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餐飲承包合同(精選16篇)

個體餐飲承包合同 篇1

甲方:

個體餐飲承包合同(精選16篇)

乙方:

丙方:

經ABC全體股東友好協商,決定對ABC餐飲進行股東內部承包經營。相關事項如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ABC餐飲經營管理工作,不斷提高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省市有關政策以及股東會有關文件精神,結合企業實際狀況,本着實事求是、真誠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全體股東共同簽訂ABC餐飲承包經營合同書(以下簡稱合同),由甲方、乙方整體承包經營(以下簡稱承包經營方)。

第二條 承包經營方實行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運行模式,並獨自承擔經營過程中的債權債務和由此引發的經濟、安全和法律責任。

第三條 ABC餐飲財務管理:承包經營方根據有關財務法規和規章制度,按有利於經營的原則自行管理,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進行干預。

第四條 承包經營方應依據有關政策以及公安部門的有關規定,嚴格參照餐飲業服務標準,做好服務。

第二章 承包基數

第五條 承包經營方 年的總承包費為 萬元整人民幣,作為ABC餐飲全體股東的收益,收益按股份比例分成(甲方40%、乙方30%、丙方30%)。在每年12月底前付清當年年承包費 元整人民幣,其中,扣除甲方40%、乙方30%的收益金,每年12月底前付給丙方30%當年收益金 元整人民幣,逾期不交,丙方有權按欠交額的千分之三收取滯納金。

第三章 承包期限

第六條 本合同有效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七條 合同期滿,承包經營方完成上交費,可自願續簽合同,但承包經營方須在期滿前六個月以正式書面形式提出是否續簽意向。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續簽權。

第四章 權利和義務

第八條 丙方權利義務

一、對移交給承包經營方承包經營管理的房產、設施、設備等資產享有法定所有權,並享有監督權。

二、監督承包經營方合法經營,丙方不干預承包經營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三、為承包經營方創造良好的經營服務環境,在承包經營方按時交齊有關費用情況下,保障承包經營方水、電正常供應。

四、努力為協助承包經營方努力做好承包期間的對外協調工作。

五、協助承包經營方努力做好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的處置工作。

六、自身的給排水系統的維修,應由承包經營方處理,並承擔相應費用。

第九條 承包經營方的權利義務

一、合同期內,對ABC提供的資產享有合同使用權並必須保持設備完好。如因使用期限已滿自然損壞的設施,應及時上報ABC股東會審定後報廢,不得擅自處理。

二、擁有在合同規定範圍內的自主經營權、使用權和收益權。

三、如經營需要,對ABC進行改造更新,及所屬區域內新建經營場所,必須事先提出更新改造、新建方案,須經ABC股東會審核同意方可實施(超過15個工作日不答覆,視為同意)。對固定資產投入(主要指設備更新)的批量購買要事先報ABC股東會認可。

四、若以ABC的無形和有形資產從事進行抵押貸款等金融活動,必須經ABC股東會同意,否則將追究承包經營方的法律和經濟責任。

五、對顧客服務要規範,認真做好顧客投訴工作,並要嚴格執行衞生清潔用品和食品的採購程序以及質保鑑定體系。

六、誠實經營,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建立良好的社會關係,自覺遵守國家有關特種行業的各項管理規定。

七、做好經營期間的各項安全工作,特別是要嚴格執行消防和食品、衞生、安全等工作,自覺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必須獨自承擔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第五章 違約責任

第十條 任何一方違背本合同條款的行為均為違約行為,守約方有權依據合同文書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追究違約方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第六章 爭議解決

第十一條 對於在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各方應本着實事求是的態度協商解決,若協商不行,則應提請合肥市仲裁機構進行仲裁,直至通過相應的法律程序解決。

第七章 附則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之有關規定,經各方協商一致後予以修改、另行補充。本合同若有與國家新頒佈的法規文件相矛盾之處,則以國家法規文件為準。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三方簽字後生效。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4份,股東各執5份,董事會祕存1份。 甲方(簽字):

身份證:

地址:

電話:

乙方(簽字):

身份證:

地址:

電話:

丙方(簽字):

身份證:

地址:

電話:

簽定地點:

簽定時間:

個體餐飲承包合同 篇2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興建有金帝商務賓館,餐飲、娛樂、住宿為一體,餐飲系列乙方承包經營,為互利共贏,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權利義務關係,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一、甲方所有的金帝賓館一樓餐廳6間,廚房1間(面積約180平方米),附屬設施及裝飾齊全一併交與乙方經營使用,餐具、餐桌、餐椅、空調等相關用具設備由乙方自己籌備(詳見乙方自籌財產清單)。

二、乙方承包經營期限自20xx年10月1日起至20xx年9月30日止,共3年,承包期外本合同自行終止。

三、乙方承包經營期內,每年向甲方交承包費人民幣叁萬元整。

四、乙方承包費交付與甲方時間為每年10月1日一次性付清。(以收據為準)

五、乙方在承包經營期內,工商、税務、衞生等相關部門應辦的各種執照證件及應繳的税、費由乙方自辦自繳與甲方無關。

個體餐飲承包合同 篇3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電話:

本餐廳承包經營合同書由上述各方於××年××月××日在××市訂立: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承包經營甲方餐廳事宜,達成如下條款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合同標的物

1、甲方提供給乙方承包經營的餐廳位於××市××路××號,面積共××平方米。

2、餐廳附有經營所需設施、設備、用具(見清單)

第二條 承包期限

乙方承包經營期限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條 價金及支付

1、押金:乙方向甲方繳納押金人民幣××元,承包結束後雙方交接結清有關物業、設備、用具及有關費用後××內退還。

2、承包費:乙方承包經營期內,應每月向甲方交納承包費人民幣××元,交納的時間為:每月××日前交納當月租金。

3、其他費用:乙方承包經營期間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税費、垃圾費、排污費等所有經營所需要交納費用,由乙方按照規定向有關部門或單位繳納。

4、押金和承包費用的支付方式:第1項和第2項約定的款項由乙方按照約定時間以現金的方式向甲方交納。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按約定提供餐廳給乙方經營餐飲,保證乙方獨立自主經營。

2、為乙方提供現有的經營場所及餐飲設施、設備、用具等。(另附清單)

3、負責對乙方經營活動及食品衞生安全、質量、價格、服務等進行檢查和監督。

4、保證乙方經營所需的水、電正常供應(特殊情況例外)。

5、負責餐廳屋面、室外水、電的維護、維修。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必須合法經營,主動接受政府有關部門及甲方的管理、檢查、監督和處罰。受處罰後的一切善後事宜由乙方自理。

2、負責經營過程中餐廳所有設備、設施的維護、保養和維修,並確保合同期結束時餐廳所有資產完好和不流失。人為損壞或被盜,按原價賠償。

3、認真做好食品衞生安全、社會治安、消防安全用工等方面的工作,確保安全。

4、按合同規定如期交納有關費用。

5、承擔承包期內因乙方原因所產生的一切責任。

6、承擔所聘用人員的勞保、醫療、傷亡、用工、計生、治安及福利等費用和責任。

7、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對房屋、設施做任何改動。(包括在牆上打洞)

8、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轉讓承包或變相轉讓他人經營。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在合同有效期內,若無不可抗拒因素髮生,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終止合同,終止合同方視為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元,給守約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

2、乙方遲延交付押金及承包費的,每遲延一日,應按拖欠金額每日萬分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超過××日未支付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所收取押金作為違約金予以沒收,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損失。

3、乙方擅自轉讓承包或變相轉讓他人經營的,甲方有權終止承包合同,並將保證金作為違約金予以收繳不予返還乙方,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損失。

4、乙方不得中途無故中止合同,如確須中止合同,乙方應提前××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從停止經營之日起,乙方向甲方支付與××個月承包款作為違約金。

第七條 保密責任

任何一方對因餐廳承包經營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條 合同終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終止本合同,應提前三十天正式書面並電話通知對方,雙方應在結清所有費用及承擔相應責任後本合同才能終止。

2、合同終止後,合同雙方仍應承擔原合同內所規定之雙方應履行而尚未執行完畢的義務與責任。

第九條 補充與變更

本合同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合同,與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

如果雙方通過友好協商不能解決爭議,則可通過提起訴訟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二條 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 其他

本合同—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一份,其他用於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個體餐飲承包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________

甲方根據經營工作需要,聘用乙方_________任燎原商務酒店餐飲部廚師長,廚房採用經濟承包方式。雙方根據“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協議,並共同遵守履行。

一、協議期限

本協議期限為_____月,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承包指標

1、 酒店餐飲部年菜品銷售收入完成360萬元(月收入指標為30萬元),吧枱年收入36萬元(月收入指標為3萬元),利潤年指標30萬元(月指標為2.5萬元)。

2、包廚工資每月31500元:廚師長津貼沒與人 20xx元。合計33500元。每月月初考核上月工作情況和經營結果,包廚工資按月考核發放,廚師長津貼按季度考核發放。

3、菜品收入按月考核,超額完成菜品銷售收入指標,按超額部分的3%進行獎勵。未完成菜品的銷售額,按缺額部分的3%從包廚工資中計扣。

4、菜品成本率,(菜品成本率=<實際消耗原料支出+燃油支出>÷菜品銷售收入)按月考核,菜品成本率應控制在48%——52%之間。成本率在下限每降低一個百分點,獎勵300元;但成本率不得低於40%,低於40%不予獎勵。若高於上限,每增加一個百分點,從包廚工資中計扣500元。計算菜品成本率採取四捨五入的方法。

5、廚師長津貼與利潤指標掛鈎,按季度平均累計考核後發放。未按進度完成利潤指標,按差額部分的5%預扣津貼。超額完成利潤,按超額部分的10%計提績效,承包期結束時一次性兑現。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依據職責範圍和工作標準,對乙方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2、如因工作發生變化或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時,有權變更、終止和解除本協議。

3、對乙方進行考勤,並對廚房進行衞生檢查和考核。

4、按照本協議的拱頂支付其勞動報酬。

5、為乙方提供食宿和工作服。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廚師長在酒店工作時間每月不得少於10天,少於10天時,按缺勤天數×(20xx元/10天)減扣廚師長津貼。

2、對原料採購進行監控,並編制後廚採購計劃。

3、按照本協議規定領取其完成工作任務後的勞動報酬。

4、自主確定廚房員工勞動報酬。

5、遵守甲方指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認真履行工作職責,承擔因乙方責任引起的處罰和投訴,做好本職工作。

6、嚴格遵守《食品衞生法》,保證食品衞生安全。每天進行廚房衞生清潔消毒,保證廚房、廚具乾淨整潔。

7、負責廚房區域內及酒店後院東西走向下水道的疏通。

五、其他約定

1、乙方負責廚師組成並提供人員詳細名冊,編制定員20人,其中特級以上技能等級的廚師不少於4人,中級以上技能等級廚師不少於8人,經甲方審定後上崗。中途特級以上人員變動須報甲方審定,否則按變動人數×700元扣減包廚工資。行政部日常考核後廚員工出勤情況,按每天做多1.5人休假計算,在崗人員不足編制時,按實際缺勤人數扣款,缺勤扣款=(包廚月工資÷編制定員人數÷30天)×缺勤人數,從包廚工資中計扣。

2、乙方在工資總額範圍內自主確定廚師個人報酬,提供編制員工工資發放表,經甲方審核後由乙方負責發放。

3、乙方須愛護廚房設備及用品,易損品每月正常損耗率不超過2%。超過部分由乙方負責賠償。

六、後出日常考核按《燎原商務酒店後廚管理制度》進行考核。

七、違約責任

1、本協議依法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必須嚴格遵照執行。一方違反協議,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照有關規定負賠償責任。

2、甲乙雙方解除本協議,必須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

3、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執,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會申請仲裁。

八、本協議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體餐飲承包合同 篇5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本着自願、公平、有償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簽訂以下餐飲部承包合同。

一、甲方將麻江縣同和大酒店三樓餐飲部承包給乙方承包經營餐飲業,包括三層樓、甲方餐飲部原有的設施、餐具等(設施、餐具詳見移交清冊)。

二、承包期限為8年,即從20xx年3月25日起至20xx年3月25日止。合同期限滿後,如甲、乙雙方認為需繼續發、承包的,經協商後另續訂書面合同。

三、承包費為前3年每年承包費拾萬元(100000.00元) 後五年承包費每年為拾貳萬元(120xx0.00元)。

四、乙方承包8年期間共向甲方交納拾萬元(100000.00元)履行合同保證金,中途乙方如不承包或提前解除承包合同的,甲方不予退還乙方所交的保證金;承包合同履行完畢後;乙方未出現有違約行為或接手甲方三樓餐飲部的設施、餐具等沒有損壞,甲方如數退還給乙方,乙方如有損壞則按實際損壞照價賠償後,剩餘部分甲方退還給乙方。

五、承包費及保證金支付時間和方式

(一)、乙方承包甲方麻江縣同和大酒店三樓餐飲部承包費採取先支付後承包方式,即甲、乙方雙方簽訂承包合同之日,乙方一次性支付給甲方第一年承包費拾萬元(100000.00元),後7年的承包費須於第一年屆滿後5日內支付當年的承包費後再經營,如乙方不按時支付當年承包費,不得再繼續承包經營;

(二)、乙方承包8年的保證金拾萬元(100000.00元),也須於甲、乙雙方簽訂承包合同當日或次日,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三)、乙方向甲方支付的承包費和保證金時,甲方應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據;

(四)、乙方在承包期間,同和大酒店三層樓的水費、電費、電話費、閉路電視費以及各種税費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六、承包合同簽訂後,乙方如需對同和大酒店三層樓餐飲部重新裝修時,須向甲方提供重新裝修的設計圖,經甲方書面同意後再行裝修裝飾,否則,視乙方違約,造成甲方損失的,概由乙方據實賠償。乙方裝修裝飾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七、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約責任:

1、本承包合同簽訂之日起,甲方應於5日之內將同和大酒店三層樓餐飲部整層交付給乙方使用,逾期未交付,視為甲方違約,甲方應按第一年承包費用總額向乙方承擔日5%的違約金;

2、本承包合同簽訂後,如甲方中途反悔或提前解除合同的,視為甲方違約,應向乙方承擔8年承包費總額日3%的違約金。

(二)、乙方違約責任:

1、本承包合同簽訂後,乙方未按承包合同約定付款時間支付甲方的承包費和保證金的,視為乙方違約,應向甲方承擔逾期支付當年承包費和保證金日5%的違約金;

2、承包合同簽訂後,如乙方中途反悔或提前解除承包合同的,視為乙方違約,應向甲方承擔8年承包費總額日3%的違約金。

八、本承包合同系甲、乙雙方真實意思表示,經甲、乙雙方簽字按手印生效。

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中,如發生爭議,先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守約方可向合同履行地法院或都勻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所發生的費用包括訴訟費、律師費由違約方或敗訴方承擔。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其中甲、乙雙方各執一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體餐飲承包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承包經營甲方 事宜,達成如下條款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合同標的物

1、甲方提供給乙方承包經營的餐廳位於面積共 平方米。 2、餐廳附有經營所需設施、設備、用具(詳見清單)。

第二條 承包期限,免租期

乙方承包經營期限為:自

日,承包期間年 年 月 月日至 年 月日前為免租期(裝修期間)。

第三條 價金及支付

1、承包費:雙方訂立合同之日,乙方交清當年租金依照市場價三年一調價。

2、其他費用:乙方承包經營期間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税費、垃圾費、排污費等所有經營所需要交納費用,期間與房產及土地相關的税費和保險費由甲方自行辦理和承擔(包含房屋租賃備案證明)。

3、合同第一條第2頁雙方清點以後隨租金一同交納給甲方。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按給定提供餐廳給乙方經營餐飲,保證乙方獨立自主經營。 萬元,

2、為乙方提供現有的經營場所及餐飲設施、設備、用具等。

3、負責對乙方經營活動的合法性及食品衞生安全、質量、價格、服務等進行監督。

4、乙方辦理消防、環保、工具等相關營業手續時,甲方應積極予以配合並提供有關文件資料。

5、租賃期間,甲方須處理或抵押該房屋,應當提前30天書面告知乙方,並保證合同有效不得影響乙方承租權。

6、如因甲方直接或間接導致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水、電、氣等乙方有權力從租金中扣除相關損失(按每天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裝修過程中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結構,杜絕給房屋造成危險的任何隱患。

2、負責經營過程中餐廳所有設備、設施的維護、保養和維修,餐廳電梯乙方必須負責定期保養和維修,並確保合同期結束時餐廳固定資產完好和不流失,所有可移動物品乙方有權處置,對房屋所做的不可分享的固定裝修歸甲方所有。屋頂建設由乙方自行報有關部門審批,產生相關費用及任何問題自行解決,甲方鬚眉積極配合。

3、必須合法經營,主動接受政府有關部門及甲方的管理、檢查、監督或相關處罰。受處罰後的一切善後事宜由乙方自理。

4、認真做好食品衞生安全、社會治安、消防安全用工等方面的工作,確保安全。

5、按合同規定如期交納有關費用,並承擔承包經營期內因乙方原因所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

6、乙方轉讓承包或變相轉讓他人經營須經雙方協商同意。 萬元計算)。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乙方遲延交付押金及承包費用,每遲延一日,應按拖欠金額每日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未經甲方同意超過 日未支付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所收取押金作為違約金予以沒收,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損失。

2、甲方因產權糾紛及債務糾紛等情況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負責全額賠償,如造成乙方不法經營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承擔相當於本年租金總額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賠償乙方損失的,應賠償差價。

3、本合同簽訂後,非本合同約定的情況下,甲乙雙方不得終止或解除合同,甲方單方解除合同的,應賠償乙方整年租金及房屋裝修原值中的 萬元,若乙方單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對房屋所做的不可分離的固定裝修歸甲方所有。

第七條 保密責任

任何一方對因餐廳承包經營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工經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面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條 合同終止

1、本合同承包期滿或雙方協商而終止。

2、合同終止後,合同雙方仍應承擔原合同內所規定之雙方應履行而尚未執行完畢的義務與責任。

第九條 補充與變更

本合同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徵得對方同意方可免責。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

如果雙方通過友好協商不能解決爭議,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生效條件及其他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在本合同上簽字或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經 辦 人:

聯繫地址:

郵 編:

電 話:

簽約日期:

個體餐飲承包合同 篇7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承包經營酒店餐飲服務之相關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茲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承包標的

甲方同意乙方承包甲方酒店的餐飲服務,甲方提供給乙方承包經營餐飲服務的酒店位於 ,承包經營場所面積共 平方米。

第二條 承包期限

甲方同意乙方承包經營的期限為X年,承包經營時間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承包期滿後,同等條件下,乙方有權優先續約。

第三條 承包費用

1.承包費:在承包期內,乙方承包經營甲方酒店餐飲服務的年租金為人民幣x0,000元)。

2.計租日期: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開始計租,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日內向甲方支付首次半年租金。

3.其他費用:乙方承包經營期間的員工工資及提成、營業宣傳、煤氣費、水電費、供暖費、物業費、税費、垃圾費、排污費等所有經營所需要交納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4.支付方式

(1)承包經營的租金由乙方按照每半年一次,以現金、銀行轉賬或甲方確認的票據方式向甲方交納,每次繳納乙方應提前30日將租金支付給甲方。

(2)承包經營期間的其他費用,乙方按照規定自行向有關單位、部門繳納,需甲方統一繳納的,乙方按照實際應繳費用支付給甲方,由甲方代為支付。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按合同約定提供酒店的餐飲經營場所給乙方承包,保證乙方獨立自主管理經營。

2.甲方有權對乙方經營活動及食品衞生安全、質量、價格、服務等進行檢查和監督,有權要求乙方進行整改。

3.甲方保證乙方經營所需的水、電正常供應(不可抗拒因素例外)。

4.甲方向乙方提供x平方米包房無償使用。

5.甲方負責酒店的工商、税務、消防、衞生等相關執照,確保乙方正常經營。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對房屋主體做任何改動。

2.乙方負責對承包經營場所進行裝修,裝修期為1個月;乙方承包經營滿一年的,裝修期為免租期,該免租期的租金轉為第二年租金或由甲方返還乙方。

3.乙方負責購買、配備經營場所的各類設備、設施、固定資產等營業所需的設施。經營期間,經營設備損壞或報廢,由乙方負責維修或更換。

4.乙方經營過程中,應正確使用甲方所有設備、設施,並確保合同期結束時甲方固定資產不流失,人為損壞或被盜,否則乙方按價賠償。

5.乙方負責甲方住店客人每日早餐,甲方按照每位用餐客人xx元的標準向乙方結算餐費。

6.乙方承擔日常消防安全責任並且承擔消防設備設施的維修保養。乙方負責消防安全用工等方面的工作,確保經營活動的安全。

7.乙方保證承包期內餐飲服務質量符合國家對食品衞生安全的規定,因乙方經營活動不符合食品安全質量法規規定的標準,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損害的,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8.乙方在承租期內經營自負盈虧,其對內、外形成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自行承擔。

9.乙方應依法納税,因乙方偷漏税收造成甲方受處罰等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0.經營場所因乙方改動而產生安全隱患的,乙方應負責及時維修;屬於甲方負責維修範圍之內的,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因乙方延誤維修或延誤通知甲方,而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財產遭受損害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11.乙方自主招聘僱員,乙方保證按照《勞動合同法》依法用工,並承擔所聘用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醫療、傷亡、計生、治安及福利待遇等費用和責任。甲方與乙方聘用人員間不存在勞動合同關係。

12.乙方在經營期間不得從事違法犯罪行為,相關刑事、民事、行政責任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七條 承包期內轉讓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轉讓承包或變相轉讓他人經營。

2.甲方同意乙方在無力經營時轉讓承包,但須事先取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並與甲方簽訂解除承包經營協議。

3.乙方轉讓承包的,應提前30日通知甲方,並向甲方交納人民幣xx萬元整(,000元)作為轉讓押金。

4.甲方與轉讓承包的受讓方簽訂新的《承包經營合同》後,甲乙雙方應交接結清有關物業、水電、煤氣、設備用具、供應商欠款、人員工資等相關費用,押金返還乙方。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違反本合同約定。任何一方的違約行為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無法繼續履行的,應向另一方支付年租金30%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損失的,還應當支付損失賠償金,包括但不限於實際損失、律師費等。

2.乙方應當按時繳納承包租金和其他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乙方延遲繳納的,每延遲1日應向甲方支付欠繳費用5%的滯納金。延期超過15日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3.乙方擅自轉讓承包他人經營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年租金30%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當支付損失賠償金,包括但不限於實際損失、律師費等。

4.乙方因拖欠用工人員工資、社會保險或拖欠供貨商貨款,致使甲方受到聲譽、財產損失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年租金30%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當支付損失賠償金,包括但不限於實際損失、律師費等。

第九條 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3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2.經營期間若發生重大疫情或其他不可抗力自然災害和社會事件,雙方可以對當時租金或承包事宜作出修改或調整。

第十條 合同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應在解除合同前30日將承包經營過程中的經營票據、與供應商的合同、税務發票等移交甲方,在甲方核對無誤後方與乙方解除合同。

2.任何一方解除本合同,須提前30天正式書面通知對方,經對方同意後,雙方應在結清所有費用及承擔相應責任後簽訂解除承包經營協議。

3.解除合同後合同義務未履行的,雙方仍應承擔原合同內所規定之雙方應履行而尚未執行完畢的義務與責任。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爭議,任何一方可向X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合同生效與變更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履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合同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合同為準。

3.本合同—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其他用於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體餐飲承包合同 篇8

發包方(甲方):南京興嘉吉餐飲管理有限公司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針對南京市北京東路40-37號“興嘉吉茶餐廳”承包經營事宜,雙方根據《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乙方自願承包經營南京市玄武區北京東路40-37號興嘉吉茶餐廳(以下簡稱“餐廳”),該餐廳經營範圍見營業執照.

第二條 餐廳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承包給乙方的餐廳位於南京市北京東路40-37號;

2.該餐廳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詳見合同附件;

該附件作為甲方按照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承包期滿交還還給甲方時的驗收依據.

3.本合同簽訂後_______日內,甲乙雙方共同對移交給乙方的餐廳的財產進行清點,確認.

第三條 承包期限,用途

1.該餐廳承包期限共___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2.承包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餐廳,乙方應如期交還.

乙方如要求續承包,則必須在承包期滿______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承包合同.

第四條 承包金支付方式

1.該餐廳年承包金為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_元整).

2.承包金支付方式如下:

A 分二次付款,自本同生效後________天內付清,第一次應交承包金_____元;第二次到_______時止,需交_______元.

B 一次性付清,至本合同生效______天內全部繳清.

第五條 承包期間相關費用及税金

1.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1) 向房屋產權人繳納的房屋租金。

(2) 非乙方原因產生的房屋維修費用。

2.乙方承擔以下費用:

(1)本合同約定的承包金.

(2)履約保證金,為年度承包金的_____%.保證金隨承包金一同交付至甲方,合同解除或終止時由甲方無息退還乙方。

(3)乙方承包經營期間因經營行為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税費、水電費、物業費用、餐廚垃圾處理費、乙方僱傭人員的各項工資福利及社會保險費、房屋裝修維護費用以及本合同其他條款約定的應當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等;

(4)本合同未列明但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

第六條 餐廳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承包期限內,甲方保證該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使用不當除外),其它設施的維修責任由乙方自行負責。

2.乙方對餐廳房屋、裝修進行調整的,應提前10個工作日向甲方提出可行性調整方案,獲取甲方許可後方可進行。

3.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包的房屋及其附屬硬件設施.如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

4.未經甲方許可,乙方擅自調整房屋結構或改變裝修的,應立即恢復原狀,並對後續質量承擔保證責任。

第七條 對餐廳的裝修部分各自應承擔的責任

1.因合同到期終止或因客觀原因(如拆遷,政府行為,國家法律政策變動等非人為因素所能控制的)導致合同解除的,甲方不承擔乙方投入的裝修費用;

2.因甲方過錯導致合同解除的,乙方投入的裝修部分,由甲方賠償乙方投入金額與折舊的差額部分。折舊率按每年______%計算。

3.因乙方過錯導致合同解除的,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權利中的一種:

(1)依附於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復餐廳的原狀.

(3)向乙方收取恢復工程實際發生的費用.

第八條 餐廳的轉讓與轉租

本餐廳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再承包、分包或轉租、轉讓。

第九條 經營許可及公章的使用

1.乙方必須按照營業執照許可的經營範圍開展經營活動,嚴禁非法行為;

2.乙方承包經營期間,禁止以甲方名義對外借貸或提供擔保;

3.乙方因經營行為需使用甲方印章的,可以向甲方提出申請,辦理登記手續後方可蓋章。乙方對蓋章後的文件負直接責任。甲方指派__________作為甲方印章管理人,乙方需蓋章時可及時與__________聯繫辦理。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本合同生效後具有法律約束力,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提供不符合約定條件的餐廳設施,嚴重影響經營.

(2)甲方未履行房屋的修繕義務,嚴重影響經營.

3.在承包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所承包給乙方的餐廳: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讓該餐廳.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除或變動餐廳結構.

(3)損壞承包的餐廳設施,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未修復的.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超範圍經營.

(5)利用所承包的餐廳進行非法活動.

(6)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費用,給甲方造成損失的.

(7)拖欠承包金累計_______元.

4.承包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5.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或者無法完全履行時,甲、乙雙方協助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十條 餐廳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甲方應保證承包期間餐廳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於正常使用狀態.

2.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設施有異議應當場提出.當場難以檢測的,應於______日內向對方提出異議.

3.乙方應於承包期滿後,將承包餐廳及附屬設備,設施如數交還給甲方.

4.乙方交還甲方的餐廳及附屬設施應保持完好的狀態,不得留下物品或者影響餐廳的正常經營.對未經同意留下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應負違約責任.

2.在承包期間,乙方有第九條第三款的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餐廳的經營權,乙方應按照合同總承包金的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承包期間,乙方逾期交納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擔的費用,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總額的_______%支付滯納金.

4.在承包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包的,乙方應按合同總承包金的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5.在承包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餐廳房屋.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________元的滯納金.乙方還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6.餐廳承包經營期間遇政府拆遷的,承包合同解除,雙方互不負違約責任。除退還未到期的承包金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搬遷或索要任何損失。

第十二條 勞動用工與保險

在承包期限內,乙方應依照《勞動法》及相關規定與僱傭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及時依法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支付工資及各項勞動待遇。因員工索賠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乙方在經營過程中導致的材料供應商或消費者索賠、行政罰款,應由乙方承擔,給甲方造成損失或嚴重負面影響的,甲方可以解除承包合同,依法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第十三條 免責條款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餐廳的房屋,造成甲,乙雙方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承包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

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第十四條第十五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1.提請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餐廳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十八條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__份,由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理人)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附:

移交的文件資料及設備清單

個體餐飲承包合同 篇9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電話:

本餐廳承包經營合同書由上述各方於××年××月××日在××市訂立: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承包經營甲方餐廳事宜,達成如下條款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合同標的物

1、甲方提供給乙方承包經營的餐廳位於××市××路××號,面積共××平方米。

2、餐廳附有經營所需設施、設備、用具(見清單)

第二條 承包期限乙方承包經營期限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條 價金及支付

1、押金:乙方向甲方繳納押金人民幣××元,承包結束後雙方交接結清有關物業、設備、用具及有關費用後××內退還。

2、承包費:乙方承包經營期內,應每月向甲方交納承包費人民幣××元,交納的時間為:每月××日前交納當月租金。

3、其他費用:乙方承包經營期間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税費、垃圾費、排污費等所有經營所需要交納費用,由乙方按照規定向有關部門或單位繳納。

4、押金和承包費用的支付方式:第1項和第2項約定的款項由乙方按照約定時間以現金的方式向甲方交納。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按約定提供餐廳給乙方經營餐飲,保證乙方獨立自主經營。

2、為乙方提供現有的經營場所及餐飲設施、設備、用具等。(另附清單)

3、負責對乙方經營活動及食品衞生安全、質量、價格、服務等進行檢查和監督。

4、保證乙方經營所需的水、電正常供應(特殊情況例外)。

5、負責餐廳屋面、室外水、電的維護、維修。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必須合法經營,主動接受政府有關部門及甲方的管理、檢查、監督和處罰。受處罰後的一切善後事宜由乙方自理。

2、負責經營過程中餐廳所有設備、設施的維護、保養和維修,並確保合同期結束時餐廳所有資產完好和不流失。人為損壞或被盜,按原價賠償。

3、認真做好食品衞生安全、社會治安、消防安全用工等方面的工作,確保安全。

4、按合同規定如期交納有關費用。

5、承擔承包期內因乙方原因所產生的一切責任。

6、承擔所聘用人員的勞保、醫療、傷亡、用工、計生、治安及福利等費用和責任。

7、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對房屋、設施做任何改動。(包括在牆上打洞)

8、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轉讓承包或變相轉讓他人經營。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在合同有效期內,若無不可抗拒因素髮生,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終止合同,終止合同方視為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元,給守約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

2、乙方遲延交付押金及承包費的,每遲延一日,應按拖欠金額每日萬分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超過××日未支付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所收取押金作為違約金予以沒收,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損失。

3、乙方擅自轉讓承包或變相轉讓他人經營的,甲方有權終止承包合同,並將保證金作為違約金予以收繳不予返還乙方,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損失。

4、乙方不得中途無故中止合同,如確須中止合同,乙方應提前××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從停止經營之日起,乙方向甲方支付與××個月承包款作為違約金。

第七條 保密責任任何一方對因餐廳承包經營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條 合同終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終止本合同,應提前三十天正式書面並電話通知對方,雙方應在結清所有費用及承擔相應責任後本合同才能終止。

2、合同終止後,合同雙方仍應承擔原合同內所規定之雙方應履行而尚未執行完畢的義務與責任。

第九條 補充與變更本合同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合同,與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條 不可抗力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

如果雙方通過友好協商不能解決爭議,則可通過提起訴訟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二條 生效條件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 其他本合同—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一份,其他用於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個體餐飲承包合同 篇10

發包方:麻江縣同和大酒店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本着自願、公平、有償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簽訂以下餐飲部承包合同。

一、甲方將麻江縣同和大酒店三樓餐飲部承包給乙方承包經營餐飲業,包括三層樓、甲方餐飲部原有的設施、餐具等(設施、餐具詳見移交清冊)。

二、承包期限為8年,即從20xx年3月25日起至20xx年3月25日止。合同期限滿後,如甲、乙雙方認為需繼續發、承包的,經協商後另續訂書面合同。

三、承包費為前3年每年承包費拾萬元(100000.00元) 後五年承包費每年為拾貳萬元(120xx0.00元)。

四、乙方承包8年期間共向甲方交納拾萬元(100000.00元)履行合同保證金,中途乙方如不承包或提前解除承包合同的,甲方不予退還乙方所交的保證金;承包合同履行完畢後;乙方未出現有違約行為或接手甲方三樓餐飲部的設施、餐具等沒有損壞,甲方如數退還給乙方,乙方如有損壞則按實際損壞照價賠償後,剩餘部分甲方退還給乙方。

五、承包費及保證金支付時間和方式

(一)、乙方承包甲方麻江縣同和大酒店三樓餐飲部承包費

採取先支付後承包方式,即甲、乙方雙方簽訂承包合同之日,乙方一次性支付給甲方第一年承包費拾萬元(100000.00元),後7年的承包費須於第一年屆滿後5日內支付當年的承包費後再經營,如乙方不按時支付當年承包費,不得再繼續承包經營;

(二)、乙方承包8年的保證金拾萬元(100000.00元),也須於甲、乙雙方簽訂承包合同當日或次日,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三)、乙方向甲方支付的承包費和保證金時,甲方應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據;

(四)、乙方在承包期間,同和大酒店三層樓的水費、電費、電話費、閉路電視費以及各種税費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六、承包合同簽訂後,乙方如需對同和大酒店三層樓餐飲部重新裝修時,須向甲方提供重新裝修的設計圖,經甲方書面同意後再行裝修裝飾,否則,視乙方違約,造成甲方損失的,概由乙方據實賠償。乙方裝修裝飾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七、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約責任:

1、本承包合同簽訂之日起,甲方應於5日之內將同和大酒店三層樓餐飲部整層交付給乙方使用,逾期未交付,視為甲方違約,甲方應按第一年承包費用總額向乙方承擔日5%的違約金;

2、本承包合同簽訂後,如甲方中途反悔或提前解除合同的,視為甲方違約,應向乙方承擔8年承包費總額日3%的違約金。

(二)、乙方違約責任:

1、本承包合同簽訂後,乙方未按承包合同約定付款時間支付甲方的承包費和保證金的,視為乙方違約,應向甲方承擔逾期支付當年承包費和保證金日5%的違約金;

2、承包合同簽訂後,如乙方中途反悔或提前解除承包合同的,視為乙方違約,應向甲方承擔8年承包費總額日3%的違約金。

八、本承包合同系甲、乙雙方真實意思表示,經甲、乙雙方簽字按手印生效。

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中,如發生爭議,先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守約方可向合同履行地法院或都勻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所發生的費用包括訴訟費、律師費由違約方或敗訴方承擔。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其中甲、乙雙方各執一分。

甲方:麻江縣同和大酒店 乙方(簽名)

經營者:

身份證號5227017 身份證號

聯繫手機: 聯繫手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個體餐飲承包合同 篇11

第一條合夥宗旨:

誠信,互助,多贏;

第二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最終以餐廳登記機關核准登記為準)

第三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夥人 (姓名)以人民幣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佔總比 %。

2.合夥人 (姓名)以人民幣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佔總比 %。

3.合夥人 (姓名)以人民幣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佔總比 %。

4. 合夥人 (姓名)以人民幣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佔總比 %。

5.各合夥人的出資,於 年 月 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 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6.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 元。由合夥負責人建立單獨財務賬號,合夥期間各合 夥人的出資仍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按終止時結餘的資產 轉換成現金,再按比例予以返還。

第五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財務淨利潤為依據,按投資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投資 比例承擔債務或通過合夥人會議決議按其投資比例追加投資。

第六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 (1)需承認本合同; (2)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3)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 (1)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 (2)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3)退夥需提前 個月告知其它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4)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該股權的結算方式為:如該股權的實際出 資額高於該股權的評估價的,則以該股權的評估價受讓;如該股權的實際出資額 低於該股權的評估價的,則以該股權的實際出資額受讓。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現金結算; (5)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給 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對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合夥負責人及其它合夥人的權利

1. 為合夥負責人。負責人享有其崗位薪資 元,其權限是: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夥債務;

(5)委任其他合作伙伴的崗位責權利;

2.其它合夥人的權利:

(1)負責人允許情況下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

(2)每月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3)定期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

(4)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5)每天微信傳送告知各合夥人日營業額;

第八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第九條合夥營業的繼續

1.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 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2.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 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 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1.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 內指定 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 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 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税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五條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 任,依本協議第五條的辦法辦理。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 讓,可按退夥處理,退火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2.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資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 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3.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 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4.合夥人違反第八條規定,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 除名。

第十二條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應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地區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2.入夥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3.本合同一式 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4.本合同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合夥人(簽章): 合夥人(簽章):

合夥人(簽章): 合夥人(簽章):

年 月 日

個體餐飲承包合同 篇12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管理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規定,雙方就員工伙食託管事宜,經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經營方式:

1.甲方免費提供廚房、餐廳全套的廚房設備,負責水電和燃氣,併為乙方廚房員工解決住宿問題。

2.承包期內廚房設備正常維修和必須添置或需要更換之設備,由乙方提出,經甲方同意後由甲方負責。

3.廚房人員工資待遇及洗滌用品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

二、雙方權利及義務

1.甲方權利及義務:

a)甲方按承包合同規定監督乙方依法經營、履行合同,做好指導和協調工作。

b)甲方對乙方進菜、配菜、營養搭配、服務水平及衞生狀況進行監督。並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整改。

2.乙方權利及義務:

a)乙方負責食堂的經營管,具體包括食堂人事、菜餚的搭配與製作、就餐環境衞生、服務等。

b)乙方必須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環境和衞生的標準,嚴禁供應腐爛變質的食品,保菜餚的新鮮和衞生。

c)乙方必須按時供應甲方工作日餐,做到新鮮可口、花樣翻新,營養搭配好。

d)餐後認真清洗食具並消毒,食堂內部、用餐大廳環境衞生全面清潔整理。經常清理食堂內外水池、下水道,確保暢通。

e)不鏽鋼灶台及炊事用品油漬及時清理。

f)消除蚊、蠅、鼠害。

g)冰櫃定期清理、除霜,消除異味,生熟物分開存放。

h)乙方現場工作人員必須具有健康證。

i)所有在食堂工作的員工工資和福利均由乙方負責。

j)督促廚房員工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廚房紀律及廠規廠紀。不輕易進入廠方員工宿舍。 k)廚房及餐廳的殘渣剩飯由乙方處理,但不得扔在甲方的廠區內。

三、伙食標準:

早餐 元,中餐 元,晚餐 元, 夜宵 元,其中中餐 大犖 小犖 素

夜宵 大犖 小犖 素菜 湯。 菜 湯,晚餐 大犖 小犖 素菜 湯,

四、結算方法:

1.甲方按實際用餐人數每半月(或 天)計算一次餐費,於每月的 日和 日以現金或現金支票方式付給乙方。

2.若有一方有意中止合作關係,需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

五、違約責任

1.因乙方提供不潔食品造成甲方人員食物中毒的,由乙方負責適當賠償並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

2.甲方無故未按時結清乙方帳款超過15天的,應承擔違約責任0.3% 天。

六、合同期限: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從雙方簽署合同之日起,到雙方依照以上條約中止合作關係之日結束。

七、爭議解決:

因執行該合同發生爭議時,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人民法院訴訟解決,該合同自雙方簽章後生效。

合同文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體餐飲承包合同 篇13

承包方: 身份證號碼: (以下簡稱乙方)

本承包協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酒店有關規定,在雙方友好協商的原則下制訂,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將桐鄉商務會館餐飲部承包給乙方經營,承包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至從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每年的年承包金為人民幣 元整,付款方式為 。

第三條、雙方應在 年 月 日前簽定正式協議,同時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一年的租金(或第一季度) 萬元整。

第四條、承包區域:包括桐鄉商務會館的廚房、包廂、餐飲大廳、桌椅等餐飲部現有用品。

第五條、乙方以桐鄉商務會館餐飲部的名義繼續對外經營,甲方在XX年 月 日之前以桐鄉商務會館的名義形成的債權債務均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第六條、乙方經營範圍不得超出餐飲範圍,同時不能和酒店經營或出租的項目有牴觸,若違反則視同違約。甲方有義務保障乙方的正常經營。乙方所有員工必須遵守本酒店各項規章制度。

第七條、甲方要求乙方在承包期內應遵章守法經營,不得從事非法經營。乙方應確保房屋整體結構完整,不得任意改造主體結構,確保消防、治安、食品等安全。實行財產人身保險,如出現人身傷亡和財產的意外事故均由乙方自負,與甲方無關。

第八條、乙方承包期內餐飲部所有的相關經營費用由乙方承擔,包括:税費、水費、電費、蒸汽費、衞生環保規費等。需雙方分攤的費用按照商定比例分攤。承包期內,乙方發生的債權債務與甲方一律無關。

第九條、甲方已投資裝潢的動產與不動產及配套設備。附財產明細清單,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無償歸乙方使用,乙方有權對原有的裝潢進行更新(但應事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經得甲方同意),乙方在承包期滿後,按使用狀態還給甲方。

第十條、甲方對乙方的經營應當提供一切便利。包括但不限於公章、營業執照、工商登記備案材料、年審年檢等經營所需材料。

第十一條、乙方承包期滿後不再續包,應提前兩個月通知甲方。期滿後乙方仍需續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

第十二條、期滿後乙方不續包,乙方投資的動產設備由乙方自行處理或與甲方協商折價給甲方,乙方所有的裝潢不動產乙方不得拆除,無償保留。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在本協議簽訂生效後,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終止協議履行。如有一方違反本協議的履行,須向另一方賠償經濟損失,並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整。

第十四條: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商定後另行補充。

第十五條:特別約定:

1、本協議簽訂之日,乙方須向甲方支付 元承包保證金。

2、提供甲方員工的日常工作餐,每日4餐,(早餐、夜宵每人每餐2元,午晚餐每人每餐4元);客用早餐每人6元,均以票據為準。要求菜品花色樣式不斷更新,符合用餐人員要求,滿意率達到75%以上。

本意向書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此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發包方:桐鄉商務會館(蓋章) 承包方: (簽名)

身份證號碼:

代表: 承包方擔保人: (簽名)

身份證號碼:

日期: 日期:

個體餐飲承包合同 篇14

發包方:王懷金,男,湖北當陽市人,系店埡金帝賓館負責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肖平,男,湖北荊州區馬山鎮雙龍村三組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興建有金帝商務賓館,餐飲、娛樂、住宿為一體,餐飲系列乙方承包經營,為互利共贏,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權利義務關係,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一、甲方所有的金帝賓館一樓餐廳6間,廚房1間(面積約180平方米),附屬設施及裝飾齊全一併交與乙方經營使用,餐具、餐桌、餐椅、空調等相關用具設備由乙方自己籌備(詳見乙方自籌財產清單)。

二、乙方承包經營期限自20xx年10月1日起至20xx年9月30日止,共3年,承包期外本合同自行終止。

三、乙方承包經營期內,每年向甲方交承包費人民幣叁萬元整。

四、乙方承包費交付與甲方時間為每年10月1日一次性付清。(以收據為準)

五、乙方在承包經營期內,工商、税務、衞生等相關部門應辦的各種執照證件及應繳的税、費由乙方自辦自繳與甲方無關。

六、水、電甲、乙雙方共同用一總表,乙方按月分別承擔三分之一的水、電費。

七、乙方在承包經營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轉包或轉讓他人經營,同時對甲方交付與乙方的各種設施和財產進行保養與維修。

八、乙方承包期滿後,雙方自願的情況下可另續簽合同,若甲方不再發包或乙方不再承包,單方必須在本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告知對方。

九、甲、乙雙方終止合同後,乙方自籌備的餐具等相關設備(見財產清單)可自行處理,也可與甲方協商作價一致後轉與甲方。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後可另行補充條款,補充後的條款與本合同生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條款若單方違約付對方違約金5000元。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20xx年十月一日

個體餐飲承包合同 篇15

承包方: 身份證號碼: (以下簡稱乙方)

本承包協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酒店有關規定,在雙方友好協商的原則下制訂,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將桐鄉商務會館餐飲部承包給乙方經營,承包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至從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每年的年承包金為人民幣 元整,付款方式為 。

第三條、雙方應在 年 月 日前簽定正式協議,同時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一年的租金(或第一季度) 萬元整。

第四條、承包區域:包括桐鄉商務會館的廚房、包廂、餐飲大廳、桌椅等餐飲部現有用品。

第五條、乙方以桐鄉商務會館餐飲部的名義繼續對外經營,甲方在XX年 月 日之前以桐鄉商務會館的名義形成的債權債務均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第六條、乙方經營範圍不得超出餐飲範圍,同時不能和酒店經營或出租的項目有牴觸,若違反則視同違約。甲方有義務保障乙方的正常經營。乙方所有員工必須遵守本酒店各項規章制度。

第七條、甲方要求乙方在承包期內應遵章守法經營,不得從事非法經營。乙方應確保房屋整體結構完整,不得任意改造主體結構,確保消防、治安、食品等安全。實行財產人身保險,如出現人身傷亡和財產的意外事故均由乙方自負,與甲方無關。

第八條、乙方承包期內餐飲部所有的相關經營費用由乙方承擔,包括:税費、水費、電費、蒸汽費、衞生環保規費等。需雙方分攤的費用按照商定比例分

攤。承包期內,乙方發生的債權債務與甲方一律無關。

第九條、甲方已投資裝潢的動產與不動產及配套設備。附財產明細清單,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無償歸乙方使用,乙方有權對原有的裝潢進行更新(但應事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經得甲方同意),乙方在承包期滿後,按使用狀態還給甲方。

第十條、甲方對乙方的經營應當提供一切便利。包括但不限於公章、營業執照、工商登記備案材料、年審年檢等經營所需材料。

第十一條、乙方承包期滿後不再續包,應提前兩個月通知甲方。期滿後乙方仍需續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

第十二條、期滿後乙方不續包,乙方投資的動產設備由乙方自行處理或與甲方協商折價給甲方,乙方所有的裝潢不動產乙方不得拆除,無償保留。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在本協議簽訂生效後,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終止協議履行。如有一方違反本協議的履行,須向另一方賠償經濟損失,並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整。

第十四條: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商定後另行補充。

第十五條:特別約定:

1、本協議簽訂之日,乙方須向甲方支付 元承包保證金。

2、提供甲方員工的日常工作餐,每日4餐,(早餐、夜宵每人每餐2元,午晚餐每人每餐4元);客用早餐每人6元,均以票據為準。要求菜品花色樣式不斷更新,符合用餐人員要求,滿意率達到75%以上。

本意向書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此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乙方:日期:

個體餐飲承包合同 篇16

(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本承包協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酒店有關規定,在雙方友好協商的原則下制訂,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將桐鄉商務會館餐飲部承包給乙方經營,承包期限為 年,從 年 月日至從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每年的年承包金為人民幣 元整,付款方式為 。

第三條、雙方應在 年 月 日前簽定正式協議,同時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一年的租金(或第一季度) 萬元整。

第四條、承包區域:包括桐鄉商務會館的廚房、包廂、餐飲大廳、桌椅等餐飲部現有用品。

第五條、乙方以桐鄉商務會館餐飲部的名義繼續對外經營,甲方在XX年 月 日之前以桐鄉商務會館的名義形成的債權債務均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第六條、乙方經營範圍不得超出餐飲範圍,同時不能和酒店經營或出租的項目有牴觸,若違反則視同違約。甲方有義務保障乙方的正常經營。乙方所有員工必須遵守本酒店各項規章制度。

第七條、甲方要求乙方在承包期內應遵章守法經營,不得從事非法經營。乙方應確保房屋整體結構完整,不得任意改造主體結構,確保消防、治安、食品等安全。實行財產人身保險,如出現人身傷亡和財產的意外事故均由乙方自負,與甲方無關。

第八條、乙方承包期內餐飲部所有的相關經營費用由乙方承擔,包括:税費、水費、電費、蒸汽費、衞生環保規費等。需雙方分攤的費用按照商定比例分攤。承包期內,乙方發生的債權債務與甲方一律無關。

第九條、甲方已投資裝潢的動產與不動產及配套設備。附財產明細清單,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無償歸乙方使用,乙方有權對原有的裝潢進行更新(但應事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經得甲方同意),乙方在承包期滿後,按使用狀態還給甲方。

第十條、甲方對乙方的經營應當提供一切便利。包括但不限於公章、營業執照、工商登記備案材料、年審年檢等經營所需材料。

第十一條、乙方承包期滿後不再續包,應提前兩個月通知甲方。期滿後乙方仍需續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

第十二條、期滿後乙方不續包,乙方投資的動產設備由乙方自行處理或與甲方協商折價給甲方,乙方所有的裝潢不動產乙方不得拆除,無償保留。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在本協議簽訂生效後,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終止協議履行。如有一方違反本協議的履行,須向另一方賠償經濟損失,並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整。

第十四條: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商定後另行補充。

第十五條:特別約定:

1、本協議簽訂之日,乙方須向甲方支付 元承包保證金。

2、提供甲方員工的日常工作餐,每日4餐,(早餐、夜宵每人每餐2元,午晚餐每人每餐4元);客用早餐每人6元,均以票據為準。要求菜品花色樣式不斷更新,符合用餐人員要求,滿意率達到75%以上。

本意向書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此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