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潢簡單合同(精選3篇)

裝潢簡單合同 篇1

發包方(簡稱甲方):

裝潢簡單合同(精選3篇)

承包方(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家庭居室裝飾裝修管理試行辦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原則,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概況

1、甲方:

乙方為本省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准登記並具有民用裝飾資質的企業法人。

2. 工程地點:海南省萬寧市

3. 建築面積:約4000㎡

4. 使用性質:營業

5. 施工面積: 平方米。

6、裝飾施工範圍:所有一層至六層的室內裝修部分,詳見附件一《裝飾施工內容表》,表中有未列明的亦包含在內。

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質量、包安全。

8、施工工期:自收到甲方訂金起90天。

9、總工程款:¥:2500000元,大寫(人民幣):貳百五十萬元整(不含税)。

10.付款方式:a.合同簽訂甲方預付壹十萬元定金(在總工程款內扣除)。

b.材料進場按實際票據70%支付材料款。

c.工程進度每半月上報一次,甲方按進度支付70%工程款。

d.工程竣工驗收,甲方支付至總工程款的80%,餘款20%在甲方開

二.施工圖紙和材料:

1.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有關圖紙,對工程進行實地勘測後,提出設計構想,形成設計方案平面圖,由甲方審閲。

2.甲方確認平面方案圖後,乙方在收到甲方的訂金起十天內,由乙方完成施工樣板房三套,經甲方確認後開始正式施工。

3.乙方所採用的材料在施工前須經甲方確認並封樣。

三、 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 甲方保證提供的施工場地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若提交的資料錯誤或變更,引起的施工阻礙,損失由甲方負責。一切外界干擾和阻礙施工的事宜由甲方全權負責處理,由此帶來的影響,工程進度順延。

2.如因自然災害及斷水斷電,和社會治安問題所造成的停工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工期順延。

3. 事先經甲乙雙方確認的方案,在施工中途甲方提出2次以上的重大修改,乙方工作量相應增加設計費。

4. 施工中,甲方要求更改設計圖紙必須經乙方同意。如甲方提出的修改圖紙影響房屋結構或裝修內部結構,乙方不同意修改,而甲方執意要改的,其一切後果均由甲方自負。

5. 甲方有責任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對乙方交付的設計文件不得向第三方轉讓或用於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乙方有權按設計費雙倍收取違約金。

(二)、乙方責任:

1. 乙方向甲方交付設計文件。(效果圖)

2. 乙方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錯誤負責修改。由於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乙方除負責相應的損失,還應及時採取必要的補救措施。

3. 乙方負責向甲方施工時解釋圖紙和協助解決技術上的疑難問題。

4. 本合同為室內裝修合同,包含所有室內固定裝修施工項目和水電安裝項目。

四、質量與檢驗:

1、工程質量等級為優良,質量檢驗的依據是國家頒發的施工及驗收規範標準及海南省有關裝修工程施工驗收的標準及文件。

2、樣板工程:室內裝修工程段先做出樣板間,經甲方審查驗收後方可進行 2

大面積的裝修,大面積裝修應按照樣板間品格質量進行。

3、檢查和返工 :工程施工中乙方應隨時接受甲方的檢查,不合格產品必須及時返工,返工修理仍不合格者應拆除重新施工,返工造成的人工及輔料損失由乙方承擔。

4、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凡需隱蔽的工程,乙方應在隱蔽前通知甲方代表驗收,並做好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5、原材料必須使用合格產品,其品牌、質量都必須經甲方認可。

6、施工技術資料應及時收集整理,做到資料規範齊全,並報甲方審查,交工時將完整的技術培訓資料一式兩份,移交給甲方。

五、安全與文明施工

1、乙方應對進場施工人員認真進行安全教育,建立或健全安全操作規程,配備齊必須的安全設施和安全用具,主要工種操作人員應持證上崗。

2、乙方應對進場施工人員認真進行文明施工教育,教育施工人員遵守工地 的衞生管理規定,不亂丟垃圾,不亂放材料和工具,不隨地大小便,注意控制施工噪音。

3、如果因為乙方的施工人員的不文明行為造成市政罰款經濟損失由乙方自己承擔。如果乙方發生安全事故,一切責任由乙方自己承擔。

六、工程保修:

1、本工程保修期為一年。

2、保修期內如果工程出現質量問題,甲方通知乙方要求修理的,乙方應在三天內進行修理。

七、違約罰款

1、乙方如不履行本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乙方應全額賠償。

2、乙方如不能按期完工,影響酒店如期開業,每拖延一天工期,罰款合同總價款的千分之二。

3、乙方工程質量如果不能達到合同約定等級,經修理仍達不到要求乙方全額賠償甲方損失。

八、 其它:

1. 本合同中所稱室內裝修設計系解決功能,藝術性的“形”的設計,而不含原有建築構造的安全鑑定,及其構造變更後的加固和技術措施。若業主需要應另行委託設計。

2. 對甲方提出的有影響房屋結構安全的建議及要求,乙方有權不予採納,如甲方要求乙方強制採納設計的,乙方不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

3.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甲乙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4.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作為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履行完後自行終止。

注: 因原設計圖紙已部份修改,以效果圖為準,不另出施工圖,如甲方有不 3

意見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名稱(簽字蓋章): 乙方名稱(簽字蓋章):

甲方代表: 法定代表:

電話: 電話:

現地址:

郵編:

現地址 簽訂日期:

裝潢簡單合同 篇2

委 託 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 託 方:(以下簡稱“乙方”)

一、甲方委託乙方協助辦理下列汽車裝潢服務並同意預付相關費用:

注:1、以上委託代辦項目的費用均以實際發生額為準,由乙方憑出票單位的憑證與甲方按實結算。

2、裝潢項目中,如果甲方同意使用非上海大眾原廠附件,裝潢車輛因為非上海大眾原廠附件而產生的任何問題,由甲方全部承擔,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在車主同意的情況下,在安裝非上海大眾附件時需更改原車電源線路。

二、乙方根據其提供的服務項目收取如下費用:

三、其它説明: 。

四、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經甲方簽字或蓋章、乙方授權代表人簽字並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蓋章):

經辦人(簽字): 授權代表人(簽字):

經辦人(簽字):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裝潢簡單合同 篇3

委託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項目:

甲、乙雙方經友好洽談和協商,甲方決定委託乙方進行居室裝潢。為保證工程順利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特簽訂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補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居室規格:房型______層(式)______室______廳______廚______衞

(1 )______室,計______平方米;

(2 )______廳,計______平方米;

(3 )______廚房,計______平方米;

(4 )______衞生間,計______平方米;

(5 )______陽台,計______平方米;

(6 )________過道,計______平方米;

(7 )其他(註明部位)____________,計________平方米。

總計:施工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

3.施工內容:詳見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裝潢施工內容單》和施工圖。

4.委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開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6.工程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總天數:________天

第二條 工程價款

工程價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 元,詳見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裝潢工程材料預算表》。

(1 )材料款__________元;

(2 )人工費__________元;

(3 )設計費__________元;

(4 )施工清運費__________元;

(5 )搬卸費__________元;

(6 )管理費__________元;

(7 )税金(3.41% )___________ 元;

(8 )其他費用(註明內容)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條 質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種、規格、名稱,經雙方認可。詳見本合同附件(三)《家庭裝潢工程材料決算清單》。

2.工程驗收標準,雙方同意參照上海市地方標準db31/t30-1999《住宅裝飾裝修驗收標準》規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項目或特殊質量要求,雙方應確認,增加的費用,應另簽訂補充合同。

4.質量檢查監督部門:上海市室內裝飾行業協會家庭裝潢專業委員會。

5.凡由甲方自行採購的材料、設備,產品質量由甲方自負;施工質量由乙方負責。

6.甲方如自聘工程監理,須在工程開工前通知乙方,以便於工作銜接。

第四條 材料供應

1.乙方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價格條例規定,對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實行明碼標價。詳見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裝潢工程材料預算表》。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應用於本合同規定的裝潢工程,非經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應按挪用材料的雙倍價款補償給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3.甲方負責採購供應的材料、設備,詳見本合同附件(四)《甲方提供裝潢材料清單》的內容,應該是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並應按時供應到現場。如延期到達,施工期順延,並按延誤工期處罰。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計金額的10%作為管理費支付給乙方。材料經乙方驗收後,由乙方負責保管,由於保管不當而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 付款方式

1.合同一經簽訂,甲方即應付100 %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費的50%;當工期進度過半( 年 月 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費的40%。剩餘10%尾款待甲方對工程竣工驗收後結算。(注:施工工費包括人工費)

付款百分比

按付款方式表進行(略)

甲方付清工程價款,詳見本合同附件(七)《家庭裝潢工程工程結算表》,乙方開具統一發票,向甲方辦理移交及發放裝潢工程保修卡,詳見本合同附件(八)《家庭裝潢工程工程質量保修卡》。

甲方在應付款日期不付款是違約行為,乙方有權停止施工。驗收合格未結清工程價款時,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項目增減或需要變動,詳見本合同附件(五)《家庭裝潢工程工程項目變更表》,雙方應簽訂補充合同,並由乙方負責開具施工變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負責人。增減項目的價款,當場結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規定期限預付工程價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價款額的1 %支付給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裝潢中,如向銀行按揭,須將按揭的憑證及相關文件(複印件)交給乙方。

第六條 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遲完工,每日按工費的1 %作為違約金罰款支付給甲方,直至工費扣完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遲完工,每延遲一日,以裝潢工程價款中人工費的1 %作為誤工費支付給乙方

元。

2.由甲方自行挑選的材料、設備,因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和工期,其返工費由甲方承擔,由於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變。

3.在施工中,因工程質量問題、雙方意見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誤工或延遲工期論處,雙方應主動要求有關部門調解或仲裁部門協調、處理,儘快解決糾紛,以繼續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內容而延誤工期的,均需簽證,甲方須承擔全部施工費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擔責任,工期不變。

5.施工中,甲方未經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員擅自更改施工內容所引起的質量問題和延誤工期,甲方自負責任。

第七條 工程驗收

1.工程質量驗收,詳見本合同附件(六)《家庭裝潢工程質量驗收表》,除隱蔽工程需分段驗收外,待工程全部結束後,乙方組織甲方進行竣工驗收。雙方辦理工程結算和移交手續。

2.乙方通知甲方進行工序驗收及竣工驗收後,甲方應在三天內前來驗收,逾期視為甲方自動放棄權利並視為驗收合格,如有問題,甲方自負責任。甲方自行搬進入住,視為驗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時限內前來驗收,應及時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應承認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並承擔乙方的看管費和相關費用。

第八條 其他事項

1.甲方

(1 )必須提供經物業管理部門認可的房屋平面圖及水、電、氣線路圖,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圖及水、電、氣線路圖,並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

(2 )二次裝飾工程,應全部騰空或部分騰空房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只能部分騰空的房屋中所滯留的傢俱、陳設物等,須採取必要的保護措施,均需與乙方辦理手續和承擔費用。

(3 )如確實需要拆、改原建築物結構或設備、管線,應向所在地房管部門辦理手續,並承擔有關費用。施工中如需臨時使用公用部位,應向鄰里打好招呼。

2.乙方

(1 )應主動出示企業營業執照、會員證書或施工資質;如是下屬分支機構,也須有上級公司出具的證明;經辦業務員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託證書。

(2 )指派(姓名)__________為乙方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並按合同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務。

(3 )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嚴防火災、佩證上崗、文明施工,並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滲漏水、停電、物品損壞等事故發生而影響他人。萬一發生,必需儘快負責修復或賠償。

(4 )嚴格履行合同,實行信譽工期,如果因延遲完工,如脱料、窩工或藉故誘使甲方墊資,舉查後均按違約論處。

(5 )在裝潢施工範圍內承擔保修責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驗收入合格之日算起,為12個月。

第九條 違約責任

合同生效後,在合同履行期間,擅自解除合同方,應按合同總金額的5 %作為違約金付給對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對方造成的實際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應進行補償。

第十條 爭議解決

(1 )本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如發生爭議,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應協商解決。或憑本合同和乙方開具的統一發票向上海市室內裝飾行業協會家庭裝潢專業委員會投訴,請求解決。

(2 )當事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協商、調解解決不成時,可以按照本合同約定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1.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後,雙方必需嚴格遵守。任何一方需變更合同的內容,應經雙方協商一致後重新簽訂補充協議。如需終止合同,提出終止合同的一方要以書面形式提出,應按合同總價款的10%交付違約金,並辦理終止合同手續。

2.施工過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須向另一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經雙方同意辦理清算手續,訂立終止合同協議後,可視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條 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

2.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補充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及見證部門各執壹份。

甲方(業主):(簽章)乙方:(簽章)

住所地址:企業地址: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工作單位:法人代表: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