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鋪承包協議書(精選3篇)

店鋪承包協議書 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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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鋪承包協議書(精選3篇)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現將店鋪經營權在本合同期限內承包給乙方經營,訂立本合同雙方應共同遵守,具體合同條款如下:

第一條基本情況

1、甲方同意將鐵西區均由乙方使用;乙方承包後,由乙方負責經營管理,甲方不得影響乙方;

2、承包期限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條承包費上交及保證金的支付

1、承包形式:甲方提供現有設備及經營手續,乙方在經營許可範圍內自主經營,上交承包費後,虧盈自負;

2、甲乙雙方同意,乙方保證每年向甲方上交承包費式為每月一交,每月號前上繳人民幣元整(大寫:);如乙方未按預定時間續交下一月承包金,沒到承包期限擅自違約,甲方有權提前解除承包合同,並不退還押金;

3、元整,若乙方在合同期間內無違反合同規定,合同期滿後,乙方結清承包費、電費、複印機租賃費等各項費用後,房屋無重大損害情況下,返還乙方押金;

4、本店有兩台複印機(柯尼卡美能達)是以租賃的方式與第三方(雙龍辦公設備有限公司)承租的,並有合同為證。乙方經營期間繼續按此方式跟第三方合作,每張按0.06元/張,上交與第三方(雙龍辦公設施有限公司)。結款方式為每月一結帳,甲方有權監督。

5、另一台刻章機是別人寄放於此的,如乙方接活需每一筆刻章業務必須保證經甲方同意,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經公安局備案、不損壞機器的條件下方可使用,(另外特別需要説明,刻章必須守法,如不經過甲方同意,乙方私自刻

章,有違法行為乙方全權負責,經過甲方同意後或甲方私自刻章,如有違法,甲方負全部責任),甲方如需刻章也需經過乙方同意,雙方每刻一比章都應有記錄。如出現問題,由甲方全權承擔其法律責任。其他設備及資源甲方交與乙方使用。

5數開始交租金,屋外機器從數開始交租金,之前歸甲方結清,與乙方無關;

6、甲方必須保證乙方店內設施的使用權,若中途拿走,耽誤乙方經營,甲方應補償乙方所有經濟損失;

第三條債權債務承擔

1、在乙方承包前商鋪產生的債務由甲方承擔,並在與乙方簽訂合同生效時全部結清;

2、承包經營期間,乙方應依法納税,自主守法經營,承包後的經營中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雙方承諾

1、如因政府動遷等不可抗拒的原因,雙方可隨時解除協議;

2、甲乙雙方應對該合同保密,如有泄露,泄露方承擔一切後果;

3、乙方在經營期滿後如續約,在同等承包費下享有優先承租權,如乙方不再續約也不得在甲方周邊方圓三公里範圍內從事類似工作,如有違約,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並支付一萬元違約金。

4、店裏的刻章機,如刻章機因乙方操作不當造成損壞,由乙方進行維修,如由於機身老化,長時間不使用自身損壞等原因,由甲方進行維修。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乙方: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電話:電話: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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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就商鋪經營承包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自願協商,達成如下協議,由雙方遵照執行。

一、承包標的:

九龍廣場樓號商鋪

二、承包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共年。

三、承包費:

承包費為元。

四、交款方式:

雙方在簽定本協議後,乙方必須在20__.3.5日前以現金方式一次性交清全年承包費。

五、承包規定:

乙方不得利用甲方店鋪從事與經營無關以及其他超過60分貝的經營活動和其他違法違規活動。

六、保證金:

在簽定本合同時,乙方應交納保證金元,承包期滿,甲方收回店鋪後,退還保證金。如乙方損壞房屋設施、物品或水、電、物管等費用未結清,甲方從保證金中扣除,餘額退還乙方。

七、其他遵守事項:

1、甲方將店鋪交付乙方後,房屋及設施和裝修、招牌的維修及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乙方不得改變房屋結構,拆牆打洞,隨意裝

修。如乙方確需對房屋裝修

,須徵得甲方同意後方可進行,費用由乙方處理。承包期滿後應按甲方要求恢復原狀或按現狀不得有任何損壞無償交付甲方。

2、乙方在裝修過程中,造成房屋及附屬物、設施的毀壞、丟失,乙方必須照價賠償。

3、乙方不得擅自將店鋪轉承包他人。確需轉承包,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後,由甲方與新承包人簽定承包合同。

4、乙方在承包期內(含未提交甲方前)店鋪及房內物品、附屬設施和店名招牌所發生的火災、安全、意外事故、建築裝飾和店名招牌的垮塌斷裂等所有任何事故、意外所引起的法律、經濟責任均由乙方全部負責,甲方不予以承擔任何責任。

5、乙方必須做好各種防火防災工作,事前制定各種防範措施制度,並嚴格認真檢查執行,乙方應對房屋、設施、堆放物品等及店名招牌可能出現的種種事故隱患進行定期的和日常的檢查。如有問題及時處理,以避免事故發生。如發生任何事故,乙方必須及時處理並承擔全部責任,以避免影響到甲方聲譽,同時不得以任何理由把責任或部分責任推給甲方。

6、承包期內,執行門前三包,所涉及的各種費用、職責概由乙方負責,包括房屋及招牌所發生的一切維護、修繕(如漏水、垮塌、開裂等等)水、電、氣、視頻費、衞生費、物管費等均由乙方承擔,並負責直接向有關部門按期繳納。

7、承包期滿,乙方必須按期歸還甲方店鋪,並不得損壞房屋內裝

修。甲方不補償乙方裝修費。乙方應在租期屆滿後一日以內將店鋪按約定交還甲方。

8、乙方承包期滿,如不再承包,由乙方自己全部負責處理各種存貨和處理好各種遺留問題。

9、乙方必須保證在營業執照範圍內合法經營,並嚴格遵守商場內的各項內部管理規定。文明、誠信經商,如有違反,和發生經營糾紛則由乙方全部承擔其產生和引起的經濟及法律責任。

10、乙方必須嚴格依法及時繳納經營承包期內發生的税收費用及其他各種應按規定繳納的費用。

11、乙方的所有經營活動內均由乙方全部自主經營、自負盈虧,乙方的所有承包經營活動均由乙方承擔其全部法律各經濟責任。

八、協議終止:

1、協議期滿;

2、遇不可抗力自然災害;

3、因城市規劃需拆遷時;

4、乙方違約經營。

九、爭議解決方法:

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依法提起訴訟。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定後生效。

甲方:乙方: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身份證複印件附後身份證複印件附後

年月日年月日

店鋪承包協議書 篇2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自願將原經營的 獨立承包給乙方經營,特訂立如下協議,望雙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時間及地址

自 年 月 日起至該房屋房租合同最後時間期限範圍止,地址為: 。

二、承包金額及付款方式

承包費用為每年10萬元(大寫拾萬元整),每年分兩次付款,每年首次付款在當年7月份以前,第二次付款在次年3月份以前,最後一年的承包經營款應在當年3月份提前支付。

三、雙方約定的責任與義務

1、甲方保證該房屋原租房合同上的約定時間內乙方能正常經營(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2、甲方不干涉乙方任何正常的經營管理;

3、乙方獨立核算自主經營,所產生的任何開支費用、債權債務與甲方無關;

4、乙方須按時向甲方繳納承包金額;

5、合同期滿後,現在乙方使用的各項可移動的設備設施歸乙方自行處置。

四、違約責任

此協議一經簽訂,甲、乙雙方均不得違約,如有違約,除賠償違約金20萬元(大寫貳拾萬元整)外,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違約方承擔。如有任何糾紛,雙方可申請法律途徑進行解決。

五、本協議一式二份,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店鋪承包協議書 篇3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乙方承包甲方所有的開開串串香餐館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乙方承包經營 餐館, 餐館的經營範圍見營業執照。

第二條 餐館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承包給乙方的 位於 市 區 路第 號和第 號門市;

2.本合同簽訂後 日內,甲乙雙方共同對移交給乙方的 財產進行清點。

3.甲方必須在 年 月 日前將餐館全部移交給乙方,由乙方進行簡單裝

5.上述門市房屋的承租權和室內財產屬甲方所有,甲方應同餐館經營權一併移交給乙方,供乙方經營使用。

第三條 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共 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承包金支付方式

1.本合同鑑訂之日乙方付給甲方 元整(大寫:壹拾壹萬元整), 年 月 日前乙方付給甲方 元整(大寫: 元整);乙方給甲方的承包金包含門市房屋租金,門市房屋租金由甲方負責向門市房屋所有權人支付。

2.承包金必須在約定的時間一次性付清。否則,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無條件地收回乙方的承包權。

第五條 房屋修繕與使用

在承包期限內,乙方保證該門市房屋的使用安全,其所屬硬件設施的維修責任由乙方自行負責。乙方不得擅自改變門市房屋的使用功能,嚴禁改變房屋的本體結構。否則,給甲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額賠償。乙方在承包期限內所投入的不可移動的設備設施和室內的裝飾裝修,在屆滿後無償歸甲方所有。

第六條 安全責任

在承包期限內,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守法經營、文明經營,對就餐客户的食品安全承擔全部責任,對來本店的客户以及本店工作人員承擔全部人身安全

第七條 餐館的轉包與轉讓

在承包期間,乙方無權處置甲方財產,更不得將承包權轉讓給第三方。否則,甲方有權收回承包權並追究乙方的賠償責任。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本合同

1、本合同生效後具有法律約束力,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協議。

2.承包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3.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或者無法完全履行時,甲、乙雙方協助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九條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應負違約責任。

第十條 免責條款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該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承包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後生效。

第十四條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