量方式:

(一)空樁:

1、自樁頂設計標高以上1米至原自然地面標高(發包人提供工作面標高)為計價長度,乘以樁設計截面積以立方米計算。即空樁工程量=(原地面標高-設計樁頂標高-1m)*樁設計截面積

2、樁頂設計標高至至原自然地面標高(發包人提供工作面標高)不足1米,則不計取空樁。

(二)實樁:

1、成孔:

自樁底驗收標高至樁頂設計標高為計價長度,乘以樁設計截面積以立方米計算。即

成孔工程量=(設計樁頂標高-驗收樁底標高)*樁設計截面積

2、混凝土澆築:

自樁底驗收標高至樁頂設計標高為計價長度,乘以樁設計截面積以立方米計算。即

混凝土澆築工程量=(設計樁頂標高-驗收樁底標高)*樁設計截面積

(三)褥墊層:

按設計要求壓實後以面積乘以厚度以立方米計算,按實方量計算。

(四)樁間土開挖:

按底面積乘以挖土深度以立方米計算。按實方量計算,超挖不計量,扣除樁頭所佔體積。

(五)樁頭鑿除:按個計算。

(六)檢測管:自樁底驗收標高起計至樁頂設計標高以上0.5米的長度為計價長度,超聲波檢測失敗的不予計算檢測管制作安裝費。

八、樁基檢測的費用:

(一)成品樁檢測(如抽芯、靜載等)合格則檢測費用由□發包人□承包人承擔;若檢測不合格,由承包人須採取補強措施,直到合格為止,並承擔不合格樁的檢測費用及補樁費用。

□九、冬季施工混凝土澆築增加費僅對採用了冬季施工措施(包括但不限於等措施)的樁基礎混凝土澆築部分進行計取。

十、其它約定按通用條款第16條執行。

第八條:調價方法及調價內容

一、調價方法

□(一)□鋼筋制安、□混凝土澆注綜合單價調價方法:

1、由於非承包人的原因,該施工段(批次)實際開工日期的鋼筋、商品混凝土材料價格比合同簽訂日期的鋼筋、商品混凝土材料價格漲幅或跌幅大於5%(不含5%)的,則鋼筋制安、混凝土澆注綜合單價可作調整。

2、基準期價格及施工期價格

以發佈的(以下稱“信息價格”)作為參考。

(1)鋼筋

①基準期價格:以合同簽訂當期的鋼筋信息價格為計算基礎(合同簽訂當期無信息價格的,以合同簽訂前最近一期信息價格作為計算基礎),按實際使用不同規格的鋼筋信息價格的加權平均價作為基準期價格。

②施工期價格:以實際開工當期的鋼筋信息價格為計算基礎,按實際使用不同規格的鋼筋信息價格的加權平均價作為施工期價格;實際開工當期無信息價格的,鋼筋制安綜合單價不作調整。

(2)商品混凝土

①基準期價格:以合同簽訂當期的商品混凝土信息價格作為基準期價格;合同簽訂當期無信息價格的,以合同簽訂前最近一期信息價格作為基準期價格。

②施工期價格:以實際開工當期的商品混凝土信息價格作為施工期價格;實際開工當期無信息價格的,混凝土澆注綜合單價不作調整。

3、具體調價方法

(1)若鋼筋、商品混凝土材料價格漲幅大於5%:

調整後的綜合單價=合同綜合單價+(施工期價格-基準期價格×1.05)

(2)若鋼筋、商品混凝土材料價格跌幅大於5%:

調整後的綜合單價=合同綜合單價-(基準期價格×0.95-施工期價格)

4、由於承包人的原因導致該施工段(批次)實際開工日期比合同約定的開工日期延誤超出一個月的:

(1)若鋼筋、商品混凝土材料價格上漲,綜合單價不調整;

(2)若鋼筋、商品混凝土材料價格下跌;

調整後的綜合單價=合同綜合單價-(基準期價格-施工期價格)

(3)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且承包人需於24小時內無條件退場。

□(二)若本工程因設計變更導致設計樁端入巖工程量(以m3計,全風化巖、強風化巖不作入巖)有所增減,則由此引起的增減費用計算如下:

增減費用=合同成孔入巖增加費綜合單價×(最終設計樁端入巖工程量-原設計樁端入巖工程量)。

(三)其他調價方法:

本協議書第八條第二款約定的調價內容依據以下原則進行計算:

1、本合同附件報價表中有相同項目的,按相同項目的綜合單價計算;

2、本合同附件報價表中無相同項目,但有相近似項目的,則參考相近似項目的綜合單價計算;

3、本合同附件報價表中無相同項目,也沒有相近似項目的,由承包人報價,經發包人審核後按審核單價進行結算;如雙方無法達成共識,則發包人有權另行委託其他施工單位進行施工,且發包人有權要求承包人與分包單位簽訂相關的分包合同,承包人應無條件配合。

二、調價內容

(一)設計變更

承包人收到發包人承包範圍內工程的設計變更起5天內,向發包人提交相應報價書,發包人自收到承包人的報價書之日起7天內對其進行審核,雙方自承包人收到發包人的審定意見後5天內共同核對完畢。承包人延期提交相應報價書的,當工程費用增加時,視為承包人放棄調價要求,當工程費用減少時,以發包人的預算造價為準。

(二)簽證

1、發包人確認的簽證的工程款支付:隨整體工程進度款進行支付,發包人每次按該部分工作量的80%支付進度款,隨整體工程一同結算。

2、單項累計簽證金額在10萬元(含10萬元)以上的,必須簽訂合同。

(三)委託工程

1、工程造價在3萬元以上10萬以下的零星工程需辦理工程委託。

2、發包人另行委託的增加工程在施工前由發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確定委託工程內容和費用。

3、承包人自收到發包人現場代表的書面委託書之日起2天內,向發包人現場代表提交相應報價書,發包人在2天內對相應報價書給予審核,雙方自承包人收到發包人的審核意見後2天內共同核對完畢。承包人延期提交相應報價書的,視為承包人同意免費完成委託或變更工作。

4、增加工程費用按委託書規定的付款方式付款。

5、造價在10萬元以上的委託工程必須簽訂合同。

三、除本條款約定的內容外,其餘均不調整。

第九條:付款時間、條件與付款方式

一、每月支付至承包人完成合格施工工程量的80%;

二、(各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並提交相關的資料後,承包人可提出申請結算,工程結算後兩個月內發包人累計付款至(各單項工程)結算價的95%,餘結算造價的5%作為工程保脩金。

三、保脩金支付:自工程竣工之日起兩年後無任何質量問題一個月內無息付清。

四、施工水電費扣除:施工用水、用電量經發包人、總承包單位及承包人三方簽字確認,水電費由發包人代繳後在承包人當期進度款中扣回。當期進度款不足以抵扣的,從承包人下期進度款或結算款中扣除。

五、其它付款條款按通用條款第17條執行。

第十條:現場移交標準

一、場地移交可以全部或分段移交,以基本滿足本工程合同總工期,各節點施工工期為前提;所移交的場地能基本滿足施工要求。

第十一條:材料、設備

一、以下材料由發包人指定生產廠家、品牌,承包人自行採購:

□1、承包人在工程施工中使用的鋼材,必須為所生產的鋼材,若因市場貨源不足而需採用其它企業的同類產品代替,承包人必須事先報發包人審核批准。

□2、承包人在工程施工中使用的水泥必須為以下產品:的產品,且禁止使用立窯水泥。若因市場貨源不足而需採用其它企業的同類產品代替,承包人必須事先報發包人審核批准。

□3、承包人在工程施工中使用的商品混凝土,必須為所生產的商品混凝土,若因市場貨源不足而需採用其它企業的同類產品代替,承包人必須事先報發包人審核批准。

以上未列舉的所有材料、設備由承包人按發包人確定的樣板自行選擇供應商採購。

二、材料、設備進場檢驗

1、材料、設備進場後,承包人應按規範要求或協議書的約定,向發包人提出報驗申請。材料、設備經檢驗合格且由發包人下發了《材料、設備使用許可證》後,承包人方可在工程施工中使用;經檢驗後被確認為不合格的,承包人必須立即將相關材料、設備退出現場。在材料、設備經檢驗合格的前提情況下,發包人從收到承包人報驗申請單後三天內須簽發《材料、設備使用許可證》,否則,發包人按已簽發了《材料、設備使用許可證》承擔責任。

2、根據國家、省、市的規範和相關規定要求,材料、設備在使用前必須進行檢測的,承包人應承擔完成材料、設備的全部檢測工作,並在使用前將檢測結果的正式報告提交給發包人。

3、發包人有權制止承包人在工程施工中使用任何未通過法律、規範或合同要求檢驗與測試的材料、設備。

4、發包人可以要求承包人進行規範及合同中未要求的但發包人認為必要的檢驗和測試,以證明材料、設備性能或證實材料、設備滿足合同中技術規格、指標和標準的要求。若經檢驗和測試,證實材料、設備滿足合同中約定的技術規格、指標和標準,則所發生的費用由發包人負責,因此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若經檢驗和測試,證實材料、設備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技術規格、指標和標準,則所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且因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5、不因材料、設備的合格檢驗、測試或是檢驗報告的出具,而免除承包人應承擔的合同約定的質量保修義務或其他義務。

第十二條:雙方現場代表

一、發包人授權為現場管理代表,監督檢查工程質量、進度、負責設計圖紙的變更,工程期間的質量驗收及其他事宜。

二、承包人委派為項目經理,委派的項目經理須持有與工程項目相適應的真實有效的資格證書,負責施工期間的施工質量、安全等問題。

第十三條:其它約定

一、合同簽訂生效後超過三個月未施工的,發包人有權終止合同另行發包。若工程分期分批施工,後一期(批)部分的工程超過前一期(批)6個月未施工的,發包人有權調整承包人工程承包範圍,終止後一期(批)部分的施工後另行發包。

二、在履約過程中,如承包人有任何違約行為,發包人均有權終止合同,另行委託單位進場施工,承包人不得有異議。

三、合同簽訂後7個日曆天內,承包人應向發包人交納□履約銀行保函□履約保證金。

四、合同簽訂後發包人根據現場施工進度需要分批或集中免費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圖紙份(其中包括竣工用圖份),地質勘探報告份。

五、施工組織設計中應有對特殊地質以及雨季、冬歇期及其他異常氣候施工等的專項施工方案。

六、在移交場地後,承包人自行負責施工場地內樁機移位、就位的場地處理(包括回填磚渣或碎石等),費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擔。

□七、若樁頂標高超過樁頂設計標高+800mm,則超出部分樁頭砼的破除由承包人負責;如果承包人不能按發包人的要求及時完成樁頭砼破除或自動放棄,發包人有權直接委託其他單位完成該項工程,其費用由發包人與其他單位商定並直接在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

八、若由承包人原因造成樁質量問題須進行補強糾偏的,則補強糾偏的施工費、材料費、檢測試驗費等一切費用均由承包人支付。

九、承包人須負責泥漿、土方的排放及清運,如承包人不及時清運,發包人有權責令停工,承包人承擔一切後果;或由發包人委託第三方清運,所發生的清運等費用由承包人承擔,該費用以發包人與第三方協商一致所確定的費用為準,且發包人有權在應支付給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

十、承包人負責採取安全防範措施確保施工期間周邊建築物安全,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損失或損害的,由承包人承擔賠償及其他相關法律責任。

十一、承包人在施工過程中,如出現異常情況不及時報告所引起的損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擔責任。

十二、如現場無法提供市電,則發包人有權要求承包人自帶發電機以滿足施工的需要。

十三、雙方當事人在自願、平等的基礎上對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的條款進行了協商。乙方對於“通用條款”的修改意見,已經完整地包含在本協議書中。雙方自願遵守“通用條款”中未修改的部分和本協議書。

十四、關於杜絕x發票的約定

1、承包人提交虛x發票,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2、承包人提交的發票必須真實、合法、有效。若承包人提交虛x發票,承包人必須在發包人規定時限內更換髮票。發包人尚未支付款項的,發包人停止支付並按虛x發票金額的20%扣除承包人違約金直至承包人發票符合約定;發包人已支付款項的,發包人有權從次筆進度款或結算款中扣回已支付的款項並按虛x發票金額的20%扣除承包人違約金,承包人提供合法有效發票後發包人繼續付款;對已完成結算並支付款項完畢,承包人拒不提供合法有效發票並按虛x發票金額的20%承擔違約責任的,發包人將通過法律途徑追究承包人相關責任。

十五、關於杜絕假銀行保函的約定

1、承包人提交虛假銀行保函,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2、承包人必須保證履約保函的真實性與效力,如採用虛假手段開具保函或因其他承包人原因導致保函無效或效力存在嚴重瑕疵的,承包人應按履約保函金額向發包人提交等額的履約保證金,並按合同總價(暫定總價)的3%向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否則發包人將通過法律途徑追究承包人相關責任。

第十四條:合同通用條款的修改

一、通用條款3.1款、3.2款、3.3款取消。

二、通用條款3.7款修改為:

3.7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以下情況的,發包人有權直接減少承包人的承包範圍直至解除合同,對此,承包人無權向發包人提出任何補償或賠償要求:

(1)超過協議書規定或工程師指定的開工日期5天,承包人仍未進場的;

(2)承包人雖已進場,但承包人未按協議書約定或工程師指定時間開始實際施工,並且在發包人或工程師給定的寬限期內承包人仍未開始實際施工的;

(3)承包人實際施工進度,與協議書約定的工期、節點工期或承包人提交併經工程師審核認可的進度計劃相比,延遲10天以上,且承包人沒有采取切實可行趕工措施的;

(4)承包人無合同依據且未經發包人同意中途退場的;

(5)在驗收過程中(含中間驗收),承包人的工程施工質量被判定為不合格,承包人未在工程師指定的時間內開始整改,或者超過工程師規定的期限仍未整改合格的;

(6)對工程師或政府主管部門提出的安全文明生產整改要求,在指定期限內未予落實的;

(7)承包人未經發包人同意擅自分包、轉包的;

(8)承包人偽造、虛報企業資質的;

(9)承包人在合同的競爭和實施過程中有商業腐x和欺詐行為的;

(10)有證據證明承包人組織民工向發包人x威、聚眾鬧事等影響到發包人正常工作的;

(11)協議書中規定的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

三、通用條款4.2款修改為:

4.2除非合同另有規定,承包人未經發包人的同意,不得將合同約定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給第三人,用於本工程的主要設備(如塔吊)或主要材料(如鋼筋、混凝土、砌體)必須要承包人直接採購,不得由第三方採購,否則發包人視為承包人違規分包。

四、通用條款12.9款修改為:

12.9承包人承包工程的施工質量經竣工驗收被評定為合格的,發包人應在3天內向承包人出具工程竣工驗收合格證明文件,承包人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為實際竣工日期;承包人承包工程的施工質量被評定為不合格的,承包人必須在發包人限定期限內進行整改,整改完畢後,承包人應重新申請驗收,重新驗收合格的,以最後重新送交驗收報告的日期為實際竣工日期。承包人工程施工質量經驗收被評定為合格的,發包人無故不按時或不向承包人出具工程竣工驗收合格證明文件,不影響本通用條款17.9款的執行。

五、通用條款25.1款修改為:

25.1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工期如期竣工移交工程的,每延遲1天,承包人應按合同總價或合同暫定總價的1‰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

六、通用條款25.2款修改為:

25.2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節點工期如期完成合同約定區段完工移交的,每延遲1天,承包人應按合同總價或合同暫定總價的0.5‰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承包人此項違約金的支付,不免除其應依照25.1條向發包人支付的工期延誤違約金。

七、通用條款25.3款修改為:

25.3在每一期進度款申報期內,承包人工程施工實際進度落後於經工程師核准執行的進度計劃目標的,每落後一天,承包人應按合同總價或合同暫定總價的1‰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此種延誤持續存在的,承包人應就每一期進度款申報期所存在的進度延誤,分別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承包人此項違約金的支付,不免除其應依照25.1、25.2應向發包人支付的工期延誤違約金。若承包人最終通過努力,使總工期未延誤的,發包人應將依據本款計取的違約金之100%給予免除。

八、通用條款25.5款修改為:

25.5因3.7款中承包人之原因導致發包人解除合同的,承包人須按合同總價或暫定總價的30%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如上述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發包人的損失,則發包人有權對不足部分予以追償。

九、通用條款25.10款修改為:

25.10除因發包人所欠承包人工程款金額巨大情況外,承包人拖欠其工人或所僱人員工資或報酬,導致其工人或所僱人員向有關部門投訴、控告、檢舉或以聚集的方式討要工資或報酬事件的,每發生一次,承包人須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10萬元;本款情形與第25.9款所述發包人直接支付工資或報酬的情形同時存在的,不免除承包人依該款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的責任,承包人須按25.9款和本款分別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

第十五條:合同生效

一、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且收到承包人遞交的□履約保證金□履約銀行保函後生效。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簽署補充合同。

三、合同附表及附件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合同文本正本副本各貳份,發包人、承包人雙方各執貳份,各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表及附件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發包人(蓋章):承包人(蓋章):

簽約代表:簽約代表:

簽約日期:年月日簽約日期:年月日

地基處理工程施工合同 篇3

發包人: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地基處理承包合同條款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址:。

3、工程量: 工圖和實際完成工程量為準。

4、承包方式:包工

5、工程合同價:灰土擠密樁:。

6、合同價:不含水費、電費、税費、施工用土及材料費用。

第二條: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總工期為 天,試樁不包括在內。

2、如遇到下列情況,經甲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現場代表簽證後,工期相應順延,並用書面形式確定順延期限。

(1)甲方在合同規定開工日期前3天,未能提供圖紙及施工場地“三通一平“的施工條件,影響設備、人員進場施工;

(2)重大設計變更;

(3)在施工中因停電、停水連續影響施工在4小時以上者;

(4)因甲方城建手續不全及非乙方原因而現場監理工程師或現場代表簽證不及時而影響施工;

(5)未能按合同規定撥付工程進度款而影響施工進度;

(6)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而影響工程進度;

(7)經甲方和監理工程師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第三條:工程合同總價

1、本合同總價為人民幣暫定 萬元,按實際施工量計算。

2、如遇到下列情況,合同總價作相應調整;

(1)設計發生變更造成工作量的增減。

(2)施工中增加的工程項目,以現場簽證為準。

第四條:雙方負責事項

1、甲 方:

(1)在開工前作好紅線以外的“三通”和紅線以內的場地平整。

(2)施工用土,按審定的施工設計或施工方案。

(3)提供現場有關隱蔽障礙資料。

(4)確定地基處理工程控制座標位置。

(5)根據施工地區用水、用電的情況,採取必要措施滿足施工用水、用電的要求,所發生費用由甲方承擔。

(6)合同簽定後,儘快組織甲、乙雙方和有關單位參加的施工圖紙設計交底。

(7)按乙方工程進度,經甲方和監理方核實的工程量,及時向乙方支付工程進度款,以滿足工程進度的需要。

(8)派駐施工現場代表或監理工程師,對地基處理施工進度、工程質量、合同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設計圖紙問題的處理、設計變更的簽證,工程中材料抽檢、工程進度撥款簽證和其他必須的簽證。

2、乙 方

(1)本工程以包工,甲方提供水、電、灰土有甲方篩好運至工地,乙方負責成孔、夯填。

(2)在甲方確定的加固工程座標點位置、標高和基礎軸線的範圍為進行準確的樁位布點。

(3)嚴格按照地基加固設計圖和文字説明的要求及國家有關地基處理現行規範相應的條文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按期竣工。

(4)按雙方商定的承包方式、分工範圍,作好材料和設備的採購、使用和管理工作。

(5)施工中隨時接受甲方委派的現場代表或監理工程師和有關部門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方便。

(6)在施工期間按規定採取嚴格的安全保護措施,承擔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責任。

(7)工程完工後乙方向甲方提供原始記錄一份。

(8)密切同甲方配合,協商解決施工中遇到疑難問題,遵紀守法,文明施工。

第五條:工程款的支付與結算

1、乙方設備進場甲方付萬元進場費,本工程施工60%時再付乙方 萬元工程款。完工後甲方付乙方工程款總造價80%,樁其驗收後一個月後付清餘款。

2、本工程按合同單價和實際完成的工程量加施工現場簽證單進行結算。

第六條:工程質量驗收標準

按設計要求驗收合格: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執行合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進行協商解。

第八條:其他條款

(1)本合同條款如特殊情況有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結合有關規定協商議定補充條款。

(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電話: 電話:

地基處理工程施工合同 篇4

工程名稱:

甲 方:

乙 方: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地基基礎工程施工合同條款

甲方: 乙方: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 工程的部分樁基工程,設計為直徑 毫米的 樁施工任務,設計要求單樁豎向承載力特徵值≧ KN,按甲方要求製作安裝鋼筋籠,施工質量必須達到設計要求的單樁豎向承載力特徵值≧ KN,以測樁成果報告為準,如果達不到設計要求值,由乙方負全部施工和經濟責任並處理至合格為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為基礎,按相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結合工程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依法訂立如下合同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與承包方式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址:3、承包範圍:樁機運輸安拆、樁尖就位、鋼筋籠制安、攪拌砼、砼澆築等相關工作(不含試件製作、原材料送檢報驗)。

4深度,以每米 元計價結算;預製樁尖購置費: 元/個,機械進出場安拆費包乾: 元/台套。成樁總進尺按相關計算規則以現場簽證的自然地面到樁尖入土的深度(含樁尖長度並不得扣除樁尖虛體積的長度)為準,並以此為結算依據。

5、質量等級:

第二條 工程期限

1、開工日期:

2、竣工日期:

3、總施工期:4、如遇下列情況之一者,工期可順延;

(1)停水、停電、下雨及不可抗拒的自然現象被迫停工。

(2)因設計變更或政府行為社會動亂被迫停工。

(3)因三通一平達不到要求或甲方資金不及時被迫停工。

(4)因地質條件變化,各方在研究措施時無法施工。

(5)因拆遷、佔地等未處理好影響施工。

(6)因排除地下隱蔽工程或阻礙物影響施工。

(7)試樁、基樁檢測期間耽誤的工期。

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停工,除工期順延外,每日應支付停班費用 元,並納入結算中。

第三條 甲方責任

1、辦理土地徵用、青苗樹木賠償等手續,做好房屋的拆遷、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阻礙排除等工作,使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並在開工後繼續負責解決以上事項遺留問題。

2、接好施工所需水、電、線路至施工現場,並保證施工期間用水用電的需要,並承擔費用。

3、開通施工場地與城鄉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施工場地內的主要交通幹道,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4、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保證數據真實準確。

5、辦理施工所需各種證件、批件和臨時用地、佔道及線路專業用線的申報批准手續。

6、測放出建築物四個角的精確點位,將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並進行現場交驗。

7、組織乙方和設計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向乙方進行設計交底。

8、向乙方提供的原料必須符合有關規範規定。

9、協調、處理施工現場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等的保護,並承擔有關費用。

10、工程完工後積極組織基樁測試工作,並承擔基樁檢測所需費用。

11、甲方委派

第四條 乙方責任

1、認真抓好工序管理,嚴格執行質量檢驗制度,按規定對該項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及預製構件進行自檢檢驗。

2、組織全體施工人員掌握設計要求,制定施工技術措施及施工方案,抓好現場文明施工工作,如因地質原因需進行技術處理的特殊情況,及時向甲方或有關單位提出處理方案。

3、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返工以及人身、設備等質量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負責並承擔費用。

4、工程竣工後,乙方只負責乙方的相關工程竣工資料的簽字和公章簽證。

5、乙方委派

第五條 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1、工程價款的決算:應根據中國人民建設銀行制定的“基本建設工程借款的決算辦法”執行;在基樁檢測合格後3日內完善工程竣工決算審核簽證,同時因該工程屬單包工程(即人工、機械),故一切費税由甲方承擔,乙方憑收款收據收工程款。

2、本合同簽訂後,元,待工程基樁施工任務完成並檢測合格時(基樁檢測必須在樁基施工任務完工5天內完成),甲方須在 ,若甲方拖欠工程款,應向乙方支付拖欠總金額每日千分之玖的罰金,並承擔違約責任,同時乙方有權干涉甲方上部施工工作。

第六條 違約和索賠

1、工程合同簽定後,若任何一方未履行施工合同規定的職責或毀約,則視為違約,應由違約方賠償給另一方違約金人民幣: 元。

2、若乙方不能按合同規定的工期交付使用,按元/日罰款,乙方在保證工程質量的前提下提前完工,甲方應按同樣標準給予乙方獎勵 元/日。

第七條 附則

1、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簽訂補充條款,被盜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合同從雙方簽字蓋章後失效,工程竣工結算全部工程款項後自行失效。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證時間: 年 月 日

地基處理工程施工合同 篇5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遵循平等自願、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  有限公司生產車間地基與基礎工程施工承包的有關事項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生產車間地基與基礎工程

.2工程地點:

.3承包範圍: 圖紙範圍內的基礎、車間內地坪、車間周邊矮牆及散水、車間大門坡道等一切非鋼結構安裝的土建工程施工。

車間室內地坪標高要求高出加工廠外工業園區市政道路標高600mm,基礎施工完後需按規範及圖紙要求進行回填夯實,多餘的土方量運至廠區內低窪處(甲方已與乙方現場確認地點),若土方量達不到回填及地坪施工數量要求,乙方負責從其它地方運土並承擔此部分費用。

.4 承包方式:按固定總價包乾,包工、包料、包機械。

.5 質量目標:合格

.6 安全文明施工目標:確保達到  市文明安全工地樣板標準

第二條 合同工期: 天

2.1 開工日期:(以實際進場時間為準)  年  月   日

2.2 竣工日期:(即完工時間)  年  月   日

2.3 該工程工期不予調整,除不可抗拒自然災害及現場條件以外甲方原因影響,可順延工期。但必須有甲方項目經理簽證和蓋章。

2.4 甲方對各部位的完工日期嚴格要求,以最終完成時間作為考核指標。乙方應按合同的日期完成各部位的全部施工項目。

2.5 乙方未在雙方約定日期前完成全部承包內容,將在總價中扣除工期違約罰金;拖延一天罰金  元,以此類推,最高不超過總價的 0%。

第三條 工程施工造價

3.1 工程承包總價為 (¥ 元)。

3.2 經過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確認:本合同總價為固定價格,在約定的風險範圍內合同總價不再調整。

第四條 甲、乙雙方的工作和義務

4.1 甲方的工作義務

甲方派駐工地代表:全權負責本工程施工中的一切事宜。 負責對乙方所施工的質量、安全、進度、文明施工等進行

全面監督和指導。如發現乙方已無履行工程合同的能力或嚴重損害了甲方的利益、信譽,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分包合同。另外組織施工隊接替施工,同時保留追究乙方的經濟責任的權利。

負責向乙方進行技術、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的交底。 負責本工程的對外聯繫工作。 負責提供臨電一級箱。

4.2 乙方的工作義務

乙方派駐工地代表:全權負責承包範圍內施工的一切適宜。 保證項目管理成員的完整及至工程竣工不得隨意更換上述人員。

保證工程不進行再次轉包。 服從甲方管理,接受本工程監理單位的監理。執行甲方各 部門制定的各項管理規定。

現場施工人員必須遵守甲方現場有關質量、安全、文明施工、後勤衞生、環保、消防、保衞的各種規章制度。承擔因違反上述規定而造成的一切責任與損失。乙方應服從甲方有關部門組織的綜合大檢查。

保證按甲方的工程進度計劃、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完成。因乙方完不成其中一項,甲方有權勸其退場,損失乙方自負。

在施工過程中,乙方有責任和義務與甲方共同商議採取合理施工方案,降低工程成本。

按照甲方通知的時間進場。 嚴格按照甲方的總體施工組織設計和方案進行施工,未經甲方的同意不得擅自更改施工方案。

負責本工程自身施工中所產生的所有垃圾的清理及外運工作,並需負責本工程的竣工清理工作。

乙方有責任對甲方的現場臨建設施進行看管和保護,如發生惡意破壞按原價的2倍賠償。

乙方在本工程施工過程中因人工費、材料採購費、機械費

等有關本工程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自行承擔並保證甲方免受此等事件的牽連責任。

第五條 安全、文明施工

5.1 乙方應定期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作好施工安全交底。必須嚴格按照有關安全生產的法規、規定指導施工,確保安全生產施工無重大傷亡事故。如發生人員傷亡事故,其責任安全指標和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並追究乙方責任。

5.2乙方必須按照鶴壁市的有關規定做到文明施工、確保工地達到鶴壁市“文明安全”樣板工地。

第六條 工程質量

6. 工程質量驗收部門依次為;項目質檢員、工程監理、鶴壁市質檢站。

6.2工程質量驗收依據;工程所涉及現行有效的國家、地方、行業、的規程、規範、標準、法規、圖集。

6.3乙方必須嚴格按國家《現行施工質量驗收規範》和施工方案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

第七條 合同價款的結算與支付

結算方式:合同簽訂後且乙方需進場的機械、人員、材料全部進場後,甲方向乙方支付預付款為合同總價的 5%,基礎主體施工完畢驗收合格後付款至合同總價的60%,所有工程完工且驗收合格後付款至合同總價的95%。按國家規範要求,本工程扣留合同總價的5%做為質量保證金,在驗收合格交工後 年內若無質量問題將全部退還給乙方。(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時,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相應的發票)

第八條 其他

8.1 因乙方施工力量或隊伍素質或管理素質差,給工程進度或質量帶來一定問題,但乙方又在規定的時間內又無有效的改善措施,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因此影響質量、工期而造成的經濟損失在結算中扣除。乙方承諾在一週內撤場完畢。

8.2甲方對乙方所下罰款單由乙方簽字確認,如乙方不確認也視為罰款生效,甲方可直接從乙方結算款中扣除。

8.3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或申請雙方上級有關部門協調。不願通過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直接向鶴壁市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8.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首先進行協商,協商不成,可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調解無效可向鶴壁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條 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在完成分包工作內容、結清工程結算尾款後,合同自行終止。

第十一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本合同之外簽訂的協議等,內容與本合同相牴觸者無效。

甲方:(蓋章) 乙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訂日期:年 月 日簽訂日期:年 月 日

地基處理工程施工合同 篇6

發包人:

承包人: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工程內容: 。具體施工內容以發包人蓋章確認後下發的施工圖以及設計變更通知為準。

第二條:承包方式及承包範圍

一、承包方式:承包人以包工、包料、包機械、包質量、包安全文明、包工期、包市場風險、包驗收合格、包所有税費、綜合單價包乾的方式承包。

二、承包範圍: 。發包人有權視發包人開發建設情況、承包人的施工進度、質量等履約情況增加或減少承包人的承包範圍和工程量。

第三條:工程質量標準

一、承包人須嚴格按國家、地方頒佈的現行最新的施工驗收規範和有關法規規定進行施工。

二、 其它條款按通用條款第9條執行。

第四條:驗收標準

一、本工程的施工及驗收應嚴格按國家和省、市相關設計及施工驗收標準、規範及規程執行,要求工程質量合格;需由有資質的檢測機構出具的樁檢測報告,並通過政府相關部門的驗收。

二、 其它條款按通用條款第12條執行。

第五條:質量保修期

一、質量保修期為設計文件規定的本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二、其它約定按通用條款第13條執行。

第六條:合同工期

一、開工日期:本工程具體開工日期以發包人下發的開工令為準,因發包人原因導致工期延誤則工期順延。

二、合同總工期: 個日曆天以內完成合同約定的所有工作,且完成所有設備離場、泥漿、土方等的清運工作。

三、節點工期: 。

四、本工程的所有工期均指日曆天數,包括所有法定假期、休息日、暴風雨霧、高温、低温、冬歇期等天氣在內。

五、承包人須在發包人移交場地並通知進場施工後 天內組織 台(套)以上機械設備進場施工,並根據工程的進度增加機械設備,若承包人未能達到發包人的進度要求,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承包方無條件退場。

六、承包人從合同約定的開工日期起的第 天開始須每天向發包人交出不少於 根已經澆築成型的樁。如承包人連續 天不能完成相應的工作量,則發包人有權要求承包人增加機械設備,承包人須在 天內達到發包人根據施工情況提出的新進度要求,若承包人仍未達到進度要求,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承包方無條件退場。

七、其它約定按通用條款第14條執行。

第七條:合同價

一、合同暫定總價: 。

二、各單項工程暫定總價如下: 。

三、包乾單價及暫定工程量:具體見附件1。

四、以上包乾單價包含內容:

包括但不限於完成本工程所有的材料費、人工費、機械費、工程及材料所須的各種檢測費及試驗費、各種材料損耗、材料場內二次運輸費、樁機進退場、樁機安拆、樁機就位、護筒的埋設、成孔、加泥漿、泥漿製作、泥漿池的砌築及拆除、泥漿外運、孔內釺探及障礙物排除(包括使用抽砂筒及反循環清渣等)、鋼筋製作安裝、澆搗樁成型、各種特殊地質的處理、各種原因導致的塌孔處理費、土方場內轉運、合同工期內的趕工費、施工水電費、技術處理費、技術措施費(包括雨季、冬歇期及其他異常氣候施工措施費等)、安全措施費、文明施工措施費、臨時設施費及其它措施費、施工現場排水、管理費、税費、利潤、各種施工風險、市場風險和以下工作內容及本合同雖未提及但承包人在完成本工程過程中必須支付的與本工程相關的其他費用。

□褥墊層施工:平整場地、鋪設石屑(砂、碎石)、壓實

□入巖增加費

□樁間土開挖:開挖樁間土至設計標高

□土方外運

□樁頭鑿除及外運

五、超聲波檢測管:

如採用超聲波檢測方法,則由承包人負責埋設超聲波檢測管(檢測管採用螺紋口連接,下端封閉,上端加蓋),則檢測管制作安裝費用為 10 元/米,此單價已包含檢測管制作安裝的人工、主材、輔材、材料價差、機械、市場風險、損耗、採保、運輸及保修、税金等一切費用,結算時不再作任何調整。

六、包乾單價不因地質情況的變化、施工過程的實際充盈係數和超灌高度等不同、市場價格和政府税費的變化而作任何調整(除本合同第八條有約定的除外)。

七、計量方式:

(一)空樁:

1、自樁頂設計標高以上1米至原自然地面標高(發包人提供工作面標高)為計價長度,乘以樁設計截面積以立方米計算。即空樁工程量=(原地面標高-設計樁頂標高-1m)*樁設計截面積

2、樁頂設計標高至至原自然地面標高(發包人提供工作面標高)不足1米,則不計取空樁。

(二)實樁:

1、成孔:

自樁底驗收標高至樁頂設計標高為計價長度,乘以樁設計截面積以立方米計算。即

成孔工程量=(設計樁頂標高-驗收樁底標高)*樁設計截面積

2、混凝土澆築:

自樁底驗收標高至樁頂設計標高為計價長度,乘以樁設計截面積以立方米計算。即

混凝土澆築工程量=(設計樁頂標高-驗收樁底標高)*樁設計截面積

(三)褥墊層:

按設計要求壓實後以面積乘以厚度以立方米計算,按實方量計算。

(四)樁間土開挖:

按底面積乘以挖土深度以立方米計算。按實方量計算,超挖不計量,扣除樁頭所佔體積。

(五)樁頭鑿除:按個計算。

(六)檢測管:自樁底驗收標高起計至樁頂設計標高以上0.5米的長度為計價長度,超聲波檢測失敗的不予計算檢測管制作安裝費。

八、樁基檢測的費用:

(一)成品樁檢測(如抽芯、靜載等)合格則檢測費用由□發包人□承包人承擔;若檢測不合格,由承包人須採取補強措施,直到合格為止,並承擔不合格樁的檢測費用及補樁費用。

□九、冬季施工混凝土澆築增加費僅對採用了冬季施工措施(包括但不限於 等措施)的樁基礎混凝土澆築部分進行計取。

十、 其它約定按通用條款第16條執行。

第八條:調價方法及調價內容

一、調價方法

□(一)□鋼筋制安、□混凝土澆注綜合單價調價方法:

1、由於非承包人的原因,該施工段(批次)實際開工日期的鋼筋、商品混凝土材料價格比合同簽訂日期的鋼筋、商品混凝土材料價格漲幅或跌幅大於5%(不含5%)的,則鋼筋制安、混凝土澆注綜合單價可作調整。

2、基準期價格及施工期價格

以 發佈的 (以下稱“信息價格”)作為參考。

(1)鋼筋

①基準期價格:以合同簽訂當期的鋼筋信息價格為計算基礎(合同簽訂當期無信息價格的,以合同簽訂前最近一期信息價格作為計算基礎),按實際使用不同規格的鋼筋信息價格的加權平均價作為基準期價格。

②施工期價格:以實際開工當期的鋼筋信息價格為計算基礎,按實際使用不同規格的鋼筋信息價格的加權平均價作為施工期價格;實際開工當期無信息價格的,鋼筋制安綜合單價不作調整。

(2)商品混凝土

①基準期價格:以合同簽訂當期的商品混凝土信息價格作為基準期價格;合同簽訂當期無信息價格的,以合同簽訂前最近一期信息價格作為基準期價格。

②施工期價格:以實際開工當期的商品混凝土信息價格作為施工期價格;實際開工當期無信息價格的,混凝土澆注綜合單價不作調整。

3、具體調價方法

(1) 若鋼筋、商品混凝土材料價格漲幅大於5%:

調整後的綜合單價=合同綜合單價+(施工期價格-基準期價格×1.05)

(2) 若鋼筋、商品混凝土材料價格跌幅大於5%:

調整後的綜合單價=合同綜合單價-(基準期價格×0.95-施工期價格)

4、由於承包人的原因導致該施工段(批次)實際開工日期比合同約定的開工日期延誤超出一個月的:

(1) 若鋼筋、商品混凝土材料價格上漲,綜合單價不調整;

(2) 若鋼筋、商品混凝土材料價格下跌;

調整後的綜合單價=合同綜合單價-(基準期價格-施工期價格)

(3) 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且承包人需於24小時內無條件退場。

□(二)若本工程因設計變更導致設計樁端入巖工程量(以m3計,全風化巖、強風化巖不作入巖)有所增減,則由此引起的增減費用計算如下:

增減費用=合同成孔入巖增加費綜合單價×(最終設計樁端入巖工程量-原設計樁端入巖工程量)。

(三)其他調價方法:

本協議書第八條第二款約定的調價內容依據以下原則進行計算:

1、本合同附件報價表中有相同項目的,按相同項目的綜合單價計算;

2、本合同附件報價表中無相同項目,但有相近似項目的,則參考相近似項目的綜合單價計算;

3、本合同附件報價表中無相同項目,也沒有相近似項目的,由承包人報價,經發包人審核後按審核單價進行結算;如雙方無法達成共識,則發包人有權另行委託其他施工單位進行施工,且發包人有權要求承包人與分包單位簽訂相關的分包合同,承包人應無條件配合。

二、調價內容

(一)設計變更

承包人收到發包人承包範圍內工程的設計變更起5天內,向發包人提交相應報價書,發包人自收到承包人的報價書之日起7天內對其進行審核,雙方自承包人收到發包人的審定意見後5天內共同核對完畢。承包人延期提交相應報價書的,當工程費用增加時,視為承包人放棄調價要求,當工程費用減少時,以發包人的預算造價為準。

(二)簽證

1、發包人確認的簽證的工程款支付:隨整體工程進度款進行支付,發包人每次按該部分工作量的80%支付進度款,隨整體工程一同結算。

2、單項累計簽證金額在10萬元(含10萬元)以上的,必須簽訂合同。

(三)委託工程

1、工程造價在3萬元以上10萬以下的零星工程需辦理工程委託。

2、發包人另行委託的增加工程在施工前由發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確定委託工程內容和費用。

3、 承包人自收到發包人現場代表的書面委託書之日起2天內,向發包人現場代表提交相應報價書,發包人在2天內對相應報價書給予審核,雙方自承包人收到發包人的審核意見後2天內共同核對完畢。承包人延期提交相應報價書的,視為承包人同意免費完成委託或變更工作。

4、增加工程費用按委託書規定的付款方式付款。

5、造價在10萬元以上的委託工程必須簽訂合同。

三、除本條款約定的內容外,其餘均不調整。

第九條:付款時間、條件與付款方式

一、每月支付至承包人完成合格施工工程量的80%;

二、(各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並提交相關的資料後,承包人可提出申請結算,工程結算後兩個月內發包人累計付款至(各單項工程)結算價的95%,餘結算造價的5%作為工程保脩金。

三、保脩金支付:自工程竣工之日起兩年後無任何質量問題一個月內無息付清。

四、施工水電費扣除:施工用水、用電量經發包人、總承包單位及承包人三方簽字確認,水電費由發包人代繳後在承包人當期進度款中扣回。當期進度款不足以抵扣的,從承包人下期進度款或結算款中扣除。

五、其它付款條款按通用條款第17條執行。

第十條:現場移交標準

一、場地移交可以全部或分段移交,以基本滿足本工程合同總工期,各節點施工工期為前提;所移交的場地能基本滿足施工要求。

第十一條:材料、設備

一、以下材料由發包人指定生產廠家、品牌,承包人自行採購:

□1、承包人在工程施工中使用的鋼材,必須為 所生產的鋼材,若因市場貨源不足而需採用其它企業的同類產品代替,承包人必須事先報發包人審核批准。

□2、承包人在工程施工中使用的水泥必須為以下產品: 的產品,且禁止使用立窯水泥。若因市場貨源不足而需採用其它企業的同類產品代替,承包人必須事先報發包人審核批准。

□3、承包人在工程施工中使用的商品混凝土,必須為 所生產的商品混凝土,若因市場貨源不足而需採用其它企業的同類產品代替,承包人必須事先報發包人審核批准。

以上未列舉的所有材料、設備由承包人按發包人確定的樣板自行選擇供應商採購。

二、材料、設備進場檢驗

1、材料、設備進場後,承包人應按規範要求或協議書的約定,向發包人提出報驗申請。材料、設備經檢驗合格且由發包人下發了《材料、設備使用許可證》後,承包人方可在工程施工中使用;經檢驗後被確認為不合格的,承包人必須立即將相關材料、設備退出現場。在材料、設備經檢驗合格的前提情況下,發包人從收到承包人報驗申請單後三天內須簽發《材料、設備使用許可證》,否則,發包人按已簽發了《材料、設備使用許可證》承擔責任。

2、根據國家、省、市的規範和相關規定要求,材料、設備在使用前必須進行檢測的,承包人應承擔完成材料、設備的全部檢測工作,並在使用前將檢測結果的正式報告提交給發包人。

3、發包人有權制止承包人在工程施工中使用任何未通過法律、規範或合同要求檢驗與測試的材料、設備。

4、發包人可以要求承包人進行規範及合同中未要求的但發包人認為必要的檢驗和測試,以證明材料、設備性能或證實材料、設備滿足合同中技術規格、指標和標準的要求。若經檢驗和測試,證實材料、設備滿足合同中約定的技術規格、指標和標準,則所發生的費用由發包人負責,因此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若經檢驗和測試,證實材料、設備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技術規格、指標和標準,則所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且因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5、不因材料、設備的合格檢驗、測試或是檢驗報告的出具,而免除承包人應承擔的合同約定的質量保修義務或其他義務。

第十二條:雙方現場代表

一、發包人授權 為現場管理代表,監督檢查工程質量、進度、負責設計圖紙的變更,工程期間的質量驗收及其他事宜。

二、承包人委派 為項目經理,委派的項目經理須持有與工程項目相適應的真實有效的資格證書,負責施工期間的施工質量、安全等問題。

第十三條:其它約定

一、合同簽訂生效後超過三個月未施工的,發包人有權終止合同另行發包。若工程分期分批施工,後一期(批)部分的工程超過前一期(批)6個月未施工的,發包人有權調整承包人工程承包範圍,終止後一期(批)部分的施工後另行發包。

二、在履約過程中,如承包人有任何違約行為,發包人均有權終止合同,另行委託單位進場施工,承包人不得有異議。

三、合同簽訂後7個日曆天內,承包人應向發包人交納□ 履約銀行保函□ 履約保證金。

四、合同簽訂後發包人根據現場施工進度需要分批或集中免費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圖紙 份(其中包括竣工用圖 份),地質勘探報告 份。

五、施工組織設計中應有對特殊地質以及雨季、冬歇期及其他異常氣候施工等的專項施工方案。

六、在移交場地後,承包人自行負責施工場地內樁機移位、就位的場地處理(包括回填磚渣或碎石等),費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擔。

□七、若樁頂標高超過樁頂設計標高+800mm,則超出部分樁頭砼的破除由承包人負責;如果承包人不能按發包人的要求及時完成樁頭砼破除或自動放棄,發包人有權直接委託其他單位完成該項工程,其費用由發包人與其他單位商定並直接在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

八、若由承包人原因造成樁質量問題須進行補強糾偏的,則補強糾偏的施工費、材料費、檢測試驗費等一切費用均由承包人支付。

九、承包人須負責泥漿、土方的排放及清運,如承包人不及時清運,發包人有權責令停工,承包人承擔一切後果;或由發包人委託第三方清運,所發生的清運等費用由承包人承擔,該費用以發包人與第三方協商一致所確定的費用為準,且發包人有權在應支付給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

十、承包人負責採取安全防範措施確保施工期間周邊建築物安全,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損失或損害的,由承包人承擔賠償及其他相關法律責任。

十一、承包人在施工過程中,如出現異常情況不及時報告所引起的損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擔責任。

十二、如現場無法提供市電,則發包人有權要求承包人自帶發電機以滿足施工的需要。

十三、雙方當事人在自願、平等的基礎上對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的條款進行了協商。乙方對於“通用條款”的修改意見,已經完整地包含在本協議書中。雙方自願遵守“通用條款”中未修改的部分和本協議書。

十四、關於杜絕假髮票的約定

1、承包人提交虛假髮票,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2、承包人提交的發票必須真實、合法、有效。若承包人提交虛假髮票,承包人必須在發包人規定時限內更換髮票。發包人尚未支付款項的,發包人停止支付並按虛假髮票金額的20%扣除承包人違約金直至承包人發票符合約定;發包人已支付款項的,發包人有權從次筆進度款或結算款中扣回已支付的款項並按虛假髮票金額的20%扣除承包人違約金,承包人提供合法有效發票後發包人繼續付款;對已完成結算並支付款項完畢,承包人拒不提供合法有效發票並按虛假髮票金額的20%承擔違約責任的,發包人將通過法律途徑追究承包人相關責任。

十五、關於杜絕假銀行保函的約定

1、承包人提交虛假銀行保函,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2、承包人必須保證履約保函的真實性與效力,如採用虛假手段開具保函或因其他承包人原因導致保函無效或效力存在嚴重瑕疵的,承包人應按履約保函金額向發包人提交等額的履約保證金,並按合同總價(暫定總價)的3%向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否則發包人將通過法律途徑追究承包人相關責任。

第十四條:合同通用條款的修改

一、 通用條款3.1款、3.2款、3.3款取消。

二、 通用條款3.7款修改為:

3.7 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以下情況的,發包人有權直接減少承包人的承包範圍直至解除合同,對此,承包人無權向發包人提出任何補償或賠償要求:

(1)超過協議書規定或工程師指定的開工日期5天,承包人仍未進場的;

(2)承包人雖已進場,但承包人未按協議書約定或工程師指定時間開始實際施工,並且在發包人或工程師給定的寬限期內承包人仍未開始實際施工的;

(3)承包人實際施工進度,與協議書約定的工期、節點工期或承包人提交併經工程師審核認可的進度計劃相比,延遲10天以上, 且承包人沒有采取切實可行趕工措施的;

(4)承包人無合同依據且未經發包人同意中途退場的;

(5)在驗收過程中(含中間驗收),承包人的工程施工質量被判定為不合格,承包人未在工程師指定的時間內開始整改,或者超過工程師規定的期限仍未整改合格的;

(6)對工程師或政府主管部門提出的安全文明生產整改要求,在指定期限內未予落實的;

(7)承包人未經發包人同意擅自分包、轉包的;

(8)承包人偽造、虛報企業資質的;

(9)承包人在合同的競爭和實施過程中有商業腐敗和欺詐行為的;

(10)有證據證明承包人組織民工向發包人示威、聚眾鬧事等影響到發包人正常工作的;

(11)協議書中規定的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

三、 通用條款4.2款修改為:

4.2 除非合同另有規定,承包人未經發包人的同意,不得將合同約定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給第三人,用於本工程的主要設備(如塔吊)或主要材料(如鋼筋、混凝土、砌體)必須要承包人直接採購,不得由第三方採購,否則發包人視為承包人違規分包。

四、 通用條款12.9款修改為:

12.9承包人承包工程的施工質量經竣工驗收被評定為合格的,發包人應在3天內向承包人出具工程竣工驗收合格證明文件,承包人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為實際竣工日期;承包人承包工程的施工質量被評定為不合格的,承包人必須在發包人限定期限內進行整改,整改完畢後,承包人應重新申請驗收,重新驗收合格的,以最後重新送交驗收報告的日期為實際竣工日期。承包人工程施工質量經驗收被評定為合格的,發包人無故不按時或不向承包人出具工程竣工驗收合格證明文件,不影響本通用條款17.9款的執行。

五、 通用條款25.1款修改為:

25.1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工期如期竣工移交工程的,每延遲1天,承包人應按合同總價或合同暫定總價的1‰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

六、 通用條款25.2款修改為:

25.2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節點工期如期完成合同約定區段完工移交的,每延遲1天,承包人應按合同總價或合同暫定總價的0.5‰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承包人此項違約金的支付,不免除其應依照25.1條向發包人支付的工期延誤違約金。

七、 通用條款25.3款修改為:

25.3在每一期進度款申報期內,承包人工程施工實際進度落後於經工程師核准執行的進度計劃目標的,每落後一天,承包人應按合同總價或合同暫定總價的1‰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此種延誤持續存在的,承包人應就每一期進度款申報期所存在的進度延誤,分別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承包人此項違約金的支付,不免除其應依照25.1、25.2應向發包人支付的工期延誤違約金。若承包人最終通過努力,使總工期未延誤的,發包人應將依據本款計取的違約金之100%給予免除。

八、 通用條款25.5款修改為:

25.5因3.7款中承包人之原因導致發包人解除合同的,承包人須按合同總價或暫定總價的30%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如上述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發包人的損失,則發包人有權對不足部分予以追償。

九、通用條款25.10款修改為:

25.10 除因發包人所欠承包人工程款金額巨大情況外,承包人拖欠其工人或所僱人員工資或報酬,導致其工人或所僱人員向有關部門投訴、控告、檢舉或以聚集的方式討要工資或報酬事件的,每發生一次,承包人須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10萬元;本款情形與第25.9款所述發包人直接支付工資或報酬的情形同時存在的,不免除承包人依該款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的責任,承包人須按25.9款和本款分別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

第十五條:合同生效

一、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且收到承包人遞交的□履約保證金□履約銀行保函後生效。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簽署補充合同。

三、合同附表及附件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合同文本正本副本各貳份,發包人、承包人雙方各執貳份,各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表及附件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發包人(蓋章): 承包人(蓋章):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地基處理工程施工合同 篇7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通信工程建設的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

2、工程地點: ;

3、工程範圍和內容: 。

第二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1、組織工程建設項目的技術交底,向乙方明確施工任務;

2、提供必要的施工條件;

3、負責主材的供應,詳見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

4、指派甲方代表對建設工程項目進行全面協調和監督檢查;

5、在乙方提供全套竣工資料和書面竣工驗收報告後會同有關部門及時組織驗收;

6、按合同約定按時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第三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1、必須具有經國家有關部門批准的通信行業施工資質,並______公司______分公司核准的施工入圍資格,並向甲方提供企業(或公司)施工資質證書、企業基本情況等相關資料;

2、應編制《工程施工概、預算》,經甲方書面認可後作為簽訂本合同暫定工程款的依據;

3、乙方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也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

4、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5、精心組織施工管理人員、施工人員、材料、施工機械進場施工;

6、合理組織施工,編制施工方案、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供應計劃,並在施工前送甲方備案;

7、嚴格按設計文件及《GB/T50312-20__》、《本地網通信線路工程驗收規範YD5051-97》等規範要求施工;

8、做好施工材料的檢驗、清點和保管,乙方採購的材料應按照約定及設計和有關標準要求採購,並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對材料設備的質量負責,採購的材料設備須經甲方書面認可後方能使用,採購的材料設備與設計或標準要求不符時,應重新採購符合要求的產品,並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及延誤工期的責任;

9、服從甲方監理及甲方代表對施工過程的管理與監督,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乙方進行自檢,並在隱蔽或中間驗收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監理及甲方代表驗收。通知包括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乙方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甲方監理及甲方代表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乙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返工,並由乙方承擔返工費用及延誤工期的責任;

10、線路工程的施工,乙方同時承擔電話機及數據終端的安裝任務。在施工過程中和工程竣工後半年內,乙方應服從甲方的要求進行該項目範圍內的電話機及數據終端的安裝工作。安裝費用由甲乙雙方商議決定。

11、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切實做好安全生產工作。乙方在施工中所發生的一切人身傷亡事故和施工單位原因造成的設備事故,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並不得因此影響工程進度。

第四條工程期限 本工程開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五條竣工驗收

1、工程竣工後,乙方應向甲方提交竣工驗收報告。同時乙方應在一週內按______網建[200______]______號關於《工程竣工文件編制規定》的要求編制完整的竣工文件。

2、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全套竣工資料和書面竣工驗收報告後會同有關部門及時組織驗收,驗收以施工圖紙、圖説、技術交底紀要、設計更改通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為依據。

3、驗收合格後,雙方簽署竣工驗收通過的文件,並將工程移交給甲方管理。驗收中如發現有不符質量要求的,由乙方負責修改再進行驗收。竣工日期以驗收通過的日期為準。

第六條質量保證

1、保修期限:工程竣工驗收通過後十二個月;

2、保修責任:乙方對交付的工程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由於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質量問題,乙方負責無償修復。

第七條工程考核

1、乙方採購的材料不符合質量標準或弄虛作假、以次充好,一經發現,乙方自行承擔整改所需的工料費,同時向甲方支付工程最終結算價款 %的違約金,甲方有權在工程款結算時予以扣除。情節惡劣的,取消乙方入圍施工資格。

2、除甲方原因及不可抗力外,工期延誤的責任由乙方承擔,每延期一天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工程最終結算價款 %的違約金,甲方有權在工程款結算時予以扣除。

3、不服從甲方指揮,拒絕或延誤電話機及數據終端安裝,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最終結算價款 %的違約金,甲方有權在工程款結算時予以扣除,並同時取消乙方入圍施工資格。

4、未按期按______網建[200______]______號關於《工程竣工文件編制規定》的要求編制完整的竣工文件的,每延期一天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工程最終結算價款______%的違約金,甲方有權在工程款結算時予以扣除。

第八條工程價款的結算與支付

1、本工程採用包工部分包料方式,根據乙方編制的施工預算,合同價暫定為。

2、工程竣工後,由乙方按照郵電部(1995)626號文件《通信建設工程概算、預算編制辦法及費用定額》的規定據實編制竣工決算報告,經甲方指定的具有通信工程審計資質的第三方審計,審計費的支付按______省物價局______價服[20__]______號文件執行。

3、工程最終結算款的確定:工程最終結算款由以下兩部分組成: (1)審計審定價款中乙方採購的材料款和其他費用不作調整,按審計的價款確定; (2)審計審定價款中的建築安裝工程費部分(扣除材料費以外的部分),乙方同意按______計建[200______]______號文的規定調整相關費率後下浮 %。

4、乙方向甲方開具建安和材料統一發票後,甲方先行支付工程最終結算價款的______%(甲方有權在該款項中扣除乙方應支付的違約金),待十二個月保修期滿後,若無工程質量遺留問題,甲方付清剩餘工程價款。

第九條合同解除

1、雙方協商同意可解除本合同。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將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給他人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乙方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或者肢解以後以分包的包義分別轉包給他人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因一方嚴重違約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5、一方依據本條2、3、4款約定要求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後乙方應做好已完工程的保護和移交工作,並按甲方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場地。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條爭議解決方式

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其他

1、乙方確認其完全瞭解本合同中所述______公司的相關文件內容;

2、本協議未盡事項,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協議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簽約日期:___ 年 ___ 月 ___ 日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簽約日期:___ 年 ___ 月 ___ 日

地基處理工程施工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項目部,為建設 電廠碼頭工程,擬租用乙方自開體駁進行海上基牀拋石作業,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以下條款,以望共同遵守。

一、 船舶名稱:

二、 作業地點及內容: 電廠碼頭港池內基牀拋石

三、 租用日期: 年 月 日起至甲方不需要為止。

四、 費用計算方式:為單船拋石艘次結算,每船為柒佰元整,工程完成後乙方出具單據現金結算。

五、 雙方責任:

1、乙方責任:

① 乙方必須提供船舶符合海上施工作業所必須具備的各種手續和資料。船員配置符合要求,操作人員須持證上崗,確保海上作業要求。

② 船舶在性能允許的範圍內,服從甲方指揮並在環境好船舶性能允許的情況下,嚴格執行甲方指令,有權拒絕甲方違章指揮。 

③ 在租賃期間,如果由氣候、海況等原因,船舶不繼續留在海上施工作業時,經甲方同意方可撤場。

④ 船舶在基地停泊時,應做好準備,隨時根據甲方要求出船。 

⑤ 負責與海洋海事及當地政府主管部門的手續辦理,費用自理。

2、甲方責任:

① 甲方安排專業人員指揮作業

② 保證乙方在作業範圍內的水深要求。

3、雙方特別約定

① 甲方負責乙方在船舶作業期間的安全義務,船舶未用期間的安全一切由乙方負責。

② 屬乙方違章作業造成的損失乙方自負。由甲方違章指揮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③ 遇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各負其責。

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當地仲裁機構裁決。

甲方代表(簽字蓋章)乙方代表(簽字蓋章)

年 月日 年月日

地基處理工程施工合同 篇9

房主人

承建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建築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為明確乙方在承攬建設甲方私人住宅主體工程中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建築項目:私人住宅主體工程。

二、建築面積及房屋方位:

三、承建方式及施工準備:

1、甲方將其住宅主體工程以包工包料的方式承包給乙方承建。

2、乙方必須按合同施工,提供以下建築材料,所有材料必須附有產品合格證才能用於工程。

⑴地槽深度1000,外包圍寬度1600,內三牆寬度1800,主鋼筋12,混凝土高度250,副鋼筋8,間距150-160;以上所用鋼筋應用標準沙鋼或永鋼,水泥用常熟金貓425#標準水泥。

⑵地樑圈樑立柱為底3_18,中間2_12,頂3_14,間距180-200,鋼筋混凝土上面有400_500的地樑。鋼筋用標準沙鋼或永鋼,水泥用常熟金貓425#標準水泥。

⑶圈樑:220_250,鋼筋用標準沙鋼或永鋼,水泥用常熟金貓425#標準水泥。牆體的高度和門窗位置大小根據圖紙確定,如無圖紙根據雙方協商決定。

⑷樓面,樓梯一次性現澆,樓板厚度不小於120,鋼筋雙層網8;樓板承重樑:250_600,鋼筋25.鋼筋用標準沙鋼或永鋼,水泥用常熟金貓425#標準水泥。

⑸樓面屋頂木頭橫條小頭不小於180,掛瓦條3_4,屋面板厚度不低於25,屋面用防水油氈。油毛氈用牌標準油毛氈,厚度3-4.

⑹工程中用到的所有黃沙用中沙和粗沙,不允許用細沙;石子用符合標準的石子;磚頭用質量優良符合標準的磚頭,其它副料也應用符合標準的材料。乙方應做到水泥與其它材料配比合理,所有材料不得影響工程質量。

⑺除水電村料及安裝,門窗材料及安裝由甲方負責;衞生間,廚房的貼面,以及圍牆波形瓦和外牆塗料,防水塗料由甲方提供材料,乙方負責施工。除此條以外的任何材料及人工都包含在工程總價內。乙方不得在工程期間任意加價,或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改材料及工程結構,由此所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

3、乙方自帶建築所需的一切工具,包括施工用的攪拌機、震動器等施工機械以及模板、搭架用的竹木等,必須備有遮雨帆布,避免在搗制樓面時下雨影響樓面質量。

四、建房工期:建房工期為150天。

五、承建工程價格及付款方式:

1.本住宅工程總造價為18.6萬元人民幣,大寫:拾捌萬陸仟元整。

2.付款方式:

開工時首付3萬,基礎完成並經甲方驗收合格後付2萬,第一層樓面完工並經甲方驗收合格後付4萬,第二層樓面完工並經甲方驗收合格後付2萬,屋面封頂並經甲方驗收合格後付3萬,工程竣工後並經甲方驗收合格後付2萬,其餘款項工程竣工一年後付清。

六、施工安全要求

1、乙方明確自己有與承攬建設的私人住宅工程相應的建築資質,而且明確其施工人員也具有相應的執業資格和資歷,以確保乙方所承攬建設的工程符合建設施工所要求的質量和技術要求。

2、乙方必須重點抓好工程的質量和安全施工,嚴格按照抗震安居房屋建設標準建房,在施工期間,以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控制好各種可能存在的危險因素,消除安全事故的隱患,隨時對工程質量、進度、安全三大要素加強全面檢查和督促。

3、乙方必須按照安全施工規範和技術要求,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在施工過程中要特別注意安全施工,杜絕一切事故,並承擔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到位或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如有此類情況出現,責任與甲方無關。

4.乙方負責辦好勞動保險,施工中如發生事故,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另何責任。

七、工程質量。

1、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圖紙施工,若發現圖紙有不合理部分,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在取得明確一致的施工方案後乙方方可再進行施工。

2、工程質量應達到抗震安居房屋建設評定標準的合格條件。建房後的牆體、窗户安裝、門等要做到平整、光滑,牆磚、地板鋪設要做到平滑,杜絕空鼓,符合相關標準。

3、因乙方方面自身原因達不到工程質量合格條件,乙方應按甲方及其委派人員的要求返工、修改和重作,並承擔導致返工、修改、重作等人工、材料等所有費用。返工、修改後仍不能達到約定的合格使用條件的,乙方承擔工程質量違約責任。

4、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乙方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

八、違約責任和爭議的解決辦法

1、乙方承攬建設工程的質量達不到約定要求的,乙方要無償修理、返工或重作;造成損失的,乙方要賠償所有損失。因乙方原因有其它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情形的,乙方要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2、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申請各級城鄉建設委員會或雙方上級業務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解決不了的,可選擇下述第項處理:

向建築物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結清工程款後終止。

十、其他。

以上合同,雙方必須共同遵守。如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該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日期:

地基處理工程施工合同 篇10

高壓線路架設工程施工協議書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託乙方進行__________________工程。為明確和維護甲、乙雙方責權利,依據__________________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雙方平等自願公平原則,就本工程施工安裝及管理工程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三、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造價:__________________.

五、工程內容和範圍:高壓線路架設;變壓器安裝;配電間高低壓配電盤及計量安裝。拆除原已安裝變壓器及高壓電杆;延伸高壓線路的電線電杆架及安裝;配電間拆除及搬遷安裝。

六、合同工期:甲方通知乙方進場施工後七個工作日完工。

七、質量標準:本工程嚴格按國家相關電力安裝工程技術規法進行施工,工程完工後報電力主管部門驗收。

八、工程款項支付:工程完工交付甲方乙方正常使用後,由甲方一次性付清工程款。

九、甲方責任:甲方必須在通知乙方進行開工前三日對施工現場進行整理,清障確保施工車輛暢通,施工現場具備開工條件,並在開工後繼續負責解決以上遺漏問題。按約定時間支付工程款,否則視為違約。如甲方未按以上合同約定完成影響到施工進行,工程相應順延。

十、乙方責任:負責本工程設計電力線路敷設及相關材料設備採購安裝,保證工程質量。保證工程進度確保按期按質完工,通電正常使用。

十一、安全施工:乙方應按有關規定,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嚴格按有關規定工程操作,如在施工期間因乙方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安全事故,乙方應承擔因發生的一切費用,非乙方造成的安全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因不可引起的安全事故工程損失,工期延誤由甲乙雙方協商承擔。

十二、解決合同糾紛方式: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如甲乙雙方對合同有關條款有不同看法或發生其它爭議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經協商不能達到一致意見的可向有關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起訴法院解決。

十三、本合同正本______份,副本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雙方各執正本______份,副本______份。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商定補充。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地基處理工程施工合同 篇11

甲方:上海_____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_____機電安裝工程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就_____大廈變電所工程施工事宜,經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如下:

一、工程名稱、地點及工程內容

1、工程名稱:__________大廈變電所安裝工程

2、工程地點:上海市黃浦區_____路_____號

3、工程內容:1#變電所、2#變電所內設備安裝,高壓櫃至變壓器接線,變壓器至低壓櫃接線,封閉母線安裝,控制電纜安裝,變壓器、高壓櫃、低壓櫃、信號屏、支流屏等系列試驗、調試、裝表及送電等,直至工程經甲方及有關主管部門驗收合格且交付甲方。

二、工程承包範圍

變電所高、低壓櫃,變壓器設備由甲方採購;乙方負責變電所的電業局標準化作業圖框及標誌,變電所模擬圖版操作使用工具,計量裝置,負荷監控,繼電保護測試,高低壓試驗,電業局有關部門報竣驗收,送電及承擔所發生的全部費用;凡施工圖紙載明的、隱含的或按照施工慣例應當完成的工作都屬於本合同的承包範圍。土建的設備基礎接地,室內照明由甲方完成。變壓器試驗費由甲方負責。

乙方負責辦理工程圖紙審查、工程報竣、報驗及供電手續,所需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甲方無需另行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費用。

三、工程總價

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整(RMB:__________萬元),一次性包死,不因材料、人工價格漲落等任何因素的變化而調整。該工程總價款均包括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內容所需材料費、人工費、機械費和直接費、間接費、利潤、税金、檢測、損耗以及本合同約定的各項服務、協助、配合等一切費用,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甲方無需另行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費用。

四、付款方式

1、無工程預付款;

2、乙方完成1#變電所、2#變電所的設備安裝、敷設高低壓電纜、封閉母線時,乙方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當期工程技術資料及請款報告,經甲方確認後三日內,甲方付給乙方工程款××萬元人民幣。

3、在全部工程竣工且乙方負責經電業局有關部門完成設備試驗、機電保護試驗並驗收合格後,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

4、乙方配合1#變電所、2#變電所及內外線經電業局等有關部門的整體驗收並驗收合格後;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

5、全部工程驗收合格後,乙方負責辦理有關送電手續,在交付甲方並正式送電後三日內乙方報送結算報告及完整工程技術資料,甲、乙雙方進行結算,結算值確定後×日內甲方支付至結算值95%。

6、餘5%作為工程質量保脩金,如工程無質量問題,甲方在保修期滿一年後七日內無息付清。

7、甲方每次向乙方付款時,乙方應向甲方出具同等金額的合法有效發票,否則,甲方有權拒絕付款。

五、工程期限

1、開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工期天數:30日曆天(包括法定節假日、交叉施工和配合施工等待時間)。

2、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電、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響,致使停工或無法正常施工的,經甲方書面確認後,工期相應順延,甲方不承擔其他責任。

六、項目設計方案、施工要求及方案

1、乙方應根據甲方確定的方案施工,在此基礎上,乙方可在合同簽訂後×日內向甲方提供其他方案的合理建議,經甲方確認後方可進行施工。但甲方的確認並不視為對此承擔任何責任,乙方仍應對工程質量承擔責任。

2、乙方應當進行圖紙審查,盡到足夠的注意。對於圖紙的明顯錯誤,例如相關尺寸規格、標高、數量、洞口位置、技術參數等的不一致,各專業圖紙之間可能存在的對同一空間部位、同一事項的表述存在不一致乃至漏項,乙方應當在收到圖紙後×日內向甲方書面報告,並根據甲方的指令執行。因乙方未及時向甲方報告而造成的工期延誤或工程量增加、損失,由乙方承擔。

七、保修責任

工程保修期為兩年。自工程經電業局等有關部門整體驗收合格交付甲方並正式送電之日起開始計算,保修期內如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應負責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內無償修復。凡屬保修範圍內經乙方保修過的項目或部位,其保修期為該應修項目或部位修復完好並通過甲方或業主驗收之日另行起算兩年保修期。雙方另行簽訂《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責任制度》,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八、乙方的其他責任

1、組織富有經驗的施工隊伍,嚴格按照甲方確認的設計圖紙及國家、上海市的有關規定及本合同要求,進行施工。

2、其他施工單位已施工完畢並交予乙方施工的部位、乙方承包範圍內的在建工程及已竣工工程,均由乙方承擔成品、半成品保護責任,直至乙方將竣工驗收合格的工程交付甲方時止,並承擔半成品、成品保護所需全部費用。

3、未經甲方書面確認不得將工程轉包或轉讓、分包給任何第三方,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施工現場及材料的安全保護、防火防盜等工作均由乙方負責。乙方應配置足夠的消防器材和採取有效的防範措施,避免工地發生火災。乙方須採取措施使工程免受損壞或受惡劣天氣的影響。

5、隱蔽工程在隱蔽前,必須報經甲方檢查驗收,否則不得施工,甲方並有權要求重新檢查驗收,因此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工期不予延長。

6、乙方呈報的一切技術聯繫單及施工方案,由乙方承擔責任,甲方的批准,不會減輕或免除乙方的責任。

7、乙方必須每天將垃圾集中於甲方指定地點,保持施工現場的清潔,妥善存放和處置乙方設備或多餘的材料,並每三天清除一次殘留物、垃圾和甲方認為不再需要的臨時工程設施。

乙方在撤場前,應當清理好工地,清除並運走所有乙方設備、剩餘材料、殘物、垃圾和甲方認為不再需要的臨時工程設施,達到工程交付的標準,使現場和工程處於清潔和安全的狀況,達到甲方滿意的標準。

8、乙方進場施工前,甲、乙雙方進行工程交接,並填寫交接清單,交接清單經雙方簽字後作為合同附件。乙方進場施工,即視為現場具備施工條件或雖有瑕疵但乙方自費解決並不要求延長工期,乙方不得以施工現場不具備施工條件或存在瑕疵為由,作為工程存在質量問題或工期延長的抗辯理由,不得向甲方主張任何權利。

9、本合同簽訂時,乙方已認真考察工地並充分了解了工地位置、周邊情況、道路、作業空間狹窄、起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響工期、承包價款之情況,已充分認識到各種不利因素。前述因素不予延長工期、不予增加費用。乙方保證在約定的工期內將符合本合同約定並符合國家規定交付條件的工程竣工交付甲方。乙方任何因忽視或誤解前述情況,不得因此提出索賠或工期延長。

九、有關安全生產和防火責任

1、由於乙方在施工生產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等事故,乙方應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損失。

2、由乙方負責施工現場的施工安全、施工人員安全,乙方需自行投保施工現場人員人身財產意外傷亡的保險、工程的一切保險及第三者責任險,並承擔其費用。

十、違約責任

1、工程未按期開工或竣工或未按進度計劃中的各階段工期履行或乙方逾期履行任何其他義務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當承擔人民幣××元的違約金,逾期十五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向甲方承擔工程總造價20%的違約賠償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履行義務,經甲方提出後仍不能按甲方要求改正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並應當承擔本合同總價款20%的違約金,由此引起的經濟損失(包括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3、乙方在保修期間未履行應負的責任與義務,乙方應當向甲方承擔本合同總價款5%的違約金,且甲方另行委託他人進行保修所發生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4、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的部分,乙方應當根據甲方或電業局相關部門要求修理、拆除、返工、改建,直到符合約定標準。但如乙方違反國家強制性規定,或乙方未按甲方或電業局相關部門要求整改逾期達×日仍未符合約定標準,或同一部位經兩次指令要求仍未符合約定標準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並應當承擔本合同約定工程總造價20%的違約賠償金。

5、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應當承擔按應付款額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的違約金。

6、對乙方故意或疏忽導致的施工工藝不符合技術規範或不符合合同約定引起的工程質量問題,無論工程是否已驗收合格、交付使用以及是否超過保修期,均自甲方知道之日起兩年內享有對乙方的索賠追償權利。

7、因甲方原因合同解除,甲方只承擔因此造成的直接損失,不賠償預期可得利益。

8、工程質量問題在未解決前,甲方有權拒絕支付任何款項,包括已逾期支付的款項。

十一、附則

本協議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本協議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地基處理工程施工合同 篇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法律規定,借款方為進行基本建設所需貸款,經貸款方審查發放。為明確雙方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借款金額: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____ (大寫)元。預計用款為一年____ 元;____ 年____ 元;____ 年____ 元;____ 年____ 元;____ 年____ 元;

第三條 借款利率: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並計算複利。在合同規定借款期內,年息為____ %.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貸款,如逾期部分加收利率20%.

第四條 借款期限:借款方保證從____ 年____ 月起至____ 年____ 月止,就國家規定還款資金償還全部貸款。預定為____ 年____ 元;____ 年____ 元;____ 年____ 元;____ 年____ 元;____ 年____ 元;。貸款逾期不還部分,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或者商請借款單位其他開户銀行代為扣款清償。

第五條 因國家調整計劃、產品價格、税率,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由雙方簽訂變更合同文件,作為本合同組成部分。

第六條 代款方保證按照本合同規定供應資金。因貸款方責任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計算與銀行規定加收借款方罰息計算相同。

第七條 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經營管理、計劃執行、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統計、會計報表及資料。

借款方如果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貸款,並對違約使用部分按照銀行規定加收罰息。借款方提前還款,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第八條 本合同條款以外其他事項,雙方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規定辦理。

第九條 本合同經過簽章後生效,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後失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簽章各方各執一份,報送主管部門、總行、分行各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地基處理工程施工合同 篇13

工程施工合同範本

簽訂合同雙方:

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單位: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明確甲乙方雙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促使雙方互相創造條件,搞好配合協作,按時保質保量地完成國家的基本建設任務,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總則

一、工程名稱:

二、國家(或各部委、或省、自治區、市政府、計委、建委等有關單位)對工程的批准投資計劃、工程項目表、申請建築許可執照,計劃任務書,初步設計、總概算等文件號。

三、工程編號: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

五、工程範圍:本合同全部工程建築安裝面積共計平方米(各單項工程建築安裝面積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略)。

六、工程造價:本合同全部工程施工圖預算造價為人民幣元(各單項工程造價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略)。

第二條 工程期限

本合同全部工程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各單項工程、中間交工工程開、竣工日期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略)。

在組織施工過程中,如遇下列情況,得順延工期,雙方應及時進行協商,並通過書面形式確定順延期限:

一、因天災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者;

二、因甲方提出變更計劃或變更施工圖而不能繼續施工者;

三、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圖、供料、供設備或其所供材料,以及設備不合規格要求,被迫停工或不能順利施工者。

第三條 施工準備

一、甲方在開工前應辦妥徵地拆遷:申請領取建築執照;清除施工場地範圍內影響施工的原有管線、綠化等障礙物;解決施工用地(包括材料、構件的堆放和中轉場地,搭建大型臨時設施用地);解決施工用水源、電源和運輸道路的接通;應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向乙方提供所有工程設計圖紙份;組織設計、施工單位進行工程設計交底。

二、乙方在開工前應組織有關人員學習和熟悉圖紙,參與設計交底;編好施工圖預算;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進行施工場地的平整,施工地區內的用水、用電、道路以及搭建施工臨時設施,安排施工總進度計劃,儲備材料, 工程施工合同範本加工構件,做好一切施工準備。

第四條 物資供應

一、本合同全部所需材料按下列( )項供應方式辦理。

1.特殊材料、統配部管材料及統配部管機電產品,均由甲方負責採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負責採購供應;

2.統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負責辦理申請、訂貨、調劑使用;

特殊材料及統配部管的機電產品由甲方負責採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負責採購供應;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由甲方採購供應到現場或指定的加工地點;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成套設備和非標準設備,由甲方負責辦理申請、訂貨及加工、引進成套設備在交付乙方前,甲方應負責商品檢驗。在施工現場加工的非標準設備,甲方可委託有條件的乙方加工。

三、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應部門的規格品種或材質不能滿足工程所需要求,必須以其他規格品種代替或加工處理時,應事先取得原設計單位和甲乙雙方的同意,在辦理有關手續後實行,由於代用或加工而發生的量差、價差及加工費,由負責供應之一方負擔。

四、凡應附有合格證明的材料,在進入施工現場時必須驗證,如無證明,須經試驗合格方準使用,其試驗費應由負責供應之一方負擔。

五、由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和設備,如未按期供應或規格質量不符要求,經雙方努力仍無法解決,因此造成乙方的損失,由甲方負擔。

第五條 工程款結算

一、本合同全部工程造價的結算方式,按下列第( )項辦理;

1.以施工圖預算加增減變更預算進行結算;

2.按施工圖預算加係數包乾確定包乾造價,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另按有關規定調整包乾造價;

3.按標準施工圖單方造價包乾,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另按有關規定調整包乾造價;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包工預算定額或人工費包於辦法結算;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合同自簽訂生效之日起,甲方應在日內按工程造價總數元的百分之一次撥給乙方備料及施工費。工程進行期間,甲方應審查乙方提供的完成工作量統計月(季)報表,並據此撥給工程進度款。工程未竣工驗收前,可預留工程總造價的百分之的尾款,待工程竣工驗收後全部付清。(基本建設投資撥

工程施工合同範本款改貸款之後,貸款辦法按主管部門的規定辦理。)不按合同規定撥付工程款,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或“工程價款結算辦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六條 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乙方在組織施工中必須堅持“百年大計,質量第一”的方針,要根據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以及設計要求組織施工,要求全部工程達到合格標準。

二、在組織施工中,要堅持按圖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設計,如遇下列情況造成乙方窩工、返工和材料、構件的積壓倒運,勞動力、機械調遷等損失,應由甲方負擔:

1.施工中發現設計有錯誤或有嚴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七天內與原設計單位商定提出修改或變更設計文件,經甲乙雙方辦理有關手續後方準繼續施工;

2.施工中如遇設計變更後超出原設計標準或規模時,須經原批准單位審批同意,甲乙雙方辦理有關手續後方可施工。在設計變更尚未批准前,任何一方不得強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緩建,甲乙雙方對在建工程應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三、在施工中由於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構件的倒運,機械二次進場等損失,均由乙方自行負擔。

四、乙方要嚴格執行隱蔽工程驗收制度,凡隱蔽工程完成後,必須經過驗收作出記錄方能進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一般隱蔽工程由乙方自行檢查驗收,並作好記錄;重大或複雜隱蔽工程應由乙方書面通知甲方和設計單位共同進行驗收,並辦理隱蔽驗收手續。如甲方與沒計單位未屆時參加,乙方可自行檢查驗收,並應作好記錄,甲方應予承認。如甲方以後提出檢查時,檢查結果不符合要求者,其檢查費用由乙方負責,符合要求者,其檢查費用由甲方負責。

五、在組織施工過程中,如遇特殊情況甲方對某個單項工程提出加快提前完成而採取特殊施工方法時,因此所增加的各項施工費用,應由甲方負擔。在組織施工前,甲乙雙方應辦妥改變施工方法的手續。

第七條 竣工驗收、結算與保修

一、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前日,應將驗收日期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屆時驗收,如甲方不能按期參加驗收,須提前通知乙方,並與乙方另行商定驗收日期,但甲方必須承認乙方的竣工時間。甲方推遲驗收,其間所發生的管理費和各項損失均由甲方負擔,並償付逾期違約金,違約金計算辦法。

二、竣工工程經檢驗合格,從驗收之日起天內乙方向甲方移交完畢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致使乙驗收工程發生損失,應由甲方負擔。

三、某項工程中之單項工程如需單獨移交甲方,以便由另一施工單位進行施工,在移交時甲乙雙方應辦理中間驗收手續,作為竣工工程驗收之依據。

四、在進行地竣t212程驗收中,如發現不合格需返工或修理補做的部分,雙方在驗收時應議定修補措施和期限,甲乙方在規定期限內完成完成後經驗收合格再行移交,因此而發生的各項費用由乙方承擔。由於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償付逾期違約金。

五、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種材料或設備雙方均無法解決,致使該項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經雙方研究同意,可作減項竣工,並對已完工程進行竣工驗收和辦理移交手續。

六、竣工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質量檢驗標準及施工圖為依據,在進行竣工驗收時,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以下條件:

1.增減工程變更的有關手續和其他洽商記錄;

2.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和中間交工驗收記錄;

3.提供竣工圖的工程,如工程變更不大,施工單位應儘量在原施工圖上加以註明,提交甲方存檔。工程變更較大的,由甲方自繪或委託設計單位繪製竣工圖。

七、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天內,應將竣工工程結算件送交甲方進行審定,甲方接到竣工結算件後應在天內審定完畢,如到期未審定完或未提出異議,即視同同意結算,建設銀行據以撥款。

八、工程竣工驗收後,乙方對施工的土建工程質量保修一年,採暖工程保修第一個採暖期。在保修期間,確因施工責任造成的屋面漏水、漏氣、堵塞等質量事故,應由乙方負責修理,並負擔全部修理費用。

第八條 獎勵、懲罰與仲裁

一、乙方在保證工程質量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的合理化建議,經甲方和原設計單位同意方可施工,由此而節約的工程投資,百分之歸乙方,百分之歸設計單位。

二、由於乙方責任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驗收合格日期計算,每逾期一天,應按該項工程的項算造價(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預算人工費計算),由乙方償付給甲方萬分之的違約金。如乙方採取措施提前竣工,每提前一天,由甲方付給乙方萬分之的獎勵。獎金由甲方收益中開支或從甲方節約的投資中支付。如甲方確無資金來源,可不實行獎罰條款,乙方應從全局出發,不因此推遲交工。

三、甲乙雙方不得藉故拖欠各種應付款項,如逾期不付,則視同貸款,拖延方應付應付而未付款項的利息。

四、施工合同由各級建設銀行監督執行。施工中的經濟糾紛,應本着實事求是的原則,協商解決,如雙方協商不能解決時,根據一方當事人的請求,可以提交有管轄權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仲裁。

第九條 工程負責人和工傷事故

一、甲方派同志為駐現場負責人,乙方派同志為現場施工負責人,共同履行本合同的各項規定,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進行監督,檢查隱蔽工程,辦理中間交___程驗收手續及其他事宜。

二、乙方有責任教育工人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安全施工,防火防盜。在施工中發生的傷亡事故和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他損失,均由乙方負責,乙方不得因此影響工程進度。

第十條 合同份數及有效期

一、本合同一式份。其中正本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一式________份,報送甲乙雙方的主管部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和建設銀行各一份存留備案。

二、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生效,在本合同全部工程竣工驗收並結清尾款後失效。

第十一條 附則

一、本合同條款如對特別情況尚有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結合有關規定議定附則條款,作為本合同之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與本合同牴觸。

二、本合同訂立之前雙方簽訂的工程協議書,在簽訂本合同後,可作為本合同之附件,與本合同牴觸之處,以本合同為準。

第十二條 合同附件(均略)

一、工程項目一覽表,

二、全部施工圖紙;

三、施工圖預算表;

四、甲方負責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

五、國家(或省、自治區、市政府、計委、建委等有關單位)對工程的批准投資計劃、計劃任務書等份文件。

第十三條 其他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設單位(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代表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訂

地基處理工程施工合同 篇14

施工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建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結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質量:按國家驗收規範達到合格標準、

工程造價包工包料一次包死。

三、施工工期:全部工程自___年___月___日開工,至___年___月____日竣工交付使用、

四、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

1、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安全生產進行監督,並組織工程竣工驗收。

2、組織每月施工進度,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會議,安排施工有關事項

3、對施工生產中有關技術及質量問題提出處理意見。

4、按上級有關規定填報有關報表。

5、根據建設單位支付工程進度款的具體情況向乙方按第六條2、3款規定提供施工用資金。

五、乙方責任:

1、項目施工過程嚴格執行ISO 9002質量標準、

2、按照施工合同條款,安排好施工進度(包括每月施工進度),保證合同工期按時完成,並參加甲方召開的有關會議。

3、嚴格按照施工圖紙,施工規範和操作規程施工,確保工程質量,施工中的圖紙變更須經甲方同意並辦理簽證手續。

4、嚴格遵守建築工程安全操作規程組織安全施工,對發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負責(同時由安全部辦理單項工程安全施工責任書,工程部辦理工程管理目標書,並嚴格執行)。

5、對工程的隱蔽部分,應先由乙方自檢,然後通知甲方工程部和建設單位。監理共同進行驗收,符合設計要求及施工規範後,方可進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6、對工程施工的有關技術資料,應按國家的有關規定進行紀錄,整理、編制、歸檔。

7、遵守甲方的有關管理制度及規定,並接受因違反有關制度和規定的處罰。

8、凡從建設單位收取的工程款,方規定辦理有關合法手續,撥付後再使用。

9、凡乙方與其他單位的一切經濟、財務、材料等有關手續往來,均由乙方自行負責處理,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發上經濟糾紛,項目承擔一切經濟責任。

10、乙方負責歸集真實的工程票據,如經有關部門檢查,出現成本歸集不真實而進行的税務懲罰或罰款,責任由乙方承擔。

六、付款方式及付款標準:

1、所有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程款,均以支票支付。

2、工程款在收回建設單位工程進度款後按進度支付乙方,如因工程急需,超支必須經部隊領導簽字後方可支付。

3、本工程基礎完工後,甲方應付乙方全額工程款的50%,做為程材料費。

4、主體工程全部完工後,甲方應付乙方工程款35%。

5、裝飾工程,全部完工後經甲方驗收合格,經甲乙雙方決算厚,甲方應付乙方工程款10%。

6、剩餘工程款5%做為工程保修費,乙方無條件保修,如果乙不按時保修,甲方有權另請施工人員保修,費用由乙方負責,保修為一年。

地基處理工程施工合同 篇15

甲方:_________

乙方(施工責任方):_________

甲方承建之_________,現委託乙方採取包工、料、機械、設備、安全生產及安全設施等大包乾方式進行施工。為了明確工程內容及雙方責任,特商定如下條款,共同遵守執行:

一、工程內容

按施工圖紙設計方案各站點、區間交通設施或信號燈單項工程項目的工作內容,具體為:站、區間交通設施部分工程。

二、方式

甲方根據乙方負責施工之上述工程最終與業主、審計中心結算價對乙方進行結算,但乙方需向甲方繳納該結算總價的10%為施工責任管理費,各類税、費均由乙方另行繳納。

三、組織領導

1)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統一指揮、調配、指導及管理,遵守甲方現場的各項管理及規章制度,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2)乙方必須確保進場人員的技術素質,所有工種均持證上崗。在施工責任期內,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隨意更換施工隊伍和人員,以保證該項目技術力量和施工隊伍的穩定性。

3)乙方必須指定專職管理人員,負責安排施工、生產、人員調配、技術安全、工程質量以及生活、計生等工作。

四、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負責工地現場的工程質量、安全生產、工程進度、配料用料的指揮、監督與管理。

2)負責安排乙方工作量及現場進度,審核完成工程量,申報預決算,申請撥付工程款。

3)負責與業主、設計、監理等單位及部門進行工作聯繫並申報有關文件資料。

2、乙方責任

1)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與設計變更通知施工,嚴格執行國家現行《施工技術驗收規範》。尊重和服從業主、監理單位及甲方管理人員的監督與指揮,對工程質量全面負責並確保達到優良等級以上。

2)強化本施工隊伍的安全生產教育,嚴格按操作規程施工,不亂搭亂拉電路管線,不私自安裝電源插座,不強行、違章施工,嚴格杜絕火災等其他安全事故的發生。否則由乙方承擔由此產生之全部責任。

3)工人進入施工現場必須穿反光背心,佩帶安全帽,不穿拖鞋,做到文明、安全施工、工完場清。

4)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由甲方負責以甲方名義上報各級部門審批。做到絕對服從甲方工程進度安排;班組長每天必須在作業現場,未經項目經理同意不得擅自離開工地。

5)必須保證充足的施工人員及技術力量,人數穩定,工作效率高,否則因此而造成的延期交工、工程質量等問題均由乙方承擔。

6)具體施工作業中必須配備所需交通安全標誌牌、安全圍擋、指示牌和指示燈等交通安全設施,並且必須符合我市有關道路施工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規定,以確保安全、文明施工,否則由此造成之一切後果均由乙方自行負責,相關費用由乙方自承擔。

7)乙方及其施工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執行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及有關條例。如有違反且情節嚴重、嚴重影響甲方及公司聲譽,甲方可責令乙方清場並另行安排其他施工隊伍組織施工,剩餘工程之進度款將不再支付。同時乙方應對由此給甲方造成之損失予以賠償,由此產生之一切法律後果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8)該工程完工並移交甲方前,乙方應保障甲方不承擔任何因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所發生一切責任,保障甲方不承擔任何屬於乙方及其施工人員引起之訴訟、控告、索賠責任及可能發生之相關費用。

9)乙方不得將依據本責任書取得,經甲方委託施工之施工任務再行轉包,否則甲方有權立即收回本施工項目。

10)工程完工後,向甲方及時上報該工程的施工總結。

甲方:

乙方:

時間:

地基處理工程施工合同 篇16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本項目的具體情況,經雙 方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概況

1、項目名稱:。

2、項目地點:。

3、項目內容:綜合佈線系統施工和測試,輔材和線管線槽的採購、安裝鋪 設。

第二條 工期

1 、本項目的施工期限為合同簽訂後的 個工作日。

2 、遇到下列情況之一者,經甲方審核批准後,工期可做相應調整。

2.1 、重大設計變更(指設計功能改變、在關鍵線路上的改變)造成的工期 變化,並經甲方書面確認;

2.2 、 雙方書面確認的計劃工期改變;

2.3 、不可抗力因素。

第三條 承包方式和造價

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具體內容參見網絡工程設備報價清單)。

2、項目總造價:人民幣(大寫):(¥)。工程 施工信息點數、單價及材料報價清單為合同附件,項目最後造價按實際 施工工程量結算。

第四條 付款方式、結算方式

(一)付款方式

1、在合同簽定後,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的30%,即人民幣(大寫) 。 (¥ );

3、完工並經甲方驗收合格後的三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到乙方合同總價的 65%, 即人民幣(大寫) 。(¥ );

(二)結算方式:

1、乙方已根據甲方的需求進行評估和整合整個佈線工程所需材料及工作量, 本合同總價為工程綜合材料及施工費用總和。

2、若甲方需求有變更時,工程施工時發生增項部分,合同總價報價清單已有 的項目按報價清單中單價乘增項部分工程項目數量。如合同總價報價清單中沒有 的項目則按甲乙雙方協商後經簽證後的單價為結算依據。該計算原則適用於工程 施工時發生減項部分的計算。

第五條 材料供應

1、材料供應:施工前乙方提供材料經甲方審核、認可後,方可使用。

2、採用新型材料和代用材料時,乙方須在甲方的書面簽字確認後方可進行 使用。

第六條 甲、乙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為乙方的施工提供必要的便利條件,並協調水源、電源,提供材料的合 理堆放場地,協助乙方順利進行施工。

2、按合同規定及時支付工程款項。

3、指定項目負責人一名,負責與業主及相關協作單位的協調工作,為乙方 提供可持續施工的作業面,並負責平時乙方增、減項的簽證。

4、組織本工程項目的竣工驗收。

(二)乙方責任

1、按合同規定按時完成並交付該工程。

2、嚴格按照甲方與最終用户確認的施工圖紙施工。

3、負責本合同附件明確的材料採購、保管、運輸、安裝、保修。

4、接受甲方和當地安全質量監督部門的監督。

5、因乙方的過錯造成工程有質量問題時,經甲方確認後,乙方必須在三天 內採取有效措施糾正,並承擔由此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承擔相應的法 律責任。

6、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有異議應及時協商解決,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 應隨意停工或藉故拖延工期。

7、服從甲方施工現場的一切規定和要求,承擔因自身原因違反有關規定造 成的損失和罰款。

8、負責施工場地的安全防火,文明施工,施工工人人身安全及衞生等工作。

第七條 工程項目及設計的變更、修改

甲方因最終客户需要,作出設計變更時,應書面通知乙方,經確認後簽證, 若由此導致工程延期的,工期應當順延。在施工過程中若甲方提供的施工內容及 圖紙與投標內容及圖紙不同處,按實際情況作增項或減項處理,由乙方提出書面 報告,乙方協助甲方共同經業主及監理方簽證確認。

第八條 工程質量

1、乙方必須嚴格按施工圖紙及説明和有關操作規程精心施工,工程質量必須符合設計要求,達到施工圖説明和國家頒發的現行施工驗收規範的驗收標準。

2、本工程承包範圍內所有的單項工程的質量,均達到國家或行業的質量驗收評定標準。雙方如對工程質量有爭議,請質量監督部門仲裁,仲裁費用及因此 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九條 竣工驗收

1、工程竣工三天內,乙方將全部有效的技術檔案資料二份,送交甲方,確定 驗收日期,並組織進行驗收,驗收合格之日即為竣工日期。驗收不合格, 乙方應在甲方的限期內進行整改,再實行驗收,並以最後驗收合格的日期 作為竣工日期。

2、工程驗收應以施工圖紙、圖紙會審記錄、有關設計變更的書面文件、國家 頒發的施工及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等為依據。

3、隱蔽工程在驗收通過前不得封閉。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約責任

甲方不按規定支付工程款,乙方除有權要求甲方支付工程款外, 另外每日按 尚未支付的項目款項的千分之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二)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不按規定按時完成該工程,甲方除有權要求乙方完成該工程外,另 外每日按合同總價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質量事故或乙方使用的設備、材料如質量不符合設計要求、行業標準或國家標準的,甲方有權讓乙方返工整改,並由乙方承擔由此 而引起的一切經濟、法律責任。

3、合同履行過程中若出現乙方嚴重違反合同重要條款,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並終止支付未結算的工程款。

第十一條 合同爭議

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損失,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 由貴陽市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裁定。

第十二條 工程保修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半年內為保修期。保修期內如發生工程質量的問題,由乙方免費按甲乙雙方商定的限期進行維修,設備保修期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三保法》嚴格執行工程完工後兩年內乙方應為甲方提供免費維護服務。

第十三條 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 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理由,並向對方提交有關主管機關證明材料, 根據實際情況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 決定部分或全部免予承 擔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 其它

1、合同簽定當天內,甲方向乙方提供本項目施工圖紙,乙方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施工。因乙方原因導致的質量、安全、人身死亡事故,由乙方自 行承擔相關責任,因此而引起甲方連帶損失的,由乙方做相應賠償。

2、因甲方原因導致工程停工或工人窩工的,甲方按每日按合同總價的千分 之三做相應補償。

3、本工程施工過程中,所有線管線槽的樓板開孔和開孔的破壞修補、管道開挖和鋪管及回填復綠等工作內容均不在本合同工程實施的工程量範圍之內,合 同價款中也不包含以上的工程量報價。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作 為本合同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結算、甲方支付完畢,乙方將工程交 付甲方後,除有關保修條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條款即告終止。

6、合同正本及附件共柒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 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多頁的須蓋騎縫章方為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地基處理工程施工合同 篇17

發包方(以下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為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項目

一、工程名稱:台江縣知行希望國小柴棚頂棚和食堂門口雨棚

二、工程地點: 知行希望國小

三、工程內容:柴棚頂棚和食堂門口雨棚

四、承包形式: 總承包,包工包料。

第二條 工程期限

一、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10天

開工日期:20xx年8月25日

竣工日期:20xx年8月27日

二、如遇下列情況,經甲方現場代表簽證後,工期可相應順延 1、在施工中如因停電8小時以上或連續間歇性停電3天以上(每次連續4小時以上),影響正常施工;停電2天以上;

2、因颱風暴雨颶風等不可抗力的因素;

3、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其他因素而延誤工期。

第三條 建築材料、設備的供應和採購

一、工程材料、設備由乙方採購。包工包料。

二、乙方採購的材料、設備,必須附有產品合格證才能用於工程

第四條 工程驗收和付款

經核算,建設工程總價為:陸仟圓整(6000元),工程竣工後,由甲方驗收合格方可向乙方付款。

第五條 附 則

一、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姜小五 。

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地基處理工程施工合同 篇18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1、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羣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一覽表(附件1)

工程立項批准文號:

資金來源:

2、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

3、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 天

4、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

5、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 元(人民幣)

¥:

6、組成合同的文件

6.1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及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7、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8、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9、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10、合同生效

10.1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10.2合同訂立地點:

10.3本合同雙方約定 後生效。

發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帳 號: 帳 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地基處理工程施工合同 篇19

發包方(以下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承包方(以下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按照自願、平等互利和協商一致原則,就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項目中參與分項工程施工達成協議,為了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分項工程的基本情況

1、分項工程的名稱:

2、分項工程的內容:

3、分項工程的地點:

第二條、分項工程期限

本分項工程施工合同施工工期為________天,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開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

開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三條、項工程價款、結算及付款方式

本合同為單價合同。甲方以完成分項工程細目產值(按“施工項目清單”的列項和單價計算,唯一計算方式)作為對乙方承擔工程的現場組織、施工作業、安全生產、完成及缺陷修復工作的報酬,應視為此費用中已經考慮了乙方所完工程的一切費用(也包括前期施工準備、駐地建設、機械設備的調遣、臨時設施、便道修建、臨時用電線路架設營業税金等),除另有規定外,不另行計價。

第四條、建築材料、設備的供應和採購

1、主材由甲方代供,實行總量控制,限額領料制度。乙方每月25日前向甲方報送下月材料使用計劃,甲方根據乙方工程量核實材料用量後,按乙方用料時間限額供應,材料供應價格不高於同期市場價格,材料費由乙方承擔。

2、經甲方同意由乙方自行採購材料時,必須是經監理工程師和甲方同意的供貨廠家的合格產品,並符合技術規範和設計文件及質量檢驗評定標準要求,方能用於本工程。

3、自採、地方性材料乙方必須按照甲方提供或指定的地點採集、購買,並經甲方鑑定,質量合格後方可使用。

第五條、工程質量管理及驗收

1、質量標準:工程質量符合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

2、工程質量驗收以施工圖紙、施工規範、質量評定標準和建設單位有關文件為依據,要求分項工程合格率達到100%,分項工程綜合得分90分以上,總評工程質量必須達到合格標準。

3、工程竣工驗收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質量檢驗標準及施工圖為依據,分期、分段進行驗收。

4、乙方在分項工程完工後5日內,以書面通知甲方驗收,甲方應及時組織驗收。

第六條、安全施工

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違約責任

1、乙方未能按時竣工的,每延期一日應按工程總價款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從工程款中直接扣除);無故延期_______日以上視為根本性違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除應全額退還甲方已支付的工程款外,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______元。

2、工程出現質量問題視為乙方嚴重違約,視情節輕重乙方應按工程款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可從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此外應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3、協議一方擅自解除或終止本合同的,違約方應按工程款的20%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4、保密事項:

除法律規定或合同另有約定外,未經發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將發包人提供的_________需要保密的資料信息等商業祕密泄露給第三方。

除法律規定或合同另有約定外,未經承包人同意,發包人不得將承包人提供的_________保密的資料信息等商業祕密泄露給第三方。

第八條、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產生糾紛,如協商無法解決,雙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簽訂地點

本合同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

第十條、補充協議

合同未盡事宜,合同當事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十一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生效。

第十二條、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發包人執____份,承包人執____份。

發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 (簽字)

組織機構代碼:

地 址:

郵政編碼:

電 話:

傳 真:

電子信箱:

開户銀行:

賬 號: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

組織機構代碼:

地 址:

郵政編碼:

電 話:

傳 真:

電子信箱:

開户銀行:

賬 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