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修總承包合同簡單(通用16篇)

裝修總承包合同簡單 篇1

發包方(簡稱甲方):

裝修總承包合同簡單(通用16篇)

承包方(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裝飾裝修管理試行辦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原則,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概況及要求

1、施工地點:

2、施工內容:

3、承包方式:

4、總價款:(人民幣)

5、施工期限:自年至年 月 日竣工,工期 天。

二、工程質量及驗收:

1、本工程執行DBJ08-62-97《建築裝飾工程技術規程》、DB31/T30-1999《裝飾裝修驗收標準》和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其它地方標準、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2、由於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變。

三、工程付款及結算:

四、違約責任:

由甲方原因導致延期開工或中途停工,工期順延。由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1%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五、解決糾紛方式:

因工程質量雙方發生爭議時,憑本合同文本,可向建築裝飾協會裝飾委員會商請調解,或向消費者協會投拆。調解解決不成時,可以按照本合同約定向法律機關申請仲裁。

六、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裝修總承包合同簡單 篇2

發包方: 蘭州新區中霖農林水資源投資開發有限公司

承包方:

第一部分 協議條款

發包方:蘭州新區中霖農林水資源投資開發有限公司

承包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築法》的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

如下協議。

第1條 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蘭州新區職教園區A區綠化工程

工程地點: 蘭州新區中川鎮

承包範圍:蘭州新區職教園區A區綠化工程的設計、採購、施工總承包 。

建設內容: A區道路綠化、山體綠化、山體綠化上水工程,各路段中水利用灌溉管

道工程。

1.2 開工日期: ××××年×月×日

竣工日期: ××××年×月×日

總日曆工期天數:××天

1.3 合同價款:

金額(人民幣大寫):元

第2條 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合同文件應能互相解釋,互為説明,除合同另有約定外,其組成和解釋順序如下:

1.協議條款; 2.合同條件; 3.洽商、變更等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 4.招

標承包工程的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文件; 5.工程量清單或確定工程造價的工程預算書和圖紙; 6.標準、規範和其它有關技術資料、技術要求。

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情況下,由雙方協商解決

(實行社會監理的,可先由監理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意見仍不一致的,按約定的方法解決。

第3條 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和適用標準及法律

3.1 合同語言:漢語。

3.2 適用標準、規範:國家現行施工驗收規範。

3.3 適用法律、法規: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及省、市有關規定。

第4條 圖紙

4.1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圖紙日期和套數:工程開工日期前7天由承包人提供三套施工

圖及設計方案,由發包人組織會審。發包人最遲於開工之後兩週內完成審核並將審核意見下發承包人,承包人按審核意見修改後出正式的施工圖,報發包人、監理人簽發實施。

4.2發包人對圖紙的保密要求: 無特殊保密要求

第5條 工程師

5.1 監理單位委派的工程師:

姓名: 職務:

發包人委託的職權:遵守《通用條款》。需要取得發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職權:

5.2 發包人派駐的工程師

姓名: 職務:

職權:

5.3不實行監理的,工程師的職權:

第6條 項目經理:

姓名: 職務:

第7條 發包人工作

7.1 提供具備開工條件施工場地的時間和要求: 開工前施工現場所有障礙清理完畢,並具備施工條件,四通一平。

7.2 需要與有關部門聯繫和協調工作的內容及完成時間:開工前完成

7.3 需要協調各施工單位之間關係的工作內容和完成時間: 開工前完成

7.4 辦理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 開工後30天內

7.5 會審圖紙和設計交底的時間:開工後15天內

第8條 承包人工作

8.1 施工圖和配套設計名稱、完成時間和要求:開工前兩天

8.2 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時間:每月25日向發包人、監理單位填報《已完工程量報表》及下月計劃報表。

8.3 施工保護工作的要求: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維修非夜間施工的使用的照明、看守、圍欄和警衞等。如乙方未履行上述義務造成工程、財產和人身傷害,由乙方承擔責任及所發生的費用。

8.4 對施工現場交通和噪音的要求:遵守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規定,經甲方同意後辦理有關手續,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因乙方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

8.5 施工場地整潔衞生的要求:按照甘肅省及當地有關規定做好文明施工工作。乙方不履行上述各項義務,造成工期延誤和工程損失,應對甲方的損失給予賠償。

8.6 保護建築物結構及相應管線和設備的措施: 由乙方保護

8.7 建築成品保護的措施: 由乙方保護

8.8向發包人提供的辦公和生活房屋及設施的要求:50㎡

第9條 進度計劃

9.1 乙方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時間: 開工前15日提供 ,每月25日提供下月工程進度計劃。

9.2 甲方代表批准進度計劃的時間: 收到後7日,逾期不批覆則視為同意。

第10條 延期開工

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時開工,應在協議條款約定的開工日期7天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7天內答覆乙方。甲方代表7天內不予答覆,視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應順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竣工工期不予順延。甲方徵得乙方同意並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後,可要求推遲開工日期,承擔乙方因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

第11條 暫停施工

甲方代表在確有必要時,可要求乙方暫停施工,並在提出要求後48小時內提出處理意見。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並妥善保護已完工工程。乙方實施甲方代表處理意見後,可提出復工要求,甲方代表應在48小時內給予答覆。甲方代表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乙方復工要求後48小時內未予答覆,乙方可自行復工。停工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停工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時作出答覆,施工無法進行,乙方可認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12條 工期延誤

遵守《通用條款》,由於發包人另行發包的專業工程造成的工期延誤,工期相應順延,發包人支付相應費用。由於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甲方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甲方不能按協議條款的約定提供開工條件;

2、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

3、一週內,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4、工程款未按時支付;

5、不可抗力

6、其它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乙方在以上情況發生後7天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向甲方代表提出報告,甲方代表在收到報告後7天內予以確認、答覆,逾期不予答覆,乙方可視為延期及要求已被確認。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13條 工期提前 按雙方約定填寫

第14條 工程樣板、樣品

按照協議條款規定,乙方提供的樣品、製作的樣板段等,經甲方代表檢驗合格後,由甲乙雙方封存。作為甲方竣工驗收的實物標準。

第15條 檢查和返工

乙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範、設計和樣板標準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並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擔因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的費用。因甲方不正確糾正或其他原因引起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甲方承擔。以上檢查檢驗合格後,又發現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質量問題,仍由乙方承擔責任和發生的費用,賠償甲方的有關損失。

第16條 工程質量等級

16.1 工程質量等級:合格

16.2質量評定部門名稱:按現行規定執行

第17條 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7.1 中間驗收部位和時間:當年種植完成

甲方代表不能按時參加驗收或試車,須在開始驗收或試車24小時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兩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參加驗收或試車,乙方可自行組織驗收或試車,甲方應承認驗收或試車記錄。無論甲方代表是否參加驗收,當其提出對已經隱蔽工程重新檢驗的要求時,乙方應按要求進行剝露,並在檢驗後重新進行復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經濟支出,賠償乙方損失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也予順延。

第18條 安全施工

遵守《通用條款》

第19條 合同價款及調整

19.1 合同價款形式 :可調總價合同

19.2 調整的方式: 按照規定計算

第20條 工程預付款

發包人向承包人預付工程款的條件、時間和金額或佔合同價款總額的比例:在工程合同

簽定後一個月內承包人開設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專户(由發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監管)並存入合同價款3%的保證金,發包人按承包人合同價款的5%比例支付工程預付款(其中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費用的60%)。扣回預付工程款的時間、比例:支付的工程款達到合同價款總額的30%時,扣回預付款的50%,支付的工程款達到合同價款總額的60%時,扣回剩餘預付款的50%

第21條 工程量的核實確認

21.1乙方提交工程量報告的時間和要求:本工程按以下條款約定結算工程進度款,承包人必須將結算時實際完成的各部位的已完工程量報告送交監理單位和發包人。監理單位和發包人應於承包人遞交已完工程量報告後14日內進行計量和確認。

第22條 工程款支付

雙方預定的工程款(進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時間:本工程項目按合同要求,工期為24個月,第一年度工程完成後,對所完成的工程量進行預驗收,驗收後支付當年完成工程量價款的30%,第二年度工程完成後,對所完成的工程量進行預驗收,驗收後支付當年完成工程量價款的30%,工程竣工驗收後,支付到合同價款的60%(本次付款金額=合同價款的60%-預付款-第一年度和第二年度已付的工程款),剩餘40%合同價款待工程竣工驗收審計後(以審計結果為準,確定剩餘合同價款)作為管護保證金預留,按要求管護5年後支付剩餘價款的50%,第八年後支付剩餘價款的50%。

第23條 甲方供應材料設備

23.1 甲方供應材料、設備的要求(附清單):

第24條 乙方採購材料設備:本工程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外,其餘材料設備均由承包人負責採購、供應。承包人在每月15日將下月採購的材料設備以報表形式報發包人,應發包人請確認後方可採購。採購的材料設備須經發包人派出的工程師、監理工程師、承包人三方共同簽字,確認後方可使用。

第25條 材料試驗:

對於必須經過試驗才能使用的材料,不論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供應,按協議條款的約定,由乙方進行防火阻燃、毒性反應等測試。不具備測試條件的,可委託專業機構進行測試,費用由甲方承擔。測試結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未採購的應停止採購,凡已採購運至現場的,應立即由採購方運出現場,因此造成的全部材料採購費用,由採購方承擔。

第26條 甲方變更設計:

甲方變更設計,應在該項工程施工前7天通知乙方。乙方已經施工的工程,甲方變更設計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後立即停止施工。

由於設計變更造成乙方材料積壓,應由甲方負責處理,並承擔全部處理費用。

由於設計變更,造成乙方返工需要的全部追加合同價款和相應損失均由甲方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第27條 乙方變更設計:

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議涉及到變更設計和對原定材料的換用,必須經甲方代表及有關部門批准。合理化建議節約的金額,發包人應將收益部分扣除應實施合理化建議所發生的費用後,結餘部分的30%獎勵給承包人。

第28條 設計變更對工程的影響:

所有設計變更,雙方均應辦理變更洽商簽證。發生設計變更後,乙方按甲方代表的要求,進行下列對工程影響的變更:

1、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數量;

2、更改有關工程的性質、質量、規格;

3、更改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變有關工程施工時間和順序。

第29條 竣工驗收

29.1 承包人提供竣工圖的約定:

(1)施工中沒有設計變更,施工後由承包人在發包人提供的施工圖紙上加蓋竣工圖章提交發包人。

(2)施工中只有零星的少量設計變更,承包人在施工圖變更位置註明,並連同經發包人同意的變更籤證,於竣工後由承包人加蓋竣工圖章交發包人。

(3)施工中對原設計變更較多,原施工圖難以作為竣工圖,應由發包人繪製竣工圖並承擔相應費用。

第30條 竣工結算

30.1 結算方式:銀行轉帳支票

30.2 乙方提交結算報告的時間: 竣工後28天內

30.3 甲方批准結算報告的時間: 結算報告送達後56天內 30.4 甲方將撥款通知送達經辦銀行的時間:報告批准後14天內

第32條 保修

32.1 保修內容、範圍:乙方施工範圍 32.2 保修期限: 執行國家及省建築工程質量管理規定 32.3 保脩金額和支付方法:執行國家及省建築工程質量管理規定 32.4 保脩金利息:執行國家及省建築工程質量管理規定

第33條 爭議

33.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34條 違約

34.1 違約的處理: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出必要指令、確認、批准,不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支付款項及發生其它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應承擔違約責任(包括支付因其違約導致乙方增加的經濟支出和從應支付之日起計算的應支付款項的利息等),相應順延工期:按協議條款約定支付違約金和賠償因其違約給乙方造成的窩工等損失。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質量達不到設計和規範的要求,或發生其它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甲方代表可通知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支付違約金,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34.2 違約金的數額: 按工程總造價3%以下雙方約定

34.3 損失的計算方法: 按實際發生核算

34.4 甲方不按時付款的利息率: 按人民銀行現行貸款利率(與本工程同期)及滯納金,

工期順延

第35條 索賠

除非雙方協議將合同終止,或因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應提前10天通知違約方後,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甲方未能按合同約定支付各種費用、順延工期、賠償損失,乙方可按以下規定向甲方索賠:1。有正當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關證據;2。索賠事件發生14天內,向甲方發出索賠通知;3。甲方在接到索賠通知後14天內給予批准、或要求乙方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甲方在7天內未予答覆,應視為該項索賠已經批准。

第36條 安全施工

乙方按有關規定,採取嚴格的安全措施。承擔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非乙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發生重大傷亡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甲方代表。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甲方為搶敷提供必要條件。發生的費用由事故責任方承擔。乙方在動力設備、高電壓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應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護措施,經甲方代表批准後實施。由甲方承擔保護措施費用。在有毒有害環境中施工,甲方應按有關規定提供相應的防護措施,並承擔有關的經濟支出。

第37條 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 按雙方約定填寫

第38條 不可抗力

38.1 不可抗力的認定標準: 按國家有關部門認可為準

第39條 保險

施工人員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由乙方辦理(其它險種自願)

第40條 工程停建或緩建

由於不可抗力及其它甲乙雙方之外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現場。甲方應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的費用,並按合同規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和賠償乙方有關損失。已經定貨的材料、設備由定貨方負責退貨,不能退還的貨款和退貨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但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41條 合同生效與終止

41.1 合同生效日期: 自雙方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

41.2 合同終止日期: 保修期滿工程款全部結清,本合同條款即告終止。

第42條 合同份數

42.1 合同副本份數:×份(根據實際份數填寫,正副本不應少於八份) 42.2 合同副本的分送責任: 各自

42.3 合同制訂費用: 乙方負責

第43條 合同備案、鑑證

43.1合同備案、鑑證承辦人:(現場簽字)

發包方: 身份證號碼:

承包方: 身份證號碼:

第44條 附加條款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另行簽訂的書面協議或文件必須與國家的現行法律、行政

法規相一致。

甲方:乙方:日期:

裝修總承包合同簡單 篇3

總承包合同範本(一)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原則,合同雙方就_____項目工程總承包事宜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承包範圍:

二、主要技術來源

三、主要日期

合同期限(絕對日期或相對日期):

施工期限(絕對日期或相對日期):

(其中:竣工日期(絕對日期或相對日期):)

四、工程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

五、合同價格和付款貨幣

合同價格為人民幣(大寫):元。

除根據合同約定的在工程實施過程中需進行增減的款項外,合同價格不作調整。

六、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的含義與合同通用條款中賦予的定義與解釋相同。

七、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年月日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在以下條件滿足之後生效: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承包人:

(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

(簽字)(簽字)

工商註冊住所:工商註冊住所:

企業代碼:企業代碼: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表:授權代表: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電子郵箱:電子郵箱:

開户銀行:開户銀行:

賬號:賬號:

總承包合同範本(二)

發包人(全稱):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稱):___________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內容:土建、裝飾、機電安裝及室外附屬工程

工程立項批准文號:____________________

資金來源:自籌

承包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

1除地下室鋼筋混凝土結構工程外,土建、機電、幕牆、高檔裝飾、景觀等全部工程內容。其中:

1、1土建施工承包範圍為________建築設計院有限公司設計的“_______一期工程”施工圖紙範圍內的除地下室鋼筋混凝土結構工程外的土建主體工程、建築屋面部分圖紙範圍內的除地下室鋼筋混凝土結構工程外的土建主體工程、建築屋面部分工程、初步裝飾裝修工程。

1、2機電安裝、幕牆、高檔裝飾、景觀等其他專業工程,待發包人通過招標等形式確定專業承包商後,納入本合同承包人的總承包施工範圍。

2凡發包人另行招標的其他項目,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選用本合同承包人。

3工程師指令經發包人同意的其他項目。

發包人如有正當理由時,保留對以上工程承包範圍根據具體情況對上述承包範圍進行調整的權利。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暫定)

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928天(暫定),詳細分期交付工期約定見專用條款。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各分部分項工程滿足國家、省市現行的各項質量驗收規範標準的要求,工程總體質量符合《建築工程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__)的規定。

質量目標:確保市優,爭創國優。

五、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暫定陸億零捌拾捌萬元(人民幣)

¥:60088萬元(暫定)

此價款為暫定價,發包人支付承包人按照本合同約定完成承包範圍內全部工程並承擔保修責任的款項以雙方確認的價款為準。

六、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

8、工程預算書

9、其他合同附件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發包人向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其他當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雙方約定:雙方簽字蓋章並經政府部門備案後生效。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公章)承包人:_______________(公章)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

總承包合同範本(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文件相關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的原則,甲、乙雙方就_______(工程)勞力施工承包事宜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工程承包範圍

第三條工程工期

1、計劃開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計劃完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總日曆天數_______天;

2、主要節點工期:______________

3、乙方應無條件執行甲方的進度計劃安排(包括新調整的進度計劃)。

第四條工程質量標準

所承包工程範圍內的工程質量必須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組成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招投標文件;

4、本工程施工圖紙及國家現行或行業標準規範;

注:上述文件應互為補充,在合同中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按上述順序解釋,不能清楚解釋時,在不影響工程正常施工進度的情況下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六條標準規範

本合同適用標準規範:______________

第七條甲方責任和義務

1、負責統一制定各項管理目標,組織編制施工計劃、物資需用量計劃表,實施對工程質量、工期、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計量檢測、實驗化驗的控制、監督、檢查和驗收。

2、負責與業主、監理、設計及有關部門工作聯繫,協調現場工作關係。

3、根據工程情況要求乙方增減施工人數,滿足施工生產需要。對施工質量底劣、技術差、不服從指揮、有違法亂紀行為的人員予以清退。

4、及時提供由甲方供應的施工機械設備、週轉材料。

5、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

6、統籌安排、協調解決乙方施工人員生活臨時設施、用水、用______________其費用:

7、協助乙方辦理現場施工人員出入證件,其費用由乙方自理。

第八條乙方責任和義務

1、遵守國家政策和法律法規;遵守業主和甲方企業的相關規章制度,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勞動保護等工作。

2、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施工驗收規範、有關技術要求及施工組織設計精心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約定的標準,對本合同勞務承包範圍內的工程質量向甲方負責;根據業主或甲方的計劃要求(包括調整後的計劃),合理組織,科學安排作業計劃,投入足夠的人力、物力、保證工期;承擔由於自身責任造成的質量返修、工期拖延損失及各種罰款。

3、應按招標文件要求和承諾的管理人員、安全員(持證)保質保量到位。技術工人必須按國家規定持上崗,技工必須有職業技能操作證,持證率達到100%。特殊工種必須有特種作業操作證,持證率達到100%。

4、服從甲方和業主的監督、檢查、管理;接受甲方和業主有關人員對質量、進度、技術、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管理:接受甲方隨時檢查其設備、材料保管、使用情況及其操作人員的有效證件、持證上崗情況;

5、做好施工場地周圍建築物、構築物和地下管線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護工作。因乙方責任發生損壞,應自行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及各種罰款:

6、按甲方統一規劃堆放材料、機具;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賃給乙方使用的機具、週轉材料及其他設施:

7、按國家政策規定與每個務工人員簽訂《勞動合同》並按合同所約定的條款支付務工人員工資(務工人員工資每月造冊備案),承擔因此項工作不到位而引起的糾紛或當地相關行政部門的處罰及責任後果;

8、為其施工人配備必要的勞動保護和安全防護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工作服、手套及其它相關的防護用品);

9、進場施工人員要求具備思想素質好、身體健康、技術熟練等條件;禁止18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和55歲以上的老人及體弱病殘人員;禁止使用不法人員,乙方應承擔因使用以上不合格人員而引起的責任和後果。

10、甲方在資金暫時不到位,業主未能按時拔付工程款的情況下,乙方不得因此而影響正常施工,不得聚眾鬧事,做到對甲方的諒解。

第九條環境保護、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

1、甲方應集中組織對乙方進場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環境保護以及公司相關制度等方面的教育;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及公司相關規章制度、監督、監控乙方的相關工作實施情況,使其體系有效運行。

2、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施工標準進行施工;加強對現場操作工人的安全教育;認真落實安全措施,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確保安全生產;隨時接受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及違章操作造成事故,承擔一切責任後果和經濟費用。

發生安全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甲方有關部門,同時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對事故進行處理。

3、乙方就嚴格執行建設主管部門及環保、消防、環衞等到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管理規定,做到文明施工;保證施工現場整潔有序,符合文明施工的有關規定和要求,維護甲方良好的企業形象,並承擔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加強現場管理,採取一切適當的措施,保護現場內外環境,限制由施工作業引起的噪音或其它污染;避免對公眾和第三方財產造成損害和妨礙。

第十條材料、設備供應與管理

1、甲方提供給乙方使用的週轉材料實行調拔制,根據工程計劃需要向乙方提供。

2、乙方就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包括領用、保管、裝卸、退庫、辦理相關手續、按甲方指定的場內地點歸類堆放);因保管和使用不善發生丟失、損壞,乙方應按領用時的價格賠償。

3、材料按預算分折量對乙方實行限額領料,乙方應合理用料、注重節約。如材料使用超出預算用量,則超出部分的費用由乙方承擔;材料節約部分,由甲乙雙方按_______比例分成。

第十一條承包方式、價格及包含的內容

1、承包方式及單價

2、承包價格所包含的內容:

承包價格包括施工期間乙方的各類風險及施工人員工資和調遣費:小型機具費用;各類材料的場內二次倒運;自然氣候影響停水、停電、待料等不可預見工日費用;包括週轉材料的領用、裝卸、看護、保管、退庫;勞動保護用品費用(安全帽、安全帶、手套等);安全防護設施的搭拆(安全網、防護欄杆、防護棚等);文明施工費用(包括上級部門對現場的各類檢查所發生的臨時用工);承包工程範圍內的配合測量放線、材料試驗、電工、機械設備維修和安裝拆卸配合用工;預防一般性自然災害所採取的措施用工費用;

3、本合同單價為一次包死價格,在合同實施期間不因其它因素變化而調整變動。

第十二條結算辦法及付款方式

1、每月25日由甲方按乙方實際完成工程量(或按工程進度節點)結算勞務承包費,5日按合同價款結算完畢,交甲方財務部門作為支付勞務承包費用的依據。

2、甲方不預付乙方生活費用,勞務承包費用按月支付(或按工程進度節點),付款時間為業主付款後,支付上月結算款的_______%。所承包工程完工後付結算款的_______%,餘款_______%待所承包承包工程完工驗收達到合同要求後付清。(結算款支付額以扣除勞務管理費後的數額為基數)

3、在每月的承包費結算中,應扣除乙方向甲方勞務公司應繳納_______%的勞務管理費。

第十三條施工驗收

1、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組織施工,確保施工質量。施工完畢,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提交自檢報告,通知驗收;甲方應當及時對乙方施工成果組織有關部門進行初步驗收,驗收合格後再進入下道工序施工作業;驗收結果表明乙方施工質量不合格時,乙方應負責無償修復,不延長工期,並承擔由此導致的甲方的相關損失。

竣工驗收時,業主、監理等相關方提出的工程質量缺陷,乙方應無償維修,並承擔由此導致甲方相關損失,不因先期已經甲方驗收而減輕乙方責任。

2、乙方應配合甲方對其工作進行的初步驗收及工程竣工驗收;甲方或施工場地內第三方的工作必須乙方配合時,乙方應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配合第三方工作的費用另外協商)

第十四條工程保修

1、保修範圍、期限:______________

2、保修期間,乙方應在接到維修通知後按甲方要求內容和時間派人維修,若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執行,甲方可委託其它單位或人員修理,其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五條保險

1、乙方負責人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併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2、保險事故發生時,甲、乙雙方有責任採取必要的措施減少損失。

第十六條爭議

1、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自行協商解決;否則,雙方應在合同簽訂所在地勞動仲裁部門或人民法院解決。

2、發生爭議後,除非出現下列情況,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工作連續,保護好已完工作成果;

2、1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終止合同;

2、2調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為雙方接受;

2、3仲裁機構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4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第十七條合同履約保證金

1、乙方向甲方繳納合同履約保證金_______元。

2、合同履約保證金所含內容應包括本合同內所定的各項批標及投標文件內的承諾條件,如:工期、質量、安全、環境保護、文明施工、施工高峯期所到位人員數,農忙季節的人員數量,支付農民工資,遵紀守法等。若達不到以上內容所規定的要求,則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一定的金額;若發生嚴重違約或給甲方造成無法挽回損失的,沒收全部保證金,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果。

3、本工程完工後,乙方按雙方所簽訂合同的內容完成,經有關部門驗收符合本合同規定的要求,則甲方在一月內返還乙方的履約保證金(不計利息)。

第十八條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的標準執行甲方與業主簽訂的合同,當甲方與業主簽訂的合同沒有相應標準時,執行國家或地方政府規定。

2、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項目經理,並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採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甲方應協助乙方採取措施。

3、因不可抗力事件延誤的工作時間相就順延。

4、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第十九條合同解除

1、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因一方違約或因業主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可以解除合同。

2、因不可抗力或業主原因造成合同解除,乙方就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餘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要求撤出施工場地;甲方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作勞務報酬。

第二十條合同終止

雙方履行合同全部義務;勞務報酬價款支付完畢;乙方向甲方交付本合同承包工程作業成果,並經竣工驗收合格後;保修期滿未發生質量問題,本合同即告終止。

第二十一條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方_______份;乙方_______份。

第二十二條補充條款

第二十三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雙方約定_______後生效。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裝修總承包合同簡單 篇4

甲方廣州市交通運輸職業學校(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廣州市煜業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一、 20xx年6月1日甲乙雙方簽訂了三年物業管理承包合同,合同期從20xx年6月1日-20xx年5月31日止,合同履行至今,經甲方認真考核,認為乙方在承包物業管理期間能認真的履行承包合同條款,緊密配合甲方,積極完成的承包後勤工作,受到學校師生的好評;乙方在20xx年12月30日書面向甲方提出終止承包或者變更相應合同條款的請示,乙方提出終止承包或者變更相應合同條款的原因有以下方面;

1、 由於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調整我市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乙方要補充員工(衞生工)低位的工資標準,乙方每年差額為23040元;

2、 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調整20xx年企業提導線的文件精神,乙方要求按新企業工資指導11%增加員工工資,其(水電、物業維修)員工工資增加為43699.92元/年,以上兩項增加費用的税金為6340.26元,共計增加金額(含税金)73080.2元,乙方表示由於上述原因,在經營上出現了 經營危機,因此提出請甲方終止承包或者變更相應的合同條款;

二、 根據乙方的提議經雙方協商,甲方物業後勤管理部分仍然由乙方繼續承包管理;另外甲乙雙方達成以下的合同條款變更協議;

1、 甲方同意在承包合同中參照廣州市新調整的員工工資標準的規定,增加乙方

(衞生工)的工資為33010.00元/年;

2、 甲方同意在承包合同中參照廣州市新調整的企業工資指導線,低位線的文件增加乙方其他員工工資11%的標準,其增加工資為43699.92元/年;

3、 甲方同意在承包合同中給予乙方上述兩項增加工資費用的支出形成的税金為6340.29元/年(按9.5%的税率計算);以上合同條款變更後費用增減相抵,甲方實際給予乙方增加承包費用為73080.21元,承包費用由原來的1225415.96元/年增加至1298496.17元/年(大寫:壹佰貳拾玖萬捌仟肆佰玖拾陸元玖角貳分),月平均費用為108208.02元/月;

三、補充協議的有效期:

補充協議條款從20xx年1月1日起生效於20xx年5月31日終止;

四、付款方式:

承包費用採用月轉賬或支票結算方式,甲方每月5號前支付承包管理費108008.00元給乙方,餘額2496.24元在承包期最後一個月結算,乙方及時向甲方提交相應費用的正式發票;

五、協議附件:、

1、 本次補充協議在20xx年6月1號甲乙雙方簽訂的合同書同時執行,補充協議主要調整乙方承包員工工資費用,承包項目及服務質量不變;

2、 補充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兩份;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單位蓋章:

甲方法人代表簽名: 乙方法人代表簽名:

日期 : 日期:

裝修總承包合同簡單 篇5

1、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建設規模:

工程地點:

立項批文:

資金來源:

2、工程承包範圍

本工程的設計(含勘察)、施工直至竣工驗收合格及整體移交、工程保修期內的缺陷修復和保修工作。

3、合同工期

計劃開始工作時間:

工期控制:日曆天,其中設計(含勘察)週期日曆天,施工工期日曆天。實際開始工作時間按照監理人開始工作通知中載明的開始工作時間為準。

4、質量標準

設計質量標準:

施工質量標準:

5、簽約合同價

設計(含勘察):按照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建設部制訂的《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20xx年修訂本)之規定設計收費標準下浮%計算,計費額為經政府投資項目評審中心評審後的預算控制價。暫定設計(含勘察)費人民幣元(大寫:元整)。

施工:以經評審的預算控制價下浮%作為計價基礎。暫定施工簽約合同價人民幣元(大寫:元整),最終工程結算價款以國家審計機關審定金額為準。

6、承包人項目經理

項目經理:

設計負責人:

施工負責人:

7、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解釋合同文件的優先順序如下: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函及投標函附錄;

(4)專用合同條款;

(5)通用合同條款;

(6)發包人要求;

(7)圖紙

(8)經評審的預算控制價;

(9)其他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於招標文件、承包人的投標文件)

合同雙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經雙方簽字認可的有關工程的補充協議、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其解釋順序以時間在後者具有最優先解釋權。

上述文件互相補充和解釋,如有不明確或不一致之處,以合同約定次序在先者為準(承包人提供的圖紙與發包人提出的技術標準和要求之間有矛盾或者不一致的,以其中要求較嚴格的標準為準)。

8、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合同條款中的定義相同。

9、承包人承諾按合同約定承擔工程的設計(含勘察)、施工、竣工、交付及缺陷修復。

10、發包人承諾按合同約定的條件、期限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價款。

11、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一式份,發包人份,承包人份。

12、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13、發包人和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在合同協議書上簽字並蓋單位章後,合同生效。

發包人:(蓋單位章)承包人:(蓋單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

簽約時間:年月日

簽約地點:

裝修總承包合同簡單 篇6

甲方:武建三公司劍橋春天項目部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建築法》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和工程特點,雙方 經認真協商,簽定本合同,共同信守履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劍橋春天12#、15#樓

2、工程地點:珞喻路

二、承包範圍及承包方式:

1、承包範圍:

1) 本建築範圍內的泥工、鋼筋工、水電工、油漆工、雜工、臨時用水、用電(上下貨及文明施工另計)全部工程包括交工(樁基及樁基土方、井架搭拆、木工、架子工、鐵皮、防水、臨設等不計、包三人工資、室外1.5米以外不計)

2)鋼筋機械、斗車、水電費、税收不計。

3)增減變更在3000元內不調整,超出、減少部分按定額人工費80%計取。 2、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振動器、小型照明、養護水管等所有小型工具由乙方自備。)採取按建築面積單價包乾的承包方式。

三、工程質量:

1、嚴格按現行建安工程施工規範和質量評定及驗收標準、設計圖要求、施工組織設計以及施工技術交底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甲方同業主的工程質量等級。

2、執行乙方自檢,甲方、監理、業主及上級主管單位質量檢驗的制度。乙方須有專職 質檢員

3、乙方所對施工的工序質量負責,加強工序間的自檢、互檢、交換檢的三檢制度。本 工序出現的質量問題不留給下道工序,工序銜接不發生計時工費用。因本工序出現質量問題 而發生計時工費用時,由工序質量責任方承擔。

四、施工安全:

1、乙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及行業主管部門頒佈實施的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各項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做好安全防護工作。

2、隨時接受甲方、監理、業主及行業主管部門的安全監督檢查。

3、安全防護用品乙方自理。

4、由乙方責任造成的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法律責任和各項費用並做好善後。

五、工程期限:

1、依據甲方同業主簽訂的工程建設合同的工期條款的要求確定工期。

2、交叉施工要顧全大局,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統一生產調配、服從統一的工序安排和加 班安排,不能無組織無紀律地濫搶任務,影響工程總進度。

3、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順延,乙方應及時向甲方辦理簽證。

六、文明施工:

1、遵守市政和有關管理部門對施工、交通、環境衞生、環境保護、施工噪音的管理規定。

2、保證施工現場整潔有序,符合文明施工的有關規定。

3、嚴禁帶小孩進入現場,違者清退出場。

4、嚴禁在現場隨意大小便,違者予以20—50元罰款。

5、嚴禁使用童工,否則將承擔一切責任。

6、進入施工現場育齡人員,必須持有計劃生育證明、就業證和有效身份證,進行登 記造冊。

7、及時辦理和合法務工手續,乙方承擔相關務工手續費用。

七、工程款撥付:

1、進場半個月付款20xx0元,做平±0.000付50000元,做平三樓150000元,封頂付20xx00元,裝修每月付20xx00元(按月計),退場付150000元,其餘年底付清。

八、工程價款:128元每平方米

九、機具及材料供應:

1、施工機械、工具:

(1)現場照明、施工電源及費用由甲方提供。

(2)電動工具(如振搗器、小型照明、養護水管及零星工具等)機具由乙方自備,其費用已含在承包價內。

2、施工材料

(1)本工程材料由甲方供應,乙方嚴格按甲方限額領料制度執行。

(2)厲行節約、嚴禁浪費,超出甲方限額領料部分的材料,由責任方承擔超出部 分的材料價款。

(3)屬於乙方施工不當造成材料浪費,由乙方承擔所浪費材料的價款。

十、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

1、組織現場施工安全技術交底,關鍵部位編制作業指導書指導乙方施工作業。

2、下達施工計劃,監督檢查協調施工過程中的安全、質量、進度情況。

3、及時籤認已完工程量。

4、若乙方對工程質量、進度、安全達不到合同要求,甲方可以對內乙方施工隊伍進行調整,必要時有權更換施工隊伍。

乙方責任:

1、服從甲方統一生產指揮和統一生產計劃安排,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

2、嚴格按施工圖、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作業指導書、安全責任制度、質量管理制度認真組織施工。砼試塊製作養護(試塊模具由甲方提供)。

3、嚴格遵守操作規程,有權拒絕違章指揮,違章操作行為。

4、本工程食、宿甲方提供。

十一、保修:

甲方留保脩金為總價的_10%_,保修期為2個月。

十二、其他:

1、各單項工程的技術、安全、質量交底及作業指導書場均視同合同附件。

2、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3、因乙方在外引起的糾紛由乙方自行承擔。

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驗收後,除保修條款外,本合同自行失效。

11、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 方: 乙 方:

代 表:

電 話:

年 月 日 代 表: 電 話: 年 日 月

裝修總承包合同簡單 篇7

甲方: 乙方:

茲有甲方承建的隴縣固關鎮苟家溝國小公寓樓及廁所工程,根據工程施工需要,現將本工程的鋼筋製作及綁紮工程承包給乙方。為明確雙方的責、權、利,使工程保質保量按期竣工,經雙方協商簽訂本施工合同,包括以下內容: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隴縣固關鎮苟家溝國小公寓樓及廁所工程

二,分包內容:圖紙設計的所有鋼筋製作綁紮工程。

三、承包形式、價款:採取包工不包料的形式。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 元。

四、質量要求:乙方應按施工要求、施工規範和強制性條文規定以及質量驗收標準組織施工,必須達到合格標準,並報項目部驗收。

五、工期:本工程合同工期。

六、安全要求:乙方應遵守國家安全法規,服從甲方安全管理,加強對施工人員安全教育,搞好現場施工安全目標責任、交底簽證工作。必須嚴格按照高空作業安全規程操作施工,搞好操作人員安全防護及現場安全防護工作,不能高空拋物,不能違規施工,確保施工安全。機械操作應符合國家法定法規要求,若發生不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所有責任。

七、付款辦法:按工程進度支付。 工程地點:隴縣固關鎮苟家溝村

八、雙方責任

甲方:

1、給乙方提供所需施工機具及工程所需原材料,拉運到工地。

2、負責工程施工質量、安全檢查、監督。對安全措施不到位,施工達不到規範要求時,有權責令乙方停工整改,其費用由乙方承擔。杜絕質量、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工程順利完工。

乙方:

1、組織高素質的施工隊伍,協調好各工種相互配合工作,服從工地技術員、施工員的統一安排。堅持文明施工,保證施工現場整潔衞生,保證按期完工。發生違規違紀行為,按規章制度處罰。

2、按工程進度提前三天向甲方提供原材料及設備進場時間,接受甲方、質檢及監理部門的檢查監督,負責工程質量、安全責任。質量、安全達不到規範要求的堅決停工整改,費用由乙方承擔,確保工程的施工質量和施工安全。

3、乙方應維護甲方的施工機械設備,要精心維護,合理使用,保證設備完好,並負責成品、半成品保護工作,若損壞丟失必須如數賠償。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現場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工程完工,款項結清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裝修總承包合同簡單 篇8

發包人(全稱)X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稱 安裝有限公司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原則,合同雙方就X有限公司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事宜經協商一致,同意將本工程項目設計、採購、施工及開車任務,委託總承包人進行EPC工程總承包,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建設項目 工程地點:XX省XX縣工業園區

工程承包範圍:負責活性炭建設項目的全部設計、採購、施工、開車、試生產階段的各項工作,並負責在質保期內完善竣工後的工程缺陷。(詳見附件)

二、主要技術來源

依據建設安裝有限公司所做的X有限公司X項目設計。

三、主要日期

合同期限 :20xx年 X月 XX日起至20xx年 月XX日止施工期限 :20xx年X月 XX日起至20xx年 月 日(其中:竣工日期 : 20xx年XX月XX日 、20xx年XX月XX日開始全線試生產運行

四、工程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 合格

五、合同價格和付款貨幣

合同價格為人民幣(大寫):壹億貳仟貳佰陸拾萬元整。除根據合同約定的在工程實施過程中需進行增減的款項外,合同價格不作調整。

六、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的含義與合同通用條款中賦予的定義與解釋相同。

七、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20xx 年 1 月19 日

合同訂立地點: XX省XX市 本合同在以下條件滿足之後生效: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發包人: 承包人:

(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

代表: 代表:

(簽字) (簽字)

工商註冊住所: 工商註冊住所:

企業代碼: 企業代碼: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電子郵箱: 電子郵箱: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賬 號: 賬 號:

裝修總承包合同簡單 篇9

甲方: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1、工程名稱及地點:

2、工程承包內容及範圍:

(1)變電站一般土建工程:施工圖設計中變電站站址範圍內的基礎及電纜溝開挖、基礎混凝土的澆築、道路平整、站內綠化工作。

(2)變電站建築工程:主控樓、高壓配電間、辦公樓等主要建築物的土建工作及裝飾工作;變電站圍牆、大門的土建工作。

(3)變電站輔助設施工程:全站照明、給排水、通風、空調、消防、防雷接地等輔助設施建築及安裝工作。

(4)變電站安裝工程:變電站主輔設備的安裝、設備交接試驗、單體調試、系統調試。

(5)線路工程:至送電線路架設;全線基杆塔組裝及附件安裝;全線基杆塔基礎開挖及澆築;杆塔接地;線路參數測試等工作。(線路全長公里)

(6)通信工程至光纖通信線路架設工程。(線路全長公里)

(7)系統試運行。

(8)用於工程實體的設備、裝置性材料、消耗性材料的採購。

以上工程內容的細項最終以甲方審定的概算書或工程量清單相對應的條目為準。

3、工程承包方式:本工程由乙方進行施工總承包。

4、工程合同金額:人民幣整。(項目建設所需的備品備件購置、管理車輛購置、工器具辦公生產生活傢俱購置以及甲方生產職工培訓及提前進場費用等均未包含在此合同價格內。)

5、工程質量要求:單位工程合格率100%,整體工程達到優良標準。

6、工程工期要求:開工日期為年月日,竣工日期為年月日,合同工期天。

7、乙方向甲方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8、甲方向乙方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9、本合同包括: (1)協議書 (2)專用條款 (3)通用條款

10、本合同訂立時間:年月日,合同訂立地點:。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名並分別加蓋本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後生效。

11、本合同一式捌份,其中正本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副本陸份,雙方各執叁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裝修總承包合同簡單 篇10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原則,合同雙方就_____項目工程總承包事宜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承包範圍:

二、主要技術來源

三、主要日期

合同期限(絕對日期或相對日期):

施工期限(絕對日期或相對日期):

(其中:竣工日期(絕對日期或相對日期):)

四、工程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

五、合同價格和付款貨幣

合同價格為人民幣(大寫):元。

除根據合同約定的在工程實施過程中需進行增減的款項外,合同價格不作調整。

六、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的含義與合同通用條款中賦予的定義與解釋相同。

七、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年**月**日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在以下條件滿足之後生效:____________

發包人:承包人:

(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

(簽字)(簽字)

工商註冊住所:工商註冊住所:

企業代碼:企業代碼: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表:授權代表:

電話:電話:

傳真:

電子郵箱:電子郵箱:

開户銀行:開户銀行:

賬號:賬號:

裝修總承包合同簡單 篇11

第一部分 合同協議書

發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原則,合同雙方就_______________項目工程總承包事宜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承包範圍:____________

二、主要技術來源

三、主要日期

合同期限(絕對日期或相對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期限(絕對日期或相對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中:竣工日期(絕對日期或相對日期):_________________ )

四、工程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價格和付款貨幣

合同價格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

除根據合同約定的在工程實施過程中需進行增減的款項外,合同價格不作調整。

六、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的含義與合同通用條款中賦予的定義與解釋相同。

七、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在以下條件滿足之後生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_______ 

工商註冊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註冊住所:_________________

企業代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代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 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 通用條款

第1條 一般規定

1.1 定義與解釋

1.1.1 通用條款,指根據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當事人在履行工程總承包合同過程中所遵守的一般性條款,由本文件第1條至第20條組成。

1.1.2 專用條款,指根據工程總承包項目的實際,對通用條款進行補充、修改和完善,並同意共同遵守的條款。

1.1.3 工程總承包,指承包人受業主委託,按照合同約定對工程建設項目的設計、採購、施工(含竣工試驗)、試運行等實行全過程或設計與其他階段的工程承包。

1.1.4 發包人,指在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被稱為發包人的當事人,包括其合法繼承人和經許可的受讓人。

1.1.5 承包人,指在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被髮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總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包括其合法繼承人。

1.1.6 分包人,指接受承包人根據合同約定對外分包的部分工程或服務的,並具有相應資格的法人或其他組織。

1.1.7 發包人代表,指發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

1.1.8 監理人,指發包人委託的具有相應資質的工程監理單位。

1.1.9 工程總監,指由監理人授權、負責履行監理合同的總監理工程師。

1.1.10 項目經理,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任命的負責履行合同的代表。

1.1.11 永久性工程,指承包人根據合同約定,進行設計、施工、竣工試驗、竣工後試驗和(或)試運行考核並交付發包人進行生產操作或使用的工程。

1.1.12 單項工程,指專用條件中列明的具有某項獨立功能的工程單元,是永久性工程的組成部分。

1.1.13 臨時性工程,指為實施、完成永久性工程及修補任何質量缺陷,在現場所需搭建的臨時建築物、構築物,不構成永久性工程實體的工程。

1.1.14 現場或場地,指合同約定的用於承包人現場辦公、居住、設備材料部件存放、施工機具、設施存放和工程實施的任何地點。

1.1.15 項目基礎資料,指發包人提供給承包人的經有關部門對項目批准或核准的文件、報告(選廠報告、資源報告、勘察報告)、資料(氣象、水文、地質)、協議(燃料、水、電、氣、運輸)和有關數據等,設計所須的基礎資料。

1.1.16 現場障礙資料,指發包人為承包人完成設計、進行現場施工所需要

提供的地上和地下已有的建築物、構築物、須受保護的古建築、古樹木等座標方位、數據和其他情況的資料。

1.1.17 設計階段,指規劃設計、總體設計、初步設計、技術設計和施工圖設計等階段。

1.1.18 工程物資,設計文件規定的並構成永久性工程實體的設備、材料和部件,及竣工後試驗所需的材料等。

1.1.19 施工,指承包人把設計文件轉化為工程的過程,包括土建、安裝和竣工試驗等作業。

1.1.20 竣工試驗,指工程的土建、安裝完工後,工程或(和)單項工程被業主接收前由承包商負責進行的試驗。

1.1.21 施工竣工,指工程已按合同約定和設計要求完成土建、安裝,並通過竣工試驗。

1.1.22 工程接收,指工程或(和)單項工程通過竣工試驗後,為使發包人的操作人員、使用人員進入崗位進行竣工後試驗、試運行準備,由承包人與發包人進行工程交接,並由發包人頒發接收證書的過程。

1.1.23 竣工後試驗,指工程被髮包人接收後,按合同約定由發包人自行組織的試驗、或在發包人組織領導下並由承包人指導進行工程的功能試驗。

1.1.24 試運行考核,指根據合同約定,在工程完成竣工試驗後,由發包人自行或在發包人的組織領導下由承包人指導下進行的包括合同目標考核驗收在內的全部試驗。

1.1.25 考核驗收證書,指試運行考核的全部試驗完成並被驗收後,由發包人簽發的驗收證書。

1.1.26 工程竣工驗收,指承包人接到考核驗收證書、完成掃尾工程和缺陷修復,並按合同約定提交竣工驗收報告、竣工資料、竣工結算資料,由發包人組織的工程結算與驗收。

1.1.27 項目進度計劃,指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按合同約定的工程全部實施階段(包括:設計、採購、施工、竣工試驗、工程接收、竣工後試驗至試運行考核各階段的)或合同約定的若干實施階段的時間計劃安排。

1.1.28 施工開工日期,指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承包人開始現場施工的絕對日期或相對日期。

1.1.29 竣工日期,指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由承包人完成工程施工(含竣工試驗)的絕對日期或相對日期,包括按合同約定的任何延長日期。

1.1.30 變更,指發包人書面通知或書面批准的,對工程所作的任何更改。

1.1.31 合同價格,指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承包人進行設計、採購、施工、竣工試驗、竣工後試驗和服務等工作的價款。

1.1.32 合同價格調整,指依據合同約定需要增減的費用而對合同價格進行的相應調整。

1.1.33 合同總價,指根據合同約定,經調整後的合同價格。

1.1.34 預付款,是指根據合同約定,由發包人預先支付給承包人的款項。

1.1.35 工程進度款,指發包人根據合同約定的支付內容、支付條件,分期向承包人支付的設計、採購和施工的進度款,及竣工後試驗的服務費等款項。

1.1.36 工程質量保修責任書,指依據有關質量保修的法律規定,發包人與承包人簽訂的質量保修責任書。

1.1.37 書面形式,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數據電文包括: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

1.1.38 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合同約定所須承擔的責任。

1.1.39 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1.40 根據本合同工程的特點,補充約定的其他定義。

1.1.41 條款標題不能作為合同解釋的依據。

1.2 合同文件

1.2.1 合同文件的組成。合同文件相互解釋,互為説明。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7)設計文件、資料和圖紙

(8)構成合同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形成的通知、會議紀要、備忘錄、補充文件、指令、傳真、電子郵件、變更和洽商等書面形式的文件構成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2.2 當合同文件的條款內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並且不能依據合同約定的解釋順序闡述清楚時,在不影響工程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採納監理人的解釋。當事人經協商未能達成一致或不接受監理人的解釋的,根據16.3款關於爭議和裁決的約定解決。

1.2.3 合同中的條款標題僅為閲讀方便,不作為對合同條款進行解釋的依據。

1.2.4 本合同中所使用的日、月、年均指公曆的日、月、年。本合同中所使用的任何期間的起點均指相應事件發生之日的下一日。如果任何時間的

起算是以某一期間屆滿為條件,則起算點為該期間屆滿之日的下一日。任何期間的到期日為該期間屆滿之日的當日。工作日指除中國法定節假日之外的其他公曆日。

1.3 語言文字

合同文件以中國的漢語簡體語言文字編寫、解釋和説明。合同當事人在專用條款約定使用兩種及以上語言時,漢語為優先解釋和説明本合同的主導語言。

在少數民族地區,當事人可以約定使用少數民族語言編寫、解釋和説明本合同文件。

1.4 適用法律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需要明示的具體適用法律的名稱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5 標準、規範

1.5.1 適用於本工程的國家標準規範、或(和)行業標準規範、或(和)工程所在地方的標準規範、或(和)企業標準規範的名稱(或編號),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5.2 發包人使用國外標準、規範的,負責提供原文版本和中文譯本,並在專用條款中約定提供的標準、規範的名稱、份數和時間。

1.5.3 沒有相應成文規定的標準、規範時,由發包人在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列明技術要求,承包人按約定的時間和技術要求提出實施方法,經發包人認可後執行。承包人需要對實施方法進行研發試驗的,或須對施工人員進行特殊培訓的,另行簽訂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其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1.5.4 遵守合同約定的標準規範進行設計、採購、加工和施工,任何一方不得改變國家強制性標準規範的規定。

1.5.5 發包人有權按照合同和適用法律規定的標準規範,對承包人的設計、實施提出安全、質量、環境保護和職業健康方面的建議、修改和變更。

1.6 遵守法律

1.6.1 在履行合同期間,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由發包人辦理並取得立項、城市規劃、區域規劃批文、土地使用許可、開工批准或施工許可證、工程質量監督手續,及其他許可、執照、證件、批件等,發包人負責協調與有關部門和單位的關係。因此造成承包人的開工延誤、暫停、費用增加、進度延誤時,發包人按承包人實際增加的合理費用給予賠償,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1.6.2 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期間遵守適用法律、行政法規、或行業規定進行設

計、採購、加工、施工、竣工試驗和竣工後試驗,並承擔質量保修責任。承包人須辦理履行合同所需的由承包人辦理的各種許可、執照、批文和手續等,保證發包人免受因此造成的損失。並因此給發包人造成損失的,承包人按發包人的實際增加的合理費用給予賠償。竣工日期延誤,由承包人負責。

1.6.3 承包人按時向所僱傭人員發放工資,為其辦理人身保險,並繳納相關税費。

1.7 保密事項

當事人一方對在訂立和履行合同過程中知悉的另一方的商業祕密、技術祕密負有保密責任,未經同意,不得對外泄露或用於本合同以外的目的。一方泄露或者在本合同以外使用該商業祕密、技術祕密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當事人為履行合同所需要的信息,另一方須予以提供。當事人認為必要時,可簽訂保密協議,作為合同附件。

第2條 發包人

2.1 發包人的義務和權利

2.1.1 負責辦理項目的審批、核准或備案手續,取得項目用地的使用權,完成拆遷補償工作,使項目具備法律規定的開工條件。

2.1.2 履行合同中約定的合同價格調整、付款、竣工結算義務。

2.1.3 有權根據合同約定,及國家法律對安全、質量、標準、環境保護和職業健康等強制性規定,對承包人的設計、採購、施工等實施工作提出建議、修改和變更。

2.1.4 有權根據合同約定,對因承包人原因給發包人帶來的任何損失和損害,提出賠償。

2.1.5 發包人認為必要時,有權發出書面形式的暫停通知。該類暫停給承包人造成的費用增加時,由發包人承擔。或造成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延長。

2.1.6 履行合同中約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2.2 發包人代表

發包人委派的代表,行使發包人委託的權利,履行發包人義務。發包人代表依據本合同並在其授權範圍內履行其職責。發包人代表根據合同約定的向承包人發出的通知,以書面形式由其本人簽字後送交項目經理。

發包人代表的姓名、職務和職責在專用條款約定。發包人決定替換其代表時,將新任代表的姓名、職務、職權和任命時間在其到任的前15天,以書面形式通

知承包人。

2.3 監理人

2.3.1 發包人對工程實行監理的,監理人的名稱、工程總監、監理範圍、內容、職權和權限在專用條款中寫明。

監理人按發包人委託監理的範圍、內容、職權和權限,代表發包人對承包人實施監督。監理人向承包人發出的通知,以書面形式由工程總監簽字後送交項目經理。

2.3.2 工程總監的職權與發包人代表的職權相重疊或不明確時,由發包人予以協調並明確,並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2.3.3 除專用條款有明確約定或經發包人同意外,工程總監無權改變本合同當事人的任何權利和義務。

2.3.4 發包人更換工程總監時,提前15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並將替換者的姓名、職務、職權、權限和任命時間通知承包人。

2.4 安全保證

2.4.1 發包人負責協調處理施工現場周圍的地下、地上已有設施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古樹名木、文物及墳墓等的安全保護工作,維護現場周圍的正常秩序,並承擔相關費用。承包人接受發包人對前述某事項的委託時,另行簽訂委託協議作為合同附件。

2.4.2 發包人負責工程現場臨近正在使用、生產或運行的建築物、構築物、生產裝置、設施、設備等,要設置隔離設施,豎立禁止入內、禁止動火的明顯標誌,並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須遵守的安全規定和位置範圍。因發包人的原因因此給承包人造成的損失和傷害,由發包人負責。

2.4.3 本合同未作約定,而在工程主體結構或工程主要裝置完成後,發包人要求進行涉及建築主體及承重結構變動、或涉及重大工藝變化的裝修工程時,雙方另行簽訂委託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由承包人提出設計方案,方能施工。

發包人自行決定此類裝修或發包人與第三方簽訂委託合同,由發包人或發包人另行委託的第三方提出設計方案及施工的,由此造成的損失、損害由發包人負責。

2.4.4 發包人對其代表、僱員、監理人及其委託的其他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遵守承包人工程現場的安全規定。因上述人員未能遵守承包人工程現場的安全規定發生的人身傷害、安全事故,由發包人負責。

2.4.5 發包人、發包人代表、僱員、監理人及其委託的其他人員,遵守7.8款健康、安全和環境的相關約定。

2.5 保安責任

2.5.1 發包人負責與工程當地有關治安部門的聯繫、溝通和協調,並承擔相關費用。發包人有權對承包人的保安工作實行歸口領導。

2.5.2 發包人與承包人商定工程實施階段及區域的保安責任劃分,並編制各自的相關保安制度、責任制度和報告制度,作為合同附件。

2.5.3 發包人按合同約定佔用的區域、接收的單項工程和工程,由發包人承擔相關保安工作,及因此產生的費用、損害和責任。

第3條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義務和權利

3.1.1 按照合同約定的標準、規範、工程的功能、規模、考核目標和竣工日期,來完成設計、採購、施工、竣工試驗和竣工後試驗是承包人的義務。

3.1.2 承包人有義務按合同約定,自費修復因承包人原因引起的設計、文件、設備、材料、部件、施工、竣工試驗和竣工後試驗存在的缺陷。

3.1.3 承包人有義務按合同約定和發包人的要求,提交相關報表。報表的類別、內容、提交時間,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3.1.4 發包人通知暫停的,承包人有權根據2.1.5款的約定提出費用增加和(或)竣工日期延長。

3.1.5 對因發包人原因給承包人帶來的任何損失、損害或造成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的,承包人有權要求賠償或(和)延長竣工日期。

3.2 項目經理

3.2.1 項目經理經授權並代表承包人負責履行本合同。項目經理的姓名、職責和權限在專用條款中約定。項目經理不得同時擔任其他項目的項目經理。項目經理需離開項目現場須事先取得發包人同意,並指定一名有經驗的人員臨時代行其職責。承包人違反上述約定的,按照本專用條款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3.2.2 項目經理按合同約定的項目進度計劃,並按發包人代表或(和)工程總監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組織項目實施。在緊急情況下,且無法與發包人代表或(和)工程總監取得聯繫時,項目經理有權採取必要的措施保證人身、工程和財產的安全,但須在事後48小時內向發包人代表或(和)工程總監送交書面報告。

3.2.3 承包人需更換項目經理時,提前15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並徵得發包人的同意。繼任的項目經理須繼續履行第3.2.1款約定的職責和權限。承包人未經發包人同意擅自更換項目經理的,按3.2.1款專用條款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3.2.4 發包人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更換其認為不稱職的項目經理,承包人在接到更換通知後的15日內向發包人提出書面的改進報告。此後,發包人仍以書面形式通知更換時,承包人在接到第二次更換通知後的30日內更換,並將新任命的項目經理的姓名、簡歷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新任的項目經理繼續履行第

3.2.1款約定的權限。

3.3 工程質量保證

3.3.1 質量保證體系。承包人質量保證體系認證證書,在合同實施過程中保持持續有效,並建立本合同項下的質量保證體系。

3.3.2 實施過程的質量保證。承包人按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規範,確保設計、採購、加工製造、施工、竣工試驗、竣工後試驗和考核驗收的質量。並遵照國家有關質量保修責任的規定,對工程進行保修。

3.4 安全保證

3.4.1 工程安全性能。承包人按合同約定,並遵照建設工程設計管理條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規定,進行設計、採購、施工、竣工試驗,保證工程的安全性能。

3.4.2 現場安全施工和環境安全。承包人遵守7.8款健康、安全和環境的約定。

3.5 職業健康和環境保護保證

3.5.1 工程設計。承包人按合同約定,並遵照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建設工程環境保護條例及相關的法律規定進行工程的環境保護設計及職業健康保護設計,保證工程符合環境保護和職業健康的法律規定。

3.5.2 現場職業健康和環境保護。承包人遵守7.8款健康、安全和環境的約定。

3.6 進度保證

承包人按4.1款約定的項目進度計劃,合理有序地組織設計、採購、施工、竣工試驗和竣工後試驗需要的各類資源,採用有效的實施方法和組織方法,保證項目進度計劃的實現。

3.7 現場保安

承包人承擔其進入現場、施工開工至發包人接收單項工程或(和)工程之前的現場保安責任(含承包人的預製加工場地、辦公及生活營區)。並負責編制相關的保安制度、責任制度和報告制度,提交給發包人。

3.8 分包

3.8.1 分包約定。承包人只能對專用條款約定列出的分包事項(含設計、採購、施工、竣工試驗等)及其分包人的長名單中,進行分包招標。

本專用條款未列出的分包事項和分包人的長名單,承包人可在工程實施階段分期提交,發包人在接到分包事項和分包人長名單後的15日內,予以批准或提出意見。發包人未能在15日批准亦未提出意見的,承包人有權在提交該工作事項和分包名單後的第16日開始,將提出的擬分包事項對外分包。

3.8.2 分包人資質。符合國家法律規定的企業資質等級的分包人,方能選擇為分包人。

3.8.3 承包人不得以肢解的方式將承包的全部工程對外分包,也不得將承包的工程全部轉包。

3.8.4 分包人不得將其分包的設計、施工和貨物採購對外轉包,分包人不得再分包(採購分包中的整裝單元設備,電氣儀表的成套設備除外)。

3.8.5 對分包人的付款。承包人應按分包合同約定,按時支付分包人進度款。未經承包人同意,發包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人支付任何款項。

3.8.6 承包人對分包人負責。因分包人的任何違約行為、管理不善、疏忽或其他過錯導致工程質量出現缺陷,給發包人造成損失或導致竣工日期延誤的,承包人對分包人負責,承包人和分包人就分包工程對發包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4條 進度計劃、延誤和暫停

4.1 項目進度計劃

4.1.1 項目進度計劃。承包人編制的項目進度計劃,其中施工期限須符合合同協議書的約定。經發包人批准後實施。發包人的批准並不能解除承包人的合同責任。承包人提交項目進度計劃的份數和時間在專用條款約定。

4.1.2 自費趕上項目進度計劃。承包人原因使工程實際進度明顯落後於項目進度計劃時,承包人有義務、發包人也有權利要求承包人自費採取措施,趕上項目進度計劃。

4.1.3 項目進度計劃的調整。出現下列情況,竣工日期相應順延,並對項目進度計劃進行調整:

(1)發包人根據5.2.1款提供的項目基礎資料和現場障礙資料不真實、不準確、不齊全、不及時,或未能按14.3.1款約定的預付款金額和14.3.2款約定的付款時間付款,導致4.3.2款約定的設計開工日期延誤,或4.4.2款約定的採購開始日期延誤,或造成施工開工日期延誤的。

(2)根據4.2.4款第2項的約定,因發包人原因,導致某個設計階段審核會

議時間的延誤。

(3)根據4.2.4款第3項的約定,相關設計審查部門批准時間較合同約定的時間延長的。

(4)根據合同約定的其他延長竣工日期的情況。

4.1.4 發包人的趕工要求。合同實施過程中發包人書面提出加快設計、採購、施工、竣工試驗的趕工要求,並被承包人接受時,承包人提交趕工方案。因趕工引起的費用增加,按13.2.5款的變更約定執行。

4.2 設計進度計劃

4.2.1 設計進度計劃。承包人根據批准的項目進度計劃和5.3.1款約定的設計審查階段及發包人組織的設計階段審查會議的時間安排,編制設計進度計劃。設計進度計劃經發包人認可後執行。發包人的認可並不能解除承包人的合同責任。

4.2.2 設計開工日期。承包人在收到發包人按5.2.1款提供的項目基礎資料、現場障礙資料,及14.3.2款的預付款後的第1天,作為設計開工日期。

4.2.3 設計開工日期延誤。因發包人未能按5.2.1款的約定提供設計基礎資料、現場障礙資料等相關資料,造成設計開工日期延誤的,設計開工日期和工程竣工日期相應順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設計開工日期延誤的,按4.1.2款的約定,自費趕上。

4.2.4 設計階段審查日期的延誤

(1) 因承包人原因,未能按照5.3.1款約定的設計審查階段及其審查會議的時間安排提交相關階段的設計文件、或提交的相關設計文件不符合相關審核階段的設計深度時,造成設計審查會議延誤的,依據4.1.2款的約定,承包人自費採取措施並趕上。造成竣工日期延誤,並給發包人造成審核會議準備的經濟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2) 因發包人原因,未能遵守5.3.1款約定的設計階段審查會議的時間安排,造成某個設計階段審查會議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因此給承包人帶來的窩工損失,由發包人承擔。

(3) 政府相關設計審查部門批准時間較合同約定時間延長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因此給各方帶來的費用增加,由各自承擔。

4.3 採購進度計劃

4.3.1 採購進度計劃。承包人的採購進度計劃符合項目進度計劃的時間安排,並與設計、施工、和(或)竣工試驗及竣工後試驗的進度計劃相銜接。

4.3.2 採購開始日期。在專用條款約定。

4.3.3 採購進度延誤。因承包人的原因導致採購延誤,造成的停工、窩工損失和竣工日期延誤,由承包人負責。因發包人原因導致採購延誤,給承包人造成

的停工、窩工損失,由發包人承擔;造成關鍵路徑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4.4 施工進度計劃

4.4.1 施工進度計劃。承包人在現場施工開工15天前提交一份包括施工進度計劃在內的總體施工組織設計。施工進度計劃符合項目進度計劃的時間安排,並與設計、採購、竣工試驗進度計劃相銜接。發包人需承包人提交的關鍵單項工程或(和)關鍵分部分項工程施工進度計劃的,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4.4.2 施工開工日期延誤。根據下列約定,確定竣工日期的延長:

(1) 因發包人原因造成承包人不能按時開工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2)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時開工的,需説明正當理由,自費採取措施及早開工,竣工日期不予延長。

(3) 因不可抗力造成施工開工日期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4.4.3 竣工日期

1、承包範圍包括竣工試驗時,按以下方式確定計劃竣工日期和實際竣工日期:

(1)根據9.1款工程接收的專用條款中所約定的單項工程竣工日期,為單項工程的計劃竣工日期;工程中最後一個單項工程的計劃竣工日期,為工程的計劃竣工日期;

(2)單項工程中最後一項竣工試驗通過的日期,為該單項工程的實際竣工日期;

(3)工程中最後一個單項工程通過竣工試驗的日期,為工程的實際竣工日期。

2、承包範圍不包括竣工試驗時,按以下方式確定計劃竣工日期和實際竣工日期:

(1)根據9.1款工程接收的專用條款中所約定的單項工程竣工日期,為單項工程的計劃竣工日期;工程中最後一個單項工程的計劃竣工日期,為工程的計劃竣工日期;

(2)承包人按合同約定,完成施工圖紙規定的單項工程中的全部施工作業,並符合約定的質量標準的日期,為單項工程的實際竣工日期;

(3)承包人按合同約定,完成施工圖紙規定的工程中最後一個單項工程的全部施工作業,且符合約定的質量標準的日期,為工程的實際竣工日期

3、承包人為竣工試驗、或竣工後試驗預留的施工部位、或發包人要求的施工預留部位、不影響發包人實質操作使用的零星掃尾工程和缺陷修復,不影響竣工日期的確定。

4.5 誤期賠償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竣工日期延誤的,由承包人承擔誤期賠償。每日延誤的賠償金額,及按日累計的最高賠償金額在專用條款中約定。發包人有權從工程進度款、或竣工結算款、或約定提交的履約保函中扣除賠償金額。

4.6 暫停

4.6.1 發包人的暫停。發包人可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暫停工程實施中的任何工作。通知中列明暫停日期及預計暫停的期限。

承包人因執行此項暫停而遭受的費用增加,或因復工而增加的合理費用,由發包人承擔。因此造成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4.6.2 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暫停。根據17.1款不可抗力發生的義務和17.2款不可抗力的後果的條款約定,安排各方的工作。

4.6.3 暫停時承包人的工作。當4.6.1款發包人的暫停和4.6.2款因不可抗力的暫停發生時,承包人立即停止現場的實施工作。並在暫停期間,根據合同約定,由承包人負責照料、保護、監管的人員、工程、物資及承包人的文件等。因承包人未能盡到照料、保護和監管責任,造成損壞、變質等,使發包人的費用增加,或(和)竣工日期的延誤,由承包人負責。

4.6.4 承包人的復工要求。根據4.6.1款發包人通知的暫停,承包人有權在暫停的45天后通知要求復工。不能復工時,承包人有權根據13.2.5款調減部分工程的約定,以變更方式調減受暫停影響的部分工程。

發包人的暫停超過45天且暫停影響到整個工程,或發包人的暫停超過180天,或因不可抗力的暫停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承包人有權根據18.2款由承包人解除合同的約定,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4.6.5 發包人的復工。發包人發出復工通知後,發包人有權組織承包人對受暫停影響的工程、設備、材料、部件進行檢查,承包人將檢查結果及需要恢復、修復的內容和估算通知發包人,經發包人確認後,所發生的恢復、修復價款由發包人承擔。因恢復、修復造成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延長。

4.6.6 因承包人原因的暫停。因承包人原因所造成的部分工程或工程的暫停,所發生的損失、損害及竣工日期延誤,由承包人負責。

4.6.7 工程暫停時的付款。發生發包人的暫停時,除已完的工程按合同約定付款外,發包人須賠償因此給承包人造成的停工、窩工、倒運、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等經濟損失,並按下述約定進行永久性工程設備、材料和部件的付款:_______

(1)承包人負責採購並構成工程實體的,但尚未能按採購進度款付款的設備、材料和部件,承包人將該款項單獨列入14.6款按月工程進度申請付款或14.7款按付款計劃表申請付款的報表中,發包人按14.8款的付款時間安排支付;

(2)承包人負責採購並運抵現場的永久性工程設備、材料和部件,尚未驗收付款的部分,雙方需進行驗收交接。對其中有缺陷的設備、材料和部件,承包

人自費修復。修復合格並經發包人驗收後,根據14.4.1款工程進度款的約定,支付其中的採購進度款。

(3)發包人承擔承包人為永久性工程訂購的、尚未運抵現場的設備、材料和部件的相應款項。

(4)發包人要求承包人對已訂貨的永久性工程設備、材料和部件進行退貨時,其供應商、製造廠要求的補償、賠償等相關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第5條 技術與設計

5.1 生產工藝技術、建築藝術造型

5.1.1 承包人提供的工藝技術或建築藝術造型

由承包人負責提供的生產工藝技術(含專利技術、專有技術、工藝包)或(和)建築藝術造型(含建築設計)時,承包人對所提供的工藝技術數據、工藝條件、軟件、分析手冊、操作指導書、設備製造指導書和其他資料、其他要求,或(和)建築藝術造型及其結構設計負責。

承包人對本專用條款約定的試運行考核保證值、或(和)使用功能保證的説明負責。該試運行考核保證值、或(和)使用功能保證的説明,作為10.3.3款試運行考核的評價依據。根據工程特點,在專用條款中約定工程或(和)單項工程的試運行考核保證值、或使用功能保證的説明。

5.1.2 發包人提供的工藝技術或建築藝術造型

由發包人負責提供的生產工藝技術(含專利技術、專有技術、工藝包)或(和)建築藝術造型(含建築設計)時,發包人對所提供的工藝技術數據、工藝條件、軟件、分析手冊、操作指導書、設備製造指導書和其他承包人的文件資料、發包人的要求,或(和)建築藝術造型的要求負責。

發包人有義務指導、審查由承包人根據發包人提供的上述資料進行的生產工藝設計或(和)建築設計文件,並予以確認。在專用條款中約定工程或(和)單項工程試運行考核的各項保證值、或使用功能保證説明中各自承擔的責任,作為10.3.3款試運行考核和考核責任的評價依據。

5.2 設計

5.2.1 發包人的義務

(1) 提供項目基礎資料。發包人按合同約定、行政法規或行業規定,向承包人提供設計需要的項目基礎資料,對其真實、準確、齊全和及時負責。提供的項目基礎資料有不真實、不準確或不齊全時,有義務按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供進一步補充資料。提供項目基礎資料的類別、內容、份數和時間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發包人提供的項目基礎資料中有專利商提供的技術或工藝包,或是獨立建築師提供的建築藝術造型等,發包人有義務組織專利商或獨立建築師與承包人進行數據、條件和資料的交換、協調和交接。

發包人未能按約定時間提供項目基礎資料及其補充資料、或提供的資料不真實、不準確、不齊全、或發包人的計劃變更,造成承包人的設計停工、返工或修改的,發包人按承包人額外增加的設計工作量賠償其損失。造成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2) 提供現場障礙資料。發包人按合同約定和適用法律規定,在設計開始前,提供與設計、施工有關的地上、地下已有的建築物、構築物等現場障礙資料,並對其真實、準確、齊全和及時負責。因提供的資料不真實、不準確、不齊全、不及時造成的設計停工、返工和修改的,發包人按承包人額外增加的設計工作量賠償其損失。造成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提供項目障礙資料的類別、內容、份數和時間安排,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3) 承包人無法核實發包人所提供的項目基礎資料中的數據、條件和資料的,發包人有義務給予進一步確認。

5.2.2 承包人的義務

(1)承包人與發包人(及其專利商)以書面形式交接發包人按5.2.1款第1項提供的設計項目基礎資料、第2項提供的與設計有關的現場障礙資料。對這些資料中的短缺、遺漏和不足,承包人在收到發包人提供的上述資料後15日內有義務向發包人提出進一步的補充要求。因承包人未能在上述時間內提出補充要求而發生的損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擔;由此造成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的,竣工日期不予順延。

(2)承包人有義務按照發包人提供的項目基礎資料、現場障礙資料和行政法規規定的設計深度開展設計。並對其設計的工藝技術或建築藝術造型,及工程的安全、環境保護、職業健康的標準,設備材料的質量、工程質量和完成時間負責。因承包人設計的原因,造成的費用增加、竣工日期延誤,由承包人承擔。

5.2.3 遵守標準、規範

(1)1.5款約定的標準、規範,適用於發包人按單項工程接收或(和)整個工程接收。

(2)在合同實施過程中國家頒佈了新的標準或規範時,承包人有義務向發包人提交有關新標準、新規範的建議書。對其中的強制性標準、規範,皆須遵守,並作為變更處理;對於非強制性及推薦性的標準、規範,發包人可決定採用或不採用,決定採用時,作為變更處理。

(3)依據適用法規和合同約定的標準、規範所完成的設計圖紙、設計文件中的技術數據和技術條件,是永久性工程的設備、材料、部件採購質量、施工質

量及竣工試驗質量的依據。

5.2.4 操作維修手冊。由承包人指導竣工後試驗和試運行考核試驗,並編制操作維修手冊的,發包人按5.2.1款第1項第二段的約定,責令其專利商或發包人的其他承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操作指南及分析手冊,並對其資料的真實、準確、齊全和及時負責,除非專用條款另有約定。發包人提交操作指南、分析手冊,及承包人提交操作維修手冊的份數、提交期限,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5.2.5 設計文件的份數和提交時間。在專用條款中約定相關設計階段的設計文件、資料和圖紙提交的份數和時間。

5.3.6 設計缺陷的自費修復,自費趕上。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設計文件中的遺漏、錯誤、缺陷和不足,自費修復。使設計進度延誤時,自費採取措施趕上。

5.3 設計階段審查

5.3.1 設計審查階段及審查會議時間。本工程的設計階段、設計階段審查會議的時間安排,在專用條款約定。審查會議和發包人上級單位及政府有關部門參加審查會議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5.3.2 承包人根據5.3.1款的約定,向發包人提交相關設計審查階段的設計文件,並符合行政法規對相關設計階段的設計文件、圖紙和資料的深度規定。承包人有義務自費參加發包人組織的設計審查會議、向審查者介紹、解答、解釋,並自費提供審查過程中需提供的補充資料。

5.3.3 發包人有義務向承包人提供根據5.3.2款設計審查會議的批准文件和紀要。承包人有義務按相關審查階段批准的文件和紀要,並依據合同約定及相關設計法規的規定,對相關設計進行修改、補充和完善。

5.3.4 因承包人原因,未能按5.2.5款約定的時間,向發包人提交相關設計審查階段的完整設計文件、圖紙和資料,致使相關設計審查階段的會議無法進行或無法按期進行,造成的竣工日期延誤、窩工損失,或發包人組織會議增加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5.3.5 發包人有權在5.3.1款約定的各設計審查階段之前,對相關設計階段的設計文件、圖紙和資料提出建議、審查和確認,發包人的任何建議、審查和確認,並不能減輕或免除承包人的任何合同責任和合同義務。

5.4 操作維修人員的培訓

發包人委託承包人對發包人的操作維修人員的培訓,另行簽訂培訓委託合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5.5 知識產權

本合同涉及到一方、或雙方(含一方或雙方相關的專利商、獨立建築師)的技術專利、建築藝術造型、專有技術、著作權等知識產權的,簽訂有關知識產權及保密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6條 免責條件

6.1 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6.2 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幾種情形:

(1)自然災害:如颱風、洪水、冰雹等;

(2)政府行為(國家政策調整):如徵收、徵用等;

(3)社會異常事件:如罷工、騷亂等。

第7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發包方、承包方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______式______份,承包方執______份,發包方執______份,____________執______份。

第8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依法向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裝修總承包合同簡單 篇12

甲方:湖南省工業設備安裝公司建設雅馬哈項目部

乙方:劉士源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建設雅馬哈塗裝廠房

2、工程內容:

二、工程承包範圍

1、施工圖中土建及裝飾的所有內容。包含:砌體、構造柱、圈樑、連樑的施工;預製過樑及連樑的製作;室外附屬設施散水及排水溝;室內裝修工程的抹灰、貼磚等裝飾工程的施工;屋面除防水以外的所有工程;電纜溝、設備基礎等工程的施工;外裝飾、所有腳手架工程(包含鋼結構、門窗及其他所需腳手架);植筋等其他所有土建裝飾工程。

2、除提升設備、挖機、強力式攪拌機、灰漿攪拌機、碾壓設備的租賃外,其它所有設備和機具均由乙方租賃或採購;包含但不限於如下設備:提升設備的基礎及固定,轉運用車、振動泵及其它機具設備。鐵絲、釘子、鋼絲刷、手套、灰桶、鏟、鋁合金靠尺等其它用具及低質易耗品均由乙方採購。

三、計量方法:以施工圖按國家規範結合現場收方進行計算。

四、計價方式:按甲乙雙方確定的單價乘以實際結算工程量得出總價。

五、付款方式:按甲乙雙方核定當月工程量的 70%進行結算次月25日前付進度款,餘款在工程竣工驗收辦完結算後 30日內付清。

六、工期:本工程工期期為 20xx年9月25日至20xx年1月10日。共108天,乙方必須嚴格按照工期要求組織人力物力進行施工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後每延後一天乙方應向甲方支付1000 元/天的工期延誤費。

七、工程質量標準:乙方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範進行施工所承包項目,必須經有關部門檢查驗收後一次性合格,否則造成的各項損失概由乙方負責。

八、安全職責:乙方必須對所承包項目的施工安全進行監督和管理,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如因乙方安全管理造成的工程財產損失由乙方承擔責任。

九、材料:乙方必須對所承包項目所用的材料進行管理和保管,如因乙方未履行義務造成的財產損失乙方應照價賠償給甲方。

十、甲方職責:

1、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管理和技術服務。

2、負責乙方支付勞務費用。

3、嚴格按照施工規範要求對乙方質量進行檢查驗收。

4、甲方提供乙方的食宿方便。

5、甲方提供乙方施工用水用電所需物資。

十一、乙方職責:

1、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服從甲方管理,聽從甲方現場施工人員的安排。

2、乙方常駐現場 劉士源 必須24小時在現場指揮施工,如有事離開必須向甲方請假,徵得同意後方可離開,否則甲方可向乙方執行罰款:500元/天。

3、按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承包範圍內的各項工作,搞好安全生產文明施工

4、按約定負責已完工程的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損壞,由承包人自費予以修復。施工工序完畢後,乙方要做到工完場清,機械設備及剩餘材料按甲方要求無條件堆放到指定位臵,並保護好。

6、保護施工現場的清潔符合環境衞生管理的有關規定,承擔因自身原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7、乙方負責提供所承包工程項目工作中所需的所有機具,用具及低質易耗品;費用包乾在工程承包價內,甲方不另計費。

8、為了保證工程安全生產,促使乙方加強安全意識,乙方必須承擔相應責任:安全事故所造成損失在20xx元以下者,由乙方承擔,20xx元(含20xx元)以上部分甲方承擔70%,乙方承擔30%。

十二、違約責任:

1、因乙方責任造成工程質量不符合規範要求,工程工期未達到計劃要求,經甲方提出乙方拒不整改,或其它原因不服從甲方的領導和指揮,甲方有權責令乙方無條件退場,並只支付乙方所做工程款的70%作為乙方勞務費。

2、乙方若要求解除協議,或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繼續履行協議,乙方因賠償因此造成的所有損失。

3、因甲方及其業主單位的原因造成不能繼續履行協議,甲方應酌情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相關損失

十三、其他

1、本工程簽證計工單價為50元/工日,單項簽證在500元以內不計。

十四、本合同至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驗收並結清尾款後失效。

甲方: 乙方:

負責人(簽章): 負責人(簽章):

20xx年 9月 25 日 20xx年 9 月 25 日

裝修總承包合同簡單 篇13

甲方(發包人):

乙方(承包人): 工程位置: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地 址: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地 址:

甲方經招標確定乙方承包此工程,為進一步明確責任,保障甲乙雙方的利益,保證工程順利進行,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乙方瞭解並知悉,本合同項內工程將於建成並經驗收合格後用於出售,乙方能預見到因逾期交付,將嚴重影響甲方的銷售進度、增加甲方的各類費用和造成甲方損失,該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對最終業主的違約和對其他相關第三方的違約損失。在甲乙雙方自願以及完全清楚、理解本合同的基礎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規定,根據本工程的具體情況,雙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1.定義:

1.1.甲 方:

1.2.乙 方:

1.3.設計單位:

1.4.監理單位:

1.5.工程質量監督部門:

1.6.安全文明施工監督部門:

1.7.本項目:

1.8.本工程:

1.9.本合同:

1.10.合同價款:指甲乙雙方在本合同中約定,甲方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約定完成承包範圍內全部工程並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的總價款(包含安全、文明施工的措施費、塔吊基礎、及各分包工程施工的相關配合費);

1.11.開工日期:指甲、乙雙方在本合同中約定,乙方進場開始施工的日期,

具體開工日期以甲方下達的開工日期為準;

1.12.竣工驗收:指乙方全部完成施工任務後,由甲方組織,乙方、監理單位、設計單位、地質勘查單位、質量監督單位等相關單位和機構參加的對工程的驗收。通過本驗收的日期為竣工日期。通過本驗收僅代表工程已經符合國家的最低質量要求,並不代表工程質量已經實際達到雙方約定的竣工要求,故而不能視為工程已達到可以移交給甲方的標準;

1.13.完工日期:指甲乙雙方在本合同中約定,乙方完成承包範圍內工程的確切日期;

1.14交付日期:指工程質量達到本合同約定之標準,乙方完成所有細部檢查和整改,通過甲方最終驗收後,將工程全部移交給甲方的日期;

1.15.圖紙:由甲方提供,滿足乙方施工所需要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説明和有關資料);

1.16.書面形式:指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的手寫、打字、複印、印刷的並以紙為載體的各種通知、任命、委任、證書、簽證、備忘錄、報告、報表、函件及經過確認的會議紀要、電報、電傳、電子郵件等;

1.17.三方合同:為了明確權利責任的需要,由甲方、乙方以及參與實施(或供貨)的第三方共同簽署的工程施工或供貨合同;

1.18.現場:指為實施本工程由甲方提供的用於本工程施工的場地,包括在合同或圖紙中由甲方具體指定施工使用的其他場地;

1.19.通知、同意、批准、證書和決定:除另有規定之外,合同文件中提及的由甲方發出、給予的任何通知、同意、批准、證書或決定均應是以書面形式體現;

1.20.通知:本合同中規定的通知方式以本合同及附件載明的方式為準。雙方保證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有效性,並對其負全部責任。一方住所地、電子郵箱等通訊聯繫方式發生變化或電話等通信聯繫方式發生變化的,均應及時以書面方式告知對方,否則對方因無法盡到通知義務導致的後果應由未被通知方自行承擔。

1.21.天(日):除合同另有約定外,均指日曆天。

2.合同文件內容及解釋次序:

2.1.構成合同的文件應能相互解釋,互為説明。除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解釋次序如下:

2.1.1本合同簽訂後雙方達成有關對本合同的補充、變更等書面材料;

2.1.2本合同及其附件;

2.1.3中標通知書(或定標書);

2.1.4投標書及其附件;

2.1.5招標過程中雙方來往的書面文件;

2.1.6招標文件;

2.1.7規範、標準、圖紙及有關技術資料。

2.2標準及規範:

2.2.1本合同適用的規範包括國家及地方現行的設計、施工及驗收規範、規程、標準、要求和圖集等;

2.2.2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範的,乙方應按甲方要求的時間和技術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甲方、監理組織有關專家論證認可後執行;

2.2.3雙方各自配備所需的標準、規範等文本材料。

2.3圖紙和資料

2.3.1甲方於合同簽訂後3套製作竣工圖所用圖紙),並要求乙方在施工現場隨時保留1套完整的圖紙,以供甲方、監理有關人員查閲;

2.3.2如甲方提供的圖紙、資料不完整的,乙方應在該項工程或分項工程開工 7 日前向甲方提交應補充圖紙及資料的使用時間表,列明在不影響進度的條件下,甲方在整個工期內應向乙方提供補充圖紙及資料的種類及最後期限。在工程施工過程中,乙方應提前3 日以書面形式向甲方進行提示;

2.3.3乙方需要增加圖紙套數的,甲方可代為複製,複製費用由乙方承擔;

2.3.4乙方保證只將圖紙、資料用於本次招投標及本合同履行,不得將圖紙、資料的任何內容泄漏給第三方。

3.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工程地點:工程層數:結構型式:

4.工程承包方式及承包範圍

4.1、承包方式:本工程除註明外均採用包工包料包配合費(含安全文明措施費)大包乾的承包方式。

4.2、包乾承包範圍:

4.2.1、土建工程按施工圖施工,具體內容如下:

a、基礎形式:除5#樓塔樓範圍為筏板基礎:包括基坑(槽)挖、運土方,基坑支護及土方回填夯實。±0.00以下7.50米範圍內(含±0.50米內)施工圖中的全部土建工程內容在包乾總價範圍內。

b、主體工程:±0.00以上施工圖中的全部土建工程內容(含廚房煙道及所有GRC構件)在包乾總價範圍內。

c、樓地面工程:地下車庫地面均按圖紙施工;5#樓±0.00地面均按圖施工;樓梯間的休息平台、踏步水泥砂漿面層壓光;樓面只做到結構層(結構層必須結實平整且有紋路、無凹凸不平現象),不做找平層,廚房、衞生間防水均按施工圖施工。

d、門窗工程:所有門窗(含百葉窗)均為外包工程不在包乾總價範圍內,但其所有門窗洞口周邊的塞縫、收邊均在承包範圍內。

e、裝修工程:住户室內牆面除衞生間為水泥砂漿糙面外,其餘為混合砂漿抹面(中級抹灰標準);天棚為刮兩道膩子(陽台天棚、飄線底、檐口底為刮兩道膩子後刷內牆漆);樓梯間及公共部分牆面為混合砂漿抹面(中級抹灰標準)後刷內牆漆;外牆按施工圖要求施工(包工不包料:料指外牆面磚)在包乾總價範圍內;室內所有樓梯欄杆、扶手及陽台欄杆均為外包工程;室內所有貼面、裝飾吊頂均為外包工程,但應負責上述分包項目的封堵及收口工作。

f、取消施工圖中的外牆保温做法和樓層面上的保温層做法,地下室底板、側壁、頂板和屋面層的防水保温層均按施工圖施工,在包乾總價範圍內。

j、水、電安裝工程包工不包料,所有預留孔洞、衞生間的管道孔洞預留、封堵、防水層均在包乾承包範圍內。

h、樓層及屋面的避雷設施及裝置、屋面和陽台的落水管(包工不包料:料專指落水管)、室外台階、散水均按圖施工,在包乾總價範圍內。

4.3、乙方負責該工程凡屬國家及行業規定的報建規費(指該由乙方負責的費用)團體人身保險費、營業税和個人所得税等各項規費和税款的繳納。

5、合同工期

5.1開工時間:

5.2竣工時間:

5.3合同工期:為210天(為日曆天數,含節假日和雨雪天)。

6、進度計劃

6.1、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乙方於開工前7天內向工程監理和甲方提交正式的施工組織設計方案,甲方及其工程監理在收到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後的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未確認的視為同意。

6.2、乙方必須按甲方及監理方確認的施工進度計劃組織施工,並接受甲方及監理方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度遲於計劃要求時,乙方應按甲方及監理方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經甲方及其監理方確認後執行。因乙方的原因導致實際進度遲於進度計劃,乙方無權就改進措施提出追加合同價款。

6.3、重要時間節點:5#樓工程開工後110天內需交付三樓(或四樓)四套毛胚房給甲方進行樣板房精裝修施工(毛胚房標準按合同相關約定)。

6.4、工期延誤

6.4.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經甲方確認簽證,工期相應順延,但甲方不給予乙方任何誤工經濟賠償。

①甲方及其監理方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所需指令、批示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的;

②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未按雙方約定的時間進場或交驗時發現缺陷需要延誤時間的;

③因設計變更或修改導致增加的工程量一次增加超過工程總價款5%的; ④連續停電、停水72小時及當地村民小組干擾等其它原因每次在5天以上的。

6.4.2乙方在上述四種情況發生後3天內,就延誤的工期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報告,甲方在收到報告後5天內予以確認,逾期不予確認及不提出修改意見的,視為同意順延工期,其它情況不得計算工期順延時間。

6.4.3乙方必須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機械、設備、材料退場日期和工程竣工日期以及甲方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否則每拖延一天,按每天5000元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承擔因延期所引起的相關補償、賠付、訴訟等所有費用。

7、工程質量管理和驗收

工程質量按國家頒佈的《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評定驗收,一次性驗收達到合格工程標準。

乙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範和設計圖紙的要求以及監理工程師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全面接受工程監理人員的檢查檢驗,併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

工程質量若達不到約定標準的部分,一經發現,乙方必須按要求拆除後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約定標準。因乙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標準,由乙方承擔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隱蔽工程驗收,乙方應先進行自檢,並在隱蔽工程驗收前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及工程監理方驗收。乙方做好驗收記錄,經甲方及其工程監理驗收合格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乙方方可進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乙方在甲方及其工程監理限定的時間內整改到位後須重新驗收。無論工程是否進行驗收,當甲方和有關部門要求對已隱蔽的工程重新檢驗時,乙方應按要求進行剝離或開孔,並在檢驗後重新覆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全部費用,並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乙方承擔發生的全部費用,工期不予順延,並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相關責任。

工程竣工後由乙方提出申請,甲方組織有關部門按照國家現行質量驗收評定標準現場驗收;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乙方一週內向甲方移交工程項目所有技術資料。

本工程質量等級:確保合格工程,爭取 市單項優良樣板工程,若獲得 市優良樣板工程,給予一次性30000元獎勵,否則處於10000元罰款。

8、圖紙

本合同簽署生效後三日內甲方向乙方提供圖紙4套。乙方必須在施工現場保留一整套圖紙,以供甲方及其監理方等有關人員查閲。乙方對圖紙不得複製、外借、轉移、遺失、不得在本工程以外其他任何地方使用。如有,由此引發的後果由乙方負責。如甲方提供的圖紙、資料不完整時,乙方應在該項工程或分項工程開工前14日之內向甲方提交圖紙及資料的使用時間表,在不影響進度的條件下,甲方在整個工期內應向乙方提供補充的圖紙及資料。

9、材料設備供應

工程所需材料原則上由乙方採購、供應、保管、使用,如甲方需採購供應材料的,乙方必須予以支持配合。

乙方採購的材料、設備均需具有“三證”(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產品質量證書)經甲方及其監理方認可並現場取證取樣送檢合格後方可使用。若使用非合格材料,必須拆除返工,其返工費用由乙方負擔。乙方承諾在本工程項目中不使用任何“假冒偽劣”產品,如發現使用假冒偽劣產品,視情節嚴重程度每次懲罰承包單位人民幣伍萬至壹拾伍萬元,此懲罰款項在最近支付工程款時扣除。

乙方承諾本工程中使用的鋼材按施工圖中標明的等級標準,全部採用國家正規廠家的優質產品,基礎和主體結構全部使用商品混凝土。

甲方提供的材料質量不合格的,乙方有權拒絕使用。甲方提供的材料須運至乙方指定的地點,交乙方驗收保管或由乙方憑甲方提供的提貨單直接到指定的地點提貨,乙方只收取運輸費用,不再收取其它費用。

10、工程造價的確定和結算付款辦法

10.1、依據本合同第4條工程承包方式及承包範圍中各項條款,包乾價格為:

包乾價。工程總承包價款以包乾單價乘以實際建成的建築總面積確定為工程總價款,此包乾總價款為最終包乾總價款(此包乾總價款已包含安全文明施工的措施費),無論市場物價如何變化均不作任何改變。建築面積的計算方法執行合同簽訂時的湖北省20xx年建築定額建築面積計算標準。

10.2、雙方約定合同價款的其他調整因素:因設計變更或合同承包範圍外的項目可作調整。

10.3、付款辦法:按總包乾價款分期分批付款(增減工程量在工程竣工後,按投標定價時的下浮比例進行結算):①、5#樓:基礎工程至±0.00完成並經甲方驗收合格後,支付實際完成合格工程量價款的 60% ;±0.00以上主體工程每完成五層並經甲方驗收合格後,支付實際完成合格工程量價款的 ;外牆裝修工程完成並經甲方驗收合格後,支付至實際完成總承包合格工程量價款的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並交付辦理審定結算(含圖紙、資料移交),在一個月後支付至總承包價款的票,(①須提供同期材料進場報驗、材料送檢檢驗報告和相關隱蔽工程驗收資料;②扣除同期甲供材料款)剩餘合同結算總價款的5%作為質量保證金,工程質量保修期滿兩年後(除有防水要求的分部分項工程外)無質量問題,經甲方確認後15天內一次性無息付清餘額;有防水要求的分部分項工程的質保金(結算時分列項)在防水保修期滿五年後15個工作日內無息付清餘款。

10.4、乙方在合同簽訂前向甲方繳納合同履約保證金:5#樓為人民幣萬元整;合同履約保證金必須轉入建設單位指定的法定賬户上,合同履約保證金:在主體結構工程量完成至50%後,不計利息退回合同履約保證金。

10.5、甲方提供給乙方的材料按乙方議標時預算書的單價乘以實際供應量計算金額,分期分批抵扣工程進度款。

10.6、合同總承包價款包含施工乙方應繳納的各項税費,在施工過程中由乙方按照工程進度和國家政策規定向有關部門交納。甲方支付工程款時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建築安裝工程發票進行支付。

11、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11.1、甲方任命施工現場代表,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代表本人簽字後,以書面的形式送達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的時間後生效。乙方的要求、請求和通知,以書面的形式由乙方代表簽字後送達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

11.2、甲方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場地應具備施工條件、保證主幹道路暢通。

(2)將施工所需的水、電接至施工場地。

(3)進場前提供工程地質資料。

(4)在開工前,辦理由甲方應辦理的證件、批件。

11.3、乙方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簽訂本合同前,提供營業執照、企業資質證書、法人委託書、項目經理證書、項目經理身份證、資金證明和施工組織設計方案、施工現場平面佈置圖、施工許可證。

(2)提供施工進度安排、創優工程計劃。施工進行後,每月25日前向甲方代表、工程監理人員報送月報表。

(3)承擔夜間施工照明及施工安全保衞工作。

(4)工程竣工驗收前由乙方負責施工項目的所需費用。

(5)文明施工工程以項目總平面紅線範圍作為施工場地。施工平面佈置須考慮周全,並經甲方、監理方書面審核後方可實施;

1)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及地方政府頒發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規範、條例,遵守甲方的現場管理規定,若達不到上述規範、條例及甲方規定的標準,甲方及監理方有權要求乙方停工整改,工期不順延;

2)乙方現場辦公室應配置齊全、完好的辦公設備,包括複印機、電腦(可上網)、打印機、傳真機等;

3)乙方全體現場施工管理人員應統一服裝,各工種之間安全帽應有區別,全部施工人員應佩帶工作牌(應標明工作單位、人員姓名及照片、工種等信息);

4)所有的安全防護網(密目)應採用全新、完好整潔的阻燃型產品,並在施工過程中對污染、毀損部分及時更換;

5)施工期間,乙方應及時整理和清運各層平面的機械、工具、材料、建築垃圾等,做到工完場清;工程建設中每個樓層的多餘材料、建築垃圾必須及時清運,以上物品在確認不需要時應按甲方要求清運出工地。否則,乙方每次向甲方支付違約金1000元;

6)乙方應嚴格遵守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的規定,並辦理施工場地交通、噪聲、環境衞生和場外污染等有關手續,發生的費用及造成的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7)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工地範圍內設立與項目工程質量、安全無關的標語和廣告。

8)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目標:若獲得咸寧市單項工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雙優工程,給予一次性30000元獎勵,否則處於10000元罰款。

9)乙方應做的其它工作:按甲方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安排施工,負責施工現場次道路的修築和水電錶至施工點的管線安裝工料費用。費用由乙方承擔;②施工臨時工棚(含鋼筋製作棚、安全通道及相關操作棚),生活設施由乙方自行解決,費用自理;③施工用水、電由乙方安裝水錶、電錶,費用由乙方承擔;④負責辦理施工許可證手續,費用由乙方承擔;⑤施工結束後,負責及時清理施工現場和樓層各户一切建築垃圾和乙方的障礙物;⑥負責大型機械進、出場及安裝拆除費用。

12、項目班子及現場管理

12.1、乙方施工現場人員必須服從甲方代表和工程監理的統一管理。在現場施工過程中,甲方根據現場生產情況有權提出對乙方項目班子部分或者全部成員進行調整,亦有權對乙方不合理的施工管理程序進行調整,若被拒絕或變相拒絕,則甲方有權下達停工令,並視情節輕重收取乙方違約金20xx元~5000元(只需知會乙方,不須經乙方簽字認可,下文中關於違約金的約定與此相同)。由此產生的工期延誤、質量整改、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並且工期不順延。

12.2、乙方項目部的全部管理、技術、特殊工種等施工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甲方有權檢查乙方人員的持證情況,對不按規定持證的人員甲方有權利勸其退場,並每人每次對乙方收取違約金人民幣1000元。項目部主要管理人員: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和施工主管在施工期間在未經得甲方書面的允許,不得隨意更換,否則每次對乙方收取違約金人民幣3000元。

12.3、因為乙方施工管理不善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12.4、乙方保證不拖欠民工工資,因拖欠民工工資所引發的一切糾紛由乙方負責。

12.5、乙方無條件的接受政府質量監督部門、甲方及其監理的監督和管理。 12.6、乙方承諾,經過甲方最終認可的施工現場項目班子不變,並且施工組織設計文件中技術、質量安全保證體系、文明施工等非經濟性管理陣容不變。不因為工程質量等級到達優良而追加任何費用。

12.7、施工樣板質量預控:

本工程施工實行樣板引路制,包括重要的部位、關鍵的節點、新工藝新材料的應用等(配齊國家及地方頒佈的相關施工規範和中南地區標準圖集),特別是關於滲漏方面的必須實行樣板引路制。主要步驟如下:

明確工藝流程:樣板製作之前由甲方工程部、監理單位牽頭,乙方配合實施,根據設計要求、施工技術細則、相關的規範、法規等明確工藝流程和質量標準。

製作統一樣板: 甲方工程部根據工程情況,在開工前明確需要製作樣板的清單,統一施工。同一分部分項工程,只能統一採用一個樣板。

樣板做法: 施工工藝流程明確後由乙方編寫施工方案和質量控制要點,監理單位編制監理實施細則和質量檢查標準,經審核後由乙方實施,製作樣板時要顯示每道工藝的結果,由一系列樣板組成,而不僅僅是顯示完成面的情況。

樣板確認:樣板做好後必須經甲方及監理方確認,並辦好書面手續。參與檢查確認的單位部門包括:甲方工程部、監理單位和乙方技術負責人。

樣板交底: 樣板確認以後,由乙方技術負責人對施工班組進行交底,監理單位監督檢查,並作好書面記錄。

1) 施工難點以及容易發生質量通病(包括但不限於深基坑、防水、隱蔽工程、外牆裝修)的地方,乙方應報施工方案經監理及甲方工程部確認後方可實施。

2) 各分部分項工程開工前,甲方及監理方有權審核乙方的技術交底情況,檢查各項準備工作,包括操作人員的上崗證,各種材料的質保書、出廠合格證、取樣複試,機械器具的準用證等。

3) 針對各類裂縫和滲漏現象,特別是加氣砼砌體外牆面裂縫和廚房、衞生間、門窗及屋面防滲漏措施,編制相應的專項控制方案,經甲方及監理方審批後方可實施,否則每項處於3000~5000元罰款。

檢查和返工:

1)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相關施工規範及規程、質量標準和圖紙設計要求以及甲方、監理方根據合同約定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監理的檢查、檢驗,併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同時根據要求向甲方及監理方提供與工程質量有關的技術資料、標準等相關全部資料;

2)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的部分,乙方應按甲方和監理方的要求進行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約定標準,由乙方承擔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隱蔽工程驗收:

1)隱蔽工程在具備隱蔽驗收條件前,乙方應進行自檢,並在隱蔽驗收48小時前以書面形式通知監理方、甲方驗收。通知包括乙方自檢的記錄、隱蔽工程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乙方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監理方、甲方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乙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乙方在監理方、甲方限定的時間內整改完並重新驗收;

2)經監理方、甲方驗收其工程質量符合規範、標準和設計圖紙等要求,驗收合格24小時後,監理方、甲方如不在驗收記錄上簽字,視為監理方、甲方已經認可驗收記錄,乙方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3)對於關鍵工序施工完畢後,必須經監理方、甲方驗收合格並簽字後(乙方應在驗收前向甲方提交三檢記錄、施工交底記錄等資料),方可進行下道工序

施工,否則每次收取乙方違約金20xx元人民幣,並且暫停支付該部分進度款,直至甲方確認該部分工程合格為止。關鍵工序驗收超過2次不合格的,其後每超過1次支付違約金3000元人民幣。

4)對有防水要求的地下室底板、側壁、頂板、屋面、衞生間、陽台、露台、外牆等均應進行淋水或閉水試驗,並經驗收合格後才能進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5)為維修方便,乙方應在工程隱蔽之前,向甲方提交每户的水電管路佈置圖,詳細標註各種管線的具體位置和詳細尺寸,並在實體結構上標註;

6)為保證施工質量,施工難點以及容易發生質量通病(包括不限於土方、防水、模板、門窗安裝等)的地方,乙方應先報專項施工方案經甲方及監理方確認,甲方及監理方可根據實際情況要求乙方做施工樣板(包括砌體、抹灰、塗料、門窗安裝、防水、面磚等),樣板經甲方驗收合格後,乙方方可按樣板進行大面積施工;

7)為了更好保證防水工程質量,甲、乙雙方約定如下:

① 防水施工前,乙方必須編制防水專項施工方案,報監理方、甲方審批,經批准後嚴格按照施工規範、圖紙、專項方案進行施工,防水專項施工方案未編制或未獲審批,嚴禁進行防水工程施工。

②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在國家規定的保修期限內( 具體期限見附件 1-1),如頂板、屋面、牆面、衞生間、露台、陽台、地下室、門窗、給排水管道等出現滲漏現象等質量問題,乙方須無償進行及時徹底的修復並滿足有關規範和標準,且乙方應承擔甲方由此向購房人或其他第三方承擔的全部責任。

③保修期間,乙方必須配備相應且充足的人員、工具、材料,並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前維修完畢。如乙方怠於履行保修義務,每延誤一天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20xx元。如延誤5日以上乙方仍不維修,則甲方有權另行委託第三方維修,所需費用可從質保金中扣除,乙方不得以第三方收費過高或未經其確認為由進行抗辯。如牽涉其它分包施工內容,則應牽頭協調其它分包進行維修;如出現責任不明時,乙方應先獨立或協調相關單位進行維修,然後再判斷責任,向責任單位索賠,而不應以責任不明拒絕維修。否則,甲方有權直接認定責任方就是乙方,並

另行委託第三方維修,所需費用從質保金中扣除,乙方不得以第三方收費過高或未經其確認為由進行抗辯。另外,乙方還應向甲方支付第三方維修費用3倍的違約金,同時還應承擔因此給甲方、業主造成的全部損失。

8)重新檢驗

當甲方、監理方要求對已經驗收合格的隱蔽工程重新檢驗時,乙方應按要求進行剝離或開孔,並在檢驗後重新覆蓋或修復。重新檢驗合格,賠償乙方已發生的直接經濟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重新檢驗不合格,乙方承擔發生的全部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2.8、乙方必須提前做好該基礎檢測的相關配合工作。

12.9、乙方無條件及時上報並提供給甲方及其監理方以及政府質量監督部門所要求的資料以及手續,如果不及時提交,甲方有權一次收取乙方違約金20xx元。

12.10、因為施工質量原因無法達到設計要求以及驗收規範要求,甲方或監理方提出整改,乙方未能及時整改或者拒絕整改要求的,甲方每次收取乙方違約金3000-10000元。

12.11、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甲方發出的相關指令不能被拒絕,指令中變更的部分不再進行誤工賠償。如果乙方拒絕或變相拒絕,甲方則按照變更內容結算款的200%從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且不需要經過乙方的同意。因乙方拒絕實施變更造成的工期延誤不予順延。

12.12、杜絕一切轉包現象的發生;如果發現乙方有將工程轉包的現象,甲方有權拒絕支付工程款,解除合同,並對已繳納的合同履約保證金進行沒收。

12.13、由於乙方原因造成設備基礎和預埋件、預埋管不符合要求時,由乙方無償進行修正。

12.14、成品、半成品和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在竣工前由乙方負責保護,並不計取保管費用。

12.15、任何分部分項工程及主體工程驗收不合格均不能減輕或免除乙方應負的質量責任。因驗收或重複驗收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

12.16、乙方應保證施工過程中,對工程使用的材料、數量、工程量及相關資料作好記錄並及時整理,並且應保證全部質檢資料與工程的實際質量情況相符合,做到真實完整,並對此承擔法律責任,不允許編制虛假資料隱瞞工程的質量缺陷。一旦發現乙方有上述行為,甲方有權停止支付剩餘工程款,並保留追索補償的一切權利。

12.17、施工現場質檢工程所發生的相應招待費用由乙方承擔;政府各部門的行政收費由雙方按照政府相關法規文件執行。現場施工引起的如環衞、城管、公安、環保等部門要求交納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13、工程變更

13.1、甲方有權對設計圖紙不合理部分進行調整及變更(經設計部門認可),乙方應及時按變更進行施工,不得拒絕。設計單位提出的設計變更,必須經甲方工程部總工程師簽署後生效(其中當工程變更及簽證涉及到合同價款時,必須還要有甲方總經理 先生與成本部總經理 先生共同簽字蓋章後方能進入結算程序),乙方才能按圖進行施工;

13.2、乙方發現設計錯誤或不合理之處,應及時通知甲方和設計單位,由設計單位(或甲方)重新提供設計變更文件,經甲方簽字批准蓋章後方可實施;

13.3、乙方應對施工圖仔細閲讀和審查,將施工圖紙的技術缺陷等問題在施工前一併提出,在正式施工圖紙會審及圖紙交底記錄日期之後由因施工圖紙技術缺陷等問題引起的變更和洽商,導致的費用和工期損失的,由乙方承擔所有的損失,且工期不予順延。

13.4、乙方在施工前提出的合理化建議,如被甲方採用,或乙方在施工前及時糾正圖紙錯誤,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酌情予以獎勵。

13.5、因乙方擅自變更設計所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甲方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工期不予順延。

13.6因乙方原因,如施工質量問題或施工安排不當等導致設計變更而發生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工期不予順延。

13.7、如圖紙(或施工方案)由乙方進行設計,因設計質量問題引起的責任由乙方承擔,同時工期不予以順延。

13.8、甲方提出的對已完成的工程進行變更,乙方應在上述變更施工前將施工方案報甲方確認;對於可能重複利用的材料設備,乙方應小心保護,屬乙方拆除時未採取保護措施或拆除後保護不當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13.9乙方的任何更改均需依據甲方提供的設計變更單。乙方應審核變更籤證單是否符合甲方制定的設計變更程序,對執行不合格設計變更單引起的損失及責任由乙方自已承擔。

13.10、關於變更的其它條款見《關於設計變更、現場簽證的協議》。

工程的變更或工程量的增減需經甲方、設計方、監理方、乙方共同商定,並由設計方出具變更手續方可變更。工程量的增減要一事一報一批,並在48小時內報甲方法人代表批准,同時,須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確認的資料才能作為決算依據。

14、安全、文明施工

14.1安全、文明施工:開工前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生產方針、管理目標及保證體系,並設專職安全員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等各項措施進行落實。

14.2開工前,對所有現場施工人員購買團體保險,並向甲方出具購買團體保險的憑證,否則不予開工。

14.3主體及外牆裝飾施工時必須搭設落地式和型鋼懸挑式雙排(扣件式)鋼管腳手架,搭設前應編制落地式腳手架專項方案,垂直運輸設備(塔吊、施工電梯)安裝前編制專項方案,凡出現人身傷亡事故、設備機械事故、材料丟失等均由乙方負責全部經濟責任與法律責任,一概與甲方無關。

14.4外架採用Ф48×3.5鋼管搭設,搭設時嚴格執行《腳手架規範》同時做到:①外立管刷黃色防鏽漆及剪刀撐刷黑、黃相間防鏽漆;②外架每2~3步設黑、白相間的擋腳板(45°線條);③5#樓外架在四層和十一層處周邊搭設3.5~4.5m寬的安全擋板;④在每側外架面懸掛不少於5條安全、質量標語(藍底白字橫幅);

14.5在5#樓主入口處搭設一條(4.0m×4.0m)安全通道(長度按現場實際要求,但不少於6.0m),上部周邊封廣告布(懸掛相關警示標誌),搭設鋼筋操作棚及砂漿機棚,周邊封廣告布(有相關警示標誌);

14.6在施工現場醒目位置懸掛相關警示標誌,搭設鋼筋操作棚及砂漿機棚,棚頂周邊900~1200MM高封廣告布(有相關警示標誌);

14.7施工現場地面硬化率不少於50%;

14.8臨邊、洞口防護(掛設安全網和警示標誌);

14.9施工現場佈置一個不少於30人會議室。

15、違約、索賠和爭議

除本合同已在各條款列明的罰款與違約責任外:

15.1、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按時支付工程進度款和工程竣工結算價款;甲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甲方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並順延延誤的工期。甲方賠償乙方損失的計算方法或者甲方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計算方法按本合同約定,未約定的,雙方協商。

15.2、乙方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工期或甲方及其監理同意順延的工期完工或竣工;因乙方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協議書約定的質量標準;乙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乙方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賠償方式按合同約定,未有約定的,雙方協商。

15.3、一方違約後,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15.4、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當事人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守約方可向通城縣人民法院提取民事訴訟。

15.5合同變更及解除

本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合法理由提出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違約方向守約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20%作為違約金。因違約方解除本合同造成守約方的其它經濟損失的,違約方仍需賠償。

16、組成合同的文本

本建築工程承包合同書:

1、本合同協議書

2、施工圖紙及工程補充説明

3、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7、合同生效

本合同正本肆份,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二份。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須經雙方法人簽字並蓋章後生效。

18、本合同有效期限:雙方履行完該合同約定的全部條款後本合同自動失效。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蓋章):

裝修總承包合同簡單 篇14

發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工程項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甲、乙雙方經友好洽談和協商,甲方決定委託乙方進行居室裝潢。為保證工程順利進行,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甲方裝飾住房系合法居住。

2. 工程地址:

3. 居室規格: 。

4.工程內容:施工圖。

5.工程開、竣工日期: 年 月 日開工, 年 月 日竣工,工程總天數: 天

第二條:工程價款:大寫 (¥ 元)。

第三條:質量要求

1. 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種、規格、名稱、經雙方認可。

2. 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項目或特殊質量要求,雙方應確認,增加的費用,應另簽訂補充合同。

3. 凡由甲方自行採購的材料、設備,產品質量由甲方自負;施工質量由乙方負責。

第四條:材料供應

1.乙方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價格條例規定,對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實行明碼標價。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應用於本合同規定的裝潢工程,非經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第五條:付款方式

1.合同一經簽訂,甲方即應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費的50%;當工期進度過半( 年 月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費的40%。剩餘10%尾款待甲方對工程竣工驗收後結算。

2、甲方在應付款日期不付款是違約行為,乙方有權停止施工。驗收合格未結清工程價款時,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條: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遲完工,每日按工費的1%作為違約金罰款支付給甲方,直至工費扣完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遲完工,每延遲一日,以工程價款中人工費的1%作為誤工費支付給乙方元。

2.由甲方自行挑選的材料、設備,因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和工期,其返工費由甲方承擔,由於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變。

第七條:工程驗收

1. 工程質量驗收,除隱蔽工程需分段驗收外,待工程全部結束後,乙方組織甲方進行竣工驗收。

2.乙方通知甲方進行工序驗收及竣工驗收後,甲方應在三天內前來驗收,逾期視為甲方自動放棄權利並視為驗收合格,如有問題,甲方自負責任。甲方自行搬進入住,視為驗收合格。

第八條:其它

1. 本合同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

2. 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裝修總承包合同簡單 篇15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勞務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保證本工程的施工質量、進度、安全,達到國家相關部門規範要求,明確雙方的責、權、利,在雙方反覆協商、平等、自願的條件下,甲方現將土建工程、裝飾工程和水電安裝及圖紙所表示的全部工程內容和內外腳手架(臨時設施、安全腳手架在內)的搭設及所有工程內容所需的週轉材料費等承包給乙方進行施工管理,協議如下: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址:

三、工程具體內容及範圍

1、灰工:砌體、抹灰、現澆砼、屋面(包括各種用具如灰槽、灰桶、鏟、線、手推車、振動棒、電纜線、燈具、安全帽等。

2、鋼筋工:鋼筋的製作、安裝、焊接綁紮(包括各種機械設備和安全防護棚,如:電焊機、對焊機、切割機、彎鋼機、軋鋼機、切割片、扎絲、機械所用的從三級配電箱引出的電纜線、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繩等)。

3、木工、架子工(含週轉材料)木工、架子工所用的一切工具(如圓盤鋸、刨鋸、搬手等)。週轉轉材料包括:鋼管、扣件、U型卡、鋼模、角鋼、木方、木板、大模板、對拉桿、蝴蝶卡、PVC穿樑套管、釘子、鐵絲、封口膠(板2<5mm),水平安全網、密目網、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繩、扎絲、鋼管油漆等)。

4、塔吊(兩台):只包括使用塔吊的各班組的信號工的工資。

5、攪拌機:乙方派工安裝,小型維修保養費。

6、外牆貼磚(包括一切工具、吊籃及安全設施等)。

7、建築物外牆以外設計的散水(以施工圖為準)。

8、安全防護設施及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等(如:三寶四口五臨邊、攪拌機防護棚、鋼筋加工場防護棚、安全通道、臨設防護棚、水平防護、垂直防護、道路暢通、場地清潔等,以達州市質安站驗收合格為準)。

9、門窗等後塞口的施工(補縫、抹灰收口等)。

10、公共部分裝修(樓梯間、牆面地面裝飾)。

11、土建、裝飾的施工圖紙所表示的全部工程內容及設計變更部分。

12、水電安裝:主水主電及施工圖紙表示的預埋主水主電管件。

13、不包括:

(1)柔性防水(屋面、廁所)

(2)油漆(但包括樓梯間的鋼欄杆、避雷帶和外露鐵件、油漆、人工費)。

(3)消防四、承包單價 ±0.00至屋面圖紙所表達的及以上條款所約定的工程量,按130元/m2(按實際建築面積計算)。若外牆磚改為100×100規格,本價款按125.2元/m2計算。

五、付款方式

1、乙方墊資修建至±0.00層基礎完成後,甲方第一次支付工資進度款,基礎完成量滿15萬元,作為乙方交納履約保證金;基礎完成量超過15萬元以上的部分(需甲方項目負責人確認)按70%支付乙方工資進度款(此項單價詳附件);此後甲方根據乙方月施工進度,按當月所完成工程量(需甲方項目負責人確認)費用的70%支付乙方工程進度款。

2、房屋竣工驗收合格後雙方組織人員進行決算,決算雙方確定後,餘下部分在3個月內由甲方付清。

3、乙方交納履約保證金15萬元,在主體結構封頂並驗收合格後30日內返7.5萬元,在房屋竣工驗收合格後30日內返7.5萬元,此履約保證金不計息。

六、質量要求和管理辦法

1、乙方應嚴格按照施工圖、國家現行的施工驗收規範施工,確保工程質量。

2、凡在施工中出現不合格的質量問題,由乙方自行返工並承擔由此所發生的一切返工費用,並賠償甲方的材料款,並從當月進度款的工資發放中扣出。

3、砌體、抹灰

(1)磚磚體要求垂直度、平整度、飽滿度、觀感等符合規範要求。

(2)抹灰面:要求平整、垂直、光滑無明顯的沙眼現象。

(3)磚不能亂砍、半截磚必須用在牆上,做到亂磚不亂牆,當天的水泥砂漿必須用盡,否則每公斤按2元罰款,架上堆磚不能過高,架上嚴禁亂拋磚頭和工具,違者罰款50元/次。

4、砼面(樑、天棚、樓地面)不抹砂漿或找平層,若驗收不合格需進行處理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並在當月進度款中扣除,所有砼面要求無蜂窩、麻面、孔洞、露筋、垂直度、平整度、表面光滑符合規範要求。蜂窩、露筋、孔洞每處罰款100元。

5、木模要求有足夠的鋼度、強度和穩定性,樑暴模罰款1000元/m,板塌陷罰款(人民幣)1000元/m2,現場發現應立即簽字備案,並在當月工程進度款時扣除,若乙方不簽字備案即自行解除合同,所做工資按50%進行結算,且履約保證金不退還。

6、鋼筋:鋼筋的損耗不能超過預算損耗量,超過部份由乙方按原價賠償,節約部份按50%進行獎勵,鋼筋的製作安裝綁紮,焊接必須符合施工規範要求,樑、板的負彎筋上、下層必須分開,達到主體驗收掃描要求,否則剔打重新掃描的費用由乙方負責。

7、屋面:屋面找平、保温、抹灰、表面光滑、坡度正確、無返砂、空鼓、集水現象、若造成返砂、空鼓、集水每處罰款100元並賠償材料損失。

8、外牆磚:外牆面磚粘貼牢固,表面平整,線條光滑順直、均勻、無空鼓脱殼,無滲漏現象、窗台抹灰必須裏高外低0.5~1cm左右,嚴禁水倒流至室內。

9、水電安裝:主水主電預留預埋位置準確,嚴格按施工圖和規範驗收至合格,臨水臨電滿足驗收要求,水電工及時報材料計劃。七、進度要求從±0.00開始至1~6層樓工期為 60 天(以棟號為準),提前一天獎勵1000元,延遲一天罰款1000元,若因材料供應不上(鋼筋)、停電、停水或下暴雨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的停工,其工期順延(根據當時發生的具體情況由甲方管理人員簽字為準)。

八、安全方面乙方在施工中不得違章作業,必須聽從甲方及相關部門管理人員的統一指揮,服從安排,凡在施工中發生的一切傷、殘、病、死亡安全事故,造成一切經濟損失和刑事責任概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一概不予承擔。

九、相關約定

1、該項工程承包方無權私自轉包。

2、乙方在施工中達不到甲方要求(在安全、質量、工期、文明施工等方面),甲方有權更換隊伍,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十、乙方人員進場後,佩戴不同顏色的安全帽,所有作業人員進場三天內向甲方提交身份證複印件壹張,甲方為作業人員辦理工傷保險。組織進場人員接受入場安全教育,人員進出隨時與項目勞資及保衞聯繫,服從項目統一安排和管理,不得使用三無人員,不得使用18週歲以下和50週歲以上人員。施工過程中不得頻繁變換作業人員。特種作業必須持證上崗,並上交原件給甲方。不準帶小孩和家屬進入施工現場,有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亂用、切割材料、打架、鬥毆等行為項目部有權予以處罰,並由乙方承擔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和責任。

十一、為保證質量安全、工期等責任目標的實現,乙方必須派專業負責人、施工員(工資由乙方自行承擔)專門協調各工種的配合,並設專職質量人員對質量安全自檢、互檢、專檢,並及時向各項目質安提出自檢資料及安全活動記錄等標化等資料,配合項目進行質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等專項檢查評定。

十二、現場治安管理乙方須搞好現場治安管理,若他人干擾正常施工秩序,乙方自行解決,不得停工,若停工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十三、因甲方原因或待料停工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 十四、文明標化、材料節約、生活區管理,必須符合甲方要求。 十五、未盡事宜雙方可另作補充,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協議待工程全部交工驗收,費用結清後自然失效。

發包單位(簽章): 承包單位(簽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日

裝修總承包合同簡單 篇16

(發包人名稱,以下簡稱發包人 )為實施 (項目名稱),己接受 (承包人名稱,以下簡稱承包人 )對該項目施工的投標。發包人和承包人共同達成如下協議。

1.本協議書與下列文件一起構成合同文件:

(l)中標通知書;

(2)投標函及投標函附錄;

(3)專用合同條款;

(4)通用合同條款;

(5)技術標準和要求;

(6)圖紙;

(7)己標價工程量清單;

(8)其他合同文件。

2.上述文件互相補充和解釋,如有不明確或不一致之處,以合同約定次序在先者為準。

3.固定合同價:人民幣(大寫) 元(¥ 萬元)。

4. 工程範圍:

5.承包人項目經理:

6.工程質量符合國家現行所有強制性建築條文,其他安裝、市政、建築工程施工質量檢驗和評定標準以及其他工程建設方面的規範。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範時的,開工前提供發包人制定和發佈的相關標準。

7.承包人承諾按合同約定承擔工程的實施、完成及缺陷修復。

8.發包人承諾按合同約定的條件、時間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價款。

9.承包人應按照監理人指示開工,施工總工期 個月。

10.本協議書一式拾貳份,發包人柒份,承包人伍份。

11.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