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磨地坪施工合同(通用3篇)

耐磨地坪施工合同 篇1

委託方(甲方):

耐磨地坪施工合同(通用3篇)

施工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本着自願、平等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施工內容:

預計工程量:2200㎡

工期: 20xx 年 12 月 25 日至 20xx 年 12 月 日

項目內容與技術質量要求

項目內容

1、甲方委託乙方加工成型混凝土耐磨地坪,實際工作量按實計算

2、乙方負責範圍:自砼地坪澆築攤鋪振實平整後乙方確定地坪砼平整度,滿足施工要求後開始施工,至硬化劑表面加工完成,並塗刷養護劑為止(包括混凝土地台收縮縫切割)並覆蓋保温布,做好成品保護。

技術質量要求:

符合所有耐磨材料的主要技術指標,耐磨材料顏色與樣品相同 ,耐磨粉料用量不少於5Kg/M2 ,耐磨層厚度均勻,地面平整,表層材料

第三條 合同價款與付款方式

一、本合同採用包工包料方式,耐磨地坪單價為RMB 元/M2,面積約為 2200 平方米。(不包括細石砼地坪原材料

二、付款方式與期限

前期甲方不支付乙方任何材料款和工程款,待乙方施工完成,甲方驗收後,再確定其它廠房耐磨地坪的合同簽訂。若符合甲方要求並達到相關驗收標準,甲方可與乙方另行簽訂其它廠房的施工合同(該合同收回),若不符合甲方要求及相關驗收標準,甲方有權拒絕和乙方簽訂其它廠房的施工合同,已完成工作量按以下方式支付。

1、驗收款:甲方在工程完工後、驗收合格交付後一週內支付給乙方合同總價的90 %。

2、合同餘款10%作為工程質量保證金,若無質量問題24個月內全部付清。施工完畢後24個月內,由於乙方施工所收起的工程質量問題由乙方提供免費修補服務;如造成大的質量問題乙方承擔相應賠償責任。保修期滿後,乙方保證繼續提供修補服務,費用另議。

第四條 甲方責任

1、在確定的地坪砼施工日期前 2 天向乙方發出進場通知。

2、負責就乙方前一日完成部分驗收並在乙方提交的施工日報表上簽字,以便及時瞭解工程情況的雙向交流,施工日報表作為整體驗收

之基準。

第五條 乙方責任

1、向甲乙提供技術服務方案,經甲方代表批准後,作為工程技術資料參考:

2、乙方在收到甲方進場通知並在地坪混泥土實際施工日期前1天進場,

3、乙方應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保證施工質量。

4、甲方在地坪澆砼時,乙方須派人員緊跟甲方的施工進度進行耐磨地坪的施工,如乙方不能和甲方的施工進度相符,影響工程質量和進度,造成的損失和後果全部由乙方負責(包含直接和間接的全部經濟損失)

5、耐磨材料施工完成交貨前的地台保護(設置醒目標);乙方負責對完工後的混凝土地面進行保護和以後的養護。

第六條 工程驗收

1、分部驗收;根據施工段落由乙方提請甲方工程完工後3日內進行驗收並予以簽證;

2、竣工驗收;全部耐磨地坪工程完工後,乙方通知甲方,甲方在3日內進行驗收;

第七條 違約責任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的違約行為由責任方負全部責任,並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費用。

1、若因乙方人員調配不當或未按照甲方要求配合施工等造成的返工或工期延誤,由乙方承擔責任;

2、如因施工條件不具備或甲方未按合同按時付款,乙方有權停止施工,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3、施工時,乙方應充分考慮和落實有關施工安全措施,因忽視而造成的損害,由乙方承擔責任。

第八其他條款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對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結清全部款項後自然終止。

委託方(蓋章)簽字:

施工方(蓋章)簽字:

日期:

耐磨地坪施工合同 篇2

建設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承建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茲因甲方建設需要,現向乙方發包金剛砂地坪工程(包工包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律、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結合甲方工程實際情況,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 。

二、工程地點: 。

三、工程範圍: 。

四、工程內容及價格:

本合同暫定總價為人民幣 元整,若在實際施工時數量增減,則按合同中所列單價為準增減合同總價。

五、承包方式:為包工包料工程。乙方負責提供材料、包安全、包質量、包施工。

六、工程施工計劃:

6.1、計劃開工時間:月日;

6.2、計劃完工時間:月日;

七、付款方式:

7.1、合同簽訂當日,甲方支付工程預付款,計人民幣 元整;材料、機械到工地時甲方 即付人民幣 元整;工程進行到 時即付工程款,計人民幣 元整;工程完工 當日甲方即付清工程餘額。

7.2、因實際數量增減而調整的合同總款在工程決算時予以調整。

7.3、所有結算方式:。

八、施工方法及合作要求:

8.1、乙方一切人員應聽從自覺遵守甲方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聽從施工管理人員的統一指揮,統一調配。

8.2、甲方須免費提供給乙方施工所需的水及電;須免費提供給乙方放置材料、設備的地面空間及人員住宿(要求:場地須乾燥防潮濕、水氣)。

九、工程工期延誤:

9.1.0、對以下情況造成工期延誤,經雙方代表監證後,工期相應順延:

9.1.1、甲方不提供場地施工所需的水、電,道路通暢,障礙物清除,而影響進場施工;

9.1.2、非乙方原因造成停電、停水而影響施工;

9.1.3、如因重大的設計變更或相關政府職能部門的政策調整而影響正常施工;

9.1.4、未按乙方提供於甲方確認的施工方案及要求執行而影響正常施工;

9.1.5、由於天氣及温度變化致使無法施工;

9.1.6、由於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所影響的施工;

9.1.7、由於甲方未按合同要求付款或拖延付款;

9.1.8、經雙方代表同意認可工期順延的其它情況。

十、質量及驗收:按照甲、乙雙方對本工程施工方案的確定,硬化劑地坪工程質量應達到以下標準:

10.1、表面平整度:與混凝土層(含找平層)平整度一致。

10.2、本工程驗收標準的依據為:合同中約定的質量標準。

10.3、驗收方式:雙方約定驗收方式為下述條款中的第

A. 分階段驗收:如果本工程工期較長或需要分階段、分場地施工,必須進行分段驗收;每完成一次工程量,驗收一次,並辦理驗收手續,直至工程竣工驗收完畢。

B. 一次性驗收:本工程竣工後,一次驗收,驗收合格後交付甲方。

10.6、其它驗收約定:

A. 按上述驗收方式,工程一經驗收合格即交付甲方,但一定要等到混凝土標準養護期滿後方可使用。如果甲方因故(條件限制或客觀因素)推遲或拖延驗收,乙方只負責二天的現場維護,從第三天起自動交付甲方。

B. 本工程驗收不合格,如果原因完全是由乙方造成的,由乙方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並負責維修,如果原因與乙方無關,甲方需在驗收上註明並按合同支付乙方應得款項。

C. 本工程未經驗收,甲方(包括其他第三方)提前使用或擅自使用,由此而引起的質量或其它原因是由甲方承擔責任。

D. 本工程的驗收屬於分項工程項目的驗收,無需整體工程項目竣工後再辦驗收手續。驗收期限從工程竣工之日起最長不得超過10天。超過此期限,乙方視驗收合格,甲方須按合同條款支付一切工程費用。若逾期不付,則按工程款總額的千分之三每天累計賠付滯納金。

E. 保修內容:乙方承包的工程範圍。免費保修內容是指在竣工後由於乙方使用的材料或施工造成的質量缺陷。

F. 保修範圍:本工程保修範圍不包括因為甲方使用不當、基層構原因造成的缺陷或人為的破壞、不可抗拒事故造成的損壞,出現上述情況需要維修的,乙方將按維修工程量結算材料成本、人工等費用。

十一、甲方責任:

11.1、對乙方在施工時發現設計錯誤提出的意見,甲方應在收到書面通知的2天內會同設計方進行處理並簽證。因此而發生的增加費用由甲方承擔,並調整合同造價。

11.2、監督檢查工程質量、進度,負責設計圖紙變更,工程期間的質量驗收及其它事宜。

11.3、如工程中途停建或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甲方應採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賠償乙方所造成的停工、窩工、返工、倒運、人員和材料積壓等損失。

11.4、組織對工程竣工驗收和辦理竣工結算。

11.5、在竣工驗收後的保修期內,因使用不當引起的工程質量問題,其返修費用由甲方負責。

十二、乙方責任:

12.1、負責包工、包料、按施工規範及文明施工條例完成本施工項目的一切事項。

12.2、負責本班組人員在施工作業過程違章施工操作規程所造成的一切責任事故。

12.3、負責甲方提供的機械設備的完好性。

12.4、負責將甲方提供施工用具回收。

12.5、負責施工用一切輔助材料及工具。(甲方提供除外)

十三、違約責任及爭議解決辦法:

13.1、甲、乙雙方未能按合同條款履約,同時也未按照合同規定進行處理,由此引起的爭議,應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交當地有管轄權的仲裁機構進行仲裁或由雙方同意指定的人民法院提請訴訟。

13.2、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合同條款或在執行合同條款中擅自違約,另一方有權追究其違約責任;同時,違約方必須承擔由此引的一切經濟損失,並按合同總金額10%月累計賠償給對方。

十四、本合同一式貳份經雙方代表簽字後成立。

14.1、保質期:至竣工之日起算起個月。

14.2、本協議在執行中遇到問題,可通過協商解決,並可以補充協議的方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經雙方簽字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4.3、如甲、乙雙方達成不屬於本合同約定的其他工程合作項目,必須另外簽訂合同。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耐磨地坪施工合同 篇3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共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預計工程量:

第二條:承包範圍

甲方要求和圖紙內的施工內容。主要工作內容包括:混凝土施工(輕工)、耐磨地面的施工

第三條:承包方式

本合同採用混凝土包清工、耐磨地面包工包料、包安全、包質量、包工期、包文明施工的方式。

第四條:雙方責任和義務

一、甲方責任和義務

1、負責提供圖紙並進行技術交底,質量交底,安全文明施工交底,負責提供水準測量控制點。

2、提供施工場地及施工道路,將臨時用水、用電線路接至施工場地旁邊。

3、組織落實安全措施。在乙方人員進場後,甲方將進行安全文明施工及法制教育,搞好安全生產管理。

4、監督、考核乙方在施工中的質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合法用工等工作。對乙方達不到要求時,隨時提出限期整改,督促檢查乙方整改。

二、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除混凝土攪拌機和配料機,一切機械及工具由乙方配備。

2、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監督,按照甲方的統一部署進行施工,服從甲方項目經理部的全面管理、協調安排。

3、乙方工人必須滿足施工進度、工程質量、材料管理及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對特殊工種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並向甲方提供有效複印件。

4、施工安全防護工作由乙方負責解決,甲方提供必要材料。

第五條:合同價款及付款方式

1、 混凝土施工(包輕工)價格: (不含税)

2、 耐磨地坪價格(包工包料): (此價格開具普通建築裝飾發

3、付款方式

1.進場款:乙方材料、人員、設備進入施工場地後,甲方既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的 %,計人民幣: 。

2.進度款:乙方完成總工程量面積的 %時,甲方支付給乙方合同總價的 %,,計人民幣: 。

3.決算款:乙方完成全部工程量後甲方在 工作日內對工程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甲方支付給乙方合同總價的 %,計人民幣: 。

4.保質金:乙方預留耐磨地坪工程款的 %,計人民幣(大寫): 作為工程質保金,一年期滿後無質量問題,甲方在7個工作日內支付還乙方。(質保金為耐磨地坪質量保證金,混凝土施工無質保金。)

第六條:工 期

1、乙方應遵從甲方的總體施工計劃和工期要求。施工組織設計和工程進度計劃一經甲方同意,應嚴格執行。

2、乙方完成全部工程量後,乙方通知甲方後,甲方應在7個工作日內進行驗收。逾期不驗收或未經驗收甲方提前使用,無論何種原因乙方均視為驗收合格。

3、工程一經驗收通過,乙方必須在一週內撤離現場,包括所有施工人員、機具設備等,做到工完場清。

第七條: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

1、安全目標是確保不發生一起安全事故。乙方應按銀川市有關部門規定做好安全教育、安全防護(包括為所屬人員自備個人防護用品)等工作。本合同後附安全協議,作為本合同補充協議。

2、乙方必須保證安全、文明施工.

3、乙方應按甲方的管理要求做好文明施工,材料堆放整齊,及時清運乙方施工產生的建築垃圾,做到工完場清,保持現場的整潔。乙方達不到甲方的文明工地標準要求時,甲方有權令其整改,並將對其處以相應罰款

第八條:質量要求

1、混凝土澆築時確保平整度,確保模板平整和混凝土搗震和壓實。

2、耐磨地坪符合耐磨材料的主要技術指標和表層材料不脱層、不起沙。

3、乙方必須遵照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質量檢驗標準、設計要求及業主代表發出的指令,嚴格按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進行施工,並建立安保體系,健全質量日常檢查制度,做好自檢記錄。

第九條:違約責任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的違約行為由責任方付全部責任,並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費用。

1. 若因乙方人員調配不當造成的返工或工期延誤,由乙方承擔責任。

2. 甲方未按合同要求在協定時間內未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權停工,所產生的一切費用(人員誤工費)由甲方負責。

第十條:保修服務

施工完成後12個月內,由於乙方施工所引起的工程質量問題由乙方提供免費修補;若人為和不可抗因素或第三方引起的質量問題,不屬於本公司保修範圍,本公司願意提供服務,費用另議;保修期滿後,乙方保證繼續提供修補服務,費用另議。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簽訂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共一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工程竣工結算後自行廢止。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