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土地合同樣本(通用20篇)

承包土地合同樣本 篇1

甲方:

承包土地合同樣本(通用20篇)

乙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同意,乙方同意將自己的部分土地承包給甲方,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土地畝數 。

二、承包時間: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年整。在承包期間與國家集體或個體徵用,乙方有權收回,但地上一切附屬物為甲方所有。

三、承包費標準及交納的時間

甲方同乙方一次性交納承包費每畝貳萬元整共計 元,本合同在規定的租用期屆滿後,雙方如願延長租用期,按周邊的地價經雙方協商後給予調整。

四、甲方在經營期間,不得私自在承包地挖坑起土,只准種植花木不得發展其它項目,平整土地時只能徑向平整,不能緯向平整,但乙方如需要建房挖土,甲方給以准許,經雙方協商解決。

五、全同到期同等條件下甲方優先續包,但交給乙方時甲方必須保證承包土地無草、無坑、無樹樁,經機械旋耕後交給乙方。為保證此項的屬實甲方在承包最後一年交納承包費時由雙方協商解決。

六、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受法律保護。

七、乙方無權干涉甲方用工,種樹期間乙方保證甲方挖土球。

八、甲乙雙方如有違約,由違約方承擔一切經濟損失。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承包土地合同樣本 篇2

甲方(發包方): 村 組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包方):

為規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行為,維護流轉雙方當事人合法權益,促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維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的規定,本着平等、協商、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依法簽訂本流轉合同,保證共同恪守。

一、 標的:發包方擁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承包地。

二、 流轉形式:租賃 三、 流轉承包土地狀況及用途:

發包方同意將本(村)組農户的棄耕土地 畝(大寫___畝)轉包給承包方作為花卉、園林、養殖等使用。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即承包期為 年。

四、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發包方的權利:

(1)依法擁有土地所有權;

(2)監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制止承包方操守承包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為;

(3)按合約定收取土地承包費,若承包方所承包地在依法徵用後,青苗補償費和原田地邊的林木補償費如承包方已付給農户租地補償時由承包方所有;

(4)依法收回承包地;

(5)合同到期解除後,負責監督承包方對土地的還耕恢復。

2、發包方的義務:

(1)維護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佔用土地,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2)尊重承包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3)依照承包合同約定為承包方提供生產、信息等服務;

(4)協助承包方,調解本(村)組區域內承包方之間的土地糾紛;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3、承包方的權利:

(1)依法享有土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經營流轉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置產品;

(2)承包地被依法徵、佔用後有權依法獲得業主建設設施和經營損失等相關補償和賠償;

(3)有權在承包土地上,修建生產經營、管理和休閒旅遊設施;

(4)承包期滿後,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繼續承包的權利;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4、承包方的義務:

(1)按合同約定,如數按時交納土地承包費;

(2)承包的土地和其它集體生產資料,不得擅自變賣,不得擅自改變土地所有權性質,服從國家、集體建設和規劃依法用地的需要;

(3)維持土地農業或休閒旅遊用途,不得用於其它建設;

(4)依法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將耕地造成永久性傷害;

(5)按合同約定,負責土地還耕地恢復;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五、 合同標的及履約方式

土地承包費實行:地600元/畝/年、田800元/畝/年計價,按每年付清當年租金。

六、 保證措施

1、合同期滿後,承包方若不再繼續承包,或中途承包方要解除本合同,土地的還耕責任由承包方承擔。

2、若因政策調整需變更合同或中途發包方要求解除本合同,土地的還耕責任由發包方承擔。

七、 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

(2)簽訂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

(3)一方違約,使承包合同無法履行的;

(4)承包方喪失承包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八、 其它約定

在承包期內若遇國家政策調整,由雙方協商,按政策執行。

九、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必須遵守合同約定,若一方違約,違約方應當按本合同標的具體數額的20%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若發包方因非法干預承包方的生產經營活動,擅自毀約、變更或解除合同而致使承包方受到損失,發包方應賠償承包方所有損失。 承包方有下列情況者:

(1)不按時交納承包費;

(2)荒蕪承包地,破壞承包地上集體所有的附着物的,破壞水利設施行為的;

(3)不服從國家、集體建設規劃用地的;

(4)擅自改變耕地造成永久性傷害;

(5)擅自毀約、違約,不能按規定履行約定責任的。

應分別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發包方相關經濟損失,發包方可以收回承包地;

十、 其它事項

若甲乙雙方發生合同糾紛,應先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的規定執行。

若國家徵用此承包地,經相關補償後,本合同自動終止;甲乙雙方都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發包方法人、相關農户及承包方代表簽字立即生效。

此合同具體租用面積由承包方造冊給相關農户。

甲方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相關農户簽字:

承包土地合同樣本 篇3

甲方:

乙方:

為探索調整農村產業結構新路子,合理開發土地和山林資源,大力發展畜牧產業,參照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後,訂此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將承包經營的 市 縣 鎮 村 畝土地的使用權租賃給乙方開發畜牧業試驗試範基地。

第二條

經甲乙雙方公開協商,承包期限 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承包費用 ,付款時間為 。如有特殊情況,允許順延六個月內付清。

第三條

土地的轉包、建設、改造、使用、管理。

1、甲方交付土地時,必須清除地內所有種植物,確保乙方正常使用。

2、乙方接管土地後,對原土地需進行統一規劃改造,不保留各地塊界線。因此,土地交付乙方使用前,甲方可根據需要自行製作地形地界數據圖表留存。

3、在項目實施過程中,若涉及道路、溝渠、防洪、排澇等需要使用已租地塊之外的土地,甲方負責協調幫助解決,保證乙方建設使用。

第四條

甲方有責任協助乙方搞好當地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為乙方營造良好的投資環境,保證乙方交通、用水、用電。水電費按當地羣眾使用的價格計收。

第五條

甲乙雙方均不得單方終止本合同。承包期內雙方均不得提出租金變更要求。否則,必須承擔因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六條

承包合同到期時,若乙方需要順延承包合同時,甲方無條件滿足乙方要求。土地租金可按當時的物價指數調整。

第七條

乙方辦公管理等房屋由乙方定點建設,甲方必須無條件支持並協辦有關手續。

第八條

有關部門支持本項目需要現有土地承包人配合的,必須無條件配合。

第九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並經所在村社同意後蓋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條

違約責任:甲方違約,用土地租金進行賠償抵壓;乙方違約,用種經濟作物和牲畜作抵押賠償。

第十一條

未盡事宜,雙方另商。

甲方簽字(章): 乙方簽字(章):

地 址: 地 址: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日

承包土地合同樣本 篇4

發包方:橫縣石塘林場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韋才佳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了籌集更多資金,促進本場經濟建設,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將90畝土地承包給乙方經營,達成如下一致協議,望雙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標的

二、承包期限

三、承包土地的用途: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用於種植短期作物(甘蔗、玉米、西瓜)等農作物。

四、甲方的權利、義務

1.權利

(1)監督乙方依照本合同的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

(2)制止乙方損害承包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為;

2.義務

(1)維護乙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本合同;

(2)不得干涉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3)為乙方的生產經營活動提供方便;

(4)依據區、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組織、安排本集體經濟組織內的農業基礎設施建設。

五、乙方的權利、義務

1.權利

(1)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置產品;

(2)在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後,乙方擁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採取轉讓、出租、入股、抵押或其他方法流轉。

2.義務

(1)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

(2)依法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六、承包金的數量及其支付期限

七、違約責任

1、甲方不得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義務及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否則,乙方有權單方決定是否解除本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乙 2.乙方如違反了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義務及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則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並要求乙方賠償給土地造成的損失;乙方超出合同規定付款期限的,則按每天萬分之二支付未付部分的違約金。

八、其他約定

1、在承包期內,因自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嚴重毀損承包地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後,可以對乙方承包的土地進行調整,或按毀損土地面積在承包金中予以扣減,直至土地恢復種植能力;

2.甲方保證甲方相關人員在合同承包期內無故干擾、侵犯乙方的自主經營活動,如對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必須予以賠償。

3.承包期內,乙方交回承包地或者甲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時,乙方對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產能力的,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

4.承包期內,甲方不得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不得以任何藉口或理由強迫乙方放棄或變更土地承包經營權,更不得以劃分

5.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轉包費、租金、轉讓費等,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擅自截留,且必須配合乙方土地流轉事項,但採取轉讓方式流轉的,應當取得甲方的同意。

6.承包期內若遇政府徵用,則除土地補償金歸甲方外,其餘款項一律歸乙方所有,未徵用部分則繼續承包,承包金也按比例調整。

九、爭議的解決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有爭議,首先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未果,任何一方都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一式伍份,在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壹份用於向有關部門申領土地承包經營權證。

十一、特別條款: 在簽訂本合同時,乙方有充分理由相信甲方對本合同項下的土地發包已報請相關部門批准。如甲方未履行以上義務導致本合同無效,

十二、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甲乙雙方協商後作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20xx年1月1日 20xx年1月1日

承包土地合同樣本 篇5

甲方:芒章鄉中心國小

乙方:雷自春,男,系芒章鄉芒章村村民小組。

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前提下,經甲乙雙方商議協定,乙方同意將自己承包的水田承包使用轉讓給甲方,並達成協議:

一、乙方土地四邊界限及面積

乙方承包水田地理位置位於芒璋中心國小教師住房背後,東至:封波富英交界田埂為界限;南至:雷光榮旁邊為界;西至:芒璋中心國小教師住房旁為界;北至:水溝旁交界為界限。其面積為:1.5畝。

二、轉讓期限:永久性

三、轉讓費:1.5畝土地轉讓補償費標準為:壹拾捌萬肆仟元整(184000.00)。轉讓費因學校資金緊缺,將分批付清(以領款收據為準),一年內付清。

四、互轉方式

經甲乙雙方商議並達成協議:乙方自願將自己所承包水田1.5畝的承包權轉給甲方。

五、甲乙雙方責任

1、自簽訂合同之日起,轉讓土地使用權歸甲方,乙方無權干涉其互轉讓後甲方對土地的使用權。

2、轉讓土地如有土地糾紛,由乙方全權負責解決,與甲方無關,若使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以轉讓費的50倍賠償給甲方。

3、若乙方非法干預甲方使用權,分期付款期限內不得提高轉讓

價格,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按合同法給甲方賠償轉讓費和建設所投入資金的50倍。

4、本村組所徵收土地轉讓費由甲方承擔。

5、土地轉讓後。辦理該宗土地使用手續費由甲方承擔

六、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芒章村村民小組一份,芒章鄉村委會見證存檔一份。

七、此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芒章鄉中心國小 芒章鄉村民小組 20xx年4月3日

附:第一次付款領條

領 條

今領到芒章中心國小支付土地承包權轉讓款(永久性轉讓)三萬元整(30000.00)。(下欠154000元整)

領款人:

20xx年4月3日

證明人:

20xx年4月3日

承包土地合同樣本 篇6

發包方: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號:

承包方:_ ____(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

為了農業科學技術的推廣,改變傳統陳舊的農業耕作形式,甲方將集體所有的農用耕地承包給乙方,用於農業科技的開發應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承包土地的面積、位置

甲方經村民會議同意並報鄉人民政府批准,將位於 四川省仁壽縣北斗區城堰_鄉 磚房村新田灣 一等地和麪積 畝二等地面積_____畝農用耕地承包給乙方使用。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為農業科技園藝開發、推廣、培訓、服務及農業種植和養殖。

2.承包形式:個人承包經營。

三、土地的承包經營期限

該地承包經營期限為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四、 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該土地的承包金為每畝每年人民幣_____元,承包金每年共計人民幣_____元。

2.每年_____月___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額交納本年度的承包金。

五、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2.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

3.協助乙方進行農業高新技術的開發、宣傳、褒獎、應用。

4. 在合同期內甲方要負責有關農田基本建設(如溝渠、公路、水池等)的維修或修建,乙方一律不負責。

5.在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不得重複發包該地塊。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權和按照合同約定興建、購置財產的所有權。

3.享受國家規定的優惠政策。

4.享有對公共設施的使用權。

5.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設與約定用途有關的生產、生活設施。

六、合同的轉包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經過甲方同意,遵照自願、互利的原則,可以將承包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轉包給第三方。

2.轉包時要簽訂轉包合同,不得擅自改變原來承包合同的內容。

3.本合同轉包後,甲方與乙方之間仍應按原承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乙方與第三方按轉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

七、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員的變更,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4.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建設徵用該土地,甲方應支付乙方在承包土地上各種建築設施的費用,並根據乙方承包經營的年限和開發利用的實際情況給予相應的補償。

5.本合同期滿,如繼續承包,乙方享有優先權,雙方應於本合同期滿前半年簽訂未來承包合同。

八、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按土地利用的實際總投資額和合同未到期的承包金額的20% 支付對方違約金,並賠償對方因違約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2.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60日未支付租金,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轉包後,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轉包合同不能履行,給轉包後的承包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九、合同糾紛的解決辦法

甲乙雙方因履行流轉合同發生糾紛,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村民委員會或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等調解解決。不同意調解或調解無效的,雙方協商向縣級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不服仲裁決定的,可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經公證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共貳頁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_____份。

發包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

承包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土地合同樣本 篇7

發包方:___________村民委員會(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農業科學技術的推廣,改變傳統陳舊的農業耕作形式,甲方將集體所有的農用耕地承包給乙方,用於農業科技的開發應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積、位置

甲方經村民會議同意並報鄉人民政府批准,將位於_________鄉______村面積_________畝(具體面積、位置以合同附圖為準)農用耕地承包給乙方使用。土地方位東起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為農業科技園藝開發、推廣、培訓、服務及農業種植和養殖。

2.承包形式:個人承包經營。

三、土地的承包經營期限

該地承包經營期限為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四、地上物的處置

該地上有一口深水井,在合同有效期內,由乙方無償使用並加以維護;待合同期滿或解除時,按使用的實際狀況與所承包的土地一併歸還甲方。

五、 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該土地的承包金為每畝每年人民幣_____元,承包金每年共計人民幣_____元。

2.每年_____月___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額交納本年度的承包金。

六、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土地開發利用進行監督,保證土地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

4.協助乙方進行農業高新技術的開發、宣傳、褒獎、應用。

5.按照合同約定,保證水、電暢通,並無償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6.按本村村民用電價格收取乙方電費。

7.為乙方提供自來水,並給予乙方以甲方村民的同等待遇。

8.在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不得重複發包該地塊。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權和按照合同約定興建、購置財產的所有權。

3.享受國家規定的優惠政策。

4.享有對公共設施的使用權。

5.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設與約定用途有關的生產、生活設施。

6.乙方不得用取得承包經營權的土地抵償債務。

7.保護自然資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找範文就來 。

七、合同的轉包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經過甲方同意,遵照自願、互利的原則,可以將承包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轉包給第三方。

2.轉包時要簽訂轉包合同,不得擅自改變原來承包合同的內容。

3.本合同轉包後,甲方與乙方之間仍應按原承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乙方與第三方按轉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員的變更,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4.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建設徵用該土地,甲方應支付乙方在承包土地上各種建築設施的費用,並根據乙方承包經營的年限和開發利用的實際情況給予相應的補償。

5.如甲方重複發包該地塊或擅自斷電、斷水、斷路,致使乙方無法經營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其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

6.本合同期滿,如繼續承包,乙方享有優先權,雙方應於本合同期滿前半年簽訂未來承包合同。

九、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按土地利用的實際總投資額和合同未到期的承包金額的20% 支付對方違約金,並賠償對方因違約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2.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轉包後,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轉包合同不能履行,給轉包後的承包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十、合同糾紛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糾紛,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經公證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_____份。

附 土地平面圖

發包方:(蓋章)_____________

承包方:(簽字)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

承包土地合同樣本 篇8

甲方:_____村民委員會

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據《土地管理法》及《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乙方通過_____方式取得甲方__________(林地)的承包經營權,經雙方共同商定,達成如下協議,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將位於_____村民委員會(組)所有的,_____以北、現_____以西與_____毗鄰的荒山(林地)發包給乙方使用,其四至為:

東至:_____;

南至:_____;

西至:_____;

北至:_____。

二、乙方承包後,承包使用期_____年不變,即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終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_____(林地)使用權及其地上附着物總承包款為人民幣_____元整,付款方式為:_____。

四、乙方承包荒灘荒山後應積極治理,在荒山上植樹、種草或搞多種經營;經有關部門批准可以從事非農業生產,利用承包範圍內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礦產資源或建造固定設施。

五、乙方對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但不得轉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灘荒山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對荒山的開發治理成果全部歸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灘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內除乙方交納承包款外,乙方不負責其他任何名目的費用。

八、乙方將荒灘荒山承包後,甲方有權監督、檢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灘荒山資源,發現問題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證該荒灘荒山(林地)界線、四至與他人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十、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_____萬元、退還乙方承包_____所付的全部價款,同時對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內遇國家建設或進行其它開發建設需徵用土地時,應首先從徵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預期利益損失。

十二、合同期滿後,如乙方願意繼續承包經營,雙方續簽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經營,甲方對乙方的治理成果、經濟投入合理作價歸甲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不得拖欠。否則,此合同期限順延至甲方將全部價款付清乙方後合同自行終止。

十三、甲乙雙方如因作價款發生分歧,協商不成,須委託甲乙雙方共同認可的中介機構進行評估作價,其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四、此合同發生糾紛由_____裁決。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公證處一份、鄉人民政府備案一份,經_____公證處公證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篇四】

訂立合同雙方:

______縣______公社(鄉)_____大隊(村)___生產隊,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户主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落實聯產承包責任制,充分調動社員的生產積極性,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中央(83),(84)一號文件精神,經社員大會討論同意和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土地的面積,地點,等級

甲方將______畝土地(田)發包給乙方,該土地位於______,東至______,西至______,南至______,北至______。其中,一等地______畝,二等地______畝,三等地______畝,四等地______畝,……。承包土地的所有權屬於集體,乙方只有土地使用權,不得買賣,出租,荒蕪,不準轉作宅基地。

二,承包時間

承包時間共______年,從二零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二零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

三,乙方的權利義務

⒈乙方有權獲得國家下撥用於發展農業生產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業物資。

⒉乙方必須完成上級下達的種植計劃,在完成種植計劃的前提下,可以自己決定種植經營。

⒊乙方必須完成按土地畝數攤派的統購指標任務和上繳農業税的任務,每年向國家交售______斤______,______斤______,______斤______,……。交售時間是____________。每年向國家繳納農業税______元,納税時間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必須每年向甲方上交公積金______元,公益金______元,管理費______元,上交時間為每年的______月______日以前。乙方必須完成甲方按承包土地畝數攤派的義務工日,或上交按義務工日折價的金額。

(本條亦可採取列表形式,見後)

⒋乙方經甲方同意,可以自找對象轉包土地,可以與轉承包户協商,平價購買生活用糧。土地轉包後,轉包户必須承擔原由乙方承擔的所有統購任務和繳納農業税任務,承擔向甲方上交“三金”和完成義務工任務。

⒌乙方如遇生(不能違背計劃生育規定)死、嫁、娶,承包土地一般不變動,但必須按規定調整所承擔的義務。乙方如因勞動力減少,無法繼續承包土地,又無人願轉承包時,可以向甲方提出退回承包土地的一部或全部,由甲方另行統一安排。乙方對國家、集體承擔的義務相應減少或免除。

⒍乙方有責任保護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通電等國家或集體設施。

四,甲方的權利義務

⒈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完成國家下達的種植計劃、統購任務和納税任務,有權敦促乙方完成對集體的義務。

⒉國家按計劃分配用於農業生產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用物資,甲方應及時按承包土地的數量和等級分配給乙方。

⒊甲方應定期公佈集體財務帳目和公積金、公益金、管理費的使用情況,必須接受乙方的監督檢查。

五,違約責任

⒈乙方如不按時履行對國家和集體的義務,除應繼續履行外,還應按遲延項目價值的____%,向甲方償付違約金。乙方如仍然拒不履行義務的,甲方除可請求有關

部門處理外,有權收回乙方承包的土地。

⒉乙方如荒蕪承包的土地,除應履行對國家、集體的一切義務外,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乙方如果擅自出賣和租讓承包的土地,甲方可宣佈買賣與租讓關係無效,並可收回土地。乙方如果在承包的土地上建房,甲方有權責令乙方拆除。乙方如果毀壞承包土地上的樹木和集體設施,應照價(毀壞樹木折價)賠償。

⒊甲方如不及時撥給乙方國家分配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用物資,應按其價值的____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並應如數補發所欠物資。

六,不可抗力

乙方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承包土地內農作物的減產或絕產,經調查核實後,可根據實際情況減少或免除乙方對國家或集體的義務。

七,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

本合同從承包期開始之日起生效。承包期內,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

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送大隊(村委會),(如經公證或鑑證,還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縣______公社(鄉)______大隊(村)______生產隊(公章)

代表人:______(蓋章)

乙方户主:______(蓋章)

承包土地合同樣本 篇9

甲方:胡斯敖村 村民委員會

乙方:

為加快“四荒”資源合理開發,充分發揮土地資源效益,根據旗委,旗人民政府後黨發(20xx)10號文件《關於進一步治理開發“四荒”資源的試行辦法》精神,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以下條款:

一、承包土地面積為 畝,位於 四至如下: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

二、承包土地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費為每畝 元,合計人民幣 元,分 次付清, 年 月 日支付 元, 年 月 日支付 元。

四、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 甲方有權按照有關規定對乙方的治理開發行為實施監督指導,提出合理的意見。

2 乙方有義務接受甲方及有關部門監督和指導,承包的土地必須植樹造林,三年達到有林地標準。在保證不沙化完成治理標準的前提下,該地塊林間可以耕種低矮植物,不另外收費,乙方必須保證林木的成活率和保存達到70%以上。 3 乙方完成治理後,所承包的土地經甲方同意後可以依法流轉。

4 乙方在承包期內對所承包的土地使用權,經營權管理權,乙方的法定繼承人有繼承權。

5 乙方在承包期內按照《森林法》和林業有關部門的規定辦理林木採伐,許可證進行採伐,主伐必須按時更新,不得改變土地用途。

6 合同期滿後,林木及地面附作物歸乙方所有,甲方收回土地使用權,如果繼續發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利。

五、違約責任

1 除符合有關規定而變更,終止合同外,甲乙雙方不得單面變更,終止合同,否則,按照有關法律規定承但違約責任和賠償責任。

2 乙方不按時足額按合同約定向甲方激納承包費,乙方應付違約責任,除補足激納外,並向甲方支付承包費用總額10%的違約金,乙方逾期30日不激納或補足激納,除補足激納外,並支付承包費的10%的違約金,甲方可終止合同。 3 乙方在承包期內按時足額激納承包費用並在三年內達到治理標準的情況下,甲方如果收回乙方的土地,應承擔違約金,除退還承包費外,並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4 乙方不治理或治理期滿達不到本合同治理標準,應負責違約責任,甲方除終止合同,無償收回承包土地的使用權外,並向乙方收取未達到達標準區域每年每畝50.00-200.00元人民幣的土地荒蕪費。

六、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審批單位蓋章後生效。

七、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審批機關調解,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審批單位,林業部門各一份。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依照有關規定,可另行補充約定。

甲方 嘎查(村)民委員會 (蓋章)

法定代表人: (簽字蓋章)

乙方:

審批意見

月 日 合同簽訂日期: 年 (簽字蓋章)

承包土地合同樣本 篇10

甲方: 村民委員會

代表人: 身份證號: 乙方:

代表人: 身份證號:

依照《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公開、誠信、平等、自願”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屬於甲方集體所有的和合法取得的龍山寨林地土地、廢棄宅基地及荒地承包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一、甲方經村民(代表)會議同意並報鎮人民政府批准,將集體所有的和合法取得的位於滎陽市汜水鎮口子村第二村民組龍山寨的林地、廢棄宅基地及荒地共計 畝的土地經營權轉讓給乙方。

二、合同期限從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承包使用年限為年。

三、四至界限及面積:

北至南至東至 西至 (具體位置以合同附圖為準,附圖已經甲乙雙方共同簽字確認)。

四、承包價格:

本合同共有林地 畝,廢棄宅基地及荒地 畝,合同期限內每年每畝按500斤小麥標準並參照當年的市場平均價格摺合人民幣作為土地承包價格。

五、結算方式:

乙方應於每年 月 日前,以現金結算方式一次交清全年承包款,超過 日不交承包款的視為放棄承包,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收回土地經營權。

六、甲方保證本合同所轉讓的林地、廢棄宅基地及荒地不存在任何爭議、糾紛和債務,如出現前述問題的所有事宜均由甲方負責處理和解決,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七、本合同林地的所有樹木如果乙方需要使用,甲方負責協調,經林業部門批准,以樹木的大小摺合人民幣一次性賠償給甲方,具體價格雙方另行協商確定,國家對現有林地的八年補助金歸甲方所有,廢棄宅基地上的樹木大的成材的由甲方原户主自行處理,不成材的包括荒地集體栽的樹木按大小摺合人民幣一次性賠償,賠償後林地、廢棄宅基地及荒地的樹木及新栽的樹木所有權歸乙方所有,承包期內種子、糧食直補、綜合補貼歸甲方所有。

八、本合同涉及的土地上現有的墳墓乙方如需規劃佔用,由甲方與乙方協商解決,因規劃佔用的墳墓由乙方按照國家賠償標準一次補償遷移費用。

九、乙方需要用工時,同等條件下,本組村民可優先用工,但是村民不得以高出市場價格提出無理要求,並服從乙方的管理,否則,乙方有權辭退並使用外工,村民不得以堵路、斷水、斷電等強制手段,迫使乙方使用本村村民所提供的原料、人工,如出現前述問題,甲方負責協調解決,因甲方村民原因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十、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按照合同收取土地承包費和補償費用,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承包費用。

(二)協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經營權,協助解決該土地在使用中產生的用水、用電、道路、邊界及其他方面糾紛,不得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三)甲方負責無償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並在用水用電等方面給予乙方以甲方村民的同等待遇。

(四)不得在合同規定期限內將該土地再次流轉或轉包。

十一、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按合同約定使用轉讓的土地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有自主生產經營權、經營決策權、產品收益處置權等相應權利。

(二)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土地承包費,不得使土地荒蕪,連續兩年不開發、不種植的,甲方有權收回土地,造成損失的,

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三)為方便管理,乙方有權對四周上山小路進行封堵規劃,村民不得破壞,甲方有義務協調及配合。

(四)乙方使用的水、電等設施,甲方應以村委會名義負責協調配合辦理手續,相關費用由乙方支付。對實際產生的使用計量乙方按甲方村民標準按時足額繳納費用。

(五)按國家土地承包政策,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在與國家簽訂的合同到期時,如甲方承包權延續,則本合同繼續有效。

(六)若合同期滿甲方不再讓乙方承包或合同終止的,甲乙雙方應對該承包區域內的建築物及其附屬物進行資產清算,清算後的資產歸乙方所有,不宜拆除或甲方需要使用的應折價給予乙方補償。

十二、合同的轉包 :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經過甲方同意,遵照自願、互利的原則,可以將承包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轉包給第三方。

(二)轉包時乙方應與第三方簽訂轉包合同,但不得擅自改變原來承包合同的內容。

(三)本合同轉包後,甲方與乙方之間仍應按原承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乙方與第三方按轉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

十三、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

(一)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二)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員的變更,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三)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建設徵用該土地,甲方應支付乙方在承包土地上各種建築設施的費用,並根據乙方承包經營的年限和開發利用的實際情況給予相應的補償,因此而產生的土地賠償費歸甲方,附屬物賠償費及其它賠償費用歸乙方。

(四)如甲方重複發包流轉該地塊或擅自斷電、斷水、斷路,致使乙方無法經營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其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

(五)本合同期滿,如繼續承包,乙方享有優先權,雙方應於本合同期滿前半年簽訂未來承包合同。

十四、違約責任

(一)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按土地利用的實際總投資額和合同未到期的承包金額的20% 支付對方違約金,並賠償對方因此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二)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三)如國家政策有重大變化或發生不可抗力的因素,所造成的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責任,雙方必須採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造成的損失,對產生的損失互不負責任。

十五、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約定後作為合同附件,所訂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六、本合同雙方簽字後生效,在本合同之前有關涉及本合同內容的任何合同、協議等一律作廢,以此合同為準。

十七、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協商不成的,均有權向滎陽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十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一式六份,甲方、乙方各執兩份,報送鎮政府主管部門兩份。

甲方: 代表人

村民代表(簽字按手印):

乙方: 代表人

簽證單位(蓋章) 簽證人(簽字)

年 月 日

承包土地合同樣本 篇11

一、合同雙方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土地名稱:甲方將地點在_____ 的農田 塊,面積_____畝承包給乙方。

三、承包期限:自20xx年 月至20xx年 月,承包期20xx年。

四、承包土地用途:種植業。

五、地租價格:每畝每年 斤稻穀。

六、租金交付時間:租金按年支付,於當年12月前按國家收購指導價折算現金,由乙方以現金方式交與甲方。

七、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發包由甲方承包的土地;

2.監督乙方依據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有效使用土地;

3.按合同約定的租金價格和應交方式收繳租金;

4.維護乙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5.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享有承包土地的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經營流轉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處理產品和獲取種植及項目收益;

2.乙方對發包責任人擅自更改合同內容有權拒絕;

3.承包土地被依法徵用、佔用的,有權依法獲得苗木、設施等相應的補償;

4.按合同約定土地租金價格和交租時間及交租方式交納租金;

5.乙方可以建設生產設施和管護建築,允許起苗帶土球,甲方不得阻擾。

九、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

1.乙方經甲方同意,承包土地可採取轉包、出租等方式流轉,流轉的收益由乙方享有;

2.土地流轉雙方必須簽定書面合同,並報甲方備案;

3.土地流轉的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餘期限;

4.土地流轉後的土地租金、交租時限、方式,仍按由乙方按合同規定執行。

十、違約責任

1.乙方沒有認真履行合同中所約定條款,按約定期限交足租金時,甲方有權採取有效措施保證自己權益;

2.乙方在承租期內中斷承租或出現棄耕、荒蕪等行為,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中止合同;

3.由於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過錯方要按損失程度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

4.甲方在合同期內不得單方強行收回出租耕地,如遇國家建設徵地等不可預見的事件發生除外。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另立合同。 十二、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年 乙方: 月 日

承包土地合同樣本 篇12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據平等自願原則,甲乙雙方達成共識;甲方自願將自己所有的承包地承包給乙方,經雙方充分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1、承包土地名稱:甲方將位於寧陽縣高村莊給乙方,地鄰東鄰 、西鄰 、南鄰 、北 地共計 畝。

2、承包期限共年月日啟到年日止。

3、承包土地用途:種植生產經營。

4元;第五年至第拾年每年每畝 元。

5、乙方每年交租金一次;交租年份的月日之前現金方式交付租金,以甲方收到租金後出具的收款憑證為準;未能按時交租金超過30天視為方自動放棄合同。

6、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監督、檢查乙方依據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有效使用土地,制止乙方損害土地和農業資源行為;

(2)、按合同約定的租金價格和應繳方式收繳租金;

(3)、維護乙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4)、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7、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享有承包土地的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經營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理產品;

(2)、乙方對發包責任人擅自更改合同內容或不合理的攤牌有權拒絕;

(3)、承包土地被國家依法徵用、佔用的,有權依法獲得地上物相應的補賞;在承包期滿或因故終止合同時,應使所承包的土地回覆原有狀態;

(4)、維護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不得給土地資源造成損害;

(5)、按合約定土地價格和交租時間及交租方式繳納租金;

(6)、承包合同到期後,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

8、違約責任

(1)、乙方沒有認真履行合同中所約定條款,按約定期限交足租金,合同保證金時,甲方有權採取有效措施保證自己權益;

(2)、由於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過錯方要按損失程度賠賞對方的經濟損失;

(3)、甲方在合同期內不得單方強行收回出租耕地,如玉國家建設徵地,統一規劃農田基本建設,土地開發和綜合治理等不可預見的事件發生,其土地地上附屬物補賞款有乙方享有,土地補賞歸甲方,甲方有協助義務。

9、本合同如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後可簽訂補充合同。

10、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認證單位:

年 月 日

承包土地合同樣本 篇13

甲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

為了規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行為,維護流轉雙方當事人合法權益,促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本着自願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

一、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方式:甲方採用_______________方式將其承包的土地流轉給乙方經營。

二、流轉土地用途:乙方不得改變流轉土地農業用途,用於非農生產,合同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___

三、流轉的期限和起止日期:合同雙方約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期限為______年,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四、流轉土地的種類、位置、面積、等級:甲方將承包的耕地(荒地、林地及其他土地)______畝流轉給乙方,該土地具體位置(名稱、四至)。(可具體列表説明,並附土地現狀平面圖)。

五、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時間:合同雙方約定,土地流轉費用以現金(實物)支付。乙方每年(時間,或一次性)支付甲方______元/畝,(或實物______公斤/畝),合計______元(或實物______公斤)。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權利:按照合同規定收取土地流轉費,按照合同約定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

(二)義務:協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經營權,幫助調解乙方和其它承包户之間發生的用水、用電等方面的糾紛,不得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權利:在受讓的土地上,具有生產經營權。

(二)義務: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土地流轉費,對流轉土地不得擅自改變用途,不得使其荒蕪,對流轉的耕地(荒地、林地等)進行有效保護。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有下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一)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的;

(二)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調整和變化的;

(三)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四)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五)因不可抗力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九、違約責任

(一)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乙方損失。

(二)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三)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收回土地經營權: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荒蕪土地、破壞地上附着物的;不按時交納土地流轉費的。

十、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因履行流轉合同發生糾紛,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村民委員會或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等調解解決。不同意調解或調解無效的,雙方協商向縣級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不服仲裁決定的,可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

(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及原發包方各一份,鄉鎮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機構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如果是耕地轉讓合同或專業生產經營項目流轉合同,應以原發包方同意之日起生效。

(二)合同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三)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承包土地合同樣本 篇14

甲方:大窩村三組村民 米使作

乙方:大堰溝村村民 彭幫權、彭安寧

為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的有關法規條例規定,經雙方自願平等協商同意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期限屬於永久性,乙方子孫有繼承轉讓權。

二、土地四至邊界:東至彭幫權地邊;南至路邊為界;西至彭幫富地為界;北至彭幫富地為界。

三、成交後一切土地糾紛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

四、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付款陸萬叁仟元整(63000.00元)。

五、如甲、乙雙方有違反合同者,違反方付守約方違約金貳拾萬元整(20xx00.00元)。

六、合同從雙方成交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20xx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承包土地合同樣本 篇15

一、合作各方

合作各方:

合作各方 a: b:

二、合作形式

合作形式:

合作形式 由合作各方作價按股份享有對土地的使用權和承包年限內的所有 權, 並按所投資金的比例享有 “承包地” 的除正常運營所開支後的盈餘。 各人需經常不定時到現場進行辦公以解決問題。

三、合作各方的責任 合作各方的責任: 合作各方的責任 1、a 負責全局的管理和調度,根據前期的運作經驗作出以後的大體 工作方向,負責當地民風、民情、民事考察和處理。以前經營成果作價 45 萬元股金入股合夥人。 2、b 以 60 萬元人民幣(大寫)陸拾萬元現金作為股金入股合夥人。 並以最大股東的名義負責“承包地”的法人身份,需對合作事宜的資金 走向、流動、使用做出明確的安排或意向。負責正常合作條件的資金統 籌安排。 3、c:負責“基地”的日常管理。需對“基地”管理人員的使用有 明確計劃和安排, 對一年四季的管理有明確的措施和建議。 保證 “基地” 的生產管理正常運作。每個生產忙季都需有一段較長時間駐地辦公,進 行現場管理。 4、d:以 20 萬元人民幣(大寫)貳拾萬元現金作為股金入股合夥 人。負責“基地”生產技術;負責安排一位技術紮實、為人可靠的技術 人員到位,長期駐地管理;負責苗木的生產管理。

四、合作各方的權利 合作各方的權利: 合作各方的權利 c: d: 合作各方在精誠合作的基礎上,實現共同目標即最大程度地,最低 期限裏獲得利潤,由此明確各方的權利。 1、a:協議生效前的所有農作物收益歸其支配,完全歸其所有。現 場地內的苗木基礎設施、生產機械和工具等物資歸“基地”集體所有, 屬於合作體的共同財產。 在“基地”收益償清合作各方所投資金後,並留足“基地”的正 常開支後,按所佔股資比例(所列後附)分得紅利。 2、b:對資金的使用和安排有其絕對的監督權和建議權。 “基地” 在償清各方所投資金,並留足“基地”正常開支後,按比例分得紅利。 3、c:享有各股東協議的 10 份股權(其中 a 佔 5 股,b 佔 3 股,d 佔 2 股) ,充分享有合夥人的權利和責任,在“基地”收益償清各現金 投資人,並留足“基地”的正常開支後,按其合夥人名義下的股份分得 紅利。 4、d,權利同上述,享有自己所佔比例的分紅。

五、合作各方的共同財產——基地 合作各方對“基地”享有共同的所有權和共同的責任權。合作各方 必須全心全意經營,使之早日正常運轉,早日盈利。 必須明確的是,經營所得在償清各投資人後,基地的所有財產歸屬 合作各方的集體所有,各合夥人按所投資資金比例享用。如有其他變動 可在償清所有投資後另立協議。 六、合作各方的解散: 如果在若干時間後,合作各方的合作基礎已不存在,則由各方協商 解除彼此的合作關係和義務。並由實際發生的具體情況決定合作各方的 共同財產的分配。 如果在未盈利前已沒有各方的的合作基礎,則各方友好協商對當前 財產的作出合理評估或妥善處理。按比例償還各投資人的資金,不足按 虧損處理。

七、合作集體—基地的具體管理辦法。 合作集體—基地的具體管理辦法 合作集體 由合夥集體共同協商,另行出具一切實可行的辦法,由專人負責付 諸實施。

八、協議的生效 協議的生效 合作各方簽字認可後生效。 a c b d 年 月 日

附分紅股資比例: a(a) 肆拾貳股 : b(b) 伍拾伍股 : c(c) 壹拾股 : d(d) 壹拾捌股 :

承包土地合同樣本 篇16

甲方:開魯縣麥新鎮雙合村 孫志敏

乙方:開魯縣麥新鎮十三排村

甲方在都日博代東甸子有人口地39畝,現承色給乙方,甲、乙方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承包期:八年(自20xx年3月20日至20xx年3月20日止)。

二、承包費:37440.00元。(答合同時付19200.00元,其餘18240.00元在20xx年12月30日付清)。

三、四至邊界:南至巴圖白音地邊兒,北至照日格圖地邊兒,東至圍欄,西至到圍欄。

四、.雙方責任。

1、承包期內甲方無權收回士地使用權,乙方無權解除合同。

2、合同期內如因政策變更,甲方應在30日內退還剩餘年限承包費,甲方藉故不退還屬違約行為。

3、此合同甲乙雙方必須共同遵守,違約方負一切法律責任。

4、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各一份,從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20xx年3月20日

承包土地合同樣本 篇17

訂立合同雙方:

______縣______鎮(鄉)_____村___社,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户主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落實聯產承包責任制,充分調動社員的生產積極性,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中央(83),(84)一號文件精神,經社員大會討論同意和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土地的面積,地點,等級

甲方將______畝土地(田)發包給乙方,該土地位於______,東至______,西至______,南至______,北至______。其中,一等地______畝,二等地______畝,三等地______畝,四等地______畝,……。承包土地的所有權屬於集體,乙方只有土地使用權,不得買賣,出租,荒蕪,不準轉作宅基地。

二,承包時間

承包時間共______年,從一九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一九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至。

三, 乙方的權利義務

⒈ 乙方有權獲得國家下撥用於發展農業生產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業物資。                ⒉ 乙方必須完成上級下達的種植計劃,在完成種植計劃的前提下,可以自己決定種植經營。                 ⒊ 乙方必須完成按土地畝數攤派的統購指標任務和上繳農業税的任務,每年向國家交售______斤______,______斤______,______斤______,……。交售時間是____________。每年向國家繳納農業税______元,納税時間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必須每年向甲方上交公積金______元,公益金______元,管理費______元,上交時間為每年的______月______日以前。乙方必須完成甲方按承包土地畝數攤派的義務工日,或上交按義務工日折價的金額。

(本條亦可採取列表形式,見後)

⒋ 乙方經甲方同意,可以自找對象轉包土地,可以與轉承包户協商,平價購買生活用糧。土地轉包後,轉包户必須承擔原由乙方承擔的所有統購任務和繳納農業税任務,承擔向甲方上交“三金”和完成義務工任務。

⒌ 乙方如遇生(不能違背計劃生育規定)、死、嫁、娶,承包土地一般不變動,但必須按規定調整所承擔的義務。乙方如因勞動力減少,無法繼續承包土地,又無人願轉承包時,可以向甲方提出退回承包土地的一部或全部,由甲方另行統一安排。乙方對國家、集體承擔的義務相應減少或免除。

⒍ 乙方有責任保護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通電等國家或集體設施。

四,甲方的權利義務

⒈ 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完成國家下達的種植計劃、統購任務和納税任務,有權敦促乙方完成對集體的義務。           ⒉ 國家按計劃分配用於農業生產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用物資,甲方應及時按承包土地的數量和等級分配給乙方。

⒊ 甲方應定期公佈集體財務帳目和公積金、公益金、管理費的使用情況,必須接受乙方的監督檢查。

五,違約責任

⒈ 乙方如不按時履行對國家和集體的義務,除應繼續履行外,還應按遲延項目價值的____%,向甲方償付違約金。乙方如仍然拒不履行義務的,甲方除可請求有關

部門處理外,有權收回乙方承包的土地。

⒉ 乙方如荒蕪承包的土地,除應履行對國家、集體的一切義務外,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乙方如果擅自出賣和租讓承包的土地,甲方可宣佈買賣與租讓關係無效,並可收回土地。乙方如果在承包的土地上建房,甲方有權責令乙方拆除。乙方如果毀壞承包土地上的樹木和集體設施,應照價(毀壞樹木折價)賠償。

⒊ 甲方如不及時撥給乙方國家分配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用物資,應按其價值的____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並應如數補發所欠物資。

六,不可抗力

乙方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承包土地內農作物的減產或絕產,經調查核實後,可根據實際情況減少或免除乙方對國家或集體的義務。

七,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

本合同從承包期開始之日起生效。承包期內,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

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送大隊(村委會),(如經公證或鑑證,還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縣______鎮(鄉)______村______社(公章)

代表人:______(蓋章)

乙方户主:______(蓋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訂

承包土地合同樣本 篇18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農業科學技術的推廣,改變傳統陳舊的農業耕作形式,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作用,促進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經公開協商討論同意,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積、位置

甲方經村民會議同意並報鎮人民政府批准,將位於泉太鎮新農村一組面積_________畝(具體面積、位置以合同附圖為準)(土地類型)承包給乙方使用。土地方位如下: 東起: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_。

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為:

2、承包形式:

三、土地的承包經營期限

該地承包經營期限為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四、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該土地的承包金為每畝每年人民幣________元,承包金每年共計人民幣________元。

2、乙方向甲方一次性全額交納承包經營期限承包金合計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元),上述承包費已含原荒山雜樹補償款。

五、地上物的處置

乙方有權處理承包區域內現存地上物及其他植被,在承包經營期內乙方所建設、種植之地上物所有權亦為乙方所有。地上的電力、水利設施的維修、維護、保管有甲方負責,甲方的現有農機設施的使用、維護問題。

六、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土地開發利用進行監督,保證土地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並使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

2、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承包期間,如乙方需砍伐樹木,甲方應當配合乙方向有關主管部門申請辦理採伐許可證。

4、協助乙方進行農業高新技術的開發、宣傳、褒獎、應用。

5、按照合同約定,保證電路暢通,並無償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6、按本村村民用電價格收取乙方電費。

7、為乙方提供所在地村民的其他同等待遇。

8、在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不得重複發包該地塊,在承包期限內,如因承包範圍出現土地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若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由甲方按國家相關規定進行賠償。甲方必須確保乙方在承包期內不受任何干擾。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權和按照合同約定興建、購置財產的所有權。

3、乙方在承包地範圍內可以種植速生樹種和其他林木、果樹,並可以養殖家禽、家畜及魚類等動物,但不得污染飲食水源和村民的住宿環境。

4、乙方對承包地有獨立自主經營權、林木所有權、林木處分權和收益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涉。承包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由乙方獨自享

有和承擔,與甲方無關。

5、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設與約定用途有關的生產、生活設施。

6、在承包期內,乙方須按合同規定繳交承包款給甲方,並有權拒絕交納除合同規定承包款外的任何其他非國家規定之費用。

7、保護自然資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8、在合同承包期滿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

七、合同的轉包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採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本合同轉包後,甲方與乙方之間仍應按原承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乙方與第三方按轉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本合同轉包後,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轉包合同不能履行,給轉包後的承包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員的變更,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雙方均不能追究對方的責任,但乙方必須及時將情況報告甲方,甲方應及早採取措施儘量減少損失,協助恢復生產,並根據乙方的損失情況協商減免承包款。

4、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建設(或其他原因)徵用該土地,徵用相關賠償費用為乙方所有,同時對於乙方所承包徵用地上建物、樹木及其他地上物等以實際評估價值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因乙方為提高土地生產能力而投入相應資本及人力,乙方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補償金額為人民幣十萬元。

5、如甲方重複發包該地塊或擅自斷電、斷水、斷路,致使乙方無法經營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其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

6、本合同期滿,如繼續承包,乙方享有優先權,雙方應於本合同期滿前半年簽訂未來承包合同。如乙方不再繼續承包,乙方必須將承包地的林木等砍伐處理完畢。在合同期滿後90天內將原承包地交還給甲方。如合同期滿時,承包地內的林木若因未達到經濟採伐期、或因採伐指標等限制未能採伐,乙方可向甲方申請有限度延長承包期至林木採伐完畢,甲方應該適當給予延長承包期,延長期的承包費由雙方另行商定,但不得超過本和約承包費用之二倍。

7、本合同履行期間,即使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甲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甲方的名稱改變、甲方分離或甲方與他方合併。

8、承包期內,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及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續承包。

九、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之以上約定,即視為違約。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十萬元、並退還乙方所付的全額承包費;如乙方違約,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費,並且解除此合同。

2、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租金。如超期繳交承包款,則按應付未付部分的日萬分之四交付逾期付款違約金給甲方,直至付清應交的承包款為止。如超過6

個月尚未付清應交的承包款,則視為乙方違約;如因甲方發包地手續不合法或因甲方發包地權屬不清產生糾紛,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則視為甲方違約。

3、因乙方為提高土地生產能力而投入相應資本及人力,無論甲方在合同到期前以任何理由收回該承包土地,乙方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補償金額為人民幣十萬元,同時對於乙方所承包地上的建物、樹木及其他地上物等以實際評估價值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

十、合同糾紛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糾紛,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經公證後)與本合同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_____份。附土地平面圖

發包方(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承包方(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簽約地點:__________

承包土地合同樣本 篇19

發表方代表人:

承包方代表人:

總則

第一章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為明確發包方與承包方的權利義務關係,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二章 承包的土地、期限和承包金

第一條 甲方發給乙方的地塊於東章西村北臨河土地面積100畝。

第二條 本合同土地承包使用年限為20xx年,從20xx年5月26日起到2040年5月26日止。

第三條 乙方同意按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土地承包金,該土地的承包金為每年每畝1000遠,共計4000000元人民幣。

第四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乙方於20xx年5月26日向甲方交付承包金4000000元

第三章 承包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五條 乙方依法享有承包土地使用權,有權自主組織經營和處置產品。

第六條 乙方必須按期如數繳納承包金。

第四章 發包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 甲方有權按時如數向乙方收取承包金。

第八條 甲方要維護乙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第九條 甲方負責協商解決甲方村民與乙方之間產生的矛盾與糾紛。

第五章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十條 合同生效後,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雙方應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一條 因國家政策、重點項目等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合同無法履行,合同自動解除,承包土地上的一切附屬物賠償歸乙方,地權賠償歸甲方,在土地使用期內如有國家徵收其它特產税有乙方負擔。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應負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 每年的12月31前乙方不能按期繳納承包金的,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當年租金5%的違約金。

第十四條 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負責賠償

給乙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七章 附則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法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 本合同由甲、一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發包方: 承包方:

簽訂時間:年月日

承包土地合同樣本 篇20

甲方(發包方):

代表人:

地址:

乙方(承包方):

身份證號:

家庭地址:

為了規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係,切實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有關政策、法規的規定,本着自願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土地承包合同。

一、土地承包的界定範圍

此合同承包土地的範圍是指土地及未發包給農民的周邊荒地。

二、土地用途

合同雙方約定乙方在合同期內對該土地在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範圍內擁有自主使用權。

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期限

從合同簽訂之日起,具體如下:

1、乙方使用土地為林地的,期限為 年。

2、荒山承包期為 年。

3、承包期滿後,乙方及乙方指定的或合法的繼承人同等條件優先承包該土地。

四、土地的種類、位臵、面積

甲方將本村 ,東 ;南 ;西;北 約 畝(據實核算)土地承包給乙方,該土地具體方位見附圖1。

五、承包價款及支付方式、時間

合同雙方約定,土地承包費用現金每年度支付一次,當年度的承包費一次付清。當年度的承包費乙方在每年 元 月 日前支付。租金為每畝每年 元,以後每 年增加元。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按照合同規定收取土地承包費。督促乙方按進度實施開發工程。

2、義務。協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經營權,幫助調解乙方和其它承包户之間發生的用水、用電等方面的糾紛,不得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3、在合同期內不得提高約定承包金。

4、確保原土地承包者同意將土地經營權承包給乙方經營的程序合法。(附甲方與甲方所屬的相關村民同意將土地經營權承包給乙方經營的書面文件,法定數量村民代表大會同意本承包合同的決議文書、簽字名冊)

5、在非不可抗力條件下保證乙方水、電、氣、路的正常使用,並給予乙方在水、電、氣、路方面與甲方村民的同等待遇。

6、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申請辦理國家對乙方經營活動中應享受的各項優惠政策及補貼。

7、甲方應保證該土地的正常使用,在該幅土地內不得有“插花”土地。如因個別土地糾紛不能確保乙方土地正常生產、使用,由此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負責,得不到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甲方應賠償乙方實際在該地上全部投入及投入資金50%的違約金。

8、協助乙方及時辦理所承包土地的權屬登記證書。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在承包的土地上,具有依法生產經營權及依法興建生產生活必須的建築設施的權利。

2、義務。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土地承包費。

3、乙方因病、故或其它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權利義務的,由其指定的(未指定按照我國繼承法的規定)繼承人繼承本合同的各項權利和義務。

4、乙方因生產經營需要修建的基礎設施,必須依法。在不妨礙當地村民生產生活的情況下,甲方不得干涉。

5、國家對乙方的經營中給予各項政策扶持,資金支付,由乙方接受,甲方不得佔有,挪用。

6、該土地因故被政府或其它三方徵用的,乙方地上附作物的補償,歸乙方所有。本合同未約定,但依法和相關規定歸乙方享有獲得的補償依然歸乙方享有。政策付予甲方及村民的土地補償歸甲方及村民所有。

7、本合同到期由承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土地時,按照我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的相關規定,土地上由乙方投資的附作物歸乙方所有。(土地現狀以甲乙雙方及林業部門的確認書為準。)

8、乙方的一切活動不得破壞當地的生態環境和不得造成水土流失。

9、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個月內向甲方提供承包總面積的開發規劃書。

10、乙方必須在甲方所在地鄉鎮註冊公司,乙方為公司股東之一,負責承包土地的一切法律行為。公司成立後,本合同權利、義務全部由公司承繼。

八、除上述第七條第10款約定情形外,乙方不得隨意將所承包土地轉包給第三方。如確需轉讓,必須獲得甲方和李家集街道同意。

九、開發進度

第一年完成承包總面積的30%,第二年完成承包總面積的35%,第三年全部完成承包面積的開發。

十、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因不可抗力等自然因素造成乙方開發計劃無法實施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2、如乙方拖延承包金超過規定交納時間半年或造成嚴重環境污染,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十一、違約責任

1、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乙方損失。

2、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按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不按時向甲方交付承包金的,由乙方向甲方按承包金的2倍支付違約金。

4、甲方與原土地承包人土地經營權退回程序不完備或不合法導致本合同不生效及其他後果導致乙方不能正常使用該土地、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由甲方賠償乙方全部損失。

5、由於乙方造成甲方的環境污染,乙方需依法向甲方賠償相關損失和治理費用。

十二、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

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及原承包方各一份,鄉鎮農業承包合同管理部門留存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及附件及其他補充書面文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甲方與該幅土地原承包者同意將土地經營權承包給乙方經營的書面文件)、(村民同意本承包合同的決議文書、簽字名冊)。

附件2:地塊詳細的四至座標、區位圖。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鄉政府批准或備案意見(蓋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