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轉承包合同範本
土地流轉是指擁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農户將土地經營權(使用權)轉讓給其他農户或經濟組織,即保留承包權,轉讓使用權。那麼簽訂土地流轉承包合同需要注意什麼呢?以下是在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土地流轉承包合同範文,感謝您的欣賞。
土地流轉承包合同範文一根據農村經濟形勢的發展,響應農村土地流轉的政策,達到互惠互利、依法自願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訂立如下土地流轉合同。
一)、甲方 、乙方 ,以下稱甲、乙雙方。
二)、甲方將位於 村 畝的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從事生產經營。
三)、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為 年,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土地轉讓承包費為1200元/畝,共計_____畝_____元。
五)、甲、乙雙方在訂立合同時一次性付清當年的承包轉讓金,不得拖欠。在每年的10月1日前一次性付清次年的承包費,不得拖欠,否則應負經濟責任。
六)、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間,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擾和阻止乙方正常生產經營,如單方違約應負法律和經濟責任。如遇政府開發、徵地,甲、乙雙方應按國家有關政策、法規分配雙方所應得的補償。
七)、在承包合同到期時乙方應保持流轉前土地現狀交付給甲方。並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承包。
八)、此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上級主管部門一份,存檔備查。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見證單位:
年月日:
土地流轉承包合同範文二甲方:
乙方:
一、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經雙方商定同意簽訂本合同。
二、承包地概況,承包地面積總計四荒地440公頃。
三、承包年限:
1、280公頃四荒地,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160公頃荒灘地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承包費總計:大寫: 小寫¥:
1、280公頃四荒地:大寫: 小寫¥:
2、160公頃荒灘地:大寫: 小寫¥:
五、承包結束後,土地所有權歸村委會所有,村委會可以另行發包。
六、在承包期間內乙方有獨立的承包經營權可以拒絕任何單位和個人的非法要求,如有油田佔地費,臨時佔地補償費,歸乙方所有,永久性佔地補償費歸統領村所有。
七、現該四荒地建有土房12間,屬於轉讓範圍。甲方在統領村建設磚路4.5公里,從七井子至老統領,該磚路屬於轉讓範圍。在承包期內,該磚路使用權及所有權歸乙方。路兩側甲方栽的樹歸乙方。
八、乙方不許破壞原有地貌和附屬物,不許棄耕,荒蕪及掠奪性經營,可以按照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轉包他人,但轉包時必須經村委會和經營管理站同意並蓋章後,方可轉包。不得在承包地上建造固定建築,賠償額度由合同管理部門裁定。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經鄉農村合同管理站鑑證後,甲、乙雙方和鑑證機關持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公章) 法寶代表人: (簽章)
乙方: (簽章)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鑑證機關: (公章) 經辦人: (簽章)
鑑證日期: 年 月 日
土地流轉承包合同範文三流出方: (以下簡稱甲方)
流入方: (以下簡稱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等有關法律法規,本着“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甲方將本村有關農户委託流出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給乙方,並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流轉標的(地塊)
甲方將位於 的土地 畝,流轉給乙方從事(主營項目)水稻、小麥、蔬菜種植生產經營。
二、流轉年限
流轉年限自 20xx 年 10 月 30 日至 20xx年 10月29日止。
三、有償使用費標準
承包土地流轉有償使用費標準為每畝每年 380 元,乙方每年應交甲方流轉總額為 元(人民幣,下同)。(如鎮有指導性意見參考指導性意見,無指導性意見按市場行情每年調價一次)
四、相關補償金
甲方在相關地塊的投入和改造,可向乙方收取合理的補償金,本合同的補償金為 零 元(沒有補償時可填寫為零元)。
五、支付方式和時間
1、乙方支付給甲方的承包土地的有償使用費應在合同簽訂生效後,每年於 九 月 三十 日前付清。
2、市以上農業綜合補貼(含良種補貼、糧食直補、農資綜合補貼等)歸流出方農户享受。
3、土地規模經營補貼歸流出方農户享受。
4、上級部門獎金按實際種植畝數給付乙方。
5、秸稈全量還田的(未露天焚燒秸稈)得上級補貼按實際種植畝數給付。
6、農業保險個人部分有乙方自己支付。
六、相關事宜
1、如遇國家徵用及政府整體規劃,甲方應辦理相關終止協議手續,並與乙方協商補償事宜。
2、乙方在獲得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後,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收益、經營決策和產品處臵權,如變更經營(主營)項目時需徵得甲方同意並經鎮農經站審核備案。
3、乙方必須按農業用地的有關要求,管好用好土地,保護地力,不得改變土地農業用地的性質,不得改變土地的地形、地貌,不得進行掠奪性經營,並負責保護好流入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設施等國家和集體財產。
4、承包種植稻麥、蔬菜、果品等農作物的,要服從農技部門的技術指導,禁止使用高毒高殘留農藥。種植稻、麥、油的,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下年度在楊舍鎮全鎮範圍內的土地承包資格:
a、有露天焚燒秸稈現象的。
b、秸稈未能達到全量還田的。
c、水稻機插秧比例低於90%的。
七、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2種方式解決:
1、提請鎮農經站調解。
2、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其他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由鑑證單位存查。
甲方:(蓋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約日期:年日
鑑證單位: 鎮農經站
鑑證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