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清潔合同集錦(精選3篇)

承包清潔合同集錦 篇1

甲方:

承包清潔合同集錦(精選3篇)

乙方: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甲方將文安縣天瀾新能源有限公司廠區內馬路地段( )的清掃保潔工作確定由乙方承包,包括甲方指定的垃圾箱、垃圾通道的垃圾,並將垃圾桶裏的垃圾清運至指定垃圾池。

二、承包期限從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質量要求:每日清掃保潔做到四無五淨質量要求。(即四無:無零星垃圾雜物、瓦礫;無果皮紙屑煙蒂;無積水、污物;無堵塞陰井溝泥;五淨:路面淨、陰井溝泥淨、草叢淨、邊角淨、花壇淨)。

四、承包額及發放辦法:每年承包款為14400元/年,承包款按月給付。未完成承包任務的,按日計算扣發相應承包款。

五、清掃保潔所需工具用品,由甲方提供,工具用品如有損壞,乙方應賠償甲方損失,從乙方報酬中扣除。

六、乙方必須按合同第三條質量要求保質、保量完成工作要求。由甲方安排人負責檢查,如果發現乙方不符合質量要求,甲方有權視乙方未完成工作情況追究其違約責任直至解除合同。

七、乙方應當由自己完成所承包的.工作,如因病因事須第三

人替代時應經甲方同意,第三人報酬由承包方負責,乙方應當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向甲方負責。

八、承包期內,乙方發生一切意外事故,由乙方自負。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

蓋章後生效。

甲方:乙方:

電話:

地址:電話:地址:

甲方負責人(簽字):乙方負責人(簽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承包清潔合同集錦 篇2

甲方: 省建築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

為保證雙方合法權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守信的原則,雙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項協調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施工內容:

1、工程名稱:

2、工程內容:模板工程

二、承包方式:

1、承包人工費按平米包乾,每平方米建築面積 元(陽台面積按一半計算建築面積)。

2、乙方自備工具、材料有:電鋸、電刨子、白線、墨汁、水平尺、安全帽。

3、承包內容:

乙方所承擔承包工程內的所有木工活(木製作安裝及水暖洞口吊模)和宿舍搭建的木工活,待工程完工時,負責把釘子起完,木材放整齊。自焊楔餘子,負責裝卸返庫。

4、管理內容:

1) 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領導、聽從指揮。

2) 無論任何班組如有工人偷、盜工地材料,罰款及後果由承包人承擔。

3)承包隊所承包工程實行全過程管理,即從進入工地開始施工到竣工驗收合格後的全方位管理承包。

三、合同工期:自 年 月 日開工至 年 月 日竣工

四、質量標準:合格

1)、嚴格按設計要求施工,必須滿足規範規定。

2)、對工程質量超出允許偏差,甲方對乙方嚴格處罰。

3)、造成嚴重後果的.,發生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五、安全標準:安全無事故施工

1、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不違章作業。班長做好班前安全交底,做到“三不傷害”,杜絕一切事故發生。因違反操作規程施工,發生傷亡事故除追究乙方責任外,並按有關規定罰款,造成經濟損失及嚴重後果,乙方自負。

2、嚴格執行公司安全生產有關各項條例。

六、材料管理:

1、執行材料消耗定額。

2、限額領料,乙方必須指派專人領料。

3、超出限額消耗材料,用料不合理,材料丟失浪費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甲方按原價從乙方承包費中扣取。

七、現場管理:

1、施工現場做到工完料淨場地清。乙方不清理甲方另行安排所發生的費用,加倍從乙方承包費中扣取。

2、甲方負責乙方所有的材料運到現場,乙方負責卸車併入庫,堆放整齊,文明施工。

八、付款方式:

施工期間甲方按月份預借給乙方生活用款,待竣工驗收達到質量標準,其材料消耗、工期、安全各項均達到要求標準後,付款總額達到70%,年底前再付20%,餘下10%在次年7月1日前結清。

九、違約責任:

1、對中途不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已發生的人工費甲方概不負責。

2、竣工驗收後,如乙方達不到驗收標準,扣罰承包費用的20%。

3、對不按工地要求和違反工序施工造成其它工種窩工損失,由造成者(乙方)負責。乙方擅自停工、造成間接損失均按實際計算費用,全部由乙方負責。

4、乙方未按合同工期完成者,每延誤一天扣罰承包費2%。

5、若由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窩工、停工,工期相應順沿。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商定後予以補充。

十一、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四份,乙方壹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合同終止條件:

1、乙方按甲方要求完成各項指標,甲方付清承包費後合同自然終止。

2、甲方中途辭退乙方或乙方中途不幹,本合同隨之終止。

甲 方: 乙 方:

負責人: 負責人:

XX年 月 日

承包清潔合同集錦 篇3

甲 方:xx市xx區xx村村委會

負責人: ,身份證號:

乙 方: ,身份證號:

為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作用,促進經濟發展,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並經甲方村民眾大會討論通過,決定將鳳凰村一組的山林由乙方一次性承包使用權、經營權、收益權70年。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範圍

甲方將自己所有的坐落在 的山林年經營權賣給乙方從事生產經營。四至為:南至 ,北至 ,東至 ,西至 。(詳見合同簽訂後辦理的《林權證》為準)。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 70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金額 承包費為 元,共計 元整(小寫:¥ 元),上述承包費已含原山林樹木、雜樹補償款等一切費用。

四、結算辦法

乙方於合同簽訂之日起 7日向甲方付清承包費用。

五、合同簽訂後,甲方應負責協助給乙方辦理林權證,辦理林權證費用由乙方負責。

六、甲方保證該山(林地)界線、四至與他方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七、乙方取得荒山承包經營權後,只能用於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農業用途;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乙方擁有所承包荒山的自主使用與經營管理權,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承包經營荒山所得收益歸完全乙方享有。

八、乙方承包甲方的山嶺林地,甲方保證所有山嶺林地、樹木不是生態公益林地,如果林業部門出於需要規劃為生態公益林,生態公益林效益補償金歸乙方所有。

九、對本合同條款,甲方已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法定人數的村民代表通過並形成決議。甲方依據該決議與乙方簽訂本合同。

十、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監督、檢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山資源,發現問題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2、乙方取得山林經營權後,只能用於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農業用途;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乙方擁有所承包山林的自主使用與經營管理權,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承包期間經營荒山所得收益歸完全乙方享有。

3、承包期間,如乙方需砍伐樹木,甲方應當配合乙方向有關主

管部門申請辦理採伐許可證。

4、承包期間,乙方負責山林樹木的管理防護,乙方必須切實做好護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災隱患。一但發生火災,乙方除積極採取滅火措施外,應及時向甲方報告,甲方知悉後應及時組織人力、物力參與滅火。

5、甲方同意乙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採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6、乙方一次性承包山嶺林地使用權、經營權、收益權為70年。山嶺權屬仍為甲方所有;在合同期間,乙方擁有經營權、使用權和林權及所有的經營權益,甲方不得干涉,合同期滿如因林業部門的`採伐指標限制,無法砍伐,甲方允許延期至砍伐完,甲方按實際延長時間計收租金。

十一、本合同履行期間,即使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甲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甲方的名稱改變、甲方分離或甲方與他方合併。

十二、違約責任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二十萬元、退還乙方所付的全部費用,同時對於乙方所承包山嶺上的樹木等經營成果評估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費用,並且所承包山嶺上的樹木等經營成果無償收歸甲方所有。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仍然享有對林地的所有權;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依照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經營使用保護該林地;

3、制止乙方損害該林地的行為;

4、法律規定的其他權利。

(二)甲方的義務

1、維護乙方的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租賃合同;

2、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3、負責協調山林周圍村民的各種關係,處理突發事件,為乙方提供生產經營所必須的安定的社會環境;

4、確保乙方生產經營所必需的水、電、路等公共基礎設施能正常使用;

5、甲方為乙方提供政策、生產、技術、信息等服務;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八、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十萬元、退還乙方所付的承包費,同時對於乙方所承包荒山上的樹木等經營成果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費,並且所承包荒山上的樹木等經營成果無償收歸甲方所有。

九、本合同履行期間,即使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甲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甲方的名稱改變、甲方分離或甲方與他方合併。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照下述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_x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並由雙方向公證處申請公證。十三、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留存一份,鄉鎮人民政府、林業管理部門各一份。

甲方(簽署): 乙方(簽署):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