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組乙方:**(身份證號 )一、經甲、乙雙方協議,甲方將本組南大堰(高速公路西)承包給乙方30年給乙方經營管理,在承包期內乙方在甲方插秧時必須保證甲方抽(放)水插秧。如乙方通過其它方式為保證魚苗成活,抽進堰塘的水,甲方不能強制抽水救秧,否則,造成的後果由當事人負責。在承包期內甲方不能干預乙方的經營自主權。二、承包金一次性付清,承包費為 元。三、此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四、此合同從簽字之日起生效。甲方: 乙方: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