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材公司承包經營合同書 篇1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鑑於
甲方基於建材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發展及管理需要,與乙方協商一致,將公司經營權在本合同期限內發包給乙方以供經營。
為了釐清雙方權利義務,特於20__年4月2日簽訂此合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承包事項:公司所有與經營管理相關的事宜。
第二條承包經營的方式:發包方在承包經營期限內將公司全部經營權發包給承包方。
承包經營期間,由承包方獨立核算、依法納税、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第三條承包經營期間,承包方必須在本公司的法定經營範圍內從事經營活動(以本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為準)。
第二章承包的期限、費用
第四條承包經營的期限為5年,即從20__年4月2日起至20__年3月31日止。
第五條承包費為60000元年(大寫:人民幣每年陸萬元)。
承包費用在本合同簽訂後5日內支付完畢。
第六條承包期間包括但不限於人員工資福利、社會保險、工傷事故、房屋租金、水費、電費、物業管理費、寬帶費、電話費等與公司經營管理相關的全部費用均由承包方支付。
第三章承包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六條承包方在承包期間,對承包事項享有自主、獨立的的經營權。
承包方在承包期間享有以下權利:
61有權組建公司的管理團隊、聘任公司經理和各部門負責人,組建公司領導機構。
承包期滿或合同解除後,該部分人員的安置費用由承包方承擔。
62有權決定公司的管理機構設置,制定規章制度,人事聘用、任免和獎懲。
63有權根據實際需要購置新設備和資產。
合同終止後,由承包方出資購買的設備和資產歸承包方所有。
第七條承包方有權根據本合同規定,取得其在承包經營期間應得的合法收入。
第八條承包方有權在承包期內使用公司公章、合同章、支票、賬號、發票等財務憑證。
第九條承包方在承包期間應盡的義務
91必須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合法用工、按期如數繳納承包事項應繳納的各種税費等。
若因承包方原因導致發包方承擔對公司的處罰,發包方可向承包方追償,並可解除承包合同。
92承包方需維護公司形象、保護公司資產,不得作出損害公司權益的行為。
若承包方作出損害公司權益的行為,發包方有權解除承包合同。
93承包方必須按期足額支付合同中應由承包方支付的費用,延期支付的,經發包方催告後仍不履行,發包方有權解除承包合同。
94承包方因自身原因導致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應及時通知發包方,經發包方同意後方可終止合同履行。
否則視為無故單方面解除合同,所繳納的承包費不再退還。
95承包經營期間因承包經營事項的經營行為造成的後果均由承包方承擔。
由發包方或公司承擔的可向承包方追償。
第四章發包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十條發包方在承包經營期間享有的權利
101有權維護公司利益不受損害。
102有權監督公司的實施情況。
103對公司的財務狀況享有監督權。
104有權在本合同屆滿前30日組織審計機構對承包情況進行審核,雙方代表在審計意見書上簽字後,承包方方可離職。
第十一條發包方在承包經營期間應盡的義務
111不得干涉承包事項的經營管理,但損害公司利益的除外。
112必須按本合同規定保障承包方的合法權益,為承包方開展承包事項提供協助和便利,不得無故單方面解除承包合同。
113必須全面履行合同中應由發包方履行的全部條款。
第五章他
第十二條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內容,對方有權合同解除。
發包方解除合同的,承包方已繳納的承包費用作為違約金不再退還;承包方解除合同的,發包方除退剩餘的承包費用外,還應按承包費的6%向承包方支付違約金。
。
第十三條本合同每章標題僅為閲讀方便設置,標題不作為合同內容使用,具體內容以合同條款為準。
第十四條本合同的簽訂、生效、解釋及爭議,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未果,任何一方有權向有合同簽訂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本合同如有不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條合同經過雙方代表簽字或蓋章後生效,本合同文字為中文,合同及附件一式貳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壹份。
發包方(蓋章)
承包方(蓋章)
_____年____月____日年月日
建材公司承包經營合同書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在_________市決定設立分公司經營甲方所開展的各項業務。現乙方向甲方商議承包經營甲方在___________所設立的分公司,甲方對此表示同意接受。為了明確甲、雙方責、權、利的關係,保障甲、乙雙方的全法權益。為此,特制訂本合同條款如下:
一、乙方自然人承包經營甲方在_________所設立的分公司,在甲方領導下開展各項工作,乙方在經營期間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各項政策規定。
二、乙方在承包經營____________分公司的全部資金由乙方自籌(含分公司申請執照時所需的費用、房租等等),乙方在分公司內所添置的各項設備、傢俱用具和所有財產屬乙方所有。
三、乙方有獨立經營自主權,但不得違反本合同的各項規定,不得超出工商管理部門和甲方的授權範圍開展各項經營活動。
四、乙方有人事聘用權,但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勞動法的有關規定,在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時需經甲方法人簽字蓋章後為有效,乙方在與甲方的本合同期滿前應妥善處理好員工的分流問題,否則造成不良後果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五、乙方的財務為非獨立核算單位。必須由甲方認可的並持有上崗證的專職會計擔任分公司會計職務,會計受甲方領導,乙方在經營期間不得違反税法和會計法強行要求會計不記實帳和虛開發票等違法行為,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並交給甲方財務分析報告壹份。會計在聘用或辭退時應經甲方同意後方可辦理有關手續。
六、乙方所開展的各項業務必須是與甲方相關的業務,其每筆業務都必須與甲方發生往來,不得與甲方有相同業務的單位發生往來合同;分公司成立後,甲方不直接與分公司區域內的客户發生銷售關係,而只能幫助分公司解決技術上的問題和將客户交由分公司處理。分公司對外簽訂的合同只有乙方本人簽字後方為有效。每份合同都必須報甲方備案。
七、乙方為配合甲方在全國開展業務,可在甲方業務範圍內進行聯繫。如果乙方能在某一區域開展工作,在經甲方同意後可單獨授權交乙方經管,甲方只幫助乙努力培育市場。
八、甲方在遵守國家法律和法規的前提下,為乙方做好各項服務指導工作,定期提供給乙方經營策略和分公司發展業務的新思路。
九、甲方為了給乙方做好各項服務工作,甲方指定以下人員為工作聯繫人。
財務:_________業務:________技術________.乙方在工作需要時與工作聯繫人聯繫諮詢解決相關問題,如有變動甲方另行通知,以保證乙方的業務順序開展。甲方只確認由乙方本人簽字蓋章後所提交的各項業務表單為有效表單。
十、甲方有權不定期的檢查乙方的財務帳目和業務合同執行情況,有權與乙方所聘的員工談話瞭解分公司各項情況。
十一、甲方在乙方的各項業務往來中的有關價格和完成時間均由雙方根據當時實際情況協商確定。
十二、乙方在對外宣傳時應注意甲方公司形象,其組織的大型推廣宣傳計劃需經甲方同意後方可實施。甲方對乙方可行的宣傳計劃將全力支持,其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三、乙方在與甲方三合同生效之日起應預繳甲方保證金壹萬元正作為為税款保證金(乙方在本合同簽字之日起一個月內交給甲方);合同期滿或雙方同意中止合同時退回。甲、乙雙方按事先商定的價格購買上網卡和ip卡等,其它合作項目如有收益由雙方商定另行分配。
十四、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十五、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之任一條款,都視為違約,守約方有權隨時終止本合同並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十六、本合同在招待過程中如有未盡事宜,另籤合同附件。該附件和本合同基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本合經甲、乙雙簽字蓋章後即生效,分公司註冊成立後5天內應將分公司的全部資料復件給甲方備案(包印章的樣章)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材公司承包經營合同書 篇3
為了在公司內部營造鼓勵員工幹事業,支持員工幹成事業的積極氛圍。放手讓一切勞動、知識、技術、管理和資本的活力競相迸發,讓一切創造社會財富的源泉充分湧流,推動公司的超常發展,根據平等互利、民主協商的原則,特制訂本協議。
第一條 發包方為________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為________工程有限公司江蘇分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第二條 現任________工程有限公司江蘇分公司總經理劉某、江蘇分公司副總經理王某(以下稱承包者),自願承包經營該分公司,承包期限暫定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三條 乙方為自我經營、自我發展、自我積累、自我制約,實行獨立核算的分公司。本協議承包方內容為:按規定上交一定比例的管理費,並以質量、安全指標、綜合治理、方針目標實現率作為掛鈎考核指標。乙方承包經營基數一經確定,則掛鈎指標值在承包期限內不變。
第四條 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限內上繳給甲方管理費執行標準:
1、由乙方總承包上海市範圍內工程的,按工程總產值4%向甲方上繳管理費。
2、由乙方總承包外省(市)工程的,按工程總產值3%向甲方上繳管理費。
3、由乙方承接的上海市範圍內的分包工程,乙方應按工程的總產值2%,向甲方上繳管理費。
4、由乙方承接外省(市)的分包工程,乙方應按工程的總產值1.5%,向甲方上繳管理費。
5、若甲、乙雙方共同承接的工程項目,管理費上繳標準由甲、乙雙方另議。
第五條 乙方在承包期內應完成下列指標:
一、甲、乙雙方本着雙贏的原則,甲方鼓勵乙方多接工程,多做工程,乙方當年完成和超額完成產值達到1億元后,甲方收取管理費的費率則隨之下調,下浮率僅用於第四條1、2、5款,對第四條3、4款的費率不再下浮。
1、完成產值≤1億元,收取管理費4%。產值1億元至3億元,每增加1000萬,則收取管理費下降0.1%。
2、產值≥3億元,收取管理費2%,不再下浮。
二、質量指標:(詳見附件一)。
三、安全生產指標:(詳見附件二)。
1、不發生工傷死亡事故和重傷事故。
2、工傷事故頻率不超過0.8‰。
3、安全生產規定的基礎管理工作(可參照公司的有關規定建制)。
四、質量方針目標實現率:100%。
五、乙方應及時向甲方工程部上報工程質量驗收報告、工程質保期滿時的質量徵詢記錄。
第六條 乙方上繳甲方工程管理費結算方法:
1、乙方在工程所在地開設工程專用賬户,將所承建工程的工程款收入資金,存入該賬户,專款專用,雙方控制,甲方監督使用,乙方不準以任何方式擅自挪用工程款,不得以任何方式或名義對外投資,不得將資金拆借至外單位。不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銀行貸款。
2、管理費收取按工程付款情況,同比例收取。管理費應在收取工程款的同時,由乙方將資金劃入甲方的賬户,並以利潤的形式反映在財務報表中。
3、乙方開具工程款發票後,凡涉及施工產值的營業税、工程合同簽證費等,均按國家及上海市建築施工企業有關規定,由乙方承擔。
4、凡乙方發生的應繳甲方的管理費、應承擔的營業税、合同簽證費等其他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5、由乙方所承接的工程項目,按國家政策可享受免税待遇或總承包單位已承擔了有關税金的,乙方應及時向甲方遞交有關文件資料。
6、凡屬乙方名下的工程款,除應繳甲方的部分外,保證金額劃入乙方賬户,甲方不處置或佔用乙方資金。但甲方有權對乙方財務的執行情況進行幫助監督和審計。
7、乙方的財務管理必須執行國家頒佈的會計制度和本公司的財務制度,實行獨立核算,設置賬户,進行資金管理。月末按規定編制會計報表,並在規定時點內上報甲方。
第七條 獎罰措施:
1、工程屬國家或省(市)重大工程、工程規模超億元(包括1億元左右的),必須被評為省(市)級以上的優質工程,若被評為中國建築工程魯班獎或中國市政金獎的將一次性地給予重獎(獎額按工程規模的0.1%—0.3%左右);如果,連省(市)級的優質工程也評不上,則按工程規模0.1%的比例扣罰。
2、乙方必須確保承包合同段工程質量達到業主要求的各項指標,凡經整改合格的單位工程,將被視為乙方違約,甲方可按該單位工程造價的1%罰款。
3、綜合治理、文明施工等掛鈎指標的獎罰,(參照附件二)。
4、乙方如不能及時上報工程質量驗收報告和工程質保期滿時的質量徵詢記錄,則乙方上交甲方的管理費額度上調0.5%。
第八條 甲方有權按承包協議規定,對乙方的生產經營活動、財務管理、文檔管理等情況進行監督和指導,並對生產經營實績進行年度考核。
第九條 甲方應當按承包協議規定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並在職責範圍內向乙方提供技術、資料、生產設備的幫助,協調乙方生產過程中可能碰到的技術攻關難題。
第十條 違約責任和解決爭議的方法:
1、承包期內,雙方均不得無故中止協議,非經雙方協商同意,一方擅自變更合同,則視為違約,必須承擔違約責任。但如甲方發現乙方在經營過程中有違法違規或違反協議的行為,可由甲方單方面終止協議的情形除外。
2、違約責任的承擔。因違約方的違約行為造成另一方經濟損失的,由違約方承擔賠償另一方的全部經濟損失。
第十一條 協議的提前終止。
一、甲方發現乙方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本合同:
1、由於乙方管理不善或發生嚴重責任事故,影響到甲方資質或社會信譽的。
2、乙方在承包期內,有違法經營、違法亂紀行為,給甲方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
3、經營狀況嚴重惡化。
4、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
5、喪失商業信譽。
6、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本協議的能力。
7、有不履行本協議的任何惡意行為。
8、法律規定的其它情形。
二、上述情況發生,甲方及時通知乙方中止本協議。終止履行協議後,乙方無法履行本協議且在一個月內未恢復履行能力,甲方可以解除協議,並向乙方(分公司經營承包者 先生)追索由於解除協議所造成的任何支出、損失及費用,同時追索罰款,罰金為上述損失及費用之和的20%。
第十二條 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需作增訂時,經甲乙雙方商定簽字蓋章後,形成本協議附件。本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樣效力。
第十三條 本協議經甲方蓋章,雙方代表簽字後正式生效。本協議有效日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算。
第十四條 本協議正本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甲方: ________________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工程有限分公司
(蓋章)
法人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 經營承包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建材公司承包經營合同書 篇4
發 包 方: 承 包 方: 營業執照號: 身份證號: 電 話: 電 話:
為了明確發包方方與承包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友好協商,同意對*有限公司濟南分公司實行承包經營,特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承包內容
承包方為*有限公司濟南分公司經理,從事濟南市的工程項目建設,承包方不得從事其他經營業務。
第二條 承包期限
承包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屆滿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展,另行訂立承包協議。
第三條 承包指標
在承包期限內承包方向發包方上繳承包費計人民幣月內支付。 另外,建設單位按建設工程總造價的2.6%所交納的建設工程勞動保險費,竣工結算後所返還數額,分公司向總公司應繳納 。
第四條 發包方的權利和義務
4.1 在 年 將分公司交給承包方經營管理。
4.2 提供分公司承攬承建工程勞務所需要的資質、證照及相關資料。
4.3 協助分公司參與招投標及辦理相關手續,提供相關服務。
4.4 對分公司的運行狀態、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等工作,實施監督和檢查。
4.5 對分公司進行年度工作考核,評估。
4.6 收取承包費用和其他相關費用。
第五條 承包方的權利和義務
5.1 作為承包負責人全面負責分公司的經營管理,接受發包方的監督與考評。
5.2 根據發包方授權,參與工程勞務投標;根據業務情況組建施工隊伍,負責材料採購、施工管理、質量保證、安全保障、資金籌措、竣工決算等工作。
5.3 合法使用,妥善保管發包方提供的資質及印鑑。
5.4 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對工程管理、工程質量、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
5.5 獨立核算、自負盈虧,自行承擔分公司的全部債權債務及一切法律責任(包括但不限於税收、勞動保障);
5.6 按季度、年度呈報業績報表,按約定時間上交承包費用;
5.7 對分公司除上交約定承包費用、承擔約定其他費用外的一切有形財產享有所有權。
第六條 其它事項
6.1 分公司出現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經營不善等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承包方全部承擔。
6.2 發包方應承包方請求派往分公司長期工作的工程技術人員、項目管理人員、法律審查人員,其在分公司工作期間相應的工資、福利、差旅費等由分公司全部承擔,工資標準參照當地同類人員平均工資水平確定。
6.3 分公司需要發包方派員參與工程勞務招投標、辦理相關手續、訂立相關合同、協調對外關係的,發包方應當配合,相關人員差旅費、交通費、食宿費用、出差補助費由承包方承擔,差旅費、交通費、食宿費用據實報銷。
6.4 承包方保證分公司按時完整地向發包方移交各項目工程竣工驗收資料(工程勞務承包合同、中標通知書、竣工驗收報告、結算表單、民工工資表等)。
6.5 分公司單獨建賬,獨立核算,盈虧由承包方享有或承擔。分公司獨立進行税務登記,如果當地税務機關要求必須在當地繳税,承包方應在當地依法按時納税,承包方對承包期間形成的分公司一切債權債務負全部責任。
6.6 承包方在經營管理分公司期限內,應當保證工程質量、安全,順利完成施工任務,不得拖欠聘用人員工資,不得以分公司名義賒購材料物資或者向任何單位、個人借款融資。
第七條 違約責任
承包方承包經營分公司期間,出現下列情況,全部法律後果由乙方承擔,同時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的執行:發生質量、安全事故;拖欠農民工工資;分公司及所屬人員違法犯罪,造成一切民事、行政、刑事責任;發生被相關部門行政處罰、新聞媒體曝光等有損企業形象的事件;不按約定時限上交承包費用;違規使用資質;不服從發包方的監督管理。
第八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雙方應當儘量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訴訟處理由總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九條 本合同的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保存一份,乙方保存一份,雙方簽章後產生同等法律效力。
發包方:(蓋章) 承包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材公司承包經營合同書 篇5
分公司承包經營合同
分公司承包經營合同
發包方: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為了為明確發包方和承包方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友好協商,同意對__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__分公司實行承包經營,特簽定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承包內容
承包方為_________分公司的經理,從事_________地區的市政工程項目建設,承包方不得從事其他經營業務。
第二條 承包期限
承包期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分公司單獨建帳,進行税務登記,獨立核算,盈虧由承包方享有或承擔。
第三條 承包指標
在承包期限內承包方向發包方上繳承包費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在每個承包年度第1個月內支付。
另外,按工程項目的總額上繳2%的項目管理費,立項後付1%;竣工後付1%。
承包方完成上述承包指標以外的超額部分,在承包方支付辦公和業務費用後,有權決定獎勵辦法和福利用途。
第四條 發包方的權利義務
4.1 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底前,將分公司交給承包方經營管理。
4.2 負責刻制分公司的公章,分公司賬户的開立和註銷,參與分公司的財務管理。
4.3 如發包方在地區從事項目工程,按工程項目的總額的1%的向承包方支付項目管理費。
第五條 承包方的權利義務
5.1 承包方必須健全生產、財務管理、工資、勞保福利等制度。承包方每月向發包方申報分公司財務報表;發包方定期審核分公司的各項業務往來。
5.2 承包方的生產活動不得違反國家的法律。在承包期間如發生工傷事故,承包方應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處理。
5.3 承包方應按時向國家納税。承包方對承包期間形成的債權債務負全部責任。
5.4 承包方自主經營權,有權自行招聘職工,有權根據職工的工作效率、身體條件、勞動態度、執行紀律好壞等情況,決定職工工資的多少,調整工作和辭退職工。
第六條 違約責任 br>
6.1 發包方如未按第七條終止合同,則應返還承包方向發包方交納年度承包費。如果造成承包方損失的,發包方還應向承包方賠償損失。
6.2 承包方如不按時按量完成上交發包方款項,應按照銀行關於遲延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違約金。
第七條 合同解除
發生下述情況之一,發包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7.1 承包方未按第一條規定的承包內容而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
7.2 承包方未經發包方同意私自開立銀行賬户的;或者承包方的財務報表【含應收賬款和應付賬款】與事實不符的;
7.3 未按期上繳承包費或工程管理費,逾期3個月以上。
7.4 承包方向銀行以外的機構或公民借款融資的;
第八條 不可抗力
在合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造成經營中斷或其它經濟損失,經調查屬實後,發包方應按損失的實際情況,酌情減少承包方上交的款項。
第九條 爭議解決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雙方儘量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由發包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處理。
第十條 其它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承包期滿自然失效。雙方在合同期內形成的債權債務關係,不因合同期滿而消失。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發包方:_________(蓋章)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承包方:_________(簽章)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分公司承包經營合同
分公司承包經營合同
建材公司承包經營合同書 篇6
為了在公司內部營造鼓勵員工幹事業,支持員工幹成事業的積極氛圍。放手讓一切勞動、知識、技術、管理和資本的活力競相迸發,讓一切創造社會財富的源泉充分湧流,推動公司的超常發展,根據平等互利、民主協商的原則,特制訂本協議。
第一條 發包方為某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為某工程有限公司江蘇分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第二條 現任某工程有限公司江蘇分公司總經理劉某、江蘇分公司副總經理王某(以下稱承包者),自願承包經營該分公司,承包期限暫定為五年,自 年一月三十一日至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三條 乙方為自我經營、自我發展、自我積累、自我制約,實行獨立核算的分公司。本協議承包方內容為:按規定上交一定比例的管理費,並以質量、安全指標、綜合治理、方針目標實現率作為掛鈎考核指標。乙方承包經營基數一經確定,則掛鈎指標值在承包期限內不變。
第四條 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限內上繳給甲方管理費執行標準:
1、由乙方總承包上海市範圍內工程的,按工程總產值4%向甲方上繳管理費。
2、由乙方總承包外省(市)工程的,按工程總產值3%向甲方上繳管理費。
3、由乙方承接的上海市範圍內的分包工程,乙方應按工程的總產值2%,向甲方上繳管理費。
4、由乙方承接外省(市)的分包工程,乙方應按工程的總產值1.5%,向甲方上繳管理費。
5、若甲、乙雙方共同承接的工程項目,管理費上繳標準由甲、乙雙方另議。
第五條 乙方在承包期內應完成下列指標:
一、甲、乙雙方本着雙贏的原則,甲方鼓勵乙方多接工程,多做工程,乙方當年完成和超額完成產值達到1億元后,甲方收取管理費的費率則隨之下調,下浮率僅用於第四條1、2、5款,對第四條3、4款的費率不再下浮。
1、完成產值≤1億元,收取管理費4%。產值1億元至3億元,每增加1000萬,則收取管理費下降0.1%。
2、產值≥3億元,收取管理費2%,不再下浮。
二、質量指標:(詳見附件一)。
三、安全生產指標:(詳見附件二)。
1、不發生工傷死亡事故和重傷事故。
2、工傷事故頻率不超過0.8‰。
3、安全生產規定的基礎管理工作(可參照公司的有關規定建制)。
四、質量方針目標實現率:100%。
五、乙方應及時向甲方工程部上報工程質量驗收報告、工程質保期滿時的質量徵詢記錄。
第六條 乙方上繳甲方工程管理費結算方法:
1、乙方在工程所在地開設工程專用帳户,將所承建工程的工程款收入資金,存入該帳户,專款專用,雙方控制,甲方監督使用,乙方不準以任何方式擅自挪用工程款,不得以任何方式或名義對外投資,不得將資金拆借至外單位。不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銀行貸款。
2、管理費收取按工程付款情況,同比例收取。管理費應在收取工程款的同時,由乙方將資金劃入甲方的帳户,並以利潤的形式反映在財務報表中。
3、乙方開具工程款發票後,凡涉及施工產值的營業税、工程合同簽證費等,均按國家及上海市建築施工企業有關規定,由乙方承擔。
4、凡乙方發生的應繳甲方的管理費、應承擔的營業税、合同簽證費等其他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5、由乙方所承接的工程項目,按國家政策可享受免税待遇或總承包單位已承擔了有關税金的,乙方應及時向甲方遞交有關文件資料。
6、凡屬乙方名下的工程款,除應繳甲方的部分外,保證金額劃入乙方帳户,甲方不處置或佔用乙方資金。但甲方有權對乙方財務的執行情況進行幫助監督和審計。
7、乙方的財務管理必須執行國家頒佈的會計制度和本公司的財務制度,實行獨立核算,設置帳户,進行資金管理。月末按規定編制會計報表,並在規定時點內上報甲方。
第七條 獎罰措施:
1、工程屬國家或省(市)重大工程、工程規模超億元(包括1億元左右的),必須被評為省(市)級以上的優質工程,若被評為中國建築工程魯班獎或中國市政金獎的將一次性地給予重獎(獎額按工程規模的0.1%—0.3%左右);如果,連省(市)級的優質工程也評不上,則按工程規模0.1%的比例扣罰。
2、乙方必須確保承包合同段工程質量達到業主要求的各項指標,凡經整改合格的單位工程,將被視為乙方違約,甲方可按該單位工程造價的1%罰款。
3、綜合治理、文明施工等掛鈎指標的獎罰,(參照附件二)。
4、乙方如不能及時上報工程質量驗收報告和工程質保期滿時的質量徵詢記錄,則乙方上交甲方的管理費額度上調0.5%。
第八條 甲方有權按承包協議規定,對乙方的生產經營活動、財務管理、文檔管理等情況進行監督和指導,並對生產經營實績進行年度考核。
第九條 甲方應當按承包協議規定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並在職責範圍內向乙方提供技術、資料、生產設備的幫助,協調乙方生產過程中可能碰到的技術攻關難題。
第十條 違約責任和解決爭議的方法:
1、承包期內,雙方均不得無故中止協議,非經雙方協商同意,一方擅自變更合同,則視為違約,必須承擔違約責任。但如甲方發現乙方在經營過程中有違法違規或違反協議的行為,可由甲方單方面終止協議的情形除外。
2、違約責任的承擔。因違約方的違約行為造成另一方經濟損失的,由違約方承擔賠償另一方的全部經濟損失。
第十一條 協議的提前終止。
一、甲方發現乙方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本合同:
1、由於乙方管理不善或發生嚴重責任事故,影響到甲方資質或社會信譽的。
2、乙方在承包期內,有違法經營、違法亂紀行為,給甲方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
3、經營狀況嚴重惡化。
4、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
5、喪失商業信譽。
6、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本協議的能力。
7、有不履行本協議的任何惡意行為。
8、法律規定的其它情形。
二、上述情況發生,甲方及時通知乙方中止本協議。終止履行協議後,乙方無法履行本協議且在一個月內未恢復履行能力,甲方可以解除協議,並向乙方(分公司經營承包者 先生)追索由於解除協議所造成的任何支出、損失及費用,同時追索罰款,罰金為上述損失及費用之和的20%。
第十二條 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需作增訂時,經甲乙雙方商定簽字蓋章後,形成本協議附件。本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樣效力。
第十三條 本協議經甲方蓋章,雙方代表簽字後正式生效。本協議有效日從20xx年一月一日起算。
第十四條 本協議正本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甲方: 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工程有限
分公司
(蓋章)
法人代表(簽名): 經營承包人(簽名)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建材公司承包經營合同書 篇7
分公司承包經營合同
發包方: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為了為明確發包方和承包方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友好協商,同意對__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__分公司實行承包經營,特簽定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承包內容
承包方為_________分公司的經理,從事_________地區的市政工程項目建設,承包方不得從事其他經營業務。
第二條?承包期限
承包期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分公司單獨建帳,進行税務登記,_____核算,盈虧由承包方享有或承擔。
第三條?承包指標
在承包期限內承包方向發包方上繳承包費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在每個承包年度第1個月內支付。
另外,按工程項目的總額上繳2%的項目管理費,立項後付1%;竣工後付1%。
第四條?發包方的權利義務
4.1?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底前,將分公司交給承包方經營管理。
4.2?負責刻制分公司的公章,分公司賬户的開立和註銷,參與分公司的財務管理。
4.3?如發包方在地區從事項目工程,按工程項目的總額的1%的向承包方支付項目管理費。
第五條?承包方的權利義務
5.1?承包方必須健全生產、財務管理、工資、勞保福利等制度。承包方每月向發包方申報分公司財務報表;發包方定期審核分公司的各項業務往來。
5.2?承包方的生產活動不得違反國家的法律。在承包期間如發生工傷事故,承包方應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處理。
5.3?承包方應按時向國家納税。承包方對承包期間形成的債權債務負全部責任。
5.4?承包方自主經營權,有權自行招聘職工,有權根據職工的工作效率、身體條件、勞動態度、執行紀律好壞等情況,決定職工工資的多少,調整工作和辭退職工。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發包方如未按第七條終止合同,則應返還承包方向發包方交納年度承包費。如果造成承包方損失的,發包方還應向承包方賠償損失。
6.2?承包方如不按時按量完成上交發包方款項,應按照銀行關於遲延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違約金。
第七條?合同解除
發生下述情況之一,發包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7.1?承包方未按第一條規定的承包內容而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
7.2?承包方未經發包方同意私自開立銀行賬户的;或者承包方的財務報表含應收賬款和應付賬款與事實不符的;
7.3?未按期上繳承包費或工程管理費,逾期3個月以上。
7.4?承包方向銀行以外的機構或公民借款融資的;
第八條?不可抗力
在合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造成經營中斷或其它經濟損失,經調查屬實後,發包方應按損失的實際情況,酌情減少承包方上交的款項。
第九條?爭議解決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雙方儘量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由發包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處理。
第十條?其它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承包期滿自然失效。雙方在合同期內形成的債權債務關係,不因合同期滿而消失。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發包方:_________(蓋章)承包方:_________(簽章)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材公司承包經營合同書 篇8
訂立此合同的合夥人:
1、甲方姓名: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
2、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規定,合夥雙方本着自願、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 合夥內容 雙方自願合夥組建經營服飾店,該服裝店所有資產均屬合夥雙方共同所有,約定投資份額各佔投資總額的50%。
第二條 合夥經營項目 項目商品_服裝__
第三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夥期滿可續訂合夥合同。
第四條 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一)合夥人出資。甲方___________以現金方式出資,合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享有50%的股份; 乙方_________以現金方式出資,合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享有50%的股份。
(二)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合夥雙方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雙方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餘分配:以投資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投資額為依據,按比例承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____日內向對方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六條 財務、管理、重大活動 服裝店在經營期間應嚴格執行財務制度,由___________負責收銀、__________負責管理、記賬。當月盈餘於次月1至____日前結算,並製作結算單。 服裝店的收支款項應統一在服裝店設立的賬户中流轉,開户銀行和銀行賬號由雙方確定後,銀行帳號由_________保管、服裝店的所有工作人員的錄用及工資標準由合夥雙方協商確定。服裝店的人事、財務、經營、管理等制度由合夥雙方協商確定。 重大的合同、決策、開支、經營等活動須經合夥雙方協商同意並在備忘錄上簽字。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夥債務;
5、出差使用經費。
第七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八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人共同所有,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利益的活動。
(五)禁止私自挪用、轉借、轉讓服裝店的貨物及流動資金。
第九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全體合夥人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正本總共兩頁、一式二份,合夥人各執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材公司承包經營合同書 篇9
發包方:
承包方:身份證號:
經公開競標,發包方與承包方經協商一致,現將公司的經營權發包給承包方經營,特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標的
發包方將公司的生產、銷售等發包給承包方經營,承包方根據本協議書約定享有經營管理權和承包受益權。
承包經營期間,承包方必須在發包公司的法定經營範圍內從事經營活動(以發包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為準)。
二、經營方式
承包方承包經營期間,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自主經營、自主用工。
三、承包期限
承包經營期限為年。從年月日止。
四、承包費及支付方式
1、承包方支付給發包方的承包費每年為萬元(大。承包費採取先繳納後使用原則,不得拖欠。
2、承包方應按月向發包方繳納承包費,考慮到春節及麥收對生產銷售的影響,將全年分為11個自然月,每月應支付的承包費按照年承包費平均到11個月計,其中每年的春節期間和麥收期間各按半個月計算。每月7日前繳納當月的承包費。
五、保證金
1、承包方在年月日分兩次向發包方繳納保證金
2、承包方繳納的保證金由發包方保管期間,不計收利息。
六、發包方的權利義務
1、發包方有權按約定收取承包金。
2、有權維護公司利益不受損害。
3、有權監督本公司的經營範圍。
4、對承包方有財務監督權以及資金使用監管權,並有權設置相關人員專人專員進行監督審計,實施隨時的動態監控。
5、發包方必須保障承包方能夠健康持續經營。
七、承包方的權利義務
1、承包方應按約定及時足額繳納承包金。
2、承包方應當合法經營,必須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期如數繳納各種税、費。
3、承包方應健全財務制度,嚴格財務管理,每月如實向發包方上報財務報表。
4、承包方承包經營期間的債權、債務由承包經營者自行承擔。承包方對承擔承包經營期間的財產安全和人身安全負責。在承包經營期內因執行承包合同而同其他公司、企業、個人等引起的糾紛由承包方負責處理和承擔責任。
5、承包方有權決定公司的機構設置,在不影響現有勞動關係的情況下有權統一調配人員管理,並承擔工資、福利、保險等。
6、承包方在經營中不得違反國家的政策和法律,否則後果與經濟責任自負。承包方與第三方之間簽訂的任何協議由承包方負責,與發包方無關,涉及發包方的應事先徵得發包方同意。
7、在承包期間,承包方應保證公司各項資產的完好,未經發包方同意,不得擅自使用發包方財產對外提供擔保。
8、承包方不得以發包方公司名義對外進行融資、擔保或從事與經營範圍無關的經營活動,不得作出任何有損發包方利益的行為。
9、承包方應當保守發包公司的商業祕密。
八、特別約定
1、發包方與承包方之間有義務互相幫助融資、還貸,雙方之間是有償拆借,等額等時間互相對抵,每年年終平衡。
2、公章歸發包方保管,承包方可報批登記使用。
3、發包方提供截止到年及財務表,經雙方確認後,承包方承包經營期間應努力提高公司資產質量,各項目之間達到動態平衡。
4、承包經營期間,發包人對承包經營狀況實施監管,對每月經營成果實施動態平衡考核。
九、合同的變更,解除或終止
1、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本協議可以變更或解除:
(1)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方利益;
(2)一方違約,使協議無法履行的。
2、承包方有下列(包括但不限於)情形之一的,發包方有權收回承包經營權:
(1)不按期支付承包費的(特殊情況除外);
(2)違法經營或者超許可經營以及進行掠奪式經營的;
(3)侵害發包公司固定資產,損害公司名譽的;
(4)其他違約行為。
3、雙方提出解除承包合同,應提前三十日通知對方。
4、本合同期滿三十日以前,承包方應接受發包方派出的審計機構對其承包情況進行審核,確定無誤後,雙方代表在審計意見書上簽字。
十、違約責任
1、無正當理由單方變更和解除合同的,應向另一方當事人支付合同金額30%的違約金。
2、承包方侵害發包公司利益的,應當賠償發包公司損失;反之亦然。
十一、附則
1、承包經營合同正常履行期滿後,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合同。
2、本合同未盡事宜,若有相關法律法規及其他規定的,從其規定;其他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成文簽字後可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3、本合同執行過程中,雙方發生爭議的,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訴至人民法院。
4、本合同由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5、本合同一式四份,發包方與承包方各執兩份。
發包方: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身份證號: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材公司承包經營合同書 篇10
發包方: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為了為明確發包方和承包方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友好協商,同意對__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__分公司實行承包經營,特簽定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承包內容
承包方為_________分公司的經理,從事_________地區的市政工程項目建設,承包方不得從事其他經營業務。
第二條承包期限
承包期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分公司單獨建帳,進行税務登記,獨立核算,盈虧由承包方享有或承擔。
第三條承包指標
在承包期限內承包方向發包方上繳承包費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在每個承包年度第1個月內支付。
另外,按工程項目的總額上繳2%的項目管理費,立項後付1%;竣工後付1%。
承包方完成上述承包指標以外的超額部分,在承包方支付辦公和業務費用後,有權決定獎勵辦法和福利用途。
第四條發包方的權利義務
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底前,將分公司交給承包方經營管理。
負責刻制分公司的公章,分公司的開立和註銷,參與分公司的財務管理。
如發包方在地區從事項目工程,按工程項目的總額的1%的向承包方支付項目管理費。
第五條承包方的權利義務
承包方必須健全生產、財務管理、工資、勞保福利等制度。承包方每月向發包方申報分公司財務報表;發包方定期審核分公司的各項業務往來。
承包方的生產活動不得違反國家的法律。在承包期間如發生工傷事故,承包方應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處理。
承包方應按時向國家納税。承包方對承包期間形成的債權債務負全部責任。
承包方自主經營權,有權自行招聘職工,有權根據職工的工作效率、身體條件、勞動態度、執行紀律好壞等情況,決定職工工資的多少,調整工作和辭退職工。
第六條違約責任
發包方如未按第七條終止合同,則應返還承包方向發包方交納年度承包費。如果造成承包方損失的,發包方還應向承包方賠償損失。
承包方如不按時按量完成上交發包方款項,應按照銀行關於遲延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違約金。
第七條合同解除
發生下述情況之一,發包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承包方未按第一條規定的承包內容而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
承包方未經發包方同意私自開立銀行的;或者承包方的財務報表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建材公司承包經營合同書 篇11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住址: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根據__________經營情況,現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同意終止於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簽訂的《_________________》,並就相關終止問題達成以下條款:
1、乙方承諾在簽訂本終止協議書後_____個月內負責辦理完成註銷_______________一切有關手續(包括但不限於工商、税務、銀行、技術監督局、建設主管部門等),全部註銷手續完成後甲方分____期退還保證金__________萬元給乙方:
(1)全部註銷手續完成後__________個月內退還保證金__________萬元;
(2)全部註銷手續完成後__________個月內再退還保證金__________萬元;
(3)全部註銷手續完成後__________個月內退還剩餘保證金__________萬元。
2、自_________________設立之日起,與_______分公司有關的一切債權債務和經濟法律責任均由乙方終身承擔,甲方無需承擔任何責任。因乙方未付清湖南分公司債務,導致甲方不得不墊付的,自墊付之日起按每天千分之_____支付違約金。
3、本協議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
建材公司承包經營合同書 篇12
為了在公司內部營造鼓勵員工幹事業,支持員工幹成事業的積極氛圍。放手讓一切勞動、知識、技術、管理和資本的活力競相迸發,讓一切創造社會財富的源泉充分湧流,推動公司的超常發展,根據平等互利、民主協商的原則,特制訂本協議。
第一條 發包方為某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為某工程有限公司江蘇分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第二條 現任某工程有限公司江蘇分公司總經理劉某、江蘇分公司副總經理王某(以下稱承包者),自願承包經營該分公司,承包期限暫定為五年,自 年一月三十一日至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三條乙方為自我經營、自我發展、自我積累、自我制約,實行獨立核算的分公司。本協議承包方內容為:按規定上交一定比例的管理費,並以質量、安全指標、綜合治理、方針目標實現率作為掛鈎考核指標。乙方承包經營基數一經確定,則掛鈎指標值在承包期限內不變。
第四條 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限內上繳給甲方管理費執行標準:
1、由乙方總承包上海市範圍內工程的,按工程總產值4%向甲方上繳管理費。
2、由乙方總承包外省(市)工程的,按工程總產值3%向甲方上繳管理費。
3、由乙方承接的上海市範圍內的分包工程,乙方應按工程的總產值2%,向甲方上繳管理費。
4、由乙方承接外省(市)的分包工程,乙方應按工程的總產值1.5%,向甲方上繳管理費。
5、若甲、乙雙方共同承接的工程項目,管理費上繳標準由甲、乙雙方另議。
第五條 乙方在承包期內應完成下列指標:
一、甲、乙雙方本着雙贏的原則,甲方鼓勵乙方多接工程,多做工程,乙方當年完成和超額完成產值達到1億元后,甲方收取管理費的費率則隨之下調,下浮率僅用於第四條1、2、5款,對第四條3、4款的費率不再下浮。
1、完成產值≤1億元,收取管理費4%。產值1億元至3億元,每增加1000萬,則收取管理費下降0.1%。
2、產值≥3億元,收取管理費2%,不再下浮。
二、質量指標:(詳見附件一)。
三、安全生產指標:(詳見附件二)。
1、不發生工傷死亡事故和重傷事故。
2、工傷事故頻率不超過0.8‰。
3、安全生產規定的基礎管理工作(可參照公司的有關規定建制)。
四、質量方針目標實現率:100%。
五、乙方應及時向甲方工程部上報工程質量驗收報告、工程質保期滿時的質量徵詢記錄。
第六條 乙方上繳甲方工程管理費結算方法:
1、乙方在工程所在地開設工程專用帳户,將所承建工程的工程款收入資金,存入該帳户,專款專用,雙方控制,甲方監督使用,乙方不準以任何方式擅自挪用工程款,不得以任何方式或名義對外投資,不得將資金拆借至外單位。不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銀行貸款。
2、管理費收取按工程付款情況,同比例收取。管理費應在收取工程款的同時,由乙方將資金劃入甲方的帳户,並以利潤的形式反映在財務報表中。
3、乙方開具工程款發票後,凡涉及施工產值的營業税、工程合同簽證費等,均按國家及上海市建築施工企業有關規定,由乙方承擔。
4、凡乙方發生的應繳甲方的管理費、應承擔的營業税、合同簽證費等其他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5、由乙方所承接的工程項目,按國家政策可享受免税待遇或總承包單位已承擔了有關税金的,乙方應及時向甲方遞交有關文件資料。
6、凡屬乙方名下的工程款,除應繳甲方的部分外,保證金額劃入乙方帳户,甲方不處置或佔用乙方資金。但甲方有權對乙方財務的執行情況進行幫助監督和審計。
7、乙方的財務管理必須執行國家頒佈的會計制度和本公司的財務制度,實行獨立核算,設置帳户,進行資金管理。月末按規定編制會計報表,並在規定時點內上報甲方。
第七條 獎罰措施:
1、工程屬國家或省(市)重大工程、工程規模超億元(包括1億元左右的),必須被評為省(市)級以上的優質工程,若被評為中國建築工程魯班獎或中國市政金獎的將一次性地給予重獎(獎額按工程規模的0.1%—0.3%左右);如果,連省(市)級的優質工程也評不上,則按工程規模0.1%的比例扣罰。
2、乙方必須確保承包合同段工程質量達到業主要求的各項指標,凡經整改合格的單位工程,將被視為乙方違約,甲方可按該單位工程造價的1%罰款。
3、綜合治理、文明施工等掛鈎指標的獎罰,(參照附件二)。
4、乙方如不能及時上報工程質量驗收報告和工程質保期滿時的質量徵詢記錄,則乙方上交甲方的管理費額度上調0.5%。
第八條 甲方有權按承包協議規定,對乙方的生產經營活動、財務管理、文檔管理等情況進行監督和指導,並對生產經營實績進行年度考核。
第九條甲方應當按承包協議規定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並在職責範圍內向乙方提供技術、資料、生產設備的幫助,協調乙方生產過程中可能碰到的技術攻關難題。
第十條 違約責任和解決爭議的方法:
1、承包期內,雙方均不得無故中止協議,非經雙方協商同意,一方擅自變更合同,則視為違約,必須承擔違約責任。但如甲方發現乙方在經營過程中有違法違規或違反協議的行為,可由甲方單方面終止協議的情形除外。
2、違約責任的承擔。因違約方的違約行為造成另一方經濟損失的,由違約方承擔賠償另一方的全部經濟損失。
第十一條 協議的提前終止。
一、甲方發現乙方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本合同:
1、由於乙方管理不善或發生嚴重責任事故,影響到甲方資質或社會信譽的。
2、乙方在承包期內,有違法經營、違法亂紀行為,給甲方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
3、經營狀況嚴重惡化。
4、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
5、喪失商業信譽。
6、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本協議的能力。
7、有不履行本協議的任何惡意行為。
8、法律規定的其它情形。
二、上述情況發生,甲方及時通知乙方中止本協議。終止履行協議後,乙方無法履行本協議且在一個月內未恢復履行能力,甲方可以解除協議,並向乙方(分公司經營承包者先生)追索由於解除協議所造成的任何支出、損失及費用,同時追索罰款,罰金為上述損失及費用之和的20%。
第十二條 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需作增訂時,經甲乙雙方商定簽字蓋章後,形成本協議附件。本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樣效力。
第十三條 本協議經甲方蓋章,雙方代表簽字後正式生效。本協議有效日從20_年一月一日起算。
第十四條 本協議正本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甲方: 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工程有限
分公司
(蓋章)
法人代表(簽名): 經營承包人(簽名)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