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税倉儲合同(精選4篇)

保税倉儲合同 篇1

合同編號: 甲方: 地址:

保税倉儲合同(精選4篇)

電話: 傳真: 聯繫人: 乙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聯繫人: 合同簽約地點:

雙方本着友好協商、平等互利的原則,在遵守中國海關現行法律法規的前提條件下,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甲方委託乙方保税倉儲存的貨物:

二、具體收費項目包括:

1、以上報價均為人民幣含税價格,如甲方支付外幣,匯率以甲方匯款當天銀行“現匯買入價”為基準。

2、如在合作中發生的其他沒有列在合同中的收費項目,雙方協商確定,雙方確認的報價單作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執行。

3、乙方需開具合法有效的發票給甲方。

三、貨物的權屬

保管方(乙方)只有貨物的保管權,貨物的所有權屬存貨方(甲方)。

四、貨物的驗收貨物到達乙方倉庫,開始計算費用。經甲、乙雙方驗貨確認後,驗收單需列明產品的具體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價值。

五、每月費用,按以下方式交付:

費用結算方式為月結方式。每月 日前,甲乙雙方需對上月發生的費用進行核對,在核對完成後,乙方需要及時把費用發票交給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發票後 天之內,將有關付款匯入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户內。 六、甲方責任:

1、甲方必須按規定時間支付費用給乙方,如未能支付的,應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申請延期,並明確支付時間,延期一般不允許超過 工作天,如未經乙方同意而延期付款的,每日加收延付費用的 0.1 %的滯納金;

2、每次到貨提前 天書面通知乙方詳細的到貨資料,以便乙方安排;

3、每次出貨提前 天書面通知乙方詳細的出貨資料;

4、每批貨物辦理出倉前,必須先交清所需支付碼頭及商檢等費用; 5、在最後一批貨物出倉前,必須結清所有費用;

6、甲方必須提供準確的裝貨資料,如因甲方提供資料與實際貨物不符,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負責。

7、倉儲過程產品的 %破損率免除乙方的賠償。

七、乙方的責任:

1、根據本合同的第一條款內容,為甲方提供安全可靠的保税貨物的容積; 2、乙方須確保保税倉庫符合國家法規規定,消防設施符合當地消防部門要求;

3、在合同有效期內,各政府部門徵收建築的税款建築和雜費,包括房產税、土地使用税、管理排污費等均有乙方負責;清潔費、滅鼠殺蟲費用亦由乙方負責;

4、在倉儲過程中,發現的原箱異常情況由乙方及時通知甲方,雙方協商明確責任;

5、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壞(如地震、水災、火災、戰爭等)或貨物自身引進的自然損壞,乙方不負責賠償。

八、租賃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貨物出倉為止。

九、合同期限

本合同最長有效期為 ,如貨物存倉期超過 甲方未計劃提取,須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向海關辦理延期手續。若不在期限內辦理延期手續並按時交付應繳費用的,乙方有權提請海關批准自行處理存貨。

十、因履行合同發生爭議的,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議定並簽署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書作為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共 頁,一式 份,海關、甲方、乙方各執一份。

十三、本合同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甲方應提供以下附件(加蓋公章):

1、 項目服務報價單。

2、 甲方營業執照、税務登記證及一般納税人資格證、組織機構代碼證複印件各一份

3、 甲方資質證書複印件。

4、 甲方開户行及賬號説明

十四、合同的保密條款、知識產權、爭議解決和雙方未了的債權和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並且守約方有權提出索賠。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開户行名稱: 開户行名稱: 賬號: 賬號: 代表簽名: 代表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保税倉儲合同 篇2

甲方: ITOCHU LOGISTICS(HK)LTD

乙方: (香港)越君鞋廠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保税倉庫及所存貨物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甲、乙二方就乙方的貨物在甲方保税區保税倉儲存保税貨物的有關事宜,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存儲貨物的有關費用按報價計算。

二、雙方關係責任:

1、甲方為產品出口物流及報關服務商, 乙方為出口產品製造合作商。

2、乙方按要求委託甲方向海關申請上述貨物存入保税倉,乙方出具委託書和提供報關單證,由甲方報關和代辦運輸等,乙方提供單證貨物不相符或貨物有其他問題(未經化驗的粉狀,液體貨物,其商品名稱不符),一切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3、甲方根據乙方需要,提供通風性能好,有良好防盜、防風、防潮條件的倉庫,供乙方保管貨物使用。

4、乙方貨物進倉必須由甲、乙雙方經辦人會同運輸的司機一起,按照裝箱單的名稱、數量、規格進行驗收,發現短少,雙方和司機共同簽字為證。

5、乙方貨物按甲方的要求完成進倉工作,即視為完成製造產品的交付。

6、乙方對進倉貨物如需改換包裝、挑揀去雜、分選等級則由甲方向海關提出書面申請,經海關同意後方可進行。

7、貨物的出倉應由甲、乙雙方人員一起,點數、簽字。如不能提供辦結海關手續的單據,甲、乙雙方均不得出貨。

8、甲方在乙方貨入保税倉庫的保管期內,未按合同規定的儲存條件保管貨物,造成貨物短少、損壞的,甲方應按貨物進倉價賠償乙方的直接經濟損失。發生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如地震、洪水、戰爭等,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9、倉租費用由乙方支付。如未能在限期內支付,每逾期一天應另行支付當月租金的1‰的滯納金。貨物出倉前應繳清倉租費,否則甲方可不給予出貨。

10、倉儲費用等雜費由出口方支付。

11、此合同經雙方蓋章,租期從貨物入倉之日計算。

12、乙方如六個月不交倉租,甲方有權將乙方存倉貨物放棄,提交海關變價處理。

13、由於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通知乙方,並及時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

二、本合同自簽章之日起生效,從20xx年12月01日至20xx 年12月30 日止。協議到期如各方無異議,則視

為自動延長一年。如其中一方不打算延期,應在協議到期之前三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三、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廣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四、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ITOCHU LOGISTICS(HK)LTD 乙方:(香港)越君鞋廠

代表:

地址: 代表:

日期: 日期:

保税倉儲合同 篇3

合同雙方: (下稱甲方)

(下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的保税倉儲有關規定, 甲、乙雙方就乙方委託甲方辦理乙方(或者乙方客户)進出口貨物報關、報檢、運輸、倉儲等事宜,經過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 保税倉儲計劃:

乙方或乙方供應商將貨物在甲方的深圳坪山新區深圳出口加工區內保税倉庫進行進出口貨物報關、報檢、運輸、倉儲等事宜。

二. 管理要求:

1. 乙方將貨物交由甲方驗收, 如因驗收發現異常, 須由乙方代理簽字確認.

2. 乙方如將倉儲貨物出倉至客户時, 須由乙方指定人員簽署有效的出倉憑證, 經甲方負責人員確認後, 方可放行出倉.

3. 甲乙雙方定期就倉儲進出情況及存倉貨物保管情況進行核查.乙方存放倉庫的貨物,.

4. 乙方存放在甲方倉庫的貨物, 所有權屬乙方; 沒有乙方指示, 甲方不得擅自出貨. 乙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決定貨物的去向, 但必須符合海關,商檢及國家法律法規相關管理規定,如發生走私,夾帶,假冒等違法行為由乙方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5. 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準確的報關,報檢單據, 如因提供的單證出錯或失實而造成的所有損失及法律責任, 須由乙方承擔.

6. 對於貨物的進出報關,報檢甲方有責任提供協助服務。

7. 甲方在貨物保管期內, 不負責貨物的質量, 確由甲方原因而造成的貨物丟失, 被竊、甲方應按貨物的報關價格賠償. 發生不可抗力(如台風、地震等)時, 甲方不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責任.

8. 如發生人為的火災或者水災、人為之破壞而導致貨物受損壞,,乙方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三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 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如發生爭議, 其案交由甲方地區法院裁決. 未盡事宜由雙方另具補充合同.

四 本合約一式兩份, 經甲, 乙雙方簽字認可後, 於二○一一年九月三十日起正式生效, 有效期間至二○一二年

九月三十日止.

五 合同到期一個月前未對任何一方提出合同的終止或者合同內容的變更的書面通知, 合同將視為自動延長一年。

甲方: 乙方:

20xx年09月30日 20xx年09月30日

保税倉儲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保税倉儲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進出口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租賃物的位置、面積和用途

1.1 甲方將位於______市______,______路______號______幢的倉庫以及辦公用房租賃給乙方使用,倉庫租賃面積經雙方認可確認為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實際租賃面積為______平方米;辦公用房面積為______平方米。

1.2 乙方租賃此倉庫用於______海關審批,驗收合格的公用保税倉庫。

1.3 此為獨立的兩層磚混結構倉庫,自成一體。租賃採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1.4 根據保税物品數量少,體積小的特殊性,在海關允許的情況下,乙方將酌情把此倉庫的一樓,委託甲方統一經營管理。

第二條 保税物資的管理

2.1 乙方租用甲方倉庫所存貨物系海關監管物資,未經 海關許可,甲方不得擅自轉移、拆封、提交或作其他處理。

2.2 甲方負責提供______小時不間斷的保安人員,以確保乙方存儲貨物的安全和完整。如發生盜竊等導致貨物短少,乙方應及時向 海關報告,由海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作出相應處理。

第三條 免租期及租賃期限

3.1 倉庫及辦公用房租期為______年,即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3.2 租賃期限屆滿前______個月,甲乙雙方將對有關租賃事宜,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在同等承租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

第四條 租金和其他費用

4.1 倉庫一樓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二樓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______元。辦公用房租金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______元。乙方按月支付,將租金匯入甲方指定的下列帳户,或按雙方同意的其他支付方式支付。

甲方開户行: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 乙方應於每月______日或該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如逾期______天未支付,自第______天起應向甲方按______%/日,支付滯納金。

第五條 專用設施、場地的維修和保養

5.1 乙方在免租期內,將按海關有關公用保税倉庫的要求,對倉庫進行裝修、改建,加裝監管設施。乙方事先向甲方提交裝修、改建設計方案,並經甲方同意後,進行裝修。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有責任協助乙方實施。

5.2 乙方在租賃期限享有倉庫所屬設施的專用權。乙方應負責倉庫內專用設施的維護和保養,並保證在合同終止時,專用設施以可靠運行狀態隨同倉庫歸還甲方。甲方有權檢查監督。

5.3 甲方在倉庫的管理上,必須保持倉庫的清潔、乾燥、衞生,採取必要的養護措施,不發生黴爛生鏽、蟲蛀,保證貨物安全儲存。

5.4 甲方負責乙方租用倉庫水、電的供應,提供基本設施及裝卸設施,以保證乙方的正常工作,使用費用由乙方承擔。

5.5 甲方負責提供乙方租用辦公用房的水、電以及通訊等基本設施,以確保乙方及海關人員的正常工作,使用費用由乙方承擔。

5.6 甲方應在倉庫按有關規定,配置相應數量的滅火器和其它消防設施,保證已通過定期的消防驗收並向乙方提供相關批准文件的複印件。

5.7 乙方在租賃期間必須嚴格遵守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做好消防工作。

5.8 乙方在租賃期限內應愛護租賃物,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租賃物損壞,乙方應負責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保險責任

在租賃期限內,甲方負責購買保險。凡因發生自然災害、戰爭或其他不能預見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時,雙方應及時向海關報告,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處置。

第七條 廣告

乙方根據杭州海關對公用保税倉庫監管的要求,在倉庫周圍及道路口等明顯方位需設立廣告牌的,甲方應予配合,並協助乙方辦理相關審批工作。

第八條 合同的終止

本協議提前終止或有效期屆滿,甲、乙雙方未達成續租協議的,乙方應於提前終止之日或租賃期限屆滿之日遷離倉庫,並將其返還甲方。

第九條 適用法律

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並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解釋。

第十條 其他條款

10.1 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10.2 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第十一條 合同生效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保税倉儲有限公司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進口有限公司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