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店承包合同大綱

商店泛指售賣商品或服務的地方,有零售、批發二類,那麼商店承包合同是怎麼一回事呢?以下是在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商店承包合同範文,感謝您的欣賞。

商店承包合同大綱
商店承包合同範文一

甲方:婁家店中學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商店承包人 (以下簡稱乙方)

婁家店中學研究決定,學校第一商店、第二商店採取個人承包方式經營。由甲方綜合評定後,確定兩個商店的承包人,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後,簽訂本合同,其有關事宜規定如下:

一、各項費用交納方式及承包期限

繳 費: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交納綜合管理費 元,風險抵押金20xx年(已交)。 承包期限:自 年 月 日至自 年 月 日。

二、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提供房舍的正常使用和部分設施,其他有關設施由乙方負責。

2、甲方有權利對乙方的經營過程進行監督和指導,發現問題向乙方提出時,乙方必須及時整改。

3、甲方對乙方提供的設施,要進行登記,人為損壞要自行維修,或從押金中扣除相應的維修費。

4、因乙方經營管理不善,造成學生和其他購買者食物中毒等所引發的一切後果及責任,全部由乙方負責。後果嚴重或造成人身傷亡事故時,甲方有權依法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5、如乙方出現違約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所收的承包費不予退回。

6、甲方為保證乙方的市場運作,提供必要的管理。

7、學校規定乙方營業時間是:每天早、午、晚休息時間(與食堂同步),其他時間均不可出售。乙方必須遵守甲方規定的營業時間,違反一次罰款500元。

三、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有權向甲方提出供電、供水、供暖設施的要求,甲方在現有的條件下,提供方便。

2、乙方不許經營超範圍和學校禁售的商品(煙酒、口香糖、促銷玩具、危險性玩具、食堂食品、等產生不利於學生搞衞生的垃圾商品)。

3、乙方必須按照工商、税務、衞生、防疫等國家職能部門的要求去辦,認真接受各部門對所售物品的監督指導和處罰,費用自理。

4、乙方在承包期間所支出水、電、取暖等費用自行承擔,及時上繳。

5、乙方的各種商品必須按照要求分類擺放,衞生達到要求,環境區域整潔。

6、乙方所進物品必須有專門的進貨渠道和進貨憑證,確保物品質量,不銷售“三無”商品。

7、乙方員工健康,因任何原因造成的傷害,均由乙方負責,甲方概不負責。

8、乙方每天無條件的清理整個後操場的垃圾,區域劃分:以教學樓中點至基地校校門中點連線,分東西兩部分,東半部操場歸一商店清理,西半部操場歸二商店清理,學校每天早午晚三次檢查,不合格一次罰款500元,連續三次不合格學校責令其停業治理,一星期不合格無條件解除合同。

四、其他規定

1、乙方不允許壓學生卡。

2、由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損失,乙方自行負責。

3、如果教育局及上級有關部門有指示撤銷商店,學校隨時解除合同,利潤按天計算退回乙方。

4、合同簽訂後,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遵守,保證在執行過程中的嚴肅性和可行性,違約方應負法律責任。合同一式二份(學校、乙方)。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20xx 年3 月 2 日

商店承包合同範文二

甲方:下寨鎮初級中學

乙方:

為了進一步拓寬勤工儉學門路,增加學校收入,補充學校經費。經方方商定:甲方同意將學校商店承包給乙方。特擬定具體事項共同遵守。

一、 承包時間及方式

1、 承包時間201 年 月 日至201 年 月 日,合同期為一年。

2、 承包方式:乙方負責學校門衞工作,承包金抵消門衞工資。

二、 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

1、允許乙方以下寨鎮初級中學勤工儉學商店的名義進行經營活動。

2、為乙方提供經營場所和房屋。

3、不定期對乙方出售的商品和衞生進行檢查,發現問題提出整改,必要給予罰款。

(二)、乙方:

1、必須服從甲方管理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

2、乙方必須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和接受有關職能部門的檢查,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3、乙方進貨必須正規。嚴禁經營“三無”商品和腐爛、變質、有害、有毒食品;各級檢查中發現一次扣保證金50元;如果發生不安全事故一切責任和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4、乙方經營場所整齊衞生、無蠅無鼠。如果凌亂無序、骯髒發現一次扣保證金20元。

5、乙方嚴禁向學生出售煙酒、管制刀具;不允許向學生提供賒賬服務;不得打罵學生。如果發現一次扣保證金30元。

6、按時交納電費。如果延期和盜電現象發現一次扣保證金50元。

7、如果因學校佈局調整或者由上級變更學校承包的乙方應無條件服從。

三、本合同解釋權歸下寨鎮初級中學校務會。

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希望共同遵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商店承包合同範文三

甲方: 連雲港金辰實業有限公司

乙方:

經過雙方一致協商,甲方將核電賓館前廳商場承包給乙方,協議如下條款:

一、承包內容:目前賓館負責經營的前廳商場部,經營面積約32平米(不含現有票務場地),承包給乙方經營。

二、承包期限:承包期限為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合同期滿,甲方有權收回經營場地,如再繼續對外承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

三、承包費用:共計一萬八千元(小寫1.8萬元)。乙方必須在簽訂合同後的第二天到賓館財務一次性交清當年承包款項。次年如再續合同,承包費用另議。

四、甲方責任及義務

(1)負責賓館大廳內商場的經營環境,確保乙方經營的順利進行。

(2)有權利對乙方經營中出現的涉及安全等相關問題提出整改意見,協助其不斷完善經營管理。

(3)非從業人員不得在賓館大廳(含商場)內長期逗留。

五、乙方責任及義務:

(1)乙方必須保證經營場所的環境衞生和各項安全,配合賓館做好防火防盜工作。

(2)乙方從業人員必須遵紀守法,並遵守賓館相關制度,身體健康,持有服務行業要求的從業人員健康證。

(3)乙方要合法持證經營,按時交納工商、税務等社會監管機構所要求的各項經營費用。

(4)不得出售違禁商品和“三無”商品, 如發生安全事故和違法事件,乙方負全部法律責任,同時終止合同,剩餘期限的租憑費用不退還。

(5)經營場所的所有耗能第一年全免。(根據20xx年上半年賓館耗能總量計算,一個承包期限內的耗能費用3800元)。

(6)乙方對經營場所的任何改造,都必須徵求甲方意見,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擅自改造。對現有設施、設備如有損壞,要酌情賠償。

(7)乙方在承包期間,不得將經營場所轉包,一經發現,終止合同,剩餘期限的租憑費用不退還。

六、合同結束後,若乙方不再繼續承包,必須在三天內清空自己的物品。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滿,合同自動終止。

甲方:連雲港金辰實業有限公司法人或授權代表:經辦人:20xx年 月 日

乙方: 法人或授權代表: 經辦人: 20xx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