賓館經營權承包合同樣本

隨着經濟的快速發展,因為旅遊,商業等原因在外面出行的人數日益增多,越來越多的賓館經營權承包也出現在了人們的生活之中。賓館經營權承包合同是怎樣寫的呢?以下是在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賓館經營權承包合同範文,感謝您的閲讀。

賓館經營權承包合同樣本
賓館經營權承包合同範文1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相關法律和政策規定,在平等、自願、互利的基礎上,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一、 承包標的描述

1.同心商務賓館位於南站建材城,總建築面積約770平方米。共八層,其中一樓為大廳,隔層暫時為娛樂場所,二至六樓為賓館房間,七樓為其它用房。房屋承租期限為20xx年。

2.同心商務賓館為唐亮、李玉勇、劉衞華三人平等出資並各佔三分之一股份,法人代表登記名為李玉勇。

3.甲方將同心商務賓館承包給乙方合法經營。

二、承包期限和金額

1.承包期限為三年:自20xx年9月 日至20xx年9月 日。

2.承包金額按年計算,第一年為24萬元,第二年為24萬元,第三年為18萬元。

三、房屋租金及水電等費用

1.甲方已預交部分房租轉給乙方抵扣房租,其餘如房租,水電税費等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負。

2.第三年承包期中,乙方代交20xx年5月1日至9月 日房租,並從第三年應交承包金中扣除。

四、承包金支付

1.乙方將承包金按月支付給甲方。乙方在承包期中每年的前十個月支付年承包金,即按每月月底前支付年承包金的十分之一給甲方。

2.第三年承包期應扣除代交房租後,分十個月支付承包金。扣除後應交承包金為159480元。

五、賓館設施維護及添置

1.賓館設施和物品由乙方保管和維護,並承擔費用,在承包期滿後交回甲方。

2.賓館物品由三人共同清點並造冊登記。賓館固定用品如門,鎖,電梯,電錶,消防設施,空氣能等不登記,如有損壞或減少,乙方應在承包期滿前添置或維修好,連同賓館其它設施一併交給甲方,否則按市價賠償。

六、其它事項

1.隔樓不包括在承包範圍內,其租金由甲方支配。

2.賓館承包前所欠裝修費用等一切未付開支,由乙方負責並支付,其間所有債權債務由乙方承擔。

3.如乙方要求擴大規模,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由甲方按乙方要求施工,所需費用由乙方墊付。在承包期滿時,完好交給甲方,再由甲方支付乙方所墊付費用。乙方添置其它設施,由其自行決定並承擔所有費用,與甲方無關並在承包期滿時,由乙方自行處置。其它未包括事項,雙方協商解決。

七、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約,須承擔違約責任,支付10萬元違約金給對方。如乙方違約,甲方有權同時收回承包權。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簽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賓館經營權承包合同範文2

發包方: (以下簡稱為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合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明確甲方及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承包範圍:

乙方承包經營甲方座落在 炎黃廣場南側的炎黃賓館,其中經營房間為二樓至六樓(其中二樓三樓各五個房間,四至六樓各七個房間)共計三十八個房間。

二、承包期限:

具體承包期限自 20xx年8月1日 至 20xx年7月30日 為止。

三、承包金及支付方式:

1、承包金雙方約定為每年壹拾貳萬元正。

2、承包金按年支付,乙方每年需提前兩個月如數向甲方繳納下一年度的承包金。

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承包金。

2、將 炎黃賓館的經營權 移交給乙方經營。

3、將賓館內現有設備、設施、傢俱及其它一些零星物資移交給乙方使用。

4、甲方如提前解除合同,須提前2個月書面通知乙方,由雙方協商解除合同有關事宜,並由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依照法律及合同,自主經營 炎黃賓館 旅店。

2、按照合同約定,如期交納承包金。

3、負責辦理各類證照,確保賓館正常營業。

4、承包期內必須愛護甲方移交的財物,如有損壞,應按雙方認定的評估價值賠償給甲方。

5、負責承包期內公共設施的日常維修及保養。

6、不得隨意更改賓館建築結構及用途,如需小範圍更改,必須先與甲方商量,徵得甲方同意後方可動工。

7、不得經營《營業執照》所確定的營業範圍之外的業務,如發生超範圍經營業務,乙方須承擔全部責任。

8、承包期內,乙方保證依法經營賓館,如有違法犯罪活動,乙方須承擔全部責任。

9、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將賓館出租、出借或轉讓給第三方經營。

10、乙方不得無故停止營業,如由於季節的原因停止營業需提前1個月與甲方提出書面請求,經甲方允許,可以停業。

11、乙方不得做有損於甲方及 炎黃賓館 聲譽和形象的事。

12、承包期內所有發生的工商、衞生、消防、治安、安全及影響周邊居民正常生活等事項均由乙方自行解決,因此而產生的責任亦由乙方全部承擔。

13、承包期內發生的水電費、治安費、各類管理費等與本賓館經營有關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包括七樓甲方父母生活用水電費)。

14、承包期滿或合同解除,甲方收回全部設施設備及賓館正常營業的全部物資,乙方應保證賓館能正常營業,乙方承包期間所增加的經營設備歸甲方所有。甲方保證雙方約定的承包期間不漲承包金。

15、承包期滿或合同解除,如乙方繼續承包享有優先權,雙方另行商議承包經營時間及承包金。

五、違約責任:

承包期內,如乙方從事違法犯罪活動或其它損害甲方及甲方賓館形象和聲譽的活動,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六、爭議的解決: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應當本着互諒互讓的精神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依法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賓館經營權承包合同範文3

甲方:

乙方: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企業實際狀況,本着實事求是、真誠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雙方共同簽訂北京江庭快捷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江庭酒店)承包經營合同書(以下簡稱合同)。

第二條 甲方將江庭酒店的整體服務經營權交乙方承包經營。乙方採取自主經營,獨立核算的運行模式。

第三條 乙方應依據國家有關政策及規定,參照旅遊業旅館、飯店服務標準,做好服務。

第四條 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做好對外協調工作及與營業證照相關文件的年審、變更等工作。

第二章 承包經營期限

第五條 本合同有效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第六條 合同期滿,雙方可自願續簽合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續簽權。

第三章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 甲方權利

一、對移交給乙方承包經營管理的房產、設施、設備等資產享有法定所有權,並享有監督權。

二、為乙方行使權利和義務的監督機構,監督乙方合法經營,甲方不干預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三、有權對乙方員工進行健康抽查,對乙方客房、餐飲及娛樂業收費標準適時進行審核監督、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衞生法》和省市旅館飯店服務業管理規定對乙方進行監督檢查,對存在的問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改進。

四、對乙方經營服務中由於乙方原因所發生的員工傷害事故、食物中毒以及其它重大安全事故,依照本合同和有關法律法規由乙方獨立承擔刑事責任和民事賠償責任,甲方有督促權。

第八條 甲方義務

一、向乙方提供江庭酒店現有經營場所、符合國家規定的完整營業手續。

二、協助乙方努力做好承包期間的諸如與房屋所有人、消防、工商、税務、衞生、特行等部門的協調工作和有關證照的年檢及審查工作。

三、努力為乙方創造良好的經營服務環境,保障乙方水、電、氣、暖的正常供應。

四、協助乙方努力做好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的處置工作。

五、在乙方承包經營過程中,如遇國家行政執行機關按法律規定,必須要對---賓館進行安全消防等方面的改造,應由甲方出面處理,並承擔相應的改造費用。

六、賓館自身的給排水系統及房屋的修繕等與房屋本身結構有關的維修,應由甲方出面處理,並承擔相應費用。

第九條 乙方的權利

一、合同期內,乙方對江庭酒店的裝修及資產轉讓費以分期付款的方式進行,對店內的資產享有所有權和處置權。如因非乙方原因造成合同無法正常履行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按簽約之日起每年折舊10%的標準進行賠償。

二、乙方擁有在合同規定範圍內的自主經營權和收益權。

三、合同期內乙方可以用江庭酒店的無形和有形資產從事抵押貸款等金融活動。

第十條 乙方義務

一、誠實經營,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建立良好的社會關係,自覺遵守國家有關特種行業的各項管理規定,按時交納水、電等相關費用。

二、做好經營期間的各項安全工作,特別是要嚴格執行消防和食品、衞生、安全等工作,自覺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

第四章 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背本合同條款的行為均為違約行為,守約方有權依據合同文書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追究違約方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第十五條 任何一方單方面或遇學校重大決策須提前解除合同,應提前2個月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經雙方協商一致並形成文字材料,結清有關費用和理賠事項後方可解除合同,造成對方損失的應當承擔理賠責任。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可以提前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由雙方協商解決。對無故提前解除合同或有嚴重的違約行為的須交納違約金50萬元。

第十六條 考慮到乙方初次投入裝修改造費用較高,第一年緩交上繳費用,其50萬元上繳費用在以後兩年補齊,即第二年上繳70萬元,第三年上繳80萬元,後兩年每年上繳50萬元。按以上標準,如果乙方當年完不成上交學院承包金額的80%或連續兩年不能按時完成應上繳的承包費用,甲方可以終止本合同。

第六章 爭議解決

第十七條 對於甲乙雙方在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應本着實事求是的態度協商解決,若協商不行,則應提請合肥市仲裁機構進行仲裁,直至通過相應的法律程序解決。

第七章 附則

第十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之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後予以修改、另行補充。本合同若有與國家新頒佈的法規文件相矛盾之處,則以國家法規文件為準。 第十九條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二十條 本合同一式10份,甲乙雙方各執5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